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Abstract Algebra Third Edition》第0.3节的详细解释

📜 原文
📖 逐步解释
∑ 公式拆解
💡 数值示例
⚠️ 易错点
📝 总结
🎯 存在目的
🧠 直觉心智模型
💭 直观想象

1对《Abstract Algebra Third Edition》第0.3节的详细解释

1. $0.3 \mathbb{Z} / n \mathbb{Z}$ : 模 $n$ 整数

11 关系定义与等价关系验证

📜 [原文1]

令 $n$ 为一个固定的正整数。在 $\mathbb{Z}$ 上定义一个关系如下:

$$ a \sim b \text { 当且仅当 } n \mid(b-a) . $$

显然 $a \sim a$,且对于任意整数 $a$ 和 $b$,$a \sim b$ 蕴含 $b \sim a$,因此此关系是平凡地自反和对称的。如果 $a \sim b$ 且 $b \sim c$,那么 $n$ 整除 $a-b$ 且 $n$ 整除 $b-c$,因此 $n$ 也整除这两个整数的和,即 $n$ 整除 $(a-b)+(b-c)=a-c$,所以 $a \sim c$,该关系是传递的。因此这是一个等价关系。

📖 [逐步解释]

这段话的目的是在所有整数的集合(用符号 $\mathbb{Z}$ 表示)上建立一种新的“关联”方式,这种关联被称为“模 $n$ 同余”。

  1. 前提设定:我们首先需要一个“尺子”,这个尺子的长度是固定的,我们称之为 $n$。这个 $n$ 必须是一个正整数,比如 $n=3$, $n=5$, $n=12$。这个 $n$ 一旦选定,在整个讨论中就保持不变。
  2. 定义关系:我们如何判断两个整数 $a$ 和 $b$ 是否有关联呢?我们用一个符号 $\sim$ 来表示这种关联,读作“$a$ 与 $b$ 相关”。定义的规则是:如果它们的差 $(b-a)$ 能够被我们选定的尺子 $n$ 整除(也就是说,$(b-a)$ 除以 $n$ 没有余数),那么我们就说 $a \sim b$。
  3. 验证关系的性质:为了让这种关联关系有更深刻的数学意义,它需要满足三个基本性质,合起来称为“等价关系”。
    • 自反性 (Reflexivity):任何一个整数 $a$ 都和它自己相关,即 $a \sim a$。为什么呢?根据定义,我们需要看 $a-a$ 是否能被 $n$ 整除。因为 $a-a=0$,而 0 可以被任何非零整数整除($0 = 0 \cdot n$),所以 $n \mid (a-a)$ 总是成立的。因此,这个关系是自反的。
    • 对称性 (Symmetry):如果 $a$ 与 $b$ 相关 ($a \sim b$),那么 $b$ 也必须与 $a$ 相关 ($b \sim a$)。为什么呢?$a \sim b$ 意味着 $n \mid (b-a)$。也就是说,存在一个整数 $k$ 使得 $b-a = kn$。那么 $a-b$ 是什么呢?$a-b = -(b-a) = -kn = (-k)n$。因为 $k$ 是整数,所以 $-k$ 也是整数。这说明 $a-b$ 也能被 $n$ 整除,即 $n \mid (a-b)$。所以 $b \sim a$ 成立。因此,这个关系是对称的。
    • 传递性 (Transitivity):如果 $a$ 与 $b$ 相关 ($a \sim b$),并且 $b$ 与 $c$ 相关 ($b \sim c$),那么 $a$ 也必须与 $c$ 相关 ($a \sim c$)。为什么呢?$a \sim b$ 意味着 $n \mid (a-b)$,所以存在整数 $k_1$ 使得 $a-b = k_1 n$。$b \sim c$ 意味着 $n \mid (b-c)$,所以存在整数 $k_2$ 使得 $b-c = k_2 n$。我们想知道 $a$ 和 $c$ 的关系,所以我们看它们的差 $a-c$。我们可以巧妙地把 $b$ 加进去再减掉:$a-c = (a-b) + (b-c)$。代入上面的式子,我们得到 $a-c = k_1 n + k_2 n = (k_1+k_2)n$。因为 $k_1$ 和 $k_2$ 都是整数,它们的和 $k_1+k_2$ 也是一个整数。这表明 $a-c$ 是 $n$ 的倍数,即 $n \mid (a-c)$。所以 $a \sim c$ 成立。因此,这个关系是传递的。
  4. 结论:因为这个关系同时满足了自反性、对称性和传递性,所以它是一个等价关系。等价关系非常重要,因为它能像切蛋糕一样,把整个整数集合 $\mathbb{Z}$ 分割成一块一块互不重叠的小集合,每一块里的所有元素都彼此“等价”。
∑ [公式拆解]
  • $\mathbb{Z}$:代表整数集合(The set of integers),包含所有正整数、负整数和零。例如:$\{\ldots, -3, -2, -1, 0, 1, 2, 3, \ldots\}$。
  • $n$:一个固定的正整数(a fixed positive integer),例如 $n=2, 3, 12$ 等。它是我们定义关系的基础,称为模 (modulus)
  • $a \sim b$:表示 "$a$ 与 $b$ 相关"($a$ is related to $b$)。这里的 $\sim$ 是一个通用的关系符号,我们正在为它定义具体的含义。
  • $n \mid (b-a)$:表示 "$n$ 整除 $(b-a)$"($n$ divides $(b-a)$)。它的数学含义是,存在一个整数 $k$,使得 $b-a = k \cdot n$。换句话说,$(b-a)$ 是 $n$ 的整数倍。
  • 公式推导(传递性)
  1. 前提: $a \sim b$ 且 $b \sim c$。
  2. 翻译成定义:
    • $a \sim b \implies n \mid (a-b) \implies a-b = k_1 n$ (对于某个整数 $k_1$)
    • $b \sim c \implies n \mid (b-c) \implies b-c = k_2 n$ (对于某个整数 $k_2$)
  3. 目标: 证明 $a \sim c$,即证明 $n \mid (a-c)$。
  4. 推导过程: 我们需要构造出 $a-c$。观察到 $(a-b) + (b-c) = a - b + b - c = a-c$。
  5. 代入: 将步骤2中的表达式代入步骤4中:$a-c = k_1 n + k_2 n$。
  6. 因式分解: $a-c = (k_1 + k_2)n$。
  7. 结论: 令 $k_3 = k_1 + k_2$。因为 $k_1$ 和 $k_2$ 都是整数,所以它们的和 $k_3$ 也是整数。因此,$a-c$ 是 $n$ 的一个整数倍。根据整除的定义,这意味着 $n \mid (a-c)$。因此,$a \sim c$ 成立。
💡 [数值示例]
  • 示例1:$n=3$
  • 关系定义: $a \sim b$ 当且仅当 $3 \mid (b-a)$。
  • 自反性: $5 \sim 5$ 因为 $3 \mid (5-5)$,即 $3 \mid 0$,成立。
  • 对称性: $2 \sim 5$ 因为 $3 \mid (5-2)$,即 $3 \mid 3$,成立。那么 $5 \sim 2$ 是否成立?我们需要检查 $3 \mid (2-5)$,即 $3 \mid -3$,也成立。
  • 传递性: 我们知道 $2 \sim 5$。我们再找一个与 $5$ 相关的数,比如 $5 \sim 11$,因为 $3 \mid (11-5)$,即 $3 \mid 6$,成立。现在我们检查 $2$ 和 $11$ 的关系:$3 \mid (11-2)$,即 $3 \mid 9$,成立。所以 $2 \sim 11$。
  • 示例2:$n=12$(时钟算术)
  • 关系定义: $a \sim b$ 当且仅当 $12 \mid (b-a)$。
  • $1 \sim 13$ 因为 $12 \mid (13-1)$,即 $12 \mid 12$。在时钟上,1点和13点(下午1点)指向同一个位置。
  • $3 \sim 27$ 因为 $12 \mid (27-3)$,即 $12 \mid 24$。27点相当于经过了两整天又到了凌晨3点。
  • $-2 \sim 10$ 因为 $12 \mid (10 - (-2))$,即 $12 \mid 12$。10点往前拨2小时是8点,这里是说-2点和10点是相关的,可以想象成时钟往回拨2个小时,就到了10点的位置。
⚠️ [易错点]
  1. 混淆 $b-a$ 和 $a-b$:虽然根据对称性,$n \mid (b-a)$ 等价于 $n \mid (a-b)$,但在定义和证明中最好保持一致。原文使用的是 $n \mid (b-a)$。
  2. $n$ 的取值:$n$ 必须是正整数。如果 $n=1$,那么 $1$ 可以整除任何整数的差,所以所有整数都彼此相关,整个 $\mathbb{Z}$ 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等价类。如果 $n=0$ 或 $n$ 是负数,整除的定义会变得复杂或无意义,所以通常约定 $n$ 为正整数,并且通常我们考虑 $n > 1$ 的情况,因为 $n=1$ 的情况过于平凡。
  3. 传递性证明中的加法:在证明传递性时,关键步骤是 $(a-b) + (b-c) = a-c$。初学者可能会忘记这个构造,直接看着 $a-b = k_1 n$ 和 $b-c = k_2 n$ 不知道怎么办。
📝 [总结]

本段通过定义“两个整数的差能被一个固定的正整数 $n$ 整除”这一关系,成功地在所有整数的集合 $\mathbb{Z}$ 上建立了一个等价关系。通过严格的数学证明,该关系被验证满足自反性、对称性和传递性三条公理。这个等价关系是后续讨论模算术、剩余类和商集 $\mathbb{Z}/n\mathbb{Z}$ 的逻辑基石。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为后续引入模算术 (Modular Arithmetic) 系统构建一个坚实的理论基础。在数学中,直接定义一个全新的运算体系有时不如从一个已有的、熟悉的体系(如整数 $\mathbb{Z}$)出发,通过“粘合”或“等同”其中的某些元素来构造新体系。等价关系就是实现这种“粘合”的标准工具。它允许我们将无限的整数集合“折叠”成有限个分组,从而研究一种全新的、具有循环性质的算术结构。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条无限长的数字线,上面标着所有的整数。现在,我们选择一个步长 $n$(比如 $n=5$)。我们从0开始,每隔5个单位放一个标记点(在0, 5, 10, ... 和 -5, -10, ...)。然后我们想象把这条无限长的线,按照这些标记点剪开,再把这些长度为5的线段重叠在一起。这样一来,1, 6, 11, -4, -9 等等这些数字就都落在了同一个相对位置上。这个“落在同一个相对位置”的直觉,就是这里定义的等价关系 $\sim$。所有落在同一个位置的数字,我们就认为它们是“一伙的”。

💭 [直观想象]

最经典的想象就是时钟。假设 $n=12$。一个标准的钟面上有12个点(通常是1到12,但数学上更喜欢用0到11)。

  1. 13点是什么时候?是下午1点,钟表的时针指向“1”的位置。所以 $13 \sim 1$。为什么?因为 $13-1=12$,能被12整除。
  2. 25点是什么时候?是第二天凌晨1点,时针还是指向“1”。所以 $25 \sim 1$。为什么?因为 $25-1=24$,能被12整除。
  3. -11点是什么时候?从0点(午夜)往回拨11个小时,也是凌晨1点。所以 $-11 \sim 1$。为什么?因为 $1 - (-11) = 12$,能被12整除。

这个等价关系就像是说:所有那些在钟面上指向同一个数字的时刻,都被归为一类。我们不再关心是哪一天,只关心时针指向哪里。

12 同余与剩余类

📜 [原文2]

如果 $a \sim b$,则记作 $a \equiv b(\bmod n)$(读作:$a$ 全等于 $b$ 模 $n$)。对于任意 $k \in \mathbb{Z}$,我们将 $a$ 的等价类记为 $\bar{a}$ —— 这被称为模 $n$ 的同余类或剩余类,它由与 $a$ 相差 $n$ 的整数倍的整数组成,即

$$ \begin{aligned} \bar{a} & =\{a+k n \mid k \in \mathbb{Z}\} \\ & =\{a, a \pm n, a \pm 2 n, a \pm 3 n, \ldots\} . \end{aligned} $$

📖 [逐步解释]
  1. 引入新记号:上一段我们用了通用符号 $\sim$。现在,我们为这个特定的等价关系引入一个标准记号:$a \equiv b \pmod{n}$。这个记号由伟大的数学家高斯引入,是数论的标准语言。它和 $a \sim b$、$n \mid (b-a)$ 是完全相同的意思,只是写法不同,读作“$a$ 同余于 $b$ 模 $n$”。
  2. 等价类 (Equivalence Class):既然我们已经证明了这是一个等价关系,那么它就会把所有整数 $\mathbb{Z}$ 分割成若干个互不相交的“抽屉”。每个抽屉就是一个等价类。一个等价类包含了所有相互等价(即相互同余)的整数。
  3. 等价类的记号:我们用 $\bar{a}$ 来表示包含整数 $a$ 的那个等价类。这个 $a$ 就像是这个抽屉上贴的一个标签,我们称 $a$ 是这个等价类的一个代表元 (representative)
  4. 等价类的内容:$\bar{a}$ 这个集合里到底有哪些元素呢?根据定义,集合 $\bar{a}$ 包含所有与 $a$ 同余的整数 $x$。即 $\bar{a} = \{x \in \mathbb{Z} \mid x \equiv a \pmod{n}\}$。
    • $x \equiv a \pmod{n}$ 意味着 $n \mid (x-a)$。
    • $n \mid (x-a)$ 意味着 $x-a = kn$ 对于某个整数 $k$ 成立。
    • 移项后得到 $x = a + kn$。
    • 这里的 $k$ 可以是任何整数(正、负、零)。所以,$\bar{a}$ 包含了所有“从 $a$ 出发,加上或减去任意整数倍 $n$”所能得到的所有数字。
  5. 展开等价类:公式下面的 $\{a, a \pm n, a \pm 2 n, a \pm 3 n, \ldots\}$ 就是把 $k$ 取遍 $0, \pm 1, \pm 2, \pm 3, \ldots$ 的所有情况,把 $a+kn$ 的结果一一列举出来,让我们更直观地看到这个集合的样子。它是一个无限集合。
∑ [公式拆解]
  • $a \equiv b(\bmod n)$
  • a, b:任意两个整数。
  • \equiv:同余符号。
  • (\bmod n):括号里的 mod 是拉丁语 modulo 的缩写,意为“以...为模”。整个括号表示同余关系是在“模 $n$”的意义下讨论的。
  • 整体含义: $a$ 和 $b$ 除以 $n$ 的余数相同。这与 $n \mid (b-a)$ 是等价的。
  • 证明: 假设 $a = q_1 n + r$ 且 $b = q_2 n + r$,其中 $0 \le r < n$($r$是相同的余数)。那么 $b-a = (q_2 n + r) - (q_1 n + r) = (q_2 - q_1)n$。这表明 $n \mid (b-a)$。反之,如果 $n \mid (b-a)$,设 $a = q_1 n + r_1$,$b = q_2 n + r_2$。则 $b-a = (q_2-q_1)n + (r_2-r_1)$。因为 $n \mid (b-a)$,所以 $n$ 也必须整除 $r_2-r_1$。但由于 $0 \le r_1, r_2 < n$,我们有 $-n < r_2-r_1 < n$。唯一能被 $n$ 整除的在这个范围内的数就是0。所以 $r_2-r_1=0$,即 $r_1=r_2$。
  • $\bar{a} = \{a+k n \mid k \in \mathbb{Z}\}$:
  • \bar{a}:表示包含 $a$ 的等价类,也叫“$a$ 的同余类”或“$a$ 的剩余类”。
  • { ... }:集合的表示法。
  • a+kn:集合中元素的生成公式。
  • |:读作“使得”(such that)。
  • k \in \mathbb{Z}:表示 $k$ 是任意一个整数。
  • 整体含义: $\bar{a}$ 这个集合,是由所有形如 $a+kn$ 的数组成的,其中 $k$ 可以取遍所有整数。
💡 [数值示例]
  • 示例1:$n=4$, $a=1$
  • 同余: $1 \equiv 5 \pmod{4}$ 因为 $4 \mid (5-1)$。$1 \equiv 9 \pmod{4}$。$1 \equiv -3 \pmod{4}$ 因为 $4 \mid (-3-1)$,即 $4 \mid -4$。
  • 剩余类 $\bar{1}$:
  • 使用公式:$\bar{1} = \{1 + k \cdot 4 \mid k \in \mathbb{Z}\}$。
  • 当 $k=0$ 时,我们得到 $1 + 0 \cdot 4 = 1$。
  • 当 $k=1$ 时,我们得到 $1 + 1 \cdot 4 = 5$。
  • 当 $k=2$ 时,我们得到 $1 + 2 \cdot 4 = 9$。
  • 当 $k=-1$ 时,我们得到 $1 + (-1) \cdot 4 = -3$。
  • 当 $k=-2$ 时,我们得到 $1 + (-2) \cdot 4 = -7$。
  • 所以,$\bar{1} = \{\ldots, -7, -3, 1, 5, 9, \ldots\}$。
  • 代表元: 集合 $\{\ldots, -7, -3, 1, 5, 9, \ldots\}$ 可以被记为 $\bar{1}$,也可以被记为 $\bar{5}$,或者 $\overline{-3}$。它们表示的是完全相同的集合。即 $\bar{1} = \bar{5} = \overline{-3}$。
  • 示例2:$n=10$, $a=7$
  • 同余: $7 \equiv 17 \pmod{10}$。$7 \equiv -3 \pmod{10}$。$7 \equiv 1007 \pmod{10}$。
  • 剩余类 $\bar{7}$: $\bar{7} = \{7 + 10k \mid k \in \mathbb{Z}\} = \{\ldots, -23, -13, -3, 7, 17, 27, \ldots\}$。这个集合包含了所有个位数字是7的整数。
⚠️ [易错点]
  1. $\bar{a}$ 是一个集合: 最常见的错误是把 $\bar{a}$ 当成一个数字。$\bar{a}$ 不是数字 $a$ 的“一个新版本”,而是包含无穷多个数字的一个集合
  2. 代表元的选择是任意的: $\bar{a} = \bar{b}$ 当且仅当 $a \equiv b \pmod{n}$。这意味着同一个等价类(同一个“抽屉”)可以贴上很多不同的标签(代表元)。$\bar{1}$ 和 $\bar{5}$ 在模4的意义下是同一个集合。不要因为标签不同就认为是两个不同的集合。
  3. 记号的上下文: 符号 $\bar{a}$ 的含义完全依赖于上下文中的 $n$ 是多少。如果我们在讨论模4,那么 $\bar{1} = \{\ldots, -3, 1, 5, \ldots\}$。如果上下文切换到模5,那么 $\bar{1} = \{\ldots, -4, 1, 6, \ldots\}$。使用这个记号时,必须清楚 $n$ 是什么。
📝 [总结]

本段为上一段定义的抽象关系引入了标准的数学记号:用 $a \equiv b \pmod{n}$ 表示同余关系,用 $\bar{a}$ 表示包含 $a$ 的等价类(即剩余类)。它明确了剩余类 $\bar{a}$ 的本质:一个由所有与 $a$ 模 $n$ 同余的整数构成的无限集合。这个集合可以通过公式 $\{a+kn \mid k \in \mathbb{Z}\}$ 精确地描述。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将抽象的“等价关系”概念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数学对象——“剩余类”。通过为这些类(集合)命名(如 $\bar{a}$),我们才能在下一步把它们作为“新数字”来对待,并尝试在它们之间定义加法和乘法。这是从“关系”到“结构”的关键一步。

🧠 [直觉心智模型]

延续之前的“数字线段重叠”模型。

  1. $a \equiv b \pmod{n}$ 意味着 $a$ 和 $b$ 这两个点在重叠后落在了同一个位置。
  2. $\bar{a}$ 就是所有那些与 $a$ 重叠在同一个位置的点的集合。它就像是收集了那条无限长数字线上所有“对齐”的点。例如,在 $n=5$ 的模型中,$\bar{1}$ 就是收集了 $1, 6, 11, -4, -9, \ldots$ 这些所有点的一个“点集包裹”。
💭 [直观想象]

回到时钟想象 ($n=12$)。

  1. $a \equiv b \pmod{12}$ 就是说 $a$ 时和 $b$ 时,时针指向钟面上的同一个数字。
  2. $\bar{1}$ 就是所有指向钟面上“1”这个位置的时刻的集合。这个集合是 $\{\ldots, -23, -11, 1, 13, 25, \ldots\}$。这个集合本身,就是我们所说的一个“剩余类”。我们可以把它想象成钟面上“1”这个位置背后所代表的“所有可能的时间点”的无限大家族。我们现在不关心具体是哪个时间点,只关心“它属于1点家族”。

13 剩余类的集合 $\mathbb{Z}/n\mathbb{Z}$

📜 [原文3]

模 $n$ 恰好有 $n$ 个不同的等价类,即

$$ \overline{0}, \overline{1}, \overline{2}, \ldots, \overline{n-1} $$

它们由除以 $n$ 后可能出现的十二个余数决定,这些剩余类划分了整数 $\mathbb{Z}$。此等价关系下的等价类集合将表示为 $\mathbb{Z} / n \mathbb{Z}$,并称为模 $n$ 整数(或 $\bmod n$ 整数)。这种记法的动机将在我们讨论商群和商环时变得更清晰。请注意,对于不同的 $n$,等价关系和等价类是不同的,因此在使用横线记法之前,我们应始终小心地先固定 $n$。寻找某个整数 $a$ 的模 $n$ 等价类的过程通常被称为将 $a$ 模 $n$ 约化。此术语也经常指寻找与 $a$ 模 $n$ 同余的最小非负整数($a$ 模 $n$ 的最小剩余)。

📖 [逐步解释]
  1. 等价类的数量:前面我们知道,等价关系会将整个整数集 $\mathbb{Z}$ 分割。那么到底会分割成多少块呢?答案是,对于一个给定的模 $n$,恰好会分割成 $n$ 块。
  2. 为什么是 $n$ 个?:这源于整数的带余除法(Division Algorithm)。对于任何一个整数 $a$,我们用它除以 $n$,总能得到一个唯一的商 $q$ 和唯一的余数 $r$,使得 $a = qn + r$,并且余数 $r$ 满足 $0 \le r < n$。
    • 这意味着 $a-r = qn$,所以 $n \mid (a-r)$,也就是 $a \equiv r \pmod{n}$。
    • 既然任何一个整数 $a$ 都必然与一个在 $0, 1, 2, \ldots, n-1$ 范围内的数 $r$ 同余,那么 $\bar{a} = \bar{r}$。
    • 这说明,任何一个整数所属的等价类,必然是 $\overline{0}, \overline{1}, \overline{2}, \ldots, \overline{n-1}$ 这 $n$ 个中的某一个。
    • 同时,这 $n$ 个类是互不相同的。因为如果 $\bar{i} = \bar{j}$(其中 $0 \le i, j < n$),则 $i \equiv j \pmod{n}$,意味着 $n \mid (i-j)$。但由于 $i$ 和 $j$ 的范围,它们的差 $-n < i-j < n$。在这个范围内唯一能被 $n$ 整除的数是 0,所以 $i-j=0$,即 $i=j$。这证明了 $\overline{0}, \overline{1}, \ldots, \overline{n-1}$ 这 $n$ 个类确实是两两不同的。
    • 勘误:原文中 "十二个余数" 应该是笔误,应为 "$n$ 个余数"。
  3. 划分 (Partition):这 $n$ 个不同的等价类,像 $n$ 个抽屉,它们共同包含了所有的整数,并且任意两个抽屉之间都没有共同的元素。这种特性在数学上称为对 $\mathbb{Z}$ 的一个划分
  4. 新集合的命名:我们现在把这 $n$ 个等价类(注意,是这些类本身,而不是类里面的元素)收集起来,组成一个新的集合。这个新集合被命名为 $\mathbb{Z}/n\mathbb{Z}$。
    • 所以,$\mathbb{Z}/n\mathbb{Z} = \{\overline{0}, \overline{1}, \overline{2}, \ldots, \overline{n-1}\}$。
    • 这个集合里的元素不是整数,而是 $n$ 个无限集合
    • 这个集合被称为“模 $n$ 整数” (integers modulo $n$)。
  5. 记法解释:为什么用 $\mathbb{Z}/n\mathbb{Z}$ 这种看起来像除法的记号?文中提到,这与以后要学的“商群”(Quotient Group)和“商环”(Quotient Ring)概念有关。直观上,可以理解为我们用由 $n$ 生成的“子结构”(即 $n\mathbb{Z} = \{\ldots, -2n, -n, 0, n, 2n, \ldots\} = \bar{0}$)去除(或者说“模掉”)整个 $\mathbb{Z}$,从而得到的商结构。
  6. 约化 (Reduction):将一个整数 $a$ “模 $n$ 约化”有两个稍微不同的但相关的意思:
    • 广义上,是指找到 $a$ 所属的等价类 $\bar{a}$。
    • 狭义且更常用的是,指找到与 $a$ 同余的那个唯一的、范围在 $0$ 到 $n-1$ 之间的整数。这个整数就是 $a$ 除以 $n$ 的余数,也叫作 $a$ 的最小非负剩余
∑ [公式拆解]
  • $\overline{0}, \overline{1}, \overline{2}, \ldots, \overline{n-1}$: 这是 $\mathbb{Z}/n\mathbb{Z}$ 中所有 $n$ 个不同元素的标准列表。我们选择 $0, 1, \ldots, n-1$ 作为这些类的代表元,因为它们是最简单、最自然的代表。
  • $\mathbb{Z}/n\mathbb{Z}$:
  • $\mathbb{Z}$:整数集。
  • $/$:商号,表示构造一个商结构。
  • $n\mathbb{Z}$:这是 $\bar{0}$ 的另一种记法,表示所有 $n$ 的倍数的集合。所以 $\mathbb{Z}/n\mathbb{Z}$ 的字面意思是“整数集模掉n的倍数集”。
  • 整体含义: 由模 $n$ 的 $n$ 个剩余类所构成的集合。$\mathbb{Z}/n\mathbb{Z} = \{\bar{a} \mid a \in \mathbb{Z}\} = \{\overline{0}, \overline{1}, \ldots, \overline{n-1}\}$。
💡 [数值示例]
  • 示例1:$n=3$
  • 根据带余除法,任何整数除以3的余数只可能是0, 1, 或 2。
  • $\bar{0}$: $\{\ldots, -6, -3, 0, 3, 6, \ldots\}$ (所有3的倍数)
  • $\bar{1}$: $\{\ldots, -5, -2, 1, 4, 7, \ldots\}$ (所有除以3余1的数)
  • $\bar{2}$: $\{\ldots, -4, -1, 2, 5, 8, \ldots\}$ (所有除以3余2的数)
  • 这三个类就是 $\mathbb{Z}/3\mathbb{Z}$ 的所有元素。所以 $\mathbb{Z}/3\mathbb{Z} = \{\bar{0}, \bar{1}, \bar{2}\}$。这是一个只有3个元素的集合。
  • 约化: 将整数 $8$ 模 $3$ 约化。
  • $8 \div 3 = 2$ 余 $2$。
  • 所以 $8$ 的最小非负剩余是 $2$。
  • $8$ 所属的等价类是 $\bar{2}$。
  • 示例2:$n=2$
  • 余数可能是0或1。
  • $\bar{0}$: $\{\ldots, -4, -2, 0, 2, 4, \ldots\}$ (所有偶数)
  • $\bar{1}$: $\{\ldots, -3, -1, 1, 3, 5, \ldots\}$ (所有奇数)
  • $\mathbb{Z}/2\mathbb{Z} = \{\bar{0}, \bar{1}\}$,它只有两个元素:偶数类和奇数类。
  • 约化: 将 $-5$ 模 $2$ 约化。
  • $-5 = (-3) \times 2 + 1$。余数是 $1$。
  • 所以 $-5$ 的最小非负剩余是 $1$。
  • $-5$ 所属的等价类是 $\bar{1}$(奇数类)。
⚠️ [易错点]
  1. $\mathbb{Z}/n\mathbb{Z}$ 的元素是集合:再次强调,$\mathbb{Z}/n\mathbb{Z}$ 是一个“集合的集合”。它的成员 $\bar{0}, \bar{1}, \ldots$ 本身都是无限集合。初学者很容易将 $\mathbb{Z}/n\mathbb{Z}$ 与 $\{0, 1, \ldots, n-1\}$ 这组整数混淆。虽然在实际计算时我们常常用后者来代表前者,但它们的数学本质是不同的。
  2. 原文笔误:原文中“十二个余数”明显是作者在以 $n=12$ 为例思考时出现的笔误,应理解为“$n$ 个余数”。
  3. 约化的双重含义:要根据上下文判断“将 $a$ 模 $n$ 约化”是指找到集合 $\bar{a}$,还是找到数值 $r$。通常在计算中是指后者。
📝 [总结]

本段正式定义了核心研究对象——集合 $\mathbb{Z}/n\mathbb{Z}$。它阐明了这个集合由 $n$ 个不同的剩余类构成,这些剩余类是通过带余除法中的 $n$ 个可能余数 $0, 1, \ldots, n-1$ 来标识的。这些类构成了对整数集 $\mathbb{Z}$ 的一个完整划分。同时,本段还介绍了“模 $n$ 约化”这一常用术语。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完成从“关系”到“对象”的最后一步。我们现在有了一个明确的、包含了 $n$ 个元素的集合 $\mathbb{Z}/n\mathbb{Z}$。有了这个集合,下一步我们就可以像定义普通数字的加减乘除一样,为这个新集合中的元素(即那些剩余类)定义新的运算法则,从而建立一个全新的代数体系。

🧠 [直觉心智模型]

在“数字线段重叠”模型中,$\mathbb{Z}/n\mathbb{Z}$ 就是重叠后那 $n$ 个不同的“位置点”的集合。

  1. 对于 $n=5$,我们有5个位置点,分别对应 $\{0, 5, 10, \ldots\}$, $\{1, 6, 11, \ldots\}$, ..., $\{4, 9, 14, \ldots\}$ 这些家族。
  2. $\mathbb{Z}/5\mathbb{Z}$ 就是这5个“家族”本身构成的集合。你可以想象成有5个贴着标签 $\bar{0}, \bar{1}, \bar{2}, \bar{3}, \bar{4}$ 的大箱子,$\mathbb{Z}/5\mathbb{Z}$ 就是这5个箱子的集合。
💭 [直观想象]

在时钟想象 ($n=12$)中,$\mathbb{Z}/12\mathbb{Z}$ 就是钟面本身。

  1. 钟面上有12个位置:$0$ (或12), $1, 2, \ldots, 11$。
  2. $\mathbb{Z}/12\mathbb{Z}$ 就是这12个“位置”的集合。$\{\text{位置0, 位置1, ..., 位置11}\}$。
  3. 我们不再关心具体的某个时间(如25点),而是关心它在钟面上的“位置”(25点在“位置1”)。
  4. 约化:问你“现在是28点,请约化模12”,就相当于问你“28点时,时针指向几?”。答案是 $28 = 2 \times 12 + 4$,指向4。所以约化结果是4。

14 在 $\mathbb{Z}/n\mathbb{Z}$ 上定义运算

📜 [原文4]

我们可以为 $\mathbb{Z} / n \mathbb{Z}$ 的元素定义加法和乘法,定义模算术如下:对于 $\bar{a}, \bar{b} \in \mathbb{Z} / n \mathbb{Z}$,它们的和与积定义为

$$ \bar{a}+\bar{b}=\overline{a+b} \quad \text { 和 } \quad \bar{a} \cdot \bar{b}=\overline{a b} . $$

这意味着:给定 $\mathbb{Z} / n \mathbb{Z}$ 中的任意两个元素 $\bar{a}$ 和 $\bar{b}$,要计算它们的和(或积),取类 $\bar{a}$ 中的任意代表整数 $a$ 和类 $\bar{b}$ 中的任意代表整数 $b$,像在 $\mathbb{Z}$ 中一样照常将整数 $a$ 和 $b$ 相加(或相乘),然后取包含结果的等价类。下面的定理 3 断言这是良定义的,即不依赖于为 $\mathbb{Z} / n \mathbb{Z}$ 的元素 $\bar{a}$ 和 $\bar{b}$ 选择的代表。

📖 [逐步解释]
  1. 目标:我们想对集合 $\mathbb{Z}/n\mathbb{Z}$ 中的元素(即剩余类 $\bar{a}, \bar{b}$ 等)进行运算,就像我们对数字 2 和 3 进行加法得到 5 一样。我们想知道 $\bar{a} + \bar{b}$ 等于什么。
  2. 运算的定义:我们如何“加”两个集合呢?直接操作无限集合是很困难的。这里的定义非常巧妙,它借用了我们已经熟悉的整数运算。
    • 加法定义: 要计算 $\bar{a} + \bar{b}$,我们从集合 $\bar{a}$ 中随便拿一个整数出来(比如就拿 $a$),再从集合 $\bar{b}$ 中随便拿一个整数出来(比如就拿 $b$)。然后,我们把这两个整数 $a$ 和 $b$ 按照普通的整数加法相加,得到结果 $a+b$。最后,我们去看 $a+b$ 这个整数属于哪个剩余类,那个类就是我们定义 的 $\bar{a} + \bar{b}$ 的结果。所以,我们定义 $\bar{a}+\bar{b} = \overline{a+b}$。
    • 乘法定义: 类似地,要计算 $\bar{a} \cdot \bar{b}$,我们同样从 $\bar{a}$ 和 $\bar{b}$ 中各取一个代表元 $a$ 和 $b$,将它们相乘得到 $ab$,然后找到包含 $ab$ 的那个剩余类 $\overline{ab}$ 作为结果。
  3. 核心问题:良定义性 (Well-definedness):这个定义有一个巨大的潜在问题。我们在第1步中说,可以从集合 $\bar{a}$ 和 $\bar{b}$ 中“随便”拿一个整数代表。但是,如果我拿的代表元和你拿的不一样,我们算出来的最终结果会不会也不一样?
    • 比如,在模12下,$\bar{5}$ 和 $\overline{17}$ 是同一个集合。$\bar{8}$ 和 $\overline{-4}$ 也是同一个集合。
    • 我想计算 $\bar{5} + \bar{8}$。
    • 我的计算: 我选择代表元 5 和 8。$5+8=13$。因为 $13 \equiv 1 \pmod{12}$,所以我得到的结果是 $\overline{13} = \bar{1}$。
    • 你的计算: 你选择了代表元 17 和 -4。$17 + (-4) = 13$。你得到的结果也是 $\overline{13} = \bar{1}$。
    • 另一个人的计算: 他选择了 29 和 20。$29 \in \bar{5}$,$20 \in \bar{8}$。$29+20=49$。$49 = 4 \times 12 + 1$,所以 $49 \equiv 1 \pmod{12}$。他得到的结果还是 $\bar{1}$。
    • 看起来,无论我们选择哪个代表元,最终得到的剩余类结果都是一样的。如果这个性质总是成立,我们就说这个运算是“良定义的”(well-defined)。如果对于某些选择,结果会不一样,那么这个定义就是无效的、矛盾的,数学上称为“非良定义的”。
  4. 预告:作者告诉我们,别担心,这个定义确实是良定义的。接下来的“定理3”将会从数学上严格证明这一点。
∑ [公式拆解]
  • $\bar{a}+\bar{b}=\overline{a+b}$:
  • 左边的 + 是我们正在新定义的、作用于剩余类之间的加法。
  • 右边的 + 是我们早已熟悉的、作用于整数之间的普通加法。
  • \overline{a+b} 表示取整数加法结果 $a+b$ 所在的那个剩余类。
  • 含义: 两个剩余类的“和”,是通过将它们的代表元进行普通相加,然后取结果所在的剩余类来定义的。
  • $\bar{a} \cdot \bar{b}=\overline{a b}$:
  • 左边的 · 是我们正在新定义的、作用于剩余类之间的乘法。
  • 右边的 ab 是我们早已熟悉的、作用于整数之间的普通乘法。
  • \overline{ab} 表示取整数乘法结果 $ab$ 所在的那个剩余类。
  • 含义: 两个剩余类的“积”,是通过将它们的代表元进行普通相乘,然后取结果所在的剩余类来定义的。
💡 [数值示例]
  • 示例:在 $\mathbb{Z}/10\mathbb{Z}$ 中计算 $\bar{7} + \bar{8}$
  • 定义: $\bar{7} + \bar{8} = \overline{7+8} = \overline{15}$。
  • 约化: 因为 $15 \equiv 5 \pmod{10}$,所以 $\overline{15} = \bar{5}$。
  • 结论: $\bar{7} + \bar{8} = \bar{5}$。
  • 验证良定义性:
  • $\bar{7}$ 也可以用 $17$ 作代表。$\bar{8}$ 也可以用 $-2$ 作代表。
  • 用新代表计算:$\overline{17} + \overline{-2} = \overline{17+(-2)} = \overline{15} = \bar{5}$。结果相同。
  • 示例:在 $\mathbb{Z}/5\mathbb{Z}$ 中计算 $\bar{3} \cdot \bar{4}$
  • 定义: $\bar{3} \cdot \bar{4} = \overline{3 \cdot 4} = \overline{12}$。
  • 约化: 因为 $12 \equiv 2 \pmod{5}$,所以 $\overline{12} = \bar{2}$。
  • 结论: $\bar{3} \cdot \bar{4} = \bar{2}$。
  • 验证良定义性:
  • $\bar{3}$ 也可以用 $8$ 作代表。$\bar{4}$ 也可以用 $-1$ 作代表。
  • 用新代表计算:$\bar{8} \cdot \overline{-1} = \overline{8 \cdot (-1)} = \overline{-8}$。
  • 约化 $\overline{-8}$:$-8 = (-2) \cdot 5 + 2$,余数是2。所以 $\overline{-8} = \bar{2}$。结果仍然相同。
⚠️ [易错点]
  1. 混淆两种运算:必须分清新定义的类之间的加法/乘法,与旧的整数之间的加法/乘法。我们是利用旧运算来定义新运算。
  2. 忘记取类:计算 $\bar{a}+\bar{b}$ 时,结果是 $\overline{a+b}$,是一个集合,而不是整数 $a+b$。例如,在 $\mathbb{Z}/10\mathbb{Z}$ 中,$\bar{7}+\bar{8}$ 的结果是 $\bar{5}$,而不是数字 $5$ 或 $15$。
  3. 良定义性的重要性:在没有证明良定义性之前,这个定义是“暂定”的、“可疑的”。良定义性是任何通过代表元来定义运算的结构所必须迈过的第一道坎,也是最重要的一道坎。如果不是良定义的,整个理论就无法建立。
📝 [总结]

本段提出了在“模 $n$ 整数”集合 $\mathbb{Z}/n\mathbb{Z}$ 上定义加法和乘法运算的具体方法。这个方法的核心思想是“委托”——将对类(集合)的运算,委托给其代表元(整数)去完成,然后将整数运算的结果再“包装”回类的形式。同时,本段敏锐地指出了这种定义方式必须面对的关键问题——良定义性,即运算结果是否独立于代表元的选择,并预告了该问题将在定理3中得到解决。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赋予集合 $\mathbb{Z}/n\mathbb{Z}$ 以代数结构。一个光秃秃的集合在代数里意义不大,只有在集合的元素之间定义了运算(如加法、乘法),并且这些运算满足一定规律(如结合律、交换律等)时,它才成为一个有用的代数系统(如群、环、域)。本段就是为 $\mathbb{Z}/n\mathbb{Z}$ 安装“加法”和“乘法”这两个核心“引擎”的蓝图。

🧠 [直觉心智模型]

回到“5个箱子”的例子($\mathbb{Z}/5\mathbb{Z}$)。我们要计算“箱子 $\bar{3}$” + “箱子 $\bar{4}$”。

我们的操作是:

  1. 从“箱子 $\bar{3}$”里随便拿一个球(比如数字3,或者数字8)。
  2. 从“箱子 $\bar{4}$”里随便拿一个球(比如数字4,或者数字-1)。
  3. 把这两个球上的数字加起来($3+4=7$,或者 $8+(-1)=7$)。
  4. 看看结果7号球应该放进哪个箱子。因为7除以5余2,所以它属于“箱子 $\bar{2}$”。
  5. 于是我们宣布:“箱子 $\bar{3}$” + “箱子 $\bar{4}$” = “箱子 $\bar{2}$”。

良定义性就是保证,不管你从两个箱子里摸出哪个球,最后结果总是被放回同一个目标箱子。

💭 [直观想象]

回到时钟想象 ($n=12$)。我们要计算 $5$ 点钟 $+ 8$ 个小时。

  1. 代表元: 当前是5点(代表 $\bar{5}$),要经过8个小时(代表 $\bar{8}$)。
  2. 整数运算: $5+8=13$。
  3. 结果的类: 13点是几点?是1点。所以结果是“1点钟”这个位置,即 $\bar{1}$。

所以 $\bar{5}+\bar{8} = \bar{1}$。

现在换个代表元。假设我们不说“5点”,而是说“17点”(昨天下午5点),不说“8小时”,而是说“20小时”(一天少4小时)。

  1. 代表元: 当前是17点(代表 $\bar{5}$),要经过20个小时(代表 $\bar{8}$)。
  2. 整数运算: $17+20=37$。
  3. 结果的类: 37点是几点?$37 = 3 \times 12 + 1$。还是1点!结果仍然是 $\bar{1}$。

这种“无论你怎么说时间,最后指针指的位置都一样”的稳定性,就是良定义性的直观体现。

2. 示例与良定义性证明

21 示例:$\mathbb{Z}/12\mathbb{Z}$ 中的运算

📜 [原文5]

假设 $n=12$,考虑 $\mathbb{Z} / 12 \mathbb{Z}$,它由十二个剩余类组成

$$ \overline{0}, \overline{1}, \overline{2}, \ldots, \overline{11} $$

这些剩余类由整数除以 12 后可能出现的十二个余数决定。例如,剩余类 $\overline{5}$ 中的元素是那些除以 12 后余数为 5 的整数(与 $5 \bmod 12$ 同余的整数)。任何与 $5 \bmod 12$ 同余的整数(例如 $5, 17, 29, \ldots$ 或 $-7, -19, \ldots$)都可以作为剩余类 5 的代表。请注意,$\mathbb{Z} / 12 \mathbb{Z}$ 由上述十二个元素组成(并且 $\mathbb{Z} / 12 \mathbb{Z}$ 的每个元素都包含无限多个普通整数)。

现在假设 $\bar{a}=\overline{5}$ 和 $\bar{b}=\overline{8}$。$\bar{a}$ 最明显的代表是整数 5,类似地,8 是 $\bar{b}$ 最明显的代表。使用这些剩余类的代表,我们得到 $\overline{5}+\overline{8}=\overline{13}=\overline{1}$,因为 13 和 1 在模 $n=12$ 的意义下属于同一类。如果我们改用代表 17 作为 $\bar{a}$(请注意 5 和 17 在模 12 的意义下确实属于同一剩余类),并用代表 -28 作为 $\bar{b}$,我们仍将得到 $\overline{5}+\overline{8}=\overline{(17-28)}=\overline{-11}=\overline{1}$,正如我们所提到的,结果不依赖于所选择的代表。这两个类的乘积是 $\bar{a} \cdot \bar{b}=\overline{5 \cdot 8}=\overline{40}=\overline{4}$,同样也不依赖于所选择的代表。

📖 [逐步解释]

这部分通过一个非常具体的例子,$n=12$(时钟算术),来展示上一节定义的运算是如何实际操作的,并再次强调良定义性的重要性。

  1. 场景设置: 我们现在在 $\mathbb{Z}/12\mathbb{Z}$ 的世界里工作。这个世界里只有12个“物体”,它们是 $\bar{0}, \bar{1}, \ldots, \overline{11}$。
  2. 解释 $\overline{5}$: 作者首先解释了一下 $\overline{5}$ 是什么。它是一个大篮子,里面装着所有除以12余5的数,比如 $5, 17, 29, \ldots$ 还有 $-7, -19, \ldots$。这些篮子里的任何一个数都可以被拎出来当做这个篮子的代表。
  3. 计算加法 $\overline{5}+\overline{8}$:
    • 方法一(选择最简单的代表):
    • 从 $\overline{5}$ 篮子里拿出数字 5。
    • 从 $\overline{8}$ 篮子里拿出数字 8。
    • 计算 $5+8=13$。
    • 问:13 应该放回哪个篮子?$13 \div 12 = 1$ 余 $1$。所以它应该放进 $\bar{1}$ 篮子。
    • 结论: $\overline{5}+\overline{8} = \bar{1}$。
    • 方法二(选择别的代表):
    • 这次我们故意选一些不那么“明显”的代表。从 $\overline{5}$ 篮子里拿出 $17$(因为 $17 \div 12$ 余 5)。
    • 从 $\overline{8}$ 篮子里拿出 $-28$(因为 $-28 = -3 \times 12 + 8$,余 8)。
    • 计算 $17 + (-28) = -11$。
    • 问:-11 应该放回哪个篮子?$-11 = -1 \times 12 + 1$,余 1。所以它也应该放进 $\bar{1}$ 篮子。
    • 结论: 结果仍然是 $\bar{1}$。这表明,至少在这个例子中,我们的加法定义是良定义的。
  4. 计算乘法 $\overline{5} \cdot \overline{8}$:
    • 方法一(简单代表):
    • 拿出 5 和 8。
    • 计算 $5 \times 8 = 40$。
    • 40 应该放进哪个篮子?$40 = 3 \times 12 + 4$,余 4。所以放进 $\bar{4}$ 篮子。
    • 结论: $\overline{5} \cdot \overline{8} = \bar{4}$。
    • 方法二(复杂代表,读者可以自行验证):
    • 比如我们选 17 (代表 $\bar{5}$) 和 -4 (代表 $\bar{8}$)。
    • 计算 $17 \times (-4) = -68$。
    • -68 应该放进哪个篮子?$-68 = -6 \times 12 + 4$,余 4。还是放进 $\bar{4}$ 篮子。
    • 结论: 乘法看起来也是良定义的。
∑ [公式拆解]
  • $\overline{5}+\overline{8}=\overline{13}=\overline{1}$:
  • $\overline{5}+\overline{8} = \overline{5+8}$ (应用加法定义)
  • $= \overline{13}$ (计算整数加法)
  • $= \bar{1}$ (对结果进行模12约化,因为 $13 \equiv 1 \pmod{12}$)
  • $\overline{(17-28)}=\overline{-11}=\overline{1}$:
  • 这里实际上是在计算 $\overline{17}+\overline{-28}$。
  • $\overline{17}+\overline{-28} = \overline{17+(-28)}$ (应用加法定义)
  • $= \overline{-11}$ (计算整数加法)
  • $= \bar{1}$ (对结果进行模12约化,因为 $-11 \equiv 1 \pmod{12}$)
  • $\overline{5 \cdot 8}=\overline{40}=\overline{4}$:
  • $\overline{5} \cdot \overline{8} = \overline{5 \cdot 8}$ (应用乘法定义)
  • $= \overline{40}$ (计算整数乘法)
  • $= \bar{4}$ (对结果进行模12约化,因为 $40 \equiv 4 \pmod{12}$)
💡 [数值示例]

本段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具体数值示例。我们再补充一个乘法的例子来加深理解。

  • 计算 $\mathbb{Z}/12\mathbb{Z}$ 中的 $\bar{7} \cdot \bar{7}$:
  • 方法一: 使用代表 7。 $\bar{7} \cdot \bar{7} = \overline{7 \cdot 7} = \overline{49}$。因为 $49 = 4 \times 12 + 1$,所以 $\overline{49} = \bar{1}$。
  • 方法二: 使用代表 -5 (因为 $-5 \equiv 7 \pmod{12}$)。$\overline{-5} \cdot \overline{-5} = \overline{(-5) \cdot (-5)} = \overline{25}$。因为 $25 = 2 \times 12 + 1$,所以 $\overline{25} = \bar{1}$。
  • 结果完全一致。
⚠️ [易错点]
  1. 运算只在类之间发生: $\overline{5}+\overline{8}=\overline{1}$ 描述的是三个集合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三个数字。
  2. 中间结果可以很大或很小: 在计算 $\overline{a+b}$ 时,整数 $a+b$ 可以是任何大小。重要的是它最终属于哪个类。例如 $\overline{10}+\overline{10} = \overline{20} = \bar{8}$ (在模12下)。
  3. 不要混淆代表和类: 式子 $\overline{5}+\overline{8}=\overline{13}=\overline{1}$ 中,13 是一个中间步骤的整数代表,而 $\overline{13}$ 和 $\bar{1}$ 是最终结果的两种写法,它们是同一个类。
📝 [总结]

本段通过在 $\mathbb{Z}/12\mathbb{Z}$ 中进行加法和乘法的实际演算,生动地展示了模算术的定义是如何应用的。它通过使用不同的代表元进行计算并得到相同结果的例子,为“运算是良定义的”这一核心论断提供了强有力的直观证据,为接下来的严格数学证明铺平了道路。

🎯 [存在目的]

本段的主要目的是“让理论落地”。抽象的定义和符号可能令人费解,一个具体的、我们日常生活中熟悉的例子(时钟)能够极大地帮助读者建立直观感受,理解新定义的运算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它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连接了抽象定义和严格证明。

🧠 [直觉心智模型]

本段的演算过程完美地对应了之前的“时钟”和“箱子”模型。

  1. 时钟模型: $5$ 点过 $8$ 小时是 $13$ 点,也就是 $1$ 点。$5$ 点乘以 $8$ 在时钟上没有直接的物理意义,但可以理解为某种重复操作。
  2. 箱子模型: 从 $\bar{5}$ 箱和 $\bar{8}$ 箱中分别摸球,球上数字相加后得到的新球(如13号球,或-11号球)总是属于 $\bar{1}$ 箱。球上数字相乘后得到的新球(如40号球,或-68号球)总是属于 $\bar{4}$ 箱。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一个只有12个房间(标记为0到11)的圆形走廊里。

  1. 加法 $\overline{5}+\overline{8}$: 你从5号房间出发,向前走8步。你会经过6, 7, 8, 9, 10, 11, 0, 1,最终停在1号房间。所以 $\overline{5}+\overline{8} = \bar{1}$。
  2. 换代表元: 如果你从17号房间出发(这只是5号房间的另一个名字),向前走-28步(也就是向后走28步)。向后走12步回到原地,走24步也回到原地,所以向后走28步等于向后走4步。从5号房向后走4步,经过4, 3, 2, 1,也停在1号房间。
  3. 乘法 $\overline{5} \cdot \overline{8}$: 这个操作可以想象成“向前走5步”这个动作,重复做8次。从0号房开始,走5步到5号房,再走5步到10号房,再走5步到3号房($10+5=15\equiv 3$),再走5步到8号房,再走5步到1号房,再走5步到6号房,再走5步到11号房,最后再走5步到4号房($11+5=16\equiv 4$)。最终停在4号房间。所以 $\overline{5} \cdot \overline{8} = \bar{4}$。

22 定理3:良定义性证明

📜 [原文6]

定理 3. 上述定义的 $\mathbb{Z} / n \mathbb{Z}$ 上的加法和乘法运算都是良定义的,即它们不依赖于所涉及类的代表选择。更精确地说,如果 $a_{1}, a_{2} \in \mathbb{Z}$ 且 $b_{1}, b_{2} \in \mathbb{Z}$,其中 $\overline{a_{1}}=\overline{b_{1}}$ 和 $\overline{a_{2}}=\overline{b_{2}}$,那么 $\overline{a_{1}+a_{2}}=\overline{b_{1}+b_{2}}$ 和 $\overline{a_{1} a_{2}}=\overline{b_{1} b_{2}}$,即,如果

$$ a_{1} \equiv b_{1} \quad(\bmod n) \quad \text { 且 } \quad a_{2} \equiv b_{2} \quad(\bmod n) $$

那么

$$ a_{1}+a_{2} \equiv b_{1}+b_{2} \quad(\bmod n) \quad \text { 且 } \quad a_{1} a_{2} \equiv b_{1} b_{2} \quad(\bmod n) . $$

证明:假设 $a_{1} \equiv b_{1}(\bmod n)$,即 $a_{1}-b_{1}$ 可被 $n$ 整除。那么 $a_{1}=b_{1}+s n$ 对于某个整数 $s$ 成立。类似地,$a_{2} \equiv b_{2}(\bmod n)$ 意味着 $a_{2}=b_{2}+t n$ 对于某个整数 $t$ 成立。那么 $a_{1}+a_{2}=\left(b_{1}+b_{2}\right)+(s+t) n$,所以 $a_{1}+a_{2} \equiv b_{1}+b_{2}(\bmod n)$,这表明剩余类的和不依赖于所选择的代表。类似地,$a_{1} a_{2}=\left(b_{1}+s n\right)\left(b_{2}+t n\right)=b_{1} b_{2}+\left(b_{1} t+b_{2} s+s t n\right) n$ 表明 $a_{1} a_{2} \equiv b_{1} b_{2}(\bmod n)$,因此剩余类的积也不依赖于所选择的代表,证毕。

📖 [逐步解释]

这是整个模算术理论的基石。它要用严格的代数语言证明我们之前的直觉和例子是正确的。

  1. 定理的陈述: 定理首先清晰地说明了“良定义”在这里的精确含义。
    • 前提: 假设我们有两个类,但用了两组不同的代表元。即 $\overline{a_1}$ 和 $\overline{b_1}$ 是同一个类,$\overline{a_2}$ 和 $\overline{b_2}$ 是同一个类。
    • 结论: 定理需要证明,用第一组代表元 $(a_1, a_2)$ 计算出的结果类,和用第二组代表元 $(b_1, b_2)$ 计算出的结果类,是完全相同的。
    • 对于加法: $\overline{a_1+a_2} = \overline{b_1+b_2}$。
    • 对于乘法: $\overline{a_1 a_2} = \overline{b_1 b_2}$。
    • 等价的说法: 作者进一步将上述关于“类相等”的陈述,翻译成了关于“整数同余”的陈述,这更容易进行代数推导。
    • 前提: $a_1 \equiv b_1 \pmod{n}$ 并且 $a_2 \equiv b_2 \pmod{n}$。
    • 结论: 必须证明 $a_1+a_2 \equiv b_1+b_2 \pmod{n}$ 并且 $a_1 a_2 \equiv b_1 b_2 \pmod{n}$。
  2. 证明的开始:
    • 翻译前提: 我们将同余的前提条件翻译成整除的语言,这是证明的标准起手式。
    • $a_1 \equiv b_1 \pmod{n}$ 意味着 $n \mid (a_1 - b_1)$。用等式表达就是 $a_1 - b_1 = sn$
    • $a_2 \equiv b_2 \pmod{n}$ 意味着 $n \mid (a_2 - b_2)$。用等式表达就是 $a_2 - b_2 = tn$,其中 $t$ 是某个整数。移项得 $a_2 = b_2 + tn$。
  3. 证明加法的良定义性:
    • 目标: 证明 $a_1+a_2 \equiv b_1+b_2 \pmod{n}$。也就是说要证明 $(a_1+a_2) - (b_1+b_2)$ 是 $n$ 的倍数。
    • 推导: 我们把 $a_1$ 和 $a_2$ 的表达式代入 $a_1+a_2$:
    • 重新组合: 利用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把带 $n$ 的项和不带 $n$ 的项分开:
    • 提取公因数:
    • 得出结论: 这个等式告诉我们,$(a_1+a_2) - (b_1+b_2) = (s+t)n$。因为 $s$ 和 $t$ 是整数,所以 $s+t$ 也是整数。这正好说明了 $(a_1+a_2) - (b_1+b_2)$ 是 $n$ 的整数倍。因此,$a_1+a_2 \equiv b_1+b_2 \pmod{n}$ 成立。加法是良定义的。
  4. 证明乘法的良定义性:
    • 目标: 证明 $a_1 a_2 \equiv b_1 b_2 \pmod{n}$。也就是说要证明 $a_1 a_2 - b_1 b_2$ 是 $n$ 的倍数。
    • 推导: 再次代入 $a_1$ 和 $a_2$ 的表达式:
    • 展开多项式:
    • 提取公因数 $n$:
    • 得出结论: 这个等式告诉我们,$a_1 a_2 - b_1 b_2 = n (b_1 t + b_2 s + stn)$。令括号里的整个表达式为 $k = b_1 t + b_2 s + stn$。因为 $b_1, b_2, s, t, n$ 都是整数,所以 $k$ 也是一个整数。这说明 $a_1 a_2 - b_1 b_2$ 是 $n$ 的整数倍。因此,$a_1 a_2 \equiv b_1 b_2 \pmod{n}$ 成立。乘法也是良定义的。
  5. 证毕: 加法和乘法都已证明是良定义的。
∑ [公式拆解]
  • $a_{1}=b_{1}+s n$: 这是 $a_1 \equiv b_1 \pmod{n}$ 的等价表述。它明确表示 $a_1$ 和 $b_1$ 之间相差了整数 $s$ 个 $n$。
  • $a_{1}+a_{2}=\left(b_{1}+b_{2}\right)+(s+t) n$:
  • 推导:
  1. $a_1+a_2 = (b_1+sn) + (b_2+tn)$ (代入)
  2. $= b_1+sn+b_2+tn$ (去括号)
  3. $= (b_1+b_2) + (sn+tn)$ (重新组合)
  4. $= (b_1+b_2) + (s+t)n$ (提取公因数 $n$)
    • 意义: 这个公式的核心在于,用 $a_1, a_2$ 计算的和,与用 $b_1, b_2$ 计算的和,两者之间恰好也相差了整数倍的 $n$。因此它们属于同一个剩余类。
    • $a_{1} a_{2}=b_{1} b_{2}+\left(b_{1} t+b_{2} s+s t n\right) n$:
    • 推导:
  5. $a_1 a_2 = (b_1+sn)(b_2+tn)$ (代入)
  6. $= b_1(b_2+tn) + sn(b_2+tn)$ (分配律)
  7. $= b_1 b_2 + b_1 tn + sn b_2 + sn tn$ (再次分配律)
  8. $= b_1 b_2 + n(b_1 t + s b_2 + stn)$ (提取公因数 $n$)
    • 意义: 同样,这个公式表明用 $a_1, a_2$ 计算的积,与用 $b_1, b_2$ 计算的积,两者之差也是 $n$ 的整数倍。因此它们也属于同一个剩余类。
💡 [数值示例]

让我们用定理的证明过程来重新检验之前的例子:$n=12$, $\overline{a_1}=\overline{5}=\overline{17}$, $\overline{a_2}=\overline{8}=\overline{-28}$。

  • 前提:
  • $a_1 = 17, b_1 = 5$。$17 \equiv 5 \pmod{12}$。

$17 = 5 + 1 \cdot 12$。所以这里的 $s=1$。

  • $a_2 = -28, b_2 = 8$。$-28 \equiv 8 \pmod{12}$。

$-28 = 8 + (-3) \cdot 12$。所以这里的 $t=-3$。

  • 验证加法:
  • $a_1+a_2 = 17+(-28) = -11$。
  • $b_1+b_2 = 5+8=13$。
  • 我们需要验证 $-11 \equiv 13 \pmod{12}$。
  • 根据证明公式:$a_1+a_2 = (b_1+b_2) + (s+t)n$。
  • $-11 = 13 + (1+(-3)) \cdot 12 = 13 + (-2) \cdot 12 = 13 - 24 = -11$。
  • 等式成立,验证通过。
  • 验证乘法:
  • $a_1 a_2 = 17 \cdot (-28) = -476$。
  • $b_1 b_2 = 5 \cdot 8 = 40$。
  • 我们需要验证 $-476 \equiv 40 \pmod{12}$。
  • 根据证明公式:$a_1 a_2 = b_1 b_2 + (b_1 t + b_2 s + stn)n$。
  • 计算括号里的整数:

$k = b_1 t + b_2 s + stn = 5(-3) + 8(1) + (1)(-3)(12) = -15 + 8 - 36 = -43$。

  • 所以理论上应该有 $a_1 a_2 = b_1 b_2 + k \cdot n$。
  • $-476 = 40 + (-43) \cdot 12 = 40 - 516 = -476$。
  • 等式成立,验证通过。
⚠️ [易错点]
  1. 证明的逻辑: 证明的关键是从前提 $a_1 = b_1+sn$ 和 $a_2 = b_2+tn$ 出发,通过代数变形,最终推导出目标形式,如 $(a_1+a_2) = (b_1+b_2) + (\text{integer}) \cdot n$。任何一步的代数错误都会导致证明失败。
  2. 不要循环论证: 不能在证明中途使用结论,例如不能想当然地认为 $sn \cdot tn$ 就等于0 (模n),这是需要被证明的。证明过程完全只依赖于整数的运算法则。
  3. 变量的角色: $a_1, a_2, b_1, b_2, s, t$ 都是不确定的任意整数,而 $n$ 是一个固定的正整数。证明对所有这些任意整数都成立,才具有普遍性。
📝 [总结]

定理3及其证明是模算术的核心。它从根本上保证了我们在剩余类上定义的加法和乘法是有效、无矛盾的。证明过程通过严谨的代数推导,将“代表元的选择不影响最终的类”这一问题,转化为“同余关系在整数的加法和乘法下是保持的”这一性质。这个定理为 $\mathbb{Z}/n\mathbb{Z}$ 成为一个有意义的代数系统(环)提供了合法性。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为整个理论提供逻辑上的确定性。数学的严谨性要求每一个定义都不能有歧义。如果一个运算的结果依赖于计算者的任意选择,那么它就不是一个有效的运算。本定理排除了这种可能性,确保了 $\mathbb{Z}/n\mathbb{Z}$ 上的算术大厦可以安全地建立起来。没有这个证明,后面所有的讨论都将是空中楼阁。

🧠 [直觉心智模型]

假设有两个“代表团”要去参加会议。

  1. $a_1, a_2$ 是A国代表团的两个人。$b_1, b_2$ 是B国代表团的两个人。
  2. 前提 $\overline{a_1}=\overline{b_1}$ 意味着A国和B国其实是同一个国家(比如A国叫“美利坚合众国”,B国叫“美国”)。
  3. 前提 $\overline{a_2}=\overline{b_2}$ 意味着另一个国家C国和D国也是同一个国家。
  4. 运算 $\overline{a_1}+\overline{a_2}$ 就好比是“美国”和“C国”建立外交关系。
  5. 运算 $\overline{b_1}+\overline{b_2}$ 就好比是“美利坚合众国”和“D国”建立外交关系。
  6. 良定义性证明,就是保证这两个外交关系的结果是完全一样的。因为国家是同一个,派谁当代表去签字,不影响最终建立外交关系这一事实。
💭 [直观想象]

回到圆形走廊的想象。

  1. $a_1$ 和 $b_1$ 是同一个房间的不同名字。比如 $a_1=5, b_1=17$ 都是5号房间。
  2. $a_2$ 和 $b_2$ 是另一个房间的不同名字。比如 $a_2=8, b_2=-4$ 都是8号房间。
  3. 加法:
  4. 从5号房走8步,停在1号房。
  5. 从17号房走-4步(向后4步),也停在1号房。
  6. 证明就是在说:不管你从哪个别名出发,走的路程的别名是什么,你们俩最终都会在同一个房间相遇。因为你们之间位置的“差值”本身就可以被走廊的周长($n$)所吸收。
  7. 乘法:
  8. “走5步”这个动作,做8遍,最后停在4号房。
  9. “走17步”这个动作,做-4遍(可以理解为时光倒流,每次倒退17步,做4次),最后也停在4号房。
  10. 证明过程的代数式,就是对这种“无论如何选择,最终位置不变”现象的精确数学刻画。

23 推广与类比

📜 [原文7]

我们稍后将看到,通过将等价类的代表相加来相加等价类的过程是更一般构造(商的构造)的一个特例。这种等价类相加的概念在有理数相加的上下文中已经很熟悉:每个有理数 $a / b$ 实际上是一个表达式的类:$a / b=2 a / 2 b=-3 a /-3 b$ 等,我们经常改变代表(例如,取公分母)以便相加两个分数(例如,$1 / 2+1 / 3$ 是通过取 $1 / 2$ 的等价代表 $3 / 6$ 和 $1 / 3$ 的等价代表 $2 / 6$ 来计算的,从而得到 $1 / 2+1 / 3=3 / 6+2 / 6=5 / 6$)。

📖 [逐步解释]
  1. 拔高视角:作者指出,我们刚刚学习的在 $\mathbb{Z}/n\mathbb{Z}$ 中定义运算的方法,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技巧。它是一种在抽象代数中非常普遍和强大的方法,称为“商构造”(Quotient Construction) 的一个具体例子。
  2. 熟悉的类比:分数:为了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个抽象概念,作者举了一个我们从小就熟悉的例子——分数
    • 分数也是等价类:一个有理数,比如“二分之一”,并不仅仅指表达式 $1/2$。它实际上代表了一个等价类,这个类里包含了所有值等于二分之一的分数:$\{1/2, 2/4, 3/6, -1/-2, -5/-10, \ldots\}$。
    • 分数的等价关系:这里的等价关系是 $a/b \sim c/d$ 当且仅当 $ad=bc$。
    • 分数的运算也是通过代表元定义的:我们如何计算 $1/2 + 1/3$?我们不能直接把分子分母相加变成 $2/5$。
    • 选择合适的代表元:我们的做法是,为这两个等价类(“二分之一”和“三分之一”)选择一对“好”的代表元,这对代表元有相同的分母。
    • 从“二分之一”这个类中,我们不选 $1/2$,而是选它的另一个代表 $3/6$。
    • 从“三分之一”这个类中,我们选它的另一个代表 $2/6$。
    • 用代表元进行运算:然后我们定义 $(3/6) + (2/6) = (3+2)/6 = 5/6$。
    • 良定义性:分数的加法也是良定义的。如果我们选了另一对代表,比如 $1/2$ 选 $5/10$,$1/3$ 选 $10/30$ (这里分母不同,需要先通分到30),$15/30 + 10/30 = 25/30$,化简后还是 $5/6$。结果不变。
  3. 类比的核心: 模 $n$ 整数的加法和分数的加法,在结构上是完全类似的:
    • 对象都是等价类:$\bar{a}$ 是一个类, $1/2$ 也是一个类。
    • 运算都通过代表元定义:$\bar{a}+\bar{b}=\overline{a+b}$, $a/b+c/d = (ad+bc)/bd$。
    • 都需要改变代表元来简化计算:在模算术中,我们通常把结果约化到最小非负剩余,如 $\overline{13}$ 写成 $\bar{1}$。在分数运算中,我们通过通分来选择方便计算的代表元。
    • 都必须是良定义的:结果不能依赖于代表元的选择。
💡 [数值示例]
  • 模算术:
  • 计算 $\mathbb{Z}/12\mathbb{Z}$ 中的 $\bar{9} + \overline{10}$。
  • 选择代表 $9$ 和 $10$。$\overline{9+10} = \overline{19}$。
  • 改变代表(约化):$\overline{19} = \bar{7}$。
  • 分数:
  • 计算 $1/4 + 3/8$。
  • 选择代表 $1/4$ 和 $3/8$。
  • 改变代表(通分):$1/4$ 这个类里有 $2/8$。
  • 用新代表计算:$2/8 + 3/8 = 5/8$。
⚠️ [易错点]
  1. 不要将类比当成证明: 分数的例子是为了帮助理解,它本身并不是对模算术良定义性的证明。它们是两种不同的代数结构,但遵循相同的构造思想。
  2. 注意等价关系的不同:
  3. 在 $\mathbb{Z}/n\mathbb{Z}$ 中,等价关系是 $a \equiv b \pmod{n}$。
  4. 在有理数 $\mathbb{Q}$ 中,等价关系是 $a/b \sim c/d \iff ad=bc$。
  5. 构造思想是相通的,但底层的具体规则是不同的。
📝 [总结]

本段将前面讨论的模算术置于一个更广阔的数学视野中,指出它是一种被称为“商构造”的普遍方法的实例。通过与我们早已熟悉的分数运算进行类比,本段揭示了“将等价类视为新对象并为其定义运算”这一核心思想并非模算术所独有,从而加深了读者对这种构造方法的理解和认同。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展示数学思想的统一性和普遍性。通过联系一个熟悉的例子,它降低了“商构造”这一抽象概念的认知门槛,让读者意识到自己其实在不知不觉中已经使用过这种思想。这有助于消除对新概念的陌生感,并暗示读者正在学习一种具有广泛应用价值的强大数学工具。

🧠 [直觉心智模型]

无论是模算术的“剩余类”,还是分数的“有理数”,都可以看作是一种“规格化”或“标准化”的过程。

  1. 模算术:世界上有无限多的整数,但我们只关心它们“模 $n$”的性质(比如在钟上指向几点)。$\mathbb{Z}/n\mathbb{Z}$ 就是这个“规格化”后的世界。
  2. 分数:世界上有无限多的分数表达式($1/2, 2/4, \ldots$),但它们都表示同一个“量”。有理数集合 $\mathbb{Q}$ 就是这个“规格化”后的世界,其中每个“量”只出现一次。
  3. 运算:在这些“规格化”的世界里做运算时,我们常常需要回到“未规格化”的世界,利用那里的代表元和运算法则,完成计算后,再把结果“规格化”。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下不同国家的货币。

  1. 一个“价值”(比如“1美元的购买力”)是一个等价类。
  2. 这个价值可以用不同的“代表元”来表示:一张1美元纸币,10个10美分硬币,4个25美分硬币。它们是 $\overline{1\text{美元}}$ 这个类里的不同元素。
  3. 要计算“1美元50美分” + “75美分”,你可以:
  1. 把它们都换成最小单位“美分”作为代表元:150美分 + 75美分 = 225美分。
  2. 然后把结果“规格化”:225美分是2美元25美分。
    • 这个“换算成最小单位再相加,最后再组合成最优表示”的过程,就和分数通分、模算术约化的思想异曲同工。

... (后续部分的解释将继续遵循此结构) ...

3. 模算术的应用和简化表示

31 模算术的应用示例

📜 [原文8]

模算术的概念也很熟悉:要找到在加上或减去一些小时数后的一天中的小时数,我们将其模 12 约化并找到最小剩余。

重要的是,能够将某个等价关系的等价类视为可以操作的元素(例如,我们对分数所做的那样),而不是集合。与此态度一致,我们将经常将 $\mathbb{Z} / n \mathbb{Z}$ 的元素简单地表示为 $\{0,1, \ldots, n-1\}$,其中加法和乘法是模 $n$ 约化的。然而,重要的是要记住,$\mathbb{Z} / n \mathbb{Z}$ 的元素不是整数,而是普通整数的集合,并且算术运算大不相同。例如,在整数 $\mathbb{Z}$ 中 $5+8$ 不是 1,正如上面 $\mathbb{Z} / 12 \mathbb{Z}$ 的例子所示。

可以在 $\mathbb{Z} / n \mathbb{Z}$ 中定义算术这一事实在初等数论中有许多重要应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是,我们计算数字 $2^{1000}$ 的最后两位数字。首先观察到最后两位数字是 $2^{1000}$ 除以 100 后的余数,因此我们关注包含 $2^{1000}$ 的模 100 剩余类。我们计算 $2^{10}=1024 \equiv 24(\bmod 100)$,那么 $2^{20}=\left(2^{10}\right)^{2} \equiv 24^{2}=576 \equiv 76 (\bmod 100)$。接着 $2^{40}=\left(2^{20}\right)^{2} \equiv 76^{2}=5776 \equiv 76(\bmod 100)$。类似地,$2^{80} \equiv 2^{160} \equiv 2^{320} \equiv 2^{640} \equiv 76(\bmod 100)$。最后,$2^{1000}=2^{640} 2^{320} 2^{40} \equiv 76 \cdot 76 \cdot 76 \equiv 76 (\bmod 100)$,因此最后两位数字是 76。

📖 [逐步解释]

这部分讨论了两个关键点:一是如何简化 $\mathbb{Z}/n\mathbb{Z}$ 的表示以便于使用,二是通过一个具体例子展示模算术的威力。

  1. 简化表示
    • 心态转变:我们应该习惯于把 $\bar{a}$ 这个“无限集合”当作一个单一的“元素”或“数字”来思考和操作。
    • 记号简化:为了方便,我们常常用最简单的代表元(最小非负剩余)$0, 1, \ldots, n-1$ 来直接指代它们所代表的整个类。所以,我们有时会说 $\mathbb{Z}/n\mathbb{Z} = \{0, 1, \ldots, n-1\}$,这是一种“滥用记号”,但非常方便。
    • 重要提醒:尽管我们这样写,但必须时刻在心里记住,这里的 $0, 1, \ldots$ 已经不是普通的整数了。它们是“模 $n$ 世界”里的新数字,它们的运算法则(加法和乘法)是“模 $n$ 约化”的,与整数世界的运算不同。例如,在 $\mathbb{Z}/12\mathbb{Z}$ 这个世界里,$5+8=1$,这在普通整数世界是荒谬的。
  2. 应用示例:求 $2^{1000}$ 的末两位
    • 问题转化:一个数的“最后两位数字”是什么?它就是这个数除以 100 得到的余数。例如,$12345$ 的末两位是 $45$,而 $12345 = 123 \times 100 + 45$。所以,问题被转化为计算 $2^{1000} \pmod{100}$ 的最小非负剩余。
    • 利用模算术的威力:如果直接计算 $2^{1000}$,那将是一个天文数字,计算机都很难精确存储。但模算术允许我们在计算的每一步都进行“约化”,从而使得中间结果始终保持在可控范围内。这得益于我们刚刚证明的定理3:$(a \cdot b) \pmod n = ((a \pmod n) \cdot (b \pmod n)) \pmod n$。
    • 计算过程(“反复平方”技巧):
    • 第一步: 先算一个小的幂次。$2^{10} = 1024$。我们立刻对它进行模100约化:$1024 \equiv 24 \pmod{100}$。现在,我们只需要记住24这个小数字。
    • 第二步: 计算 $2^{20}$。$2^{20} = (2^{10})^2$。利用模算术性质,我们不需要计算 $1024^2$,而是计算 $24^2$。$2^{20} \equiv 24^2 = 576$。再次约化:$576 \equiv 76 \pmod{100}$。
    • 第三步: 计算 $2^{40}$。$2^{40} = (2^{20})^2 \equiv 76^2 = 5776$。约化:$5776 \equiv 76 \pmod{100}$。
    • 发现规律: 我们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76^2 \equiv 76 \pmod{100}$。这意味着对于任何 $k \ge 1$,$(...((76^2)^2)...)^2$ (即 $76^{2^k}$)模100的结果都会是76。所以,$2^{80} = (2^{40})^2 \equiv 76^2 \equiv 76 \pmod{100}$,以及 $2^{160}, 2^{320}, 2^{640}$ 等等,所有这些模100的结果都是76。
    • 组合结果: 我们需要计算 $2^{1000}$。将指数1000分解成我们已经计算过的幂次的和:$1000 = 640 + 320 + 40$。(这里作者的分解 $1000 = 640+320+40$ 是一个例子,实际上 $1000 = 1024-24$ 更麻烦,我们用二进制分解:$1000 = 512+256+128+64+32+8$。让我们跟随原文的逻辑,原文的分解似乎有误,应该是 $1000=640+360$,而 $360=320+40$。所以 $1000=640+320+40$ 是对的。但是作者直接写 $2^{1000} = 2^{640} 2^{320} 2^{40}$,这是错误的,应该是 $2^{1000} = 2^{640+320+40} = 2^{640} \cdot 2^{320} \cdot 2^{40}$。让我们重新按原文的逻辑走,即使它的分解可能有更优的方式。)
    • $2^{1000} = 2^{640} \cdot 2^{320} \cdot 2^{40}$。
    • 在模100的意义下,这等价于 $76 \cdot 76 \cdot 76$。
    • 因为我们已经知道 $76 \cdot 76 \equiv 76 \pmod{100}$,所以 $(76 \cdot 76) \cdot 76 \equiv 76 \cdot 76 \equiv 76 \pmod{100}$。
    • 结论: $2^{1000}$ 除以100的余数是76,所以它的最后两位数字是76。
∑ [公式拆解]
  • $2^{10}=1024 \equiv 24(\bmod 100)$:
  • $1024 = 10 \times 100 + 24$。根据同余定义,这表示 $1024$ 和 $24$ 在模100下等价。
  • $2^{20}=\left(2^{10}\right)^{2} \equiv 24^{2}=576 \equiv 76 (\bmod 100)$:
  • 第一步是指数定律: $2^{20} = 2^{10 \times 2} = (2^{10})^2$。
  • 第二步是应用定理3(乘法良定义性):如果 $\overline{2^{10}} = \overline{24}$,那么 $\overline{(2^{10})^2} = \overline{24^2}$。这就是 $\equiv$ 符号可以传递到平方运算里的原因。
  • 第三步是整数计算: $24^2 = 576$。
  • 第四步是模100约化: $576 = 5 \times 100 + 76$,所以 $576 \equiv 76 \pmod{100}$。
  • $76^2 = 5776 \equiv 76 \pmod{100}$:
  • 这是一个关键发现,这样的数在数论上称为幂等元 (idempotent element) 模 $n$。
  • $2^{1000}=2^{640} 2^{320} 2^{40} \equiv 76 \cdot 76 \cdot 76 \equiv 76 (\bmod 100)$:
  • 指数分解: $1000 = 640+320+40$。所以 $2^{1000} = 2^{640+320+40} = 2^{640} \cdot 2^{320} \cdot 2^{40}$。
  • 应用模算术:

$\overline{2^{1000}} = \overline{2^{640} \cdot 2^{320} \cdot 2^{40}} = \overline{2^{640}} \cdot \overline{2^{320}} \cdot \overline{2^{40}}$。

  • 代入之前的结果: $= \overline{76} \cdot \overline{76} \cdot \overline{76} = \overline{76 \cdot 76 \cdot 76}$。
  • 再次计算: $\overline{76 \cdot 76} = \overline{76}$,所以 $\overline{(76 \cdot 76) \cdot 76} = \overline{76 \cdot 76} = \overline{76}$。
  • 最终结果: $2^{1000} \equiv 76 \pmod{100}$。
💡 [数值示例]
  • 简化表示的示例: 在 $\mathbb{Z}/5\mathbb{Z}$ 中,我们有集合 $\{\bar{0}, \bar{1}, \bar{2}, \bar{3}, \bar{4}\}$。我们可以简单地写成 $\{0, 1, 2, 3, 4\}$。在这个简化表示下:
  • $3+4$ 等于多少? $3+4=7$,但7不在集合里。我们需要模5约化:$7 \equiv 2 \pmod 5$。所以 $3+4=2$。
  • $2 \cdot 3$ 等于多少?$2 \cdot 3=6$。约化:$6 \equiv 1 \pmod 5$。所以 $2 \cdot 3=1$。
  • 另一个应用示例:求星期几
  • 今天是星期四。100天后是星期几?
  • 这是一个模7的问题。我们将星期编号:日=0, 一=1, ..., 四=4, ..., 六=6。
  • 问题是计算 $(4 + 100) \pmod 7$。
  • $100 \div 7 = 14$ 余 $2$。所以 $100 \equiv 2 \pmod 7$。
  • $(4+100) \equiv (4+2) \equiv 6 \pmod 7$。
  • 6对应星期六。所以100天后是星期六。我们不需要一天一天地数。
⚠️ [易错点]
  1. 滥用记号的危险: 当我们写 $3+4=2$ 时,必须清楚这是在哪个模 $n$ 的上下文中。脱离了上下文,这个等式是错的。在书写时,严谨的写法是 $3+4 \equiv 2 \pmod 5$。
  2. 大数计算的陷阱: 在计算 $2^{1000}$ 时,最关键的思想是随时约化,保持中间结果是小的。如果先把 $2^{1000}$ 算出来再去除以100,就完全失去了模算术的优势。
  3. 指数不能直接约化: 注意 $(a^b) \pmod n \neq (a^{b \pmod n}) \pmod n$。例如 $2^5 \pmod 3 = 32 \pmod 3 = 2$。但是 $5 \pmod 3 = 2$,所以 $2^{(5 \pmod 3)} = 2^2 = 4 \equiv 1 \pmod 3$。两者不相等。指数的约化有更复杂的规则(欧拉定理/费马小定理)。
📝 [总结]

本段内容从实践和理论两个层面深化了对模算术的理解。实践上,它通过一个精彩的大数幂运算实例,展示了模算术在数论计算中的强大威力,核心技巧是“反复平方”和“边算边约化”。理论上,它提出了为了方便而将剩余类 $\bar{a}$ 简化记为其代表元 $a$ 的做法,并同时强调了必须在心中区分“新算术”与“旧算术”的本质不同,防止概念混淆。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展示“学以致用”。前面铺垫了那么多理论(等价关系、剩余类、良定义性),读者可能会问“这有什么用?”。本段用一个具体、有趣且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求大数幂的末两位),给出了一个强有力的回答。它不仅展示了模算术的应用价值,也通过计算过程本身,让读者在实践中练习和巩固刚刚学到的理论性质。

🧠 [直觉心智模型]

计算 $2^{1000} \pmod{100}$ 的过程,就像是在一个巨大的迷宫里寻路。

  1. 暴力计算: 试图算出 $2^{1000}$ 再找路,相当于试图画出整个迷宫(一个天文数字般的巨大地图),然后再找出口。这不现实。
  2. 模算术: 就像是你有一个“指南针”,它时刻指向“模100”的方向。你每走一步(比如从 $2^{10}$ 走到 $2^{20}$),你不是记录你走的全部轨迹,而是只看你当前位置相对于“原点”的变化。你不断地用指南针校准你的位置,扔掉那些“绕圈”的路径(被100整除的部分),只保留零头。这样,你的位置记录(中间结果)始终保持很小(0到99之间),但你最终依然能准确到达终点。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一个圆形跑道上跑步,跑道一圈长100米。你要计算跑 $2^{1000}$ 米后,你停在跑道的哪个位置(相对于起点)。

  1. $2^{10}=1024$米。你跑了10圈,又多跑了24米。所以你现在在24米处。
  2. $2^{20} = (2^{10})^2$。这意味着你现在的位置(24米处),要把它当成一个新的单位长度,然后跑24次这个长度。即 $24 \times 24 = 576$米。你从24米处出发跑576米。但因为加法也是模的,这等价于从0米处跑 $24+576=600$米,也等价于从0米处跑 $576$米。$576 = 5 \times 100 + 76$。所以跑完 $2^{20}$米后,你停在了76米处。
  3. $2^{40}=(2^{20})^2$。你现在在76米处,要跑76个“76米”。总共跑了 $76 \times 76 = 5776$米。$5776 = 57 \times 100 + 76$。跑完后,你发现自己又回到了76米处!
  4. 这个“76米”处是个神奇的点,从这里出发跑76个“76米”,你还是会回到这里。
  5. 于是,后面无论再怎么反复平方($2^{80}, 2^{160}, \ldots$),你都会“卡”在76米这个位置上。
  6. 最后,计算 $2^{1000} = 2^{640} \cdot 2^{320} \cdot 2^{40}$,就相当于你连续进行了三段跑:一段让你跑到76米处,第二段又让你回到76米处,第三段还是让你回到76米处。最终你就在76米处。

4. 乘法逆元与 $(\mathbb{Z}/n\mathbb{Z})^\times$

41 可逆元素的集合 $(\mathbb{Z}/n\mathbb{Z})^\times$

📜 [原文9]

$\mathbb{Z} / n \mathbb{Z}$ 的一个重要子集是由在 $\mathbb{Z} / n \mathbb{Z}$ 中具有乘法逆元的剩余类组成的集合:

$$ (\mathbb{Z} / n \mathbb{Z})^{\times}=\{\bar{a} \in \mathbb{Z} / n \mathbb{Z} \mid \text { 存在 } \bar{c} \in \mathbb{Z} / n \mathbb{Z} \text { 使得 } \bar{a} \cdot \bar{c}=\overline{1}\} . $$

下面的一些习题概述了 $(\mathbb{Z} / n \mathbb{Z})^{\times}$ 也是其代表与 $n$ 互质的剩余类的集合的证明,这证明了以下命题。

命题 4. $(\mathbb{Z} / n \mathbb{Z})^{\times}=\{\bar{a} \in \mathbb{Z} / n \mathbb{Z} \mid(a, n)=1\}$。

很容易看出,如果 $\bar{a}$ 的任何一个代表与 $n$ 互质,那么所有代表都与 $n$ 互质,因此命题中右侧的集合是良定义的。

📖 [逐步解释]
  1. 引入新概念:乘法逆元 (Multiplicative Inverse)
    • 在实数中,除了0以外,任何数 $a$ 都有一个倒数 $1/a$,使得 $a \cdot (1/a) = 1$。这个 $1/a$ 就是 $a$ 的乘法逆元。
    • 我们现在想在“模 $n$ 世界” $\mathbb{Z}/n\mathbb{Z}$ 中寻找类似的东西。
    • 对于一个元素 $\bar{a} \in \mathbb{Z}/n\mathbb{Z}$,如果存在另一个元素 $\bar{c} \in \mathbb{Z}/n\mathbb{Z}$,使得它们的乘积恰好是乘法单位元 $\bar{1}$,即 $\bar{a} \cdot \bar{c} = \bar{1}$,那么我们就说 $\bar{c}$ 是 $\bar{a}$ 的乘法逆元,并称 $\bar{a}$ 是一个可逆元(或单位 a unit)。
  2. 定义新集合 $(\mathbb{Z}/n\mathbb{Z})^\times$
    • 这个新集合就是 $\mathbb{Z}/n\mathbb{Z}$ 中所有可逆元的集合。我们把所有在 $\mathbb{Z}/n\mathbb{Z}$ 里能找到“倒数”的元素都收集起来,放进这个集合里。
    • 符号 × 放在右上角,是代数中表示“由可逆元素构成的乘法群”的通用记号。
  3. 核心问题:哪些元素是可逆的?
    • 在实数中,只有0不可逆。在 $\mathbb{Z}/n\mathbb{Z}$ 中情况要复杂得多。
    • 例如,在 $\mathbb{Z}/6\mathbb{Z}$ 中:
    • $\bar{1} \cdot \bar{1} = \bar{1}$,所以 $\bar{1}$ 可逆,逆元是它自己。
    • $\bar{5} \cdot \bar{5} = \overline{25} = \bar{1}$,所以 $\bar{5}$ 可逆,逆元是它自己。
    • $\bar{2}$ 可逆吗?我们试试:$\bar{2}\cdot\bar{0}=\bar{0}$, $\bar{2}\cdot\bar{1}=\bar{2}$, $\bar{2}\cdot\bar{2}=\bar{4}$, $\bar{2}\cdot\bar{3}=\bar{6}=\bar{0}$, $\bar{2}\cdot\bar{4}=\bar{8}=\bar{2}$, $\bar{2}\cdot\bar{5}=\overline{10}=\bar{4}$。没有任何一个数乘以 $\bar{2}$ 能得到 $\bar{1}$。所以 $\bar{2}$ 不可逆。
    • $\bar{3}$ 也不可逆($\bar{3}\cdot\bar{2}=\bar{0}$)。
    • $\bar{4}$ 也不可逆($\bar{4}\cdot\bar{3}=\overline{12}=\bar{0}$)。
    • 所以,在 $\mathbb{Z}/6\mathbb{Z}$ 中,只有 $\bar{1}$ 和 $\bar{5}$ 是可逆的。$(\mathbb{Z}/6\mathbb{Z})^\times = \{\bar{1}, \bar{5}\}$。
  4. 命题4:给出了判定可逆性的简单准则
    • 命题4给出了一个非常简洁和强大的判断方法:一个元素 $\bar{a}$ 在 $\mathbb{Z}/n\mathbb{Z}$ 中是否可逆,当且仅当它的任何一个代表元 $a$ 与模数 $n$ 互质
    • 互质 (Coprime or Relatively Prime):两个整数 $a$ 和 $n$ 互质,意味着它们的最大公约数是1,记作 $\gcd(a, n)=1$ 或 $(a,n)=1$。
    • 对照上面的例子:在 $\mathbb{Z}/6\mathbb{Z}$ 中,
    • 对于 $\bar{1}$,$\gcd(1,6)=1$,互质,所以可逆。
    • 对于 $\bar{2}$,$\gcd(2,6)=2 \neq 1$,不互质,所以不可逆。
    • 对于 $\bar{3}$,$\gcd(3,6)=3 \neq 1$,不互质,所以不可逆。
    • 对于 $\bar{4}$,$\gcd(4,6)=2 \neq 1$,不互质,所以不可逆。
    • 对于 $\bar{5}$,$\gcd(5,6)=1$,互质,所以可逆。
    • 对于 $\bar{0}$ (代表元0),$\gcd(0,6)=6 \neq 1$,不互质,所以不可逆。
    • 这个准则完美地解释了我们的实验结果。
  5. 命题的良定义性
    • 命题右边的集合描述 $\{ \bar{a} \mid (a,n)=1 \}$ 自身也需要是良定义的。也就是说,这个描述不应该依赖于代表元 $a$ 的选择。
    • 我们需要确认:如果 $\bar{a}=\bar{b}$,那么“$a$ 与 $n$ 互质”和“$b$ 与 $n$ 互质”这两个判断是等价的。
    • 证明: $\bar{a}=\bar{b}$ 意味着 $a \equiv b \pmod n$,即 $a = b+kn$。根据最大公约数的性质,$\gcd(a,n) = \gcd(b+kn, n) = \gcd(b,n)$。所以,如果一个代表元与 $n$ 互质(最大公约数为1),那么同一个类里的所有其他代表元也必然与 $n$ 互质。这个集合描述是良定义的。
∑ [公式拆解]
  • $(\mathbb{Z} / n \mathbb{Z})^{\times}$:
  • 这是一个集合,其元素是从 $\mathbb{Z}/n\mathbb{Z}$ 中挑选出来的。
  • 挑选标准是:一个元素 $\bar{a}$ 能被选中,必须存在一个“配对”的元素 $\bar{c}$,使得 $\bar{a} \cdot \bar{c} = \bar{1}$。
  • 这个集合在乘法运算下构成一个群 (Group),称为“模n的乘法群”或“模n的单位群”。
  • $\bar{a} \cdot \bar{c}=\overline{1}$:
  • 这是定义乘法逆元的方程。在整数语言中,它等价于 $ac \equiv 1 \pmod n$。
  • $(a, n)=1$:
  • 这是 $\gcd(a,n)=1$ 的简写,意为整数 $a$ 和 $n$ 的最大公约数是1。
  • 命题4: $(\mathbb{Z} / n \mathbb{Z})^{\times}=\{\bar{a} \in \mathbb{Z} / n \mathbb{Z} \mid(a, n)=1\}$:
  • 这个等式断言了两个集合是相等的。
  • 左边的集合是通过“存在性”(存在逆元)来定义的。
  • 右边的集合是通过“算术性质”(与 $n$ 互质)来定义的。
  • 这个命题的美妙之处在于,它将一个需要在 $\mathbb{Z}/n\mathbb{Z}$ 中进行搜索(找逆元)的“内部”问题,转化为了一个在普通整数 $\mathbb{Z}$ 中进行计算(求最大公约数)的“外部”问题,后者要容易得多。
💡 [数值示例]
  • $n=8$:
  • 我们需要找到所有与8互质的数的类。
  • 小于8的正整数有 $1, 2, 3, 4, 5, 6, 7$。
  • $\gcd(1,8)=1$ (互质) -> $\bar{1} \in (\mathbb{Z}/8\mathbb{Z})^\times$
  • $\gcd(2,8)=2$ (不互质)
  • $\gcd(3,8)=1$ (互质) -> $\bar{3} \in (\mathbb{Z}/8\mathbb{Z})^\times$
  • $\gcd(4,8)=4$ (不互质)
  • $\gcd(5,8)=1$ (互质) -> $\bar{5} \in (\mathbb{Z}/8\mathbb{Z})^\times$
  • $\gcd(6,8)=2$ (不互质)
  • $\gcd(7,8)=1$ (互质) -> $\bar{7} \in (\mathbb{Z}/8\mathbb{Z})^\times$
  • 所以,$(\mathbb{Z}/8\mathbb{Z})^\times = \{\bar{1}, \bar{3}, \bar{5}, \bar{7}\}$。
  • 我们可以验证一下逆元:
  • $\bar{1} \cdot \bar{1} = \bar{1}$
  • $\bar{3} \cdot \bar{3} = \bar{9} = \bar{1}$
  • $\bar{5} \cdot \bar{5} = \overline{25} = \bar{1}$ (因为 $25=3 \cdot 8+1$)
  • $\bar{7} \cdot \bar{7} = \overline{49} = \bar{1}$ (因为 $49=6 \cdot 8+1$)
  • $n=p$ (p为素数)
  • 如果 $n$ 是一个素数,比如 $n=7$。
  • 那么小于7的正整数 $1, 2, 3, 4, 5, 6$ 都与7互质。
  • 所以 $(\mathbb{Z}/7\mathbb{Z})^\times = \{\bar{1}, \bar{2}, \bar{3}, \bar{4}, \bar{5}, \bar{6}\}$。
  • 这意味着在一个素数模的世界里,除了 $\bar{0}$ 之外,所有元素都是可逆的。这使得 $\mathbb{Z}/p\mathbb{Z}$ 具有非常好的性质,它是一个域 (Field)
⚠️ [易错点]
  1. $\bar{0}$ 永远不可逆: 因为 $\gcd(0, n) = n$,而我们只对 $n>1$ 的情况感兴趣,所以 $\gcd(0,n) \neq 1$。因此 $\bar{0}$ 永远不是可逆元(除非在 $n=1$ 的平凡情况下)。这和实数中0没有倒数是类似的。
  2. 不是所有非零元素都可逆: 这是与实数或有理数的一个巨大区别。在 $\mathbb{Z}/n\mathbb{Z}$ 中,只要 $n$ 是合数,就必然存在非零的不可逆元素(零因子)。例如 $\mathbb{Z}/6\mathbb{Z}$ 中的 $\bar{2}, \bar{3}, \bar{4}$。
  3. 互质是关键: 判断可逆性的唯一标准是与模数 $n$ 是否互质,而不是元素本身是否为0。
📝 [总结]

本段引入了模算术中的一个核心概念——乘法逆元,并定义了由所有可逆元构成的关键子集 $(\mathbb{Z}/n\mathbb{Z})^\times$。最重要的是,它陈述了命题4,这个命题提供了一个简单而有效的判别准则:一个类 $\bar{a}$ 是可逆的,当且仅当其代表元 $a$ 与模数 $n$ 互质。这个命题将抽象的“逆元存在性”问题转化为了具体的“最大公约数计算”问题。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在 $\mathbb{Z}/n\mathbb{Z}$ 的加法和乘法结构之上,进一步深入探索其乘法结构。通过区分“可逆元”和“不可逆元”,我们开始对这个新世界的元素进行分类。可逆元集合 $(\mathbb{Z}/n\mathbb{Z})^\times$ 本身在乘法下形成一个封闭的、行为良好的系统(一个乘法群),这在密码学(如RSA算法)、数论和群论中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应用。这是从“环”的结构向“群”的结构的一次聚焦。

🧠 [直觉心智模型]

在 $\mathbb{Z}/n\mathbb{Z}$ 的世界里,元素分为两种:

  1. “好公民” (可逆元):它们与“国王” $n$ 的关系很清白(互质)。它们有自己的“伙伴”(逆元),两者合作可以产生“单位1”。它们构成了这个世界里稳定的“精英阶层” $(\mathbb{Z}/n\mathbb{Z})^\times$。在这个阶层内部,乘法运算是封闭的,除法也是可能的(乘以逆元就是除法)。
  2. “麻烦制造者” (不可逆的非零元素,即零因子):它们与“国王” $n$ 有共同的“利益”(公因子大于1)。它们没有逆元,更糟糕的是,它们中的两个“坏人”相乘,可能会得到“虚无” $\bar{0}$ (例如在 $\mathbb{Z}/6\mathbb{Z}$ 中 $\bar{2} \cdot \bar{3} = \bar{0}$)。它们是导致这个世界不能像有理数世界那样自由进行除法的原因。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由齿轮组成的系统,代表 $\mathbb{Z}/n\mathbb{Z}$。

  1. 中心有一个大齿轮,代表模数 $n$。它有 $n$ 个齿。
  2. 周围有 $n-1$ 个小齿轮,代表 $\bar{1}, \ldots, \overline{n-1}$。小齿轮 $\bar{a}$ 有 $a$ 个齿。
  3. 一个元素 $\bar{a}$ 可逆,可以想象成小齿轮 $\bar{a}$ 和大齿轮 $n$ 不能完美啮合(互质)。当你转动小齿轮 $\bar{a}$ 时,它会带动整个系统运转,最终能够通过某个齿轮 $\bar{c}$ 的配合,让代表 $\bar{1}$ 的齿轮回到初始位置($\bar{a}\cdot\bar{c}=\bar{1}$)。
  4. 一个元素 $\bar{a}$ 不可逆,可以想象成小齿轮 $\bar{a}$ 和大齿轮 $n$ 可以完美啮合(有公共因子)。当你转动小齿轮 $\bar{a}$ 时,转动一定的次数后(比如 $n/\gcd(a,n)$ 次),它会让整个系统“卡死”在0的位置,即 $\bar{a} \cdot \overline{n/\gcd(a,n)} = \overline{a n/\gcd(a,n)} = \overline{(a/\gcd(a,n)) \cdot n} = \bar{0}$。它永远无法通过与别的齿轮配合让 $\bar{1}$ 复位。

42 示例与计算逆元的方法

📜 [原文10]

对于 $n=9$,我们从命题中得到 $(\mathbb{Z} / 9 \mathbb{Z})^{\times}=\{\overline{1}, \overline{2}, \overline{4}, \overline{5}, \overline{7}, \overline{8}\}$。这些元素的乘法逆元分别是 $\{\overline{1}, \overline{5}, \overline{7}, \overline{2}, \overline{4}, \overline{8}\}$。

如果 $a$ 是一个与 $n$ 互质的整数,那么欧几里得算法会产生满足 $a x+n y=1$ 的整数 $x$ 和 $y$,因此 $a x \equiv 1(\bmod n)$,所以 $\bar{x}$ 是 $\bar{a}$ 在 $\mathbb{Z} / n \mathbb{Z}$ 中的乘法逆元。这提供了一种计算 $\mathbb{Z} / n \mathbb{Z}$ 中乘法逆元的有效方法。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做了两件事:给出一个具体的 $(\mathbb{Z}/n\mathbb{Z})^\times$ 例子,并介绍如何实际计算一个元素的乘法逆元。

  1. 示例 $n=9$:
    • 找出可逆元: 我们应用命题4,寻找所有与9互质的数的类。
    • 小于9的正整数: 1, 2, 3, 4, 5, 6, 7, 8。
    • $\gcd(1,9)=1$ (互质)
    • $\gcd(2,9)=1$ (互质)
    • $\gcd(3,9)=3$ (不互质)
    • $\gcd(4,9)=1$ (互质)
    • $\gcd(5,9)=1$ (互质)
    • $\gcd(6,9)=3$ (不互质)
    • $\gcd(7,9)=1$ (互质)
    • $\gcd(8,9)=1$ (互质)
    • 所以,可逆元的集合是 $(\mathbb{Z}/9\mathbb{Z})^\times = \{\bar{1}, \bar{2}, \bar{4}, \bar{5}, \bar{7}, \bar{8}\}$。
    • 找出每个元素的逆元:
    • $\bar{1}$ 的逆元是 $\bar{1}$,因为 $\bar{1}\cdot\bar{1}=\bar{1}$。
    • $\bar{2}$ 的逆元是谁?我们试一下:$\bar{2}\cdot\bar{5} = \overline{10} = \bar{1}$。所以 $\bar{2}$ 的逆元是 $\bar{5}$。根据对称性,$\bar{5}$ 的逆元是 $\bar{2}$。
    • $\bar{4}$ 的逆元是谁?$\bar{4}\cdot\bar{7} = \overline{28}$。$28 = 3\cdot 9 + 1$,所以 $\overline{28}=\bar{1}$。因此 $\bar{4}$ 的逆元是 $\bar{7}$。反之,$\bar{7}$ 的逆元是 $\bar{4}$。
    • $\bar{8}$ 的逆元是谁?$\bar{8}\cdot\bar{8} = \overline{64}$。$64 = 7\cdot 9 + 1$,所以 $\overline{64}=\bar{1}$。因此 $\bar{8}$ 的逆元是它自己。
    • 作者将这些逆元对一一列出,与可逆元集合的顺序列出,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
  2. 计算逆元的通用方法:扩展欧几里得算法
    • 理论基础: 数论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定理叫做贝祖定理 (Bézout's Identity)。它说:对于任意两个不全为零的整数 $a$ 和 $n$,它们的最大公约数 $\gcd(a,n)$ 可以表示为 $a$ 和 $n$ 的线性组合。即,存在整数 $x$ 和 $y$,使得 $ax + ny = \gcd(a,n)$。
    • 应用于我们的情况: 如果 $a$ 和 $n$ 互质,那么 $\gcd(a,n)=1$。根据贝祖定理,必然存在整数 $x$ 和 $y$ 使得 $ax + ny = 1$。
    • 模n操作: 我们把这个等式 $ax + ny = 1$ 放到“模 $n$”的语境下观察。
    • 等式两边同时取模 $n$:$(ax + ny) \equiv 1 \pmod n$。
    • 因为 $ny$ 显然是 $n$ 的倍数,所以 $ny \equiv 0 \pmod n$。
    • 于是等式简化为 $ax \equiv 1 \pmod n$。
    • 发现逆元: 这个式子 $ax \equiv 1 \pmod n$ 翻译成剩余类的语言,就是 $\bar{a} \cdot \bar{x} = \bar{1}$。这正是乘法逆元的定义!
    • 结论: 贝祖定理告诉我们,只要 $a$ 和 $n$ 互质,就一定能找到一个整数 $x$ 满足 $ax \equiv 1 \pmod n$。这个 $x$ (或者说 $\bar{x}$) 就是 $\bar{a}$ 的乘法逆元。
    • 计算方法: 而扩展欧几里得算法 (Extended Euclidean Algorithm) 就是那个能够找到满足 $ax+ny=\gcd(a,n)$ 的一对整数 $x, y$ 的具体算法。因此,它是计算模逆元的标准、高效的工具。
💡 [数值示例]
  • 示例:在 $\mathbb{Z}/9\mathbb{Z}$ 中手动找 $\bar{2}$ 的逆元
  • 我们想找一个 $\bar{c}$ 使得 $\bar{2} \cdot \bar{c} = \bar{1}$。
  • 这等价于 $2c \equiv 1 \pmod 9$。
  • 也就是 $2c-1$ 是9的倍数。
  • 我们试一下 $c=1,2,3, \ldots$
  • $c=1: 2(1)-1=1$ (不是9的倍数)
  • $c=2: 2(2)-1=3$
  • $c=3: 2(3)-1=5$
  • $c=4: 2(4)-1=7$
  • $c=5: 2(5)-1=9$ (是9的倍数!)
  • 所以 $c=5$ 是一个解。$\bar{2}$ 的逆元是 $\bar{5}$。
  • 示例:使用扩展欧几里得算法找 $\bar{2}$ 在 $\mathbb{Z}/9\mathbb{Z}$ 的逆元
  • 我们对 $a=9, b=2$ 运行欧几里得算法求最大公约数:
  • $9 = 4 \cdot 2 + 1$
  • $2 = 2 \cdot 1 + 0$
  • 最大公约数是1,所以互质,逆元存在。
  • 现在我们倒着推回去,把1表示成9和2的线性组合:
  • 从第一行 $9 = 4 \cdot 2 + 1$ 移项得到: $1 = 9 - 4 \cdot 2$。
  • 我们已经得到了 $ax+ny=1$ 的形式:$(-4) \cdot 2 + (1) \cdot 9 = 1$。
  • 这里 $a=2, n=9$,所以 $x=-4, y=1$。
  • 因此 $\bar{x} = \overline{-4}$ 就是 $\bar{2}$ 的逆元。
  • 约化 $\overline{-4}$:$-4 \equiv 5 \pmod 9$。
  • 所以逆元是 $\bar{5}$。这和我们手动试出来的结果一致,而且对于大数来说,这个算法更高效。
⚠️ [易错点]
  1. 逆元不唯一,但属于同一个类: 扩展欧几里得算法给出的 $x$ 可能是一个负数或很大的数,比如上面例子中的-4。但所有可能的 $x$ 都属于同一个剩余类。$\overline{-4} = \bar{5} = \overline{14} = \ldots$。通常我们要求找一个在 $\{1, \ldots, n-1\}$ 范围内的逆元,这时就需要对算法给出的 $x$ 进行模 $n$ 约化。
  2. 只有互质才有逆元: 如果 $\gcd(a,n)=d>1$,那么 $ax+ny$ 的结果永远是 $d$ 的倍数,不可能是1。所以逆元不存在。在运行算法前,最好先确认最大公约数是1。
📝 [总结]

本段通过一个 $n=9$ 的实例具体展示了可逆元集合及其逆元的构成。更重要的是,它揭示了寻找乘法逆元的关键武器——扩展欧几里得算法。其背后的原理是贝祖定理,该定理保证了当 $a$ 与 $n$ 互质时,方程 $ax+ny=1$ 必有整数解 $(x,y)$,而这个解 $x$ 正好对应了 $\bar{a}$ 在模 $n$ 意义下的乘法逆元。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从“是什么”和“有哪些”推进到“怎么算”。知道了哪些元素可逆还不够,我们还需要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来计算出它们的逆元。这在实际应用中至关重要,例如在RSA加密算法中,一个核心步骤就是计算一个大数的模逆元。本段提供的扩展欧几里得算法正是完成此任务的标准工具。

🧠 [直觉心智模型]

寻找逆元 $\bar{c}$ 就像是解一个方程 $\bar{a} \cdot \bar{x} = \bar{1}$。

  1. 手动尝试:就像小学生解方程 $2x=10$ 时,去试 $x=1, 2, 3, \ldots$,直到试到5为止。这对于小数很有效。
  2. 扩展欧几里得算法:就像是中学生学会了更高级的代数方法,比如两边同时除以2,直接得到 $x=5$。这是一种更系统、更普适、更高效的解题策略,无论数字大小都适用。贝祖定理就是这个策略的理论依据。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玩一个解谜游戏,有一个锁着的宝箱(代表 $\bar{1}$)。

  1. 你手里有一个钥匙 $\bar{a}$。你需要找到另一把钥匙 $\bar{c}$,两把钥匙一起用 ($\bar{a}\cdot\bar{c}$) 才能打开宝箱。
  2. 手动尝试: 你有一大串备用钥匙,你拿着你的钥匙 $\bar{a}$ 和备用钥匙一把一把地试,直到有一把能一起打开箱子。
  3. 扩展欧几里得算法: 这就像是一本“万能钥匙匹配手册”。你把你的钥匙 $\bar{a}$ 和锁的型号 $n$ 输入手册,手册通过一套固定的流程(算法),直接告诉你应该去打造一把什么样的钥匙(算出 $x$),这把新钥匙就保证能和你的钥匙一起打开锁。

43 计算逆元示例

📜 [原文11]

假设 $n=60$ 且 $a=17$。应用欧几里得算法,我们得到

$$ \begin{aligned} 60 & =(3) 17+9 \\ 17 & =(1) 9+8 \\ 9 & =(1) 8+1 \end{aligned} $$

因此 $a$ 和 $n$ 互质,并且 $(-7) 17+(2) 60=1$。故 $\overline{-7}=\overline{53}$ 是 $\overline{17}$ 在 $\mathbb{Z} / 60 \mathbb{Z}$ 中的乘法逆元。

📖 [逐步解释]

这部分是对手上节介绍的“扩展欧几里得算法”的一个完整演算实例。

  1. 问题: 我们想在 $\mathbb{Z}/60\mathbb{Z}$ 中找到 $\overline{17}$ 的乘法逆元。
  2. 第一步:检查互质性 (使用欧几里得算法)
    • 这是为了确定逆元是否存在。我们计算 $\gcd(60, 17)$。
    • 第1轮: 用大的数除以小的数。$60 \div 17 = 3$ 余 $9$。写成等式: $60 = 3 \cdot 17 + 9$。
    • 第2轮: 用上一轮的除数(17)除以上一轮的余数(9)。$17 \div 9 = 1$ 余 $8$。写成等式: $17 = 1 \cdot 9 + 8$。
    • 第3轮: 用上一轮的除数(9)除以上一轮的余数(8)。$9 \div 8 = 1$ 余 $1$。写成等式: $9 = 1 \cdot 8 + 1$。
    • 第4轮: 用上一轮的除数(8)除以上一轮的余数(1)。$8 \div 1 = 8$ 余 $0$。余数为0,算法结束。
    • 最后一个非零余数是1,所以 $\gcd(60, 17)=1$。它们互质,逆元确实存在。
  3. 第二步:反向代入找出线性组合 (扩展欧几里得算法的核心)
    • 我们的目标是把 $\gcd(60, 17)=1$ 表示成 $17x + 60y = 1$ 的形式。
    • 从倒数第二行的等式出发: $9 = 1 \cdot 8 + 1$。移项得到 $1 = 9 - 1 \cdot 8$。
    • 用上一行的余数替换: 我们的表达式里有8,但我们最终只想要17和60。我们看上面一行的等式 $17 = 1 \cdot 9 + 8$,可以得到 $8 = 17 - 1 \cdot 9$。把这个代入到 $1 = 9 - 1 \cdot 8$ 中:
    • 继续用上一行的余数替换: 现在我们的表达式里有9,但我们最终只想要17和60。我们看第一行的等式 $60 = 3 \cdot 17 + 9$,可以得到 $9 = 60 - 3 \cdot 17$。把这个代入到 $1 = 2 \cdot 9 - 1 \cdot 17$ 中:
    • 完成: 我们得到了 $1 = (-7) \cdot 17 + (2) \cdot 60$。这就是 $ax+ny=1$ 的形式,其中 $a=17, n=60, x=-7, y=2$。
  4. 第三步:得出结论
    • 从 $1 = (-7) \cdot 17 + (2) \cdot 60$ 这个等式,我们知道 $(-7) \cdot 17 \equiv 1 \pmod{60}$。
    • 因此,$\overline{-7}$ 就是 $\overline{17}$ 的乘法逆元。
    • 为了得到一个“漂亮”的逆元(在 $0$ 到 $59$ 之间),我们对 $-7$ 进行模60约化:$-7 \equiv -7+60 \equiv 53 \pmod{60}$。
    • 所以,$\overline{17}$ 在 $\mathbb{Z}/60\mathbb{Z}$ 中的乘法逆元是 $\overline{53}$。
  5. 验证: 我们可以算一下 $17 \times 53 = 901$。$901 \div 60 = 15$ 余 $1$。所以 $17 \times 53 \equiv 1 \pmod{60}$,计算正确。
∑ [公式拆解]
  • 欧几里得算法过程:
  • $r_{i-1} = q_i \cdot r_i + r_{i+1}$ 是算法的核心递推式。
  • $60 = (3) 17+9$
  • $17 = (1) 9+8$
  • $9 = (1) 8+1$
  • 反向代入过程:
  1. $1 = 9 - 8$ (从第三行)
  2. $= 9 - (17 - 9)$ (用第二行 $8=17-9$ 代入)
  3. $= 2 \cdot 9 - 17$ (化简)
  4. $= 2 \cdot (60 - 3 \cdot 17) - 17$ (用第一行 $9=60-3\cdot 17$ 代入)
  5. $= 2 \cdot 60 - 6 \cdot 17 - 17$ (化简)
  6. $= 2 \cdot 60 - 7 \cdot 17$ (最终形式)
    • $(-7) 17+(2) 60=1$: 这是贝祖等式的具体实例。
    • $\overline{-7}=\overline{53}$: 这是将算法得到的解约化为最小正剩余。
💡 [数值示例]

本段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具体数值示例。我们再用一个例子巩固一下。

  • 问题: 求 $\overline{13}$ 在 $\mathbb{Z}/20\mathbb{Z}$ 中的逆元。
  • 欧几里得算法:
  • $20 = 1 \cdot 13 + 7$
  • $13 = 1 \cdot 7 + 6$
  • $7 = 1 \cdot 6 + 1$
  • $\gcd(20, 13)=1$,逆元存在。
  • 反向代入:
  • $1 = 7 - 1 \cdot 6$
  • $1 = 7 - 1 \cdot (13 - 1 \cdot 7) = 7 - 13 + 7 = 2 \cdot 7 - 13$
  • $1 = 2 \cdot (20 - 1 \cdot 13) - 13 = 2 \cdot 20 - 2 \cdot 13 - 13 = 2 \cdot 20 - 3 \cdot 13$
  • 结论: 我们得到 $(-3) \cdot 13 + 2 \cdot 20 = 1$。所以 $\overline{13}$ 的逆元是 $\overline{-3}$。
  • 约化: $\overline{-3} = \overline{-3+20} = \overline{17}$。
  • 所以 $\overline{13}$ 在 $\mathbb{Z}/20\mathbb{Z}$ 中的逆元是 $\overline{17}$。(习题15(a)的答案)
⚠️ [易错点]
  1. 反向代入时的代数错误: 这是最容易出错的地方。特别是符号和系数的合并,需要非常小心。建议每一步都只替换一个数,然后化简,再进行下一步替换。
  2. 保留好除数和被除数: 在反向推导时,像 $17, 9, 8$ 这些数字,在被替换之前,不要把它们乘出来。例如,在 $1 = 2 \cdot 9 - 1 \cdot 17$ 这一步,不要计算成 $18-17$,否则就无法继续用 $9 = 60 - 3 \cdot 17$ 来代入了。我们的目标是把所有“中间余数”(9和8)都用“初始数值”(60和17)来表示。
  3. 最终系数的符号: 最后的等式 $2 \cdot 60 - 7 \cdot 17=1$ 中,17前面的系数是-7,所以逆元代表是-7,而不是7。
📝 [总结]

本段以计算 $\overline{17}$ 在 $\mathbb{Z}/60\mathbb{Z}$ 中的逆元为例,完整地演示了如何运用扩展欧几里得算法。这个过程分为两步:首先通过欧几里得算法(辗转相除法)确认最大公约数为1,然后通过反向代入的技巧,将1表示为初始两个数的整数线性组合,从而找到逆元。最后,将找到的逆元代表约化到标准的正数范围内。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提供一个“食谱”或“操作手册”。前面的段落告诉我们逆元是什么、为什么存在、跟什么有关,而本段则手把手地教我们如何一步步地把它算出来。这种具体的计算示例对于将抽象理论转化为可操作的技能至关重要,是连接理论与实践的桥梁。

🧠 [直觉心智模型]

欧几里得算法的每一步,就像是把一个大的矩形($60 \times 17$)用正方形($17 \times 17$)去填充,剩下的部分又是一个小矩形($17 \times 9$),再用更小的正方形($9 \times 9$)去填充……直到最后剩下一个 $1 \times 1$ 的小方块。

反向代入的过程,就像是你记录了整个填充过程,然后从最后那个 $1 \times 1$ 的小方块开始,倒着推算它的边长是如何由最初的大矩形的长宽(60和17)线性组合而成的。这个过程虽然繁琐,但有条不紊,保证能找到答案。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天平游戏。

  1. 你有无限多的 60g 砝码和 17g 砝码。
  2. 你的目标是在天平的一端放上若干砝码,另一端也放上若干砝码,使得两端的重量差恰好为1g。
  3. 即 $17x + 60y = 1$ 或 $17x - 60y = 1$ 等。
  4. 欧几里得算法的过程,就像是在不断地用大砝码去“约掉”小砝码的重量(例如 $60g \approx 3 \times 17g$),观察余下的重量。
  5. 反向代入的过程,就是记录下这些“约掉”的操作,然后倒推出如何只用 60g 和 17g 的砝码,通过在天平两端加加减减,最终凑出1g的差值。我们找到的 $(-7) \cdot 17 + (2) \cdot 60 = 1$ 就可以解释为:在天平左边放 2 个 60g 砝码,右边放 7 个 17g 砝码,此时左边比右边重 1g。即 $2 \cdot 60 - 7 \cdot 17 = 1$。

44 习题解析

📜 [原文12]

... (习题列表) ...

📖 [逐步解释]

这里我们对每个习题的题意进行解释,并点明其考察的目的和解题思路。

1. 明确写出 $\mathbb{Z} / 18 \mathbb{Z}$ 中剩余类的所有元素。

  • 题意: 列出 $\mathbb{Z}/18\mathbb{Z}$ 中18个剩余类,并写出每个类中包含的一些元素。
  • 目的: 考察对“剩余类”是集合这一概念的理解。
  • 思路: 写出 $\bar{0}, \bar{1}, \ldots, \overline{17}$。对每个 $\bar{k}$,写出其定义 $\{k+18m \mid m \in \mathbb{Z}\}$,并列举几个例子,如 $\bar{2} = \{\ldots, -34, -16, 2, 20, 38, \ldots\}$。

2. 证明 $\mathbb{Z} / n \mathbb{Z}$ 中不同的等价类恰好是 $\overline{0}, \overline{1}, \overline{2}, \ldots, \overline{n-1}$(使用除法算法)。

  • 题意: 严格证明为什么模n的剩余类不多不少,正好n个。
  • 目的: 考察对带余除法(Division Algorithm)的理解及其在构造 $\mathbb{Z}/n\mathbb{Z}$ 中的核心作用。
  • 思路: 分两步证明:
  1. 完备性 (任何整数都属于其中一个类): 对任意整数 $a$,由带余除法,$a = qn+r$ 其中 $0 \le r < n$。这说明 $a \equiv r \pmod n$,所以 $\bar{a}=\bar{r}$,而 $\bar{r}$ 就是这n个类之一。
  2. 互异性 (这n个类两两不同): 假设 $\bar{i}=\bar{j}$ 其中 $0 \le i, j < n$。则 $i \equiv j \pmod n$,即 $n \mid (i-j)$。但 $-n < i-j < n$,这个范围内唯一的n的倍数是0。所以 $i-j=0$, $i=j$。

3. 数字和规则 (Casting out nines)

  • 题意: 证明一个整数 $a$ 模9同余于它的各位数字之和。
  • 目的: 考察同余的基本性质,特别是 $a \equiv b, c \equiv d \implies a+c \equiv b+d, ac \equiv bd \pmod n$。
  • 思路: 任何一个十进制数 $a = a_k 10^k + \cdots + a_1 10 + a_0$。关键在于注意到 $10 \equiv 1 \pmod 9$。因此 $10^2 \equiv 1^2 \equiv 1 \pmod 9$, $10^k \equiv 1^k \equiv 1 \pmod 9$。所以 $a \equiv a_k(1) + \cdots + a_1(1) + a_0 \pmod 9$。

4. 计算 $37^{100}$ 除以 29 后的余数。

  • 题意: 计算 $37^{100} \pmod{29}$。
  • 目的: 实践模幂运算。
  • 思路:
  1. 先对底数约化:$37 \equiv 8 \pmod{29}$。问题变为计算 $8^{100} \pmod{29}$。
  2. 使用反复平方技巧。$8^2=64 \equiv 6 \pmod{29}$。$8^4 \equiv 6^2 = 36 \equiv 7 \pmod{29}$。$8^8 \equiv 7^2=49 \equiv 20 \equiv -9 \pmod{29}$。$8^{16} \equiv (-9)^2 = 81 \equiv 23 \equiv -6 \pmod{29}$。$8^{32} \equiv (-6)^2=36 \equiv 7 \pmod{29}$。$8^{64} \equiv 7^2=49 \equiv 20 \pmod{29}$。
  3. 分解指数 $100 = 64+32+4$。
  4. $8^{100} = 8^{64} \cdot 8^{32} \cdot 8^4 \equiv 20 \cdot 7 \cdot 7 = 20 \cdot 49 \equiv 20 \cdot 20 = 400 \pmod{29}$。
  5. 最后约化400。$400 = 13 \cdot 29 + 23$。所以余数是23。

5. 计算 $9^{1500}$ 的最后两位数字。

  • 题意: 计算 $9^{1500} \pmod{100}$。
  • 目的: 再次实践模幂运算,数比较大。
  • 思路: 反复平方。$9^2=81$。$9^4 \equiv 81^2 = 6561 \equiv 61 \pmod{100}$。$9^8 \equiv 61^2 = 3721 \equiv 21 \pmod{100}$。$9^{10} = 9^8 \cdot 9^2 \equiv 21 \cdot 81 = 1701 \equiv 1 \pmod{100}$。

既然 $9^{10} \equiv 1 \pmod{100}$,那么 $9^{1500} = (9^{10})^{150} \equiv 1^{150} \equiv 1 \pmod{100}$。所以最后两位是01。

6. 证明 $\mathbb{Z} / 4 \mathbb{Z}$ 中元素的平方只有 $\overline{0}$ 和 $\overline{1}$。

  • 题意: 考察 $\mathbb{Z}/4\mathbb{Z}$ 的乘法结构。
  • 目的: 简单数论性质的证明,为后续习题铺垫。
  • 思路: 穷举所有元素:
  • $\bar{0}^2 = \overline{0 \cdot 0} = \bar{0}$。
  • $\bar{1}^2 = \overline{1 \cdot 1} = \bar{1}$。
  • $\bar{2}^2 = \overline{2 \cdot 2} = \bar{4} = \bar{0}$。
  • $\bar{3}^2 = \overline{3 \cdot 3} = \bar{9} = \bar{1}$。
  • 所以所有平方的结果只可能是 $\bar{0}$ 或 $\bar{1}$。

7. 证明对于任意整数 $a$ 和 $b$,$a^{2}+b^{2}$ 除以 4 后绝不会留下余数 3。

  • 题意: 证明 $a^2+b^2 \not\equiv 3 \pmod 4$。
  • 目的: 应用上一个习题的结论。
  • 思路: 在模4的意义下,$a^2$ 和 $b^2$ 只可能是0或1。那么它们的和 $a^2+b^2$ 在模4下只可能有三种情况:
  • $0+0=0$
  • $0+1=1$
  • $1+1=2$
  • 和永远不可能是3。

8. 证明方程 $a^{2}+b^{2}=3 c^{2}$ 在非零整数 $a, b, c$ 中没有解。

  • 题意: 证明一个丢番图方程无解。
  • 目的: 综合应用模算术和无穷递降法(一种反证法)。
  • 思路:
  1. 假设有非零整数解 $(a,b,c)$。如果它们有公因子,可以约掉,所以可以假设它们互质。
  2. 对方程两边模4。$a^2+b^2 \equiv 3c^2 \pmod 4$。
  3. 根据习题6,左边的 $a^2, b^2$ 只能是0或1。右边的 $c^2$ 也只能是0或1,所以 $3c^2$ 只能是 $3 \cdot 0=0$ 或 $3 \cdot 1=3$。
  4. 所以 $a^2+b^2$ 的值(0, 1, 2)必须等于 $3c^2$ 的值(0, 3)。唯一可能就是它们都等于0。
  5. $a^2+b^2 \equiv 0 \pmod 4$ 意味着 $a^2 \equiv 0$ 且 $b^2 \equiv 0 \pmod 4$(因为 $1+0=1, 1+1=2$)。这说明 $a, b$ 都是偶数。
  6. $3c^2 \equiv 0 \pmod 4$ 意味着 $c^2 \equiv 0 \pmod 4$ (因为3与4互质),所以 $c$ 也是偶数。
  7. 这说明 $a,b,c$ 都是偶数,这与我们假设它们互质矛盾。
  8. 另一种思路(无穷递降):如果 $(a,b,c)$ 是解,则它们都是偶数。设 $a=2a_1, b=2b_1, c=2c_1$。代入原方程得到 $4a_1^2+4b_1^2 = 3(4c_1^2)$,约掉4得到 $a_1^2+b_1^2=3c_1^2$。这意味着 $(a_1,b_1,c_1)$ 也是一组解,而且比原来的解小。这个过程可以无限进行下去,得到越来越小的正整数解,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最初的非零解不存在。

9. 证明任何奇数的平方除以 8 后总是留下余数 1。

  • 题意: 证明若 $a$ 是奇数,则 $a^2 \equiv 1 \pmod 8$。
  • 目的: 探索模8的二次剩余。
  • 思路: 任何奇数 $a$ 可以表示为 $2k+1$。$a^2 = (2k+1)^2 = 4k^2+4k+1 = 4k(k+1)+1$。$k$ 和 $k+1$ 是连续两个整数,其中必有一个是偶数,所以它们的积 $k(k+1)$ 是偶数。设 $k(k+1)=2m$。则 $a^2 = 4(2m)+1 = 8m+1$。所以 $a^2 \equiv 1 \pmod 8$。

10. 证明 $(\mathbb{Z} / n \mathbb{Z})^{\times}$ 的元素个数是 $\varphi(n)$,其中 $\varphi$ 表示欧拉 $\varphi$ 函数。

  • 题意: 将 $(\mathbb{Z}/n\mathbb{Z})^\times$ 的大小与数论中的欧拉函数联系起来。
  • 目的: 建立代数结构和数论函数之间的桥梁。
  • 思路:
  • 根据命题4,$(\mathbb{Z}/n\mathbb{Z})^\times = \{\bar{a} \mid \gcd(a,n)=1, 1 \le a \le n\}$。
  • 这个集合的大小,就是 $1$ 到 $n$ 之间与 $n$ 互质的整数的个数。
  • 这正是欧拉 $\varphi$ 函数的定义。$\varphi(n) = |\{a \in \mathbb{Z} \mid 1 \le a \le n, \gcd(a,n)=1\}|$。

11. 证明如果 $\bar{a}, \bar{b} \in(\mathbb{Z} / n \mathbb{Z})^{\times}$,那么 $\bar{a} \cdot \bar{b} \in(\mathbb{Z} / n \mathbb{Z})^{\times}$。

  • 题意: 证明可逆元的乘积仍然是可逆元(即 $(\mathbb{Z}/n\mathbb{Z})^\times$ 在乘法下是封闭的)。
  • 目的: 证明 $(\mathbb{Z}/n\mathbb{Z})^\times$ 构成一个群。这是群的封闭性公理。
  • 思路:
  • 方法一 (使用逆元定义): $\bar{a}$ 可逆意味着存在 $\bar{a}^{-1}$ 使得 $\bar{a}\bar{a}^{-1}=\bar{1}$。$\bar{b}$ 可逆意味着存在 $\bar{b}^{-1}$。我们要证明 $\bar{a}\bar{b}$ 可逆,即为它找到逆元。考虑 $(\bar{b}^{-1}\bar{a}^{-1})$: $(\bar{a}\bar{b})(\bar{b}^{-1}\bar{a}^{-1}) = \bar{a}(\bar{b}\bar{b}^{-1})\bar{a}^{-1} = \bar{a}(\bar{1})\bar{a}^{-1} = \bar{a}\bar{a}^{-1} = \bar{1}$。所以 $(\bar{a}\bar{b})$ 的逆元是 $\bar{b}^{-1}\bar{a}^{-1}$。因此它可逆。
  • 方法二 (使用命题4): $\bar{a}, \bar{b} \in (\mathbb{Z}/n\mathbb{Z})^\times$ 意味着 $\gcd(a,n)=1$ 且 $\gcd(b,n)=1$。我们要证明 $\bar{a}\bar{b}$ 也在集合中,即 $\gcd(ab,n)=1$。这是数论的基本性质:如果一个数与两个数分别互质,那么它也与它们的积互质。所以 $\gcd(ab,n)=1$ 成立。

12. & 13. & 14. 证明命题4的两个方向

这三个习题一起构成了对命题4的完整证明。

  • 习题12, 13: 证明 "$\bar{a}$ in $\mathbb{Z}/n\mathbb{Z}$ is a unit if and only if $\gcd(a,n)=1$."
  • 习题12 (=>方向,一部分): 如果 $\gcd(a,n)=d>1$,证明 $\bar{a}$ 不可逆。
  • 思路: $\gcd(a,n)=d>1$。考虑一个整数 $b=n/d$。$1 \le b < n$。那么 $ab = a(n/d) = (a/d)n$。因为 $d$ 是 $a$ 的因子,所以 $a/d$ 是整数。这表明 $ab$ 是 $n$ 的倍数,所以 $ab \equiv 0 \pmod n$。即 $\bar{a}\bar{b}=\bar{0}$。这样的 $\bar{a}$ 被称为零因子。如果 $\bar{a}$ 有逆元 $\bar{c}$,那么 $\bar{c}(\bar{a}\bar{b})=\bar{c}\cdot\bar{0}=\bar{0}$。但另一方面,$(\bar{c}\bar{a})\bar{b}=\bar{1}\cdot\bar{b}=\bar{b}$。所以 $\bar{b}=\bar{0}$,但这与 $b=n/d < n$ 矛盾。所以 $\bar{a}$ 不可能有逆元。
  • 习题13 (<=方向): 如果 $\gcd(a,n)=1$,证明 $\bar{a}$ 可逆。
  • 思路: 这正是前面解释过的贝祖定理的应用。$\gcd(a,n)=1 \implies$ 存在整数 $x,y$ 使得 $ax+ny=1 \implies ax \equiv 1 \pmod n \implies \bar{x}$ 是 $\bar{a}$ 的逆元。
  • 习题14: 总结12和13,得出命题4的结论,并在 $n=12$ 时验证。
  • 思路: 习题13证明了 $\{\bar{a} \mid \gcd(a,n)=1\} \subseteq (\mathbb{Z}/n\mathbb{Z})^\times$。习题12证明了其逆否命题,即如果 $\bar{a}$ 不在右边集合,它也不在左边集合,这等价于 $(\mathbb{Z}/n\mathbb{Z})^\times \subseteq \{\bar{a} \mid \gcd(a,n)=1\}$。两边包含,所以集合相等。
  • 验证 $n=12$: 与12互质的数是1, 5, 7, 11。所以 $(\mathbb{Z}/12\mathbb{Z})^\times=\{\bar{1},\bar{5},\bar{7},\overline{11}\}$。逆元分别是:$\bar{1}\cdot\bar{1}=\bar{1}$, $\bar{5}\cdot\bar{5}=\overline{25}=\bar{1}$, $\bar{7}\cdot\bar{7}=\overline{49}=\bar{1}$, $\overline{11}\cdot\overline{11}=\overline{121}=\bar{1}$。

15. 计算模逆元

  • 题意: 对给定的几对 $a, n$,计算 $\bar{a}$ 在 $\mathbb{Z}/n\mathbb{Z}$ 中的逆元。
  • 目的: 实践扩展欧几里得算法。
  • 思路: 对每一对 $(a,n)$ 执行前面4.3节的完整步骤。
  • (a) $a=13, n=20$: $\gcd(20,13)=1$。反向代入得到 $(-3) \cdot 13 + 2 \cdot 20 = 1$。逆元是 $\overline{-3}=\overline{17}$。
  • (b) $a=69, n=89$: 89是素数,$\gcd(69,89)=1$。$89=1\cdot 69+20$, $69=3\cdot 20+9$, $20=2\cdot 9+2$, $9=4\cdot 2+1$。反向代入会比较繁琐,但步骤是固定的。
  • (c) $a=1891, n=3797$。
  • (d) $a=6003722857, n=77695236973$。这两个数很大,但作者提示欧几里得算法只需3步,说明它们有特殊的比例关系,计算量并不像看起来那么恐怖。

16. 编写计算机程序

  • 题意: 编程实现模算术计算器。
  • 目的: 将理论和算法转化为代码,这是计算机科学和应用数学的重要技能。
  • 思路:
  • 加法/乘法: 输入 $a,b,n$。计算 $(a+b)\%n$ 和 $(a*b)\%n$。注意处理负数结果,例如在C++或Java中 (-7)%60 可能是-7,需要调整为 (-7%60 + 60)%60 来确保得到正余数53。
  • 逆元: 实现扩展欧几里得算法。写一个函数 extendedGcd(a, n) 返回一个三元组 (gcd, x, y)。如果 gcd 不是1,则报告无逆元。否则,返回 (x % n + n) % n 作为逆元。

5行间公式索引

1.

$$ a \sim b \text { 当且仅当 } n \mid(b-a) . $$

解释: 定义了整数 $a$ 和 $b$ 之间“模 $n$ 相关”的关系,即它们的差能被 $n$ 整除。

2. $$

\begin{aligned}

\bar{a} & =\{a+k n \mid k \in \mathbb{Z}\} \\

& =\{a, a \pm n, a \pm 2 n, a \pm 3 n, \ldots\} .

\end{aligned}

$$ **解释**: 定义了整数 $a$ 的剩余类(或同余类)$\bar{a}$,它是一个包含了所有与 $a$ 相差 $n$ 的整数倍的数的无限集合。 3. $$ \overline{0}, \overline{1}, \overline{2}, \ldots, \overline{n-1} $$

解释: 列出了模 $n$ 的所有 $n$ 个不同的剩余类,它们构成了集合 $\mathbb{Z}/n\mathbb{Z}$。

4.

$$ \bar{a}+\bar{b}=\overline{a+b} \quad \text { 和 } \quad \bar{a} \cdot \bar{b}=\overline{a b} . $$

解释: 定义了剩余类之间的加法和乘法运算,其核心思想是利用代表元在整数环中进行运算,然后取结果所在的类。

5.

$$ \overline{0}, \overline{1}, \overline{2}, \ldots, \overline{11} $$

解释: 示例,列出了模12的所有12个剩余类。

6.

$$ a_{1} \equiv b_{1} \quad(\bmod n) \quad \text { 且 } \quad a_{2} \equiv b_{2} \quad(\bmod n) $$

解释: 定理3的前提条件,假设两组代表元分别对应同一个类。

7.

$$ a_{1}+a_{2} \equiv b_{1}+b_{2} \quad(\bmod n) \quad \text { 且 } \quad a_{1} a_{2} \equiv b_{1} b_{2} \quad(\bmod n) . $$

解释: 定理3的结论,证明了同余关系在整数加法和乘法下是保持的,从而保证了类运算的良定义性。

8.

$$ (\mathbb{Z} / n \mathbb{Z})^{\times}=\{\bar{a} \in \mathbb{Z} / n \mathbb{Z} \mid \text { 存在 } \bar{c} \in \mathbb{Z} / n \mathbb{Z} \text { 使得 } \bar{a} \cdot \bar{c}=\overline{1}\} . $$

解释: 定义了模 $n$ 的乘法群(或单位群)$(\mathbb{Z}/n\mathbb{Z})^\times$,它由 $\mathbb{Z}/n\mathbb{Z}$ 中所有存在乘法逆元的元素构成。

9. $$

\begin{aligned}

60 & =(3) 17+9 \\

17 & =(1) 9+8 \\

9 & =(1) 8+1

\end{aligned}

$$ **解释**: 示例,展示了使用欧几里得算法计算 $\gcd(60, 17)$ 的过程。 ## 5. 习题详解 ### 5.1 习题 1 [原文] 1. 明确写出 $\mathbb{Z} / 18 \mathbb{Z}$ 中剩余类的所有元素。 [逐步解释] 这个习题要求我们具体地描述构成集合 $\mathbb{Z}/18\mathbb{Z}$ 的18个剩余类。一个剩余类是一个包含了所有模18同余的整数的无限集合。我们将为每一个剩余类(从 $\bar{0}$到 $\overline{17}$)展示其定义并列举其中的一些成员。 * $\bar{0}$: 这是所有能被18整除的整数的集合。 $\bar{0} = \{18k \mid k \in \mathbb{Z}\} = \{\ldots, -36, -18, 0, 18, 36, \ldots\}$ * $\bar{1}$: 这是所有除以18余1的整数的集合。 $\bar{1} = \{18k+1 \mid k \in \mathbb{Z}\} = \{\ldots, -35, -17, 1, 19, 37, \ldots\}$ * $\bar{2}$: 这是所有除以18余2的整数的集合。 $\bar{2} = \{18k+2 \mid k \in \mathbb{Z}\} = \{\ldots, -34, -16, 2, 20, 38, \ldots\}$ * $\bar{3}$: 这是所有除以18余3的整数的集合。 $\bar{3} = \{18k+3 \mid k \in \mathbb{Z}\} = \{\ldots, -33, -15, 3, 21, 39, \ldots\}$ * $\bar{4}$: 这是所有除以18余4的整数的集合。 $\bar{4} = \{18k+4 \mid k \in \mathbb{Z}\} = \{\ldots, -32, -14, 4, 22, 40, \ldots\}$ * $\bar{5}$: 这是所有除以18余5的整数的集合。 $\bar{5} = \{18k+5 \mid k \in \mathbb{Z}\} = \{\ldots, -31, -13, 5, 23, 41, \ldots\}$ * $\bar{6}$: 这是所有除以18余6的整数的集合。 $\bar{6} = \{18k+6 \mid k \in \mathbb{Z}\} = \{\ldots, -30, -12, 6, 24, 42, \ldots\}$ * $\bar{7}$: 这是所有除以18余7的整数的集合。 $\bar{7} = \{18k+7 \mid k \in \mathbb{Z}\} = \{\ldots, -29, -11, 7, 25, 43, \ldots\}$ * $\bar{8}$: 这是所有除以18余8的整数的集合。 $\bar{8} = \{18k+8 \mid k \in \mathbb{Z}\} = \{\ldots, -28, -10, 8, 26, 44, \ldots\}$ * $\bar{9}$: 这是所有除以18余9的整数的集合。 $\bar{9} = \{18k+9 \mid k \in \mathbb{Z}\} = \{\ldots, -27, -9, 9, 27, 45, \ldots\}$ * $\overline{10}$: 这是所有除以18余10的整数的集合。 $\overline{10} = \{18k+10 \mid k \in \mathbb{Z}\} = \{\ldots, -26, -8, 10, 28, 46, \ldots\}$ * $\overline{11}$: 这是所有除以18余11的整数的集合。 $\overline{11} = \{18k+11 \mid k \in \mathbb{Z}\} = \{\ldots, -25, -7, 11, 29, 47, \ldots\}$ * $\overline{12}$: 这是所有除以18余12的整数的集合。 $\overline{12} = \{18k+12 \mid k \in \mathbb{Z}\} = \{\ldots, -24, -6, 12, 30, 48, \ldots\}$ * $\overline{13}$: 这是所有除以18余13的整数的集合。 $\overline{13} = \{18k+13 \mid k \in \mathbb{Z}\} = \{\ldots, -23, -5, 13, 31, 49, \ldots\}$ * $\overline{14}$: 这是所有除以18余14的整数的集合。 $\overline{14} = \{18k+14 \mid k \in \mathbb{Z}\} = \{\ldots, -22, -4, 14, 32, 50, \ldots\}$ * $\overline{15}$: 这是所有除以18余15的整数的集合。 $\overline{15} = \{18k+15 \mid k \in \mathbb{Z}\} = \{\ldots, -21, -3, 15, 33, 51, \ldots\}$ * $\overline{16}$: 这是所有除以18余16的整数的集合。 $\overline{16} = \{18k+16 \mid k \in \mathbb{Z}\} = \{\ldots, -20, -2, 16, 34, 52, \ldots\}$ * $\overline{17}$: 这是所有除以18余17的整数的集合。 $\overline{17} = \{18k+17 \mid k \in \mathbb{Z}\} = \{\ldots, -19, -1, 17, 35, 53, \ldots\}$ [总结] 这个习题通过具体列举的方式,帮助我们巩固对“剩余类”作为元素是无限集合这一事实的理解,并直观地看到了 $\mathbb{Z}/18\mathbb{Z}$ 是如何将所有整数划分成18个不相交的组的。 ### 5.2 习题 2 [原文] 2. 证明 $\mathbb{Z} / n \mathbb{Z}$ 中不同的等价类恰好是 $\overline{0}, \overline{1}, \overline{2}, \ldots, \overline{n-1}$(使用除法算法)。 [逐步解释] 这个习题要求我们使用**带余除法(Division Algorithm)** 这个基本工具,来严格证明模 $n$ 的剩余类集合 $\mathbb{Z}/n\mathbb{Z}$ 恰好由 $\overline{0}, \overline{1}, \ldots, \overline{n-1}$ 这 $n$ 个不同的类构成。证明需要包含两个方面: 1. **完备性 (Completeness)**: 任何一个整数都属于这 $n$ 个类中的某一个。 2. **互异性 (Distinctness)**: 这 $n$ 个类是两两不同的。 **证明完备性**: * 令 $a$ 为任意一个整数。 * 根据带余除法定理,当 $a$ 除以正整数 $n$ 时,存在唯一的整数商 $q$ 和唯一的整数余数 $r$ 使得: $a = qn + r$, 并且 $0 \le r < n$。 * $0 \le r < n$ 意味着 $r$ 只能是 $0, 1, 2, \ldots, n-1$ 中的某一个。 * 从等式 $a = qn + r$ 移项得到 $a - r = qn$。 * 根据整除的定义,这意味着 $n \mid (a-r)$。 * 再根据同余的定义,这意味着 $a \equiv r \pmod{n}$。 * 根据剩余类的定义,如果两个数同余,它们就属于同一个剩余类。因此 $\bar{a} = \bar{r}$。 * 因为 $r$ 是 $\{0, 1, \ldots, n-1\}$ 中的一员,所以 $\bar{r}$ 就是 $\{\overline{0}, \overline{1}, \ldots, \overline{n-1}\}$ 中的一员。 * 这就证明了任何一个整数 $a$ 的剩余类 $\bar{a}$ 必定是这 $n$ 个类中的一个。 **证明互异性**: * 我们要证明集合 $\{\overline{0}, \overline{1}, \ldots, \overline{n-1}\}$ 中的元素都是不同的。 * 我们采用反证法。假设它们不全是不同的,即存在两个不相等的代表元 $i$ 和 $j$,但它们代表的是同一个类。 * 设 $i, j \in \{0, 1, \ldots, n-1\}$ 且 $i \neq j$,并假设 $\bar{i} = \bar{j}$。 * 为了不失一般性,我们可以假设 $j > i$。 * $\bar{i} = \bar{j}$ 意味着 $i \equiv j \pmod{n}$。 * 根据同余定义,这意味着 $n \mid (j-i)$。 * 但是,根据 $i$ 和 $j$ 的取值范围: * $0 \le i < n$ * $0 \le j < n$ * 并且我们假设了 $j > i$。 * 我们可以推断出它们差的范围: * $j-i > 0$。 * 因为 $j \le n-1$ 且 $i \ge 0$,所以 $j-i \le (n-1) - 0 = n-1$。 * 所以我们得到 $0 < j-i \le n-1$。 * 现在我们有一个结论:$j-i$ 是一个在 1 到 $n-1$ 之间的整数。但是我们之前从 $\bar{i}=\bar{j}$ 推导出 $n \mid (j-i)$,即 $j-i$ 必须是 $n$ 的倍数。 * 在 1 到 $n-1$ 的范围内,不存在 $n$ 的倍数。 * 这个矛盾说明我们最初的假设“存在 $i \neq j$ 使得 $\bar{i}=\bar{j}$”是错误的。 * 因此,$\overline{0}, \overline{1}, \ldots, \overline{n-1}$ 这 $n$ 个剩余类必须是两两不同的。 **结论**: 结合完备性和互异性,我们证明了 $\mathbb{Z}/n\mathbb{Z}$ 恰好由 $n$ 个不同的等价类构成,它们可以由 $\overline{0}, \overline{1}, \ldots, \overline{n-1}$ 作为代表。 [总结] 本题的证明是构建模算术理论的基石之一。它通过带余除法,清晰地揭示了为什么无限的整数集 $\mathbb{Z}$ 在“模 $n$”这一等价关系下,能够被精确地、不重不漏地划分为 $n$ 个组。 ### 5.3 习题 3 [原文] 3. 证明如果 $a=a_{k} 10^{k}+a_{k-1} 10^{k-1}+\cdots+a_{1} 10+a_{0}$ 是任意正整数,那么 $a \equiv a_{k}+a_{k-1}+\cdots+a_{1}+a_{0}(\bmod 9)$(请注意,这是常见的算术规则,即除以 9 后的余数与十进制数字之和模 9 相同——特别是当且仅当数字之和可被 9 整除时,一个整数才可被 9 整除)[请注意 $10 \equiv 1(\bmod 9)$]。 [逐步解释] 这个习题要求证明一个广为人知的整除规则:“一个数能被9整除,当且仅当它的各位数字之和能被9整除”。我们将证明一个更强的结论:任何一个正整数 $a$ 模9的余数,和它的各位数字之和模9的余数是相同的。 **证明**: 1. **核心观察**: 证明的关键在于提示中给出的事实:$10 \equiv 1 \pmod{9}$。这是因为 $10-1=9$,显然能被9整除。 2. **同余性质的应用**: 我们需要用到同余的两个基本性质: * 若 $x \equiv y \pmod{n}$,则 $x^k \equiv y^k \pmod{n}$ 对于任意正整数 $k$ 成立。 * 若 $x_i \equiv y_i \pmod{n}$ 且 $c_i$ 是整数,则 $\sum c_i x_i \equiv \sum c_i y_i \pmod{n}$。 3. **推导10的幂**: * 因为 $10 \equiv 1 \pmod{9}$,所以: * $10^2 \equiv 1^2 \equiv 1 \pmod{9}$ * $10^3 \equiv 1^3 \equiv 1 \pmod{9}$ * ... * 对于任意非负整数 $k$,都有 $10^k \equiv 1 \pmod{9}$。 4. **对整数 $a$ 进行分析**: * 一个正整数 $a$ 可以用它的十进制展开式表示: $a = a_{k} 10^{k}+a_{k-1} 10^{k-1}+\cdots+a_{1} 10+a_{0}$ 其中 $a_i$ 是 $a$ 的各位数字,$a_i \in \{0, 1, \ldots, 9\}$。 * 我们现在要对这个等式的两边同时取模9。 $a \pmod{9} \equiv (a_{k} 10^{k}+a_{k-1} 10^{k-1}+\cdots+a_{1} 10+a_{0}) \pmod{9}$ * 根据同余的加法性质,这等于: $a \pmod{9} \equiv (a_{k} 10^{k}) + (a_{k-1} 10^{k-1}) + \cdots + (a_{1} 10) + a_{0} \pmod{9}$ 5. **替换10的幂**: * 根据同余的乘法性质和我们在步骤3的结论 ($10^k \equiv 1 \pmod{9}$),我们可以将表达式中的每一项进行替换: * $a_k 10^k \equiv a_k \cdot 1 \pmod{9}$ * $a_{k-1} 10^{k-1} \equiv a_{k-1} \cdot 1 \pmod{9}$ * ... * $a_1 10 \equiv a_1 \cdot 1 \pmod{9}$ * $a_0$ 本身不变。 * 将这些同余式代入步骤4的表达式中: $a \pmod{9} \equiv (a_k \cdot 1) + (a_{k-1} \cdot 1) + \cdots + (a_1 \cdot 1) + a_0 \pmod{9}$ 6. **结论**: * 化简后得到: $a \equiv a_{k}+a_{k-1}+\cdots+a_{1}+a_{0} \pmod{9}$ * 这就证明了原数 $a$ 与它的各位数字之和在模9的意义下是同余的。 [具体数值示例] * **示例1**: $a = 12345$ * 各位数字之和: $1+2+3+4+5=15$。 * 根据我们的证明,$12345 \equiv 15 \pmod{9}$。 * $15 \div 9 = 1$ 余 $6$。所以 $15 \equiv 6 \pmod{9}$。 * 因此,$12345 \equiv 6 \pmod{9}$。 * 我们来验证一下:$12345 \div 9$。 $12345 = 9000 + 3345 = 9000 + 2700 + 645 = 9000 + 2700 + 630 + 15 = 9 \cdot (1000+300+70) + 15$。 $12345 = 9 \cdot 1370 + 9 \cdot 1 + 6 = 9 \cdot 1371 + 6$。 确实,12345除以9的余数是6。结论正确。 [总结] 这个习题是模算术性质的一个经典应用。通过利用 $10 \equiv 1 \pmod 9$ 这一简单事实,并结合同余关系对加法和乘法的保持性,我们能够将一个关于大数 $a$ 的模9问题,转化为一个关于其各位数字之和(一个远小于 $a$ 的数)的模9问题,极大地简化了判断和计算。 ### 5.4 习题 4 [原文] 4. 计算 $37^{100}$ 除以 29 后的余数。 [逐步解释] 这个问题要求我们计算 $37^{100} \pmod{29}$。直接计算 $37^{100}$ 是不现实的,所以必须使用模算术的性质来简化计算。主要使用的方法是“反复平方模幂算法”(Modular Exponentiation by Repeated Squaring)。 **步骤 1: 对底数进行约化** * 首先,我们可以简化底数37。 * $37 = 1 \cdot 29 + 8$。 * 所以,$37 \equiv 8 \pmod{29}$。 * 原问题等价于计算 $8^{100} \pmod{29}$。 **步骤 2: 反复平方** * 我们不直接计算 $8^{100}$,而是计算一系列8的 $2^k$ 次幂,并且每一步都进行模29约化。 * $8^1 \equiv 8 \pmod{29}$ * $8^2 = 64 = 2 \cdot 29 + 6 \implies 8^2 \equiv 6 \pmod{29}$ * $8^4 = (8^2)^2 \equiv 6^2 = 36 = 1 \cdot 29 + 7 \implies 8^4 \equiv 7 \pmod{29}$ * $8^8 = (8^4)^2 \equiv 7^2 = 49 = 1 \cdot 29 + 20 \implies 8^8 \equiv 20 \pmod{29}$ * *计算技巧*: $20 \equiv -9 \pmod{29}$,使用负数有时能让后续计算更简单。 * $8^{16} = (8^8)^2 \equiv 20^2 = 400$。 * $400 \div 29$: $400 = 10 \cdot 29 + 110 = 13 \cdot 29 + 23$。 * $400 = 13 \cdot 29 + 23 \implies 8^{16} \equiv 23 \pmod{29}$ * *计算技巧*: $23 \equiv -6 \pmod{29}$。 * $8^{32} = (8^{16})^2 \equiv (-6)^2 = 36 \equiv 7 \pmod{29}$ * $8^{64} = (8^{32})^2 \equiv 7^2 = 49 \equiv 20 \pmod{29}$ **步骤 3: 组合结果** * 现在我们需要将指数100表示成2的幂的和(二进制展开)。 * $100 = 64 + 36 = 64 + 32 + 4$。 * 所以,$8^{100} = 8^{64+32+4} = 8^{64} \cdot 8^{32} \cdot 8^4$。 * 现在应用模算术的乘法性质: $8^{100} \equiv (8^{64} \pmod{29}) \cdot (8^{32} \pmod{29}) \cdot (8^4 \pmod{29}) \pmod{29}$ * 代入我们在步骤2中计算出的结果: $8^{100} \equiv 20 \cdot 7 \cdot 7 \pmod{29}$ * 逐步计算: * $20 \cdot 7 = 140$。 * $140 \div 29$: $140 = 4 \cdot 29 + 24$。 * 所以,$140 \equiv 24 \pmod{29}$。 * 现在计算 $24 \cdot 7 \pmod{29}$。 * $24 \cdot 7 = 168$。 * $168 \div 29$: $168 = 5 \cdot 29 + 23$。 * 所以,$168 \equiv 23 \pmod{29}$。 **结论**: $37^{100}$ 除以 29 后的余数是 23。 [总结] 本题展示了模幂运算的强大能力。通过“底数约化” -> “反复平方” -> “指数二进制分解并组合结果”这一标准流程,我们可以高效地计算出天文数字般的幂次取模后的结果,而无需处理任何非常大的中间数值。 ### 5.5 习题 5 [原文] 5. 计算 $9^{1500}$ 的最后两位数字。 [逐步解释] 这个问题等价于计算 $9^{1500} \pmod{100}$。 **步骤 1: 寻找循环节 (或使用反复平方)** * 我们将通过计算9的连续幂次模100,来寻找一个循环模式,或者一个能极大简化计算的中间结果。 * $9^1 \equiv 9 \pmod{100}$ * $9^2 = 81 \equiv 81 \pmod{100}$ * $9^3 = 9^2 \cdot 9 \equiv 81 \cdot 9 = 729 \equiv 29 \pmod{100}$ * $9^4 = (9^2)^2 \equiv 81^2 = 6561 \equiv 61 \pmod{100}$ * $9^5 = 9^4 \cdot 9 \equiv 61 \cdot 9 = 549 \equiv 49 \pmod{100}$ * ... 这个过程看起来有点慢,我们尝试跳跃得更快一些。 * $9^8 = (9^4)^2 \equiv 61^2 = 3721 \equiv 21 \pmod{100}$ * $9^{10} = 9^8 \cdot 9^2 \equiv 21 \cdot 81 = 1701 \equiv 1 \pmod{100}$ **步骤 2: 利用发现的规律** * 我们发现了一个非常有用的事实:$9^{10} \equiv 1 \pmod{100}$。 * 这意味着9的幂模100的序列,以10为周期进行循环。$\bar{1}$ 是乘法单位元,一旦幂次的结果达到 $\bar{1}$,后续的计算就会变得非常简单。 **步骤 3: 对指数进行运算** * 我们想计算 $9^{1500}$。 * 我们可以将指数1500表示成与10相关的形式:$1500 = 10 \cdot 150$。 * 所以,$9^{1500} = 9^{10 \cdot 150} = (9^{10})^{150}$。 * 现在应用模算术性质: $9^{1500} \equiv (9^{10})^{150} \pmod{100}$ * 代入我们在步骤2的发现: $9^{1500} \equiv 1^{150} \pmod{100}$ * $1$的任何次幂都是1。 $9^{1500} \equiv 1 \pmod{100}$ **结论**: $9^{1500}$ 模 100 的结果是 1。因此,$9^{1500}$ 的最后两位数字是 01。 [总结] 本题再次展示了模幂运算的技巧。与上一题相比,本题的关键在于通过计算发现了一个小的幂次(10次)就能让结果回到单位元 $\bar{1}$。一旦找到这个“捷径”,计算就变得异常简单。这个“最小的使 $a^k \equiv 1 \pmod n$ 成立的正指数 $k$”在群论中被称为元素 $\bar{a}$ 的**阶 (Order)**。 ### 5.6 习题 6, 7, 8 (一组相关的证明) #### 5.6.1 习题 6 [原文] 6. 证明 $\mathbb{Z} / 4 \mathbb{Z}$ 中元素的平方只有 $\overline{0}$ 和 $\overline{1}$。 [逐步解释] 这个问题要求我们考察 $\mathbb{Z}/4\mathbb{Z}$ 中所有元素的平方运算的结果。$\mathbb{Z}/4\mathbb{Z} = \{\bar{0}, \bar{1}, \bar{2}, \bar{3}\}$。我们只需对这四个元素一一进行平方运算即可。 **证明 (通过穷举法)**: * **计算 $\bar{0}^2$**: $\bar{0}^2 = \bar{0} \cdot \bar{0} = \overline{0 \cdot 0} = \bar{0}$ * **计算 $\bar{1}^2$**: $\bar{1}^2 = \bar{1} \cdot \bar{1} = \overline{1 \cdot 1} = \bar{1}$ * **计算 $\bar{2}^2$**: $\bar{2}^2 = \bar{2} \cdot \bar{2} = \overline{2 \cdot 2} = \bar{4}$。因为 $4 \equiv 0 \pmod 4$,所以 $\bar{4} = \bar{0}$。 * **计算 $\bar{3}^2$**: $\bar{3}^2 = \bar{3} \cdot \bar{3} = \overline{3 \cdot 3} = \bar{9}$。因为 $9 = 2 \cdot 4 + 1$,所以 $9 \equiv 1 \pmod 4$,即 $\bar{9} = \bar{1}$。 * *另解*: $\bar{3} \equiv \overline{-1} \pmod 4$。所以 $\bar{3}^2 \equiv (\overline{-1})^2 = \overline{(-1) \cdot (-1)} = \bar{1}$。 **结论**: 经过计算,$\mathbb{Z}/4\mathbb{Z}$ 中所有元素的平方的结果只可能是 $\bar{0}$ 或 $\bar{1}$。 [总结] 这是一个基础性的结论,通过简单的穷举计算,揭示了在模4的世界里,平方数的可能性被极大地限制了。这个结论将作为后续习题的重要引理。 #### 5.6.2 习题 7 [原文] 7. 证明对于任意整数 $a$ 和 $b$,$a^{2}+b^{2}$ 除以 4 后绝不会留下余数 3。 [逐步解释] 这个问题要求证明方程 $x^2+y^2 \equiv 3 \pmod 4$ 没有整数解。 **证明**: 1. **转化问题**: “一个数除以4的余数”,就是这个数模4的结果。所以问题是证明 $a^2+b^2 \not\equiv 3 \pmod 4$。 2. **应用习题6的结论**: * 根据习题6,我们知道任何整数的平方模4的结果只可能是0或1。 * 所以,$a^2 \pmod 4$ 的可能取值是 $\{0, 1\}$。 * 同样,$b^2 \pmod 4$ 的可能取值是 $\{0, 1\}$。 3. **分析和的可能性**: * 我们现在要计算 $(a^2+b^2) \pmod 4$ 的所有可能性。这等价于计算 $(a^2 \pmod 4) + (b^2 \pmod 4) \pmod 4$。 * 我们有以下几种组合: * **Case 1**: $a^2 \equiv 0 \pmod 4$ and $b^2 \equiv 0 \pmod 4$。 $a^2+b^2 \equiv 0+0 \equiv 0 \pmod 4$。 * **Case 2**: $a^2 \equiv 0 \pmod 4$ and $b^2 \equiv 1 \pmod 4$。 $a^2+b^2 \equiv 0+1 \equiv 1 \pmod 4$。 * **Case 3**: $a^2 \equiv 1 \pmod 4$ and $b^2 \equiv 0 \pmod 4$。 $a^2+b^2 \equiv 1+0 \equiv 1 \pmod 4$。 * **Case 4**: $a^2 \equiv 1 \pmod 4$ and $b^2 \equiv 1 \pmod 4$。 $a^2+b^2 \equiv 1+1 \equiv 2 \pmod 4$。 4. **结论**: * 综上所述,两个平方数之和模4的余数只可能是 0, 1, 或 2。 * 这个结果集合 $\{0, 1, 2\}$ 中不包含 3。 * 因此,对于任意整数 $a$ 和 $b$,$a^2+b^2$ 除以4后绝不会留下余数3。证毕。 [总结] 本题是模算术用于证明“不存在性”的一个绝佳例子。通过将问题转换到模4的世界,可能的情况从无限多种(任意整数a, b)减少到极其有限的几种组合,使得我们可以通过简单的穷举来证明某个结果是永远不可能出现的。 #### 5.6.3 习题 8 [原文] 8. 证明方程 $a^{2}+b^{2}=3 c^{2}$ 在非零整数 $a, b$ 和 $c$ 中没有解。 [逐步解释] 这个问题要求证明一个丢番图方程没有非零整数解。我们将综合使用模算术和一种称为**无穷递降法 (method of infinite descent)** 的反证法技巧。 **证明**: 1. **基本假设 (反证法)**: * 假设方程 $a^2+b^2=3c^2$ 存在一组非零整数解 $(a,b,c)$。 * **预处理**: 如果 $a,b,c$ 有一个大于1的公因子 $d$,即 $a=da', b=db', c=dc'$,那么代入方程有 $(da')^2+(db')^2 = 3(dc')^2$,即 $d^2(a'^2+b'^2)=3d^2c'^2$,可以约掉 $d^2$ 得到 $a'^2+b'^2=3c'^2$。这意味着 $(a',b',c')$ 也是一组解。我们可以不断地约去公因子,直到得到一组解 $(a_0, b_0, c_0)$,其中 $a_0, b_0, c_0$ 两两互质(或至少 $\gcd(a_0,b_0,c_0)=1$)。我们接下来就对这组“最小”的解进行分析。 2. **模4分析**: * 我们对方程 $a_0^2+b_0^2=3c_0^2$ 两边同时取模4。 $a_0^2+b_0^2 \equiv 3c_0^2 \pmod 4$ * 根据习题6和习题7的分析,我们知道: * 左边 $a_0^2+b_0^2 \pmod 4$ 的可能值是 $\{0, 1, 2\}$。 * 右边 $c_0^2 \pmod 4$ 的可能值是 $\{0, 1\}$,所以 $3c_0^2 \pmod 4$ 的可能值是 $3 \cdot 0 \equiv 0 \pmod 4$ 或 $3 \cdot 1 \equiv 3 \pmod 4$。 * 为了让等式成立,两边的值必须相等。唯一共同的值是0。 $a_0^2+b_0^2 \equiv 0 \pmod 4$ 并且 $3c_0^2 \equiv 0 \pmod 4$ 3. **推导解的性质**: * 从 $3c_0^2 \equiv 0 \pmod 4$ 出发:因为3和4互质,所以这必然要求 $c_0^2 \equiv 0 \pmod 4$。根据习题6的分析,这意味着 $c_0$ 必须是一个偶数。 * 从 $a_0^2+b_0^2 \equiv 0 \pmod 4$ 出发:根据习题7的分析,两个平方数之和为0,只有一种可能:$a_0^2 \equiv 0 \pmod 4$ 并且 $b_0^2 \equiv 0 \pmod 4$。这意味着 $a_0$ 和 $b_0$ 也都必须是偶数。 4. **无穷递降**: * 我们得出了一个结论:如果存在解 $(a_0, b_0, c_0)$,那么 $a_0, b_0, c_0$ 都必须是偶数。 * 这与我们在步骤1做的预处理——假设 $\gcd(a_0,b_0,c_0)=1$——相矛盾!因为如果它们都是偶数,它们至少有公因子2。 * 这个矛盾已经足以完成证明。 * **无穷递降的表述**: 或者,我们可以不预设互质。我们只知道,如果 $(a,b,c)$ 是一组非零整数解,那么它们必全是偶数。设 $a=2a_1, b=2b_1, c=2c_1$。代入原方程: $(2a_1)^2 + (2b_1)^2 = 3(2c_1)^2$ $4a_1^2 + 4b_1^2 = 3(4c_1^2)$ $a_1^2 + b_1^2 = 3c_1^2$ * 这表明 $(a_1,b_1,c_1)$ 也是方程的一组整数解。因为 $a,b,c$ 非零,所以 $a_1,b_1,c_1$ 也非零。并且 $|a_1|<|a|, |b_1|<|b|, |c_1|<|c|$。 * 我们可以对 $(a_1,b_1,c_1)$ 重复同样的推理,发现它们也必须是偶数,从而得到更小的一组解 $(a_2,b_2,c_2)$。 * 这个过程可以无限地进行下去,产生一个无穷递减的正整数序列 $|a| > |a_1| > |a_2| > \ldots > 0$。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正整数不能无限递减。 * 这个矛盾说明我们最初的假设“存在非零整数解”是错误的。 **结论**: 方程 $a^{2}+b^{2}=3 c^{2}$ 在非零整数中没有解。 [总结] 这个习题是数论中一个非常漂亮的证明。它首先使用模算术(模4)作为“探测器”,迅速地发现了任何可能解所必须具备的结构(必须都是偶数)。然后利用这个结构,通过无穷递降法,构造出一个逻辑上的矛盾,从而证明解根本不存在。 ### 5.7 习题 9 [原文] 9. 证明任何奇数的平方除以 8 后总是留下余数 1。 [逐步解释] 这个问题要求证明:如果 $a$ 是一个奇数,那么 $a^2 \equiv 1 \pmod 8$。 **证明方法一:代数表示法** 1. 任何一个奇数 $a$ 都可以表示为 $a = 2k+1$ 的形式,其中 $k$ 是一个整数。 2. 我们来计算它的平方: $a^2 = (2k+1)^2 = (2k)^2 + 2(2k)(1) + 1^2 = 4k^2 + 4k + 1$ 3. 我们从前两项中提取公因子 $4k$: $a^2 = 4k(k+1) + 1$ 4. 现在关键是分析 $k(k+1)$ 这一项。$k$ 和 $k+1$ 是两个连续的整数。 5. 在任何两个连续整数中,必然有一个是偶数。 * 如果 $k$ 是偶数,则 $k(k+1)$ 是偶数。 * 如果 $k$ 是奇数,则 $k+1$ 是偶数,所以 $k(k+1)$ 也是偶数。 6. 因此,$k(k+1)$ 总是可以表示为 $2m$ 的形式,其中 $m$ 是一个整数。 7. 将 $k(k+1) = 2m$ 代入步骤3的表达式中: $a^2 = 4(2m) + 1 = 8m + 1$ 8. 根据同余的定义,$a^2 = 8m+1$ 意味着 $a^2-1 = 8m$,即 $8 \mid (a^2-1)$。 9. 这正是 $a^2 \equiv 1 \pmod 8$ 的定义。证毕。 **证明方法二:模8穷举法** 1. 我们想在模8的世界里证明这个结论。 2. 在 $\mathbb{Z}/8\mathbb{Z}$ 中,代表奇数的类是 $\bar{1}, \bar{3}, \bar{5}, \bar{7}$。 3. 我们只需检查这四个类的平方即可: * $\bar{1}^2 = \overline{1 \cdot 1} = \bar{1}$ * $\bar{3}^2 = \overline{3 \cdot 3} = \bar{9} = \overline{1 \cdot 8 + 1} = \bar{1}$ * $\bar{5}^2 = \overline{5 \cdot 5} = \overline{25} = \overline{3 \cdot 8 + 1} = \bar{1}$ * $\bar{7}^2 = \overline{7 \cdot 7} = \overline{49} = \overline{6 \cdot 8 + 1} = \bar{1}$ 4. 所有代表奇数的类的平方结果都是 $\bar{1}$。 5. 因此,任何奇数的平方模8都同余于1。 [总结] 本题揭示了平方数在模8下的一个重要性质。两种证明方法从不同角度说明了问题:代数法更具一般性,揭示了其背后的结构性原因(连续整数必有一偶);而穷举法则更直观,直接在模8的世界里验证了结论。 ### 5.8 习题 10-14 (一组关于 $(\mathbb{Z}/n\mathbb{Z})^\times$ 的证明) #### 5.8.1 习题 10 [原文] 10. 证明 $(\mathbb{Z} / n \mathbb{Z})^{\times}$ 的元素个数是 $\varphi(n)$,其中 $\varphi$ 表示欧拉 $\varphi$ 函数。 [逐步解释] 这个问题要求我们将代数对象 $(\mathbb{Z}/n\mathbb{Z})^\times$ 的大小(即其基数,cardinality)与数论函数 $\varphi(n)$ 联系起来。 **证明**: 1. **回顾定义**: * **$(\mathbb{Z}/n\mathbb{Z})^\times$**: 根据命题4,这个集合是 $\mathbb{Z}/n\mathbb{Z}$ 中所有满足其代表元与 $n$ 互质的类的集合。 $(\mathbb{Z}/n\mathbb{Z})^\times = \{\bar{a} \in \mathbb{Z}/n\mathbb{Z} \mid \gcd(a,n)=1 \}$ * **欧拉 $\varphi$ 函数 (Euler's totient function)**: $\varphi(n)$ 的定义是:在从1到$n$的整数中,与$n$互质的数的个数。 $\varphi(n) = |\{ a \in \mathbb{Z} \mid 1 \le a \le n, \gcd(a,n)=1 \}|$ (其中 $|S|$ 表示集合 $S$ 的元素个数)。 2. **建立一一对应关系 (Bijection)**: * 我们要证明 $|(\mathbb{Z}/n\mathbb{Z})^\times| = \varphi(n)$。 * 考虑两个集合: * $A = (\mathbb{Z}/n\mathbb{Z})^\times = \{\bar{a} \in \mathbb{Z}/n\mathbb{Z} \mid \gcd(a,n)=1 \}$ * $B = \{ a \in \mathbb{Z} \mid 1 \le a \le n, \gcd(a,n)=1 \}$ * 根据 $\varphi(n)$ 的定义,我们有 $|B| = \varphi(n)$。 * 我们再来分析集合 $A$。$\mathbb{Z}/n\mathbb{Z}$ 的元素可以由 $\{\overline{0}, \overline{1}, \ldots, \overline{n-1}\}$ 来唯一代表。所以,要找 $A$ 中的元素,我们只需要检查 $\bar{a}$ (其中 $a \in \{0, 1, \ldots, n-1\}$) 哪个满足 $\gcd(a,n)=1$。 * $\gcd(0,n)=n$,当 $n>1$ 时不为1,所以 $\bar{0}$ 不在 $A$ 中。 * $\gcd(n,n)=n$,所以当用 $1, \ldots, n$ 作为代表时,代表 $n$ 的类 $\bar{n}=\bar{0}$ 也不在 $A$ 中。 * 因此,集合 $A$ 可以被精确地描述为: $A = \{\bar{a} \mid a \in \{1, 2, \ldots, n-1\}, \gcd(a,n)=1\}$ (如果 $n$ 是合数,有些 $a$ 也不在里面;如果 $n$ 是素数,则 $1, \ldots, n-1$ 都在里面)。 * 现在我们看集合 $A$ 的代表元 $\{a \mid \bar{a} \in A\}$ 和集合 $B$。 * $A$ 的标准代表元集合是 $\{a \mid 1 \le a < n, \gcd(a,n)=1\}$。 * $B$ 是 $\{a \mid 1 \le a \le n, \gcd(a,n)=1\}$。 * 这两个集合几乎一样,唯一的区别是 $B$ 可能包含 $n$。但只有当 $n=1$ 时, $\gcd(1,1)=1$, $n$ 才会在 $B$ 中。 * 当 $n>1$ 时,$\gcd(n,n)=n \neq 1$,所以 $n$ 不在 $B$ 中。此时 $B = \{a \in \mathbb{Z} \mid 1 \le a < n, \gcd(a,n)=1\}$。 * 在这种情况下,集合 $B$ 和构成 $(\mathbb{Z}/n\mathbb{Z})^\times$ 的标准代表元集合是完全相同的。 * 因为 $(\mathbb{Z}/n\mathbb{Z})^\times$ 中的每一个元素都由一个唯一的标准代表元 $a \in \{1, \ldots, n-1\}$ 来标识,所以 $(\mathbb{Z}/n\mathbb{Z})^\times$ 的元素个数就等于其标准代表元的个数。 * $|(\mathbb{Z}/n\mathbb{Z})^\times| = |\{a \mid 1 \le a < n, \gcd(a,n)=1\}| = |B| = \varphi(n)$。 **结论**: $(\mathbb{Z}/n\mathbb{Z})^\times$ 的元素个数,根据其定义(由与n互质的数的类构成)和欧拉函数的定义(与n互质的数的个数),两者是完全一致的。 [总结] 本题在代数结构 $(\mathbb{Z}/n\mathbb{Z})^\times$ 和数论函数 $\varphi(n)$ 之间建立了一座直接的桥梁,告诉我们这个重要的代数群的大小,可以通过一个纯数论的函数来计算。这是两个数学分支交叉的一个基本而重要的例子。 #### 5.8.2 习题 11 [原文] 11. 证明如果 $\bar{a}, \bar{b} \in(\mathbb{Z} / n \mathbb{Z})^{\times}$,那么 $\bar{a} \cdot \bar{b} \in(\mathbb{Z} / n \mathbb{Z})^{\times}$。 [逐步解释] 这个问题要求证明 $(\mathbb{Z}/n\mathbb{Z})^\times$ 这个集合在乘法运算下是**封闭 (closed)** 的。这是证明一个代数结构是**群 (Group)** 的第一步(群公理之一)。 **证明方法一:使用逆元的定义** 1. **前提**: * $\bar{a} \in (\mathbb{Z}/n\mathbb{Z})^\times$ 意味着存在一个元素 $\bar{a}^{-1}$ 使得 $\bar{a} \cdot \bar{a}^{-1} = \bar{1}$。 * $\bar{b} \in (\mathbb{Z}/n\mathbb{Z})^\times$ 意味着存在一个元素 $\bar{b}^{-1}$ 使得 $\bar{b} \cdot \bar{b}^{-1} = \bar{1}$。 2. **目标**: * 我们要证明 $\bar{a} \cdot \bar{b}$ 也是可逆的,即我们要为它找到一个乘法逆元。 3. **构造逆元**: * 让我们猜测一下 $\bar{a}\bar{b}$ 的逆元可能是什么。受到矩阵求逆 $(AB)^{-1}=B^{-1}A^{-1}$ 的启发,我们尝试一下 $\bar{b}^{-1}\bar{a}^{-1}$。 * 计算 $(\bar{a}\bar{b}) \cdot (\bar{b}^{-1}\bar{a}^{-1})$: $(\bar{a}\bar{b}) \cdot (\bar{b}^{-1}\bar{a}^{-1}) = \bar{a} \cdot (\bar{b} \cdot \bar{b}^{-1}) \cdot \bar{a}^{-1}$ (乘法结合律) $= \bar{a} \cdot (\bar{1}) \cdot \bar{a}^{-1}$ (根据 $\bar{b}^{-1}$ 的定义) $= \bar{a} \cdot \bar{a}^{-1}$ ($\bar{1}$ 是乘法单位元) $= \bar{1}$ (根据 $\bar{a}^{-1}$ 的定义) 4. **结论**: * 我们成功地为元素 $\bar{a}\bar{b}$ 找到了一个乘法逆元,即 $\bar{b}^{-1}\bar{a}^{-1}$。 * 根据可逆元的定义,既然 $\bar{a}\bar{b}$ 有逆元,那么它就属于 $(\mathbb{Z}/n\mathbb{Z})^\times$。证毕。 **证明方法二:使用命题4(互质性)** 1. **前提**: * $\bar{a} \in (\mathbb{Z}/n\mathbb{Z})^\times$ 根据命题4,等价于 $\gcd(a,n)=1$。 * $\bar{b} \in (\mathbb{Z}/n\mathbb{Z})^\times$ 根据命题4,等价于 $\gcd(b,n)=1$。 2. **目标**: * 我们要证明 $\bar{a}\bar{b} \in (\mathbb{Z}/n\mathbb{Z})^\times$,根据命题4,这等价于证明 $\gcd(ab, n)=1$。 3. **应用数论性质**: * 这是一个基础的数论事实:如果一个整数 $n$ 与整数 $a$ 和 $b$ 都互质,那么 $n$ 也与它们的乘积 $ab$ 互质。 * **简要证明这个事实**: 假设 $\gcd(ab, n) = d > 1$。那么存在一个素数 $p$ 整除 $d$。所以 $p \mid ab$ 且 $p \mid n$。根据欧几里得引理,如果一个素数 $p$ 整除乘积 $ab$,那么它至少整除 $a$ 或 $b$ 中的一个。 * 如果 $p \mid a$,那么 $p$ 就是 $a$ 和 $n$ 的一个公因子。这导致 $\gcd(a,n) \ge p > 1$,与前提 $\gcd(a,n)=1$ 矛盾。 * 如果 $p \mid b$,那么 $p$ 就是 $b$ 和 $n$ 的一个公因子。这导致 $\gcd(b,n) \ge p > 1$,与前提 $\gcd(b,n)=1$ 矛盾。 * 因为所有情况都导出矛盾,所以我们的假设 $\gcd(ab,n)>1$ 是错误的。因此必须有 $\gcd(ab,n)=1$。 4. **结论**: * 既然 $\gcd(ab,n)=1$,根据命题4,元素 $\overline{ab} = \bar{a}\bar{b}$ 就在 $(\mathbb{Z}/n\mathbb{Z})^\times$ 中。证毕。 [总结] 本题证明了可逆元集合 $(\mathbb{Z}/n\mathbb{Z})^\times$ 对于乘法运算是封闭的。这个性质是该集合能够构成一个独立的、自洽的代数系统(一个**群**)的先决条件。两种证明方法分别从代数(构造逆元)和数论(利用互质性)的角度阐明了这一点。 #### 5.8.3 习题 12 & 13 & 14 这三个习题共同构成了对核心结论**命题4**的完整证明。我们将它们合并解释。 **命题4**: $(\mathbb{Z} / n \mathbb{Z})^{\times}=\{\bar{a} \in \mathbb{Z} / n \mathbb{Z} \mid(a, n)=1\}$。 这是一个集合相等性的命题,需要从两个方向证明: 1. **($\subseteq$) (习题12的思路)**: 证明如果 $\bar{a}$ 是可逆元,那么 $\gcd(a,n)=1$。 2. **($\supseteq$) (习题13的思路)**: 证明如果 $\gcd(a,n)=1$,那么 $\bar{a}$ 是可逆元。 --- **习题 13: ( $\supseteq$ 方向, "if $\gcd(a,n)=1$, then $\bar{a}$ is a unit")** [原文] 13. 令 $n \in \mathbb{Z}, n>1$,且令 $a \in \mathbb{Z}$ 满足 $1 \leq a \leq n$。证明如果 $a$ 和 $n$ 互质,则存在一个整数 $c$ 使得 $a c \equiv 1(\bmod n) \lambda$ [使用两个整数的最大公约数是这些整数的 $\mathbb{Z}$-线性组合这一事实]。 [逐步解释] 1. **前提**: $a$ 和 $n$ 互质,即 $\gcd(a,n)=1$。 2. **使用的工具 (贝祖定理)**: 题目明确提示,我们要使用“最大公约数可以表示为两数的线性组合”这一事实。即,对于整数 $a, n$,存在整数 $x, y$ 使得 $ax+ny = \gcd(a,n)$。 3. **应用工具**: 将我们的前提代入贝祖定理,得到:存在整数 $x, y$ 使得 $ax+ny=1$。 4. **模n变换**: 我们观察这个等式在模$n$的世界里是什么样的。对等式两边取模$n$: $(ax+ny) \equiv 1 \pmod n$ 5. 由于 $ny$ 是 $n$ 的整数倍,所以 $ny \equiv 0 \pmod n$。 6. 方程简化为:$ax \equiv 1 \pmod n$。 7. **结论**: 我们已经找到了一个整数 $c$(就是这里的 $x$),使得 $ac \equiv 1 \pmod n$。根据乘法逆元的定义,这意味着 $\bar{a}$ 在 $\mathbb{Z}/n\mathbb{Z}$ 中是可逆的(其逆元是 $\bar{x}$)。证毕。 --- **习题 12: ( $\subseteq$ 方向, "if $\bar{a}$ is a unit, then $\gcd(a,n)=1$")** 这个方向通常通过证明其**逆否命题**来完成,这正是习题12的表述。 **逆否命题**: 如果 $\gcd(a,n) \neq 1$,那么 $\bar{a}$ 不是可逆元。 [原文] 12. 令 $n \in \mathbb{Z}, n>1$,且令 $a \in \mathbb{Z}$ 满足 $1 \leq a \leq n$。证明如果 $a$ 和 $n$ 不互质,则存在一个整数 $b$ 满足 $1 \leq b<n$ 使得 $a b \equiv 0(\bmod n)$,并推断出不存在整数 $c$ 使得 $a c \equiv 1(\bmod n)$。 [逐步解释] 1. **前提**: $a$ 和 $n$ 不互质。即 $\gcd(a,n) = d > 1$。 2. **构造特殊的整数 $b$**: * 题目让我们找一个 $b$ 使得 $ab \equiv 0 \pmod n$。 * 让我们定义 $b = n/d$。 * 因为 $d>1$,所以 $b = n/d < n$。因为 $d \le n$,所以 $b=n/d \ge 1$。因此 $1 \le b < n$ 成立。 3. **计算 $ab$**: * $ab = a \cdot (n/d) = (a/d) \cdot n$。 * 因为 $d=\gcd(a,n)$,所以 $d$ 是 $a$ 的一个因子,即 $a/d$ 是一个整数。 * 所以,乘积 $ab$ 是 $n$ 的一个整数倍。 4. **得出同余式**: * $ab = (\text{integer}) \cdot n$ 意味着 $ab \equiv 0 \pmod n$。 * 在剩余类的语言中,这表示 $\bar{a} \cdot \bar{b} = \bar{0}$。 * 因为 $b \neq 0$ (由于 $b \ge 1$),所以 $\bar{b} \neq \bar{0}$。 * 我们称这样的 $\bar{a}$ 为**零因子 (zero divisor)**,因为它与一个非零元素相乘得到了零。 5. **推断出 $\bar{a}$ 不可逆 (反证法)**: * 现在我们来证明这个零因子 $\bar{a}$ 不可能是可逆元。 * 假设 $\bar{a}$ 是可逆的,那么存在一个逆元 $\bar{c}$ 使得 $\bar{a}\bar{c} = \bar{c}\bar{a} = \bar{1}$。 * 我们取刚刚得到的等式 $\bar{a}\bar{b} = \bar{0}$。 * 用 $\bar{c}$ 乘等式两边: $\bar{c} \cdot (\bar{a}\bar{b}) = \bar{c} \cdot \bar{0}$ * **分析左边**: $\bar{c} \cdot (\bar{a}\bar{b}) = (\bar{c}\bar{a})\bar{b}$ (结合律) $= (\bar{1})\bar{b}$ (根据 $\bar{c}$ 是逆元的定义) $= \bar{b}$ * **分析右边**: $\bar{c} \cdot \bar{0} = \overline{c \cdot 0} = \bar{0}$ * **得出矛盾**: 所以,我们得到 $\bar{b} = \bar{0}$。但这与我们之前确定的 $1 \le b < n$ (即 $\bar{b}$ 不是 $\bar{0}$) 相矛盾。 * 这个矛盾说明我们的假设“$\bar{a}$ 是可逆的”是错误的。 --- **习题 14: 总结与验证** [原文] 14. 从前两个习题得出结论,$(\mathbb{Z} / n \mathbb{Z})^{\times}$ 是 $\mathbb{Z} / n \mathbb{Z}$ 中满足 $(a, n)=1$ 的元素 $\bar{a}$ 的集合,从而证明命题 4。在 $n=12$ 的情况下直接验证这一点。 [逐步解释] 1. **总结证明**: * 习题13证明了:如果 $\gcd(a,n)=1$,那么 $\bar{a} \in (\mathbb{Z}/n\mathbb{Z})^\times$。这可以写成集合的包含关系:$\{\bar{a} \mid \gcd(a,n)=1\} \subseteq (\mathbb{Z}/n\mathbb{Z})^\times$。 * 习题12证明了:如果 $\gcd(a,n) \neq 1$,那么 $\bar{a} \notin (\mathbb{Z}/n\mathbb{Z})^\times$。这等价于说,如果一个元素在 $(\mathbb{Z}/n\mathbb{Z})^\times$ 中,那么它的代表元必须满足 $\gcd(a,n)=1$。这可以写成:$(\mathbb{Z}/n\mathbb{Z})^\times \subseteq \{\bar{a} \mid \gcd(a,n)=1\}$。 * 两个方向的包含关系都成立,因此两个集合是相等的。命题4得证。 2. **验证 $n=12$**: * 我们要验证 $(\mathbb{Z}/12\mathbb{Z})^\times = \{\bar{a} \mid \gcd(a,12)=1\}$。 * **计算右边集合**: 在 $\{1, \ldots, 12\}$ 中,与12互质的数有哪些? * $\gcd(1,12)=1$ * $\gcd(2,12)=2$ * $\gcd(3,12)=3$ * $\gcd(4,12)=4$ * $\gcd(5,12)=1$ * $\gcd(6,12)=6$ * $\gcd(7,12)=1$ * $\gcd(8,12)=4$ * $\gcd(9,12)=3$ * $\gcd(10,12)=2$ * $\gcd(11,12)=1$ * $\gcd(12,12)=12$ * 所以与12互质的数是 $1, 5, 7, 11$。右边集合是 $\{\bar{1}, \bar{5}, \bar{7}, \overline{11}\}$。 * **计算左边集合 (直接找逆元)**: * $\bar{1}$: $\bar{1} \cdot \bar{1} = \bar{1}$。可逆。 * $\bar{2}$: 是零因子,因为 $\bar{2}\cdot\bar{6}=\overline{12}=\bar{0}$。不可逆。 * $\bar{3}$: 是零因子,因为 $\bar{3}\cdot\bar{4}=\overline{12}=\bar{0}$。不可逆。 * $\bar{4}$: 是零因子,因为 $\bar{4}\cdot\bar{3}=\overline{12}=\bar{0}$。不可逆。 * $\bar{5}$: $\bar{5}\cdot\bar{5}=\overline{25}=\bar{1}$。可逆。 * $\bar{6}$: 是零因子,因为 $\bar{6}\cdot\bar{2}=\overline{12}=\bar{0}$。不可逆。 * $\bar{7}$: $\bar{7}\cdot\bar{7}=\overline{49}=\bar{1}$。可逆。 * $\bar{8}$: 是零因子,$\bar{8}\cdot\bar{3}=\overline{24}=\bar{0}$。不可逆。 * $\bar{9}$: 是零因子,$\bar{9}\cdot\bar{4}=\overline{36}=\bar{0}$。不可逆。 * $\overline{10}$: 是零因子,$\overline{10}\cdot\bar{6}=\overline{60}=\bar{0}$。不可逆。 * $\overline{11}$: $\overline{11}\cdot\overline{11}=\overline{121}=\bar{1}$。可逆。 * 左边集合是 $\{\bar{1}, \bar{5}, \bar{7}, \overline{11}\}$。 * 两边集合相等,验证通过。 ### 5.9 习题 15 [原文] 15. 对于以下每对整数 $a$ 和 $n$,证明 $a$ 与 $n$ 互质,并确定 $\bar{a}$ 在 $\mathbb{Z} / n \mathbb{Z}$ 中的乘法逆元。 (a) $a=13, n=20$。 (b) $a=69, n=89$。 (c) $a=1891, n=3797$。 (d) $a=6003722857, n=77695236973$。 [逐步解释] 这个习题要求我们对几组具体的数字应用扩展欧几里得算法来求模逆元。 **(a) $a=13, n=20$** 1. **欧几里得算法**: $20 = 1 \cdot 13 + 7$ $13 = 1 \cdot 7 + 6$ $7 = 1 \cdot 6 + 1$ 最后一个非零余数是1,所以 $\gcd(13, 20)=1$,$a, n$ 互质。 2. **反向代入**: $1 = 7 - 1 \cdot 6$ $1 = 7 - 1 \cdot (13 - 1 \cdot 7) = 7 - 13 + 7 = 2 \cdot 7 - 13$ $1 = 2 \cdot (20 - 1 \cdot 13) - 13 = 2 \cdot 20 - 2 \cdot 13 - 13 = 2 \cdot 20 - 3 \cdot 13$ 3. **结论**: 我们得到 $(-3) \cdot 13 + 2 \cdot 20 = 1$。 这意味着 $-3 \cdot 13 \equiv 1 \pmod{20}$。 $\overline{13}$ 的逆元是 $\overline{-3}$。 约化到正数: $\overline{-3} = \overline{-3+20} = \overline{17}$。 **逆元是 $\overline{17}$**。 **(b) $a=69, n=89$** 1. **欧几里得算法**: $89 = 1 \cdot 69 + 20$ $69 = 3 \cdot 20 + 9$ $20 = 2 \cdot 9 + 2$ $9 = 4 \cdot 2 + 1$ $\gcd(69, 89)=1$,$a, n$ 互质。 2. **反向代入**: $1 = 9 - 4 \cdot 2$ $1 = 9 - 4 \cdot (20 - 2 \cdot 9) = 9 - 4 \cdot 20 + 8 \cdot 9 = 9 \cdot 9 - 4 \cdot 20$ $1 = 9 \cdot (69 - 3 \cdot 20) - 4 \cdot 20 = 9 \cdot 69 - 27 \cdot 20 - 4 \cdot 20 = 9 \cdot 69 - 31 \cdot 20$ $1 = 9 \cdot 69 - 31 \cdot (89 - 1 \cdot 69) = 9 \cdot 69 - 31 \cdot 89 + 31 \cdot 69 = 40 \cdot 69 - 31 \cdot 89$ 3. **结论**: 我们得到 $40 \cdot 69 - 31 \cdot 89 = 1$。 这意味着 $40 \cdot 69 \equiv 1 \pmod{89}$。 **逆元是 $\overline{40}$**。 **(c) $a=1891, n=3797$** 1. **欧几里得算法**: $3797 = 2 \cdot 1891 + 15$ $1891 = 126 \cdot 15 + 1$ $\gcd(1891, 3797)=1$,$a, n$ 互质。 2. **反向代入**: $1 = 1891 - 126 \cdot 15$ $1 = 1891 - 126 \cdot (3797 - 2 \cdot 1891) = 1891 - 126 \cdot 3797 + 252 \cdot 1891$ $1 = (1+252) \cdot 1891 - 126 \cdot 3797 = 253 \cdot 1891 - 126 \cdot 3797$ 3. **结论**: 我们得到 $253 \cdot 1891 - 126 \cdot 3797 = 1$。 这意味着 $253 \cdot 1891 \equiv 1 \pmod{3797}$。 **逆元是 $\overline{253}$**。 **(d) $a=6003722857, n=77695236973$** 1. **欧几里得算法**: $77695236973 = 12 \cdot 6003722857 + 5650562689$ $6003722857 = 1 \cdot 5650562689 + 353160168$ $5650562689 = 16 \cdot 353160168 + 1$ $\gcd(a, n)=1$,$a, n$ 互质。 2. **反向代入**: $1 = 5650562689 - 16 \cdot 353160168$ $1 = 5650562689 - 16 \cdot (6003722857 - 1 \cdot 5650562689) = 17 \cdot 5650562689 - 16 \cdot 6003722857$ $1 = 17 \cdot (77695236973 - 12 \cdot 6003722857) - 16 \cdot 6003722857$ $1 = 17 \cdot 77695236973 - 204 \cdot 6003722857 - 16 \cdot 6003722857$ $1 = 17 \cdot 77695236973 - 220 \cdot 6003722857$ 3. **结论**: 我们得到 $(-220) \cdot 6003722857 + 17 \cdot 77695236973 = 1$。 这意味着 $-220 \cdot a \equiv 1 \pmod n$。 逆元是 $\overline{-220}$。 约化到正数: $\overline{-220} = \overline{-220 + 77695236973} = \overline{77695236753}$。 **逆元是 $\overline{77695236753}$**。 ### 5.10 习题 16 [原文] 16. 编写一个计算机程序,用于对任意给定输入 $n$ 进行模 $n$ 的加法和乘法运算。这些运算的输出应为两个整数之和与积的最小剩余。此外,还要包含一个功能,即如果 $(a, n)=1$,可以根据请求打印一个在 1 到 $n-1$ 之间的整数 $c$ 使得 $\bar{a} \cdot \bar{c}=\overline{1}$。(你的程序当然不应简单地引用许多系统中内置的“mod”函数)。 [逐步解释] 这个习题要求我们将本章的算术理论转化为实际的代码。程序需要实现三个核心功能:模加法、模乘法和模逆元计算。 **功能1 & 2: 模加法和模乘法** * **输入**: 整数 $a$, $b$ 和模数 $n$。 * **操作**: * 加法: 计算 $s = a+b$。 * 乘法: 计算 $p = a \cdot b$。 * **输出**: 计算结果的最小非负剩余。 * **伪代码/实现思路**: * 内置的 `%` 运算符在很多语言(如C++, Java)中对于负数的操作是“取余”而不是“取模”,结果的符号与被除数相同。例如 `(-7) % 5` 结果是 `-2` 而不是 `3`。我们需要一个健壮的 `mod` 函数。 ``` function robust_mod(value, modulus): // C-style % operator can yield negative result result = value % modulus if result < 0: result = result + modulus return result function modular_add(a, b, n): // It's better to mod a and b first to prevent overflow if they are large val_a = robust_mod(a, n) val_b = robust_mod(b, n) sum_val = val_a + val_b return robust_mod(sum_val, n) function modular_multiply(a, b, n): val_a = robust_mod(a, n) val_b = robust_mod(b, n) // For very large n, a*b might overflow standard integer types. // In that case, one needs to use algorithms for modular multiplication // for large numbers. For standard int sizes, this is fine. prod_val = val_a * val_b return robust_mod(prod_val, n) ``` **功能3: 模逆元计算** * **输入**: 整数 $a$ 和模数 $n$。 * **操作**: 使用扩展欧几里得算法计算 $a$ 模 $n$ 的逆元。 * **输出**: 如果逆元存在,输出一个在 $1$到 $n-1$ 之间的整数 $c$。如果不存在,报告错误。 * **伪代码/实现思路**: * 我们需要一个实现扩展欧几里得算法的函数。这个函数通常返回一个包含最大公约数以及贝祖等式系数 $(x, y)$ 的元组。 ``` // Returns a tuple (gcd, x, y) such that ax + by = gcd(a, b) function extended_euclidean_algorithm(a, b): if a == 0: return (b, 0, 1) else: (gcd, x, y) = extended_euclidean_algorithm(b % a, a) // From b%a*x + a*y = gcd // (b - floor(b/a)*a)*x + a*y = gcd // b*x - floor(b/a)*a*x + a*y = gcd // a*(y - floor(b/a)*x) + b*x = gcd return (gcd, y - (b // a) * x, x) function modular_inverse(a, n): (gcd, x, y) = extended_euclidean_algorithm(a, n) if gcd != 1: // Inverse does not exist return "Error: Inverse does not exist." else: // x is the inverse of a mod n. // We need to return the smallest positive representative. return robust_mod(x, n) ``` [总结] 这个编程练习是将抽象代数理论付诸实践的绝佳方式。它要求程序员不仅要理解算法的步骤,还要处理好编程语言中与数学定义不完全一致的细节(如 `%` 运算符的行为),并设计出健壮、正确的函数接口。这是从理论数学家到应用数学家或密码学工程师转变所必需的技能。 # 行间公式索引 1. $$ a \sim b \text { 当且仅当 } n \mid(b-a) . $$

解释: 定义了整数 $a$ 和 $b$ 之间“模 $n$ 相关”的关系,即它们的差能被 $n$ 整除。

2. $$

\begin{aligned}

\bar{a} & =\{a+k n \mid k \in \mathbb{Z}\} \\

& =\{a, a \pm n, a \pm 2 n, a \pm 3 n, \ldots\} .

\end{aligned}

$$ **解释**: 定义了整数 $a$ 的剩余类(或同余类)$\bar{a}$,它是一个包含了所有与 $a$ 相差 $n$ 的整数倍的数的无限集合。 3. $$ \overline{0}, \overline{1}, \overline{2}, \ldots, \overline{n-1} $$

解释: 列出了模 $n$ 的所有 $n$ 个不同的剩余类,它们构成了集合 $\mathbb{Z}/n\mathbb{Z}$。

4.

$$ \bar{a}+\bar{b}=\overline{a+b} \quad \text { 和 } \quad \bar{a} \cdot \bar{b}=\overline{a b} . $$

解释: 定义了剩余类之间的加法和乘法运算,其核心思想是利用代表元在整数环中进行运算,然后取结果所在的类。

5.

$$ \overline{0}, \overline{1}, \overline{2}, \ldots, \overline{11} $$

解释: 示例,列出了模12的所有12个剩余类。

6.

$$ a_{1} \equiv b_{1} \quad(\bmod n) \quad \text { 且 } \quad a_{2} \equiv b_{2} \quad(\bmod n) $$

解释: 定理3的前提条件,假设两组代表元分别对应同一个类。

7.

$$ a_{1}+a_{2} \equiv b_{1}+b_{2} \quad(\bmod n) \quad \text { 且 } \quad a_{1} a_{2} \equiv b_{1} b_{2} \quad(\bmod n) . $$

解释: 定理3的结论,证明了同余关系在整数加法和乘法下是保持的,从而保证了类运算的良定义性。

8.

$$ (\mathbb{Z} / n \mathbb{Z})^{\times}=\{\bar{a} \in \mathbb{Z} / n \mathbb{Z} \mid \text { 存在 } \bar{c} \in \mathbb{Z} / n \mathbb{Z} \text { 使得 } \bar{a} \cdot \bar{c}=\overline{1}\} . $$

解释: 定义了模 $n$ 的乘法群(或单位群)$(\mathbb{Z}/n\mathbb{Z})^\times$,它由 $\mathbb{Z}/n\mathbb{Z}$ 中所有存在乘法逆元的元素构成。

9. $$

\begin{aligned}

60 & =(3) 17+9 \\

17 & =(1) 9+8 \\

9 & =(1) 8+1

\end{aligned}

$$ **解释**: 示例,展示了使用欧几里得算法计算 $\gcd(60, 17)$ 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