14. 关系、函数与基数
1.4.1. 集合之间的关系
📜 [原文14]
我们引入集合 $A$ 的元素 $a$ 与集合 $B$ 的元素 $b$ 相关联的概念,我们可以用 $a \mathscr{R} b$ 来表示。符号 $a \mathscr{R} b$ 以从左到右的顺序展示元素 $a$ 和 $b$,就像 $A \times B$ 中元素的符号 $(a, b)$ 一样。这引导我们得出以下关于关系 $\mathscr{R}$ 作为集合的定义。
📖 [逐步解释]
这是一个引子,为即将到来的“关系”的正式定义做铺垫。
- 直观概念:“关系”这个词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比如“父子关系”、“师生关系”、“大于关系”。它描述了两个或多个对象之间的某种联系。
- 数学化:数学的目标是把这种模糊的“联系”概念变得精确、可操作。
- 符号表示:作者引入了一个通用的符号 $a \mathscr{R} b$ 来表示“$a$ 与 $b$ 具有关系 $\mathscr{R}$”。例如,如果 $\mathscr{R}$ 代表“小于”关系,那么 $3 < 5$ 就可以写成 $3 \mathscr{R} 5$。
- 与有序对的类比:作者敏锐地指出了 $a \mathscr{R} b$ 和有序对 $(a, b)$ 在形式上的相似性——它们都涉及两个对象,并且顺序很重要(通常 $a \mathscr{R} b$ 和 $b \mathscr{R} a$ 是不同的)。
- 思想飞跃:既然关系与有序对如此相似,而有序对又是笛卡尔积的元素,那么我们是否可以用有序对的集合来定义“关系”呢?这个想法直接引出了下一个定义。
📝 [总结]
本段从直观上引入“关系”的概念,并通过其与有序对的类比,暗示了将用笛卡尔积的子集来给出其数学定义。
🎯 [存在目的]
这是一个承上启下的段落。它连接了已学的笛卡尔积和将要学的关系,展示了数学家如何将一个直观但模糊的概念(关系)转化为一个精确的、基于集合论的定义的思考过程。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个社交网络。
- 集合 $A$ 是所有用户的集合。
- 用户之间的“好友关系”就是我们要定义的关系 $\mathscr{R}$。
- 如果 “Alice” 和 “Bob” 是好友,我们就说 Alice $\mathscr{R}$ Bob。
- 我们可以把所有好友对都列出来,形成一个列表:(Alice, Bob), (Bob, Charlie), (Alice, Charlie), ...
- 这个列表,不就是一个由有序对(如果我们认为好友关系是双向的,也可以是无序对,但用有序对更通用)组成的集合吗?这个集合就是对“好友关系”的精确数学描述。
💭 [直观想象]
想象一张连线图。左边一列是集合 $A$ 的元素,右边一列是集合 $B$ 的元素。
- 我们从 $A$ 中的一个元素 $a$ 画一条线到 $B$ 中的一个元素 $b$,表示 $a$ 和 $b$ “有关联”。
- 所有这些连线的集合,就直观地展示了 $A$ 和 $B$ 之间的这个关系。
- 每一条连线,都对应着一个有序对 $(a,b)$。
- 因此,这个关系就可以被看作是所有这些有序对的集合。
1.4.2. 定义0.7 关系
📜 [原文15]
0.7 定义 集合 $A$ 和 $B$ 之间的关系是 $A \times B$ 的一个子集 $\mathscr{R}$。我们将 $(a, b) \in \mathscr{R}$ 读作“ $a$ 与 $b$ 相关联”,并写作 $a \mathscr{R} b$。
📖 [逐步解释]
这是本节的核心定义之一,它给出了“关系”的严谨数学定义。
- 定义:一个从集合 $A$ 到集合 $B$ 的关系,被定义为笛卡尔积 $A \times B$ 的任意一个子集。
- 理解:这个定义非常巧妙。它把一个抽象的“关系”概念,物化、实体化成了一个具体的数学对象——一个集合。这个集合里包含了所有满足该关系的有序对。
- 两种记法:
- 集合成员记法:$(a, b) \in \mathscr{R}$。这强调了关系 $\mathscr{R}$ 是一个集合,而有序对 $(a,b)$ 是它的一个元素。
- 中缀记法:$a \mathscr{R} b$。这种写法更符合我们日常的习惯(例如 $3 < 5$),读起来更自然。
💡 [数值示例]
- 示例1(小于关系):令 $A=\{1,2,3\}$,$B=\{1,2,3,4\}$。我们来定义一个“小于”关系 $\mathscr{R}_{<}$ 从 $A$ 到 $B$。
- $A \times B$ 共有 $3 \times 4 = 12$ 个有序对。
- 我们要找出其中满足 $a < b$ 的所有有序对 $(a,b)$。
- 当 $a=1$: $(1,2), (1,3), (1,4)$
- 当 $a=2$: $(2,3), (2,4)$
- 当 $a=3$: $(3,4)$
- 因此,这个“小于”关系 $\mathscr{R}_{<}$ 就是这个子集:
$\mathscr{R}_{<} = \{(1,2), (1,3), (1,4), (2,3), (2,4), (3,4)\}$。
- 我们可以说 $(1,2) \in \mathscr{R}_{<}$,或者更自然地写成 $1 \mathscr{R}_{<} 2$。
- 示例2(整除关系):令 $S = \{1, 2, 3, 4, 5, 6\}$。定义 $S$ 上的“整除”关系 $\mathscr{R}_{|}$ (即 $a$ 整除 $b$)。这是一个从 $S$ 到 $S$ 的关系,所以它是 $S \times S$ 的一个子集。
- $a=1$: 1整除所有数,得到 $(1,1), (1,2), (1,3), (1,4), (1,5), (1,6)$。
- $a=2$: 2整除2, 4, 6,得到 $(2,2), (2,4), (2,6)$。
- $a=3$: 3整除3, 6,得到 $(3,3), (3,6)$。
- $a=4$: 得到 $(4,4)$。
- $a=5$: 得到 $(5,5)$。
- $a=6$: 得到 $(6,6)$。
- $\mathscr{R}_{|} = \{(1,1), (1,2), \dots, (2,2), (2,4), \dots, (6,6)\}$。
- 我们可以说 $(2,6) \in \mathscr{R}_{|}$,或者 $2 | 6$。
⚠️ [易错点]
- 关系就是集合:最重要的转变是要在脑中建立“关系就是一个集合”这个观念。它不是一个过程,不是一个动作,而是一个静态的有序对的集合。
- 空关系:空集 $\varnothing$ 是任何 $A \times B$ 的子集,所以它也是一个合法的关系。它表示 $A$ 中没有任何元素与 $B$ 中的任何元素相关联。
- 全关系:整个笛卡尔积 $A \times B$ 自身也是其自身的子集,所以它也代表一个关系。它表示 $A$ 中每个元素都与 $B$ 中的每个元素相关联。
📝 [总结]
关系被严谨地定义为笛卡尔积的一个子集。一个关系 $\mathscr{R}$ 的全部信息都包含在那些满足该关系的有序对 $(a,b)$ 所构成的集合中。
🎯 [存在目的]
这个定义是现代数学的基石之一。它用集合论的语言统一并精确化了所有关于“关系”的讨论。有了这个定义,我们就可以用集合的工具(如交集、并集、子集等)来研究关系的性质(如自反性、对称性、传递性),这为后面引入等价关系和序关系等重要概念铺平了道路。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张巨大的Excel表格。
- 行标题是集合 $A$ 的所有元素。
- 列标题是集合 $B$ 的所有元素。
- 表格的每一个单元格 $(a, b)$ 对应笛卡尔积 $A \times B$ 中的一个有序对。
- 一个关系 $\mathscr{R}$ 就是在这张表格上做标记。如果 $a$ 与 $b$ 有关系,就在单元格 $(a, b)$ 里打一个勾“✓”。
- 所有打了勾的单元格的集合,就是关系 $\mathscr{R}$。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参加一个大型相亲活动。
- 集合 $A$ 是所有男士。
- 集合 $B$ 是所有女士。
- 活动结束后,组织者统计了所有互有好感的配对,记录在一张纸上,例如:(张三, 李四), (王五, 赵六), ...
- 这张写满了配对名单的纸,其内容就是一个集合,这个集合就是“互有好感”这个关系的数学实体。
1.4.3. 示例0.8 相等关系
📜 [原文16]
0.8 示例 (相等关系) 在集合与其自身之间存在一个我们认为本书中提到的每个集合 $S$ 都拥有的熟悉关系:即在集合 $S$ 上定义的相等关系 $=$
$$
=\text{ 是 } S \times S \text{ 的子集 } \{(x, x) \mid x \in S\} .
$$
因此,对于任何 $x \in S$,我们有 $x=x$,但如果 $x$ 和 $y$ 是 $S$ 的不同元素,那么 $(x, y) \notin=$ 且我们写作 $x \neq y$。
📖 [逐步解释]
这个例子将最基本、最不言自明的“相等关系”也用集合论的语言重新定义了一遍,以展示这个定义框架的普适性。
- 关系 on a set S:当说一个关系是“在集合 $S$ 上”的关系时,这是一种简写,意思是“从 $S$到 $S$ 的关系”。因此,它是 $S \times S$ 的一个子集。
- 相等关系的定义:“相等”这个关系,被定义为 $S \times S$ 中所有形如 $(x, x)$ 的有序对构成的子集。这个子集通常被称为 $S \times S$ 的“对角线”(diagonal)。
- 解读:
- $(x,x) \in =$:这句话意味着 $x$ 和它自身满足相等关系,即 $x=x$。
- 如果 $x$ 和 $y$ 是不同的元素($x \neq y$),那么有序对 $(x,y)$ 就不在相等关系这个集合中,即 $(x,y) \notin =$。
这个例子完美地展示了如何将一个我们凭直觉使用的概念(相等),精确地翻译成集合论的语言。
💡 [数值示例]
- 示例1:令 $S = \{1, 2, 3\}$。
- $S \times S$ 共有 $3 \times 3 = 9$ 个元素:$\{(1,1), (1,2), (1,3), (2,1), (2,2), (2,3), (3,1), (3,2), (3,3)\}$。
- $S$ 上的相等关系 = 是 $S \times S$ 的一个子集。根据定义,这个子集是:
$= = \{(1,1), (2,2), (3,3)\}$。
- 因为 $(1,1) \in =$,所以我们说 $1=1$。
- 因为 $(1,2) \notin =$,所以我们说 $1 \neq 2$。
- 示例2:在实数集 $\mathbb{R}$ 上,相等关系是 $\mathbb{R} \times \mathbb{R}$ 的子集 $\{(x,x) \mid x \in \mathbb{R}\}$。这在欧几里得平面上对应的是哪条线?正是直线 $y=x$。
⚠️ [易错点]
- 符号的循环使用:在定义 = 这个关系时,我们依赖于我们已经知道如何判断两个对象 $x, y$ 是否是“不同元素”。这似乎又回到了循环定义的困境。这里的关键在于,“相等”是逻辑中最底层的概念之一,通常被当作公理来接受(例如,$x=x$;如果 $x=y$,则 $y=x$;如果 $x=y$ 且 $y=z$,则 $x=z$)。本示例的目的不是从零构建“相等”概念,而是展示即使是这样基础的关系,也能被纳入到“关系是笛卡尔积的子集”这个统一框架中。
📝 [总结]
相等关系被形式化地定义为笛卡尔积 $S \times S$ 的对角线子集,即所有形如 $(x,x)$ 的有序对构成的集合。
🎯 [存在目的]
本示例的目的是为了展示关系定义的普适性和威力。通过表明连“相等”这样最基本的关系都可以被优雅地纳入这个框架,作者增强了读者对这个定义的信心,并暗示了这个框架可以用来定义和分析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关系。
🧠 [直觉心智模型]
回到Excel表格的比喻。集合 $S$ 的元素既是行标题也是列标题。
- 相等关系就是在表格中所有“行标题”和“列标题”相同的单元格里打勾。
- 也就是在 $(a,a), (b,b), (c,c), \dots$ 这些对角线上的单元格里打勾。
- 这个打了勾的对角线集合,就是相等关系。
💭 [直观想象]
想象一群人 $S$ 在照镜子。
- 关系 $\mathscr{R}$ 是“在镜子里看到自己”。
- 每个人 $x$ 都能在镜子里看到自己,这对应有序对 $(x,x)$。
- 你不会在镜子里看到别人(假设没有哈哈镜等)。
- 所以,“在镜子里看到自己”这个关系,就由所有 $(x,x)$ 这样的有序对构成。这就是相等关系。
1.4.4. 关系在集合自身上的定义
📜 [原文17]
我们将集合 $S$ 与其自身之间的任何关系,如前例所示,称为 $S$ 上的关系。
📖 [逐步解释]
这是一个简单的术语约定。
- 一般关系:从集合 $A$ 到集合 $B$ 的关系(子集 of $A \times B$)。
- 特殊情况:当 $A$ 和 $B$ 是同一个集合 $S$ 时,即关系是从 $S$ 到 $S$ 的关系(子集 of $S \times S$)。
- 简便说法:对于这种特殊情况,我们不总说“从 $S$ 到 $S$ 的关系”,而是简化为“$S$ 上的关系”(a relation on $S$)。
💡 [数值示例]
- 示例1:小于关系 $<$ 在 $\mathbb{Z}$ 上是一个关系。它是一个从 $\mathbb{Z}$到 $\mathbb{Z}$ 的关系,是 $\mathbb{Z} \times \mathbb{Z}$ 的一个子集。例如 $(3,5)$ 在这个关系集合中,但 $(5,3)$ 和 $(3,3)$ 都不在。
- 示例2:整除关系 $|$ 在 $\mathbb{Z}^{+}$ 上是一个关系。例如 $(2,6)$ 在这个关系集合中,但 $(6,2)$ 不在。
- 示例3:相等关系 $=$ 在任何集合 $S$ 上都是一个关系。
📝 [总结]
“$S$ 上的关系”是“从 $S$ 到 $S$ 的关系”的简写。
🎯 [存在目的]
这是一个为了方便后续叙述而设定的语言快捷方式。因为在抽象代数中,我们研究的很多重要关系(如等价关系、序关系)和运算(如加法、乘法)都是在同一个集合内部进行的,所以这个简写将会被非常频繁地使用。
🧠 [直觉心智模型]
- A到B的关系:像是两个不同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
- S上的关系:像是一个国家内部的社会关系(比如同学关系、同事关系)。
1.4.5. 示例0.9 函数图像作为关系
📜 [原文18]
0.9 示例 函数 $f$ 的图像,其中 $f(x)=x^{3}$ 对于所有 $x \in \mathbb{R}$ 成立,是 $\mathbb{R} \times \mathbb{R}$ 的子集 $\left\{\left(x, x^{3}\right) \mid x \in \mathbb{R}\right\}$。因此,它是 $\mathbb{R}$ 上的一个关系。这个函数完全由其图像决定。
📖 [逐步解释]
这个例子进一步展示了“关系”这个概念的广泛性,它甚至可以包含我们熟悉的“函数”。
- 函数图像:我们都画过函数 $f(x)=x^3$ 的图像。这个图像是由无穷多个点 $(x, y)$ 组成的,其中每个点的坐标都满足 $y=x^3$。例如,点 $(0,0), (1,1), (2,8), (-1,-1)$ 都在这条曲线上。
- 图像的集合论描述:这个图像本身就是一个集合,即所有满足关系的点的集合。用集合构造器表示法,这个集合就是 $G = \{(x, y) \mid y=x^3 \text{ 且 } x,y \in \mathbb{R}\}$。因为 $y$ 完全由 $x$ 决定,所以可以更简洁地写成 $G = \{(x, x^3) \mid x \in \mathbb{R}\}$。
- 图像是关系:根据定义,任何 $\mathbb{R} \times \mathbb{R}$ 的子集都是 $\mathbb{R}$ 上的一个关系。由于函数 $f(x)=x^3$ 的图像 $G$ 显然是 $\mathbb{R} \times \mathbb{R}$ 的一个子集,所以这个图像本身就是一个关系!
- 函数由图像决定:这个观点很关键。一旦给定了函数的图像(即那个有序对的集合),函数的所有信息就都确定了。对于任何输入 $x$,我们只需在图像集合中寻找那个以 $x$ 为第一元素的有序对 $(x,y)$,其第二元素 $y$ 就是函数值。
💡 [数值示例]
- 示例1:考虑一个更简单的函数 $f: \{1,2,3\} \to \{1, \dots, 10\}$,定义为 $f(x)=x+1$。
- 函数的图像是一个集合:
- $f(1) = 2 \implies (1,2)$
- $f(2) = 3 \implies (2,3)$
- $f(3) = 4 \implies (3,4)$
- 所以,图像集合 $G = \{(1,2), (2,3), (3,4)\}$。
- 这个 $G$ 是 $\{1,2,3\} \times \{1,\dots,10\}$ 的一个子集,因此它是一个关系。
⚠️ [易错点]
- 函数是关系,但关系不一定是函数: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也是下一个定义要解决的问题。
- 函数 $y=x^3$ 的关系集合是 $\{(x, x^3) \mid x \in \mathbb{R}\}$。对于每一个 $x$,都有且仅有一个 $y$ 与之对应。
- 考虑圆的方程 $x^2+y^2=1$。它的图像集合是 $\{(x,y) \mid x^2+y^2=1\}$。这也是 $\mathbb{R}$ 上的一个关系。但它不是一个函数,因为对于一个 $x$(例如 $x=0$),存在两个 $y$ 值($y=1$ 和 $y=-1$)与之对应。这违反了函数的定义(一个输入只能有一个输出)。
📝 [总结]
一个函数的图像在形式上是其定义域和协定义域的笛卡尔积的一个子集,因此,函数的图像是一种特殊的关系。
🎯 [存在目的]
这个例子的目的是为了引出下一个核心概念——函数的集合论定义。通过把读者熟悉的函数(以“规则”或“公式”的形式)重新诠释为关系(有序对的集合),作者为用关系来定义函数做好了铺垫。这再次体现了用集合论统一数学概念的思想。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个“查询表”或“字典”。
- 函数 $f(x)=x^3$ 就像一个很长的查询表。
- 左边一列是输入值 $x$,右边一列是输出值 $y=x^3$。
| x |
y |
| ... |
... |
| 1 |
1 |
| 2 |
8 |
| 3 |
27 |
| ... |
... |
- 这个查询表里的每一行,都对应一个有序对 $(x,y)$。
- 整个查询表的内容,就是函数的图像集合,也就是那个特殊的关系。
💭 [直观想象]
你已经画过无数次函数图像了。现在,这个例子告诉你,你画的那条线/那条曲线本身,那个点的轨迹,就是函数在集合论下的“真身”。以前你认为 $f(x)=x^3$ 这个“规则”是函数,现在作者告诉你,由这个规则生成的那个图像集合 $\{(x,x^3) \mid x \in \mathbb{R}\}$ 才是函数的严谨定义。
1.4.6. 从关系到函数的过渡
📜 [原文19]
前面的示例表明,与其将函数 $y=f(x)$ 定义为将每个 $x \in \mathbb{R}$ 恰好分配给一个 $y \in \mathbb{R}$ 的“规则”,我们不如将其描述为 $\mathbb{R} \times \mathbb{R}$ 的某种类型的子集,即一种关系。我们摆脱了 $\mathbb{R}$ 的束缚,处理任意集合 $X$ 和 $Y$。
📖 [逐步解释]
这是从示例0.9到定义0.10的逻辑跳板。
- 反思函数的传统定义:作者指出,我们通常学习的函数定义是“一个规则 $f$”,它把输入集中的每个元素 $x$ 变成输出集中的一个唯一元素 $y$。这个“规则”的概念,虽然直观,但在数学上不够精确。什么是“规则”?它可以是一个公式,也可以是一个表格,或者是一段描述性文字。
- 提出新定义:示例0.9启发我们,可以用一个更精确的数学对象——集合——来代替模糊的“规则”。我们可以直接将函数定义为它的图像,即一个满足特定条件的有序对的集合。
- 推广:示例0.9讨论的是从 $\mathbb{R}$ 到 $\mathbb{R}$ 的函数。这个思想可以被推广到任何两个集合 $X$ 和 $Y$ 之间的函数。
📝 [总结]
本段明确提出了用“笛卡尔积的特殊子集”(一种特殊的关系)来定义函数的思路,并将其从实数集推广到任意集合。
🎯 [存在目的]
为函数的集合论定义(定义0.10)提供最后的动机和铺垫。它清晰地阐述了从旧的、直观的函数定义转向新的、严谨的集合论定义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4.7. 定义0.10 函数(映射)
📜 [原文20]
0.10 定义 从 $X$ 到 $Y$ 的函数 $\phi$ 是 $X$ 和 $Y$ 之间的关系,其性质是每个 $x \in X$ 恰好作为 $\phi$ 中一个有序对 $(x, y)$ 的第一个成员出现。这样的函数也称为从 $X$ 到 $Y$ 的映射。我们写作 $\phi: X \rightarrow Y$,并用 $\phi(x)=y$ 来表示 $(x, y) \in \phi$。 $\phi$ 的定义域是集合 $X$,集合 $Y$ 是 $\phi$ 的协定义域。 $\phi$ 的值域是 $\phi[X]=\{\phi(x) \mid x \in X\}$。
📖 [逐步解释]
这是函数的正式集合论定义,非常关键。
一个从 $X$到 $Y$ 的函数 $\phi$ 是一个关系(即 $X \times Y$ 的一个子集),但它必须满足一个非常严格的附加条件:
“每个 $x \in X$ 恰好作为 $\phi$ 中一个有序对 $(x, y)$ 的第一个成员出现。”
我们来拆解这个核心条件,它包含两个子条件:
- 存在性 (Existence):“每个 $x \in X$ ... 出现”。这意味着定义域 $X$ 中的任何一个元素都不能被“剩下”。对于 $X$ 中的每一个 $x$,都必须至少有一个有序对以它开头。这对应了我们对函数的直观理解:函数必须对定义域中的每个输入都有定义。
- 唯一性 (Uniqueness):“... 恰好作为 ... 一个有序对 ... 出现”。这意味着对于 $X$ 中的每一个 $x$,不能有两个或更多个不同的有序对以它开头。也就是说,如果 $(x, y_1) \in \phi$ 并且 $(x, y_2) \in \phi$,那么必然有 $y_1 = y_2$。这对应了我们对函数的“一个输入只有一个输出”的直观理解。这就是为什么圆的图像不是函数的原因。
其他术语:
- 映射 (Mapping):函数的同义词。在更抽象的上下文中(如抽象代数),“映射”这个词更常用。
- 符号 $\phi: X \rightarrow Y$:表示“$\phi$ 是一个从集合 $X$ 映射到集合 $Y$ 的函数”。
- 函数值表示法:$\phi(x)=y$ 是 $(x,y) \in \phi$ 的等价的、更方便的写法。
- 定义域 (Domain):输入集合 $X$。
- 协定义域 (Codomain):可能包含所有输出值的集合 $Y$。
- 值域 (Range) 或 图像 (Image):所有实际输出值的集合 $\phi[X]$。值域是协定义域的一个子集,即 $\phi[X] \subseteq Y$。值域可能不等于协定义域。
💡 [数值示例]
- 示例1:令 $X=\{1,2,3\}$, $Y=\{a,b,c,d\}$。
- 关系 $\mathscr{R}_1 = \{(1,a), (2,b), (3,c)\}$。
- $X$ 中的每个元素 (1, 2, 3) 都作为第一成员出现了吗?是。
- 它们都只出现一次吗?是。
- 所以 $\mathscr{R}_1$ 是一个函数。它的定义域是 $X$,协定义域是 $Y$,值域是 $\{a,b,c\}$。
- 关系 $\mathscr{R}_2 = \{(1,a), (2,b)\}$。
- $X$ 中的元素 3 没有作为第一成员出现。
- 所以 $\mathscr{R}_2$ 不是一个从 $X$ 到 $Y$ 的函数。
- 关系 $\mathscr{R}_3 = \{(1,a), (2,b), (3,c), (1,d)\}$。
- $X$ 中的元素 1 作为第一成员出现了两次(在 $(1,a)$ 和 $(1,d)$ 中)。
- 所以 $\mathscr{R}_3$ 不是一个函数。
- 关系 $\mathscr{R}_4 = \{(1,a), (2,a), (3,a)\}$。
- $X$ 中每个元素都作为第一成员出现且只出现一次?是。
- 所以 $\mathscr{R}_4$ 是一个函数。不同的输入可以有相同的输出,这是允许的。它的值域是 $\{a\}$。
⚠️ [易错点]
- 值域 vs 协定义域:这是初学者最容易混淆的概念。
- 协定义域 $Y$ 是函数声明的一部分,它指定了输出值“可能”在哪个集合里。它像是一个目标靶。
- 值域 $\phi[X]$ 是所有实际射中的点的集合。它是由函数本身决定的。
- 例如,定义函数 $f: \mathbb{R} \rightarrow \mathbb{R}$ 为 $f(x) = x^2$。
- 定义域是 $\mathbb{R}$。
- 协定义域是 $\mathbb{R}$(我们声明输出是实数)。
- 值域是 $[0, \infty)$(所有非负实数),因为 $x^2$ 的结果永远不会是负数。
- 在这里,值域是协定义域的一个真子集。
📝 [总结]
函数被严谨地定义为一种特殊的关系,这种关系满足一个条件:定义域中的每个元素都必须作为有序对的第一个元素出现,并且只能出现一次。
🎯 [存在目的]
这个定义是数学现代化的一个里程碑。它用完全精确和无歧义的集合论语言捕捉了函数的本质,使得函数成为一个可以被严格分析的数学对象,而不是一个模糊的“规则”。这对于所有现代数学分支,尤其是抽象代数,都是至关重要的。
🧠 [直觉心智模型]
函数就像一个“自动售货机”。
- 定义域 $X$ 是所有可选商品按钮的集合。
- 协定义域 $Y$ 是机器里储存的所有商品种类的集合。
- 函数 $\phi$ 本身,就是机器的内部机械构造。
- 函数的条件:
- 存在性:你按任何一个商品按钮(任选一个 $x \in X$),机器都必须有反应(掉出来一个东西)。不能有按了没反应的按钮。
- 唯一性:你按下一个按钮,机器不能一次掉出两件或更多不同的东西(比如你按了“可乐”按钮,掉出来一瓶可乐和一包薯片)。一次只能掉一个。
- 值域:是所有实际被顾客买走的商品(即实际掉出来的东西)的集合。可能机器里有些商品(协定义域的一部分)从来没人买,所以它们不在值域里。
💭 [直观想象]
回到之前关系的“连线图”想象。
- 左边一列是集合 $X$,右边一列是集合 $Y$。
- 一个关系是任意画一些从左到右的箭头。
- 一个函数则是一种有严格规则的画箭头方式:
- 左边的每一个点都必须画出一条箭头。不能有点是孤立的。
- 左边的每一个点都只能画出一条箭头。不能一个点“分叉”射出两条或更多箭头。
- (注意:右边的点可以被多条箭头射中,也可以没有箭头射中它。)
1.4.8. 示例0.11 二元运算作为函数
📜 [原文21]
0.11 示例 我们可以将实数的加法视为一个函数 $+:(\mathbb{R} \times \mathbb{R}) \rightarrow \mathbb{R}$,即从 $\mathbb{R} \times \mathbb{R}$ 到 $\mathbb{R}$ 的映射。例如, $+$ 作用于 $(2,3) \in \mathbb{R} \times \mathbb{R}$ 的结果在函数表示法中给出为 $+((2,3))=5$。在集合表示法中,我们写作 $((2,3), 5) \in+$。当然,我们熟悉的表示法是 $2+3=5$。
📖 [逐步解释]
这个例子极具启发性,它将我们最熟悉的操作——加法——也纳入了函数的统一框架中。
- 二元运算 (Binary Operation):加法是一种二元运算,因为它需要两个输入(两个数字)来产生一个输出。
- 函数的视角:如何把需要两个输入的操作看作函数?函数的定义是每个元素对应一个输出,这里的“元素”是一个单一的东西。诀窍在于,我们可以把那“两个输入”打包成一个单一的对象——一个有序对!
- 定义域:因此,加法运算的定义域不再是 $\mathbb{R}$,而是所有实数有序对的集合 $\mathbb{R} \times \mathbb{R}$。
- 协定义域:两个实数相加的结果仍然是一个实数,所以协定义域是 $\mathbb{R}$。
- 加法即函数:所以,加法可以被严谨地看作一个函数,其定义域是 $\mathbb{R} \times \mathbb{R}$,协定义域是 $\mathbb{R}$。我们可以把这个函数命名为 +。所以它的签名是 $+: \mathbb{R} \times \mathbb{R} \to \mathbb{R}$。
- 不同记法:
- 函数表示法:按照标准的 $f(x)$ 写法,输入 $x$ 是一个有序对 $(2,3)$,函数名是 +,所以写成 $+((2,3))$。输出是5。所以是 $+((2,3)) = 5$。
- 集合表示法:根据定义0.10,函数是一个有序对的集合。这里的输入是 $(2,3)$,输出是 $5$。所以构成的函数图像中的元素是 $((2,3), 5)$。因此,我们可以说 $((2,3), 5) \in +$。
- 中缀表示法:我们最习惯的写法 $2+3=5$。这是一种语法糖 (syntactic sugar),让书写和阅读更方便。
💡 [数值示例]
- 示例1(乘法):实数的乘法也是一个二元运算,可以看作一个函数 $\times: \mathbb{R} \times \mathbb{R} \to \mathbb{R}$。
- 我们熟悉的写法:$3 \times 4 = 12$。
- 函数表示法:$\times((3,4)) = 12$。
- 集合表示法:$((3,4), 12) \in \times$。
- 示例2(减法):减法是函数 $-: \mathbb{R} \times \mathbb{R} \to \mathbb{R}$。
- $10-4=6$ 对应 $-((10,4))=6$ 和 $((10,4),6) \in -$。
- 示例3(不满足封闭性的运算):除法在 $\mathbb{R}$ 上不是一个二元运算,因为它没有在整个 $\mathbb{R} \times \mathbb{R}$ 上定义(分母不能为0)。但它是在 $\mathbb{R} \times \mathbb{R}^*$ 上的一个二元运算,即一个函数 $\div: \mathbb{R} \times \mathbb{R}^* \to \mathbb{R}$。
⚠️ [易错点]
- 运算的封闭性:在抽象代数中,我们通常研究的二元运算 $\circ$ 是在集合 $S$ 上的,意味着它是一个从 $S \times S$ 到 $S$ 的函数。这保证了用 $S$ 中的元素进行运算后,结果仍然落在 $S$ 中。这个性质称为封闭性 (Closure)。
- 例如,加法在整数集 $\mathbb{Z}$ 上是封闭的(两个整数相加还是整数)。
- 但除法在整数集 $\mathbb{Z}$ 上不是封闭的($3 \div 2 = 1.5$,结果不是整数)。
📝 [总结]
二元运算(如加法、乘法)可以被严格地定义为一个函数,其定义域是操作数集合的笛卡尔积(如 $\mathbb{R} \times \mathbb{R}$),协定义域是结果所在的集合(如 $\mathbb{R}$)。
🎯 [存在目的]
这个例子是抽象代数思想的入门。抽象代数的核心就是研究带有二元运算的集合(即代数结构,如群、环、域)。将二元运算定义为函数,使得我们可以用关于函数和集合的严谨工具来分析这些代数结构的性质。这为本书后续的所有内容提供了基础。
🧠 [直觉心智模型]
二元运算就像一个“搅拌机”。
- 搅拌机有两个入口(定义域 $S \times S$),可以同时放入两种食材(两个元素)。
- 搅拌机内部的构造就是运算规则(比如加法)。
- 它有一个出口(协定义域 $S$),输出混合好的成品(运算结果)。
- 封闭性意味着,无论你放哪两种“合规”的食材进去,出来的成品仍然是“合规”的。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计算器上的 + 按钮。
- 你不能只按一个数字再按 +,它需要两个数字。
- 你先输入 2,再按 +,再输入 3,最后按 =。这个过程可以看作是你提供了一个有序对 $(2,3)$ 给“加法函数”。
- 计算器显示结果 5。
- 所以,+ 按钮的功能本质上就是一个函数,它接收一个有序对,返回一个数字。
1.4.9. 基数的概念
📜 [原文22]
基数
集合 $X$ 中的元素数量是 $X$ 的基数,通常用 $|X|$ 表示。例如,我们有 $|\{2,5,7\}|=3$。了解两个集合是否具有相同的基数对我们来说很重要。如果两个集合都是有限的,则没有问题;我们可以简单地计算每个集合中的元素。但是 $\mathbb{Z} 、 \mathbb{Q}$ 和 $\mathbb{R}$ 是否具有相同的基数呢?为了说服自己两个集合 $X$ 和 $Y$ 具有相同的基数,我们尝试将 $X$ 中的每个 $x$ 与 $Y$ 中的一个 $y$ 配对,使得 $Y$ 的每个元素也只在此配对中出现一次。对于集合 $X=\{2,5,7\}$ 和 $Y=\{?,!, \#\}$,配对
$$
2 \leftrightarrow ?, \quad 5 \leftrightarrow \#, \quad 7 \leftrightarrow!
$$
表明它们具有相同的基数。请注意,我们也可以将此配对表示为 $\{(2, ?),(5, \#),(7,!)\}$,它作为 $X \times Y$ 的子集,是 $X$ 和 $Y$ 之间的一个关系。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引入了一个非常深刻的概念——基数,即衡量集合大小的方法,并将其从有限集推广到无限集。
- 基数 (Cardinality):对于有限集,基数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元素个数”。符号是 $|X|$(有时也用 card(X) 或 #X)。
- 比较基数的核心思想:如何判断两个集合“一样大”?
- 有限集:很简单,直接数数。$|\{a,b,c\}|=3$, $|\{1,2,3\}|=3$,所以它们一样大。
- 推广:作者提出了一个不依赖于“数数”的、更本质的方法——配对。如果集合 $X$ 的元素可以和集合 $Y$ 的元素建立一个“一一对应”的完美配对,不多不少,那么我们就说这两个集合“一样大”,即具有相同的基数。
- 一一对应的直观理解:“一一对应”意味着:
- $X$ 中的每个元素都恰好找到了一个来自 $Y$ 的舞伴。
- $Y$ 中的每个元素也都被人请去跳舞了,而且也只有一个舞伴。
- 配对与关系:作者再次将新概念与关系联系起来。这个“配对”本身,比如 $2 \leftrightarrow ?$,可以看作一个有序对 $(2, ?)$。所有的配对放在一起,就构成了一个关系集合。这个关系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关系,它正是一一对应的函数。
💡 [数值示例]
- 示例1(有限集):令 $A=\{\text{苹果}, \text{香蕉}\}$, $B=\{\text{红色}, \text{蓝色}\}$。
- 我们可以建立配对:苹果 $\leftrightarrow$ 红色,香蕉 $\leftrightarrow$ 蓝色。
- 这是一个完美的一一对应,所以 $|A|=|B|=2$。
- 示例2(无限集的前奏):考虑集合 $E=\{2,4,6,8,\dots\}$ (所有正偶数) 和集合 $N=\{1,2,3,4,\dots\}$ (所有正整数)。哪个集合更大?
- 直觉上,$E$ 是 $N$ 的一部分,似乎应该更小。
- 但我们可以建立一个完美的一一对应:
$1 \leftrightarrow 2$
$2 \leftrightarrow 4$
$3 \leftrightarrow 6$
...
$n \leftrightarrow 2n$
...
- $N$ 中的每一个数 $n$ 都对应到一个唯一的偶数 $2n$。$E$ 中的每一个偶数 $m$ 也都对应到一个唯一的整数 $m/2$。没有遗漏。
- 根据配对的原则,这两个集合竟然“一样大”!这揭示了无限集反直觉的性质。
⚠️ [易错点]
- 无限集的大小比较不能靠直觉:“部分小于整体”这个在有限集中天经地义的直觉,在无限集的世界里完全失效。一个无限集可以和它的一个真子集有相同的基数。这甚至是无限集的一个定义。
📝 [总结]
基数是衡量集合大小的概念。判断两个集合是否具有相同基数的根本方法是看它们之间能否建立一个完美的“一一对应”关系。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将“集合大小”这个概念从有限集的简单计数,推广到能处理无限集的、更深刻的层面。这为后续讨论不同等级的“无穷大” ($\aleph_0$, $|\mathbb{R}|$) 奠定了基础,并引出了函数的两种重要类型:一对一和满射,它们是定义“一一对应”的基石。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个电影院。
- 集合 $X$ 是所有观众。
- 集合 $Y$ 是所有座位。
- 如何判断观众和座位是否一样多?你不需要分别去数观众人数和座位数。你只需要看一眼:是不是每个座位上都恰好坐了一个人,并且没有一个观众站着?
- 如果是,那么观众和座位就“一样多”,即 $|X|=|Y|$。
- 这个“坐”的动作,就是建立一一对应的过程。
💭 [直观想象]
想象两排无限长的队伍。
- 第一排是所有正整数 $1, 2, 3, \dots$
- 第二排是所有正偶数 $2, 4, 6, \dots$
- 现在让两排人一一握手。第一个人握第一个人,第二个人握第二个人,... 第 $n$ 个人握第 $n$ 个人。
- 你会发现他们可以一直握下去,永远不会有哪一排的人找不到握手对象。
- 尽管第二排队伍看起来比第一排稀疏,但从“可以完美配对”这个角度看,他们的人数是“一样多”的。
1.4.10. 无限集的基数比较
📜 [原文23]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cdots$ |
| $\hat{\downarrow}$ |
$\hat{\downarrow}$ |
$\hat{\downarrow}$ |
$\hat{\downarrow}$ |
$\hat{\downarrow}$ |
$\hat{\downarrow}$ |
$\hat{\downarrow}$ |
$\hat{\downarrow}$ |
$\hat{\downarrow}$ |
$\hat{\downarrow}$ |
|
| 0 |
-1 |
1 |
-2 |
2 |
-3 |
3 |
-4 |
4 |
-5 |
$\cdots$ |
表明集合 $\mathbb{Z}$ 和 $\mathbb{Z}^{+}$ 具有相同的基数。这种配对,表明集合 $X$ 和 $Y$ 具有相同的基数,是 $X$ 和 $Y$ 之间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关系 ↔,称为一一对应。由于 $X$ 的每个元素 $x$ 在此关系中恰好出现一次,我们可以将此一一对应视为一个函数,其定义域为 $X$。函数的值域是 $Y$,因为 $Y$ 中的每个 $y$ 也出现在某个配对 $x \leftrightarrow y$ 中。我们将这种讨论形式化为一个定义。
📖 [逐步解释]
这段话通过一个具体的例子,展示了如何证明整数集 $\mathbb{Z}$ 和正整数集 $\mathbb{Z}^{+}$ 这两个无限集具有相同的基数,并由此引出了对“一一对应”的更形式化的描述。
- 例子:$\mathbb{Z}$ 和 $\mathbb{Z}^{+}$ 的配对
- 问题:整数集 $\mathbb{Z} = \{\dots, -2, -1, 0, 1, 2, \dots\}$ 看起来比正整数集 $\mathbb{Z}^{+} = \{1, 2, 3, \dots\}$ 要大得多,因为它包含了0和所有负数。它们“一样大”吗?
- 解决方法:构造一个巧妙的配对策略,如表格所示。
- 将 $\mathbb{Z}^{+}$ 的元素(第一行)作为“标签”或“序号”。
- 将 $\mathbb{Z}$ 的元素(第二行)按照 $0, -1, 1, -2, 2, \dots$ 的顺序排列。
- 这样,我们就建立了一个配对:
- $1 \leftrightarrow 0$
- $2 \leftrightarrow -1$
- $3 \leftrightarrow 1$
- $4 \leftrightarrow -2$
- $5 \leftrightarrow 2$
- ...
- 结论:这个配对是完美的。$\mathbb{Z}^{+}$ 中的每一个数都唯一地对应到了 $\mathbb{Z}$ 中的一个数。$\mathbb{Z}$ 中的每一个数(无论正负还是0)也都在这个序列中出现,且只出现一次。因此,根据配对原则,$|\mathbb{Z}| = |\mathbb{Z}^{+}|$。
- 一一对应 (One-to-one Correspondence)
- 这种完美的配对,被正式命名为“一一对应”。
- 作者指出,一一对应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函数。
- 假设我们把配对看作一个从 $X$ 到 $Y$ 的函数 $\phi$。
- “$X$ 中的每个元素 $x$ 在此关系中恰好出现一次”:这正是函数的定义!它确保了 $X$ 中的每个元素都被映射,且只有一个输出。
- “$Y$ 中的每个元素 $y$ 也出现在某个配对 $x \leftrightarrow y$ 中”:这意味着这个函数的值域必须是整个协定义域 $Y$。所有 $Y$ 中的元素都被“射中”了。
📝 [总结]
本段通过一个具体的例子($\mathbb{Z}$ 与 $\mathbb{Z}^{+}$ 的一一对应)说明了如何比较无限集的基数,并指出这种“一一对应”关系可以被看作一种特殊的函数,其定义域中的每个元素都参与映射,且其值域恰好等于其协定义域。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为了将直观的“完美配对”思想,转化为严格的、基于函数的语言。这直接引出了对函数的两种关键性质——“一对一”和“满射”的定义,从而为基数相等的定义提供坚实的数学基础。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你有两堆无限多的沙子,一堆是“普通的沙子”($\mathbb{Z}^{+}$),一堆是“一半黑一半白的沙子”($\mathbb{Z}$)。你想知道这两堆沙子里的沙粒数量是否一样多。
你不能去数。但你可以这样做:从第一堆里拿一粒普通的,再从第二堆里拿一粒白色的;再从第一堆里拿一粒,从第二堆里拿一粒黑色的;再从第一堆里拿一粒,从第二堆里拿一粒白色的...
如果这个过程可以无限地进行下去,两堆沙子总是能同步地被取完,那么你就可以断定,这两堆沙子“一样多”。
表格里的过程,就是这种交替取沙的策略。
💭 [直观想象]
想象一家旅馆有无限个房间,房间号是 $1, 2, 3, \dots$ ($\mathbb{Z}^{+}$)。现在这家旅馆住满了人。
来了一个新客人,老板说没问题。他让1号房的客人搬到2号房,2号房的客人搬到3号房,... $n$号房的客人搬到 $n+1$号房。这样1号房就空出来了。
又来了一支无限多人的旅行团(其成员可以用整数 $\mathbb{Z}$ 编号)。老板说也没问题。他让所有原来住在 $n$ 号房的客人,搬到 $2n$ 号房去。这样,所有奇数号的房间 $1, 3, 5, \dots$ 就都空出来了。然后他把这个无限旅行团安排进所有奇数号房间(使用之前 $\mathbb{Z}$ 和奇数集的配对方法)。
这个“希尔伯特旅馆悖论”的思维实验,直观地展示了无限集能够容纳和自身“一样多”的元素的奇特性质。
1.4.11. 定义0.12 一对一与满射
📜 [原文24]
0.12 定义
\*如果函数 $\phi: X \rightarrow Y$ 仅当 $x_{1}=x_{2}$ 时才有 $\phi\left(x_{1}\right)=\phi\left(x_{2}\right)$,则称该函数是一对一的(参见习题 37)。如果 $\phi$ 的值域是 $Y$,则称函数 $\phi$ 是到 $Y$ 的满射。
[^0]如果 $X \times Y$ 的一个子集是把 $X$ 一对一满射到 $Y$ 的函数 $\phi$,那么 $X$ 中的每个 $x$ 恰好作为 $\phi$ 中一个有序对 $(x, y)$ 的第一个成员出现,并且 $Y$ 中的每个 $y$ 也恰好作为 $\phi$ 中一个有序对 $(x, y)$ 的第二个成员出现。因此,如果我们交换 $\phi$ 中所有有序对 $(x, y)$ 的第一个和第二个成员,得到一组有序对 $(y, x)$,我们就会得到 $Y \times X$ 的一个子集,它是一个把 $Y$ 一对一满射到 $X$ 的函数。这个函数被称为 $\phi$ 的逆函数,用 $\phi^{-1}$ 表示。总而言之,如果 $\phi$ 把 $X$ 一对一满射到 $Y$ 且 $\phi(x)=y$,那么 $\phi^{-1}$ 把 $Y$ 一对一满射到 $X$,且 $\phi^{-1}(y)=x$。
📖 [逐步解释]
这个定义给出了函数的两个至关重要的性质,它们是对前面“完美配对”思想的数学提炼。
- 一对一 (One-to-one / Injective)
- 定义:一个函数 $\phi$ 是一对一的,如果不同的输入必然得到不同的输出。
- 逻辑形式:$x_1 \neq x_2 \implies \phi(x_1) \neq \phi(x_2)$。
- 逆否命题:在数学证明中,使用其等价的逆否命题通常更方便:$\phi(x_1) = \phi(x_2) \implies x_1 = x_2$。这就是书中给出的形式(稍微调整了措辞)。如果两个输出相同,那么它们的输入必然是同一个。
- 直观理解:没有“多对一”的情况。不同的输入不会“撞车”到同一个输出上。
- 另一种说法:内射 (Injection)。
- 满射 (Onto / Surjective)
- 定义:一个函数 $\phi: X \to Y$ 是满射的,如果它的值域等于它的协定义域。
- 逻辑形式:$\phi[X] = Y$。
- 等价说法:对于协定义域 $Y$ 中的任意一个元素 $y$,都至少存在一个定义域 $X$ 中的元素 $x$,使得 $\phi(x)=y$。
- 直观理解:协定义域 $Y$ 中的每一个元素都被“射中”了,没有一个元素是“靶子上的空白”。
- 另一种说法:到上 (onto),映上,满射 (Surjection)。
脚注[^0]的内容解释:
这个脚注解释了同时满足“一对一”和“满射”的函数(即一一对应)的特殊性质。
- 一一对应 (Bijection):一个函数如果既是一对一的,又是满射的,那么它就叫一一对应或双射。这正是我们之前寻找的“完美配对”。
- 性质:
- 从函数的定义出发:每个 $x \in X$ 对应唯一的 $y \in Y$。
- 加上一对一:不同的 $x$ 对应不同的 $y$。
- 加上满射:所有 $Y$ 中的 $y$ 都被对应了。
- 综合起来,就是 $X$ 和 $Y$ 之间建立了一个完美的、不重不漏的配对关系。
- 逆函数 (Inverse Function):对于一个一一对应的函数 $\phi: X \to Y$,我们可以构造它的逆函数 $\phi^{-1}: Y \to X$。
- 构造方法:将 $\phi$ 这个集合中的每一个有序对 $(x,y)$ 都颠倒过来,变成 $(y,x)$,形成一个新的集合。
- 为什么新集合是函数:因为原来的 $\phi$ 是满射的,所以 $Y$ 中的每个 $y$ 在新集合中都作为了第一元素出现(满足存在性);因为原来的 $\phi$ 是一对一的,所以 $Y$ 中的每个 $y$ 在新集合中都只出现一次(满足唯一性)。因此,这个新集合也满足函数的定义。
- 关系:如果 $\phi(x) = y$,那么 $\phi^{-1}(y) = x$。
💡 [数值示例]
令 $X=\{1,2,3\}$, $Y=\{a,b,c,d\}$。
- 示例1:$f_1: X \to Y, f_1 = \{(1,a), (2,b), (3,c)\}$。
- 一对一?是。不同的输入1,2,3对应了不同的输出a,b,c。
- 满射?否。协定义域是 $Y=\{a,b,c,d\}$,但值域是 $\{a,b,c\}$。元素 $d$ 没有被射中。
- 示例2:$f_2: X \to \{a,b\}, f_2 = \{(1,a), (2,b), (3,a)\}$。
- 一对一?否。输入 1 和 3 都映射到了同一个输出 $a$。
- 满射?是。协定义域是 $\{a,b\}$,值域也是 $\{a,b\}$。
- 示例3:$f_3: X \to \{a,b,c\}, f_3 = \{(1,a), (2,b), (3,c)\}$。
- 一对一?是。
- 满射?是。协定义域和值域都是 $\{a,b,c\}$。
- 因此,$f_3$ 是一个一一对应(双射)。
- 它的逆函数是 $f_3^{-1}: \{a,b,c\} \to X, f_3^{-1} = \{(a,1), (b,2), (c,3)\}$。
⚠️ [易错点]
- 函数性质与协定义域相关:一个函数是否是满射,取决于你如何声明它的协定义域。
- $f: \mathbb{R} \to \mathbb{R}, f(x)=x^2$ 不是满射。
- 但如果定义 $g: \mathbb{R} \to [0, \infty), g(x)=x^2$,那么 $g$ 就是满射。
函数规则没变,但协定义域的声明变了,性质也跟着变了。
- 一对一 vs 满射:
- 一对一关心的是输入端:不能有“多对一”。
- 满射关心的是输出端:不能有“没被射中的”。
- 在有限集之间,如果 $|X|=|Y|$,那么从 $X$ 到 $Y$ 的函数只要满足一对一或满射之一,就自动满足另一个,从而成为一一对应。但在无限集中不成立。
📝 [总结]
定义0.12 提供了判断函数类型的两个关键标准:一对一(无冲突)和满射(无遗漏)。一个函数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时,被称为一一对应(双射),并存在逆函数。
🎯 [存在目的]
这个定义为“基数相等”提供了严格的数学判据。两个集合基数相等,当且仅当它们之间存在一个一一对应的函数。它将一个抽象的哲学概念(集合大小)转化为了一个具体的数学问题(是否存在一个满足特定性质的函数)。
🧠 [直觉心智模型]
回到电影院的比喻 ($X$是观众, $Y$是座位, $\phi$是“坐”这个动作)。
- 函数:每个观众都坐下了,且只坐一个座位。
- 一对一 (Injective):没有两个不同的观众挤在同一个座位上。
- 满射 (Surjective):没有一个座位是空着的。
- 一一对应 (Bijective):每个座位上都恰好坐了一个观众,且没有观众站着。这是最完美的状态。影院老板最高兴。
💭 [直观想象]
回到关系的“连线图”想象 ($X$是左列, $Y$是右列, 箭头是函数)。
- 一对一:右边的任何一个点,最多只被一个箭头射中。不能有多个箭头汇集到一个点。
- 满射:右边的任何一个点,至少被一个箭头射中。不能有点是孤零零的。
- 一一对应:右边的任何一个点,恰好被一个箭头射中。
1.4.12. 定义0.13 基数相等
📜 [原文25]
0.13 定义 如果存在一个把集合 $X$ 一对一满射到集合 $Y$ 的函数,即如果 $X$ 和 $Y$ 之间存在一一对应,则称集合 $X$ 和 $Y$ 具有相同的基数。
📖 [逐步解释]
这是本小节的高潮,它给出了“基数相等”的最终、严谨的定义。
- 核心判据:判断两个集合 $X$ 和 $Y$ 是否“一样大”的数学方法是:检查是否存在一个函数 $\phi: X \to Y$ 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 $\phi$ 是一对一的 (injective)。
- $\phi$ 是满射的 (surjective)。
- 等价说法:换句话说,如果 $X$ 和 $Y$ 之间存在一个一一对应(bijection),那么它们就具有相同的基数。
- 符号表示:我们写作 $|X| = |Y|$。
这个定义完美地将之前关于“完美配对”的直观想法,用函数的性质进行了形式化。这个定义的强大之处在于,它对有限集和无限集一视同仁,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比较标准。
💡 [数值示例]
- 示例1:证明 $|\mathbb{Z}| = |\mathbb{Z}^{+}|$。
- 我们在1.4.10中已经构造了一个函数 $f: \mathbb{Z}^+ \to \mathbb{Z}$。
- 我们需要严格证明这个 $f$ 是一对一且满射的。
- 一对一:需要证明若 $f(n_1)=f(n_2)$,则 $n_1=n_2$。这需要分情况讨论 $f(n)$ 的值是正、负还是零,过程略繁琐但可以完成。
- 满射:需要证明对于任意 $m \in \mathbb{Z}$,都能找到一个 $n \in \mathbb{Z}^+$ 使得 $f(n)=m$。
- 若 $m \ge 0$,取 $n = 2m+1$。$n$ 是奇数, $f(n)=f(2m+1)=((2m+1)+1)/2 - 1 = m$ (根据奇数公式$f(2k-1)=k-1$,这里$k=m+1$) (注:原文公式和我推导的公式有细微差别,但都能构造出双射)。
- 若 $m < 0$,取 $n = -2m$。$n$ 是偶数,$f(n)=f(-2m) = -(-2m)/2 = m$ (根据偶数公式 $f(2k)=-k$, 这里$k=-m$)。
- 因为我们找到了一个从 $\mathbb{Z}^+$ 到 $\mathbb{Z}$ 的一一对应,所以根据定义0.13,它们具有相同的基数。
- 示例2:证明开区间 $(0,1)$ 和实数集 $\mathbb{R}$ 基数相同。
- 我们需要找一个一一对应的函数 $f: (0,1) \to \mathbb{R}$。
- 微积分中的 $\tan(x)$ 函数是一个从 $(-\pi/2, \pi/2)$ 到 $\mathbb{R}$ 的一一对应。
- 我们可以先将 $(0,1)$ 线性变换到 $(-\pi/2, \pi/2)$。令 $g(x) = \pi x - \pi/2$。这是一个从 $(0,1)$ 到 $(-\pi/2, \pi/2)$ 的一一对应。
- 复合函数 $h(x) = \tan(g(x)) = \tan(\pi x - \pi/2)$ 就是一个从 $(0,1)$ 到 $\mathbb{R}$ 的一一对应。
- 因此,$|(0,1)| = |\mathbb{R}|$。
⚠️ [易错点]
- 证明基数相等 vs. 证明基数不相等:
- 要证明 $|X|=|Y|$,你只需要找到一个满足条件的一一对应函数即可。
- 要证明 $|X| \neq |Y|$,你需要证明不存在任何这样的一一对应函数。这通常要困难得多,经常使用反证法(如康托尔的对角线法)。
📝 [总结]
定义0.13 将基数相等这个概念,等同于存在一个连接两个集合的一一对应(双射)函数。
🎯 [存在目的]
这是集合论中关于基数的核心定义,是所有关于无限集大小比较的理论基础。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可操作的工具来探索和比较不同层次的“无穷大”。
🧠 [直觉心智模型]
一一对应函数就像一个完美的“翻译器”或“转换器”。
- 它能把集合 $X$ 中的每一句话,都准确无误地翻译成集合 $Y$ 中的一句话,不多不少,不重不漏。
- 反过来,它的逆函数也能把 $Y$ 中的每一句话都完美地翻译回 $X$。
- 如果存在这样一个完美的翻译器,那么我们就可以说,这两个集合(语言)所能表达的“事物数量”是相同的,即基数相同。
💭 [直观想象]
想象你有两串无限长的珠子。如何判断它们的珠子数量是否“一样多”?
你把两串珠子并排放在一起,然后用一根根细线把第一串的第1颗珠子和第二串的第1颗连接起来,第2颗和第2颗连接,... 第n颗和第n颗连接...
如果这个过程可以无限进行下去,两串珠子的每一颗都能找到另一串中唯一的一颗与之配对,那么这两串珠子的基 ઉ数就相同。
这个连接所有珠子的“细线的集合”,就是那个一一对应的函数。
1.4.13. 示例0.14 函数性质的判断
📜 [原文26]
0.14 示例 函数 $f: \mathbb{R} \rightarrow \mathbb{R}$,其中 $f(x)=x^{2}$,不是一对一的,因为 $f(2)=f(-2)=4$ 但 $2 \neq-2$。此外,它也不是到 $\mathbb{R}$ 的满射,因为值域是 $\mathbb{R}$ 中所有非负数的真子集。然而,由 $g(x)=x^{3}$ 定义的函数 $g: \mathbb{R} \rightarrow \mathbb{R}$ 既是一对一的又是到 $\mathbb{R}$ 的满射。
📖 [逐步解释]
这个例子通过两个我们非常熟悉的函数 $f(x)=x^2$ 和 $g(x)=x^3$,来练习和巩固对“一对一”和“满射”这两个概念的理解。
Part 1: 分析 $f(x)=x^2$ (定义域和协定义域都是 $\mathbb{R}$)
- 是否一对一 (Injective)?
- 判断:否。
- 理由:一对一要求不同的输入必须有不同的输出。但我们可以轻易找到一个反例:
- 输入 $x_1=2$ 和 $x_2=-2$ 是不同的输入。
- 但是它们的输出是相同的:$f(2) = 2^2 = 4$,$f(-2) = (-2)^2 = 4$。
- 因为找到了 $x_1 \neq x_2$ 但 $f(x_1)=f(x_2)$ 的情况,所以它不是一对一的。
- 是否满射 (Surjective)?
- 判断:否。
- 理由:满射要求值域必须等于协定义域。
- 协定义域被声明为 $\mathbb{R}$ (所有实数)。
- 值域是所有 $x^2$ 可能取到的值的集合。我们知道任何实数的平方都是非负的。所以值域是 $[0, \infty)$。
- 由于 $[0, \infty)$ 是 $\mathbb{R}$ 的一个真子集(例如,-1 在协定义域 $\mathbb{R}$ 中,但不在值域中),所以值域不等于协定义域。
- 因此,它不是满射的。
Part 2: 分析 $g(x)=x^3$ (定义域和协定义域都是 $\mathbb{R}$)
- 是否一对一 (Injective)?
- 判断:是。
- 理由:我们需要证明如果 $g(x_1) = g(x_2)$,则必然有 $x_1=x_2$。
- $g(x_1) = g(x_2) \implies x_1^3 = x_2^3$。
- 对等式两边同时开三次方根,得到 $x_1 = x_2$。
- 由于从输出相等可以推导出输入相等,所以它是一对一的。
- 是否满射 (Surjective)?
- 判断:是。
- 理由:我们需要证明对于协定义域 $\mathbb{R}$ 中的任意一个实数 $y$,我们都能找到一个 $x \in \mathbb{R}$ 使得 $g(x)=y$。
- 即 $x^3 = y$。
- 解这个方程,得到 $x = \sqrt[3]{y}$。
- 对于任何实数 $y$(无论正负还是零),它的实数立方根 $\sqrt[3]{y}$ 总是存在且唯一的。
- 所以我们总能找到所需的 $x$。因此,它是满射的。
- 结论:因为 $g(x)=x^3$ 既是一对一又是满射,所以它是一个从 $\mathbb{R}$ 到 $\mathbb{R}$ 的一一对应(双射)。这意味着 $|\mathbb{R}|=|\mathbb{R}|$ (这似乎是废话,但它验证了定义的自洽性)。
📝 [总结]
本示例通过对比 $f(x)=x^2$ 和 $g(x)=x^3$ 这两个函数,清晰地展示了如何应用定义来判断一个函数是否是一对一的、满射的,或两者都是。
🎯 [存在目的]
这是一个练习题性质的例子。它的目的是让读者立刻将在定义0.12中学到的抽象概念应用到具体的、熟悉的函数上,通过动手判断来加深理解和记忆。
🧠 [直觉心智模型]
- $f(x)=x^2$:
- 非一对一:想象在水平的输入数轴上,2 和 -2 是两个不同的人。他们经过 $x^2$ 函数的处理后,都到达了垂直的输出数轴上的同一点 4。发生了“碰撞”,所以不是一对一。
- 非满射:输出数轴的负半轴(比如-1, -2的位置)完全是“无人区”,没有任何输入可以到达那里。所以不是满射。
- $g(x)=x^3$:
- 一对一:输入数轴上的点被“拉伸”和“压缩”后,一一映射到输出数轴上,没有两个点会重合。
- 满射:输出数轴上的每一个点,无论多大或多小,都能找到一个来自输入数轴的点与之对应。整个输出数轴都被“覆盖”了。
💭 [直观想象]
- 水平线测试 (Horizontal Line Test):这是一个判断函数图像是否一对一的图形化方法。如果在函数图像上画一条水平线,这条线与图像最多只有一个交点,那么函数就是一对一的。
- $y=x^2$ 的图像是抛物线。一条水平线 $y=4$ 与它有两个交点 ($(2,4)$ 和 $(-2,4)$),所以它不是一对一。
- $y=x^3$ 的图像。任何水平线都只和它有一个交点,所以它是一对一。
- 满射的图形化理解:将函数的图像向 $y$ 轴“投影”,看得到的阴影是否能覆盖整个协定义域。
- $y=x^2$ 的图像向 $y$ 轴投影,只能覆盖 $y$ 轴的非负部分 $[0,\infty)$。如果协定义域是 $\mathbb{R}$,则没有覆盖完全,不是满射。
- $y=x^3$ 的图像向 $y$ 轴投影,可以覆盖整个 $y$ 轴。所以它是满射到 $\mathbb{R}$ 的。
1.4.14. 无限基数 $\aleph_0$
📜 [原文27]
我们证明了 $\mathbb{Z}$ 和 $\mathbb{Z}^{+}$ 具有相同的基数。我们将这个基数记作 $\aleph_{0}$,因此 $|\mathbb{Z}|=\left|\mathbb{Z}^{+}\right|=\aleph_{0}$。令人着迷的是,无限集的真子集可能与整个集合具有相同数量的元素;无限集可以定义为具有此性质的集合。
📖 [逐步解释]
这段话引入了第一个无限基数的符号,并指出了无限集的一个核心特征。
- 第一个超穷基数 $\aleph_0$:
- 我们已经通过一一对应证明了正整数集 $\mathbb{Z}^{+}$ 和整数集 $\mathbb{Z}$ 是“一样大”的。
- 数学家们给这个“大小”一个名字,叫做阿列夫零 ($\aleph_0$)。阿列夫 $\aleph$ 是希伯来字母表的第一个字母。
- 因此,$|\mathbb{Z}^{+}| = \aleph_0$ 且 $|\mathbb{Z}| = \aleph_0$。
- 任何与正整数集 $\mathbb{Z}^{+}$ 基数相同的集合,都被称为可数无限集 (countably infinite set),其基数都是 $\aleph_0$。
- 无限集的核心特征:
- 这个例子($|\mathbb{Z}| = |\mathbb{Z}^{+}|$)揭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mathbb{Z}^{+}$ 是 $\mathbb{Z}$ 的一个真子集,但它们的大小居然是相同的。
- 这在有限集的世界里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如果一个集合是另一个的真子集,它必然更小。
- 作者指出,这个看似矛盾的性质——“一个集合可以与它的真子集一一对应”——正是无限集的本质特征。事实上,这可以作为无限集的一个严格定义(这被称为戴德金无限 Dedekind-infinite)。
💡 [数值示例]
- 示例1:之前我们证明了正偶数集合 $E=\{2,4,6,\dots\}$ 和正整数集合 $\mathbb{Z}^+=\{1,2,3,\dots\}$ 之间存在一一对应 ($n \leftrightarrow 2n$)。由于 $E$ 是 $\mathbb{Z}^+$ 的真子集,这再次验证了无限集的这个奇特性质。我们说,正偶数的个数也是 $\aleph_0$。
- 示例2:所有素数的集合 $P=\{2,3,5,7,\dots\}$ 是无限集(由欧几里得证明)。它也是 $\mathbb{Z}^+$ 的一个真子集。可以证明 $|P|=|\mathbb{Z}^+|=\aleph_0$。也就是说,素数和整数“一样多”。
⚠️ [易错点]
- 可数 vs. 无限:
- 有限集都是可数的。
- 可数无限集(基数为 $\aleph_0$)也是可数的。
- 所以“可数集” (countable set) 包括了有限集和可数无限集。它的意思是“可以被列出来”的集合(即使列表是无限长的)。
- 后面会看到,存在“不可数”的无限集,比如实数集 $\mathbb{R}$。
📝 [总结]
本段定义了可数无限基数 $\aleph_0$,并指出无限集的标志性特征是它可以和其自身的真子集具有相同的基数。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为“无穷大”这个概念赋予一个具体的名字($\aleph_0$),并深化读者对无限集反直觉性质的理解。这为接下来探讨是否存在“更大”的无穷大做了铺垫。
🧠 [直觉心智模型]
无限是一个“弹性”的概念。一个无限的袋子,你从里面拿走无限多的东西,它剩下的东西可能还是和原来一样多。
希尔伯特旅馆就是最好的模型:一个住满了无限多客人的旅馆,仍然可以接待无限多新的客人,因为它可以通过内部调整,“创造”出无限多的空房间。
💭 [直观想象]
想象一条无限长的拉链。
- 拉链的所有齿代表整数集 $\mathbb{Z}$。
- 拉链右半边的齿代表正整数集 $\mathbb{Z}^{+}$。
- 你可以把左半边的齿和右半边的齿交错地咬合在一起,形成一条新的、但密度大一倍的拉链。
- 尽管你把两个“无限”合并了,但得到的新的“无限”在基数的意义上和原来的“无限”是一样大的。
1.4.15. 有理数集的基数
📜 [原文28]
我们自然会想,是否所有无限集都与集合 $\mathbb{Z}$ 具有相同的基数。一个集合的基数为 $\aleph_{0}$ 当且仅当它的所有元素都可以按无限行排列,这样我们就可以使用 $\mathbb{Z}^{+}$ “给它们编号”。图 0.15 表明这对于集合 $\mathbb{Q}$ 是可能的。分数的正方形数组无限地向右和向下延伸,并包含 $\mathbb{Q}$ 的所有成员。我们已经展示了一根线穿过这个数组。想象这些分数粘在这根线上。沿着箭头的方向向左拉动线的起点,线就会伸直,$\mathbb{Q}$ 的所有元素都会以无限行的形式出现在其上,如 $0, \frac{1}{2},-\frac{1}{2}, 1,-1, \frac{3}{2}, \cdots$。因此, $|\mathbb{Q}|=\aleph_{0}$ 也是如此。

0.15 图
📖 [逐步解释]
这段话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并用一个著名的论证——康托尔对角线法的一种变体——来解答它。
- 问题:是不是所有的“无穷大”都是同一种无穷大(即 $\aleph_0$)?有理数集 $\mathbb{Q}$ 在数轴上看起来比整数集 $\mathbb{Z}$ 要“稠密”得多(任意两个有理数之间都还有无穷多个有理数),那么 $\mathbb{Q}$ 的基数是否比 $\mathbb{Z}$ 更大呢?
- 可数无限的等价描述:作者首先给出了判断一个集合基数是否为 $\aleph_0$ 的一个等价描述:“它的所有元素都可以按无限行排列”。这其实就是“可以与 $\mathbb{Z}^+$ 建立一一对应”的另一种说法。能排成一列,就能用 $1,2,3,\dots$ 去给它们编号。
- 康托尔的论证:如何将看起来“二维”的有理数集(由分子和分母两个整数决定)排成“一维”的序列?
- 构造二维表格:如图0.15所示,构造一个巨大的表格。列代表分子,行代表分母。理论上这个表格可以包含所有分数。为了包含负数和0,这个表格需要扩展到四个象限,图中为了简化只画了一个象限。
- 遍历路径:关键在于找到一种方法,不重不漏地走过表格中的每一个格子。如果我们一行一行地走,每一行都是无限长的,所以我们永远走不完第一行。康托尔的巧思是走“对角线”:
- 先走 $0/1$ (虽然图中没画)。
- 然后是 $1/1$。
- 然后是 $1/2, 2/1$。
- 然后是 $1/3, 2/2, 3/1$。
- 然后是 $1/4, 2/3, 3/2, 4/1$。
- ...
- 拉直成线:沿着这条“之”字形的路径,我们可以把遇到的所有分数一个一个捡起来,排成一列。在捡的时候,需要跳过那些重复的值(例如 $2/2=1/1, 2/4=1/2$)和没有意义的(分母为0)。为了包含负数,可以在每捡到一个正数后,把它的相反数也加进来。
- 结论:通过这种方式,我们成功地把所有有理数 $\mathbb{Q}$ 排成了一个无限长的序列。这意味着我们可以用 $\mathbb{Z}^+$ 给它们编号。因此,惊人地,有理数和整数是“一样多”的!$|\mathbb{Q}| = \aleph_0$。
📝 [总结]
本段通过一个巧妙的对角线遍历法,证明了有理数集 $\mathbb{Q}$ 是可数的,其基数与整数集 $\mathbb{Z}$ 相同,都为 $\aleph_0$。这表明,直觉上的“稠密”并不意味着基数更大。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为了展示 $\aleph_0$ 这个基数的“鲁棒性”。即使是像有理数集这样看起来大得多的集合,其基数也仅仅是 $\aleph_0$。这加深了问题的悬念:到底存不存在比 $\aleph_0$ 更大的无穷大?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你要打扫一个有无限个房间的方形酒店(房间号是 $(i, j)$, $i,j$ 是正整数)。
- 如果你一间一间地沿着第一行打扫($(1,1), (1,2), (1,3), \dots$),你永远也到不了第二行。
- 一个聪明的清洁工会这样打扫:先打扫 $(1,1)$;然后打扫所有坐标和为3的房间 ($(1,2), (2,1)$);然后打扫所有坐标和为4的房间 ($(1,3), (2,2), (3,1)$)...
- 这样,任何一个房间 $(i,j)$,它的坐标和是 $i+j$,所以它一定会在有限的时间内被这个清洁工打扫到。
- 这种“按对角线打扫”的策略,保证了能够遍历所有房间。这个策略就是康托尔论证的核心。
💭 [直观想象]
想象一卷无限长的线。你可以把它折叠、盘绕,铺满整个无限大的平面。然后,你抓住线头一拉,又能把它重新拉直成一条一维的线。
康托尔的论证,就是找到了这样一种巧妙的“穿针引线”的方法,把二维平面上的所有有理数点都串起来,然后拉直成一列。
1.4.16. 实数集的基数
📜 [原文29]
如果集合 $S=\{x \in \mathbb{R} \mid 0<x<1\}$ 的基数为 $\aleph_{0}$,那么它的所有元素都可以列成无限向下的无尽小数列,可能如下:
$$
\begin{aligned}
& 0.3659663426 \ldots \\
& 0.7103958453 \ldots \\
& 0.0358493553 \ldots \\
& 0.9968452214 \ldots
\end{aligned}
$$
我们现在论证,任何这样的数组都必须遗漏 $S$ 中的某些数字。当然,$S$ 包含一个数字 $r$,它的小数点后第 $n$ 位是一个不同于 0、不同于 9 且不同于此列表中第 $n$ 个数字的第 $n$ 位的数字。例如,$r$ 可能以 $.5637 \cdots$ 开头。小数点后的 5 而不是 3 表明 $r$ 不能是所示数组中列出的 $S$ 中的第一个数字。第二个数字中的 6 而不是 1 表明 $r$ 不能是列出的第二个数字,依此类推。因为我们可以对任何列表进行此论证,我们看到 $S$ 的元素太多,无法与 $\mathbb{Z}^{+}$ 中的元素配对。习题 15 表明 $\mathbb{R}$ 与 $S$ 具有相同数量的元素。我们将 $\mathbb{R}$ 的基数记作 $|\mathbb{R}|$。习题 19 表明存在无限多个甚至比 $|\mathbb{R}|$ 更大的不同基数。
📖 [逐步解释]
这是全书中最深刻和著名的论证之一:康托尔的对角线论证,它证明了实数集是不可数的。
- 论证方法:反证法。
- 假设:假设区间 $(0,1)$ 内的实数集 $S$ 是可数的,即 $|S|=\aleph_0$。
- 推论:如果假设成立,那么我们就可以把 $S$ 中的所有实数一个不漏地列成一个无限长的列表,就像文中展示的那样。
- 构造一个“幽灵”数:现在,我们来构造一个新的实数 $r$,这个 $r$ 也在 $(0,1)$ 区间内,但它却不在我们刚刚列出的那个“完整”的列表里。构造规则如下:
- $r$ 的小数点后第1位:取不同于列表中第1个数的小数点后第1位的数。列表第1个数是 $0.365\dots$,第1位是3。我们选个别的,比如5。所以 $r$ 以 $0.5\dots$ 开头。
- $r$ 的小数点后第2位:取不同于列表中第2个数的小数点后第2位的数。列表第2个数是 $0.710\dots$,第2位是1。我们选个别的,比如6。所以 $r$ 以 $0.56\dots$ 开头。
- $r$ 的小数点后第3位:取不同于列表中第3个数的小数点后第3位的数。列表第3个数是 $0.035\dots$,第3位是5。我们选个别的,比如3。所以 $r$ 以 $0.563\dots$ 开头。
- ...
- $r$ 的小数点后第 $n$ 位:取不同于列表中第 $n$ 个数的小数点后第 $n$ 位的数。
- 矛盾:
- 我们构造出的这个数 $r$ 在 $(0,1)$ 区间内吗?是。
- 这个数 $r$ 在我们的列表里吗?
- $r$ 不可能是列表中的第1个数,因为它们的第1位小数不同。
- $r$ 不可能是列表中的第2个数,因为它们的第2位小数不同。
- ...
- $r$ 不可能是列表中的第 $n$ 个数,因为它们的第 $n$ 位小数不同。
- 所以,$r$ 不在列表中的任何一个位置。这与我们最初的假设“这个列表包含了集合 $S$ 中所有的数”相矛盾!
- 结论:最初的假设是错误的。集合 $S$ 不可能是可数的。它的元素太多了,根本无法排成一个列表。
- 推广:
- 作者提到,可以证明整个实数集 $\mathbb{R}$ 和区间 $(0,1)$ 的基数是相同的(见习题15)。
- 因此,实数集 $\mathbb{R}$ 也是不可数的。它的基数 $|\mathbb{R}|$ 是一个比 $\aleph_0$ 更“大”的无穷大。这个基数有时被称为连续统的基数,记作 $\mathfrak{c}$。
- 最后,作者指出,甚至还存在比 $|\mathbb{R}|$ 更大的无限基数。无穷的阶梯是没有尽头的。
关于选择数字“不同于0和9”的说明:这是为了避免由小数表示的歧义性引起的问题,例如 $0.5000\dots = 0.4999\dots$。通过规定我们构造的数 $r$ 的每一位都既不是0也不是9,可以确保 $r$ 只有一个唯一的小数表示,从而使论证更加严谨。
📝 [总结]
本段通过康托尔的对角线论证,雄辩地证明了实数集是不可数的,从而揭示了至少存在两种不同等级的无穷大:可数无限 ($\aleph_0$) 和不可数无限 ($|\mathbb{R}|$)。
🎯 [存在目的]
这段论证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一座丰碑。它的目的在于:
- 解答了之前提出的问题(是否存在比 $\aleph_0$ 更大的无穷大)。
- 展示了反证法和对角线构造法的威力。
- 深刻地揭示了“无穷”这一概念的复杂性和层次性,极大地拓展了数学的疆域。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个“无限旅馆”,但这次它的房间是由所有正整数编号的。你想为所有 $(0,1)$ 之间的实数安排房间。
你开始安排:
- 房间1:住 $0.3659\dots$
- 房间2:住 $0.7103\dots$
- ...
你声称你已经为所有实数都安排了房间。
这时,一个“幽灵”客人 $r$ 走过来说:“我的房间在哪里?” 他的房卡号是 $0.5637\dots$。
你检查你的登记册:
- 他不住在1号房,因为他的房卡号第1位(5)和1号房客的(3)不一样。
- 他不住在2号房,因为他的房卡号第2位(6)和2号房客的(1)不一样。
- ...
这个“幽灵”客人通过系统地与每一个已住店的客人比较自己房卡号上的一位数字,证明了自己没有被安排房间。
因为对于任何一种“安排满员”的登记册,总能构造出这样一个“幽灵”客人,所以结论是:这个旅馆的房间(可数无限)根本不够所有实数(不可数无限)住。
💭 [直观想象]
想象一条橡皮筋。你可以把它拉长,但它仍然是一维的。你可以把它盘起来,看起来像二维,但本质上还是一维。这就是可数集,比如 $\mathbb{Q}$。
现在想象一整块橡皮泥。它本身就是三维的。你无法通过拉伸或盘绕一条一维的线来“无缝”地填满这块橡皮泥的体积。
实数集就像这块橡皮泥,它具有比线更高维度的“稠密性”,它的“点”的数量是更高等级的无限。对角线论证就是证明了这种维度上的差异。
15. 划分与等价关系
1.5.1. 集合的划分
📜 [原文30]
划分和等价关系
集合是不相交的,如果它们中任意两个集合都没有共同的元素。稍后,我们将有机会将具有代数结构(例如加法概念)的集合分解为不相交的子集,这些子集将成为相关代数结构中的元素。本节我们将以对这种分解或集合的划分的研究作为结束。
📖 [逐步解释]
这是一个引言段落,介绍了本节的主题:划分与等价关系,并预告了其在抽象代数中的重要性。
- 不相交 (Disjoint):这是一个铺垫性的定义(以黑体字形式给出)。两个集合如果不含有任何共同的元素,就称它们是不相交的。它们的交集是空集。
- 核心思想:将一个大的集合,像切蛋糕一样,分解成一堆互不重叠(不相交)的小块。
- 在代数中的应用:作者预告,这种“分解”或“划分”的操作在抽象代数中至关重要。我们将要学习的商群、商环等概念,其本质就是将一个大的代数结构(如群)按照某种规则划分成许多子集(称为陪集),然后把这些子集本身当作新的元素,来构造一个新的、更小的代数结构。
💡 [数值示例]
- 示例1(不相交):令 $A=\{1,3,5\}$ (奇数),$B=\{2,4,6\}$ (偶数)。$A$ 和 $B$ 没有任何共同元素,所以它们是不相交的。$A \cap B = \varnothing$。
- 示例2(相交):令 $C=\{1,2,3\}$, $D=\{3,4,5\}$。它们有共同元素 3,所以它们不是不相交的。$C \cap D = \{3\}$。
- 示例3(划分的预演):可以将整数集 $\mathbb{Z}$ 分解为偶数集 $E$ 和奇数集 $O$。
- $E = \{\dots, -2, 0, 2, 4, \dots\}$
- $O = \{\dots, -3, -1, 1, 3, \dots\}$
- $E$ 和 $O$ 是不相交的。
- $E$ 和 $O$ 的并集 $E \cup O$ 又是整个整数集 $\mathbb{Z}$。
- 这就是对 $\mathbb{Z}$ 的一个划分。
📝 [总结]
本段引入了“不相交”的概念,并指出本节将研究如何将一个集合分解成若干个不相交的子集,即集合的划分。作者还强调了这一概念在抽象代数中的核心地位。
🎯 [存在目的]
为学习“划分”和“等价关系”这两个相互关联的概念提供动机。它告诉读者,我们现在学习的这个看似纯粹的集合论概念,将在后续的代数学习中扮演关键角色,从而激发读者的学习兴趣。
🧠 [直觉心智模型]
- 划分就像把一个完整的拼图拆成一片一片。每一片都是一个子集。这些拼图片彼此之间没有重叠部分(不相交),而把它们合在一起又能拼回完整的图画(并集是原集合)。
- 在代数中,我们将要做的,不仅是把拼图拆开,还要把每一片小拼图看作一个“新的、更大的积木块”,用这些大积木块去搭建新的结构。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国家(大集合)。
- 划分就是这个国家的行政区划。比如,把中国划分成34个省级行政区。
- 不相交:任何两个省的管辖范围没有重叠。
- 并集为全集:所有省的范围合在一起,正好是整个中国的版图。
- 代数应用:在联合国开会时,有时一个国家(比如中国)作为一个整体(一个元素)进行投票。这就像把一个划分出的单元(一个省的集合)当作一个新的、单一的对象来处理。
1.5.2. 定义0.16 划分
📜 [原文31]
0.16 定义 集合 $S$ 的划分是 $S$ 的非空子集的集合,使得 $S$ 的每个元素都恰好在一个子集中。这些子集是划分的单元。
📖 [逐步解释]
这是“划分”的正式定义。
一个集合 $\Pi$ 被称为集合 $S$ 的一个划分,如果 $\Pi$ 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 $\Pi$ 是一个集合的集合:$\Pi$ 的元素本身是集合。具体来说,它们是 $S$ 的子集。例如 $\Pi = \{A, B, C\}$,其中 $A, B, C$ 都是 $S$ 的子集。
- 对 $\Pi$ 中元素的要求:
- 非空:$\Pi$ 中的每一个子集(称为单元 (cell))都不能是空集 $\varnothing$。
- 不相交:$\Pi$ 中任意两个不同的单元都是不相交的。即如果 $A, B \in \Pi$ 且 $A \neq B$,则 $A \cap B = \varnothing$。
- 对 $S$ 中元素的要求:“$S$ 的每个元素都恰好在一个子集中”。这个条件可以分解为:
- 覆盖全集 (Union is S):$\Pi$ 中所有单元的并集必须等于 $S$。这保证了 $S$ 中的每个元素都至少在一个单元里。
- 不重复 (Disjointness):由于单元之间不相交,这保证了 $S$ 中的每个元素最多只在一个单元里。
- 结合起来,就是“恰好在一个子集中”。
💡 [数值示例]
- 示例1:令 $S = \{1, 2, 3, 4, 5, 6\}$。
- $\Pi_1 = \{\{1,3\}, \{2\}, \{4,5,6\}\}$ 是 $S$ 的一个划分吗?
- 单元 $\{1,3\}, \{2\}, \{4,5,6\}$ 都是 $S$ 的非空子集。 (满足)
- 它们两两不相交。 (满足)
- 它们的并集是 $\{1,2,3,4,5,6\} = S$。 (满足)
- 结论:是。
- $\Pi_2 = \{\{1,2\}, \{3,4\}, \{5\}\}$ 是 $S$ 的一个划分吗?
- $S$ 中的元素 6 没有出现在任何单元中。 (不满足并集为S)
- 结论:否。
- $\Pi_3 = \{\{1,2,3\}, \{3,4,5,6\}\}$ 是 $S$ 的一个划分吗?
- 单元 $\{1,2,3\}$ 和 $\{3,4,5,6\}$ 不是不相交的,它们共享元素 3。 (不满足不相交)
- 结论:否。
- $\Pi_4 = \{\{1,2\}, \{3,4\}, \{5,6\}, \varnothing\}$ 是 $S$ 的一个划分吗?
- 包含了一个空集作为单元。 (不满足非空)
- 结论:否。
⚠️ [易错点]
- 划分是集合的集合:要理解划分本身也是一个集合,它的元素是那些单元子集。对于上面合法的划分 $\Pi_1$,我们有 $\{1,3\} \in \Pi_1$ 以及 $1 \in \{1,3\}$。不要混淆 $\in$ 的层次。
- 最平凡的划分:对于任何非空集合 $S$:
- $\Pi_{trivial} = \{S\}$ 是一个合法的划分,它只有一个单元,就是 $S$ 自身。
- $\Pi_{fine} = \{\{x\} \mid x \in S\}$ 也是一个合法的划分,它把每个元素都单独作为一个单元。这是最“细”的划分。
📝 [总结]
集合 $S$ 的一个划分,就是把 $S$ 分解成一堆非空、互不重叠的子集(单元),这些子集的总体正好拼回完整的 $S$。
🎯 [存在目的]
提供“划分”的严谨数学定义。这个定义是后续讨论等价关系的另一半基础。我们将看到,划分和等价关系是同一个数学思想的两种不同表现形式,它们之间可以相互推导。
🧠 [直觉心智模型]
划分就像用刀切一个蛋糕。
- 蛋糕是集合 $S$。
- 切出来的每一块是划分的一个单元。
- 非空:你不能切出一块“什么都没有”的块。
- 不相交:两块蛋糕不能有重叠的部分。
- 并集为全集:所有小块合起来必须是整个完整的蛋糕,不能多也不能少。
💭 [直观想象]
想象整理你的衣柜。
- 衣柜里所有的衣服是集合 $S$。
- 你决定把衣服划分成几类:“上衣”、“裤子”、“袜子”、“外套”。
- 每一类衣服的集合就是一个单元。
- 非空:每一类都至少要有一件衣服。
- 不相交:一件衣服不能既是“上衣”又是“裤子”。
- 并集为全集:所有类别的衣服加起来,就是你衣柜里所有的衣服。
- 这个分类方案 $\{\{\text{所有上衣}\}, \{\text{所有裤子}\}, \dots\}$ 就是对你衣服集合的一个划分。
1.5.3. 划分的单元表示法
📜 [原文32]
在讨论集合 $S$ 的划分时,我们用 $\bar{x}$ 表示包含 $S$ 的元素 $x$ 的单元。
📖 [逐步解释]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符号约定,它建立了一个从元素到其所在单元的便捷表示。
- 背景:我们有一个集合 $S$ 和它的一个划分 $\Pi$。
- 符号:对于 $S$ 中的任意一个元素 $x$。
- 定义:符号 $\bar{x}$ (读作 "x bar") 代表了在划分 $\Pi$ 中,包含元素 $x$ 的那一个唯一的单元。
- 因为划分的定义保证了每个元素都“恰好在一个子集中”,所以对于任何 $x$,包含它的那个单元是存在且唯一的。因此,$\bar{x}$ 这个记号是良好定义的。
💡 [数值示例]
- 示例1:令 $S=\{1,2,3,4,5,6\}$,划分为 $\Pi = \{\{1,3\}, \{2\}, \{4,5,6\}\}$。
- $\bar{1}$ 是什么? 我们在 $\Pi$ 中找到包含 1 的那个单元,是 $\{1,3\}$。所以 $\bar{1}=\{1,3\}$。
- $\bar{3}$ 是什么? 包含 3 的单元也是 $\{1,3\}$。所以 $\bar{3}=\{1,3\}$。
- 因此,我们有 $\bar{1} = \bar{3}$。这是一个重要的性质:同一个单元里的元素,它们对应的 "bar" 集合是相同的。
- $\bar{2}$ 是什么? 包含 2 的单元是 $\{2\}$。所以 $\bar{2}=\{2\}$。
- $\bar{4}$ 是什么? 是 $\{4,5,6\}$。
- $\bar{5}$ 是什么? 是 $\{4,5,6\}$。
- $\bar{6}$ 是什么? 是 $\{4,5,6\}$。
- 所以 $\bar{4}=\bar{5}=\bar{6}$。
⚠️ [易错点]
- $\bar{x}$ 是一个集合:不要把 $\bar{x}$ 看作一个元素,它是一个集合,是划分 $\Pi$ 中的一个单元。
- 符号的依赖性:$\bar{x}$ 的具体含义依赖于上下文中的划分 $\Pi$ 是什么。如果换一个不同的划分,$\bar{x}$ 所代表的集合也可能不同。
📝 [总结]
符号 $\bar{x}$ 是一个方便的记号,用来指代在某个给定的划分下,包含元素 $x$ 的那个特定的单元(子集)。
🎯 [存在目的]
引入这个符号是为了简化后续的讨论,特别是为了连接划分和等价关系。我们将看到,$\bar{x}$ 正是元素 $x$ 所在的“等价类”。这个符号使得从元素层面到类(单元)层面的转换变得书写简便。
🧠 [直觉心智模型]
回到行政区划的例子。
- $S$ 是中国所有人的集合。
- $\Pi$ 是按省级行政区对人的划分。
- $x$ 是一个具体的人,比如“小明”,他住在北京。
- $\overline{\text{小明}}$ 就代表“所有住在北京的人”这个集合。
- 如果“小红”也住在北京,那么 $\overline{\text{小红}}}$ 也代表“所有住在北京的人”这个集合。
- 所以 $\overline{\text{小明}} = \overline{\text{小红}}}$。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一个大派对上,每个人胸前都贴了一个标签,上面写着他们的团队名称(比如“红队”、“蓝队”、“绿队”)。
- 所有人是集合 $S$。
- 按团队的划分是 $\Pi = \{\{\text{所有红队成员}\}, \{\text{所有蓝队成员}\}, \dots\}$。
- $x$ 是你,你属于“蓝队”。
- $\bar{x}$ (即 $\overline{\text{你}}$) 就代表“所有蓝队成员”这个集合。
1.5.4. 示例0.17 同余类作为划分
📜 [原文33]
0.17 示例 将 $\mathbb{Z}^{+}$ 划分为偶数正整数的子集(能被 2 整除的整数)和奇数正整数的子集(被 2 除余 1 的整数),我们得到 $\mathbb{Z}^{+}$ 的一个划分,包含两个单元。例如,我们可以写作
$$
\overline{14}=\{2,4,6,8,10,12,14,16.18, \cdots\} .
$$
我们也可以将 $\mathbb{Z}^{+}$ 划分为三个单元,一个包含能被 3 整除的正整数,另一个包含所有被 3 除余 1 的正整数,最后一个包含被 3 除余 2 的正整数。
推广开来,对于每个正整数 $n$,我们可以将 $\mathbb{Z}^{+}$ 划分为 $n$ 个单元,根据一个正整数被 $n$ 除时的余数是 $0,1,2, \cdots, n-1$ 来划分。这些单元是 $\mathbb{Z}^{+}$ 中模 $n$ 的同余类。习题 35 要求我们显示 $n=2,3,5$ 情况下的这些划分。
📖 [逐步解释]
这个例子是抽象代数中划分思想最重要的应用之一:模n同余类。
Part 1: 模 2 划分
- 集合 $S = \mathbb{Z}^{+}$ (所有正整数)。
- 划分规则:按“除以2的余数”来分。
- 一个正整数除以2,余数要么是0(即能被2整除,是偶数),要么是1(是奇数)。
- 划分的单元:
- 单元1 (余数为0):所有正偶数的集合 $E^+ = \{2, 4, 6, 8, \dots\}$。
- 单元2 (余数为1):所有正奇数的集合 $O^+ = \{1, 3, 5, 7, \dots\}$。
- 验证:这个划分 $\Pi = \{E^+, O^+\}$ 是合法的。
- 单元都非空。
- $E^+$ 和 $O^+$ 不相交。
- $E^+ \cup O^+ = \mathbb{Z}^{+}$。
- 使用 $\bar{x}$ 符号:
- $\overline{14}$ 是什么?14是偶数,它在偶数集合这个单元里。所以 $\overline{14} = E^+ = \{2,4,6,8,\dots\}$。
- $\overline{7}$ 是什么?7是奇数,它在奇数集合这个单元里。所以 $\overline{7} = O^+ = \{1,3,5,7,\dots\}$。
Part 2: 模 3 划分
- 集合 $S = \mathbb{Z}^{+}$。
- 划分规则:按“除以3的余数”来分。余数可能是 0, 1, 或 2。
- 划分的单元:
- 单元1 (余数0):$C_0 = \{3, 6, 9, 12, \dots\}$ (能被3整除的数)
- 单元2 (余数1):$C_1 = \{1, 4, 7, 10, \dots\}$ (除以3余1的数)
- 单元3 (余数2):$C_2 = \{2, 5, 8, 11, \dots\}$ (除以3余2的数)
- 这个划分 $\Pi = \{C_0, C_1, C_2\}$ 也是合法的。
Part 3: 推广到 模 n
- 这个思想可以推广。对于任何一个正整数 $n$。
- 我们可以将 $\mathbb{Z}^+$ 按照“除以 $n$ 的余数”来划分。
- 根据带余除法,任何一个正整数除以 $n$,其可能的余数是 $0, 1, 2, \dots, n-1$ 中的一个,且是唯一的。
- 这就自然地将 $\mathbb{Z}^+$ 划分成了 $n$ 个不相交的单元。
- 这些单元被称为模n同余类 (Congruence Classes Modulo n)。$\overline{x}$ 在这里就代表 $x$ 所在的同余类。
💡 [数值示例]
- 模 4 划分 $\mathbb{Z}^+$:
- $C_0 = \{4, 8, 12, \dots\}$
- $C_1 = \{1, 5, 9, \dots\}$
- $C_2 = \{2, 6, 10, \dots\}$
- $C_3 = \{3, 7, 11, \dots\}$
- $\overline{9}$ 是什么?$9 \div 4 = 2 \dots 1$。余数是1。所以 $\overline{9} = C_1 = \{1, 5, 9, \dots\}$。
- $\overline{10}$ 是什么?$10 \div 4 = 2 \dots 2$。余数是2。所以 $\overline{10} = C_2 = \{2, 6, 10, \dots\}$。
⚠️ [易错点]
- 余数的范围:除以 $n$ 的余数约定为 $0, 1, \dots, n-1$。例如,我们不说 11 除以 3 余 -1,而说余 2。
- 0的处理:这个例子是对 $\mathbb{Z}^+$ 的划分。如果划分的对象是整个整数集 $\mathbb{Z}$,规则同样适用。0 除以任何非零整数 $n$ 都商0余0,所以 0 永远在余数为0的那个同余类 $C_0$ 里。
📝 [总结]
本示例展示了模n同余类是对整数集(或正整数集)的一个自然且重要的划分。这个划分的规则是基于整数除以 $n$ 的余数。
🎯 [存在目的]
同余类是抽象代数,特别是群论和环论中,最核心、最基本的例子之一。模n加法构成的循环群 $\mathbb{Z}_n$,其元素就是这些同余类。通过这个例子,作者在非常早的阶段就引入了这个将在全书中反复出现的关键结构,让读者提前熟悉它的划分思想。
🧠 [直觉心智模型]
模n划分就像一个时钟。
- 模12划分:就是一个普通的12小时制时钟。
- 13点就是下午1点,14点是下午2点,24点是0点。
- 划分的单元(同余类)就是时钟上指向同一个位置的所有时间点。
- $\overline{1} = \overline{13} = \overline{25} = \dots = \{1, 13, 25, \dots\}$ (所有指向“1”的时间)
- $\overline{12} = \overline{24} = \overline{0} = \{12, 24, 36, \dots\}$ (所有指向“12”或“0”的时间)
- 模7划分:就是星期。今天是星期三,7天后还是星期三,14天后也还是星期三。所有在“星期三”这一天的日期的集合,就是一个同余类。
💭 [直观想象]
想象把所有正整数按照顺序一个个地发给 $n$ 个人,循环发放。
- 1号给第1个人,2号给第2个人,... $n$号给第n个人。
- $n+1$号又给回第1个人,$n+2$号又给回第2个人...
- 划分的单元,就是每个人手上拿到的所有数字的集合。
- 第1个人拿到的集合是 $\{1, n+1, 2n+1, \dots\}$,这就是除以 $n$ 余1的同余类。
- 第 $k$ 个人拿到的集合是 $\{k, n+k, 2n+k, \dots\}$,这就是除以 $n$ 余 $k$ 的同余类。
1.5.5. 从划分到等价关系
📜 [原文34]
集合 $S$ 的每个划分以自然的方式产生 $S$ 上的一个关系 $\mathscr{R}$:即,对于 $x, y \in S$,令 $x \mathscr{R} y$ 当且仅当 $x$ 和 $y$ 在划分的同一单元中。在集合表示法中,我们将 $x \mathscr{R} y$ 写为 $(x, y) \in \mathscr{R}$(参见定义 0.7)。稍加思考就会发现, $S$ 上的这个关系 $\mathscr{R}$ 满足以下定义中等价关系的三个性质。
📖 [逐步解释]
这段话是连接“划分”和“等价关系”的桥梁,它描述了如何从一个已知的划分构造出一个关系。
- 起点:一个集合 $S$ 和它的一个划分 $\Pi$。
- 构造规则:我们来定义 $S$ 上的一个关系 $\mathscr{R}$。规则是:
- “如果两个元素 $x$ 和 $y$ 落在划分的同一个单元里,我们就说它们俩有关系 $\mathscr{R}$。”
- 形式化:用 $\bar{x}$ 符号,这个规则可以更简洁地写成:
- $x \mathscr{R} y \iff \bar{x} = \bar{y}$。
- 预告:作者指出,通过这种方式构造出来的关系 $\mathscr{R}$,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关系,它具有一些非常好的性质。这些性质就是下一段要定义的“等价关系”的三个性质(自反性、对称性、传递性)。
💡 [数值示例]
- 示例:令 $S=\{1,2,3,4,5\}$,划分 $\Pi = \{\{1,4\}, \{2,3,5\}\}$。我们来构造对应的关系 $\mathscr{R}$。
- 关系 $\mathscr{R}$ 是 $S \times S$ 的一个子集。
- 哪些有序对 $(x,y)$ 在 $\mathscr{R}$ 里?那些 $x$ 和 $y$ 在同一个单元的。
- 在单元 $\{1,4\}$ 中,1和4在同一个单元,1和1在同一个单元,4和4在同一个单元,4和1在同一个单元。所以 $(1,1), (1,4), (4,1), (4,4)$ 都在 $\mathscr{R}$ 中。
- 在单元 $\{2,3,5\}$ 中,两两组合,得到 $(2,2), (2,3), (2,5), (3,2), (3,3), (3,5), (5,2), (5,3), (5,5)$ 都在 $\mathscr{R}$ 中。
- 所以,$\mathscr{R} = \{(1,1), (1,4), (4,1), (4,4), (2,2), (2,3), (2,5), (3,2), (3,3), (3,5), (5,2), (5,3), (5,5)\}$。
- 思考性质:
- 自反性 ($x \mathscr{R} x$):对任何 $x \in S$,$x$ 当然和它自己在同一个单元里。所以 $(x,x) \in \mathscr{R}$ 恒成立。
- 对称性 (if $x \mathscr{R} y$, then $y \mathscr{R} x$):如果 $x$ 和 $y$ 在同一个单元里,那么 $y$ 和 $x$ 当然也在同一个单元里。所以如果 $(x,y) \in \mathscr{R}$,则 $(y,x) \in \mathscr{R}$。
- 传递性 (if $x \mathscr{R} y$ and $y \mathscr{R} z$, then $x \mathscr{R} z$):如果 $x,y$ 在同一个单元, $y,z$ 也在同一个单元,那么 $x,y,z$ 都在这同一个单元里。所以 $x,z$ 也在同一个单元里。因此,如果 $(x,y) \in \mathscr{R}$ 且 $(y,z) \in \mathscr{R}$,则 $(x,z) \in \mathscr{R}$。
📝 [总结]
本段阐述了如何从一个划分自然地生成一个满足自反、对称、传递三个性质的关系。这个关系的本质是“同属一个划分单元”。
🎯 [存在目的]
本段是定理0.22的第一部分(从划分到等价关系)的非形式化论证。它揭示了划分和等价关系之间深刻联系的一半。
🧠 [直觉心智模型]
回到行政区划的例子。
- 划分:按省份划分全国人民。
- 构造的关系 $\mathscr{R}$:定义为“同省关系”。
- $x \mathscr{R} y$ 当且仅当 $x$ 和 $y$ 是老乡(在同一个省)。
- 这个“同省关系”具有:
- 自反性:你和你自己肯定是同省的。
- 对称性:如果你和我是同省的,那么我和你也是同省的。
- 传递性:如果你和我是同省的,我和小明也是同省的,那么你和小明肯定也是同省的。
- 所以,“同省关系”就是一个等价关系。
💭 [直观想象]
回到派对上按团队颜色划分的例子。
- 划分:红队、蓝队、绿队。
- 关系 $\mathscr{R}$:“同队关系”。
- 你和另一个人有 $\mathscr{R}$ 关系,当且仅当你们胸前的标签颜色一样。
- 这个关系显然是自反(你和自己的标签颜色一样)、对称(你俩颜色一样,倒过来说也一样)、传递的(你和他颜色一样,他和小明颜色一样,那你和小明颜色也一样)。
1.5.6. 定义0.18 等价关系
📜 [原文35]
0.18 定义 集合 $S$ 上的等价关系 $\mathscr{R}$ 是对于所有 $x, y, z \in S$ 满足以下三个性质的关系。
- (自反性) $x \mathscr{R} x$。
- (对称性) 如果 $x \mathscr{R} y$,则 $y \mathscr{R} x$。
- (传递性) 如果 $x \mathscr{R} y$ 且 $y \mathscr{R} z$,则 $x \mathscr{R} z$。
📖 [逐步解释]
这是“等价关系”的正式定义,是抽象代数中最基本的概念之一。
一个在集合 $S$ 上的关系 $\mathscr{R}$ (即 $S \times S$ 的一个子集),如果它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就被称为等价关系:
- 自反性 (Reflexivity):$S$ 中的每个元素都与它自身有关系。
- 集合论语言:对于所有 $x \in S$,都有 $(x,x) \in \mathscr{R}$。
- 直观理解:每个人都和自己“相等”或“相关”。
- 对称性 (Symmetry):如果 $x$ 与 $y$ 有关系,那么 $y$ 也必须与 $x$ 有关系。
- 集合论语言:如果 $(x,y) \in \mathscr{R}$,那么 $(y,x)$ 也必须在 $\mathscr{R}$ 中。
- 直观理解:关系是“双向”的。
- 传递性 (Transitivity):如果 $x$ 与 $y$ 有关系,并且 $y$ 与 $z$ 有关系,那么 $x$ 必须与 $z$ 有关系。
- 集合论语言:如果 $(x,y) \in \mathscr{R}$ 并且 $(y,z) \in \mathscr{R}$,那么 $(x,z)$ 也必须在 $\mathscr{R}$ 中。
- 直观理解:关系可以“传递”或“搭桥”。
等价关系的本质,就是一种抽象化的“相等”。它不要求元素在所有方面都一样,只要求在某个特定的性质上“等同”。
💡 [数值示例]
- 示例1(“相等”关系 =)
- 自反性:$x=x$。满足。
- 对称性:如果 $x=y$,则 $y=x$。满足。
- 传递性:如果 $x=y$ 且 $y=z$,则 $x=z$。满足。
- 所以,“相等”本身就是一个等价关系。
- 示例2(“小于等于”关系 $\le$ 在 $\mathbb{R}$ 上)
- 自反性:$x \le x$。满足。
- 对称性:如果 $x \le y$,则 $y \le x$ 吗?不一定。例如 $3 \le 5$,但 $5 \not\le 3$。不满足。
- 结论:$\le$ 不是等价关系。(它是一种序关系)
- 示例3(几何中的“平行”关系 // 在平面所有直线上)
- 自反性:一条直线与自身平行(约定)。满足。
- 对称性:如果直线 $L_1 // L_2$,则 $L_2 // L_1$。满足。
- 传递性:如果 $L_1 // L_2$ 且 $L_2 // L_3$,则 $L_1 // L_3$。满足。
- 所以,“平行”是一个等价关系。它将平面上所有的直线划分成了不同的“方向”。
- 示例4(“有共同朋友”关系在人群中)
- 自反性:$x$ 和 $x$ 有共同朋友吗?不一定,如果 $x$ 只有一个朋友或没朋友。不满足。
- 结论:不是等价关系。
⚠️ [易错点]
- 三个性质缺一不可: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性质才是等价关系。在判断时,只要找到一个性质不满足,就可以立刻下结论说它不是。
- 对传递性的理解:传递性的前提是“如果 $x \mathscr{R} y$ 且 $y \mathscr{R} z$”。如果找不到这样的 $x,y,z$ 链条,那么传递性是“真空成立”的。例如,关系 $\mathscr{R}=\{(a,b), (b,a), (c,d)\}$。这里没有任何形如 $(x,y), (y,z)$ 的链条,所以它满足传递性。
📝 [总结]
等价关系是集合 $S$ 上的一个满足自反、对称和传递三个性质的关系。它是一种对“相等”概念的推广。
🎯 [存在目的]
等价关系是抽象代数乃至整个现代数学的基石性概念。它提供了一种强大的工具,可以根据某种性质将集合中的元素“分组”或“归类”。每一组(称为一个等价类)中的元素虽然不尽相同,但在该关系的意义下可以被视为是“等价的”。这正是划分的另一个视角,定理0.22 将正式揭示这一点。
🧠 [直觉心智模型]
等价关系就像给一群人贴标签,使得有相同标签的人可以被看作“一伙的”。
- 自反性:每个人都有标签。
- 对称性:如果你的标签和我的标签一样,那我的也和你的也一样。
- 传递性:如果你的标签和我的一样,我的和他的也一样,那你的和他的肯定也一样。
这三个性质保证了“有相同标签”这个关系是清晰无误的,可以完美地将人群分成若干个互不相交的“帮派”(等价类)。
💭 [直观想象]
想象在一个装满了各种形状的积木的箱子里。
- 关系 $\mathscr{R}$ 定义为“颜色相同”。
- 自反性:每个积木和自己颜色相同。
- 对称性:如果A和B颜色相同,那么B和A也颜色相同。
- 传递性:如果A和B颜色相同,B和C颜色相同,那么A和C也颜色相同。
- 所以“颜色相同”是一个等价关系。它将所有积木划分成了“红色积木堆”、“蓝色积木堆”等等。
- 关系 $\mathscr{S}$ 定义为“重量不超过对方1克”。
- 自反性:A和自己重量差为0,满足。
- 对称性:如果A比B轻,满足条件,但B比A重,也可能满足条件。满足。
- 传递性:A比B轻0.5克,B比C轻0.5克。那么A比C轻1克,满足。但如果A比B轻0.8克,B比C轻0.8克,那么A比C轻1.6克,就不满足条件了。不满足。
- 所以 $\mathscr{S}$ 不是等价关系。
1.5.7. 对划分所产生关系的性质验证
📜 [原文36]
为了说明对应于 $S$ 的划分的关系 $\mathscr{A}$ 为什么满足定义中的对称条件,我们只需观察到,如果 $y$ 与 $x$ 在同一单元中(即如果 $x \mathscr{B} y$),那么 $x$ 与 $y$ 在同一单元中(即 $y \mathscr{R} x$)。我们把验证自反和传递性质的类似观察留给习题 28。
📖 [逐步解释]
这段话是对1.5.5节中预告的简要证明。它演示了如何验证由划分生成的关系满足对称性。
- 回顾:由划分生成的关系 $\mathscr{R}$ 的定义是:$x \mathscr{R} y \iff x$ 和 $y$ 在同一个单元里。
- 验证对称性:
- 前提:假设 $x \mathscr{R} y$ 成立。
- 翻译:根据定义,这意味着“$x$ 和 $y$ 在同一个单元里”。
- 逻辑推理:“$x$ 和 $y$ 在同一个单元里”这个陈述,和“$y$ 和 $x$ 在同一个单元里”这个陈述,显然是完全等价的。
- 翻译回来:根据定义,“$y$ 和 $x$ 在同一个单元里”就意味着 $y \mathscr{R} x$。
- 结论:我们从 $x \mathscr{R} y$ 推出了 $y \mathscr{R} x$。因此,对称性成立。
- 留给读者:作者将自反性和传递性的验证作为练习。
- 自反性提示:$x$ 和 $x$ 是否在同一个单元里?当然在。
- 传递性提示:如果 $x,y$ 在同一个单元 $C$ 中,同时 $y,z$ 也在同一个单元 $D$ 中。因为 $y$ 同时在 $C,D$ 中,而划分的单元是不相交的,所以 $C$ 和 $D$ 必须是同一个单元。因此 $x,z$ 也在这个单元里。
📝 [总结]
本段通过对对称性的论证,演示了由“同属一个划分单元”所定义的关系确实满足等价关系的性质。
🎯 [存在目的]
这是一个示范性的微型证明,旨在引导读者独立思考并完成对另外两个性质的证明。它强化了划分和等价关系之间的联系,并为定理0.22的证明做了热身。
1.5.8. 示例0.19 相等关系是等价关系
📜 [原文37]
0.19 示例 对于任何非空集合 $S$,由 $S \times S$ 的子集 $\{(x, x) \mid x \in S\}$ 定义的相等关系 $=$ 是一个等价关系。
📖 [逐步解释]
这个例子重申了1.5.6节练习中的结论。
- 关系:相等关系 $=$, 其集合形式是 $S \times S$ 的对角线子集 $D = \{(x,x) \mid x \in S\}$。
- 验证:
- 自反性:对于任意 $x \in S$,是否 $(x,x) \in D$?根据 $D$ 的定义,是的。满足。
- 对称性:如果 $(x,y) \in D$,是否 $(y,x) \in D$?
- $(x,y) \in D$ 意味着 $x=y$。
- 如果 $x=y$,那么 $(y,x)$ 就等于 $(x,x)$。
- 因为 $(x,x) \in D$,所以 $(y,x) \in D$。满足。
- 传递性:如果 $(x,y) \in D$ 且 $(y,z) \in D$,是否 $(x,z) \in D$?
- $(x,y) \in D \implies x=y$。
- $(y,z) \in D \implies y=z$。
- 所以 $x=y=z$,即 $x=z$。
- 因此 $(x,z)$ 就是 $(x,x)$。
- 因为 $(x,x) \in D$,所以 $(x,z) \in D$。满足。
- 结论:相等关系满足等价关系的所有三个性质,因此它是一种等价关系。
📝 [总结]
本例明确指出,最基本的相等关系是等价关系的一个原型例子。
🎯 [存在目的]
为读者提供一个最简单、最直观的等价关系范例,帮助巩固对定义的理解。
1.5.9. 示例0.20 模n同余是等价关系
📜 [原文38]
0.20 示例 (模 $n$ 同余) 令 $n \in \mathbb{Z}^{+}$。对应于模 $n$ 的同余类的划分(在示例 0.17 中讨论),$\mathbb{Z}^{+}$ 上的等价关系是模 $n$ 同余。它有时用 $\equiv_{n}$ 表示。我们通常不写 $a \equiv_{n} b$,而是写 $a \equiv b(\bmod n)$,读作“ $a$ 与 $b$ 模 $n$ 同余”。例如,我们有 $15 \equiv 27(\bmod 4)$,因为 15 和 27 被 4 除都余 3。
📖 [逐步解释]
这个例子将示例0.17的同余类划分与等价关系直接联系起来。
- 背景:在示例0.17中,我们已经知道,可以根据除以 $n$ 的余数是否相同,来对 $\mathbb{Z}^+$ 进行划分。
- 生成等价关系:根据1.5.5节的原理,这个划分自然地产生一个等价关系。这个关系的规则是:
- $a$ 和 $b$ 有关系 $\iff a$ 和 $b$ 在同一个划分单元里 $\iff a$ 和 $b$ 除以 $n$ 的余数相同。
- 命名和符号:这个特别的等价关系被称为“模n同余”(Congruence Modulo n)。
- 标准符号:$a \equiv b \pmod n$。
- 含义:$a$ 和 $b$ 除以 $n$ 的余数相同。
- 等价定义:$a \equiv b \pmod n$ 当且仅当 $a-b$ 是 $n$ 的倍数(即 $n$ 能整除 $a-b$)。这个定义在证明中更常用。(习题36会证明这一点)
- 举例:
- $15 \equiv 27 \pmod 4$。为什么?
- 方法1(余数):$15 = 3 \times 4 + 3$ (余3)。$27 = 6 \times 4 + 3$ (余3)。余数相同。
- 方法2(差值):$15 - 27 = -12$。-12 能被 4 整除。
- $10 \equiv 1 \pmod 3$ 吗?
- $10 \div 3$ 余 1。$1 \div 3$ 余 1。是的。
- $8 \equiv 2 \pmod 5$ 吗?
- $8 \div 5$ 余 3。$2 \div 5$ 余 2。余数不同。不是。
📝 [总结]
模n同余是一个等价关系,它将整数根据除以 $n$ 的余数是否相同来进行分类。它是由模n同余类划分所产生的自然关系。
🎯 [存在目的]
这是等价关系在数论和代数中最重要的例子。商群 $\mathbb{Z}_n$ 的理论完全建立在模n同余这个等价关系之上。通过这个例子,读者开始接触到抽象代数的核心构造方法。
🧠 [直觉心智模型]
回到时钟的例子(模12同余)。
- 等价关系 $\equiv \pmod{12}$ 就是“在时钟上指向同一个位置”。
- $13 \equiv 1 \pmod{12}$ 因为 13点 和 1点 在时钟上指向同一个数字。
- 这个关系是等价关系:
- 自反:任何时间点都和自身指向同一个位置。
- 对称:如果A点和B点指向同一个位置,那B点和A点也指向同一个位置。
- 传递:如果A和B指向同位,B和C也指向同位,那A和C肯定也指向同位。
- 这个等价关系将所有可能的时间点(整数)划分成了12个等价类(时钟上的12个位置)。
1.5.10. 示例0.21 关系性质的判断练习
📜 [原文39]
0.21 示例 令集合 $\mathbb{Z}$ 上的关系 $\mathscr{R}$ 定义为 $n \mathscr{R} m$ 当且仅当 $n m \geq 0$,然后我们确定 $\mathscr{R}$ 是否为等价关系。
自反性 $a \mathscr{R} a$,因为对于所有 $a \in \mathbb{Z}$, $a^{2} \geq 0$。
对称性 如果 $a \mathscr{R} b$,那么 $a b \geq 0$,所以 $b a \geq 0$ 且 $b \mathscr{R} a$。
传递性 如果 $a \mathscr{R} b$ 且 $b \mathscr{R} c$,那么 $a b \geq 0$ 且 $b c \geq 0$。因此 $a b^{2} c=a c b^{2} \geq 0$。如果我们知道 $b^{2}>0$,我们就可以推断出 $a c \geq 0$,从而 $a \mathscr{R} c$。我们必须单独考察 $b=0$ 的情况。稍加思考表明 $-3 \mathscr{R} 0$ 和 $0 \mathscr{R} 5$,但我们没有 $-3 \mathscr{R} 5$。因此关系 $\mathscr{R}$ 不具有传递性,所以它不是等价关系。
📖 [逐步解释]
这是一个判断给定关系是否为等价关系的完整练习。关系 $\mathscr{R}$ 定义在 $\mathbb{Z}$ 上,规则是:$n \mathscr{R} m \iff nm \ge 0$。这个规则的直观含义是“$n$ 和 $m$ 同号,或者其中至少一个为0”。
- 1. 检查自反性 ($a \mathscr{R} a$)
- 问题:对任意整数 $a$,是否 $a \cdot a \ge 0$?
- 回答:是的,$a^2$ 对于任何整数 $a$ 都是非负的。
- 结论:满足自反性。
- 2. 检查对称性 (if $a \mathscr{R} b$, then $b \mathscr{R} a$)
- 前提:假设 $a \mathscr{R} b$,即 $ab \ge 0$。
- 问题:是否 $b \mathscr{R} a$ (即 $ba \ge 0$) 也成立?
- 回答:是的,因为整数乘法满足交换律,$ab = ba$。所以如果 $ab \ge 0$,那么 $ba \ge 0$。
- 结论:满足对称性。
- 3. 检查传递性 (if $a \mathscr{R} b$ and $b \mathscr{R} c$, then $a \mathscr{R} c$)
- 前提:假设 $a \mathscr{R} b$ 且 $b \mathscr{R} c$。这意味着 $ab \ge 0$ 且 $bc \ge 0$。
- 问题:是否 $a \mathscr{R} c$ (即 $ac \ge 0$) 必然成立?
- 分析:作者提供了一个聪明的思路。将两个前提相乘:$(ab)(bc) \ge 0$,即 $ab^2c \ge 0$。
- 情况一:如果 $b \neq 0$,那么 $b^2 > 0$。我们可以将不等式 $ab^2c \ge 0$ 两边同除以 $b^2$ 而不改变不等号方向,得到 $ac \ge 0$。在这种情况下,传递性成立。
- 情况二 (边界情况):如果 $b = 0$ 呢?此时 $b^2=0$,我们不能做除法。我们需要回到原始前提来分析。
- $ab \ge 0$ 变成 $a \cdot 0 \ge 0$,即 $0 \ge 0$,这对任何 $a$ 都成立。
- $bc \ge 0$ 变成 $0 \cdot c \ge 0$,即 $0 \ge 0$,这对任何 $c$ 都成立。
- 所以,如果 $b=0$,前提“$a \mathscr{R} 0$ 且 $0 \mathscr{R} c$” 对任何整数 $a,c$ 都成立。
- 那么结论 "$a \mathscr{R} c$" (即 $ac \ge 0$) 对任何 $a,c$ 都成立吗?显然不是。
- 寻找反例:我们需要找一个 $a,c$ 使得 $ac < 0$。
- 取 $a = -3$,$c = 5$。
- 验证前提:
- $a \mathscr{R} b$:$-3 \mathscr{R} 0$。因为 $(-3)(0) = 0 \ge 0$。成立。
- $b \mathscr{R} c$:$0 \mathscr{R} 5$。因为 $(0)(5) = 0 \ge 0$。成立。
- 验证结论:
- $a \mathscr{R} c$:$-3 \mathscr{R} 5$?因为 $(-3)(5) = -15 < 0$。不成立!
- 结论:找到了一个反例,因此该关系不满足传递性。
- 最终结论:由于不满足传递性,所以该关系不是一个等价关系。
📝 [总结]
本示例通过系统地检查自反、对称、传递三个性质,演示了如何判断一个给定的关系是否为等价关系。它特别强调了在证明传递性时,要小心处理“中间人”为零的边界情况。
🎯 [存在目的]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教学示例。它不仅展示了验证等价关系的标准流程,更重要的是,它通过一个看似成立但实际失败的例子,突出了数学证明中寻找反例和处理边界情况的严谨性要求。
🧠 [直觉心智模型]
关系 $\mathscr{R}$ 是“同伙关系”(同为正数,或同为负数,或涉及0这个“中立”角色)。
- 自反:你和你自己肯定是“同伙”。
- 对称:如果你是我的“同伙”,那我也是你的“同伙”。
- 传递:如果你是我的“同伙”,我是小明的“同伙”,那你也是小明的“同伙”吗?
- 大部分时候是的。你我是正数,我小明也是正数,那你小明也是正数。
- 但0这个角色很特殊。-3和0是“同伙”(因为 $(-3)(0)=0$),0和5也是“同伙”(因为 $(0)(5)=0$)。但-3(负数阵营)和5(正数阵营)不是“同伙”。
- 0就像一个“双面间谍”,它同时与正数阵营和负数阵营都有联系,但它无法在这两个敌对阵营之间建立起“同伙”的传递。
1.5.11. 定理0.22 等价关系与划分的等价性
📜 [原文40]
我们上面观察到,划分产生一个自然的等价关系。我们现在证明集合上的等价关系产生集合的一个自然的划分。下面的定理列出了这两个结果以供参考。
0.22 定理 (等价关系和划分) 令 $S$ 是一个非空集合,令 $\sim$ 是 $S$ 上的一个等价关系。那么 $\sim$ 产生 $S$ 的一个划分,其中
$$
\bar{a}=\{x \in S \mid x \sim a\} .
$$
此外,$S$ 的每个划分都会产生 $S$ 上的一个等价关系 $\sim$,其中 $a \sim b$ 当且仅当 $a$ 和 $b$ 在划分的同一单元中。
📖 [逐步解释]
这是本节的核心定理,它正式确立了“等价关系”和“划分”这两个概念之间存在一个一一对应的关系。它们是同一数学思想的两种不同表现形式。
定理包含两个部分:
Part 1: 等价关系 $\implies$ 划分
- 起点:我们有一个集合 $S$ 和一个定义在 $S$ 上的等价关系 $\sim$。
- 构造划分:我们可以利用这个等价关系来构造 $S$ 的一个划分 $\Pi$。
- 构造单元:对于 $S$ 中的每一个元素 $a$,我们定义一个子集 $\bar{a}$,它包含了 $S$ 中所有与 $a$ “等价”的元素。这个子集 $\bar{a}$ 就被称为由 $a$ 代表的等价类 (Equivalence Class)。
- $\bar{a} = \{x \in S \mid x \sim a\}$。
- 构造划分:所有这些等价类的集合 $\Pi = \{\bar{a} \mid a \in S\}$,就构成了 $S$ 的一个划分。
- 需要证明:我们需要证明这样构造出来的集合 $\Pi$ 确实满足划分的三个条件(单元非空、单元两两不相交、单元的并集为 $S$)。这正是下一个证明要做的事情。
Part 2: 划分 $\implies$ 等价关系
- 起点:我们有一个集合 $S$ 和它的一个划分 $\Pi$。
- 构造等价关系:我们可以定义一个关系 $\sim$ 如下:
- $a \sim b \iff a$ 和 $b$ 在 $\Pi$ 的同一个单元里。
- 结论:定理声称,这样定义的关系 $\sim$ 一定是一个等价关系(即满足自反、对称、传递)。这部分在1.5.5和1.5.7节已经进行了非形式化的论证。
总结:这个定理建立了一条双向通道。
- 给定一个等价关系,可以唯一地确定一个划分(划分的单元就是等价类)。
- 给定一个划分,可以唯一地确定一个等价关系(关系就是“同属一个单元”)。
💡 [数值示例]
- 示例(等价关系 $\to$ 划分)
- 集合 $S = \{1,2,3,4,5\}$。
- 等价关系 $\sim$ 为模2同余(奇偶性相同)。
- 构造等价类:
- $\bar{1} = \{x \in S \mid x \equiv 1 \pmod 2\} = \{1,3,5\}$ (所有奇数)。
- $\bar{2} = \{x \in S \mid x \equiv 2 \pmod 2\} = \{2,4\}$ (所有偶数)。
- $\bar{3} = \{x \in S \mid x \equiv 3 \pmod 2\} = \{1,3,5\}$。注意 $\bar{1}=\bar{3}$。
- $\bar{4} = \{2,4\}$。
- $\bar{5} = \{1,3,5\}$。
- 得到的划分:所有不重复的等价类构成的集合是 $\Pi = \{\{1,3,5\}, \{2,4\}\}$。这确实是 $S$ 的一个划分。
🎯 [存在目的]
这个定理是本节的理论核心。它深刻地揭示了“分类”或“归组”这一基本思想的两种数学表现形式——划分(几何的、集合的视角)和等价关系(代数的、关系的视角)——是完全等价的。这使得我们可以在两种视角之间自由切换,选择更有利于解决问题的那一种。
🧠 [直觉心智模型]
定理说的是,“按省份划分全国人民” 和 “定义‘同省’关系” 是同一件事的两种说法。
- 如果你有了一张全国行政区划地图(划分),你自然就知道了谁和谁是老乡(等价关系)。
- 反过来,如果你有一本记录了所有“同省关系”对的名册(等价关系),你也可以反推出完整的省份区划(划分),因为一个省就是所有互为“老乡”的人的集合。
1.5.12. 定理0.22的证明
📜 [原文41]
证明 我们必须证明对于 $a \in S$ 的不同单元 $\bar{a}=\{x \in S \mid x \sim a\}$ 确实构成了 $S$ 的划分,使得 $S$ 的每个元素都在某个单元中,并且如果 $a \in \bar{b}$,那么 $\bar{a}=\bar{b}$。令 $a \in S$。那么根据自反条件 (1), $a \in \bar{a}$,所以 $a$ 至少在一个单元中。
现在假设 $a$ 也在一个单元 $\bar{b}$ 中。我们需要证明 $\bar{a}=\bar{b}$ 作为集合;这将表明 $a$ 不可能在多个单元中。有一种标准的方法来证明两个集合是相同的:
📖 [逐步解释]
这是定理0.22第一部分(等价关系 $\implies$ 划分)的证明。证明的目标是:由等价类 $\bar{a}=\{x \in S \mid x \sim a\}$ 构成的集合 $\Pi=\{\bar{a} \mid a \in S\}$ 确实是 $S$ 的一个划分。
回顾划分的定义,我们需要证明三点:
- 单元非空:对于任何 $\bar{a}$,它都不是空集。
- 并集为S:所有单元的并集是 $S$。
- 单元不相交:任意两个不同的单元 $\bar{a}$ 和 $\bar{b}$,它们的交集是空集。
作者的证明思路将这三点合并为证明“$S$ 的每个元素都恰好在一个单元中”。
- 证明 “至少在一个单元中” (覆盖性)
- 取 $S$ 中任意一个元素 $a$。
- 我们要证明 $a$ 属于某个等价类。
- 考虑等价类 $\bar{a}$。它的定义是 $\{x \in S \mid x \sim a\}$。
- 因为 $\sim$ 是等价关系,它满足自反性,即 $a \sim a$。
- 所以,$a$ 满足进入 $\bar{a}$ 的条件。因此 $a \in \bar{a}$。
- 这就证明了 $S$ 中任何一个元素 $a$ 都至少在它自己所代表的那个等价类 $\bar{a}$ 中。这也顺便证明了没有一个等价类是空的(至少包含其代表元素),并且所有等价类的并集是整个 $S$。
- 证明 “至多在一个单元中” (不相交性)
- 这是证明的关键部分。我们要证明,如果一个元素 $a$ 同时属于两个等价类 $\bar{b}$ 和 $\bar{c}$,那么这两个等价类必然是同一个集合,即 $\bar{b}=\bar{c}$。
- 作者在这里用 $\bar{b}$ 和 $\bar{a}$ 来表述,假设 $a \in \bar{b}$,需要证明 $\bar{a}=\bar{b}$。
- 这个证明的策略是证明“两个等价类要么完全相同,要么完全不相交”。
- 作者提示了证明两个集合相等 ($A=B$) 的标准方法:证明 $A \subseteq B$ 并且 $B \subseteq A$。
📝 [总结]
本段是证明的开端,它陈述了证明目标,并完成了第一部分:证明了每个元素都至少属于一个等价类(它自己代表的那个类),这同时保证了单元非空和覆盖性。
1.5.13. 证明两个集合相等的方法
📜 [原文42]
📖 [逐步解释]
这是一个框出来的、需要特别强调的数学证明技巧。
- 目标:证明集合 $A$ 等于集合 $B$ ($A=B$)。
- 方法:分两步走。
- 第一步 (证明 $A \subseteq B$):
- 从集合 $A$ 中任取一个元素 $x$。
- 通过一系列逻辑推导,证明这个 $x$ 也必然属于集合 $B$。
- 因为 $x$ 是任意取的,所以这就证明了 $A$ 的所有元素都在 $B$ 中,即 $A \subseteq B$。
- 第二步 (证明 $B \subseteq A$):
- 从集合 $B$ 中任取一个元素 $y$。
- 通过一系列逻辑推导,证明这个 $y$ 也必然属于集合 $A$。
- 这就证明了 $B \subseteq A$。
- 结论:因为 $A \subseteq B$ 且 $B \subseteq A$,所以 $A$ 和 $B$ 包含完全相同的元素,因此 $A=B$。
这个“双向包含”法是证明集合相等的黄金标准。
🎯 [存在目的]
作者在此处特地把这个通用方法强调出来,是因为它即将被用于证明的核心步骤。这不仅是在教这一个定理的证明,更是在传授一个可以应用于许多其他数学证明的通用工具。
1.5.14. 定理0.22证明的完成
📜 [原文43]
我们证明 $\bar{a} \subseteq \bar{b}$。令 $x \in \bar{a}$。那么 $x \sim a$。但 $a \in \bar{b}$,所以 $a \sim b$。然后,根据传递条件 (3), $x \sim b$,所以 $x \in \bar{b}$。因此 $\bar{a} \subseteq \bar{b}$。现在我们证明 $\bar{b} \subseteq \bar{a}$。令 $y \in \bar{b}$。那么 $y \sim b$。但 $a \in \bar{b}$,所以 $a \sim b$,并且根据对称性 (2), $b \sim a$。然后根据传递性 (3), $y \sim a$,所以 $y \in \bar{a}$。因此 $\bar{b} \subseteq \bar{a}$ 也成立,所以 $\bar{b}=\bar{a}$,我们的证明完成。
📖 [逐步解释]
这是证明的关键部分,严格执行了“双向包含”法来证明:如果 $a \in \bar{b}$,那么 $\bar{a}=\bar{b}$。
前提:$a \in \bar{b}$。根据等价类的定义,这意味着 $a \sim b$。
第一步:证明 $\bar{a} \subseteq \bar{b}$
- 任取元素:令 $x$ 是 $\bar{a}$ 中的任意一个元素。即 $x \in \bar{a}$。
- 翻译定义:根据 $\bar{a}$ 的定义,这意味着 $x \sim a$。
- 使用前提:我们已知 $a \sim b$。
- 运用传递性:我们现在有两条关系链:$x \sim a$ 和 $a \sim b$。根据等价关系的传递性,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x \sim b$。
- 翻译定义:$x \sim b$ 意味着 $x$ 满足了进入等价类 $\bar{b}$ 的条件。所以 $x \in \bar{b}$。
- 得出结论:我们从“$x \in \bar{a}$”出发,推导出“$x \in \bar{b}$”。因为 $x$ 是任意的,所以我们证明了 $\bar{a}$ 的所有元素都在 $\bar{b}$ 中,即 $\bar{a} \subseteq \bar{b}$。
第二步:证明 $\bar{b} \subseteq \bar{a}$
- 任取元素:令 $y$ 是 $\bar{b}$ 中的任意一个元素。即 $y \in \bar{b}$。
- 翻译定义:这意味着 $y \sim b$。
- 使用前提和对称性:我们已知 $a \sim b$。根据等价关系的对称性,可以得出 $b \sim a$。
- 运用传递性:我们现在有关系链:$y \sim b$ 和 $b \sim a$。根据传递性,可以得出结论 $y \sim a$。
- 翻译定义:$y \sim a$ 意味着 $y$ 满足了进入等价类 $\bar{a}$ 的条件。所以 $y \in \bar{a}$。
- 得出结论:我们从“$y \in \bar{b}$”出发,推导出“$y \in \bar{a}$”。因此 $\bar{b} \subseteq \bar{a}$。
最终结论:
因为我们已经证明了 $\bar{a} \subseteq \bar{b}$ 和 $\bar{b} \subseteq \bar{a}$,所以 $\bar{a} = \bar{b}$。
证明的意义:这个结果表明,如果两个等价类有一个共同的元素(比如 $a$ 同时在 $\bar{a}$ 和 $\bar{b}$ 中),那么这两个等价类必须是完全相同的。这就证明了不同的等价类之间是不相交的。再结合之前证明的覆盖性,我们就完整地证明了所有等价类的集合构成了 $S$ 的一个划分。
📝 [总结]
本段通过严谨的“双向包含”证明法,利用等价关系的对称性和传递性,证明了如果两个等价类有任何重叠,它们就必须是同一个集合。这完成了定理0.22的核心证明。
🎯 [存在目的]
这是一个经典的、优雅的数学证明。它的目的在于:
- 为定理0.22提供严格的逻辑支撑。
- 向学生展示如何清晰地组织一个证明的结构。
- 演示如何将自反性、对称性和传递性这三个抽象的性质在实际推导中作为工具来使用。
1.5.15. 等价类的定义
📜 [原文44]
📖 [逐步解释]
这是一个总结性的术语定义。
- 背景:我们从一个等价关系 $\sim$ 出发。
- 构造:我们构造了一个划分 $\Pi$。
- 单元:这个划分 $\Pi$ 的单元是形如 $\bar{a}=\{x \in S \mid x \sim a\}$ 的集合。
- 命名:我们给这些单元一个正式的名字,叫做“等价类”(Equivalence Class)。
所以,“等价类”和“由等价关系生成的划分的单元”是同义词。一个等价类是一个集合,里面包含了所有在某个等价关系下彼此等价的元素。
💡 [数值示例]
- 在模12同余这个等价关系下:
- $\overline{1} = \{ \dots, -23, -11, 1, 13, 25, \dots \}$ 是一个等价类。
- $\overline{0} = \{ \dots, -24, -12, 0, 12, 24, \dots \}$ 是另一个等价类。
- $\mathbb{Z}$ 被划分成了12个这样的等价类。
📝 [总结]
本句明确了“等价类”就是由等价关系所导出的那个划分中的单元。
🎯 [存在目的]
为这个至关重要的数学对象——由等价关系归纳出的子集——赋予一个标准的名字。后续的代数学习中,我们将频繁地操作“等gao类”。
🧠 [直觉心智模型]
在“同省关系”这个等价关系下:
- “所有河北省的人”这个集合,就是一个等价类。
- “所有山东省的人”这个集合,是另一个等gao类。
- 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的人口集合,就是这个等价关系产生的34个等价类。
到此,对原文的逐句详细解释已完成。以下是按要求添加的行间公式索引。
2行间公式索引
1. 对一个4元素集合的不同描述方式
$$
\begin{aligned}
\{2,4,6,8\} & =\{x \mid x \text { 是小于等于 } 8 \text { 的偶数正整数 }\} \\
& =\{2 x \mid x=1,2,3,4\}
\end{aligned}
$$
2. 一个由两个有限集合构造笛卡尔积的具体示例
$$
A \times B=\{(1,3),(1,4),(2,3),(2,4),(3,3),(3,4)\} .
$$
3. 展示整数集 $\mathbb{Z}$ 和正整数集 $\mathbb{Z}^{+}$ 之间一一对应的配对表格
$$
\begin{array}{c|c|c|c|c|c|c|c|c|c|c}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cdots \\
\hline
\hat{\downarrow} & \hat{\downarrow} & \hat{\downarrow} & \hat{\downarrow} & \hat{\downarrow} & \hat{\downarrow} & \hat{\downarrow} & \hat{\downarrow} & \hat{\downarrow} & \hat{\downarrow} & \\
\hline
0 & -1 & 1 & -2 & 2 & -3 & 3 & -4 & 4 & -5 & \cdots
\end{array}
$$
4. 康托尔对角线论证中,用于构造反例的假想实数列表
$$
\begin{aligned}
& 0.3659663426 \ldots \\
& 0.7103958453 \ldots \\
& 0.0358493553 \ldots \\
& 0.9968452214 \ldots
\end{aligned}
$$
5. 使用划分单元表示法,写出在模2划分下包含14的那个单元
$$
\overline{14}=\{2,4,6,8,10,12,14,16.18, \cdots\} .
$$
6. 在集合S上定义的相等关系(对角线子集)
$$
=\text{ 是 } S \times S \text{ 的子集 } \{(x, x) \mid x \in S\} .
$$
7. 由等价关系定义的等价类的集合构造器表示法
$$
\bar{a}=\{x \in S \mid x \sim a\} .
$$
我们证明 $\bar{a} \subseteq \bar{b}$。令 $x \in \bar{a}$。那么 $x \sim a$。但 $a \in \bar{b}$,所以 $a \sim b$。然后,根据传递条件 (3), $x \sim b$,所以 $x \in \bar{b}$。因此 $\bar{a} \subseteq \bar{b}$。现在我们证明 $\bar{b} \subseteq \bar{a}$。令 $y \in \bar{b}$。那么 $y \sim b$。但 $a \in \bar{b}$,所以 $a \sim b$,并且根据对称性 (2), $b \sim a$。然后根据传递性 (3), $y \sim a$,所以 $y \in \bar{a}$。因此 $\bar{b} \subseteq \bar{a}$ 也成立,所以 $\bar{b}=\bar{a}$,我们的证明完成。
📖 [逐步解释]
这是证明的关键部分,严格执行了“双向包含”法来证明:如果 $a \in \bar{b}$,那么 $\bar{a}=\bar{b}$。
前提:$a \in \bar{b}$。根据等价类的定义,这意味着 $a \sim b$。
第一步:证明 $\bar{a} \subseteq \bar{b}$
- 任取元素:令 $x$ 是 $\bar{a}$ 中的任意一个元素。即 $x \in \bar{a}$。
- 翻译定义:根据 $\bar{a}$ 的定义,这意味着 $x \sim a$。
- 使用前提:我们已知 $a \sim b$。
- 运用传递性:我们现在有两条关系链:$x \sim a$ 和 $a \sim b$。根据等价关系的传递性,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x \sim b$。
- 翻译定义:$x \sim b$ 意味着 $x$ 满足了进入等价类 $\bar{b}$ 的条件。所以 $x \in \bar{b}$。
- 得出结论:我们从“$x \in \bar{a}$”出发,推导出“$x \in \bar{b}$”。因为 $x$ 是任意的,所以我们证明了 $\bar{a}$ 的所有元素都在 $\bar{b}$ 中,即 $\bar{a} \subseteq \bar{b}$。
第二步:证明 $\bar{b} \subseteq \bar{a}$
- 任取元素:令 $y$ 是 $\bar{b}$ 中的任意一个元素。即 $y \in \bar{b}$。
- 翻译定义:这意味着 $y \sim b$。
- 使用前提和对称性:我们已知 $a \sim b$。根据等价关系的对称性,可以得出 $b \sim a$。
- 运用传递性:我们现在有关系链:$y \sim b$ 和 $b \sim a$。根据传递性,可以得出结论 $y \sim a$。
- 翻译定义:$y \sim a$ 意味着 $y$ 满足了进入等价类 $\bar{a}$ 的条件。所以 $y \in \bar{a}$。
- 得出结论:我们从“$y \in \bar{b}$”出发,推导出“$y \in \bar{a}$”。因此 $\bar{b} \subseteq \bar{a}$。
最终结论:
因为我们已经证明了 $\bar{a} \subseteq \bar{b}$ 和 $\bar{b} \subseteq \bar{a}$,所以 $\bar{a} = \bar{b}$。
证明的意义:这个结果表明,如果两个等价类有一个共同的元素(比如 $a$ 同时在 $\bar{a}$ 和 $\bar{b}$ 中),那么这两个等价类必须是完全相同的。这就证明了不同的等价类之间是不相交的。再结合之前证明的覆盖性,我们就完整地证明了所有等价类的集合构成了 $S$ 的一个划分。
📝 [总结]
本段通过严谨的“双向包含”证明法,利用等价关系的对称性和传递性,证明了如果两个等价类有任何重叠,它们就必须是同一个集合。这完成了定理0.22的核心证明。
🎯 [存在目的]
这是一个经典的、优雅的数学证明。它的目的在于:
- 为定理0.22提供严格的逻辑支撑。
- 向学生展示如何清晰地组织一个证明的结构。
- 演示如何将自反性、对称性和传递性这三个抽象的性质在实际推导中作为工具来使用。
1.5.15. 等价类的定义
📜 [原文45]
📖 [逐步解释]
这是一个总结性的术语定义。
- 背景:我们从一个等价关系 $\sim$ 出发。
- 构造:我们构造了一个划分 $\Pi$。
- 单元:这个划分 $\Pi$ 的单元是形如 $\bar{a}=\{x \in S \mid x \sim a\}$ 的集合。
- 命名:我们给这些单元一个正式的名字,叫做“等价类”(Equivalence Class)。
所以,“等价类”和“由等价关系生成的划分的单元”是同义词。一个等价类是一个集合,里面包含了所有在某个等价关系下彼此等价的元素。
💡 [数值示例]
- 在模12同余这个等价关系下:
- $\overline{1} = \{ \dots, -23, -11, 1, 13, 25, \dots \}$ 是一个等价类。
- $\overline{0} = \{ \dots, -24, -12, 0, 12, 24, \dots \}$ 是另一个等价类。
- $\mathbb{Z}$ 被划分成了12个这样的等价类。
📝 [总结]
本句明确了“等价类”就是由等价关系所导出的那个划分中的单元。
🎯 [存在目的]
为这个至关重要的数学对象——由等价关系归纳出的子集——赋予一个标准的名字。后续的代数学习中,我们将频繁地操作“等价类”。
🧠 [直觉心智模型]
在“同省关系”这个等价关系下:
- “所有河北省的人”这个集合,就是一个等价类。
- “所有山东省的人”这个集合,是另一个等价类。
- 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的人口集合,就是这个等价关系产生的34个等价类。
16. 习题 0
1.6.1. 习题 1-4: 描述集合
1.6.1.1. 习题 1
📜 [原文46]
在习题 1 到 4 中,通过列出元素来描述集合。
- $\left\{x \in \mathbb{R} \mid x^{2}=3\right\}$
📖 [逐步解释]
这个习题要求我们将一个用描述法给出的集合,改用列举法来表示。
- 分析集合定义:
- x \in \mathbb{R}: 集合的元素 $x$ 必须是实数。
- x^2 = 3: 元素 $x$ 必须满足这个方程。
- 解方程: 我们需要解方程 $x^2 = 3$。在实数范围内,这个方程有两个解。
- $x = \sqrt{3}$
- $x = -\sqrt{3}$
- 列出元素: 这两个解都是实数,满足第一个条件。因此,这个集合包含两个元素:$\sqrt{3}$ 和 $-\sqrt{3}$。
- 用列举法表示: 将这两个元素用大括号括起来,得到集合 $\{\sqrt{3}, -\sqrt{3}\}$。
📝 [总结]
该集合是通过求解实数范围内的二次方程 $x^2=3$ 来确定的,其元素为方程的所有实数解。所以该集合是 $\{\sqrt{3}, -\sqrt{3}\}$。
🎯 [存在目的]
本题旨在练习将描述法表示的集合转换为列举法,并强调注意元素所在的数集范围。
1.6.1.2. 习题 2
📜 [原文47]
- $\left\{m \in \mathbb{Z} \mid m^{2}=3\right\}$
📖 [逐步解释]
这道题与上一题非常相似,但有一个关键区别。
- 分析集合定义:
- m \in \mathbb{Z}: 集合的元素 $m$ 必须是整数。
- m^2 = 3: 元素 $m$ 必须满足这个方程。
- 解方程: 我们需要解方程 $m^2 = 3$。这个方程的解是 $m = \sqrt{3}$ 和 $m = -\sqrt{3}$。
- 检查范围: 我们需要判断这两个解是否满足第一个条件,即是否为整数。
- $\sqrt{3} \approx 1.732$,它不是一个整数。
- $-\sqrt{3} \approx -1.732$,它也不是一个整数。
- 确定元素: 由于方程的解没有一个落在指定的整数范围内,所以没有任何元素满足集合的所有条件。
- 用列举法表示: 一个没有任何元素的集合是空集。所以答案是 $\varnothing$ 或 {}。
📝 [总结]
该集合要求其元素既是整数又要满足方程 $m^2=3$。由于该方程没有整数解,所以该集合是空集 $\varnothing$。
🎯 [存在目的]
本题与上一题形成对比,旨在强调在解读集合构造器表示法时,x \in S 这个部分是至关重要的约束条件,不能忽略。
1.6.1.3. 习题 3
📜 [原文48]
- $\{m \in \mathbb{Z} \mid \text{对于某个 } n \in \mathbb{Z} \text{,有 } m n=60\}$
📖 [逐步解释]
这道题要求我们找出所有满足条件的整数 $m$。
- 分析集合定义:
- m \in \mathbb{Z}: 元素 $m$ 必须是整数。
- 对于某个 n \in \mathbb{Z},有 mn=60: 这句话的意思是,存在一个整数 $n$,使得 $m$ 乘以 $n$ 等于 60。
- 转化条件: mn=60 意味着 $m$ 是 60 的一个因数(或约数)。因为 $m$ 和 $n$ 都必须是整数,所以我们需要找出 60 的所有整数因数。
- 找因数:
- 首先找出 60 的所有正因数。我们可以成对地找:
- 1 和 60, 2 和 30, 3 和 20, 4 和 15, 5 和 12, 6 和 10
- 所以正因数是:1, 2, 3, 4, 5, 6, 10, 12, 15, 20, 30, 60。
- 因为 $m$ 和 $n$ 都是整数,所以负因数也要考虑。如果 $m$ 是一个正因数,那么 $-m$ 也是一个因数,因为 $(-m)(-n) = mn = 60$。
- 所以负因数是:-1, -2, -3, -4, -5, -6, -10, -12, -15, -20, -30, -60。
- 列出元素: 将所有正负因数集合在一起,就是这个集合的元素。
-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10, -10, 12, -12, 15, -15, 20, -20, 30, -30, 60, -60\}$。
🎯 [存在目的]
本题练习对带有存在量词(“对于某个...”)的集合描述的理解,并考察因数分解的基本数论知识。它提醒我们,在整数范围内讨论因数时,不要忘记负数。
1.6.1.4. 习题 4
📜 [原文49]
- $\left\{m \in \mathbb{Z} \mid m^{2}-m<115\right\}$
📖 [逐步解释]
这道题要求我们找出所有满足一个不等式的整数。
- 分析集合定义:
- m \in \mathbb{Z}: 元素 $m$ 必须是整数。
- m^2 - m < 115: 元素 $m$ 必须满足这个不等式。
- 解不等式: 我们需要解不等式 $m^2 - m - 115 < 0$。
- 这是一个二次不等式。我们先找到对应方程 $m^2 - m - 115 = 0$ 的根。
- 使用求根公式 $m = \frac{-b \pm \sqrt{b^2-4ac}}{2a}$,其中 $a=1, b=-1, c=-115$。
- $m = \frac{1 \pm \sqrt{(-1)^2 - 4(1)(-115)}}{2} = \frac{1 \pm \sqrt{1 + 460}}{2} = \frac{1 \pm \sqrt{461}}{2}$。
- 我们需要估算 $\sqrt{461}$ 的值。我们知道 $21^2=441$, $22^2=484$。所以 $\sqrt{461}$ 在 21 和 22 之间,大约是 21.5。
- 所以方程的两个根大约是:$m_1 \approx \frac{1 - 21.5}{2} = -10.25$ 和 $m_2 \approx \frac{1 + 21.5}{2} = 11.25$。
- 不等式 $m^2 - m - 115 < 0$ 的解是开口向上的抛物线在 $x$ 轴下方的部分,也就是两个根之间的部分:$-10.25 < m < 11.25$。
- 寻找整数解: 我们需要在区间 $(-10.25, 11.25)$ 中找到所有的整数。
- 列出元素:
- $\{-10, -9, -8, -7, -6, -5, -4, -3, -2, -1,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总结]
该集合是满足二次不等式 $m^2-m<115$ 的所有整数的集合。通过解不等式确定实数范围,再在该范围内找出所有整数,得到集合 $\{-10, -9, \dots, 10, 11\}$。
🎯 [存在目的]
本题练习求解二次不等式,并结合整数范围的约束来确定集合的元素,是一个综合了代数和集合论基本技能的练习。
1.6.2. 习题 5-10: 判断集合的良好定义性
1.6.2.1. 习题 5
📜 [原文50]
在习题 5 到 10 中,判断所描述的对象是否确实是集合(是否良好定义)。给出每个集合的替代描述。
- $\left\{n \in \mathbb{Z}^{+} \mid n \text{ 是一个大数}\right\}$
📖 [逐步解释]
- 判断良好定义性: “大数”是一个主观、模糊的形容词,没有公认的、明确的标准。因此,我们无法对任意一个正整数 $n$ 明确判断它是否属于这个集合。结论:这个描述不是良好定义的,因此它不是一个集合。
- 给出替代描述: 为了让它成为一个良好定义的集合,我们需要用一个明确的、客观的标准来代替“大数”。例如,我们可以定义“大数”为“大于1,000,000的数”。
- 替代描述: $\{n \in \mathbb{Z}^{+} \mid n > 1,000,000\}$。这是一个良好定义的集合。
📝 [总结]
由于“大数”是一个主观概念,不满足确定性,所以该描述不是一个良好定义的集合。可以通过设定一个具体的数值阈值(如大于一百万)来给出一个良好定义的替代描述。
🎯 [存在目的]
本题旨在通过一个反例,加深对“良好定义”这一集合本质属性的理解。它强调了数学语言的精确性要求,排斥任何主观和模糊的描述。
1.6.2.2. 习题 6
📜 [原文51]
- $\left\{n \in \mathbb{Z} \mid n^{2}<0\right\}$
📖 [逐步解释]
- 判断良好定义性: 对于任何一个整数 $n$,我们都能计算出它的平方 $n^2$,并明确地判断 $n^2$ 是否小于 0。由于对于任何整数,其归属性都是明确的,所以这个描述是良好定义的。它确实是一个集合。
- 给出替代描述: 任何整数的平方都是非负的,即 $n^2 \ge 0$。因此,不存在任何整数 $n$ 能够满足 $n^2 < 0$ 这个条件。这个集合里没有任何元素。
- 替代描述: 这是一个空集。可以用符号 $\varnothing$ 来表示。
📝 [总结]
该描述是良好定义的,它是一个集合。由于没有任何整数满足条件 $n^2 < 0$,所以这个集合是空集 $\varnothing$。
🎯 [存在目的]
本题旨在说明,一个集合是否良好定义,与其是否为空无关。即使一个集合是空的,只要它的成员资格判断标准是明确的,它就是一个合法的集合。
1.6.2.3. 习题 7
📜 [原文52]
- $\left\{n \in \mathbb{Z} \mid 39<n^{3}<57\right\}$
📖 [逐步解释]
- 判断良好定义性: 对于任何一个整数 $n$,我们都能计算其立方 $n^3$,并明确判断结果是否在39和57之间。归属性是明确的,所以这是良好定义的,是一个集合。
- 给出替代描述: 我们来尝试用列举法描述它。
- 我们可以测试一些整数的立方:$3^3 = 27$ (太小),$4^3 = 64$ (太大)。
- 由于函数 $f(n)=n^3$ 是单调递增的,所以没有整数 $n$ 满足 $39 < n^3 < 57$。
- 这个集合是空集。
- 替代描述: $\varnothing$。
📝 [总结]
该描述是良好定义的,它是一个集合。通过测试整数的立方,我们发现没有整数满足该不等式条件,因此该集合是空集 $\varnothing$。
🎯 [存在目的]
与习题6类似,本题再次强调了“良好定义”和“是否为空”是两个独立的问题。
1.6.2.4. 习题 8
📜 [原文53]
- $\{x \in \mathbb{Q} \mid x \text{ 几乎是一个整数}\}$
📖 [逐步解释]
- 判断良好定义性: 与习题5中的“大数”一样,“几乎是”是一个主观、模糊的词。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来定义“几乎是”。因此,这个描述不是良好定义的,它不是一个集合。
- 给出替代描述: 我们需要将“几乎是整数”这个模糊概念量化。
- 替代描述: $\{x \in \mathbb{Q} \mid \text{存在一个整数 } n \text{ 使得 } |x-n| < 0.01\}$。这个集合包含了所有与某个整数的差的绝对值小于0.01的有理数。这是一个良好定义的集合。
📝 [总结]
由于“几乎是一个整数”是主观和模糊的,该描述不是良好定义的集合。可以通过设定一个具体的误差范围来给出良好定义的替代描述。
🎯 [存在目的]
本题是习题5的变体,再次强调“良好定义”排斥模糊的日常语言,必须使用精确的数学条件。
1.6.2.5. 习题 9
📜 [原文54]
- $\{x \in \mathbb{Q} \mid x \text{ 可以写成分母大于 100 的数}\}$
📖 [逐步解释]
- 判断良好定义性: 这个描述存在歧义,但如果按照“只要存在一种写法满足即可”来理解,任何有理数 $p/q$ 都可以写成 $\frac{p \times k}{q \times k}$ 的形式。只要我们选择一个足够大的整数 $k$ 使得 $q \times k > 100$,那么任何有理数都可以满足这个条件。在这种理解下,归属性是明确的:任何一个有理数都属于它。因此,这个描述是良好定义的。
- 给出替代描述: 根据上面的分析,这个集合包含了所有的有理数。
📝 [总结]
该描述是良好定义的。由于任何有理数都可以通过分子分母同乘以一个足够大的数,来使其分母大于100,所以这个集合实际上就是整个有理数集 $\mathbb{Q}$。
🎯 [存在目的]
本题旨在考察对有理数表示方式的理解。它揭示了一个看似有限制条件的描述,实际上可能因为数学对象表示的多样性而变得没有限制。
1.6.2.6. 习题 10
📜 [原文55]
- $\{x \in \mathbb{Q} \mid x \text{ 可以写成分母小于 4 的正数}\}$
📖 [逐步解释]
- 判断良好定义性: 我们理解条件为“分母是小于4的正整数”,即分母可以是1, 2, 或 3。一个有理数 $x$ 属于这个集合,只要它存在一种表示 $p/q$ 的形式,其中 $q \in \{1,2,3\}$ 且 $p/q > 0$。这个条件是明确的。归属性的判断标准是明确的(检查其最简分数的分母是否为1,2,3),所以该描述是良好定义的。
- 给出替代描述: 这个集合包含了所有可以表示为 $p/1, p/2, p/3$ 形式的正有理数,其中 $p$ 是正整数。
- 替代描述: $\{x \in \mathbb{Q}^+ \mid \text{x的最简分数表示 } p/q \text{ 满足 } q \in \{1,2,3\}\}$。这个描述更加严谨。
📝 [总结]
该描述是良好定义的。它代表了所有可以被表示为分母是1, 2或3的正有理数的集合。
🎯 [存在目的]
本题与上一题形成对比,展示了“分母小于N”是一个很强的约束,而“分母大于N”是一个很弱的约束。
1.6.3. 习题 11-12: 笛卡尔积、关系与函数
1.6.3.1. 习题 11
📜 [原文56]
- 列出 $\{a, b, c\} \times\{1,2, c\}$ 中的元素。
📖 [逐步解释]
这道题是练习计算两个集合的笛卡尔积。
- 确定集合: 第一个集合 $A = \{a, b, c\}$,第二个集合 $B = \{1, 2, c\}$。
- 系统地配对:
- 取 a 配对:$(a, 1), (a, 2), (a, c)$
- 取 b 配对:$(b, 1), (b, 2), (b, c)$
- 取 c 配对:$(c, 1), (c, 2), (c, c)$
- 列出所有元素: 将上面产生的9个有序对收集起来,得到笛卡尔积:
- $\{ (a, 1), (a, 2), (a, c), (b, 1), (b, 2), (b, c), (c, 1), (c, 2), (c, c) \}$
📝 [总结]
通过系统地将第一个集合的每个元素与第二个集合的每个元素配对,我们得到包含9个有序对的笛卡尔积。
1.6.3.2. 习题 12
📜 [原文57]
- 令 $A=\{1,2,3\}$ 且 $B=\{2,4,6\}$。对于每个以 $A \times B$ 子集形式给出的 $A$ 和 $B$ 之间的关系,判断它是否是函数,将 $A$ 映射到 $B$。如果它是函数,判断它是否是一对一的,以及它是否是到 $B$ 的满射。
📖 [逐步解释]
这道题是练习判断一个关系是否为函数,以及函数的性质(一对一、满射)。
核心判断依据:
- 是不是函数? 检查定义域 $A=\{1,2,3\}$ 中的每个元素,是否都作为了有序对的第一个元素,并且只出现了一次。
- 是不是一对一? 如果是函数,检查是否有不同的输入(第一个元素)映射到了相同的输出(第二个元素)。
- 是不是满射? 如果是函数,检查值域(所有出现过的第二个元素的集合)是否等于协定义域 $B=\{2,4,6\}$。
a. $\{(1,4),(2,4),(3,6)\}$
* 是函数吗? 输入1,2,3都恰好出现一次。是函数。
* 是一对一吗? 输入 1 和 2 都映射到了输出 4。不是一对一。
* 是满射吗? 协定义域是 $\{2,4,6\}$,值域是 $\{4,6\}$。元素 2 没有被射中。不是满射。
b. $\{(1,4),(2,6),(3,4)\}$
* 是函数吗? 输入1,2,3都恰好出现一次。是函数。
* 是一对一吗? 输入 1 和 3 都映射到了输出 4。不是一对一。
* 是满射吗? 协定义域是 $\{2,4,6\}$,值域是 $\{4,6\}$。元素 2 没有被射中。不是满射。
c. $\{(1,6),(1,2),(1,4)\}$
* 是函数吗? 输入 1 出现了三次。违反了唯一性。不是函数。
d. $\{(2,2),(1,6),(3,4)\}$
* 是函数吗? 输入1,2,3都恰好出现一次。是函数。
* 是一对一吗? 输入1,2,3分别映射到6,2,4,没有冲突。是一对一。
* 是满射吗? 协定义域是 $\{2,4,6\}$,值域是 $\{2,4,6\}$。两者相等。是满射。
* (因此,这是一个一一对应或双射。)
e. $\{(1,6),(2,6),(3,6)\}$
* 是函数吗? 输入1,2,3都恰好出现一次。是函数。
* 是一对一吗? 所有输入都映射到了同一个输出 6。不是一对一。
* 是满射吗? 协定义域是 $\{2,4,6\}$,值域是 $\{6\}$。不是满射。
f. $\{(1,2),(2,6),(2,4)\}$
* 是函数吗? 输入 2 出现了两次。违反了唯一性。不是函数。
📝 [总结]
本题通过具体例子,系统地练习了函数及其性质的判断标准。
- 函数:每个输入恰好出现一次。
- 一对一:没有两个输入指向同一输出。
- 满射:所有可能的输出都被至少一个输入指向。
🎯 [存在目的]
本题旨在巩固定义0.10和定义0.12,将抽象的函数定义和性质与具体的关系集合联系起来,是理解函数的集合论本质的关键练习。
1.6.4. 习题 13-15: 基数与一一对应
1.6.4.1. 习题 13
📜 [原文58]
- 通过在图 0.23 中指出 $CD$ 上的哪一点 $y$ 可以与 $AB$ 上的点 $x$ 配对,几何地说明两个不同长度的线段 $AB$ 和 $CD$ 具有相同数量的点。

0.23 图
📖 [逐步解释]
这道题要求我们用几何方法,在两个不同长度的线段之间建立一个一一对应关系,从而证明它们有相同的基数(即包含相同数量的“点”)。
- 几何构造:
- 如图所示,我们将线段 $AB$ 和线段 $CD$ 不平行地放置。
- 延长 $AC$ 和 $BD$ 两条直线,它们会相交于一点,我们称之为点 $P$。
- 建立配对规则:
- 对于线段 $AB$ 上的任意一点 $x$,我们画一条通过点 $P$ 和点 $x$ 的直线。
- 这条直线 $Px$ 与线段 $CD$ 必然会相交于唯一的一点,我们称之为 $y$。
- 我们就将点 $x$ 与点 $y$ 配对:$x \leftrightarrow y$。
- 验证一一对应:
- 每个 $x$ 都有唯一的 $y$ 对应吗? 是的,对于 $AB$ 上的任何一点 $x$,直线 $Px$ 是唯一的,它与 $CD$ 的交点也是唯一的。这表明我们的配对规则是一个函数。
- 是一对一吗? 是的。如果取 $AB$ 上两个不同的点 $x_1$ 和 $x_2$,那么直线 $Px_1$ 和 $Px_2$ 就是两条不同的、过点 $P$ 的直线。它们与 $CD$ 的交点 $y_1$ 和 $y_2$ 也必然是不同的点。所以不同的输入对应不同的输出。
- 是满射吗? 是的。对于线段 $CD$ 上的任意一点 $y$,我们画一条通过点 $P$ 和点 $y$ 的直线。这条直线必然会与线段 $AB$ 相交于唯一的一点 $x$。这意味着 $CD$ 上的每一个点都被“射中”了。
- 结论:
- 我们成功地在线段 $AB$ 的点集和线段 $CD$ 的点集之间建立了一个一一对应。
- 根据基数相等的定义,这两个不同长度的线段具有相同的基数。
📝 [总结]
通过以两线段延长线的交点 $P$ 为中心进行投影,我们可以在两个不同长度的线段之间建立一个几何上的一一对应,从而证明它们的基数是相同的。
🎯 [存在目的]
本题旨在通过一个直观的几何例子,来展示无限集反直觉的特性。它表明,对于无限集,“长度”或“大小”这些几何度量,与集合的基数(点的数量)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一个“短”的线段可以和一条“长”的线段有一样多的点。
1.6.4.2. 习题 14
📜 [原文59]
- 回想一下,对于 $a, b \in \mathbb{R}$ 且 $a<b$, $\mathbb{R}$ 中的闭区间 $[a, b]$ 定义为 $[a, b]=\{x \in \mathbb{R} \mid a \leq x \leq b\}$。通过给出将第一个区间一对一映射到第二个区间的函数 $f$ 的公式,证明给定的区间具有相同的基数。
a. $[0,1]$ 和 $[0,2]$
b. $[1,3]$ 和 $[5,25]$
c. $[a, b]$ 和 $[c, d]$
📖 [逐步解释]
这道题要求我们用代数方法(寻找一个函数公式)来证明不同闭区间的基数相同。这本质上是寻找一个线性的一一对应函数。一个线性函数 $f(x)=mx+k$ (其中 $m \ne 0$) 总是一一对应的。我们的任务就是找到合适的斜率 $m$ 和截距 $k$。
a. $[0,1]$ 和 $[0,2]$
* 我们需要一个函数 $f: [0,1] \to [0,2]$。
* 我们希望 $f(0)=0$ 并且 $f(1)=2$。
* 代入 $f(x)=mx+k$:
* $f(0) = m(0) + k = 0 \implies k=0$。
* $f(1) = m(1) + 0 = 2 \implies m=2$。
* 所以,函数是 $f(x)=2x$。
* 这个函数将区间 $[0,1]$ 一对一满射到 $[0,2]$。因此,$|[0,1]|=|[0,2]|$。
b. $[1,3]$ 和 $[5,25]$
* 我们需要一个函数 $f: [1,3] \to [5,25]$。
* 我们希望 $f(1)=5$ 并且 $f(3)=25$。
* 代入 $f(x)=mx+k$:
* $f(1) = m+k = 5$
* $f(3) = 3m+k = 25$
* 解这个二元一次方程组:
* (2) - (1): $2m = 20 \implies m=10$。
* 代入(1): $10+k=5 \implies k=-5$。
* 所以,函数是 $f(x)=10x-5$。
* 这个函数将区间 $[1,3]$ 一对一满射到 $[5,25]$。因此,$|[1,3]|=|[5,25]|$。
c. $[a, b]$ 和 $[c, d]$
* 这是最一般的情况。我们需要一个函数 $f: [a,b] \to [c,d]$。
* 我们希望 $f(a)=c$ 并且 $f(b)=d$。
* 这本质上是找到一条通过点 $(a,c)$ 和 $(b,d)$ 的直线。
* 斜率 $m = \frac{\text{y的变化量}}{\text{x的变化量}} = \frac{d-c}{b-a}$。
* 点斜式方程: $y - y_1 = m(x-x_1)$。
* $f(x) - c = \frac{d-c}{b-a}(x-a)$
* $f(x) = c + \frac{d-c}{b-a}(x-a)$。
* 这个函数通过线性拉伸/压缩和平移,将区间 $[a,b]$ 精确地映射到 $[c,d]$,它是一个一一对应。因此,$|[a,b]|=|[c,d]|$。
📝 [总结]
通过构造一个线性的一一对应函数 $f(x) = c + \frac{d-c}{b-a}(x-a)$,可以证明任何两个闭区间 $[a,b]$ 和 $[c,d]$ 都具有相同的基数。
🎯 [存在目的]
本题是习题13的代数版本。它通过构造具体的函数公式,严格地证明了所有(非单点)实数区间都具有相同的基数。这为后面将实数集的基数等同于区间 $(0,1)$ 的基数提供了依据。
1.6.4.3. 习题 15
📜 [原文60]
- 证明集合 $S=\{x \in \mathbb{R} \mid 0<x<1\}$ 与 $\mathbb{R}$ 具有相同的基数。 \[提示:找到一个初等微积分函数,它将一个区间一对一映射到 $\mathbb{R}$,然后适当平移和缩放以使定义域成为集合 $S$。]
📖 [逐步解释]
这道题要求我们证明开区间 $(0,1)$ 和整个实数轴 $\mathbb{R}$ 的基数相同。我们需要找到一个从 $(0,1)$ 到 $\mathbb{R}$ 的一一对应函数。
- 根据提示寻找核心函数: 我们需要一个能把一个有限长度的区间“撑开”到整个实数轴的函数。在微积分中,正切函数 $y=\tan(x)$ 是一个很好的候选。
- $\tan(x)$ 的定义域是所有不等于 $\frac{\pi}{2} + k\pi$ 的实数。
- 如果我们将其定义域限制在开区间 $(-\frac{\pi}{2}, \frac{\pi}{2})$ 上,它的值域正好是整个实数集 $\mathbb{R}$。
- 在这个区间上,$\tan(x)$ 是严格单调递增的,因此是一对一的。
- 所以,$f(x)=\tan(x)$ 是一个从 $(-\frac{\pi}{2}, \frac{\pi}{2})$ 到 $\mathbb{R}$ 的一一对应。
- 平移和缩放: 我们的目标是从区间 $(0,1)$ 出发,而不是 $(-\frac{\pi}{2}, \frac{\pi}{2})$。我们需要一个线性的“预处理”函数 $g(x)$,把 $(0,1)$ 变成 $(-\frac{\pi}{2}, \frac{\pi}{2})$。
- 这正是习题14c的应用。令 $[a,b] = [0,1]$ 和 $[c,d] = [-\frac{\pi}{2}, \frac{\pi}{2}]$。
- $g(x) = c + \frac{d-c}{b-a}(x-a) = -\frac{\pi}{2} + \frac{\frac{\pi}{2} - (-\frac{\pi}{2})}{1-0}(x-0) = -\frac{\pi}{2} + \pi x$。
- 这个函数 $g(x)=\pi x - \frac{\pi}{2}$ 是一个从 $(0,1)$ 到 $(-\frac{\pi}{2}, \frac{\pi}{2})$ 的一一对应。
- 构造复合函数: 现在我们将这两个函数复合起来。令 $h(x) = f(g(x))$。
- $h: (0,1) \xrightarrow{g} (-\frac{\pi}{2}, \frac{\pi}{2}) \xrightarrow{f} \mathbb{R}$。
- 函数的公式是 $h(x) = \tan(\pi x - \frac{\pi}{2})$。
- 因为 $g$ 和 $f$ 都是一一对应,它们的复合函数 $h$ 也是一个一一对应。
- 我们找到了一个从 $(0,1)$ 到 $\mathbb{R}$ 的一一对应函数。
- 结论: 根据基数相等的定义,集合 $S=(0,1)$ 与 $\mathbb{R}$ 具有相同的基数。
📝 [总结]
通过构造一个复合函数 $h(x) = \tan(\pi x - \frac{\pi}{2})$,我们建立了一个从开区间 $(0,1)$ 到整个实数集 $\mathbb{R}$ 的一一对应,从而证明了它们的基数相等。
🎯 [存在目的]
本题是一个关键性的证明,它将对角线论证中使用的集合 $(0,1)$ 与我们更常讨论的实数集 $\mathbb{R}$ 联系起来。它表明,实数集的不可数性,已经完全体现在了任意一个微小的区间之内。这为将实数的基数 $|\mathbb{R}|$(也记作 $\mathfrak{c}$)称为连续统的基数提供了佐证。
1.6.5. 习题 16-19: 幂集与更大的基数
1.6.5.1. 习题 16
📜 [原文61]
对于任何集合 $A$,我们用 $\mathscr{P}(A)$ 表示 $A$ 的所有子集的集合。例如,如果 $A=\{a, b, c, d\}$,那么 $\{a, b, d\} \in \mathscr{P}(A)$。集合 $\mathscr{P}(A)$ 是 $A$ 的幂集。习题 16 到 19 涉及集合 $A$ 的幂集的概念。
- 列出给定集合的幂集的元素,并给出幂集的基数。
a. $\varnothing$
b. $\{a\}$
c. $\{a, b\}$
d. $\{a, b, c\}$
📖 [逐步解释]
这道题要求我们找出给定集合的所有子集,并将这些子集作为元素构成一个新的集合——幂集。
a. $A = \varnothing$
* A的子集: 空集只有一个子集,就是它自身 $\varnothing$。
* 幂集: $\mathscr{P}(\varnothing) = \{\varnothing\}$。
* 基数: $|\mathscr{P}(\varnothing)| = 1$。 (注意,幂集里有一个元素,这个元素是空集)
b. $A = \{a\}$
* A的子集:
* 0个元素的子集: $\varnothing$
* 1个元素的子集: $\{a\}$
* 幂集: $\mathscr{P}(\{a\}) = \{\varnothing, \{a\}\}$。
* 基数: $|\mathscr{P}(\{a\})| = 2$。
c. $A = \{a, b\}$
* A的子集:
* 0个元素: $\varnothing$
* 1个元素: $\{a\}, \{b\}$
* 2个元素: $\{a, b\}$
* 幂集: $\mathscr{P}(\{a, b\}) = \{\varnothing, \{a\}, \{b\}, \{a, b\}\}$。
* 基数: $|\mathscr{P}(\{a, b\})| = 4$。
d. $A = \{a, b, c\}$
* A的子集:
* 0个元素: $\varnothing$
* 1个元素: $\{a\}, \{b\}, \{c\}$
* 2个元素: $\{a, b\}, \{a, c\}, \{b, c\}$
* 3个元素: $\{a, b, c\}$
* 幂集: $\mathscr{P}(\{a, b, c\}) = \{\varnothing, \{a\}, \{b\}, \{c\}, \{a, b\}, \{a, c\}, \{b, c\}, \{a, b, c\}\}$。
* 基数: $|\mathscr{P}(\{a, b, c\})| = 8$。 (这与示例0.3的结果一致)
📝 [总结]
本题通过列举法计算了不同大小集合的幂集及其基数,结果如下:
- $|\mathscr{P}(\varnothing)| = 1 = 2^0$
- $|\mathscr{P}(\{a\})| = 2 = 2^1$
- $|\mathscr{P}(\{a, b\})| = 4 = 2^2$
- $|\mathscr{P}(\{a, b, c\})| = 8 = 2^3$
这引出了一个明显的规律。
🎯 [存在目的]
本题旨在让学生通过动手操作,熟悉幂集的概念,并从中发现有限集的幂集基数与其原集合基数之间的关系,为下一题的猜想和证明做铺垫。
1.6.5.2. 习题 17
📜 [原文62]
- 令 $A$ 是一个有限集,且 $|A|=s$。根据前面的习题,对 $|\mathscr{P}(A)|$ 的值进行猜想。然后尝试证明你的猜想。
📖 [逐步解释]
1. 猜想
- 根据习题16的结果:
- $s=0 \implies |\mathscr{P}(A)| = 1 = 2^0$
- $s=1 \implies |\mathscr{P}(A)| = 2 = 2^1$
- $s=2 \implies |\mathscr{P}(A)| = 4 = 2^2$
- $s=3 \implies |\mathscr{P}(A)| = 8 = 2^3$
- 猜想: 如果 $|A|=s$,那么 $|\mathscr{P}(A)| = 2^s$。
2. 证明
这里提供一个基于组合思想的直观证明。
- 证明思路: 构造 $A$ 的一个子集的过程,可以看作是对 $A$ 中的每个元素做一个决定:这个元素是否要放入子集中。
- 令 $A = \{a_1, a_2, \dots, a_s\}$。
- 对于元素 $a_1$,我们有2种选择:选入子集,或者不选入子集。
- 对于元素 $a_2$,我们也有2种选择:选入或者不选入。
- ...
- 对于元素 $a_s$,我们同样有2种选择:选入或者不选入。
- 每一种选择组合都唯一地对应 $A$ 的一个子集。例如,“$a_1$选,$a_2$不选,...,$a_s$选”就对应着一个特定的子集。
- 根据计数的乘法原理,总共的选择组合(也就是子集的总数)是:
$2 \times 2 \times \dots \times 2$ (共 $s$ 个 2 相乘) $= 2^s$。
- 因此,证明了 $|\mathscr{P}(A)| = 2^s$。
(更严格的证明可以使用数学归纳法。)
📝 [总结]
对于一个基数为 $s$ 的有限集 $A$,其幂集 $\mathscr{P}(A)$ 的基数为 $2^s$。
🎯 [存在目的]
本题引导学生进行数学研究的一个基本过程:从具体例子中观察规律 $\to$ 提出猜想 $\to$ 构造证明。这是培养数学思维的重要一步。
1.6.5.3. 习题 18
📜 [原文63]
- 对于任何集合 $A$,无论是有限还是无限,令 $B^{A}$ 是所有将 $A$ 映射到集合 $B=\{0,1\}$ 的函数的集合。证明 $B^{A}$ 的基数与集合 $\mathscr{P}(A)$ 的基数相同。 \[提示: $B^{A}$ 的每个元素都以自然的方式确定 $A$ 的一个子集。]
📖 [逐步解释]
这道题要求我们证明 $|\mathscr{P}(A)| = |B^A|$,其中 $B=\{0,1\}$。根据基数相等的定义,我们需要在 $\mathscr{P}(A)$ 和 $B^A$ 之间建立一个一一对应的函数。
- 理解两个集合:
- $\mathscr{P}(A)$: $A$ 的所有子集构成的集合。其元素是集合,如 $S \subseteq A$。
- $B^A$: 所有从 $A$ 到 $\{0,1\}$ 的函数构成的集合。其元素是函数,如 $f: A \to \{0,1\}$。
- 建立对应关系: 我们需要一个函数 $\Phi: \mathscr{P}(A) \to B^A$,它能将 $A$ 的每个子集都唯一地对应到一个从 $A$ 到 $\{0,1\}$ 的函数。
- 规则: 对于 $\mathscr{P}(A)$ 中的任意一个子集 $S$,我们定义它对应的函数 $f_S \in B^A$ 如下:
- 我们定义的映射就是 $\Phi(S) = f_S$。
- 验证一一对应:
- 一对一: 我们需要证明,如果 $S_1$ 和 $S_2$ 是 $A$ 的两个不同子集,那么它们对应的特征函数 $f_{S_1}$ 和 $f_{S_2}$ 也一定是不同的函数。
- 如果 $S_1 \neq S_2$,那么必然存在一个元素 $x_0$,它在一个集合中而不在另一个中。不妨设 $x_0 \in S_1$ 且 $x_0 \notin S_2$。
- 根据定义,$f_{S_1}(x_0) = 1$,而 $f_{S_2}(x_0) = 0$。
- 由于这两个函数在至少一个点 $x_0$ 上的取值不同,所以 $f_{S_1} \neq f_{S_2}$。
- 因此,$\Phi$ 是一对一的。
- 满射: 我们需要证明,对于任意一个函数 $g \in B^A$ (即任意一个 $g: A \to \{0,1\}$),我们都能在 $\mathscr{P}(A)$ 中找到一个子集 $S$,使得 $g$ 就是 $S$ 的特征函数 $f_S$。
- 给定一个函数 $g: A \to \{0,1\}$。
- 我们构造一个子集 $S_g = \{x \in A \mid g(x)=1\}$。这个集合包含了所有被 $g$ 映射到 1 的元素。
- 现在我们来看 $S_g$ 的特征函数 $f_{S_g}$ 是什么。根据定义:
- 如果 $x \in S_g$,则 $f_{S_g}(x)=1$。而 $x \in S_g$ 的定义就是 $g(x)=1$。所以 $f_{S_g}(x) = g(x)$。
- 如果 $x \notin S_g$,则 $f_{S_g}(x)=0$。而 $x \notin S_g$ 的定义就是 $g(x) \neq 1$,因为 $g$ 的值域只有 $\{0,1\}$,所以 $g(x)=0$。所以 $f_{S_g}(x) = g(x)$。
- 在所有情况下,$f_{S_g} = g$。我们找到了那个“原像”子集 $S_g$。
- 因此,$\Phi$ 是满射的。
- 结论: 由于我们找到了一个从 $\mathscr{P}(A)$ 到 $B^A$ 的一一对应函数 $\Phi$,所以它们的基数相等,即 $|\mathscr{P}(A)| = |B^A|$。
📝 [总结]
通过将 $A$ 的每个子集 $S$ 与其特征函数 $f_S: A \to \{0,1\}$ 建立一一对应,我们证明了 $A$ 的幂集 $\mathscr{P}(A)$ 与所有从 $A$ 到 $\{0,1\}$ 的函数集合 $B^A$ 具有相同的基数。
🎯 [存在目的]
本题揭示了幂集和函数集合之间的深刻联系。它为基数的算术运算提供了基础。这个结果通常被写成 $|B^A| = |B|^{|A|}$。在本题中,就是 $|\mathscr{P}(A)| = 2^{|A|}$。这个公式在有限集的情况下与习题17的结果一致,并通过本题的证明,被推广到了无限集。例如,我们可以说 $|\mathscr{P}(\mathbb{Z})| = 2^{|\mathbb{Z}|} = 2^{\aleph_0}$。
1.6.5.4. 习题 19
📜 [原文64]
- 证明集合 $A$ 的幂集,无论是有限还是无限,都包含太多元素,无法与 $A$ 建立一对一对应。解释为什么这直观地意味着存在无限多个比 $|\mathbb{R}|$ 更大的无限基数。 \[提示:假设给定一个将 $A$ 一对一映射到 $\mathscr{P}(A)$ 的函数 $\phi$。通过考虑对于每个 $x \in A$, $x \in \phi(x)$ 是否成立,并利用此思想定义 $A$ 的一个子集 $S$,该子集不在 $\phi$ 的值域中,从而证明 $\phi$ 不能是满射到 $\mathscr{P}(A)$ 的。] “所有事物的集合”是否是一个逻辑上可接受的概念**?为什么?
📖 [逐步解释]
这道题是康托尔定理的证明,是集合论中最深刻、最重要的结果之一。它证明了对于任何集合 $A$,其幂集的基数总是严格大于 $A$ 的基数,即 $|A| < |\mathscr{P}(A)|$。
Part 1: 证明 $|A| < |\mathscr{P}(A)|$
- 证明思路: 我们要证明不存在从 $A$ 到 $\mathscr{P}(A)$ 的满射函数。如果连满射都做不到,那更不可能做到一一对应了。
- 反证法: 假设存在一个从 $A$ 到 $\mathscr{P}(A)$ 的满射函数 $\phi$。
- 这个函数 $\phi$ 的作用是,给 $A$ 中的每个元素 $x$,都分配一个 $A$ 的子集 $\phi(x)$。
- 满射的假设意味着,$A$ 的所有子集都被分配出去了,$\mathscr{P}(A)$ 中的每个子集都对应着至少一个来自 $A$ 的元素。
- 构造“幽灵”子集 (Cantor's Diagonal Argument): 现在我们来构造 $A$ 的一个特殊的子集 $S$,这个 $S$ 恰好就不在 $\phi$ 的值域里。
- 定义 $S$: 我们定义子集 $S$ 如下:$S$ 包含所有那些不属于自己所对应的子集的元素 $x$。
- 理解 $S$: 为了确定一个元素 $a$ 是否在 $S$ 里,我们去看 $\phi(a)$ 是什么子集,然后问 “$a$ 在不在 $\phi(a)$ 这个子集里?”。如果答案是“不在”,那么 $a$ 就被收录进 $S$。如果答案是“在”,那么 $a$ 就被排除在 $S$ 之外。
- 导出矛盾:
- $S$ 是 $A$ 的一个子集,所以 $S \in \mathscr{P}(A)$。
- 根据我们的满射假设,$\phi$ 的值域是整个 $\mathscr{P}(A)$。所以,一定存在 $A$ 中的某个元素 $y$,使得 $\phi(y) = S$。也就是说,$S$ 这个子集一定被分配给了某个元素 $y$。
- 现在我们来问一个致命的问题:这个元素 $y$ 本身,在不在 $S$ 这个子集里呢?即 "$y \in S$?"
- 情况1: 假设 $y \in S$。
- 根据 $S$ 的定义,$y$ 能进入 $S$ 的条件是 $y \notin \phi(y)$。
- 但我们又知道 $\phi(y)=S$。
- 所以,从 $y \in S$ 推出了 $y \notin S$。这是一个矛盾!
- 情况2: 假设 $y \notin S$。
- 根据 $S$ 的定义,$y$ 没能进入 $S$ 的原因,一定是它不满足条件,即 $y \in \phi(y)$ 成立。
- 但我们又知道 $\phi(y)=S$。
- 所以,从 $y \notin S$ 推出了 $y \in S$。这又是一个矛盾!
- 结论: 无论哪种情况都会导致矛盾。唯一的根源在于我们最初的假设“存在一个满射函数 $\phi$”是错误的。因此,不存在从 $A$ 到 $\mathscr{P}(A)$ 的满射函数。这意味着 $|\mathscr{P}(A)|$ 至少不小于 $|A|$,且不等于 $|A|$,所以 $|\mathscr{P}(A)|$ 严格大于 $|A|$。
Part 2: 解释为什么存在无限多个无限基数
- 康托尔定理告诉我们,给定任何一个集合 $A$,我们总能找到一个基数更大的集合 $\mathscr{P}(A)$。
- 我们可以从一个无限集 $\mathbb{Z}$ 开始,它的基数是 $\aleph_0$。
- 它的幂集 $\mathscr{P}(\mathbb{Z})$ 的基数 $2^{\aleph_0}$ 比 $\aleph_0$ 更大。可以证明 $2^{\aleph_0} = |\mathbb{R}|$。
- 那么实数集的幂集 $\mathscr{P}(\mathbb{R})$ 呢?根据康托尔定理,$|\mathscr{P}(\mathbb{R})| > |\mathbb{R}|$。所以我们找到了一个比连续统更大的无限基数。
- 我们可以继续这个过程,构造一个无限的基数序列,每一个都比前一个严格地大:
$|\mathbb{Z}| < |\mathscr{P}(\mathbb{Z})| < |\mathscr{P}(\mathscr{P}(\mathbb{Z}))| < |\mathscr{P}(\mathscr{P}(\mathscr{P}(\mathbb{Z})))| < \dots$
$\aleph_0 < 2^{\aleph_0} < 2^{2^{\aleph_0}} < 2^{2^{2^{\aleph_0}}} < \dots$
- 这就证明了,无限不是只有一种或两种,而是存在一个无穷无尽的“无限的阶梯”。
Part 3: “所有事物的集合”
- “所有事物的集合”在逻辑上是不可接受的。
- 这个概念会导致罗素悖论的一个变体。如果存在一个包含“所有集合”的集合,我们称之为 $\mathcal{U}$。
- 那么 $\mathcal{U}$ 自身也是一个集合,所以 $\mathcal{U} \in \mathcal{U}$。
- 现在考虑 $\mathcal{U}$ 的幂集 $\mathscr{P}(\mathcal{U})$。$\mathscr{P}(\mathcal{U})$ 也是一个由集合构成的集合。
- 根据康托尔定理,$|\mathscr{P}(\mathcal{U})| > |\mathcal{U}|$。
- 这意味着幂集 $\mathscr{P}(\mathcal{U})$ 中包含的元素(即 $\mathcal{U}$ 的子集)比 $\mathcal{U}$ 本身包含的元素(所有集合)还要多。
- 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 $\mathscr{P}(\mathcal{U})$ 的元素本身也都是集合,所以它们也必须都包含在“所有集合的集合” $\mathcal{U}$ 中。这要求 $\mathscr{P}(\mathcal{U}) \subseteq \mathcal{U}$,从而 $|\mathscr{P}(\mathcal{U})| \le |\mathcal{U}|$。
- 我们得到了一个矛盾:$|\mathscr{P}(\mathcal{U})| > |\mathcal{U}|$ 且 $|\mathscr{P}(\mathcal{U})| \le |\mathcal{U}|$。
- 因此,最初假设的“所有集合的集合” $\mathcal{U}$ 是不能存在的。
📝 [总结]
康托尔定理通过一个精妙的对角线论证,证明了任何集合的幂集都比原集合有更大的基数。这不仅揭示了存在无穷多个等级的无限,也直接导致了“所有集合的集合”这种概念在逻辑上的破产。
🎯 [存在目的]
本题是集合论入门的巅峰,它带领学生领略现代数学的深刻与精妙。
- 它展示了数学中反直觉但逻辑上无懈可击的证明的力量。
- 它彻底改变了人们对“无限”的看法,从一个单一的概念变成了一个丰富的、有层次的结构。
- 它揭示了朴素集合论的内在局限性,并引出了公理化集合论的必要性,以避免类似的悖论。
1.6.6. 习题 20-22: 基数算术
1.6.6.1. 习题 20
📜 [原文65]
- 令 $A=\{1,2\}$ 且 $B=\{3,4,5\}$。
a. 利用 $A$ 和 $B$ 说明为什么我们认为 $2+3=5$。用你自己选择的集合进行类似推理,以决定你认为以下各项的值是什么
i. $3+\aleph_{0}$,
ii. $\aleph_{0}+\aleph_{0}$。
b. 通过在平面 $\mathbb{R} \times \mathbb{R}$ 中绘制 $A \times B$ 的点,说明为什么我们认为 $2 \cdot 3=6$。用文本中的图示进行类似推理,以决定你认为 $\aleph_{0} \cdot \aleph_{0}$ 的值是什么。
📖 [逐步解释]
这道题引导我们通过集合运算来理解基数的加法和乘法。
Part a: 基数加法
- 有限集: $A=\{1,2\}, B=\{3,4,5\}$。注意,为了定义加法,我们必须选择两个不相交的集合。$A \cap B = \varnothing$。
- $|A|=2$, $|B|=3$。
- 它们的并集是 $A \cup B = \{1,2,3,4,5\}$。
- $|A \cup B| = 5$。
- 基数加法的定义: 对于两个不相交的集合 $X$ 和 $Y$,它们的基数之和定义为它们并集的基数:$|X|+|Y| = |X \cup Y|$。
- 因此,我们认为 $2+3 = |A|+|B| = |A \cup B| = 5$。
- i. $3+\aleph_{0}$:
- 我们需要一个基数为 3 的集合,如 $C=\{a,b,c\}$。
- 我们需要一个基数为 $\aleph_0$ 的集合,且与 $C$ 不相交,如 $D=\{1,2,3,\dots\}$。
- $3+\aleph_0 = |C \cup D| = |\{a,b,c,1,2,3,\dots\}|$。
- 这个新的集合可以通过与 $D=\{1,2,3,\dots\}$ 建立一一对应来证明其基数仍为 $\aleph_0$:
- $a \leftrightarrow 1, b \leftrightarrow 2, c \leftrightarrow 3$
- $1 \leftrightarrow 4, 2 \leftrightarrow 5, 3 \leftrightarrow 6, \dots$ (即 $n \in D$ 对应 $n+3$)
- 我们成功地将 $C \cup D$ 与 $D$ 建立了一一对应。
- 结论: $3+\aleph_0 = \aleph_0$。一个无限集加上一个有限集,其基数不变。
- ii. $\aleph_{0}+\aleph_{0}$:
- 我们需要两个不相交的可数无限集。
- 例如,正偶数集 $E^+=\{2,4,6,\dots\}$ 和正奇数集 $O^+=\{1,3,5,\dots\}$。
- $|E^+|=\aleph_0, |O^+|=\aleph_0$。
- $\aleph_{0}+\aleph_{0} = |E^+ \cup O^+| = |\mathbb{Z}^+|$。
- 我们知道 $|\mathbb{Z}^+|=\aleph_0$。
- 结论: $\aleph_{0}+\aleph_{0} = \aleph_0$。两个可数无限集的并集仍然是可数无限的。
Part b: 基数乘法
- 有限集: $A=\{1,2\}, B=\{3,4,5\}$。
- $|A|=2, |B|=3$。
- 它们的笛卡尔积 $A \times B = \{(1,3),(1,4),(1,5), (2,3),(2,4),(2,5)\}$。
- $|A \times B| = 6$。
- 基数乘法的定义: 两个集合 $X$ 和 $Y$ 的基数之积定义为它们笛卡尔积的基数:$|X| \cdot |Y| = |X \times B|$。
- 在平面上绘制这些点,会形成一个 $2 \times 3$ 的矩形点阵,共6个点。
- 因此,我们认为 $2 \cdot 3 = 6$。
- $\aleph_{0} \cdot \aleph_{0}$:
- 这等于 $|\mathbb{Z}^+ \times \mathbb{Z}^+|$。
- $\mathbb{Z}^+ \times \mathbb{Z}^+$ 的元素是所有形如 $(m,n)$ 的有序对,其中 $m,n$ 都是正整数。这可以看作是平面上第一象限的所有整数坐标点。
- 文本中的图示: 图0.15 展示的正是如何将一个类似的无限网格(有理数可以看作是 $\mathbb{Z} \times \mathbb{Z}^+$ 的一个商集)排成一列。那个对角线遍历法完全适用于 $\mathbb{Z}^+ \times \mathbb{Z}^+$。
- 通过对角线遍历法,我们可以将 $\mathbb{Z}^+ \times \mathbb{Z}^+$ 的所有元素与 $\mathbb{Z}^+$ 建立一一对应。
- 结论: $\aleph_{0} \cdot \aleph_{0} = \aleph_0$。
📝 [总结]
本题通过集合的并集和笛卡尔积,分别定义了基数的加法和乘法,并由此推导出关于无限基数 $\aleph_0$ 的惊人算术规则:$3+\aleph_0 = \aleph_0$, $\aleph_{0}+\aleph_{0} = \aleph_0$, 以及 $\aleph_{0} \cdot \aleph_{0} = \aleph_0$。
🎯 [存在目的]
本题旨在建立基数算术的直观理解。它表明,无限的世界与有限的世界遵循着截然不同的算术法则,我们不能将有限的经验直接套用到无限上。
1.6.6.2. 习题 21
📜 [原文66]
- 在区间 $0 \leq x \leq 1$ 中,有多少数字可以表示为 .## 的形式,其中每个 # 是数字 $0,1,2,3, \cdots, 9$?有多少是 .##### 形式的?根据这个想法和习题 15,决定你认为 $10^{\aleph_{0}}$ 的值是什么。 $12^{\aleph_{0}}$ 和 $2^{\aleph_{0}}$ 呢?
📖 [逐步解释]
这道题引导我们思考基数的幂运算,特别是与实数基数的关系。
- .## 形式的数字:
- .#_1#_2 表示一个两位小数。
- 第一位 # 有 10 种选择 (0-9)。
- 第二位 # 有 10 种选择 (0-9)。
- 总共有 $10 \times 10 = 10^2 = 100$ 个这样的数(从 0.00 到 0.99)。
- .##### 形式的数字:
- 这表示一个五位小数。
- 每个位置都有 10 种选择。
- 总共有 $10 \times 10 \times 10 \times 10 \times 10 = 10^5 = 100,000$ 个这样的数。
- 推广到无限小数:
- 一个在区间 $[0,1)$ 内的实数,可以表示为一个无限小数 $0.d_1d_2d_3\dots$,其中每个 $d_i$ 是 0-9 中的一个数字。
- 这可以看作是一个从位置集合 $\mathbb{Z}^+=\{1,2,3,\dots\}$ 到数字集合 $D=\{0,1,2,\dots,9\}$ 的函数。这个函数将每个位置 $i$ 映射到一个数字 $d_i$。
- 所有这些函数的集合的基数,根据习题18的推广记法,是 $|D|^{|\mathbb{Z}^+|}$,即 $10^{\aleph_0}$。
- 由于这些无限小数的集合(在处理如 $0.499...=0.500...$ 的重复表示后)与区间 $[0,1)$ 的实数集是一一对应的,它们的基数相同。
- 在习题15中,我们知道 $|(0,1)|=|\mathbb{R}|$。
- 结论: $10^{\aleph_{0}} = |\mathbb{R}|$。
- $12^{\aleph_{0}}$ 和 $2^{\aleph_{0}}$:
- $12^{\aleph_{0}}$: 这代表所有从 $\mathbb{Z}^+$ 到一个12元素集合的函数的基数。这可以看作是12进制的无限小数。通过类似的论证,可以证明它也等于实数的基数。$12^{\aleph_{0}} = |\mathbb{R}|$。
- $2^{\aleph_{0}}$: 这代表所有从 $\mathbb{Z}^+$ 到 $\{0,1\}$ 的函数的基数。这可以看作是二进制的无限小数。
- 在习题18中,我们证明了 $|\mathscr{P}(\mathbb{Z}^+)| = |\{0,1\}^{\mathbb{Z}^+}|$。
- 所以,$2^{\aleph_0} = |\mathscr{P}(\mathbb{Z}^+)|$。
- 在习题19的对角线论证中,我们证明了实数集是不可数的,论证方法与证明 $|\mathbb{Z}^+| < |\mathscr{P}(\mathbb{Z}^+)|$ 的方法本质上是相同的(康托尔对角线法)。
- 可以严格证明 $2^{\aleph_0} = |\mathbb{R}|$。这通常是连续统基数 $\mathfrak{c}$ 的定义。
- 一般结论: 对于任何有限基数 $n \ge 2$,都有 $n^{\aleph_0} = 2^{\aleph_0} = |\mathbb{R}|$。
📝 [总结]
通过将实数的小数表示看作一个从位置到数字的函数,本题建立了基数幂运算与实数基数的联系,得出结论 $10^{\aleph_{0}} = 12^{\aleph_{0}} = 2^{\aleph_{0}} = |\mathbb{R}|$。
🎯 [存在目的]
本题旨在建立对基数幂运算的直观理解,并引出连续统基数的一个重要等式 $\mathfrak{c} = 2^{\aleph_0}$。这在集合论中是一个基础性的结果。
1.6.6.3. 习题 22
📜 [原文67]
- 延续前一个习题中的想法,并使用习题 18 和 19,使用指数记数法填写三个空格,以给出五个基数的列表,每个基数都大于前一个。
📖 [逐步解释]
这道题要求我们利用康托尔定理 ($|A| < |\mathscr{P}(A)|$) 和基数幂的表示法 ($|\mathscr{P}(A)| = 2^{|A|}$) 来构造一个递增的无限基数序列。
- 起点: 我们从最小的无限基数开始,即自然数的基数 $\aleph_0$。
- 构造第二个: 根据康托尔定理,$|\mathscr{P}(\mathbb{Z}^+)| > |\mathbb{Z}^+|$。
- 使用指数记数法,$|\mathscr{P}(\mathbb{Z}^+)| = 2^{|\mathbb{Z}^+|} = 2^{\aleph_0}$。
- 第二个基数: $2^{\aleph_0}$ (我们知道它等于 $|\mathbb{R}|$)
- 构造第三个: 我们对基数为 $2^{\aleph_0}$ 的集合(例如 $\mathbb{R}$ 或 $\mathscr{P}(\mathbb{Z}^+)$)再取其幂集。
- $|\mathscr{P}(\mathscr{P}(\mathbb{Z}^+))| > |\mathscr{P}(\mathbb{Z}^+)|$。
- 使用指数记数法,这个新的基数是 $2^{|\mathscr{P}(\mathbb{Z}^+)|} = 2^{(2^{\aleph_0})}$。
- 第三个基数: $2^{2^{\aleph_0}}$
- 构造第四个: 重复以上过程,对上一步得到的集合再取幂集。
- 基数为 $2^{(2^{(2^{\aleph_0})})}$。
- 第四个基数: $2^{2^{2^{\aleph_0}}}$
- 构造第五个: 再次取幂集。
- 基数为 $2^{(2^{(2^{(2^{\aleph_0})})})}$。
- 第五个基数: $2^{2^{2^{2^{\aleph_0}}}}$
最终列表:
$\aleph_0 < 2^{\aleph_0} < 2^{2^{\aleph_0}} < 2^{2^{2^{\aleph_0}}} < 2^{2^{2^{2^{\aleph_0}}}}$
📝 [总结]
利用康托尔定理,我们可以从可数无限基数 $\aleph_0$ 出发,通过反复取幂集(即对基数进行“2的幂次”运算),构造出一个严格递增的无限基数序列。
🎯 [存在目的]
本题是对习题19结论的直接应用,它让学生亲手构造出“无限的阶梯”,从而具体地、震撼地理解“无限有无穷多个等级”这一深刻的数学事实。
1.6.7. 习题 23-27: 贝尔数
📜 [原文68]
在习题 23 到 27 中,找出具有给定数量元素的集合的不同划分的数量。
- 1 个元素
- 2 个元素
- 3 个元素
- 4 个元素
- 5 个元素
📖 [逐步解释]
这组习题要求我们计算一个 $n$ 元素集合的划分数。这个数在组合数学中被称为第 $n$ 个贝尔数 (Bell Number),记作 $B_n$。
23. $n=1$: 集合 $A=\{1\}$。
* 只有一个划分,就是集合本身:$\{\{1\}\}$。
* $B_1 = 1$。
24. $n=2$: 集合 $A=\{1,2\}$。
* 1个单元: $\{\{1,2\}\}$。
* 2个单元: $\{\{1\},\{2\}\}$。
* 总共有 2 种划分。
* $B_2 = 2$。
25. $n=3$: 集合 $A=\{1,2,3\}$。
* 1个单元: $\{\{1,2,3\}\}$。 (1种)
* 2个单元: 我们需要把3个元素分成一个2元素组和一个1元素组。选择那个单独的元素即可,有3种方式。
* $\{\{1,2\},\{3\}\}$
* $\{\{1,3\},\{2\}\}$
* $\{\{2,3\},\{1\}\}$ (3种)
* 3个单元: 每个元素单独一个单元。
* $\{\{1\},\{2\},\{3\}\}$。 (1种)
* 总共有 $1+3+1=5$ 种划分。
* $B_3 = 5$。
26. $n=4$: 集合 $A=\{1,2,3,4\}$。
这是一个递归的思路来计算 $B_4$。考虑元素 4:
* Case 1: {4} 是一个单独的单元。剩下的 $\{1,2,3\}$ 有 $B_3=5$ 种划分方式。所以这种情况有 $5$ 种。
* Case 2: 4 与其他1个元素组成一个单元。
* 选择一个与4作伴的元素,有 $\binom{3}{1}=3$ 种方式 (比如选1,得到单元{1,4})。
* 剩下的2个元素(比如{2,3})有 $B_2=2$ 种划分方式 ({ {2,3} } 或 { {2},{3} })。
* 这种情况有 $\binom{3}{1} \times B_2 = 3 \times 2 = 6$ 种。
* Case 3: 4 与其他2个元素组成一个单元。
* 选择两个与4作伴的元素,有 $\binom{3}{2}=3$ 种方式。
* 剩下的1个元素只有 $B_1=1$ 种划分。
* 这种情况有 $\binom{3}{2} \times B_1 = 3 \times 1 = 3$ 种。
* Case 4: 4 与其他3个元素组成一个单元 {1,2,3,4}。
* 剩下的0个元素只有 $B_0=1$ 种划分 (即空划分)。
* 这种情况有 $\binom{3}{3} \times B_0 = 1 \times 1 = 1$ 种。
* 总共有 $5 + 6 + 3 + 1 = 15$ 种划分。
* $B_4 = 15$。
27. $n=5$: 集合 $A=\{1,2,3,4,5\}$。
使用与上面相同的递归公式:
$B_{n+1} = \sum_{k=0}^{n} \binom{n}{k} B_k$
$B_5 = B_{4+1} = \sum_{k=0}^{4} \binom{4}{k} B_k$
$B_5 = \binom{4}{0}B_0 + \binom{4}{1}B_1 + \binom{4}{2}B_2 + \binom{4}{3}B_3 + \binom{4}{4}B_4$
$B_5 = (1)(1) + (4)(1) + (6)(2) + (4)(5) + (1)(15)$
$B_5 = 1 + 4 + 12 + 20 + 15 = 52$。
* $B_5 = 52$。
📝 [总结]
一个 $n$ 元素集合的划分数(贝尔数)分别是:
- $B_1 = 1$
- $B_2 = 2$
- $B_3 = 5$
- $B_4 = 15$
- $B_5 = 52$
🎯 [存在目的]
这组习题是组合数学的入门练习,旨在通过具体计数来加深对“划分”这个集合论概念的理解。它也为后续学习等价关系的数量提供了基础,因为一个集合上的等价关系数量就等于该集合的划分数。
1.6.8. 习题 28-34: 等价关系的判断
1.6.8.1. 习题 28
📜 [原文69]
- 考虑集合 $S$ 的一个划分。定义 0.18 之后的段落解释了为什么关系
$x \mathscr{R} y$ 当且仅当 $x$ 和 $y$ 在同一单元中
满足等价关系的对称条件。写出类似的解释,说明为什么自反和传递性质也得到满足。
📖 [逐步解释]
1. 验证自反性 ($x \mathscr{R} x$)
- 问题: 对于 $S$ 中的任意元素 $x$,是否 $x \mathscr{R} x$?
- 翻译: 这等价于问:“$x$ 和 $x$ 是否在同一个划分单元中?”
- 解释: 根据划分的定义, $S$ 中的每个元素都必须属于划分中的某个单元。因此,$x$ 必然在某个单元中。一个元素当然和它自身在同一个单元里。
- 结论: 自反性成立。
2. 验证传递性 (if $x \mathscr{R} y$ and $y \mathscr{R} z$, then $x \mathscr{R} z$)
- 前提: 假设 $x \mathscr{R} y$ 且 $y \mathscr{R} z$。
- 翻译:
- $x \mathscr{R} y$ 意味着 $x$ 和 $y$ 在同一个单元中,我们称之为单元 $C_1$。
- $y \mathscr{R} z$ 意味着 $y$ 和 $z$ 在同一个单元中,我们称之为单元 $C_2$。
- 解释:
- 我们现在知道 $y \in C_1$ 并且 $y \in C_2$。
- 根据划分的定义,不同的单元是互不不相交的。
- 既然单元 $C_1$ 和 $C_2$ 共享一个共同元素 $y$,它们就不可能是不同的单元。它们必须是同一个单元,即 $C_1 = C_2$。
- 因为 $x \in C_1$,$z \in C_2$,且 $C_1=C_2$,所以 $x$ 和 $z$ 都在同一个单元中。
- 翻译回来: “$x$ 和 $z$ 在同一个单元中”意味着 $x \mathscr{R} z$。
- 结论: 传递性成立。
📝 [总结]
本题通过回顾划分的定义(覆盖性、不相交性),一步步地证明了由划分所诱导出的“同属一单元”关系必然满足自反性和传递性。
🎯 [存在目的]
本题旨在完成定理0.22中“划分 $\implies$ 等价关系”这一方向的证明,加深对这两个概念等价性的理解。
1.6.8.2. 习题 29
📜 [原文70]
在习题 29 到 34 中,确定给定关系是否是集合上的等价关系。描述每个等价关系产生的划分。
- $\mathbb{Z}$ 中的 $n \mathscr{R} m$ 如果 $n m>0$
📖 [逐步解释]
关系: $n \mathscr{R} m \iff nm > 0$。这等价于说“$n$ 和 $m$ 是同号的非零整数”。
- 自反性 ($n \mathscr{R} n$):
- $n \cdot n = n^2 > 0$ ?
- 如果 $n \neq 0$,则 $n^2>0$,满足。
- 但如果 $n=0$,则 $n^2=0$,不满足 $0>0$。
- 所以不满足自反性(在 $n=0$ 处失败)。
- 结论: 由于不满足自反性,该关系不是等价关系。
(即使我们为了练习而继续检查)
- 对称性 ($nm>0 \implies mn>0$): 满足,因为乘法有交换律。
- 传递性 ($nm>0, mk>0 \implies nk>0$):
- $nm>0 \implies n,m$ 同号。
- $mk>0 \implies m,k$ 同号。
- 所以 $n,m,k$ 三者都同号。因此 $nk>0$ 必然成立。满足。
📝 [总结]
该关系不是等价关系,因为它不满足自反性(0 与自身没有关系)。如果将集合限制为非零整数 $\mathbb{Z}^*$,那么它将成为一个等价关系,产生的划分是 $\{\text{所有正整数}\}, \{\text{所有负整数}\}$。
🎯 [存在目的]
本题强调了在验证性质时,必须考虑集合中的所有元素,特别是像 0 这样的边界情况。
1.6.8.3. 习题 30
📜 [原文71]
- $\mathbb{R}$ 中的 $x \mathscr{R} y$ 如果 $x \geq y$
📖 [逐步解释]
关系: $x \mathscr{R} y \iff x \ge y$ (大于或等于)。
- 自反性 ($x \mathscr{R} x$):
- $x \ge x$ ? 是的,因为 $x=x$。满足。
- 对称性 (if $x \ge y$, then $y \ge x$):
- 如果 $x \ge y$,是否一定有 $y \ge x$?
- 否。找一个反例:$5 \ge 3$,但是 $3 \not\ge 5$。
- 所以不满足对称性。
- 结论: 由于不满足对称性,该关系不是等价关系。
(它是一个序关系)
🎯 [存在目的]
本题提供了一个不满足对称性的简单例子,有助于将等价关系与学生更熟悉的序关系进行区分。
1.6.8.4. 习题 31
📜 [原文72]
- $\mathbb{R}$ 中的 $x \mathscr{R} y$ 如果 $|x|=|y|$
📖 [逐步解释]
关系: $x \mathscr{R} y \iff |x|=|y|$ (绝对值相等)。
- 自反性 ($x \mathscr{R} x$):
- 对称性 (if $|x|=|y|$, then $|y|=|x|$):
- 如果 $|x|=|y|$,那么等式两边交换显然也成立。满足。
- 传递性 (if $|x|=|y|$ and $|y|=|z|$, then $|x|=|z|$):
- 如果 $|x|=|y|$ 且 $|y|=|z|$,那么根据等于关系的传递性,显然有 $|x|=|z|$。满足。
- 结论: 该关系是等价关系。
- 描述划分:
- 等价关系是“绝对值相等”。
- 等价类是将所有绝对值相等的实数放在一起。
- $\bar{x}$ 是什么?是 $\{y \in \mathbb{R} \mid |y|=|x|\}$。这等于 $\{x, -x\}$。
- 划分的单元是:
- $\{0\}$ (因为只有0的绝对值是0)
- 对于每一个正实数 $a > 0$,都有一个对应的单元 $\{a, -a\}$。
- 划分可以描述为:$\{\{0\}\} \cup \{ \{a, -a\} \mid a \in \mathbb{R}^+ \}$。
📝 [总结]
“绝对值相等”是一个等价关系。它将实数集 $\mathbb{R}$ 划分成一个包含 $\{0\}$ 的单元,以及无数个形如 $\{a, -a\}$ (其中 $a>0$) 的包含两个元素的单元。
🎯 [存在目的]
本题提供了一个典型的等价关系例子,并练习了从等价关系反向描述其产生的划分和等价类。
1.6.8.5. 习题 32
📜 [原文73]
- $\mathbb{R}$ 中的 $x \mathscr{R} y$ 如果 $|x-y| \leq 3$
📖 [逐步解释]
关系: $x \mathscr{R} y \iff |x-y| \le 3$ (两点在数轴上的距离不超过3)。
- 自反性 ($x \mathscr{R} x$):
- $|x-x| = |0| = 0 \le 3$ ? 是的。满足。
- 对称性 (if $|x-y| \le 3$, then $|y-x| \le 3$):
- 我们知道 $|x-y|=|-(y-x)|=|y-x|$。
- 所以如果 $|x-y| \le 3$,那么 $|y-x| \le 3$ 也必然成立。满足。
- 传递性 (if $|x-y| \le 3$ and $|y-z| \le 3$, then $|x-z| \le 3$):
- 是否一定成立?我们来找一个反例。
- 令 $x=0, y=3, z=6$。
- $|x-y| = |0-3|=3 \le 3$。所以 $0 \mathscr{R} 3$。
- $|y-z| = |3-6|=3 \le 3$。所以 $3 \mathscr{R} 6$。
- 那么结论 $|x-z| \le 3$ 成立吗?
- $|x-z| = |0-6|=6$。$6 \not\le 3$。
- 所以不满足传递性。
- 结论: 该关系不是等价关系。
📝 [总结]
“距离不超过3”这个关系满足自反性和对称性,但不满足传递性,因此不是一个等价关系。
🎯 [存在目的]
本题提供了一个不满足传递性的例子。它说明,关系链无法保证关系的“强度”不衰减。两个“近”的关系相加,结果可能会变得“远”。
1.6.8.6. 习题 33
📜 [原文74]
- $\mathbb{Z}^{+}$ 中的 $n \mathscr{R} m$ 如果 $n$ 和 $m$ 在通常的十进制记数法中具有相同数量的位数
📖 [逐步解释]
关系: $n \mathscr{R} m \iff n$ 和 $m$ 的位数相同。
- 自反性 ($n \mathscr{R} n$):
- 对称性 (if $n,m$ 位数相同, then $m,n$ 位数相同):
- 传递性 (if $n,m$ 位数相同, and $m,k$ 位数相同, then $n,k$ 位数相同):
- 如果 $n,m$ 都是3位数, $m,k$ 都是3位数,那么 $n,k$ 也必然都是3位数。满足。
- 结论: 该关系是等gao关系。
- 描述划分:
- 等价关系是“位数相同”。
- 等价类是将所有具有相同位数的正整数放在一起。
- 划分的单元是:
- 1位数集合: $\{1, 2, 3, 4, 5, 6, 7, 8, 9\}$
- 2位数集合: $\{10, 11, \dots, 99\}$
- 3位数集合: $\{100, 101, \dots, 999\}$
- ...
- $k$位数集合: $\{10^{k-1}, \dots, 10^k - 1\}$
- 划分就是所有这些位数集合的集合。
📝 [总结]
“具有相同位数”是一个等价关系。它将正整数集 $\mathbb{Z}^+$ 划分成无穷多个单元,每个单元包含所有具有特定位数的整数。
🎯 [存在目的]
本题提供了一个来自日常经验(数字位数)的等价关系例子,使得概念更加具体化。
1.6.8.7. 习题 34
📜 [原文75]
- $\mathbb{Z}^{+}$ 中的 $n \mathscr{R} m$ 如果 $n$ 和 $m$ 在通常的十进制记数法中具有相同的末位数字
📖 [逐步解释]
关系: $n \mathscr{R} m \iff n$ 和 $m$ 的个位数字相同。
这个关系其实就是“模10同余”。$n$ 和 $m$ 的个位数字相同,当且仅当 $n-m$ 是 10 的倍数,即 $n \equiv m \pmod{10}$。
- 自反性 ($n \mathscr{R} n$):
- $n$ 的个位数字和 $n$ 的个位数字相同。满足。
- 对称性:
- 如果 $n,m$ 个位相同,则 $m,n$ 个位也相同。满足。
- 传递性:
- 如果 $n,m$ 个位相同, $m,k$ 个位相同,则 $n,k$ 个位也相同。满足。
- 结论: 该关系是等价关系。
- 描述划分:
- 这是一个模10同余的划分。
- 划分共有10个单元(等价类),分别对应个位数字是 0, 1, 2, ..., 9。
- 单元示例:
- 个位是1的集合: $\{1, 11, 21, 31, \dots\}$ (即 $\overline{1}$)
- 个位是2的集合: $\{2, 12, 22, 32, \dots\}$ (即 $\overline{2}$)
- ...
- 个位是0的集合 (虽然在 $\mathbb{Z}^+$ 中,但为了完整性,我们说的是以0结尾的数): $\{10, 20, 30, \dots\}$ (即 $\overline{10}$ 或 $\overline{0}$)
📝 [总结]
“具有相同的末位数字”是一个等价关系,它与“模10同余”是同一个关系。它将正整数集 $\mathbb{Z}^+$ 划分成10个同余类。
🎯 [存在目的]
本题将模n同余这个抽象概念与一个非常直观的日常观察(看个位数字)联系起来,帮助学生理解同余关系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