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1]
本节关注群 $G$ 的序列概念,它能深入揭示 $G$ 的结构。这些结果对阿贝尔群和非阿贝尔群均成立。由于我们强大的定理 11.12,它们对于有限生成阿贝尔群来说并不那么重要。然而,为了计算简便,我们的许多示例将取自阿贝尔群。
这段话是第35节的开篇引言,为我们接下来要学习的内容设定了背景和方向。
本段是引言,告诉读者本节将介绍一个叫做“群的序列”的新工具,这个工具对于理解(尤其是非阿贝尔群的)群结构至关重要。为了便于理解,将从简单的阿贝尔群例子入手。
本段的目的是为即将展开的抽象理论进行铺垫,让读者了解学习动机(理解群结构)、适用范围(所有群)以及学习路径(从阿贝尔群示例开始),降低学习门槛。
把一个复杂的群 $G$ 想象成一个洋葱。研究这个洋葱的结构,我们可以一层一层地把它剥开。这个“剥洋葱”的过程,在数学上就对应着构建一个“群的序列”。每一层葱皮就是一个子群,从最外层(整个群 $G$)到最内层(单位元 $\{e\}$),形成一个子群链。通过研究每两层葱皮之间的关系(即商群),我们就能了解整个洋葱的构造。
想象你有一套俄罗斯套娃。最大的娃娃代表整个群 $G$,打开它,里面有一个小一点的娃娃,再打开,又有一个更小的……直到最小的那个,它代表单位元子群 $\{e\}$。这一整套从大到小排列的娃娃,就构成了一个群的序列。我们不仅关心有几个娃娃,还关心每个娃娃比外面那个小多少,以及它们之间的“形状”关系是否和谐(正规性)。
📜 [原文2]
35.1 定义
群 $G$ 的次正规(或次不变)序列是 $G$ 的子群的有限序列 $H_{0}, H_{1}, \cdots, H_{n}$,使得 $H_{i}<H_{i+1}$ 且 $H_{i}$ 是 $H_{i+1}$ 的正规子群,其中 $H_{0}= \{e\}$ 且 $H_{n}=G$。群 $G$ 的正规(或不变)序列是 $G$ 的正规子群的有限序列 $H_{0}, H_{1}, \cdots, H_{n}$,使得 $H_{i}<H_{i+1}$,其中 $H_{0}=\{e\}$ 且 $H_{n}=G$。$\square$
这个定义是本节的核心,它正式引入了两种类型的“群的序列”。我们来逐一拆解。
1. 次正规序列 (subnormal series)
一个次正规序列需要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2. 正规序列 (normal series)
一个正规序列是次正规序列的一种特殊情况,它要求更强的条件。
别名:
“不变”这个词源于正规子群在共轭运算下的“不变性”。
示例1:次正规但非正规序列
考虑正方形对称群 $D_4 = \{\rho_0, \rho_1, \rho_2, \rho_3, \mu_1, \mu_2, \delta_1, \delta_2\}$。
令 $H_0 = \{\rho_0\}$,
$H_1 = \{\rho_0, \mu_1\}$ (一个关于对角线翻转的子群),
$H_2 = \{\rho_0, \rho_2, \mu_1, \mu_2\}$ (由水平和垂直翻转构成的克莱因四元群),
$H_3 = D_4$。
我们来验证序列 $H_0 < H_1 < H_2 < H_3$:
示例2:正规序列
考虑整数加法群 $\mathbb{Z}$。
令 $H_0 = \{0\}$,
$H_1 = 6\mathbb{Z}$ (所有6的倍数),
$H_2 = 2\mathbb{Z}$ (所有偶数),
$H_3 = \mathbb{Z}$。
我们来验证序列 $H_0 < H_1 < H_2 < H_3$:
定义35.1 引入了两种群的子群链:
核心关系是:正规序列 $\implies$ 次正规序列。反之不成立。
这个定义的目的是建立一个框架,将群“分解”成更小的部分,即商群 $H_{i+1}/H_i$。正规性的保证 ($H_i \triangleleft H_{i+1}$) 使得这些商群都是良定义的群。通过研究这些“因子群”(factors),我们可以反过来推断原群 $G$ 的性质。这为后续的约当-霍尔德定理等重要结果奠定了基础。
回到“洋葱”模型:
想象一个公司的组织架构:
📜 [原文3]
请注意,对于阿贝尔群,次正规序列和正规序列的概念是一致的,因为每个子群都是正规的。正规序列总是次正规的,但反之则不一定成立。我们先定义次正规序列再定义正规序列,因为次正规序列的概念对我们的工作更重要。
这段话是对刚刚给出的定义进行补充说明和强调。
本段澄清了三点:
这段注释的目的是为了:
想象两种建筑风格:
📜 [原文4]
35.2 示例 在加法下,$\mathbb{Z}$ 的两个正规序列示例如下:
和
这个例子展示了整数加法群 $\mathbb{Z}$ 的两个具体的正规序列。
序列一:$\{0\}<8 \mathbb{Z}<4 \mathbb{Z}<\mathbb{Z}$
序列二:$\{0\}<9 \mathbb{Z}<\mathbb{Z}$
这个例子本身就是具体数值示例。我们可以再构造一个:
示例3:另一个 $\mathbb{Z}$ 的正规序列
考虑序列:$\{0\} < 60\mathbb{Z} < 10\mathbb{Z} < 5\mathbb{Z} < \mathbb{Z}$
示例35.2 提供了两个在阿贝尔群 $\mathbb{Z}$ 中的正规序列实例。它直观地展示了如何利用子群 $n\mathbb{Z}$ 来构建这样的序列,并隐含了 $b|a \iff a\mathbb{Z} \subset b\mathbb{Z}$ 这一重要规则。
这个例子的目的是:
把整数轴 $\mathbb{Z}$ 想象成一把无限长的尺子,上面有整数刻度。
想象一系列筛子,孔径越来越大。
📜 [原文5]
35.3 示例 考虑示例 8.10 中正方形对称群 $D_{4}$。序列
是一个次正规序列,我们可以使用表 8.12 进行验证。它不是一个正规序列,因为 $\left\{\rho_{0}, \mu_{1}\right\}$ 在 $D_{4}$ 中不是正规的。$\square$
这个例子至关重要,因为它展示了一个次正规序列但不是正规序列的实例,从而突显了两种序列的差异。
1. 群与子群
2. 验证次正规序列的条件
3. 验证是否为正规序列
本例本身就是最经典的数值示例。
为了加深理解,我们看另一个 $D_4$ 的序列:
$H_0' = \{\rho_0\}$
$H_1' = \{\rho_0, \rho_2\}$ (旋转0°和180°的子群,它是 $D_4$ 的中心 $Z(D_4)$)
$H_2' = \{\rho_0, \rho_1, \rho_2, \rho_3\}$ (旋转子群 $R_4$)
$H_3' = D_4$
验证 $H_0' < H_1' < H_2' < H_3'$ 是否是正规序列:
通过对比这两个例子,我们看到同一个群 $D_4$ 既可以有正规序列,也可以有仅仅是次正规的序列。
示例35.3 给出了一个非阿贝尔群 $D_4$ 的子群序列。通过详细验证,我们得出:
这个例子清晰地界定了次正规和正规序列的区别。
此例的目的是提供一个具体的反例,证明“次正规序列不一定是正规序列”,从而使两个定义之间的区别不再是空谈,而是有血有肉的数学事实。这对于理解非阿贝尔群的复杂结构至关重要,因为这种“局部正规但非全局正规”的现象是非阿贝尔群的典型特征。
回到公司架构模型:
$G=D_4$ 是一家大公司。
$H_2 = \{\rho_0, \rho_2, \mu_1, \mu_2\}$ 是一个大部门(例如,市场部)。这个部门在公司里地位重要,它的规章制度(作为一个整体)是得到CEO($D_4$)认可的($H_2 \triangleleft D_4$)。
$H_1 = \{\rho_0, \mu_1\}$ 是市场部下面的一个项目小组(例如,社交媒体推广组)。这个小组在市场部内部是合规的($H_1 \triangleleft H_2$)。
但是,公司的其他部门(比如研发部的人 $g=\rho_1$)来看这个项目小组,可能会觉得它的工作方式很奇怪,无法理解($gH_1g^{-1} \neq H_1$)。也就是说,这个小组的运作模式没有在全公司层面形成共识和规范,它不是一个公司级的“标准单位”。
这个组织链 $H_0 < H_1 < H_2 < D_4$ 就是一个次正规但非正规的架构。
想象一串用不同材质的链环连成的链条:
$H_0 \xrightarrow{铁} H_1 \xrightarrow{铜} H_2 \xrightarrow{金} H_3=G$
次正规序列:只要求相邻的两个链环连接处是牢固的($H_i \triangleleft H_{i+1}$)。铁环和铜环扣得很好,铜环和金环也扣得很好。
正规序列:要求每一个链环($H_i$)本身都是用一种非常特殊的、能和所有其他材质都兼容的“万能合金”制成的($H_i \triangleleft G$)。
示例35.3中的 $H_1$ 就像一个普通的铜环,它和铁环、金环都能扣住,但它自己并不是“万能合金”做的,把它扔到一堆其他材质的链环里,它会显得格格不入。
📜 [原文6]
35.4 定义 群 $G$ 的次正规(正规)序列 $\left\{K_{j}\right\}$ 是次正规(正规)序列 $\left\{H_{i}\right\}$ 的精化,如果 $\left\{H_{i}\right\} \subseteq\left\{K_{j}\right\}$,也就是说,如果每个 $H_{i}$ 都是某个 $K_{j}$。$\square$
这个定义引入了“精化”(refinement)的概念,描述了两个序列之间的关系。
示例1:
示例2:
定义35.4 定义了序列的精化:一个序列 $\left\{K_j\right\}$ 是另一个序列 $\left\{H_i\right\}$ 的精化,如果它包含 $\left\{H_i\right\}$ 的所有子群,并且 $\left\{K_j\right\}$ 自身也构成一个合法的(次正规或正规)序列。本质上,精化就是在序列的“缝隙”中添加了更多的“层次”。
引入“精化”的概念,是为了比较两个看起来完全不同的序列。我们可以问:这两个序列有没有一个“共同的精化”?或者,它们能不能被精化到某种“最精细”的程度?这些问题引出了后续的核心定理——施赖尔定理,该定理指出任何两个次正规序列都有同构的精化。这就像比较两棵树,虽然它们长得不一样,但我们或许可以找到一种方法,让它们的分支都细化到某种程度,使得最终的“树梢集合”具有相同的结构。
回到洋葱模型:
一个序列是 $\{ \text{葱心}, \text{内层皮}, \text{外层皮}, \text{整个洋葱} \}$。
它的一个精化可能是 $\{ \text{葱心}, \text{内层皮的一半}, \text{内层皮}, \text{中层皮}, \text{外层皮}, \text{整个洋葱} \}$。
精化就是在原有的层次之间,又发现了新的、更细微的层次。
想象一条分辨率较低的路线图:纽约 $\to$ 芝加哥 $\to$ 洛杉矶。
一个精化就是一张分辨率更高的路线图:纽约 $\to$ 费城 $\to$ 芝加哥 $\to$ 丹佛 $\to$ 洛杉矶。
新的路线图包含了旧路线图的所有站点,并且在站点之间增加了更多的中间站,使得路线描述更加精细。
📜 [原文7]
35.5 示例 序列
是序列
的精化。其中插入了两个新项,$4 \mathbb{Z}$ 和 $24 \mathbb{Z}$。
这个例子直观地展示了精化的定义。
$H_0 = \{0\}$, $H_1 = 72\mathbb{Z}$, $H_2 = 8\mathbb{Z}$, $H_3 = \mathbb{Z}$。
这是一个合法的正规序列,因为 $8|72 \implies 72\mathbb{Z} < 8\mathbb{Z}$,且在阿贝尔群 $\mathbb{Z}$ 中正规性自动满足。
$K_0=\{0\}, K_1=72\mathbb{Z}, K_2=24\mathbb{Z}, K_3=8\mathbb{Z}, K_4=4\mathbb{Z}, K_5=\mathbb{Z}$。
这个例子本身就是非常具体的数值示例。我们可以再构造一个。
示例35.5 用具体的子群 $n\mathbb{Z}$ 演示了精化的过程:通过在原有子群链的“空隙”中有序地插入满足条件的中间子群,从而得到一个更长的、更精细的子群链。
这个例子的目的是为了让精化的定义更加形象化。通过并排比较两个序列,读者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精化”是如何通过“插入新项”来实现的,加深对这一概念的直观理解。
想象你在画一条数轴。
想象一个家族的家谱。
新的家谱包含了旧家谱的所有人物,并且在辈分之间补充了缺失的代际,使得整个传承链条更加完整和精细。
📜 [原文8]
研究 $G$ 的结构时,人们对因子群 $H_{i+1} / H_{i}$ 很感兴趣。这些因子群对于正规序列和次正规序列都有定义,因为在这两种情况下 $H_{i}$ 都是 $H_{i+1}$ 的正规子群。
这段话揭示了我们为什么要关心群的序列——真正的目的在于研究由它们产生的“因子群”。
$H_1 / H_0$, $H_2 / H_1$, $H_3 / H_2$, ..., $H_n / H_{n-1}$。
回到示例35.2的第一个序列:$\{0\}<8 \mathbb{Z}<4 \mathbb{Z}<\mathbb{Z}$。
它的因子群是:
本段点明了研究群的序列的根本动机:将一个群 $G$ “分解”成一系列更简单的因子群 $H_{i+1}/H_i$。次正规序列的定义恰好为这些因子群的良定义性提供了保证。
这段话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它将前面关于序列的静态定义(子群链),与后续研究序列性质的动态分析(比较因子群)连接起来,揭示了序列理论的核心研究方法。
如果说群的序列是把洋葱一层层剥开,那么因子群 $H_{i+1}/H_i$ 就是研究“第 $i$ 层和第 $i+1$ 层葱皮之间的那部分空间”。我们不直接研究葱皮本身,而是研究层与层之间的关系和结构。通过理解每一层间的结构,我们希望能拼凑出整个洋葱的构造原理。
想象将一个整数进行质因数分解,例如 $12 = 2 \times 2 \times 3$。
群的序列有点像找到一个数的因子链,例如 $1 < 2 < 6 < 12$。
而因子群则对应于这些因子之间的比率:$2/1=2$, $6/2=3$, $12/6=2$。
我们发现,通过研究这些比率($2, 3, 2$),我们可以重构出关于数字12的一些核心信息(它的质因子是2和3)。群论中的约当-霍尔德定理正是这个思想的深刻推广,它表明对于一个有限群,其“最细分解”得到的“单群”因子(类似于质数)是唯一的。
📜 [原文9]
35.6 定义 两个次正规(正规)序列 $\left\{H_{i}\right\}$ 和 $\left\{K_{j}\right\}$,如果它们的因子群集合 $\left\{H_{i+1} / H_{i}\right\}$ 和 $\left\{K_{j+1} / K_{j}\right\}$ 之间存在一对一对应关系,使得对应的因子群是同构的,则称它们是同构的。
这个定义引入了判断两个序列“等价”的标准,即“同构”(isomorphic)。
回到示例35.7(原文提前引用了)来说明:
考虑群 $G = \mathbb{Z}_{15}$。
定义35.6 给出了判断两个群序列是否“本质相同”的标准。这种“相同”被称为序列的同构,它要求两个序列分解出的因子群,在不计顺序和群同构的意义下,是完全一样的。
这个定义是序列理论中最重要的比较工具。有了它,我们才能提出并证明像“任何两个组成序列都是同构的”(约当-霍尔德定理)这样深刻的结论。它将我们对群结构的分析,从关注具体的子群,提升到了关注抽象的因子群的结构和组成,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抽象。
序列同构就像是判断两堆乐高积木是否是“一样的”。
比较两种不同的方法来赚取100元钱。
这两个序列显然是不同的。
虽然完成的顺序不同,但任务的本质难度构成(一个3级,一个5级)是一样的。因此我们说这两个“分解过程”是同构的。
📜 [原文10]
显然,两个同构的次正规(正规)序列必须具有相同数量的群。
这是一个对定义35.6 的直接推论的简要说明。
本段指出了序列同构的一个基本推论:如果两个序列是同构的,它们必须有相同的长度(即包含相同数目的子群)。
这是一个简单的观察,用于增强对同构定义的理解。它提供了一个判断两个序列 不 同构的快速方法:如果它们的长度不同,那么它们肯定不同构。
回到乐高积木的例子。如果两堆基础积木块(因子群集合)可以一一配对,那它们的数量肯定一样多。而每个模型(序列)的“层数”(子群数量)比积木块的数量多一。所以,如果积木块数量相同,那么层数也必然相同。
如果两段楼梯的台阶(因子群)可以一一对应,那么这两段楼梯的台阶数必然相同。而楼梯的层板数(子群数)比台阶数多一,所以层板数也必然相同。
📜 [原文11]
35.7 示例 $\mathbb{Z}_{15}$ 的两个序列
和
是同构的。$\mathbb{Z}_{15} /\langle 5\rangle$ 和 $\langle 3\rangle /\{0\}$ 都同构于 $\mathbb{Z}_{5}$,而 $\mathbb{Z}_{15} /\langle 3\rangle$ 同构于 $\langle 5\rangle /\{0\}$,或同构于 $\mathbb{Z}_{3}$。
这段是对我们之前在定义35.6的解释中已经详细分析过的例子的正式陈述。我们再梳理一遍。
1. 序列一:$\{0\}<\langle 5\rangle<\mathbb{Z}_{15}$
2. 序列二:$\{0\}<\langle 3\rangle<\mathbb{Z}_{15}$
3. 建立同构对应关系
原文的描述方式是:
与
第二个序列的第一个因子群 $\langle 3\rangle /\{0\}$ ($\simeq \mathbb{Z}_5$)
同构。
与
第二个序列的第二个因子群 $\mathbb{Z}_{15} /\langle 3\rangle$ ($\simeq \mathbb{Z}_3$)
同构。
我们找到了一个一一对应关系,使得对应的因子群是同构的。因此,这两个序列是同构的。
示例35.7 提供了一个非平凡的序列同构实例。它表明,两个序列即便使用了完全不同的子群来“分割”同一个群,但只要它们分割出的“片段”(因子群)的结构组合是一样的,这两个序列就被认为是同构的。
这个例子的目的是:
想象用两种不同的方式将一根长为15厘米的木棍截成两段。
在这个类比中,我们关注的不是截断点的位置($\langle 5 \rangle$ vs $\langle 3 \rangle$),也不是木棍分段的长度本身,而是这些分段长度背后所蕴含的“结构”(因子群的同构类)。我们发现两种切法最终都把 $\mathbb{Z}_{15}$ 的“结构”分解成了一个 "$\mathbb{Z}_3$ 片段" 和一个 "$\mathbb{Z}_5$ 片段"。
你有两种方法将15个苹果分给两个人。
这两种分法是不同的。
但现在我们换个角度看群 $\mathbb{Z}_{15}$ 的分解。
虽然解题顺序不同,但你完成的谜题组合(一个 $\mathbb{Z}_3$ 和一个 $\mathbb{Z}_5$)是一样的。因此,这两个解题路径(序列)是“同构”的。
📜 [原文12]
我们接下来证明群 $G$ 的两个次正规序列具有同构的精化。这是序列理论中的一个基本结果。证明并不太难。然而,根据经验,有些学生在证明过程中会迷失方向,然后倾向于认为他们无法理解该定理。在继续证明之前,我们先举例说明该定理。
这段话是施赖尔定理 (Schreier's Theorem) 的引言,起到了预告和安抚的作用。
本段预告了施赖尔定理——任何两个次正规序列都可以被精化成一对同构的序列。同时,作者提示读者,证明过程技术性强,建议先通过例子来建立直观理解。
这段引言的目的是:
想象你有两本不同作者写的关于同一段历史的书记。
这两本书的结构完全不同。
施赖尔定理说的是:我们可以同时对这两本书进行“精化”,即增加更详细的子章节。例如:
定理保证,总能找到一种添加子章节的方式,使得最终两本书'(精化序列)的“章节内容跨度”(因子群)集合是一样的。比如,可能书A'的“古代 $\to$ 王朝建立”这一段讲述的历史时期,和书B'的“鼎盛到衰落的转折”这一段讲述的历史时期的“结构”(因子群)是同构的。最终,两本书'的所有章节跨度,可以一一配对。
你有两张不同比例尺、不同绘制风格的城市地图(两个次正规序列)。施赖尔定理告诉你,你总能找到一个共同的、非常高的分辨率,将这两张地图重新数字化(精化),使得最终得到的两份高清数字地图(精化序列)的像素格(因子群)在结构上是可以一一对应的。它们找到了一个“共同的语言”来描述同一个城市。
📜 [原文13]
35.8 示例 让我们尝试找到示例 35.2 中给出的序列
和
的同构精化。考虑 $\{0\}<8 \mathbb{Z}<4 \mathbb{Z}<\mathbb{Z}$ 的精化
以及 $\{0\}<9 \mathbb{Z}<\mathbb{Z}$ 的精化
在这两种情况下,精化都有四个因子群,它们同构于 $\mathbb{Z}_{4}, \mathbb{Z}_{2}, \mathbb{Z}_{9}$ 和 $72 \mathbb{Z}$ 或 $\mathbb{Z}$。当然,因子群出现的顺序不同。$\square$
这个例子是施赖尔定理的具体演示。
1. 原始序列
这两个序列显然不同构,长度和因子群都不同。
2. 精化后的序列
3. 比较精化后的序列
结论: 我们成功地找到了 $S_A$ 和 $S_B$ 的两个精化 $S_A'$ 和 $S_B'$,使得 $S_A'$ 和 $S_B'$ 是同构的。这完美地印证了施赖尔定理。
原文勘误: 原文说因子群同构于 "$\mathbb{Z}_{4}, \mathbb{Z}_{2}, \mathbb{Z}_{9}$ 和 $72 \mathbb{Z}$ 或 $\mathbb{Z}$"。其中 "$72\mathbb{Z}$ 或 $\mathbb{Z}$" 更准确的说法是“同构于 $\mathbb{Z}$ 的无限循环群”。$72\mathbb{Z}$ 是这个群的一个具体实现,而 $\mathbb{Z}$ 是它的同构原型。
这个例子本身就是极佳的数值示例。构造方法的奥秘在于最小公倍数和最大公约数。
示例35.8 通过一个具体的计算,展示了施赖尔定理的威力。它将两个看似无关的整数子群序列,通过各自精化,变成了一对具有相同因子群“基因”的同构序列,生动地诠释了定理的深刻内涵。
此例的目的是在不涉及抽象证明的情况下,为施赖尔定理提供一个坚实的、可计算的证据,让读者信服该定理的正确性,并对其内在的“守恒”思想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回到两本书的例子:
想象有两张网格纸,分辨率不同。
施赖尔定理的证明过程,相当于把这两张纸叠在一起,将它们的网格线都投射到两张纸上。
虽然小格子在两张新纸上的排列顺序可能不同,但构成它们的小格子的“结构”和“数量”是完全一样的。这个例子中的 $nm$ 个因子群就对应于这个思想。
📜 [原文14]
我们从一个由策森豪斯(Zassenhaus)发展出的相当技术性的引理开始。这个引理有时被称为蝴蝶引理,因为伴随该引理的图 35.9 具有蝴蝶形状。
设 $H$ 和 $K$ 是群 $G$ 的子群,并设 $H^{*}$ 是 $H$ 的正规子群,$K^{*}$ 是 $K$ 的正规子群。将引理 34.4 中的第一条语句应用于 $H^{*}$ 和 $H \cap K$ 作为 $H$ 的子群,我们看到 $H^{*}(H \cap K)$ 是一个群。类似的论证表明 $H^{*}\left(H \cap K^{*}\right)$、$K^{*}(H \cap K)$ 和 $K^{*}\left(H^{*} \cap K\right)$ 也是群。不难证明 $H^{*} \cap K$ 是 $H \cap K$ 的正规子群(参见习题 22)。使用引理 34.4 将相同的论证应用于 $H^{*} \cap K$ 和 $H \cap K^{*}$ 作为 $H \cap K$ 的子群,表明 $L=\left(H^{*} \cap K\right)\left(H \cap K^{*}\right)$ 是一个群。因此我们有图 35.9 所示的子群图。不难验证图中指示的包含关系。
这部分是在正式陈述和证明策森豪斯引理 (Zassenhaus Lemma) 之前,进行必要的背景设置和符号定义。策森豪斯引理是证明施赖尔定理的核心工具。
作者在这里逐步说明了蝴蝶图上各个节点确实是群。他引用了引理 34.4(通常是关于子群乘积的定理,即若 $A, B$ 是 $G$ 的子群,且其中一个正规化另一个,则 $AB$ 是子群;若 $A,B$ 都正规,则 $AB$ 正规)。
本段是证明策森豪斯引理前的准备工作。它定义了构成“蝴蝶图”的所有关键子群,并利用已知的子群乘积定理,确认了这些由交集和乘积构成的复杂集合确实都是群。这为后续讨论它们之间的商群关系铺平了道路。
这段铺垫的目的是将证明策森豪-斯引理这个复杂任务,分解成更小的、可管理的步骤。首先确保我们讨论的对象(蝴蝶图上的各个节点)都是合法的数学实体(群),然后才能进一步研究它们之间的关系。这体现了数学证明中严谨、循序渐进的思维方式。
想象你在准备做一个复杂的分子模型(蝴蝶图)。
想象你在画一张地图。
📜 [原文15]
由于 $H \cap K^{*}$ 和 $H^{*} \cap K$ 都是 $H \cap K$ 的正规子群,引理 34.4 中的第二条语句表明 $L=\left(H^{*} \cap K\right)\left(H \cap K^{*}\right)$ 是 $H \cap K$ 的正规子群。我们已通过图 35.9 中的粗中线表示这种特殊的正规子群关系。我们声称另外两条粗线也表示正规子群关系,并且由这三个正规子群关系给出的三个因子群都是同构的。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们将定义一个同态 $\phi: H^{*}(H \cap K) \rightarrow(H \cap K) / L$,并证明 $\phi$ 是映上的 $(H \cap K) / L$,其核是 $H^{*}\left(H \cap K^{*}\right)$。然后,从定理 34.2 可以立即得出 $H^{*}\left(H \cap K^{*}\right)$ 是正规的

35.9 图
在 $H^{*}(H \cap K)$ 中,并且 $H^{*}(H \cap K) / H^{*}\left(H \cap K^{*}\right) \simeq(H \cap K) / L$。然后,通过对称性,对于图 35.9 中右侧粗线上的群,可以得出类似的结果。
这段话清晰地勾勒出了证明策森豪斯引理的核心策略,即利用同态基本定理。
$H^*(H \cap K) / H^*(H \cap K^*) \simeq K^*(H \cap K) / K^*(H^* \cap K) \simeq (H \cap K) / L$
(其中 $L=(H^* \cap K)(H \cap K^*)$)
本段阐述了证明策森豪斯引理的路线图:核心是巧妙地构造一个同态映射 $\phi$,然后利用第一同态基本定理,一步到位地同时证明正规性和商群同构。整个引理的证明浓缩为对这个 $\phi$ 的性质(良定义、同态、满射、核)的检验。
在给出繁琐的计算细节之前,先展示证明的整体框架和逻辑思路,这是一种非常高效的沟通方式。它让读者带着清晰的目标去阅读接下来的计算,知道每一步计算是为了达成哪个子目标,从而不容易在细节中迷失方向。
证明过程就像搭建一座桥梁,连接“左翼商群”和“中间商群”这两个孤岛。
想象你要证明两张不同角度拍摄的蝴蝶照片(左翼和中间部分)本质上展现了相同的结构。
📜 [原文16]
设 $\phi: H^{*}(H \cap K) \rightarrow(H \cap K) / L$ 定义如下。对于 $h \in H^{*}$ 和 $x \in H \cap K$,设 $\phi(h x)=x L$。我们证明 $\phi$ 是良定义的且是一个同态。设 $h_{1}, h_{2} \in H^{*}$ 和 $x_{1}, x_{2} \in H \cap K$。如果 $h_{1} x_{1}=h_{2} x_{2}$,则 $h_{2}^{-1} h_{1}=x_{2} x_{1}^{-1} \in H^{*} \cap(H \cap K)= H^{*} \cap K \subseteq L$,所以 $x_{1} L=x_{2} L$。因此 $\phi$ 是良定义的。由于 $H^{*}$ 在 $H$ 中是正规的,存在 $H^{*}$ 中的 $h_{3}$ 使得 $x_{1} h_{2}=h_{3} x_{1}$。那么
因此 $\phi$ 是一个同态。
显然 $\phi$ 是映上的 $(H \cap K)$/L。最后,如果 $h \in H^{*}$ 且 $x \in H \cap K$,那么 $\phi(H x)= x L=L$ 当且仅当 $x \in L$,或当且仅当 $h x \in H^{*} L=H^{*}\left(H^{*} \cap K\right)\left(H \cap K^{*}\right)= H^{*}\left(H \cap K^{*}\right)$。因此 $\operatorname{Ker}(\phi)=H^{*}\left(H \cap K^{*}\right)$。
这部分是策森豪斯引理证明的核心计算,它严格执行了上一段提出的路线图。
1. 定义映射 $\phi$
2. 证明 $\phi$ 是良定义的 (Well-defined)
3. 证明 $\phi$ 是同态 (Homomorphism)
4. 证明 $\phi$ 是满射 (Surjective or Onto)
5. 计算核 $\text{Ker}(\phi)$
6. 应用同态基本定理
这完成了证明中最关键的部分。
本段通过严谨的代数计算,完成了对同态 $\phi$ 的性质验证。
这些步骤共同构成了第一同态基本定理的应用前提,从而一举证明了策森豪斯引理的主要部分。
这段是整个施赖尔定理证明体系中技术含量最高、最核心的计算部分。它的目的是将上一段的“路线图”付诸实施,用无可辩驳的代数推导来证实策森-豪斯引理的正确性。
这段证明就像是给之前设计的“桥梁蓝图” $\phi$ 填写具体的工程参数。
所有这些都通过后,我们就可以宣布:这座桥梁(同态)是合格的,它的存在证明了两个岛屿(商群)之间深刻的结构联系。
想象你在做一道复杂的菜。
这个过程虽然繁琐,但保证了菜谱的科学性和最终菜品的美味(定理的正确性)。
📜 [原文17]
我们已经证明了以下引理。
35.10 引理 (策森豪斯引理) 设 $H$ 和 $K$ 是群 $G$ 的子群,并设 $H^{*}$ 和 $K^{*}$ 分别是 $H$ 和 $K$ 的正规子群。那么
这是对刚刚完成的证明结果的正式总结,也就是策森豪斯引理(或蝴蝶引理)的完整陈述。
引理35.10(策森豪斯引理)是序列理论中的一个技术性但极为强大的工具。它在给定的子群和正规子群结构下,揭示了一个深刻的同构关系:由这些子群通过交集和乘积构造出的三个特定的商群是同构的。这个引理本身看起来可能有些孤立和抽象,但它的巨大威力将在证明施赖尔定理时完全展现出来。
这个引理是通往施赖尔定理的垫脚石。施赖尔定理需要比较两个任意序列的精化,而策森豪斯引理提供了一个标准的“比较单元”或“转换器”。它告诉我们如何处理两个子群链 $H^* < H$ 和 $K^* < K$ 的“交叉”情况,并从中提取出同构的因子群。在证明施赖尔定理时,我们会反复应用这个引理,将一个序列的因子群“转换”成与另一个序列的因子群相对应的形式。
策森豪斯引理就像一个“同构关系产生器”。
想象一个光学仪器(策森豪斯引理)。
这个仪器能够从复杂的输入中,提取出内在的、相同的部分。
📜 [原文18]
35.11 定理 (施赖尔定理) 群 $G$ 的两个次正规(正规)序列具有同构的精化。
证明 设 $G$ 是一个群,并设
和
是 $G$ 的两个次正规序列。对于 $0 \leq i \leq n-1$ 的 $i$,形成群链
这在 $H_{i}$ 和 $H_{i+1}$ 之间插入了 $m-1$ 个不一定不同的群。如果我们对每个 $0 \leq i \leq n-1$ 的 $i$ 都这样做,并设 $H_{i j}=H_{i}\left(H_{i+1} \cap K_{j}\right)$,那么我们得到群链
这个链 (3) 包含 $nm+1$ 个不一定不同的群,并且对于每个 $i$, $H_{i, 0}=H_{i}$。根据策森豪斯引理,链 (3) 是一个次正规链,也就是说,每个群在其后的群中都是正规的。这个链精化了序列 (1)。
以对称的方式,我们对于 $0 \leq j \leq m-1$ 和 $0 \leq i \leq n$,设 $K_{j, i}=K_{j}\left(K_{j+1} \cap H_{i}\right)$。这给出了一个次正规链
这个链 (4) 包含 $mn+1$ 个不一定不同的群,并且对于每个 $j$, $K_{j, 0}=K_{j}$。这个链精化了序列 (2)。
根据策森豪斯引理 35.10,我们有
或
对于 $0 \leq i \leq n-1$ 和 $0 \leq j \leq m-1$。关系 (5) 的同构在次正规链 (3) 和 (4) 之间给出了同构因子群的一对一对应。为了验证这种对应关系,请注意 $H_{i, 0}=H_{i}$ 和 $H_{i, m}=H_{i+1}$,而 $K_{j, 0}=K_{j}$ 和 $K_{j, n}=K_{j+1}$。链 (3) 和 (4) 中的每个链都包含一个 $mn$ 个符号 $\leq$ 的矩形数组。每个 $\leq$ 都产生一个因子群。链 (3) 中第 $r$ 行的 $\leq$ 产生的因子群与链 (4) 中第 $r$ 列的 $\leq$ 产生的因子群对应。从链 (3) 和 (4) 中删除重复的群,我们得到由不同群组成的次正规序列,它们是链 (1) 和 (2) 的同构精化。这为次正规序列建立了定理。
对于正规序列,其中所有 $H_{i}$ 和 $K_{j}$ 在 $G$ 中都是正规的,我们只需观察到上述形成的所有群 $H_{i, j}$ 和 $K_{j, i}$ 在 $G$ 中也是正规的,因此相同的证明适用。引理 34.4 中的第二条断言以及群的正规子群的交集产生正规子群的事实,立即推导出 $H_{i, j}$ 和 $K_{j, i}$ 的这种正规性。
这是本节的第一个高潮:对施赖尔定理的完整证明。证明的核心思想是构造性的,即它明确地给出了如何构建两个同构精化的方法。
第一部分:构造精化序列 S'<sub>A</sub> (原文中的链(3))
第二部分:构造精化序列 S'<sub>B</sub> (原文中的链(4))
第三部分:证明 S'<sub>A</sub> 和 S'<sub>B</sub> 同构
第四部分:处理正规序列的情况
施赖尔定理的证明是一个巧妙的构造性证明。它通过一种系统性的“杂交”方法(即用一个序列的子群去“切割”另一个序列的子群),为任意两个次正规序列构造出两个新的、更长的序列。然后,证明的核心一步是应用策森豪斯引理,它像一个“翻译器”,精确地建立了两个新序列的因子群之间的一一同构关系,从而证明了这两个精化序列是同构的。
施赖尔定理是约当-霍尔德定理的垫脚石。它建立了一个令人惊讶的结论:无论你如何用次正规序列来“探测”一个群的结构,这些不同的“探测路径”最终都可以在一个更精细的层面上被统一起来。这暗示着群的因子群分解具有某种内在的、不依赖于分解路径的“守恒”性质。
证明过程就像是在编织一张网。
想象对一块蛋糕进行两次切割。
现在蛋糕被分成了 $n \times m$ 个小块。
施赖尔定理说的是,所有这些小块的“结构”(因子群)集合是唯一的。你可以按行相加,也可以按列相加,最终的成分是一样的。策森豪斯引理保证了每一个小方块 $(i,j)$ 的结构是明确且对称的。
... (由于篇幅限制,后续内容将继续遵循此结构进行解释)
1.
解释:这是整数加法群 $\mathbb{Z}$ 的一个正规序列的例子。
2.
解释:这是整数加法群 $\mathbb{Z}$ 的另一个正规序列的例子。
3.
解释:这是正方形对称群 $D_4$ 的一个次正规但非正规的序列示例。
4.
解释:这是一个序列的精化示例,它是在另一个更短的序列基础上插入新子群得到的。
5.
解释:这是一个被上一个公式精化的原始序列。
6.
解释:这是群 $\mathbb{Z}_{15}$ 的一个正规序列,用于演示序列同构。
7.
解释:这是群 $\mathbb{Z}_{15}$ 的另一个正规序列,它与上一个序列是同构的。
8.
解释:这是证明策森豪斯引理中构造的映射 $\phi$ 具有同态性质的关键计算步骤。
9.
解释:这是策森豪斯引理结论的一部分,指出了蝴蝶图的左翼和右翼商群都同构于中间的这个商群。
10.
解释:施赖尔定理证明中使用的第一个通用次正规序列,记为(1)。
11.
解释:施赖尔定理证明中使用的第二个通用次正规序列,记为(2)。
12.
解释:这是施赖尔定理证明中构造精化序列的核心步骤,展示了如何在一个序列的“缝隙” $H_i, H_{i+1}$ 之间插入一系列新的子群。
13.
解释:这是对序列(1)进行精化后得到的完整的次正规链,记为(3)。
14.
解释:这是对序列(2)进行精化后得到的完整的次正规链,记为(4)。
15.
解释:这是施赖尔定理证明中最关键的同构关系,由策森豪斯引理直接得出,它建立了两个精化序列的因子群之间的一一对应。
16.
解释:这是对上一个同构关系的简洁符号表示,记为(5)。
17.
解释:这是一个包含正规子群 $N$ 的基础次正规/正规序列,用于证明定理35.16。
18.
解释:这是一个包含特定子群 $\langle(0,1)\rangle$ 的 $\mathbb{Z}_4 \times \mathbb{Z}_9$ 的组成序列的具体例子。
19.
解释:这是群 $G$ 的中心 $Z(G)$ 的定义。
20.
解释:这是群 $G$ 的升中心序列的通用形式。
21.
解释:这是对称群 $S_3$ 的升中心序列,由于其中心是平凡的,所以序列停滞不前。
22.
解释:这是正方形对称群 $D_4$ 的升中心序列。
📜 [原文19]
现在我们进入理论的实质部分。
这是一个过渡句,标志着我们即将从基础概念(序列、精化、同构)和准备性定理(施赖尔定理)进入本节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约当-霍尔德定理。
本句预示着内容的升级,将要介绍本节理论的顶峰。
提醒读者集中注意力,因为接下来的内容是本节的精髓所在。
如果说前面是在学习单个音符和和弦(基础定义)以及转调技巧(施赖尔定理),那么现在,我们将要学习如何谱写一首完整的、结构严谨的交响乐(约当-霍尔德定理)。
📜 [原文20]
35.12 定义 群 $G$ 的次正规序列 $\left\{H_{i}\right\}$ 是一个组成序列,如果所有因子群 $H_{i+1} / H_{i}$ 都是单群。群 $G$ 的正规序列 $\left\{H_{i}\right\}$ 是一个主序列或主系列,如果所有因子群 $H_{i+1} / H_{i}$ 都是单群。
这个定义引入了两种“最精细”的序列,它们无法再被精化。
1. 组成序列 (Composition Series)
2. 主序列 (Principal or Chief Series)
3. 两者关系
为什么它们是“最精细”的?
示例1:$S_3$ 的组成序列和主序列
考虑对称群 $S_3 = \{\text{id}, (12), (13), (23), (123), (132)\}$。
考虑序列: $\{e\} < A_3 < S_3$。
示例2:$D_4$ 的组成序列
考虑示例35.3中的次正规序列:$\{\rho_0\} < \{\rho_0, \mu_1\} < \{\rho_0, \rho_2, \mu_1, \mu_2\} < D_4$。
定义35.12 定义了两种终极的、不可再精化的群序列:
它们代表了对一个群进行结构分解的极限。
这个定义的目的是为了引出群论中最深刻的结果之一:约当-霍尔德定理。该定理将说明,虽然一个群可以有多个不同的组成序列,但这些序列的因子群(即那些“原子”般的单群)在同构和不计顺序的意义下是唯一的。这就像化学中的分子式,无论分子结构如何(同分异构体),其包含的原子种类和数量是确定的。组成序列就是寻找群的“原子构成”的方法。
[直觉心-智模型]
一个更好的类比:
组成序列 $\leftrightarrow$ 一种将整数彻底分解为素数乘积的过程。$36 = 2 \times (18) = 2 \times 2 \times (9) = 2 \times 2 \times 3 \times (3)$。这个过程对应的序列是 $\{1\} < \langle 18 \rangle < \langle 9 \rangle < \langle 3 \rangle < \mathbb{Z}_{36}$ ? 不,这个类比有点绕。
回到整数分解:$36 = 2 \cdot 2 \cdot 3 \cdot 3$。约当-霍尔德定理是说,无论你怎么分解,你最后得到的素因子一定是两个2和两个3。组成序列的因子群就像是这些素因子。
想象你有一块宝石(群 $G$)。
约当-霍尔德定理说的是,无论你用什么手法(只要是合规的组成序列切割),最终得到的那堆碎片的种类和数量总是一样的。
📜 [原文21]
请注意,对于阿贝尔群,组成序列和主序列的概念是一致的。此外,由于每个正规序列都是次正规的,因此对于任何群,无论是阿贝尔群还是非阿贝尔群,每个主序列都是组成序列。
这段话是对组成序列和主序列关系的进一步澄清。
本段强调了两点:
这段注释旨在巩固读者对这几个层层递进的概念(次正规/正规,组成/主)之间逻辑关系的理解,避免混淆。
📜 [原文22]
35.13 示例
我们声称 $\mathbb{Z}$ 没有组成序列(也没有主序列)。因为如果
是一个次正规序列,那么 $H_{1}$ 必须是某个 $r \in \mathbb{Z}^{+}$ 的形式 $r \mathbb{Z}$。但那样的话,$H_{1} / H_{0}$ 同构于 $r \mathbb{Z}$,它是一个无限循环群,有许多非平凡的真正规子群,例如 $2 r \mathbb{Z}$。因此 $\mathbb{Z}$ 没有组成序列(也没有主序列)。
这个例子展示了并非所有群都拥有组成序列,特别是无限群。
示例35.13 证明了无限循环群 $\mathbb{Z}$ 没有组成序列。原因是,任何从 $\{0\}$ 开始的次正规序列的第一步,都会产生一个同构于 $\mathbb{Z}$ 的因子群,而 $\mathbb{Z}$ 本身不是单群,导致组成序列的定义无法被满足。这个例子表明组成序列的概念主要对有限群或者某些结构受限的无限群有意义。
此例的目的是界定组成序列概念的适用范围,明确指出它不是对所有群都普适的。通过这个反例,读者能更深刻地理解组成序列的“有限性”本质——它要求分解过程必须在有限步内终止于单群。
把 $\mathbb{Z}$ 想象成一根无限长的木棍。
想象你试图画一幅分形图,比如科赫雪花。
📜 [原文23]
35.14 示例 对于 $n \geq 5$,序列
是 $S_{n}$ 的一个组成序列(也是一个主序列),因为 $A_{n} /\{e\}$ 同构于 $A_{n}$,而对于 $n \geq 5$, $A_{n}$ 是单群,且 $S_{n} / A_{n}$ 同构于 $\mathbb{Z}_{2}$,而 $\mathbb{Z}_{2}$ 是单群。同样,示例 35.7 中给出的两个序列是 $\mathbb{Z}_{15}$ 的组成序列(也是主序列)。如该示例所示,它们是同构的。这说明了我们的主要定理,该定理将很快阐述。
这个例子展示了几个重要群的组成序列,并为即将到来的约当-霍尔德定理提供了铺垫。
第一部分:$S_n$ (for $n \ge 5$)
第二部分:$\mathbb{Z}_{15}$
示例35.14 通过 $S_n (n \ge 5)$ 和 $\mathbb{Z}_{15}$ 的例子,具体展示了什么是组成序列。更重要的是,它通过 $\mathbb{Z}_{15}$ 的两个不同的但同构的组成序列,为即将到来的约当-霍尔德定理的核心思想——组成因子的唯一性——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直观佐证。
本例的目的是:
📜 [原文24]
观察定理 15.18, $H_{i+1} / H_{i}$ 是单群当且仅当 $H_{i}$ 是 $H_{i+1}$ 的极大正规子群。因此对于组成序列,每个 $H_{i}$ 都必须是 $H_{i+1}$ 的极大正规子群。要形成群 $G$ 的组成序列,我们只需寻找 $G$ 的极大正规子群 $H_{n-1}$,然后寻找 $H_{n-1}$ 的极大正规子群 $H_{n-2}$,依此类推。如果这个过程在有限步内终止,我们就得到了一个组成序列。请注意,根据定理 15.18,组成序列不能有任何进一步的精化。要形成一个主序列,我们必须寻找 $G$ 的极大正规子群 $H_{n-1}$,然后寻找 $H_{n-1}$ 的极大正规子群 $H_{n-2}$,该子群也是 $G$ 中的正规子群,依此类推。主要定理如下。
这段话将组成序列的定义与另一个重要概念“极大正规子群”联系起来,并由此给出了一种构造组成序列的实用方法。
构造 $S_3$ 的组成序列
本段将组成序列的抽象定义与一个具体的构造性过程联系起来。构造一个组成序列等价于一个迭代过程:从群 $G$ 开始,反复寻找当前群的极大正规子群,直到达到平凡子群。这个过程也揭示了组成序列的“不可精化性”。同时,也对比了构造主序列的更困难的过程。
这段话的目的在于:
构造组成序列就像走一个迷宫。
📜 [原文25]
35.15 定理 (约当-霍尔德定理) 群 $G$ 的任意两个组成(主)序列都是同构的。
证明
设 $\left\{H_{i}\right\}$ 和 $\left\{K_{i}\right\}$ 是 $G$ 的两个组成(主)序列。根据定理 35.11,它们具有同构的精化。但由于所有因子群都已经是单群,定理 15.18 表明这两个序列都不能再进一步精化。因此 $\left\{H_{i}\right\}$ 和 $\left\{K_{i}\right\}$ 必须已经同构。
这是本节的最高潮,约当-霍尔德定理 (Jordan-Hölder Theorem) 的陈述和证明。
1. 定理陈述
2. 证明
证明过程非常简洁优美,它巧妙地将前面所学的所有工具串联了起来。
约当-霍尔德定理是有限群论的基石之一。它指出,任何一个拥有组成序列的群,其所有组成序列都是同构的。这意味着,将一个群“分解”到最基本的“原子”单群,这个分解结果(即单群的种类和数量)是唯一的,不依赖于分解的具体路径。证明过程优雅地结合了施赖尔定理和组成序列的不可精化性。
这个定理为有限群的分类提供了一个基本的蓝图。要理解所有的有限群,我们可以分两步走:
约当-霍尔德定理正是这个宏大纲领的理论基础,它保证了任何有限群都有一个唯一的“化学式”。
算术基本定理:任何大于1的整数都可以被唯一地分解为素数的乘积(不计顺序)。
这个类比非常深刻,约当-霍尔德定理可以被看作是算术基本定理在群论中一个高度非平凡的推广。
你有一堆复杂的乐高模型。约当-霍尔德定理告诉你,虽然这些模型千差万别,但它们都是由一个标准零件库(单群的列表)里的零件拼成的。而且,对于任何一个给定的模型,把它完全拆散后,你得到的零件清单(组成因子)是唯一的。你不可能把一个“汽车模型”拆了,得到的零件和另一个“飞机模型”拆了得到的零件完全一样(除非它们本身就是同一个模型)。
📜 [原文26]
对于有限群,我们应该将组成序列视为将群分解为单因子群的一种方式,类似于将正整数分解为质数。在这两种情况下,分解都是唯一的,仅顺序不同。
这段话用一个非常贴切的类比,总结了约当-霍尔德定理的深刻意义。
本段用整数的素数分解这个广为人知的概念,来类比群的组成序列分解,强调了约当-霍尔德定理的本质——分解的唯一性。单群在群论中的地位,就如同素数在数论中的地位,它们是构成所有(有限)结构的基本“原子”。
这个类比的目的是:
这个类比本身就是最好的心智模型。每当思考约当-霍尔德定理时,都可以立刻联想到算术基本定理。
📜 [原文27]
历史注释
约当-霍尔德定理的首次出现是在 1869 年,由杰出的法国代数学家卡米耶·约当 (Camille Jordan, 1838-1922) 对伽罗瓦 (Galois) 作品的评论中。它出现的背景是对多项式方程的根相关的置换群的研究。约当断言,即使方程的群的正规子群序列 $G, I, J, \cdots$ 不一定是唯一的,但这个组成序列的指标序列是唯一的。约当在他的巨著《置换与代数方程论》(1870) 中给出了证明。尽管后者仅限于我们现在所称的置换群,但它在许多年里一直是群论的标准论著。
定理中霍尔德的部分,即组成序列中因子群的序列是唯一的,仅顺序不同,归功于奥托·霍尔德 (Otto Hölder, 1859-1937)。在群的完全抽象定义给出后,他在群论的发展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他的其他贡献包括,他首次给出了“因子群”的抽象定义,并确定了所有无平方因子阶有限群的结构。
这部分追溯了约当-霍尔德定理的起源和发展,让我们了解其在数学史上的地位。
约当 (Jordan) 的贡献:
霍尔德 (Hölder) 的贡献:
约当-霍尔德定理是两位数学家接力完成的杰作。
这个定理的命名也体现了对这两位先驱贡献的承认。
这段历史注释的目的是:
📜 [原文28]
35.16 定理 如果 $G$ 有一个组成(主)序列,并且 $N$ 是 $G$ 的真正规子群,那么存在一个包含 $N$ 的组成(主)序列。
证明 序列
既是次正规序列又是正规序列。由于 $G$ 有一个组成序列 $\left\{H_{i}\right\}$,那么根据定理 35.11,存在一个精化 $\{e\}<N<G$ 的次正规序列,它与 $\left\{H_{i}\right\}$ 的精化同构。但是作为一个组成序列, $\left\{H_{i}\right\}$ 不能再进一步精化。因此 $\{e\}<N<G$ 可以精化为一个次正规序列,其所有因子群都是单群,即一个组成序列。如果我们从 $G$ 的主序列 $\left\{K_{j}\right\}$ 开始,类似的论证也成立。
这个定理是约当-霍尔德定理的一个重要推论,它说明组成序列具有很好的“兼容性”。
1. 定理陈述
2. 证明
证明的逻辑非常巧妙,再次用到了施赖尔定理。
定理35.16 表明,如果一个群拥有组成序列,那么它的任何一个正규子群都可以成为某个组成序列的一部分。这个定理优雅地证明了组成序列的灵活性和包容性,其证明是施赖尔定理和组成序列不可精化性的又一次精彩应用。
这个定理在理论上非常有用。它把研究一个大群 $G$ 的组成因子的问题,分解为研究它的正规子群 $N$ 和商群 $G/N$ 的组成因子的问题。$G$ 的组成因子集合,恰好是 $N$ 的组成因子集合与 $G/N$ 的组成因子集合的并集。这是一种强大的“分而治之”的工具。
一个整数 $M$ 是一个大整数 $N$ 的因子 ($M|N$)。那么,在 $N$ 的素数分解中,我们可以把这些素数因子分成两组:一组乘起来等于 $M$,另一组乘起来等于 $N/M$。
📜 [原文29]
35.17 示例 包含 $\langle(0,1)\rangle$ 的 $\mathbb{Z}_{4} \times \mathbb{Z}_{9}$ 的组成序列(也是主序列)是
这个例子是定理35.16的一个具体展示。
$H_0 = \{(0,0)\}$
$H_1 = \langle(0,3)\rangle = \{(0,0), (0,3), (0,6)\}$. ($|H_1|=3$)
$H_2 = \langle(0,1)\rangle = \{(0,0), (0,1), \dots, (0,8)\}$. ($|H_2|=9$) (这就是N)
$H_3 = \langle 2 \rangle \times \langle 1 \rangle = \langle(2,0)\rangle + \langle(0,1)\rangle = \{0,2\} \times \mathbb{Z}_9$。
$H_4 = \langle 1 \rangle \times \langle 1 \rangle = \mathbb{Z}_4 \times \mathbb{Z}_9$。 ($|H_4|=36$)
示例35.17 为定理35.16 提供了一个具体的计算实例。它展示了如何将一个给定的正规子群作为一个“中间站”,然后在其“下方”(子群方向)和“上方”(商群方向)分别进行分解,最终将它们拼接成一个完整的组成序列。
这个例子的目的是将定理35.16 的抽象证明过程,用一个可计算的、具体的群和子群来实例化,让读者能够亲手验证并看到定理是如何在实践中运作的。
📜 [原文30]
下一个定义是表征那些根式可解的多项式方程的基础。
35.18 定义 如果群 $G$ 有一个组成序列 $\left\{H_{i}\right\}$,使得所有因子群 $H_{i+1} / H_{i}$ 都是阿贝尔群,则称 $G$ 是可解群。
这个定义引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可解群 (Solvable Group),并指出了它与伽罗瓦理论的深刻联系。
与伽罗瓦理论的联系:
定义35.18 定义了可解群:一个群,如果它的组成序列的所有因子群都是阿贝尔群(等价地,都是素数阶循环群),那么它就是可解群。这个纯群论的概念,令人惊讶地成为了判断多项式方程是否能用根式求解的关键。
这个定义的引入,是抽象代数课程的一个高潮。它将纯粹的、抽象的群结构理论(正规子群、商群、组成序列)与一个古老的、具体的数学问题(解方程)联系在了一起,完美地展示了抽象代数的威力。学习可解群是为了最终能够理解伽罗瓦理论的辉煌成就。
想象一个复杂的结。
📜 [原文31]
根据约当-霍尔德定理,我们看到对于可解群,每个组成序列 $\left\{H_{i}\right\}$ 都必须有阿贝尔因子群 $H_{i+1} / H_{i}$。
这句是对上一个定义的一个重要补充,强调了可解性是一个群内在的、明确的属性。
本段利用约当-霍尔德定理,说明了可解群的定义是良定义的。一个群的可解性是其内在属性,不会因为选择不同的组成序列而改变。
这段话的目的是为了消除读者可能存在的疑虑,确保可解群这个概念的逻辑完备性。它再次展示了约当-霍尔德定理作为“唯一性保证”的强大威力。
📜 [原文32]
35.19 示例 群 $S_{3}$ 是可解群,因为组成序列
的因子群同构于 $\mathbb{Z}_{3}$ 和 $\mathbb{Z}_{2}$,它们是阿贝尔群。群 $S_{5}$ 不是可解群,因为 $A_{5}$ 是单群,序列
是一个组成序列,而 $A_{5} /\{e\}$ 同构于 $A_{5}$,它不是阿贝尔群。可以证明这个阶为 60 的群 $A_{5}$ 是最小的不可解群。这个事实与五次多项式方程通常不能用根式求解,而次数 $\leq 4$ 的多项式方程可以求解的事实密切相关。
这个例子通过对比 $S_3$ 和 $S_5$ 来具体展示可解与不可解的区别,并再次强调了其与伽罗瓦理论的联系。
1. $S_3$ 是可解的
2. $S_5$ 是不可解的
3. 补充信息和联系
示例35.19 用两个关键的对称群 $S_3$ 和 $S_5$ 作为正反两方面的例子,清晰地演示了如何应用定义来判断一个群是否可解。它通过检查组成因子是否为阿贝尔群来做出判断,并再次强调了这一群论性质与经典代数问题(方程求解)之间的深刻联系。
此例的目的是:
📜 [原文33]
我们提一下一个可以使用群的中心形成的次正规序列。回顾第 15 节,群 $G$ 的中心 $Z(G)$ 定义为
并且 $Z(G)$ 是 $G$ 的正规子群。如果我们有有限群 $G$ 的乘法表,很容易找到中心。元素 $a$ 属于 $G$ 的中心当且仅当最左边与 $a$ 对应的行中的元素与乘法表最上方在 $a$ 下方的列中的元素顺序相同。
现在设 $G$ 是一个群, $Z(G)$ 是 $G$ 的中心。由于 $Z(G)$ 在 $G$ 中是正规的,我们可以形成因子群 $G / Z(G)$ 并找到这个因子群的中心 $Z(G / Z(G))$。由于 $Z(G / Z(G))$ 在 $G / Z(G)$ 中是正规的,如果 $\gamma: G \rightarrow G / Z(G)$ 是典范映射,那么根据定理 15.16, $\gamma^{-1}[Z(G / Z(G))]$ 是 $G$ 的正规子群 $Z_{1}(G)$。然后我们可以形成因子群 $G / Z_{1}(G)$ 并找到它的中心,取它的 $\left(\gamma_{1}\right)^{-1}$ 得到 $Z_{2}(G)$,依此类推。
这部分介绍了一种与组成序列思想不同、但同样重要的构造次正规序列的方法,即通过迭代地取“中心”来构造升中心序列。
1. 基础:群的中心 Z(G)
2. 升中心序列的构造算法 (迭代过程)
3. 序列的性质
本段介绍了另一种构造正规序列的方法——升中心序列。它通过一个迭代过程:取中心、做商群、再取新商群的中心、拉回到原群... 如此往复,得到一个由正规子群组成的递增链。
引入升中心序列是为了介绍另一类重要的群——幂零群。可解群和幂零群是有限群理论中,除了单群之外最重要的两类群。它们的关系是:幂零群 $\Rightarrow$ 可解群。升中心序列是定义和研究幂零群的核心工具。
构造升中心序列就像是在一个公司里寻找“绝对的决策者”。
📜 [原文34]
35.20 定义 序列
在前面的讨论中描述的称为群 $G$ 的升中心序列。
这部分是对前面构造过程的一个正式命名。
定义35.20 正式命名了通过迭代取中心和商群的方法构造出的序列为升中心序列。
📜 [原文35]
$S_{3}$ 的中心只是单位元素 $\left\{\rho_{0}\right\}$。因此 $S_{3}$ 的升中心序列是
示例 8.10 中正方形对称群 $D_{4}$ 的中心是 $\left\{\rho_{0}, \rho_{2}\right\}$。(你还记得我们说过这个群会给我们提供许多所讨论事物的很好示例吗?)由于 $D_{4} /\left\{\rho_{0}, \rho_{2}\right\}$ 的阶为 4,因此是阿贝尔群,它的中心就是 $D_{4} /\left\{\rho_{0}, \rho_{2}\right\}$ 的全部。因此 $D_{4}$ 的升中心序列是
这两个例子展示了升中心序列在不同群中的具体表现。
示例1:$S_3$
示例2:$D_4$
这两个例子形成了鲜明对比:
这说明 $D_4$ 的结构在某种意义上比 $S_3$更“接近阿贝尔群”,这种性质就被称为“幂零性”。我们之前已知 $S_3$ 和 $D_4$ 都是可解群,现在我们看到,$D_4$ 是幂零的,而 $S_3$ 不是。
这两个例子的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