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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_二元结构与群_二元运算与二元结构.ZH解释

📜 原文
📖 逐步解释
∑ 公式拆解
💡 数值示例
⚠️ 易错点
📝 总结
🎯 存在目的
🧠 直觉心智模型
💭 直观想象

1内容

好的,我将根据您提供的详细工作流程,为 2.1_二元结构与群_二元运算与二元结构.ZH.md 文件生成一份极其详尽、逐步深入的解释。我将严格遵循您设定的结构、格式和内容要求,确保解释的完整性、细致性和准确性,并在一个回复内提供所有内容。

1. 第二章 二元结构与群

📜 [原文1]

第二章

二元结构与群

📖 [逐步解释]

本章标题指出了我们将要学习的两个核心代数概念:“二元结构”和“”。这标志着我们从预备知识(如集合函数等价关系)正式进入抽象代数的核心领域。

二元结构”是更基础、更广泛的概念。它仅仅是一个集合配上一个“运算规则”。这个规则告诉我们如何将该集合中的任意两个元素“组合”起来,得到该集合中的第三个元素。我们日常接触的加、减、乘、除都可以看作是某种二元结构的例子。

”则是一种特殊的、性质更丰富的二元结构。它在二元结构的基础上,增加了几个关键的“好”性质(结合律单位元逆元),这些性质使得的结构非常优美和强大,成为抽象代数研究的基石。本章的目标就是首先理解最泛化的二元结构,然后聚焦于最重要的二元结构之一——

📝 [总结]

本章将从最基本的代数结构二元结构”开始,然后引入满足特定条件的特殊二元结构——“”,并对它们进行深入研究。

🎯 [存在目的]

本章标题的作用是为后续内容设定学习框架。它明确了两个递进的核心概念,帮助学习者建立从一般到特殊的认知路径,即先理解什么是代数的“舞台”(二元结构),再聚焦于这个舞台上的“明星主角”()。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下,你有一盒乐高积木(这就是集合)。“二元结构”就是一本最简单的说明书,它只告诉你:“你可以任选两块积木,然后把它们拼在一起,形成一块新的组合积木。” 而“”则是一本更高级的说明书,它不仅告诉你怎么拼,还保证了一些神奇的规则,比如:“(A拼B)再拼C,和你先把(B拼C)拼好再拼A,效果是一样的”(结合律);“有一块特殊的‘百搭’积木,任何积木和它拼,都等于那块积木本身”(单位元);“对于任何一块积木,都存在另一块‘反向’积木,它俩拼在一起,就能变回那块‘百搭’积木”(逆元)。

💭 [直观想象]

一个广阔的广场(集合),广场上的人(元素)可以两两进行一种互动(二元运算),比如握手,然后变成一个新的人(这听起来有点科幻,但在数学上是成立的)。这就是二元结构。而“”这个广场上的互动规则更有序、更可预测,使得整个系统稳定而和谐。

1. 1. 二元运算与二元结构

📜 [原文2]

  1. 二元运算与二元结构
📖 [逐步解释]

这个标题引入了本章的第一个小节,聚焦于构成二元结构的两个基本组成部分:“二元运算”和“二元结构”本身。我们将首先精确定义什么是“运算”,然后将它与一个集合捆绑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代数结构。这是我们从算术世界迈向抽象代数世界的第一步。

📝 [总结]

本节将定义二元运算,并说明它与集合如何共同构成一个二元结构

🎯 [存在目的]

本节的目的是为后续所有代数结构等)的学习打下最坚实的基础。通过精确定义二元运算,我们才能在完全抽象的层面讨论数学对象的“组合”行为,而不必局限于具体的加法或乘法。

🧠 [直觉心智模型]

二元运算”就像是烹饪中的一个动作,比如“混合”。而“二元结构”就是“食材(集合)”加上这个动作(二元运算)。例如,“(面粉和水,混合)”就是一个二元结构

💭 [直观想象]

想象一条工厂流水线。这条流水线只接受两个来自同一仓库(集合)的零件(元素),通过一个固定的机器(二元运算)加工后,产出的新零件必须还能放回这个仓库里。这个“机器+仓库”的系统,就是一个二元结构

11.1.1. 基本定义

📜 [原文3]

1.1. 基本定义代数的精髓在于将两个事物结合起来得到第三个事物。我们将其归纳为定义

定义 1.1.1。设 $X$ 是一个非空集合$X$ 上的二元运算是一个函数 $F: X \times X \rightarrow X$

然而,我们不将函数数对 ( $a, b$ ) 上的写成 $F(a, b)$,而是使用一些中间符号来表示这个,例如 $a+b$$a \cdot b$,通常简写为 $a b$,或 $a \circ b$。目前,我们通常使用 $a * b$ 来表示一个泛指的二元运算

定义 1.1.2。一个二元结构 $(X, *)$ 是一个由一个集合 $X$$X$ 上的二元运算组成的数对

📖 [逐步解释]

这部分给出了二元运算二元结构最核心的数学定义

首先,代数的本质被描述为“将两个事物结合得到第三个事物”。这句话非常关键,它抓住了所有代数运算的共同特征。例如,加法是把两个数(比如2和3)结合起来,得到第三个数(5);矩阵乘法是把两个矩阵结合起来,得到第三个矩阵。

定义 1.1.1 将这个朴素的想法形式化数学化了。

  • “设 $X$ 是一个非空集合”:我们的舞台是一个集合,里面装着我们要操作的对象。它不能为空,否则就没什么可操作的了。
  • $X$ 上的二元运算是一个函数 $F: X \times X \rightarrow X$”:这是最关键的一句。
  • 函数 $F$运算的本质是一个函数,这意味着它有明确的输入和唯一的输出,不存在模棱两可的情况。
  • 输入是 $X \times X$:这表示函数的输入是一个有序数对 $(a, b)$,其中 $a$$b$ 都必须是集合 $X$ 中的元素。这就是“二元”的含义——它操作两个元素
  • 输出是 $X$:这表示函数的输出结果 $c$ 也必须是集合 $X$ 中的元素。这个性质通常被称为闭包性(closure),即运算结果不会“跑出”原来的集合。例如,两个整数相加,结果仍然是整数,所以整数加法在整数集上是闭合的。但两个奇数相加,结果是偶数,所以加法在“奇数集”上是不闭合的。
  • 符号的改变:为了书写方便和符合习惯,我们不用标准的函数表示法 $F(a, b)$,而是用中缀表示法,如 $a+b$$a*b$。这里的 $*$ 是一个占位符,可以代表任何具体的二元运算

定义 1.1.2定义二元运算后,定义二元结构就水到渠成了。

  • “一个二元结构 $(X, *)$”:一个二元结构被表示为一个有序数对
  • $X$:第一个分量是集合,即我们的操作对象。
  • $*$:第二个分量是定义在 $X$ 上的二元运算,即我们的操作规则。
  • 这个定义告诉我们,讨论代数结构时,必须同时指明集合和其上的运算,两者缺一不可。例如,只说“整数集”是没有代数意义的,而说“整数集和其上的加法”,即 $(\mathbb{Z}, +)$,这才构成一个二元结构
∑ [公式拆解]
  • $F: X \times X \rightarrow X$:
  • $F$: 代表一个函数,在这里就是二元运算这个规则本身。
  • $X$: 一个非空集合,比如整数集 $\mathbb{Z}$
  • $X \times X$: 这是集合 $X$笛卡尔积。它代表了所有可能的、由 $X$元素组成的有序数对集合。例如,如果 $X = \{1, 2\}$,那么 $X \times X = \{(1, 1), (1, 2), (2, 1), (2, 2)\}$。这就是二元运算定义域(所有可能的输入)。
  • $\rightarrow$: 表示一个映射关系,从左边的定义域映射到右边的到达域
  • $X$ (在箭头右边): 这是函数到达域定义要求输出的结果必须仍然属于集合 $X$。这就是闭包性
  • $(X, *)$
  • $( , )$: 这是一个有序数对的表示法,强调集合运算的绑定关系,且顺序不能颠倒。
  • $X$: 基础集合 (underlying set)。
  • $*$: 定义在 $X$ 上的二元运算
💡 [数值示例]
  • 示例1:整数加法
  • 集合 $X = \mathbb{Z} = \{\dots, -2, -1, 0, 1, 2, \dots\}$
  • 二元运算是加法 '+'。我们可以将其看作一个函数 $F: \mathbb{Z} \times \mathbb{Z} \rightarrow \mathbb{Z}$
  • 取一对输入,例如 $(3, -5) \in \mathbb{Z} \times \mathbb{Z}$
  • 函数 $F$ 作用于它:$F(3, -5) = 3 + (-5) = -2$
  • 输出结果 $-2$ 仍然在集合 $\mathbb{Z}$ 中。因此,加法在 $\mathbb{Z}$ 上是闭合的。
  • 所以,$(\mathbb{Z}, +)$ 是一个二元结构
  • 示例2:自然数减法 (反例)
  • 集合 $X = \mathbb{N} = \{1, 2, 3, \dots\}$ (假设自然数不含0)。
  • 运算是减法 '-'。
  • 我们尝试将其看作一个函数 $G: \mathbb{N} \times \mathbb{N} \rightarrow \mathbb{N}$
  • 取一对输入,例如 $(3, 5) \in \mathbb{N} \times \mathbb{N}$
  • 运算结果是 $3 - 5 = -2$
  • 这个结果 $-2$ 不在集合 $\mathbb{N}$ 中。
  • 因此,减法在 $\mathbb{N}$ 上不满足闭包性,所以它不是 $\mathbb{N}$ 上的一个二元运算$(\mathbb{N}, -)$ 不是一个二元结构
  • 示例3:布尔逻辑与
  • 集合 $X = \{\text{True}, \text{False}\}$
  • 二元运算是逻辑与 '$\land$'。
  • 取一对输入,例如 $(\text{True}, \text{False})$
  • 运算结果是 $\text{True} \land \text{False} = \text{False}$
  • 输出结果 $\text{False}$ 仍然在集合 $X$ 中。
  • 我们可以检查所有四种可能:$\text{True} \land \text{True} = \text{True}$$\text{True} \land \text{False} = \text{False}$$\text{False} \land \text{True} = \text{False}$$\text{False} \land \text{False} = \text{False}$。所有结果都在 $X$ 中。
  • 所以,$(\{\text{True}, \text{False}\}, \land)$ 是一个二元结构
⚠️ [易错点]
  1. 混淆运算和结构二元运算是一个函数/规则,而二元结构集合运算的组合体。不能只说“加法是一个二元结构”,而应说“整数集与加法构成一个二元结构”。
  2. 忽略闭包性:这是成为二元运算的先决条件。在考虑一个新的运算时,首先要检查它对于给定的集合是否闭合。例如,除法在实数集 $\mathbb{R}$ 上不是二元运算,因为除以0没有定义;即使在非零实数集 $\mathbb{R}^*$ 上,除法也不是二元运算,因为它通常被看作是乘以逆元,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基本二元运算
  3. 空集定义中明确指出 $X$ 是一个非空集合。在空集合上无法定义二元运算,因为其笛卡尔积 $\emptyset \times \emptyset = \emptyset$,无法从中取出元素进行运算。
📝 [总结]

二元运算是一个特殊的函数,它接收来自同一集合的两个元素,并产出该集合中的一个元素,这个性质叫闭包性。一个二元结构就是一个非空集合与一个定义在其上的二元运算所组成的数学对象。

🎯 [存在目的]

这两个定义是整个抽象代数的基石。通过将运算抽象为一个函数 $F: X \times X \rightarrow X$数学家们能够摆脱对具体数字和运算(如+,-,×,÷)的依赖,转而研究所有满足这种“二合一”模式的系统的共性。这是从“算术”到“代数”思维的飞跃,使得研究更抽象、更普适的结构成为可能。

🧠 [直觉心智模型]
  1. 二元运算是一个“合成器”或“搅拌机”。你必须放入两种来自同一批次的原料(集合 $X$),机器启动后,会生产出一种新的、但仍然属于该批次原料的产品。
  2. 二元结构就是“原料仓库 + 合成器”。仓库提供了所有可能的原料,合成器提供了合成规则。两者打包在一起,形成一个自给自足的生产系统。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调色盘(集合 $X$),上面有各种颜色(元素)。“二元运算”就是“混合”这个动作。你任取两种颜色(比如红色和黄色),将它们混合,得到一种新的颜色(橙色)。只要新产生的颜色(橙色)也能被认为是调色盘上的一种颜色(即结果不超出集合 $X$),那么“混合”就是这个调色盘上的一个二元运算。“(调色盘,混合)”就构成一个二元结构

21.1.2. 例子

📜 [原文4]

1.1.3。例子几乎多不胜数。例如,使用 +,我们有 $(\mathbb{N},+),(\mathbb{Z},+),(\mathbb{Q},+),(\mathbb{R},+),(\mathbb{C},+)$,以及向量空间矩阵例子,如 $\left(\mathbb{R}^{n},+\right)$$\left(\mathbb{M}_{n, m}(\mathbb{R}),+\right)$。使用减法,我们有 $(\mathbb{Z},-),(\mathbb{Q},-),(\mathbb{R},-),(\mathbb{C},-),\left(\mathbb{R}^{n},-\right)$$\left(\mathbb{M}_{n, m}(\mathbb{R}),-\right)$

对于乘法,我们有 $(\mathbb{N}, \cdot),(\mathbb{Z}, \cdot),(\mathbb{Q}, \cdot),(\mathbb{R}, \cdot),(\mathbb{C}, \cdot)$。如果我们将 $\mathbb{Q}^{*}=\{a \in \mathbb{Q}: a \neq 0\}$$\mathbb{R}^{*}=\{a \in \mathbb{R}: a \neq 0\}, \mathbb{C}^{*}=\{a \in \mathbb{C}: a \neq 0\}$,那么 $\left(\mathbb{Q}^{*}, \cdot\right),\left(\mathbb{R}^{*}, \cdot\right),\left(\mathbb{C}^{*}, \cdot\right)$ 也是二元结构。同样地, $(U(1), \cdot)$$\left(\mu_{n}, \cdot\right)$二元结构。此外还有矩阵例子$\left(\mathbb{M}_{n}(\mathbb{R}), \cdot\right),\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S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O_{n}, \cdot\right),\left(S O_{n}, \cdot\right)$

接下来,有函数复合例子:对于一个集合 $X$$\left(X^{X}, \circ\right)$$\left(S_{X}, \circ\right)$

我们还看到了等价类集合上的二元运算例子。例如, $(\mathbb{Z} / n \mathbb{Z},+),(\mathbb{Z} / n \mathbb{Z}, \cdot)$$(\mathbb{R} / 2 \pi \mathbb{Z},+)$二元结构例子。这里,例如,给定 $[a],[b] \in \mathbb{Z} / n \mathbb{Z}$,我们定义 $[a]+[b]=[a+b]$$[a] \cdot[b]=[a b]$。正如我们所见,这些运算良定义的。$\mathbb{R} / 2 \pi \mathbb{Z}$ 上的加法也类似定义。(但 $\mathbb{R} / 2 \pi \mathbb{Z}$ 上没有自然的乘法二元运算。)

最后,还有许多看起来更任意的例子。例如,对于一个集合 $X$,我们可以简单地定义 $a * b=b$ 对于所有 $a, b \in X$:要“组合”两个元素,你总是选择第二个。另一个例子是一个“常数”二元运算:对于一个非空集合 $X$ 和一个固定的元素 $c \in X$,并定义 $a * b=c$ 对于所有 $a, b \in X$

📖 [逐步解释]

这部分通过大量丰富的例子来巩固对二元结构的理解。这些例子覆盖了数学的多个领域,展示了二元结构这个概念的普遍性。

  1. 基于加法 (+) 的例子
    • $(\mathbb{N},+),(\mathbb{Z},+),(\mathbb{Q},+),(\mathbb{R},+),(\mathbb{C},+)$: 这里的 $\mathbb{N}$ (自然数), $\mathbb{Z}$ (整数), $\mathbb{Q}$ (有理数), $\mathbb{R}$ (实数), $\mathbb{C}$ (复数) 都是我们熟悉的数集。在这些集合上,普通的加法运算都是闭合的(两个同类数相加,结果还是同类数),因此它们都构成了二元结构
    • $(\mathbb{R}^{n},+)$: 这是 $n$实向量集合向量的加法是逐分量相加,结果仍然是一个 $n$实向量,所以是闭合的。
    • $(\mathbb{M}_{n, m}(\mathbb{R}),+)$: 这是所有 $n \times m$ 实矩阵集合矩阵的加法是对应位置的元素相加,结果仍然是一个 $n \times m$ 实矩阵,所以也是闭合的。
  2. 基于减法 (-) 的例子
    • $(\mathbb{Z},-),(\mathbb{Q},-),(\mathbb{R},-),(\mathbb{C},-),\left(\mathbb{R}^{n},-\right),\left(\mathbb{M}_{n, m}(\mathbb{R}),-\right)$: 在这些集合上,减法是闭合的。例如,两个整数相减,结果还是整数。但是注意,正如之前讨论的,$(\mathbb{N}, -)$ 不是二元结构,因为 $3-5=-2 \notin \mathbb{N}$
  3. 基于乘法 (·) 的例子
    • $(\mathbb{N}, \cdot),(\mathbb{Z}, \cdot),(\mathbb{Q}, \cdot),(\mathbb{R}, \cdot),(\mathbb{C}, \cdot)$: 在这些数集上,乘法是闭合的。
    • $(\mathbb{Q}^{*}, \cdot),(\mathbb{R}^{*}, \cdot),(\mathbb{C}^{*}, \cdot)$: 这里的星号上标 * 表示“排除0”。例如 $\mathbb{Q}^{*}$ 是所有非零有理数集合。为什么要排除0?因为如果我们想讨论除法(即乘以逆元),0是没有逆元的。但仅就乘法本身而言,两个非零实数相乘,结果也一定是非零实数,所以乘法在这些“去掉了0”的集合上是闭合的。
    • $(U(1), \cdot)$: $U(1)$复平面单位圆上的所有复数集合,即所有模长为1的复数。两个模长为1的复数相乘,根据复数乘法性质 $|z_1 z_2| = |z_1||z_2| = 1 \cdot 1 = 1$,结果的模长仍然为1,所以结果仍在单位圆上。因此乘法在 $U(1)$ 上是闭合的。
    • $(\mu_{n}, \cdot)$: $\mu_{n}$$n$单位根集合,即方程 $z^n=1$复数域中的所有解。如果 $z_1, z_2$ 都是 $n$单位根,那么 $(z_1 z_2)^n = z_1^n z_2^n = 1 \cdot 1 = 1$,所以它们的乘积也仍然是一个 $n$单位根。因此乘法在 $\mu_n$ 上是闭合的。
    • $(\mathbb{M}_{n}(\mathbb{R}), \cdot)$: $n \times n$实方块矩阵集合。两个 $n \times n$ 矩阵相乘,结果还是一个 $n \times n$ 矩阵,所以乘法在此闭合
    • $(G L_{n}(\mathbb{R}), \cdot), (S L_{n}(\mathbb{R}), \cdot), (O_{n}, \cdot), (S O_{n}, \cdot)$: 这些是特殊的矩阵集。$GL_n$ (General Linear) 是可逆矩阵集,两个可逆矩阵之积仍然可逆$SL_n$ (Special Linear) 是行列式为1的矩阵集,两个行列式为1的矩阵之积的行列式也为1。$O_n$ (Orthogonal) 是正交矩阵集,两个正交矩阵之积仍然正交$SO_n$ (Special Orthogonal) 是行列式为1的正交矩阵集,它们的乘积也保持此性质。这些运算在各自的集合上都是闭合的。
  4. 基于函数复合 (∘) 的例子
    • $(X^{X}, \circ)$: $X^X$ 表示所有从集合 $X$ 到自身的函数集合。任取两个这样的函数 $f: X \rightarrow X$$g: X \rightarrow X$,它们的复合函数 $f \circ g$ (先用 $g$ 再用 $f$) 的定义域$X$到达域也是 $X$。所以复合$X^X$ 上是闭合的。
    • $(S_{X}, \circ)$: $S_X$ 是所有从 $X$ 到自身的双射函数(即置换)的集合。两个双射函数复合仍然是一个双射函数,所以复合$S_X$ 上是闭合的。
  5. 基于等价类的例子
    • $(\mathbb{Z} / n \mathbb{Z},+), (\mathbb{Z} / n \mathbb{Z}, \cdot)$: 这是 $n$ 同余类集合。我们定义 $[a]+[b]=[a+b]$$[a]\cdot[b]=[ab]$。由于 $a+b$$ab$ 的结果仍然是整数,所以它们各自属于某个同余类,因此运算是闭合的。这里的关键是运算良定义性,即运算结果不依赖于代表元的选择。例如在 $\mathbb{Z}/3\mathbb{Z}$ 中,$[1]+[2]=[3]=[0]$,我们也可以用 $[4]$ 代表 $[1]$,用 $[5]$ 代表 $[2]$,那么 $[4]+[5]=[9]$,而 $9 \pmod 3 = 0$,所以 $[9]=[0]$,结果是一致的。
    • $(\mathbb{R} / 2 \pi \mathbb{Z},+)$: 这可以理解为把实数轴 $\mathbb{R}$ 卷起来,长度为 $2\pi$ 的一段卷成一个圆。加法就是在这个圆上进行。例如,$[\pi] + [1.5\pi] = [2.5\pi]$,因为 $2.5\pi$$0.5\pi$ 相差一个 $2\pi$,所以 $[2.5\pi] = [0.5\pi]$。这个运算是闭合的。文中提到它没有自然的乘法,是因为我们很难定义一个良定义的乘法。例如,$[\pi] \cdot [\pi] = [\pi^2]$,但我们也可以用 $[3\pi]$ 代表 $[\pi]$,那么 $[3\pi]\cdot[3\pi]=[9\pi^2]$$[\pi^2]$$[9\pi^2]$$\mathbb{R} / 2 \pi \mathbb{Z}$ 中通常不是同一个等价类
  6. 任意(或“奇异”)的例子
    • $a * b = b$: 这个运算总是返回第二个元素。例如,在 $\{1,2,3\}$ 上,$1*2=2, 3*1=1$。结果总是在原集合中,所以是闭合的。
    • $a * b = c$: 这个运算总是返回一个固定的元素 $c$。例如,在 $\{1,2,3\}$ 上,固定 $c=2$,那么 $1*3=2, 1*1=2, 3*2=2$。结果总是在原集合中,所以是闭合的。
💡 [数值示例]
  • 示例1:(GL₂(ℝ), ·)
  • 集合: $GL_2(\mathbb{R})$ 是所有 $2 \times 2$ 可逆实矩阵集合
  • 运算: 矩阵乘法。
  • 取两个元素: $A = \begin{pmatrix} 1 & 2 \\ 0 & 1 \end{pmatrix}$$B = \begin{pmatrix} 3 & 0 \\ 1 & 1 \end{pmatrix}$
  • 检查可逆性:$\det(A) = 1 \neq 0$$\det(B) = 3 \neq 0$。所以 $A, B \in GL_2(\mathbb{R})$
  • 进行运算:$A \cdot B = \begin{pmatrix} 1 & 2 \\ 0 & 1 \end{pmatrix} \begin{pmatrix} 3 & 0 \\ 1 & 1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1\cdot3+2\cdot1 & 1\cdot0+2\cdot1 \\ 0\cdot3+1\cdot1 & 0\cdot0+1\cdot1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5 & 2 \\ 1 & 1 \end{pmatrix}$
  • 检查结果的闭包性$\det(A \cdot B) = 5 \cdot 1 - 2 \cdot 1 = 3$。因为 $\det(AB) = \det(A)\det(B) = 1 \cdot 3 = 3 \neq 0$,所以结果 $A \cdot B$ 仍然是一个可逆矩阵,属于 $GL_2(\mathbb{R})$
  • 因此,$(GL_2(\mathbb{R}), \cdot)$ 是一个二元结构
  • 示例2:(ℤ/5ℤ, ·)
  • 集合: $\mathbb{Z}/5\mathbb{Z} = \{[0], [1], [2], [3], [4]\}$
  • 运算: 5乘法。
  • 取两个元素: $[3]$$[4]$
  • 进行运算: $[3] \cdot [4] = [3 \times 4] = [12]$
  • 检查结果的闭包性: 因为 $12 \pmod 5 = 2$,所以 $[12] = [2]$。而 $[2]$集合 $\mathbb{Z}/5\mathbb{Z}$ 中的一个元素
  • 因此,运算是闭合的,$(\mathbb{Z}/5\mathbb{Z}, \cdot)$ 是一个二元结构
⚠️ [易错点]
  1. 集合范围:必须非常清楚运算是在哪个集合定义的。同一个运算在不同集合上可能具有不同的性质。例如,加法在 $\mathbb{N}$ 上没有逆元,但在 $\mathbb{Z}$ 上有。
  2. 良定义性:对于等价类上的运算,良定义性是至关重要的,必须保证运算结果与代表元的选择无关。这是一个非常微妙且重要的易错点
  3. 矩阵乘法:只有方块矩阵$n \times n$)才能与自身相乘,所以 $\mathbb{M}_{n,m}(\mathbb{R})$$n \neq m$ 时没有定义乘法二元运算
📝 [总结]

二元结构的概念非常普遍,涵盖了从基本算术运算、向量矩阵运算,到函数复合模运算等多种数学情境。通过这些例子,我们能体会到抽象代数的威力,即将这些表面上千差万别的系统纳入一个统一的框架中进行研究。

🎯 [存在目的]

这部分的目的在于“具象化”和“扩展化”二元结构定义。通过一长串例子,作者旨在说明:

  1. 这个抽象定义不是空洞的,它在数学的各个角落都有实际的对应物。
  2. 帮助读者建立一个丰富的“案例库”,以便在后续学习更抽象定理时,可以随时从中找到具体的例子来理解和验证。
  3. 展示二元结构的多样性,有些很“自然”(如加法),有些则很“人造”(如 $a*b=b$),这强调了定义的普适性。
🧠 [直觉心智模型]

二元结构想象成不同类型的“俱乐部”。

  1. $(\mathbb{Z}, +)$ 是“整数加法俱乐部”,会员是所有整数,活动是加法。
  2. $(GL_2(\mathbb{R}), \cdot)$ 是“$2 \times 2$ 可逆矩阵乘法俱乐部”,会员是所有满足条件的矩阵,活动是矩阵乘法。
  3. $(S_X, \circ)$ 是“ $X$ 集合置换俱乐部”,会员是所有能把 $X$元素重新排列一遍的函数,活动是把两种排列方案接连做一次(复合)。

每个俱乐部都有自己的会员(集合)和自己的活动规则(二元运算),只要活动结果总能产生一个合法的会员,这个俱乐部就是一个有效的“二元结构”。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游戏棋盘和一套规则。

  1. $(\mathbb{R}^2, +)$ 就像在一个无限大的二维坐标纸上移动。任取两个移动向量(比如“向右2向上3”和“向左1向上1”),将它们首尾相连,总会得到一个新的、合法的移动向量(“向右1向上4”)。
  2. $(\mu_4, \cdot)$ 就像一个只有四个格子的旋转罗盘,格子分别标为 $1, i, -1, -i$。从 $1$ 开始,乘以 $i$ 就是“顺时针转90度”,乘以 $-1$ 就是“转180度”。无论你怎么转,你永远只会落在这四个格子上。
31.1.3. 闭包性备注

📜 [原文5]

备注 1.1.4。在小学讨论二元运算时,人们常提及“闭合性质”,其大致含义是,对于 $a, b \in X$$a * b$定义$a * b \in X$。对于我们来说,这个性质内置于二元运算定义中,它被定义为从 $X \times X$$X$函数。例如,减法不是 $\mathbb{N}$ 上的二元运算。同样地,如果 $\mathbb{Q}^{*}$ 是非零有理数集,加法不是 $\mathbb{Q}^{*}$ 上的二元运算,因为 $\mathbb{Q}^{*}$ 在加法下不是闭合的,换句话说,加法函数并非定义$\mathbb{Q}^{*}$ 中所有元素对上,至少如果我们要求对于所有 $a, b \in \mathbb{Q}^{*}$$a+b \in \mathbb{Q}^{*}$

📖 [逐步解释]

这段备注强调了一个非常关键的观点:在高等代数的语境下,“闭包性”或“闭合性质”(closure property)不是一个需要额外检验的性质,而是二元运算这个概念定义本身的一部分。

  • 小学的视角:在初等教育中,通常会先给出一个运算(如加、减、乘、除),然后再给出一个数集(如自然数整数),然后去“检验”这个运算在这个数集上是否“闭合”。例如,老师会问:“自然数集在加法下是闭合的吗?”(是,因为两个自然数相加还是自然数),“在减法下是闭合的吗?”(不是,因为 $3-5=-2$ 不是自然数)。
  • 高等代数(本文)的视角:这里的定义更加抽象和严谨。我们直接定义$X$ 上的二元运算”为一个函数 $F: X \times X \rightarrow X$。这个定义的箭头右边强制规定了输出结果必须在集合 $X$ 中。所以,如果一个操作在某个集合 $X$ 上不闭合,那么根据我们的定义,它就根本不配被称为“$X$ 上的二元运算”。它只是一个普通的函数,比如 $G: X \times X \rightarrow Y$,其中 $Y$ 是一个比 $X$ 更大的集合
  • 例子分析
  • “减法不是 $\mathbb{N}$ 上的二元运算”:这正是因为减法这个操作对于自然数集 $\mathbb{N}$闭合。所以我们不承认它是 $\mathbb{N}$ 上的一个二元运算
  • “加法不是 $\mathbb{Q}^{*}$ 上的二元运算”:$\mathbb{Q}^{*}$ 是非零有理数集。取两个元素 $3 \in \mathbb{Q}^{*}$$-3 \in \mathbb{Q}^{*}$。它们的和是 $3+(-3)=0$。但 $0$ 不属于 $\mathbb{Q}^{*}$。因此,加法在 $\mathbb{Q}^{*}$ 上不闭合。所以,根据我们的严格定义,加法不能被称为“$\mathbb{Q}^{*}$ 上的二元运算”。
📝 [总结]

闭包性二元运算定义的内在要求,而不是一个需要额外检查的属性。如果一个运算在某集合上不闭合,它就不是该集合上的二元运算

🎯 [存在目的]

这段备注的目的是澄清一个常见的、从初等数学高等数学的过渡中可能产生的概念混淆。它强调了高等代数定义的严谨性和自洽性,避免了“一个不闭合二元运算”这种自相矛盾的说法。这有助于培养学习者严谨的数学思维。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个国家的公民身份规则。

  1. 初等视角:一个人生在任何地方,然后我们来“检查”他是否满足条件成为该国公民。
  2. 高等代数视角:我们直接定义“该国公民”是“在该国境内出生的人”。那么,“在该国境内出生”这个事实就内置在了“公民”的定义里,无需额外检查。

同样,闭包性就内置在了二元运算定义里。一个运算要想获得“集合 $X$ 上的二元运算”这个“身份”,它必须满足“其运算结果总是在 $X$ 内部”的“出生地”规则。

💭 [直观想象]

回到“调色盘和混合”的例子。如果我们的调色盘上只有红、黄、蓝三种原色,我们定义“混合”是一个二元运算。当我们混合红色和黄色时,得到了橙色。但橙色不在我们的调色盘上!所以,根据严格的定义,“混合”这个操作就不能被称为“红黄蓝调色盘”上的二元运算。要想让它成为二元运算,我们的调色盘(集合)必须一开始就包含所有可能混合出的颜色(比如一个完整的色轮)。

41.1.4. 运算表

📜 [原文6]

如果 $X$ 是一个有 $n$元素有限集,假设我们枚举 $X=\left\{x_{1}, \ldots, x_{n}\right\}$,那么 $X$ 上的二元运算可以用表格描述:

$*$ $x_{1}$ $x_{2}$ $\ldots$ $x_{n}$
$x_{1}$ $x_{1} * x_{1}$ $x_{1} * x_{2}$ $\ldots$ $x_{1} * x_{n}$
$x_{2}$ $x_{2} * x_{1}$ $x_{2} * x_{2}$ $\ldots$ $x_{2} * x_{n}$
$\vdots$ $\ldots$ $\ldots$ $\ldots$ $\ldots$
$x_{n}$ $x_{n} * x_{1}$ $x_{n} * x_{2}$ $\ldots$ $x_{n} * x_{n}$

由此可见,在一个拥有 $\#(X)=n$元素有限集 $X$ 上,不同二元运算的数量是 $n^{n^{2}}$,因为表格$n^{2}$条目,每个条目$n$ 种可能性。

例如,$(\mathbb{Z} / 3 \mathbb{Z},+)$表格如下:

+ $[0]$ $[1]$ $[2]$
$[0]$ $[0]$ $[1]$ $[2]$
$[1]$ $[1]$ $[2]$ $[0]$
$[2]$ $[2]$ $[0]$ $[1]$

对于二元运算 $(\mu_{3}, \cdot)$,设 $\omega=e^{2 \pi i / 3}=\cos \frac{2 \pi}{3}+i \sin \frac{2 \pi}{3}$,其表格如下:

$\cdot$ 1 $\omega$ $\omega^{2}$
1 1 $\omega$ $\omega^{2}$
$\omega$ $\omega$ $\omega^{2}$ 1
$\omega^{2}$ $\omega^{2}$ 1 $\omega$

请注意,这两个表格本质上是相同的,通过将 $[0]$ 重命名为 $\omega^{0}=1$,将 $[1]$ 重命名为 $\omega^{1}=\omega$,将 $[2]$ 重命名为 $\omega^{2}$。我们将在下面更一般地描述这一点。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引入了一种可视化有限二元结构的强大工具——运算表(operation table),有时也叫凯莱表(Cayley table)。

  • 构造运算表
  • 对于一个包含 $n$元素有限集 $X=\{x_1, \dots, x_n\}$
  • 我们画一个 $n \times n$ 的方格表。
  • 表格的表头行和表头列按相同的顺序列出集合 $X$ 的所有元素
  • 表格内部的第 $i$ 行第 $j$ 列的单元格,填写的是 $x_i * x_j$ 的运算结果。这里的 $x_i$ 来自表头列, $x_j$ 来自表头行。
  • 运算表的意义:这个表格完整地、无歧义地定义有限集上的一个二元运算。任何一个 $n \times n$ 的方格,只要每个格子都填上了 $X$ 中的元素,它就对应一个二元运算
  • 计数二元运算
  • 表格内部有 $n \times n = n^2$ 个单元格需要填写。
  • 对于每个单元格,它的值可以是集合 $X$ 中的任意一个元素,所以有 $n$ 种选择。
  • 根据乘法原理,总共的不同二元运算数量就是 $n \times n \times \dots \times n$(共 $n^2$$n$ 相乘),即 $n^{n^2}$。这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数字,即使对于很小的 $n$。例如,当 $n=2$ 时,有 $2^{2^2} = 2^4 = 16$ 种不同的二元运算。当 $n=3$ 时,有 $3^{3^2} = 3^9 = 19683$ 种。
  • 具体例子
  • $(\mathbb{Z} / 3 \mathbb{Z},+)$
  • 集合$\{[0], [1], [2]\}$
  • 运算是3加法。
  • 例如,要找表格中第2行第3列的元素(以内容区为准,即[1]行和[2]列交叉处),我们计算 $[1]+[2]=[3]$,因为在3下 $[3]=[0]$,所以该位置填 $[0]$
  • $(\mu_{3}, \cdot)$:
  • 集合是三次单位根 $\{1, \omega, \omega^2\}$
  • 运算是复数乘法。
  • 例如,要找第2行第2列的元素ω行和ω列交叉处),我们计算 $\omega \cdot \omega = \omega^2$。要找第2行第3列的元素,我们计算 $\omega \cdot \omega^2 = \omega^3$。因为 $\omega$ 是三次单位根,所以 $\omega^3=1$。该位置填 $1$
  • 表格的结构相似性
  • 作者敏锐地指出,$(\mathbb{Z} / 3 \mathbb{Z},+)$$(\mu_{3}, \cdot)$运算表“本质上是相同的”。
  • 这意味着,如果我们建立一个对应关系(一个“字典”):
  • $[0] \leftrightarrow 1$
  • $[1] \leftrightarrow \omega$
  • $[2] \leftrightarrow \omega^2$
  • 然后把 $(\mathbb{Z} / 3 \mathbb{Z},+)$ 表格中的所有元素都用这个字典“翻译”一遍,我们得到的表格会和 $(\mu_{3}, \cdot)$表格一模一样。
  • 例如,在 $(\mathbb{Z} / 3 \mathbb{Z},+)$ 表中我们有 $[1]+[2]=[0]$。翻译一下就是:$\omega + \omega^2 = 1$?不对,翻译的是运算结构。我们看表格对应位置,[1][2]列是[0]。在 $(\mu_3, \cdot)$ 表中,ωω²列是1[1]对应ω[2]对应ω²[0]对应1,所以 $[1]+[2]=[0]$ 这个运算关系就对应着 $\omega \cdot \omega^2 = 1$ 这个运算关系。这是完全匹配的。
  • 这种“本质上相同”的概念,就是之后要讲的“同构”。
∑ [公式拆解]
  • $\#(X)=n$: 表示集合 $X$基数元素个数)为 $n$
  • $n^{n^2}$: 计算一个集合上所有可能的二元运算总数的公式。
  • $n^2$: 运算表中有 $n^2$ 个需要填写的格子,代表了函数 $F: X \times X \rightarrow X$定义域 $X \times X$ 的大小。
  • $n$: 每个格子的填写有 $n$ 种选择,代表了函数到达域 $X$ 的大小。
  • 这个公式本质上是在计算从一个大小为 $n^2$集合到另一个大小为 $n$集合的所有可能的函数的数量。
  • $\omega=e^{2 \pi i / 3}=\cos \frac{2 \pi}{3}+i \sin \frac{2 \pi}{3}$:
  • 这是三次单位根 $\omega$ 的标准定义,使用了欧拉公式 $e^{i\theta} = \cos\theta + i\sin\theta$
  • 它的几何意义是复平面单位圆中,与正实数轴夹角为 $2\pi/3$ 弧度(即120度)的点。
💡 [数值示例]
  • 示例1:集合 {a, b} 上的二元运算总数
  • $n=2$二元运算总数为 $2^{2^2} = 16$ 种。
  • 让我们来构造一个运算表,比如定义 $x*y$$x$
* a b
a a a
b b b
  • 再构造另一个,比如定义 $x*y$$a$
* a b
a a a
b a a
  • 这只是16种可能性中的两种。
  • 示例2:(ℤ/2ℤ, ·) 的运算表
  • 集合$\{[0], [1]\}$
  • 运算是2乘法。
  • 表格如下:
· [0] [1]
[0] [0] [0]
[1] [0] [1]
  • 这与逻辑与运算 $(\{\text{False}, \text{True}\}, \land)$表格(若将False对应[0],True对应[1])结构是相同的。
⚠️ [易错点]
  1. 行列顺序:在非交换运算中,$x_i * x_j$$x_j * x_i$ 的结果可能不同。必须约定好是“行列”还是“列行”。通常约定是“行*列”。
  2. 表格与性质运算表可以直观地看出某些性质。例如,如果表格关于主对角线(左上到右下)对称,那么这个运算交换的。但是,要从表格直接判断结合律是否成立,会非常困难和繁琐。
  3. 元素顺序:改变表格表头中元素的排列顺序,会得到一个看起来不同的表格,但它描述的仍然是同一个二元结构
📝 [总结]

运算表是描述有限二元结构的一种直观、完整的方式。通过构造运算表,我们可以计算一个有限集上所有可能的二元运算的数量。比较不同二元结构运算表的“模式”,可以发现它们之间可能存在“本质上相同”的深刻联系,这为“同构”概念的引入埋下了伏笔。

🎯 [存在目的]

引入运算表的主要目的有三个:

  1. 可视化:将抽象二元运算规则转化为具体的、一目了然的表格,便于理解和分析。
  2. 完备性:对于有限集运算表可以毫无遗漏地定义整个二元结构
  3. 启发性:通过观察和比较表格的结构,启发我们思考不同二元结构之间是否存在内在的联系,从而引出同构这一核心概念。
🧠 [直觉心智模型]

运算表就像一张乘法口诀表。你知道了集合(比如$\{1, \dots, 9\}$)和运算(乘法),口诀表就把所有可能的结果都列给你,方便你查找。任何有限二元结构都可以有自己专属的“口诀表”。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城市的交通图或地铁换乘图。表头行是你所在的起始站,表头列是你要去的目的站,表格中间的内容告诉你需要乘坐哪条线路或者换乘方案。运算表就是一张代数世界的“换乘图”,告诉你从任意两个“站点”(元素)出发,经过“运算”(乘车/换乘),你会到达哪个新的“站点”。

1. 2. 同构

📜 [原文7]

1.2. 同构。一个关键概念是两个二元结构在何时是本质上相同的。

📖 [逐步解释]

本节标题“同构”直接点出了一个在抽象代数中至关重要的核心概念。“同构”一词源于希腊语,意为“相同的结构”(iso-morphism)。引言“一个关键概念是两个二元结构在何时是本质上相同的”精准地概括了同构的使命: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严格的数学标准,用来判断两个表面上可能完全不同的代数结构,在代数层面上是否可以被视为同一个东西。

📝 [总结]

本节将引入“同构”的概念,它用于判断两个二元结构是否具有完全相同的代数本质。

🎯 [存在目的]

同构抽象代数进行分类的根本工具。数学家们不关心元素叫什么名字(是叫[1]还是ω),他们关心的是这些元素在运算下的行为模式和关系。同构使得我们可以忽略那些无关紧要的表面差异,抓住结构的本质。如果两个结构同构,那么其中一个成立的任何纯代数性质,在另一个中也必然成立。这极大地简化了代数研究,因为我们只需要研究那些互不同构结构即可。

🧠 [直觉心智模型]

同构就像是语言翻译。英语的 "two plus three equals five" 和中文的“二加三等于五”描述的是完全相同的一个数学事实,只是用了不同的符号和发音。一个完美的翻译(同构)能够在两种语言(两个二元结构)之间建立一一对应的关系,并保持所有句子(运算关系)的含义不变。通过这个翻译,说英语的人和说中文的人可以无障碍地讨论数学

💭 [直观想象]

想象两张不同的地铁图,一张是纽约的,一张是东京的。它们站名不同,线路颜色不同。但如果我们发现,可以通过一个“字典”把纽约的每个站名和线路颜色都换成东京的,换完之后,纽约的地铁图就变得和东京的地铁图一模一样(哪个站和哪个站相连,哪条线和哪条线可以换乘,这些连接关系都完全一样),那么我们就说这两张地铁网络是“同构”的。尽管它们在不同的城市,服务不同的人,但它们的拓扑结构是完全相同的。

11.2.1. 同构的定义

📜 [原文8]

定义 1.2.1。设 $\left(X_{1}, *_{1}\right)$$\left(X_{2}, *_{2}\right)$ 是两个二元结构。从 $\left(X_{1}, *_{1}\right)$$\left(X_{2}, *_{2}\right)$ 的一个同构 $f$ 是一个双射 $f: X_{1} \rightarrow X_{2}$,使得对于所有 $a, b \in X_{1}$

$$ f\left(a *_{1} b\right)=f(a) *_{2} f(b) . $$

换句话说,当我们使用 $f$ 来“重命名” $X_{1}$元素时,二元运算是对应的。我们写 $f:\left(X_{1}, *_{1}\right) \rightarrow\left(X_{2}, *_{2}\right)$ 是一个同构,表示 $f$ 是从 $\left(X_{1}, *_{1}\right)$$\left(X_{2}, *_{2}\right)$ 的一个同构

如果存在一个从 $\left(X_{1}, *_{1}\right)$$\left(X_{2}, *_{2}\right)$同构 $f$,则称两个二元结构 $\left(X_{1}, *_{1}\right)$$\left(X_{2}, *_{2}\right)$同构的。我们将其表示为 $\left(X_{1}, *_{1}\right) \cong\left(X_{2}, *_{2}\right)$。当然,如果 $\left(X_{1}, *_{1}\right)$$\left(X_{2}, *_{2}\right)$同构的,可能存在许多可能的同构 $f$ 的选择。

给定两个二元结构 $\left(X_{1}, *_{1}\right)$$\left(X_{2}, *_{2}\right)$,要证明函数 $f: X_{1} \rightarrow X_{2}$ 是一个同构(对于给定的二元结构),我们必须 (1) 证明 $f$ 是一个双射(回想一下,这通常最好通过找到一个逆函数来完成),然后建立“函数方程”或恒等式 $f\left(a *_{1} b\right)=f(a) *_{2} f(b)$ 对于所有 $a, b \in X_{1}$

📖 [逐步解释]

这段内容给出了同构的严格数学定义,并说明了如何证明两个二元结构同构

定义 1.2.1 分解:

一个同构 $f$ 是一个函数,它连接两个二元结构 $\left(X_{1}, *_{1}\right)$$\left(X_{2}, *_{2}\right)$。这个函数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 结构上的条件:$f$ 是一个双射 (bijection)
    • 双射意味着 $f$ 既是单射(injective)又是满射(surjective)。
    • 单射$X_1$ 中不同的元素会被 $f$ 映射到 $X_2$ 中不同的元素。不会出现“多对一”的情况。
    • 满射$X_2$ 中的每一个元素都有一个(且因单射性只有一个)来自 $X_1$元素与之对应。不会出现 $X_2$ 中有“没人要”的元素
    • 双射的直观意义是:$f$ 在两个集合 $X_1$$X_2$ 之间建立了一个完美的“一一对应”关系。它就像一个字典,可以把 $X_1$ 中的每个元素无遗漏、无重复地翻译成 $X_2$ 中的元素。这也意味着两个集合基数元素个数)必须相等。
  2. 运算上的条件:“保持运算”的函数方程
    • $f\left(a *_{1} b\right)=f(a) *_{2} f(b)$
    • 这个等式是同构的核心。它的意思是:
    • 等式左边 $f(a *_{1} b)$:先在第一个结构 $\left(X_{1}, *_{1}\right)$ 中进行运算($a *_1 b$),得到一个结果,然后再把这个结果通过函数 $f$ 映射到第二个结构 $X_2$ 中。
    • 等式右边 $f(a) *_{2} f(b)$:先把 $a$$b$ 分别通过 $f$ 映射到 $X_2$ 中,得到 $f(a)$$f(b)$,然后再在第二个结构 $\left(X_{2}, *_{2}\right)$ 中对这两个新元素进行运算。
    • 等号:这个等式要求,以上两种走法的最终结果必须完全相同。
    • 直观意义:“先运算再映射”等于“先映射再运算”。这意味着函数 $f$ 完全尊重并保持了两个结构的运算规则。$f$ 不仅仅是元素的翻译,更是运算关系的翻译。

同构的概念

  • 如果我们能找到至少一个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函数 $f$,我们就说这两个二元结构同构的,记作 $\left(X_{1}, *_{1}\right) \cong\left(X_{2}, *_{2}\right)$
  • 注意,满足条件的同构函数 $f$ 可能不止一个。

如何证明同构

要证明 $f$ 是一个同构,必须完成两步检验:

  1. 证明 $f$ 是双射:最常见的方法是找到 $f$逆函数 $g: X_2 \rightarrow X_1$,并证明 $g \circ f = \text{Id}_{X_1}$$f \circ g = \text{Id}_{X_2}$
  2. 证明 $f$ 保持运算:验证对于所有 $a, b \in X_1$,等式 $f(a *_1 b) = f(a) *_2 f(b)$ 都成立。
∑ [公式拆解]
  • $f: X_{1} \rightarrow X_{2}$: $f$ 是一个从集合 $X_1$集合 $X_2$函数
  • 双射 (Bijection):
  • 单射 (Injective): 若 $f(a) = f(b)$,则必有 $a=b$
  • 满射 (Surjective): 对于任意 $y \in X_2$,都存在一个 $x \in X_1$ 使得 $f(x)=y$
  • $f\left(a *_{1} b\right)=f(a) *_{2} f(b)$:
  • $a, b \in X_1$: 输入的两个元素来自第一个集合
  • $*_1$: 第一个结构中的二元运算
  • $*_2$: 第二个结构中的二元运算
  • $f(\dots)$: 应用同构映射
  • 这个等式被称为同态性质 (homomorphism property)。一个既是同态又是双射函数,就是同构
  • $\left(X_{1}, *_{1}\right) \cong\left(X_{2}, *_{2}\right)$: 这是两个二元结构同构的符号表示。
💡 [数值示例]
  • 示例1:(ℤ/3ℤ, +) 和 (μ₃, ·) 的同构
  • 结构1: $(\mathbb{Z}/3\mathbb{Z}, +)$, 其中 $\mathbb{Z}/3\mathbb{Z} = \{[0], [1], [2]\}$
  • 结构2: $(\mu_3, \cdot)$, 其中 $\mu_3 = \{1, \omega, \omega^2\}$
  • 候选同构函数: $f: \mathbb{Z}/3\mathbb{Z} \rightarrow \mu_3$, 定义为 $f([0])=1$, $f([1])=\omega$, $f([2])=\omega^2$
  • 步骤1:证明 f 是双射
  • 单射$[0], [1], [2]$ 被映射到了三个不同的元素 $1, \omega, \omega^2$,所以是单射
  • 满射$\mu_3$ 中的每个元素 $1, \omega, \omega^2$ 都有一个源($[0], [1], [2]$),所以是满射
  • 因此 $f$双射
  • 步骤2:证明 f 保持运算
  • 我们需要验证对所有 $a,b \in \mathbb{Z}/3\mathbb{Z}$, $f([a]+[b])=f([a])\cdot f([b])$
  • 让我们抽查一个例子:$a=[1], b=[2]$
  • 左边: $f([1]+[2]) = f([3]) = f([0]) = 1$
  • 右边: $f([1]) \cdot f([2]) = \omega \cdot \omega^2 = \omega^3 = 1$
  • 左边 = 右边,这个例子成立。
  • 为了完全证明,我们需要检查所有 $3 \times 3 = 9$ 种组合,这可以通过观察运算表的结构相似性来一次性完成。由于我们之前已经看到,用 $f$ 翻译后的 $(\mathbb{Z}/3\mathbb{Z}, +)$ 运算表$(\mu_3, \cdot)$运算表完全吻合,所以这个性质对所有元素都成立。
  • 结论: 因为 $f$ 是一个保持运算双射,所以它是一个同构。因此 $(\mathbb{Z}/3\mathbb{Z}, +) \cong (\mu_3, \cdot)$
  • 示例2:(ℝ, +) 和 (ℝ⁺, ·) 的同构 (ℝ⁺ 是正实数集)
  • 结构1: $(\mathbb{R}, +)$,实数加法。
  • 结构2: $(\mathbb{R}^+, \cdot)$,正实数乘法。
  • 候选同构函数: $f: \mathbb{R} \rightarrow \mathbb{R}^+$, 定义为 $f(x) = e^x$
  • 步骤1:证明 f 是双射
  • 这是微积分中的基本知识。指数函数 $e^x$定义域$\mathbb{R}$值域$\mathbb{R}^+$。它严格单调递增,因此是单射。对于任何一个正实数 $y$,总能找到唯一的实数 $x = \ln(y)$ 使得 $e^x=y$,因此是满射。所以 $f(x)=e^x$ 是一个双射
  • 步骤2:证明 f 保持运算
  • 我们需要验证对所有 $a, b \in \mathbb{R}$, $f(a+b) = f(a) \cdot f(b)$
  • 左边: $f(a+b) = e^{a+b}$
  • 右边: $f(a) \cdot f(b) = e^a \cdot e^b$
  • 根据指数运算法则,我们知道 $e^{a+b} = e^a \cdot e^b$
  • 因此等式成立。
  • 结论: $f(x)=e^x$ 是一个从 $(\mathbb{R}, +)$$(\mathbb{R}^+, \cdot)$同构。所以 $(\mathbb{R}, +) \cong (\mathbb{R}^+, \cdot)$。这意味着,从代数结构的角度看,实数的加法和正实数的乘法是同一回事。对数运算 $\ln(x)$ 实际上就是这个同构逆函数
⚠️ [易错点]
  1. 只证其一:只证明双射性,或只证明保持运算,都是不够的。必须两者都满足。一个保持运算但不是双射函数称为“同态”(homomorphism),这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
  2. 运算搞混:在验证 $f(a *_1 b) = f(a) *_2 f(b)$ 时,一定要注意左边的运算是 $*_1$,右边的运算是 $*_2$
  3. “同构” vs “同构的”:一个同构是指一个具体的函数 $f$。而说两个结构同构的,是指存在这样一个函数,我们不一定需要把它具体写出来。
📝 [总结]

同构是一个连接两个二元结构双射函数,它能完美地保持两个结构的运算规则。证明同构需要两步:证明函数双射,以及证明函数满足“先运算再映射 = 先映射再运算”的函数方程。如果两个结构同构,它们在代数上就被认为是不可区分的。

🎯 [存在目的]

同构定义的目的是提供一个精确的工具来捕捉“代数结构相同”这一直觉。它将模糊的“本质上相同”转化为一个可以被严格验证的数学命题。这使得数学家能够对代数结构进行分类,例如,我们可以问:“有多少个互不同构的含有n个元素?” 这是一个抽象代数中的基本问题。

🧠 [直觉心智模型]

同构就像一个完美的“结构翻译器”。它不仅能把一个结构里的每个“单词”(元素)准确翻译成另一个结构里的“单词”,还能保证任何由单词组成的“句子”(运算)在翻译后保持原意。如果 $a$$b$ 运算得到 $c$,那么 $a$ 的译文和 $b$ 的译文进行运算,必然得到 $c$ 的译文。

💭 [直观想象]

想象有两副结构完全一样的乐高模型,但一副是红色的,另一副是蓝色的。同构就是一个指令集,告诉你如何把红色模型的每一块积木都换成蓝色模型中对应的那一块。当你按照指令集替换完后,你不仅得到了一个完整的蓝色模型,而且积木之间的拼接关系(即结构)被完美地保留了下来。

21.2.2. 同构的例子

📜 [原文9]

1.2.2。(1) 对于每个二元结构 $(X, *)$$\operatorname{Id}_{X}: X \rightarrow X$二元结构同构,因为它是一个双射,并且对于所有 $a, b \in X$$\operatorname{Id}_{X}(a * b)=a * b=\operatorname{Id}_{X}(a) * \operatorname{Id}_{X}(b)$

(2) 定义 $f: \mathbb{Z} \rightarrow \mathbb{Z}$$f(n)=-n$。那么 $f$ 是从 $(\mathbb{Z},+)$$(\mathbb{Z},+)$ 的一个同构:首先,$f$ 是一个双射,因为它有一个;事实上 $f^{-1}=f$。然后,对于所有 $n, m \in \mathbb{Z}$

$$ f(n+m)=-(n+m)=-n-m=(-n)+(-m)=f(n)+f(m) . $$

因此 $f$ 是一个同构,事实上,从 $(\mathbb{Z},+)$ 到其自身的同构集合是 $\left\{\operatorname{Id}_{\mathbb{Z}}, f\right\}$。(3) 类似地,固定一个非零实数 $t$定义 $f: \mathbb{R} \rightarrow \mathbb{R}$$f(x)=t x$。那么 $f$ 是从 $(\mathbb{R},+)$$(\mathbb{R},+)$ 的一个同构。首先,$f$ 是一个双射,因为它有一个;事实上 $f^{-1}(x)= t^{-1} x$。对于所有 $x, y \in \mathbb{R}$

$$ f(x+y)=t(x+y)=t x+t y=f(x)+f(y) $$

因此 $f$ 是一个同构。类似的例子也适用于 $(\mathbb{Q},+)$$(\mathbb{C},+)$。但请注意,$f$ 不是从 $(\mathbb{R}, \cdot)$$(\mathbb{R}, \cdot)$同构,除非 $t=1$,因为通常 $t(x y) \neq(t x)(t y)$

(4) 固定元素 $A \in G L_{n}(\mathbb{R})$。那么 $A$ 定义了从 $\left(\mathbb{R}^{n},+\right)$$\left(\mathbb{R}^{n},+\right)$ 的一个同构。根据定义$A$ 具有,因此是一个双射。此外,作为线性函数的一个一般性质,对于所有 $\mathbf{v}, \mathbf{w} \in \mathbb{R}^{n}$

$$ A(\mathbf{v}+\mathbf{w})=A \mathbf{v}+A \mathbf{w} $$

这表明 $A$ 是一个同构

(5) 寻找二元结构看起来完全不同的例子也很有趣。举一个非常基本的例子,设 $\mathbb{R}^{>0}$ 表示正实数集

$$ \mathbb{R}^{>0}=\{x \in \mathbb{R}: x>0\} $$

那么 $\left(\mathbb{R}^{>0}, \cdot\right)$ 是一个二元结构。我们声称 $(\mathbb{R},+) \cong\left(\mathbb{R}^{>0}, \cdot\right)$。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们需要找到一个从 $\mathbb{R}$$\mathbb{R}^{+}$双射,将加法转换为乘法。一个熟悉的例子指数函数 $f(x)=e^{x}$。正如我们从微积分中知道的,或者更早知道的,$e^{x}$单射的,其$\mathbb{R}^{>0}$。因此 $f$ 是一个双射。最后, $f$ 是一个同构的事实由函数方程表示:对于所有 $x, y \in \mathbb{R}$

$$ e^{x+y}=e^{x} \cdot e^{y} $$

(6) 通过表格的检查,我们之前看到 $(\mathbb{Z} / 3 \mathbb{Z},+) \cong\left(\mu_{3}, \cdot\right)$,在由 $[0] \mapsto 1,[1] \mapsto \omega,[2] \mapsto \omega^{2}$ 定义双射下。对于 $\mu_{4}=\{1, i,-1,-i\}$。很容易直接验证 $(\mathbb{Z} / 4 \mathbb{Z},+) \cong$ $(\mu_{4}, \cdot)$,在由 $[0] \mapsto 1,[1] \mapsto i,[2] \mapsto-1,[3] \mapsto-i$ 定义双射下。更一般地, $(\mathbb{Z} / n \mathbb{Z},+) \cong\left(\mu_{n}, \cdot\right)$ 使用函数 $f([a])=e^{2 a \pi i / n}=\left(e^{2 \pi i / n}\right)^{a}$,我们将在稍后有更系统的方法来理解这一点。

(7) 对于我们最后一个例子,请注意 $U(1)$绝对值为 1 的复数集,每个这样的复数都可以唯一地写成 $e^{i \theta}=\cos \theta+i \sin \theta$ 的形式。同样,正如我们在第一章中所见, $S O_{2}$ 的每个元素都可以唯一地写成 $\left(\begin{array}{cc}\cos \theta & -\sin \theta \\ \sin \theta & \cos \theta\end{array}\right)$ 的形式。由此很容易得出 $(U(1), \cdot) \cong\left(S O_{2}, \cdot\right)$,其中第一个乘法是复数的乘法,第二个是 $2 \times 2$ 矩阵的乘法。此外,这两个二元结构同构$(\mathbb{R} / 2 \pi \mathbb{Z},+)$:我们已经看到函数 $F(\theta)=e^{i \theta}=\cos \theta+i \sin \theta$ 诱导了一个从 $\mathbb{R} / 2 \pi \mathbb{Z}$$U(1)$双射 $f$恒等式

$$ F\left(\theta_{1}+\theta_{2}\right)=e^{i\left(\theta_{1}+\theta_{2}\right)}=e^{i \theta_{1}+i \theta_{2}}=e^{i \theta_{1}} e^{i \theta_{2}} $$

然后意味着

$$ f\left(\left[\theta_{1}\right]+\left[\theta_{2}\right]\right)=f\left(\left[\theta_{1}+\theta_{2}\right]\right)=f\left(\left[\theta_{1}\right]\right) f\left(\left[\theta_{2}\right]\right) $$

因此 $f$ 是一个同构

📖 [逐步解释]

这部分通过一系列具体的例子来展示同构的应用。有些同构结构到自身的(称为自同构),有些是连接两个表面看起来截然不同的结构

  1. 平凡自同构 (The Trivial Automorphism)
    • 结构: 任何二元结构 $(X, *)$
    • 同构: 恒等函数 $\text{Id}_X(x) = x$
    • 解释: $\text{Id}_X$ 显然是双射。它也保持运算,因为 $\text{Id}_X(a*b) = a*b$,而 $\text{Id}_X(a) * \text{Id}_X(b) = a*b$。两者相等。这说明任何结构都和它自身同构
  2. 整数加法的自同构 (An Automorphism of (ℤ,+))
    • 结构: $(\mathbb{Z}, +)$ 到自身。
    • 同构: $f(n) = -n$
    • 解释:
    • 双射: $f$逆函数是它本身,因为 $f(f(n)) = f(-n) = -(-n) = n$。所以是双射
    • 保持运算: $f(n+m) = -(n+m) = -n-m$。而 $f(n)+f(m) = (-n)+(-m) = -n-m$。两者相等。
    • 结论: $f(n)=-n$ 是一个自同构。它揭示了 $(\mathbb{Z}, +)$ 具有关于0的“对称性”。文中还提到,$(\mathbb{Z}, +)$ 所有的自同构只有恒等函数和这个取反函数
  3. 实数加法的自同构 (Automorphisms of (ℝ,+))
    • 结构: $(\mathbb{R}, +)$ 到自身。
    • 同构: $f(x)=tx$ 对于任意固定的非零实数 $t$
    • 解释:
    • 双射: 逆函数$f^{-1}(x) = (1/t)x$,所以是双射
    • 保持运算: $f(x+y) = t(x+y) = tx+ty$。而 $f(x)+f(y) = tx+ty$。两者相等。
    • 反例: 这个 $f(x)=tx$ 不是 $(\mathbb{R}, \cdot)$ 上的自同构(除非 $t=1$)。因为 $f(x \cdot y) = t(xy)$,而 $f(x) \cdot f(y) = (tx)(ty) = t^2xy$。通常 $txy \neq t^2xy$。这说明同构结构二元运算是密切相关的。
  4. 向量空间加法的自同构 (Automorphisms of (ℝⁿ,+))
    • 结构: $(\mathbb{R}^n, +)$ 到自身。
    • 同构: 任何一个可逆$n \times n$ 矩阵 $A \in GL_n(\mathbb{R})$ 所定义的线性变换
    • 解释:
    • 双射: $A$ 可逆定义就是它代表的线性变换双射
    • 保持运算: 线性变换的基本性质就是 $A(\mathbf{v}+\mathbf{w}) = A\mathbf{v}+A\mathbf{w}$。这恰好就是同构中保持运算的条件。
    • 结论: 从代数角度看,向量空间上的同构就是可逆线性变换
  5. 实数加法与正实数乘法的同构
    • 结构: $(\mathbb{R}, +)$$(\mathbb{R}^{>0}, \cdot)$
    • 同构: $f(x) = e^x$
    • 解释:
    • 双射: 指数函数$\mathbb{R}$$\mathbb{R}^{>0}$双射
    • 保持运算: 指数函数的基本性质 $e^{x+y} = e^x \cdot e^y$ 完美地匹配了同构的条件 $f(x+y) = f(x) \cdot f(y)$
    • 意义: 这个例子极具启发性。它告诉我们,加法和乘法这两种看似完全不同的运算,在特定的结构中可以是同构的。它实现了“将加法变乘法”的魔法。对数函数 $\ln(x)$ 则是反方向的同构,能“将乘法变加法”。计算尺的原理就基于此。
  6. 模n加法与单位根乘法的同构
    • 结构: $(\mathbb{Z}/n\mathbb{Z}, +)$$(\mu_n, \cdot)$
    • 同构: $f([a]) = e^{2a\pi i/n}$
    • 解释:
    • 双射: $[0], [1], \dots, [n-1]$$n$ 个不同的同余类,恰好被映射到 $n$ 个不同的 $n$单位根 $1, e^{2\pi i/n}, \dots, e^{2(n-1)\pi i/n}$
    • 保持运算: $f([a]+[b]) = f([a+b]) = e^{2(a+b)\pi i/n}$。而 $f([a]) \cdot f([b]) = e^{2a\pi i/n} \cdot e^{2b\pi i/n} = e^{(2a\pi i/n) + (2b\pi i/n)} = e^{2(a+b)\pi i/n}$。两者相等。
    • 意义: 这个同构离散傅里叶变换的核心思想。它在整数的模加世界和复平面上的旋转(单位根相乘)之间建立了一座桥梁。
  7. 圆周群、旋转群与模加法群的同构
    • 结构: $(U(1), \cdot)$(单位圆上的复数乘法), $(SO_2, \cdot)$$2 \times 2$ 旋转矩阵乘法), 和 $(\mathbb{R}/2\pi\mathbb{Z}, +)$(实数模 $2\pi$ 加法)。
    • 同构关系: $ (\mathbb{R}/2\pi\mathbb{Z}, +) \cong (U(1), \cdot) \cong (SO_2, \cdot)$
    • 解释:
    • $(\mathbb{R}/2\pi\mathbb{Z}, +)$$(U(1), \cdot)$: 同构$f([\theta]) = e^{i\theta}$。这本质上是将一个角度(模 $2\pi$)映射到单位圆上的一个点。角度的相加对应于复数的相乘,即 $e^{i(\theta_1+\theta_2)} = e^{i\theta_1}e^{i\theta_2}$
    • $(U(1), \cdot)$$(SO_2, \cdot)$: 同构$g(e^{i\theta}) = g(\cos\theta+i\sin\theta) = \begin{pmatrix} \cos\theta & -\sin\theta \\ \sin\theta & \cos\theta \end{pmatrix}$。这在几何上非常直观:在复平面上乘以 $e^{i\theta}$ 的效果,就等同于对平面上的点进行一次逆时针旋转 $\theta$ 角的操作,而这个旋转操作正是由这个 $2 \times 2$ 旋转矩阵所描述的。
    • 意义: 这个例子揭示了三个看似不同,但在数学上描述同一个核心概念——“二维旋转”——的代数结构是完全同构的。
∑ [公式拆解]
  • $f(n+m)=-(n+m)=-n-m=(-n)+(-m)=f(n)+f(m)$: 这是 $f(n)=-n$ 保持 $(\mathbb{Z},+)$ 运算的详细推导。
  • $f(x+y)=t(x+y)=t x+t y=f(x)+f(y)$: 这是 $f(x)=tx$ 保持 $(\mathbb{R},+)$ 运算的详细推导。
  • $A(\mathbf{v}+\mathbf{w})=A \mathbf{v}+A \mathbf{w}$: 这是线性代数矩阵乘法对向量加法的分配律,也是线性变换定义
  • $\mathbb{R}^{>0}=\{x \in \mathbb{R}: x>0\}$: 这是正实数集集合定义
  • $e^{x+y}=e^{x} \cdot e^{y}$: 这是指数函数将加法转化为乘法的核心性质。
  • $F\left(\theta_{1}+\theta_{2}\right)=e^{i\left(\theta_{1}+\theta_{2}\right)}=e^{i \theta_{1}+i \theta_{2}}=e^{i \theta_{1}} e^{i \theta_{2}}$: 这是欧拉公式 $e^{i\theta}$ 保持加法到乘法映射的推导。
  • $f\left(\left[\theta_{1}\right]+\left[\theta_{2}\right]\right)=f\left(\left[\theta_{1}+\theta_{2}\right]\right)=f\left(\left[\theta_{1}\right]\right) f\left(\left[\theta_{2}\right]\right)$: 这说明了在等价类定义函数 $f$ 如何从其在代表元上的函数 $F$ 继承保持运算的性质。
💡 [数值示例]
  • 示例1:(ℤ/4ℤ, +) 和 (μ₄, ·) 的同构
  • 结构: $(\mathbb{Z}/4\mathbb{Z}, +)$$(\mu_4, \cdot) = \{1, i, -1, -i\}$
  • 同构: $f([a]) = i^a$。所以 $f([0])=i^0=1$, $f([1])=i^1=i$, $f([2])=i^2=-1$, $f([3])=i^3=-i$
  • 验证: 让我们检查 $[2]+[3]=[5]=[1]$
  • 左边: $f([2]+[3])=f([1])=i$
  • 右边: $f([2]) \cdot f([3]) = (-1) \cdot (-i) = i$
  • 两边相等。
  • 示例2:(ℝ,+) 与 (ℝ⁺,·) 的同构验证
  • 结构: $(\mathbb{R}, +)$$(\mathbb{R}^+, \cdot)$
  • 同构: $f(x)=e^x$
  • 验证: 选两个数 $a=2, b=3$
  • 左边: $f(2+3) = f(5) = e^5$
  • 右边: $f(2) \cdot f(3) = e^2 \cdot e^3 = e^{2+3} = e^5$
  • 两边相等。
⚠️ [易错点]
  1. 自同构不唯一: 一个结构到自身的同构可能有很多。例如对于 $(\mathbb{R},+)$,任何形如 $f(x)=tx$ ($t\neq 0$) 的函数都是一个自同构
  2. 同构依赖于运算: 两个集合在一种运算下同构,不代表它们在另一种运算下也同构。例如 $(\mathbb{R}, +) \cong (\mathbb{R}^{>0}, \cdot)$,但是 $(\mathbb{R}, \cdot)$$(\mathbb{R}^{>0}, +)$ 之间就没有这么简单的关系了。
  3. 看起来不同,实际相同: 同构最有趣的地方在于揭示那些表面上毫不相干的结构(如模加单位根乘法、旋转矩阵乘法)的内在一致性。
📝 [总结]

这些例子展示了同构概念的广泛适用性。它可以描述一个结构自身的对称性(自同构),也可以在两个完全不同的数学领域之间建立起深刻的联系。理解这些经典的同构范例是掌握抽象代数思维的关键。

🎯 [存在目的]

这组例子的目的在于:

  1. 巩固定义: 通过在具体情境中反复应用同构定义,加深理解。
  2. 展示威力: 演示同构是如何揭示不同数学对象之间令人惊讶的联系的。
  3. 建立范式: 提供一些代数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同构关系,这些是后续学习中会反复用到的基础知识。
  4. 培养直觉: 帮助学习者认识到哪些结构可能是同构的,并学会如何去寻找那个同构映射
🧠 [直觉心智模型]
  1. 自同构就像是给一个物体(比如一个正方形)做了一次旋转或翻转,虽然位置变了,但物体本身的样子和结构没有变。$f(n)=-n$ 就是把整数轴这条“线”绕着0点“翻转”了180度,但加法结构没变。
  2. 异构体之间的同构就像是化学中的同分异构体,分子式相同(元素数量相同),但原子连接方式(结构)不同。而同构代数结构则更进一步,它们是“同构同分异构体”,不仅元素数量相同,连接方式(运算规则)也完全一样,只是原子的“标签”或“名字”不同。$e^x$ 就是那个能证明“实数加法”和“正实数乘法”这两个“分子”结构完全一样的证据。
💭 [直观想象]
  1. $(\mathbb{R}, +) \cong (\mathbb{R}^{>0}, \cdot)$同构 $f(x)=e^x$ 可以想象成一把特殊的尺子——对数坐标尺。在普通的尺子上,刻度是均匀的,移动一段距离代表做加法。在对数尺上,刻度是指数分布的(1, 10, 100, ...),移动一段距离代表做乘法。同构告诉我们,这两把尺子的内在几何结构是一样的。
  2. $(\mathbb{R}/2\pi\mathbb{Z}, +) \cong (U(1), \cdot)$同构 $f([\theta])=e^{i\theta}$ 可以想象成一个时钟。钟面上的时间(角度)做加法(比如从3点过2个小时到5点),对应于时针在钟面上旋转这个角度(乘以一个复数)。
31.2.3. 同构的传递性与不可同构的例子

📜 [原文10]

如果两个二元结构 $\left(X_{1}, *_{1}\right)$$\left(X_{2}, *_{2}\right)$同构的,那么特别是存在一个从 $X_{1}$$X_{2}$双射。因此 $X_{1}$$X_{2}$ 具有相同数量的元素,如果它们是有限的。特别是,如果 $m \neq n$$(\mathbb{Z} / n \mathbb{Z},+)$同构$(\mathbb{Z} / m \mathbb{Z},+)$,并且对于任何 $n$ 的选择,它都不同构$(\mathbb{N},+)$。使用一些集合论$(\mathbb{Q},+)$同构$(\mathbb{R},+)$ 因为不存在从 $\mathbb{Q}$$\mathbb{R}$双射$\mathbb{Q}$可数的但 $\mathbb{R}$不可数的)。然而,使用更多的集合论,可以证明 $(\mathbb{R},+),(\mathbb{C},+)$$\left(\mathbb{R}^{n},+\right)$同构(但对于 $n>1$,没有明确的方法写出从 $(\mathbb{R},+)$$\left(\mathbb{R}^{n},+\right)$同构)。

更重要的是,两个同构二元结构 $(X_{1}, *_{1})$$(X_{2}, *_{2})$(粗略地说)具有“相同”的代数性质。这里“代数”意味着一个仅能用二元运算来表达的性质,我们将在下面说明这一点。这提供了一种证明两个二元结构同构的方法,即通过证明第一个二元结构的某个代数性质不是第二个二元结构代数性质。例如, $(\mathbb{N}, \cdot)$$(\mathbb{N},+)$同构:假设 $f:(\mathbb{N}, \cdot) \rightarrow(\mathbb{N},+)$ 是一个同构。那么,对于所有 $n \in \mathbb{N}$

$$ f(n)=f(n \cdot 1)=f(n)+f(1) $$

$a=f(1)$,取 $n=1$,这表示 $a=a+a$,但没有自然数具有此性质。同样地, $(\mathbb{Z}, \cdot)$$(\mathbb{Z},+)$同构:存在元素 $0 \in \mathbb{Z}$,使得对于所有 $n \in \mathbb{Z}$$0 \cdot n=0$。如果存在一个同构 $f:(\mathbb{Z}, \cdot) \rightarrow(\mathbb{Z},+)$,那么 $f(0)+f(k)= f(0 \cdot k)=f(0)$。设 $f(0)=a$。由于 $f$ 是一个双射,每个元素 $n \in \mathbb{Z}$ 都形如 $f(k)$ 对于某个 $k \in \mathbb{Z}$。那么这将表示 $a \in \mathbb{Z}$ 具有对于所有 $n \in \mathbb{Z}$$a+n=a$性质,因此对于所有 $n \in \mathbb{Z}$$n=0$。这是一个矛盾,因为并非每个整数都等于 0。对于其他例子$(\mathbb{N}, \cdot)$同构$(\mathbb{N},+)$$\left(\mathbb{R}^{>0}, \cdot\right)$同构$\left(\mathbb{R}^{*}, \cdot\right)$,并且 $\left(\mathbb{R}^{>0}, \cdot\right)$$\left(\mathbb{R}^{*}, \cdot\right)$ 都不同构$\left(\mathbb{C}^{*}, \cdot\right)$

📖 [逐步解释]

这部分主要讨论了两个重要话题:

  1. 如何利用基数元素个数)来快速判断两个结构同构
  2. 如何利用代数性质的差异来证明两个结构同构。这是一种更强大、更常用的方法。

1. 基于基数的判断

  • 同构定义要求存在一个双射
  • 双射存在的必要条件是两个集合基数必须相等。
  • 结论: 如果两个二元结构基础集合元素个数不同,那么它们绝对不可能同构
  • 例子:
  • $(\mathbb{Z}/n\mathbb{Z}, +)$$n$元素$(\mathbb{Z}/m\mathbb{Z}, +)$$m$元素。如果 $n \neq m$,它们不可能同构
  • $(\mathbb{Z}/n\mathbb{Z}, +)$有限集,而 $(\mathbb{N}, +)$无限集,它们不可能同构
  • $(\mathbb{Q}, +)$基数可数无穷(可以与自然数一一对应),而 $(\mathbb{R}, +)$基数不可数无穷。因为基数不同,所以它们不同构
  • 一个有趣的备注: 文中提到,尽管 $(\mathbb{R}, +)$, $(\mathbb{C}, +)$, $(\mathbb{R}^n, +)$基数都是不可数无穷(且是相同的不可数无穷,即连续统基数),可以证明它们作为同构的。但这种同构通常是“非构造性”的,依赖于选择公理,我们无法具体地写出它的函数表达式,这超出了本课程的范围。

2. 基于代数性质的判断

  • 核心思想: 如果两个结构同构,那么它们在代数上就是“克隆体”。一个拥有的任何纯代数性质,另一个也必须拥有。
  • 什么是“代数性质”: 指那些只依赖于二元运算 $*$,而不依赖于元素具体是什么的性质。例如:
  • 是否存在单位元
  • 运算是否交换
  • 是否每个元素都有逆元
  • 是否存在一个元素 $x$ 使得 $x*x=x$幂等元)?
  • 是否存在一个元素 $z$ 使得对所有 $x$ 都有 $z*x=z$零元)?
  • 反证法: 要证明 $(X_1, *_1)$$(X_2, *_2)$同构,我们可以:
  1. 假设存在一个同构 $f: (X_1, *_1) \rightarrow (X_2, *_2)$
  2. $(X_1, *_1)$ 中找到一个特殊的代数性质或特殊元素
  3. 利用 $f$同构性质,推导出 $(X_2, *_2)$ 中也必须存在对应的性质元素
  4. 证明 $(X_2, *_2)$ 中实际上并不存在这样的性质元素
  5. 产生矛盾,因此最初的假设(存在同构)是错误的。
  • 例子分析:
  • $(\mathbb{N}, \cdot)$ vs $(\mathbb{N}, +)$:
  • $(\mathbb{N}, \cdot)$ 中,存在一个单位元 $1$,满足 $n \cdot 1 = n$
  • 假设存在同构 $f: (\mathbb{N}, \cdot) \rightarrow (\mathbb{N}, +)$
  • 那么 $f$ 必须把 $(\mathbb{N}, \cdot)$单位元 $1$ 映射成 $(\mathbb{N}, +)$单位元
  • 我们来看看 $(\mathbb{N}, +)$ 是否有单位元 $e$。如果存在,则对所有 $n \in \mathbb{N}$ 都要有 $n+e=n$,这意味着 $e=0$。但 $0$ 不在 $\mathbb{N}$ (通行定义 $\mathbb{N}=\{1,2,3,\dots\}$) 中。所以 $(\mathbb{N}, +)$ 没有单位元
  • 一个有单位元,一个没有。它们的代数性质不同,因此不同构
  • 文中给出的证明稍微不同但更巧妙:$f(n) = f(n \cdot 1) = f(n)+f(1)$。这意味着 $f(1)=0$,但 $0 \notin \mathbb{N}$矛盾。如果 $\mathbb{N}=\{0,1,2,\dots\}$,那么 $f(1)=0$,但 $f$双射,那什么东西被映射到1呢?设 $f(k)=1$$f(k\cdot 1) = f(k)+f(1) \implies 1 = 1+0$,这没问题。但考虑 $f(k\cdot k) = f(k)+f(k) = 1+1=2$。那么 $f(k^2)=2$。这似乎还没导出矛盾。还是“是否存在单位元”这个性质更直接。
  • $(\mathbb{Z}, \cdot)$ vs $(\mathbb{Z}, +)$:
  • $(\mathbb{Z}, \cdot)$ 中,存在一个零元 $0$,满足 $0 \cdot n = 0$ 对所有 $n \in \mathbb{Z}$ 成立。
  • 假设存在同构 $f: (\mathbb{Z}, \cdot) \rightarrow (\mathbb{Z}, +)$
  • 那么 $f$ 会把这个零元 $0$ 映射到 $(\mathbb{Z}, +)$ 中的一个具有类似性质的元素 $a=f(0)$
  • 性质转换:$f(0 \cdot k) = f(0)$ 变为 $f(0) + f(k) = f(0)$,即 $a + f(k) = a$
  • 因为 $f$满射,所以对于任何一个整数 $y \in \mathbb{Z}$,都存在一个 $k$ 使得 $f(k)=y$
  • 所以 $a$ 必须满足 $a+y=a$所有 $y \in \mathbb{Z}$ 成立。
  • 这意味着 $y=0$ 对所有 $y$ 都成立。这显然是矛盾的。
  • 因此 $(\mathbb{Z}, \cdot)$$(\mathbb{Z}, +)$同构
  • 其他例子:
  • $(\mathbb{R}^{>0}, \cdot)$ vs $(\mathbb{R}^{*}, \cdot)$: 在 $(\mathbb{R}^{*}, \cdot)$ 中存在元素 $x=-1$ 满足 $x \cdot x = 1$。而在 $(\mathbb{R}^{>0}, \cdot)$ 中,除了 $1$ 自身,不存在其他元素 $x$ 使得 $x^2=1$代数性质不同,故不同构
  • $(\mathbb{R}^{*}, \cdot)$ vs $(\mathbb{C}^{*}, \cdot)$: 在 $(\mathbb{C}^{*}, \cdot)$ 中,方程 $x^4=1$ 有4个解($1, i, -1, -i$),而在 $(\mathbb{R}^{*}, \cdot)$ 中只有2个解($1, -1$)。解的个数是代数性质,因两者性质不同,故不同构
∑ [公式拆解]
  • $f(n)=f(n \cdot 1)=f(n)+f(1)$:
  • $f(n \cdot 1) = f(n)$ 是因为 $n \cdot 1 = n$
  • $f(n \cdot 1) = f(n) + f(1)$ 是应用了同构保持运算性质,其中 · 是源结构的运算,+ 是目标结构的运算。
  • 两者结合得到 $f(n) = f(n)+f(1)$
💡 [数值示例]
  • 示例1:证明 (ℤ, +) 与 (ℚ, +) 不同构
  • 尽管它们都是可数无穷集基数相同。
  • $(\mathbb{Q}, +)$ 中,存在“可分性”质:对于任意元素 $y \in \mathbb{Q}$,都存在另一个元素 $x \in \mathbb{Q}$ 使得 $x+x = y$ (即 $x=y/2$)。
  • 假设存在同构 $f: (\mathbb{Z}, +) \rightarrow (\mathbb{Q}, +)$
  • 考虑 $\mathbb{Z}$ 中的元素 $1$。它被映射到 $\mathbb{Q}$ 中的某个非零有理数 $a=f(1)$
  • 根据 $(\mathbb{Q}, +)$ 的可分性,必然存在一个有理数 $q \in \mathbb{Q}$ 使得 $q+q=a$
  • 因为 $f$双射,所以也存在一个整数 $k \in \mathbb{Z}$ 使得 $f(k)=q$
  • 那么 $f(k)+f(k) = a = f(1)$
  • 根据同构性质,$f(k+k) = f(1)$
  • 因为 $f$单射,所以 $k+k=1$,即 $2k=1$
  • 不存在任何整数 $k$ 满足 $2k=1$
  • 矛盾。因此 $(\mathbb{Z}, +)$$(\mathbb{Q}, +)$同构
⚠️ [易错点]
  1. 基数相同不代表同构: $(\mathbb{Z}, +)$$(\mathbb{Q}, +)$ 就是一个例子。基数相同只是同构的必要非充分条件。
  2. 选择正确的代数性质: 寻找那个能够区分两个结构的、最简单、最根本的代数性质是关键。例如,是否存在单位元零元幂等元,或者运算是否交换,都是很好的出发点。
  3. 非构造性同构: 对于无限集,要警惕那些理论上存在但无法具体写出的同构。但在大多数入门课程中,我们处理的都是可以具体构造出的同构
📝 [总结]

我们有两种主要方法来证明两个二元结构同构

  1. 基数法:如果它们的元素个数不同,则它们不同构。这是一种简单快捷的初步筛选。
  2. 代数性质法:找到一个结构拥有而另一个结构没有的纯代数性质。这是更本质、更强大的方法。如果两个结构同构,它们必须共享所有的代数特征。
🎯 [存在目的]

这部分的目的是教授如何“区分”代数结构。在学会如何证明“相同”(同构)之后,同样重要的是学会如何证明“不同”。这构成了代数分类理论的两个侧面。通过反证法利用代数性质来证明非同构,是一种非常核心的代数论证技巧。

🧠 [直觉心智模型]

证明不同构就像是做“大家来找茬”。两张图片(两个结构)如果真的是“克隆”的(同构的),那么它们在任何细节(代数性质)上都应该一样。你只要找到一处不同(比如一个有单位元一个没有,一个交换一个不交换),就可以立刻断定它们不是同一张图。

💭 [直观想象]

你面前有两个黑盒子,每个盒子都有两个输入口和一个输出口,你只知道盒子里装的是来自某个集合元素和一种运算规则。你想知道这两个盒子内部的“程序”是不是一样的。

  1. 基数法:你先设法弄清楚两个盒子里各有多少种不同的元素。如果数量不一样,程序肯定不一样。
  2. 代数性质法:你开始做实验。往第一个盒子的输入口放两个相同的元素 $a, a$,看出来的还是不是 $a$。再对第二个盒子做同样的事。如果第一个盒子满足 $a*a=a$ 而第二个不满足,那么它们的内部程序肯定不一样。你就找到了一个“茬”,证明了它们不同构
41.2.4. 同构关系的基本性质

📜 [原文11]

让我们收集一些关于同构的一般事实,我们之前已经隐含地触及了这些事实。证明练习

命题 1.2.3。(i) 对于每个二元结构 $(X, *)$$\operatorname{Id}_{X}$ 是从 $(X, *)$$(X, *)$二元结构同构

(ii) 设 $\left(X_{1}, *_{1}\right)$$\left(X_{2}, *_{2}\right)$ 是两个二元结构。如果 $f$ 是从 $\left(X_{1}, *_{1}\right)$$\left(X_{2}, *_{2}\right)$同构,那么 $f^{-1}$(因为 $f$双射而存在)是从 $\left(X_{2}, *_{2}\right)$$\left(X_{1}, *_{1}\right)$同构

(iii) 设 $\left(X_{1}, *_{1}\right),\left(X_{2}, *_{2}\right)$$\left(X_{3}, *_{3}\right)$ 是三个二元结构。如果 $f$ 是从 $\left(X_{1}, *_{1}\right)$$\left(X_{2}, *_{2}\right)$同构,并且 $g$ 是从 $\left(X_{2}, *_{2}\right)$$\left(X_{3}, *_{3}\right)$同构,那么 $g \circ f$ 是从 $\left(X_{1}, *_{1}\right)$$\left(X_{3}, *_{3}\right)$同构

这里,我们已经提到了 (i),(ii) 和 (iii) 留作练习。该命题特别意味着 (i) 对于每个二元结构 $(X, *)$$(X, *) \cong(X, *)$;(ii) 给定两个二元结构 $\left(X_{1}, *_{1}\right)$$\left(X_{2}, *_{2}\right)$,如果 $\left(X_{1}, *_{1}\right) \cong\left(X_{2}, *_{2}\right)$,那么 $\left(X_{2}, *_{2}\right) \cong\left(X_{1}, *_{1}\right)$;(iii) 给定三个二元结构 $\left(X_{1}, *_{1}\right),\left(X_{2}, *_{2}\right)$$\left(X_{3}, *_{3}\right)$,如果 $\left(X_{1}, *_{1}\right) \cong\left(X_{2}, *_{2}\right)$ 并且 $\left(X_{2}, *_{2}\right) \cong\left(X_{3}, *_{3}\right)$,那么 $\left(X_{1}, *_{1}\right) \cong\left(X_{3}, *_{3}\right)$。因此关系 $\cong$自反的、对称的、传递的。(但是,与基数一样,我们避免将其称为等价关系,因为所有二元结构的“集合”实际上太大而不能成为一个集合。)

📖 [逐步解释]

这部分阐述了同构关系 本身所具有的三个基本性质,这三个性质合起来就是等价关系的特征。

命题 1.2.3 的内容

(i) 自反性 (Reflexivity):

  • 内容: 任何一个二元结构都与它自身同构
  • 证明思路: 恒等函数 $\text{Id}_X$ 就是一个从 $(X,*)$$(X,*)$同构。我们之前已经验证过这一点。

(ii) 对称性 (Symmetry):

  • 内容: 如果 $(X_1, *_1)$ 同构$(X_2, *_2)$,那么反过来,$(X_2, *_2)$同构$(X_1, *_1)$
  • 证明思路:
  • 既然存在一个同构 $f: X_1 \rightarrow X_2$,那么根据定义 $f$ 是一个双射
  • 双射函数必然存在一个逆函数 $f^{-1}: X_2 \rightarrow X_1$,并且这个逆函数也必然是双射
  • 剩下只需证明 $f^{-1}$保持运算。即,对任意 $y_1, y_2 \in X_2$,要证明 $f^{-1}(y_1 *_2 y_2) = f^{-1}(y_1) *_1 f^{-1}(y_2)$
  • $x_1 = f^{-1}(y_1)$$x_2 = f^{-1}(y_2)$。这意味着 $f(x_1)=y_1$$f(x_2)=y_2$
  • 我们知道 $f(x_1 *_1 x_2) = f(x_1) *_2 f(x_2) = y_1 *_2 y_2$
  • 对这个等式两边同时作用 $f^{-1}$,得到 $f^{-1}(f(x_1 *_1 x_2)) = f^{-1}(y_1 *_2 y_2)$
  • 左边就是 $x_1 *_1 x_2$,代换回来就是 $f^{-1}(y_1) *_1 f^{-1}(y_2)$
  • 所以 $f^{-1}(y_1) *_1 f^{-1}(y_2) = f^{-1}(y_1 *_2 y_2)$,得证。

(iii) 传递性 (Transitivity):

  • 内容: 如果 $(X_1, *_1)$ 同构$(X_2, *_2)$,并且 $(X_2, *_2)$ 同构$(X_3, *_3)$,那么 $(X_1, *_1)$同构$(X_3, *_3)$
  • 证明思路:
  • 存在同构 $f: X_1 \rightarrow X_2$$g: X_2 \rightarrow X_3$
  • 我们需要证明它们的复合函数 $g \circ f: X_1 \rightarrow X_3$ 是一个同构
  • 两个双射函数复合仍然是双射,这是集合论的基本结论。
  • 剩下只需证明 $g \circ f$ 保持运算。即,对任意 $a, b \in X_1$,要证明 $(g \circ f)(a *_1 b) = (g \circ f)(a) *_3 (g \circ f)(b)$
  • 左边: $(g \circ f)(a *_1 b) = g(f(a *_1 b))$。因为 $f$同构,这等于 $g(f(a) *_2 f(b))$
  • 右边: $(g \circ f)(a) *_3 (g \circ f)(b) = g(f(a)) *_3 g(f(b))$
  • 因为 $g$同构,它保持 $*_2$$*_3$ 的运算,所以 $g(f(a) *_2 f(b)) = g(f(a)) *_3 g(f(b))$
  • 这样,左边就等于右边了,得证。

结论

  • 因为同构关系 满足自反性对称性传递性,所以它表现得像一个等价关系
  • 这个“等价关系”可以将所有二元结构的世界划分成一个个的“同构类”。同一个同构类里的所有结构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只是元素的名字不同。抽象代数的研究,很大程度上就是研究这些“同构类”的性质,而不是单个结构的性质。

关于“不是真正的等价关系”的说明

  • 等价关系的严格定义是作用在一个集合上的。
  • “所有二元结构”这个整体,因为牵涉到“所有可能的集合”,根据集合论(特别是罗素悖论相关的思想),它太大而不能构成一个集合,它是一个“真类”(proper class)。
  • 因此,从最严格的集合论角度讲, 不是一个等价关系,因为它没有一个作为“集合”的定义域
  • 但在实际应用中,只要我们把讨论范围限制在一个集合中(例如,“所有包含3个元素二元结构”的集合),那么在这个范围内, 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等价关系。这个技术性的说明是为了数学上的严谨性,初学者可以暂时不必过分深究。
📝 [总结]

同构关系 满足自反性对称性传递性。这使得同构关系成为对二元结构进行分类的基本工具,它将所有二元结构划分成了不同的同构类

🎯 [存在目的]

这部分的目的是确立同构作为一个“关系”的良好性质。证明了这三条性质,我们才能放心地使用同构来对代数结构进行分类。例如,当证明了 A≅B 且 B≅C 时,我们可以直接推断出 A≅C,而无需重新构造一个从 A 到 C 的同构,这大大简化了推理。

🧠 [直觉心智模型]
  1. 自反性: 任何东西都和它自己一样。
  2. 对称性: 如果 A 和 B 一样,那么 B 也和 A 一样。
  3. 传递性: 如果 A 和 B 一样,B 和 C 一样,那么 A 就和 C 一样。

这三条性质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判断“相同”这个概念的基本逻辑。命题 1.2.3 证明了数学上的“结构相同”(同构)也完全符合这个直觉。

💭 [直观想象]

想象用不同语言的字典进行翻译。

  1. 自反性: 用一本“英英字典”来翻译英语,得到的还是英语,结构不变。
  2. 对称性: 你有一本完美的“英汉字典” $f$。那么,把这本字典反过来用,就得到了一本完美的“汉英字典” $f^{-1}$
  3. 传递性: 你有一本“英汉字典” $f$ 和一本“汉法字典” $g$。把它们合在一起用(先查英汉,再查汉法),你就得到了一本完美的“英法字典” $g \circ f$

1. 3. 新的结构从旧的结构中产生

📜 [原文12]

1.3. 新的结构从旧的结构中产生。有两种一般的方法来构建新的二元结构。第一种是通过笛卡尔积

📖 [逐步解释]

本节的标题揭示了数学中一个常见且强大的思想:从已有的对象出发,通过某种构造方法,生成新的、可能更复杂的对象。这里将介绍两种从已知二元结构构造新二元结构的通用方法。第一种方法是笛卡尔积

📝 [总结]

本节介绍如何利用笛卡尔积从已有的二元结构构造出新的二元结构

🎯 [存在目的]

这些构造方法极大地丰富了二元结构例子,并且使得我们可以研究结构之间的关系。例如,研究一个积结构的性质如何由其“因子结构”的性质决定,是代数中的一个重要主题。

🧠 [直觉心智模型]

这就像乐高积木。你已经有了“红色积木套件”和“蓝色积木套件”,现在你想创造一个“红蓝混合套件”。笛卡尔积就是一种创造混合套件的方法。

💭 [直观想象]

想象你有两台不同的游戏机,一台是任天堂,一台是索尼。现在你想创建一个“双打”系统,让两个人可以同时玩,一人用一台。这个“双打”系统就是一个积结构,它的状态由两台游戏机各自的状态共同决定。

11.3.1. 积二元结构

📜 [原文13]

定义 1.3.1。设 $\left(X_{1}, *_{1}\right)$$\left(X_{2}, *_{2}\right)$ 是两个二元结构。我们将积二元结构定义为集合 $X_{1} \times X_{2}$,以及二元运算 $*$,其定义为:对于所有 $\left(x_{1}, x_{2}\right),\left(y_{1}, y_{2}\right) \in X_{1} \times X_{2}$

$$ \left(x_{1}, x_{2}\right) *\left(y_{1}, y_{2}\right)=\left(x_{1} *_{1} y_{1}, x_{2} *_{2} y_{2}\right) $$

换句话说,我们通过在每个分量中组合来组合元素$n$二元运算 $\left(X_{1}, *_{1}\right), \ldots,\left(X_{n}, *_{n}\right)$以类似的方式定义

例如,二元结构 $\left(\mathbb{R}^{n},+\right)$ 就是这样定义的。

📖 [逐步解释]

这部分给出了积二元结构(product binary structure)的定义

  • 构造新集合:
  • 我们从两个已有的二元结构 $(X_1, *_1)$$(X_2, *_2)$ 开始。
  • 结构基础集合是两个旧集合笛卡尔积 $X_1 \times X_2$。这个新集合元素都是形如 $(x_1, x_2)$有序数对,其中 $x_1 \in X_1, x_2 \in X_2$
  • 定义新运算:
  • 我们需要在新集合 $X_1 \times X_2$定义一个新的二元运算 $*$
  • 定义的方式非常自然,称为“逐分量运算”(component-wise operation)。
  • 当我们要合并两个数对 $(x_1, x_2)$$(y_1, y_2)$ 时,我们把它们的第一个分量用第一个结构的运算 $*_1$ 合并,即 $x_1 *_1 y_1$
  • 同时,我们把它们的第二个分量用第二个结构的运算 $*_2$ 合并,即 $x_2 *_2 y_2$
  • 最后,把这两个结果组成一个新的数对 $(x_1 *_1 y_1, x_2 *_2 y_2)$,作为新运算的结果。
  • 闭包性:
  • 这个新定义的运算 $*$闭合的吗?是的。
  • 因为 $*_1$$X_1$ 上的二元运算,所以 $x_1 *_1 y_1$ 的结果一定还在 $X_1$ 里。
  • 同理,$x_2 *_2 y_2$ 的结果一定还在 $X_2$ 里。
  • 所以,最终的数对 $(x_1 *_1 y_1, x_2 *_2 y_2)$ 仍然是一个合法的 $X_1 \times X_2$ 中的元素
  • 因此,$(X_1 \times X_2, *)$ 是一个合法的二元结构
  • 推广:
  • 这个思想可以 легко推广到任意 $n$二元结构$(\dots((X_1 \times X_2) \times X_3) \dots \times X_n)$ 的运算就是对 $n$ 元组的每个分量分别使用各自的运算。
  • 例子:
  • $(\mathbb{R}^n, +)$ 是一个典型的积结构。它可以看作是 $n$$(\mathbb{R}, +)$ 结构笛卡尔积
  • $\mathbb{R}^n = \mathbb{R} \times \mathbb{R} \times \dots \times \mathbb{R}$ ($n$ 次)。
  • 两个向量 $\mathbf{v}=(v_1, \dots, v_n)$$\mathbf{w}=(w_1, \dots, w_n)$ 相加,就是 $(v_1+w_1, \dots, v_n+w_n)$,这完全符合逐分量运算定义
∑ [公式拆解]
  • $\left(x_{1}, x_{2}\right) *\left(y_{1}, y_{2}\right)=\left(x_{1} *_{1} y_{1}, x_{2} *_{2} y_{2}\right)$:
  • 左边: 新结构中的运算 $*$, 作用于两个数对
  • 右边:
  • $( \dots, \dots )$: 结果是一个新的数对
  • $x_1 *_1 y_1$: 第一个分量的运算,用的是第一个结构的规则 $*_1$
  • $x_2 *_2 y_2$: 第二个分量的运算,用的是第二个结构的规则 $*_2$
💡 [数值示例]
  • 示例1:(ℤ, +) 和 (ℤ/3ℤ, +) 的积
  • 结构1: $(\mathbb{Z}, +)$
  • 结构2: $(\mathbb{Z}/3\mathbb{Z}, +)$
  • 新结构: $(\mathbb{Z} \times (\mathbb{Z}/3\mathbb{Z}), *)$
  • 新集合的元素: 形如 $(k, [j])$,其中 $k$整数$[j]$3的同余类。例如 $(5, [1]), (-2, [0])$
  • 新运算:
  • 取两个元素 $(5, [1])$$(-2, [0])$
  • $(5, [1]) * (-2, [0]) = (5+(-2), [1]+[0]) = (3, [1])$
  • 再取两个元素 $(4, [2])$$(3, [2])$
  • $(4, [2]) * (3, [2]) = (4+3, [2]+[2]) = (7, [4]) = (7, [1])$
  • 示例2:(ℝ⁺, ·) 和 ({-1, 1}, ·) 的积
  • 结构1: $(\mathbb{R}^+, \cdot)$ 正实数乘法。
  • 结构2: $(\{-1, 1\}, \cdot)$ 普通乘法。
  • 新结构: $(\mathbb{R}^+ \times \{-1, 1\}, *)$
  • 新集合的元素: 形如 $(r, s)$,其中 $r$ 是正实数,$s$$1$$-1$。这个集合其实就是非零实数集 $\mathbb{R}^*$ 的一种表示方法(一个数可以由其绝对值和其符号唯一确定)。
  • 新运算:
  • 取两个元素 $(3, -1)$$(5, -1)$
  • $(3, -1) * (5, -1) = (3 \cdot 5, (-1) \cdot (-1)) = (15, 1)$
  • 这对应于 $\mathbb{R}^*$ 中的运算 $(-3) \times (-5) = 15$
  • 这说明 $(\mathbb{R}^*, \cdot)$$(\mathbb{R}^+, \cdot) \times (\{-1, 1\}, \cdot)$同构的。
⚠️ [易错点]
  1. 分量运算混淆: 必须确保每个分量都使用其自己结构的运算,不能混用。
  2. 括号的严谨性: 严格来说,$(X_1 \times X_2) \times X_3$$X_1 \times (X_2 \times X_3)$ 是不同的集合(前者的元素$((x_1, x_2), x_3)$,后者是 $(x_1, (x_2, x_3))$),但它们之间存在自然的同构,因此在代数上我们通常不区分它们,都写作 $X_1 \times X_2 \times X_3$
📝 [总结]

积二元结构是通过将两个或多个二元结构基础集合笛卡尔积,并定义一种“逐分量”的运算而得到的新二元结构。这是一种构造更复杂结构的标准化方法。

🎯 [存在目的]

积结构定义提供了一种模块化的方式来构建和理解代数结构。它允许我们将一个复杂的结构分解为更简单的“因子”结构来研究,或者反过来,通过组合简单的结构来构造复杂的结构。这在群论直积群)和环论中都是极其重要的工具。

[直觉心- 函数集合的二元结构

📜 [原文14]

第二种方法是关于函数集的:

定义 1.3.2。设 $(X, *)$ 是一个二元结构,设 $Y$ 是一个集合。在 $X^{Y}$(所有函数 $f: Y \rightarrow X$集合)上定义一个二元运算,我们仍将其表示为 $*$,通过

$$ \left(f_{1} * f_{2}\right)(y)=f_{1}(y) * f_{2}(y) $$

我们称 $X^{Y}$ 上的运算逐点定义的。

例如,我们习惯于这样乘实值函数

📖 [逐步解释]

这部分介绍了构造新二元结构的第二种通用方法:在函数集合定义运算。

  • 基本设置:
  • 我们需要一个已有的二元结构 $(X, *)$,它提供了运算规则。这个 $X$ 也将是函数到达域(codomain),即函数值的“取值范围”。
  • 我们还需要任何一个集合 $Y$,它将作为函数定义域(domain)。
  • 构造新集合:
  • 结构基础集合$X^Y$,它代表了所有从 $Y$$X$函数集合
  • 这个集合里的每一个元素都是一个函数,比如 $f_1, f_2$ 等,它们都满足 $f: Y \rightarrow X$
  • 定义新运算:
  • 我们要定义如何“合并”两个函数 $f_1$$f_2$,得到一个新函数 $f_3 = f_1 * f_2$
  • 一个函数定义在于它对定义域中的每一个元素如何取值。所以,我们需要定义函数 $f_3$ 在任意一点 $y \in Y$ 的取值,即 $f_3(y)$ 是什么。
  • 定义的方式是“逐点定义”(pointwise definition):$f_3(y)$ 的值,是通过取出 $f_1$$f_2$ 在同一点 $y$ 的值(即 $f_1(y)$$f_2(y)$),然后用结构 $(X, *)$ 中的运算 $*$ 来合并它们。
  • 所以,$(f_1 * f_2)(y) = f_1(y) * f_2(y)$
  • 闭包性:
  • 这个新运算是闭合的吗?是的。
  • 对于任意 $y \in Y$$f_1(y)$$f_2(y)$ 都是 $X$ 中的元素
  • 因为 $*$$X$ 上的二元运算,所以 $f_1(y) * f_2(y)$ 的结果也必然是 $X$ 中的元素
  • 这意味着新函数 $f_1 * f_2$ 的每一个取值都在 $X$ 中,所以它仍然是一个从 $Y$$X$ 的合法函数,即 $(f_1 * f_2) \in X^Y$
  • 例子:
  • 实值函数的加法和乘法。
  • $(X, *) = (\mathbb{R}, +)$$Y$ 可以是任何集合,比如 $Y=\mathbb{R}$
  • 那么 $X^Y = \mathbb{R}^{\mathbb{R}}$ 就是所有从 $\mathbb{R}$$\mathbb{R}$函数集合
  • 我们平常定义的两个函数 $f, g$ 的和 $(f+g)$,就是逐点定义的:$(f+g)(x) = f(x)+g(x)$。这完全符合上面的定义
  • 同样,函数的乘法 $(f \cdot g)(x) = f(x) \cdot g(x)$ 也是逐点定义的,它源于二元结构 $(\mathbb{R}, \cdot)$
∑ [公式拆解]
  • $X^Y$: 这是集合论中的标准符号,表示所有从集合 $Y$集合 $X$函数集合
  • $\left(f_{1} * f_{2}\right)(y)=f_{1}(y) * f_{2}(y)$:
  • 左边:
  • $f_1 * f_2$: 这是在 $X^Y$ 中新定义的运算,它的结果是一个新的函数
  • $(f_1 * f_2)(y)$: 这个新函数在点 $y$ 处的取值。
  • 右边:
  • $f_1(y)$: 第一个函数在点 $y$ 处的取值,这是一个 $X$ 中的元素
  • $f_2(y)$: 第二个函数在点 $y$ 处的取值,这也是一个 $X$ 中的元素
  • $f_1(y) * f_2(y)$: 对这两个 $X$ 中的元素使用已知的运算 $*$ 进行合并。
💡 [数值示例]
  • 示例1:多项式函数的加法
  • 基础结构: $(\mathbb{R}, +)$
  • 函数集合: 设 $Y=\mathbb{R}$,我们考虑所有多项式函数集合 $P(\mathbb{R}) \subset \mathbb{R}^{\mathbb{R}}$
  • 函数1: $f_1(y) = y^2 + 2y$
  • 函数2: $f_2(y) = 3y - 1$
  • 新运算: 我们要计算新函数 $f_3 = f_1 + f_2$
  • 逐点定义: $f_3(y) = (f_1+f_2)(y) = f_1(y) + f_2(y) = (y^2+2y) + (3y-1) = y^2+5y-1$
  • 这就是我们熟悉的多项式加法规则。
  • 示例2:布尔值函数的异或运算
  • 基础结构: 设 $X=\mathbb{Z}/2\mathbb{Z} = \{[0], [1]\}$,运算是模2加法 + (这等价于逻辑异或 XOR)。
  • 函数定义域: 设 $Y = \{a, b\}$
  • 函数集合: $X^Y$ 包含 $2^2=4$函数
  • $h_1 = \{(a, [0]), (b, [0])\}$
  • $h_2 = \{(a, [0]), (b, [1])\}$
  • $h_3 = \{(a, [1]), (b, [0])\}$
  • $h_4 = \{(a, [1]), (b, [1])\}$
  • 新运算: 我们计算 $h_2 + h_3$
  • 逐点定义:
  • 在点 $a$: $(h_2+h_3)(a) = h_2(a) + h_3(a) = [0]+[1] = [1]$
  • 在点 $b$: $(h_2+h_3)(b) = h_2(b) + h_3(b) = [1]+[0] = [1]$
  • 结果: $h_2+h_3 = \{(a, [1]), (b, [1])\} = h_4$
⚠️ [易错点]
  1. 区分两种运算: 必须要分清,新结构中的运算(合并函数)和旧结构中的运算(合并函数值)是两个不同层面上的东西,尽管我们可能用同一个符号 * 来表示。
  2. 定义域和到达域: 必须清楚哪个是定义域 $Y$,哪个是提供运算的到达域 $X$
📝 [总结]

通过“逐点定义”,我们可以将一个二元结构 $(X, *)$ 上的运算,“提升”到以 $X$值域函数集合 $X^Y$ 上,从而构造出一个新的二元结构 $(X^Y, *)$

🎯 [存在目的]

这种构造方法在数学中极其普遍和重要。分析学中充满了对函数空间(如连续函数空间 $C[a,b]$)的研究,这些空间上的代数结构(如函数的加法、数乘)正是通过逐点定义得到的。它使得我们可以把对数、多项式等的研究,纳入到代数结构的统一框架下。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个公司 $(X,*)$,员工之间有一种合作方式 。现在,我们成立一个顾问团队 $X^Y$。团队里的每个顾问 $f$ 都是一个“方案”,这个方案为客户的每个问题 $y \in Y$ 都提供一个来自公司 $X$ 的解答 $f(y)$。现在要合并两个顾问 $f_1, f_2$ 的方案,形成一个新方案 $f_1*f_2$。方法就是:对于客户的任何一个问题 $y$,我们分别看 $f_1$$f_2$ 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f_1(y)$$f_2(y)$,然后让这两个解答在公司内部用合作方式 合作一次,把合作成果作为新方案对问题 $y$ 的解答。

💭 [直观想象]

想象两条股票价格曲线 $f_1(t)$$f_2(t)$,它们都是时间 $t$函数。我们想定义一条新的“平均价格”曲线。一个自然的方法就是逐点取平均值:$f_{avg}(t) = (f_1(t)+f_2(t))/2$。这里的加法就是逐点定义的。虽然例子里多了个除以2,但核心思想——在每个时间点上独立进行运算——是完全一致的。

1. 4. 二元结构的基本性质

📜 [原文15]

1.4. 二元结构的基本性质。从小学讨论性质时,我们熟悉某些基本性质

📖 [逐步解释]

定义二元结构并看了大量例子之后,本节开始讨论这些结构可能具有的、一些重要的内在属性。这些属性是对我们从小熟悉的算术运算法则(如“加法交换律”、“加法结合律”)的抽象和推广。通过研究一个二元结构是否具有这些性质,我们可以对其进行更深入的分类和理解。

📝 [总结]

本节将引入并定义一些二元结构可能具备的关键代数性质,如结合律交换律恒等元逆元

🎯 [存在目的]

这些基本性质是区分不同代数结构的“标签”。一个结构、是还是,完全取决于它满足了这些性质中的哪些组合。因此,精确定义这些性质是后续所有代GPT- ادامه ترجمه و توضیح متن به فارسی

💭 [直观想象]

想象你有各种不同材质、不同形状的积木块(不同的二元结构)。现在你开始给它们贴标签,进行分类:

  1. “这块积木的重心很稳,无论先搭左边还是先搭右边,整体都不会倒”(结合律)。
  2. “这块积木是左右对称的,从左边看和从右边看一模一样”(交换律)。
  3. “这块积木里有一个‘百搭块’,和谁搭都不会改变对方”(恒等元)。
  4. “这块积木里,每块积木都有一个和它形状互补的‘反向块’”(逆元)。

通过检查这些标签,你就能更好地了解每块积木的用途和特性。

11.4.1. 结合律

📜 [原文16]

定义 1.4.1。(结合律)我们说二元结构 $(X, *)$(或二元运算 $*$)是结合的,如果对于所有 $a, b, c \in X$

$$ a *(b * c)=(a * b) * c $$

结合律是一个如此基本的性质,以至于我们几乎总是假定它。处理非结合运算非常困难。我们用 + 或 ⋅ 或 o 表示的所有运算都是结合的。除了的情况,这通常归结为函数复合结合的这一事实。当然,可以写出有趣的非结合运算。例如,减法,例如在 $\mathbb{Z}$ 上,不是结合的,因为

$$ a-(b-c)=a-b+c \neq(a-b)-c $$

除非 $c=0$。另一个例子是,在 $\mathbb{N}$ 上用幂运算定义二元运算 $*$:对于所有 $a, b \in \mathbb{N}$$a * b=a^{b}$。那么

$$ (a * b) * c=\left(a^{b}\right)^{c}=a^{b c} $$

根据指数定律,通常这不等于 $a *(b * c)=a^{b^{c}}$。请注意,对于减法,“主要”运算是加法,而这实际上是结合的。同样地,幂运算是从乘法派生出来的,而乘法结合的,因此在这两个非结合例子中,背后都隐藏着一个结合运算

对于一个结合二元运算 $*$,我们经常省略括号,简单地将 $a *(b * c)= (a * b) * c$ 写成 $a * b * c$。还有无限多个其他恒等式结合律的结果,我们没有明确写下来。例如,

$$ a *(b *(c * d))=(a * b) *(c * d)=a *((b * c) * d)=\ldots $$

我们将所有这些表达式表示为 $a * b * c * d$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定义结合律(Associative Law)。

  • 定义:
  • 结合律是关于“运算顺序”的规则。当有三个或更多元素进行二元运算时,由于二元运算每次只能合并两个,所以必须分步进行。
  • 结合律 $a*(b*c) = (a*b)*c$ 保证了,无论我们是先计算后两个元素$b*c$),再把它和第一个元素 $a$ 合并;还是先计算前两个元素$a*b$),再把它和第三个元素 $c$ 合并,最终得到的结果都是完全相同的。
  • 换句话说,对于结合运算,计算的次序无关紧要。
  • 重要性:
  • 结合律代数结构中一个极其重要和基础的性质。绝大多数有用的代数结构(如)都要求其运算满足结合律
  • 处理非结合结构(如李代数)需要更复杂和专门的工具。
  • 大多数我们熟悉的运算,如数的加法、乘法,矩阵的加法、乘法,函数复合,都是结合的。很多运算结合律可以追溯到函数复合结合律,因为 $(f \circ g) \circ h$$f \circ (g \circ h)$ 对任意输入 $x$ 的作用都是 $f(g(h(x)))$
  • 非结合运算的例子:
  • 减法: $a-(b-c) = a-b+c$$(a-b)-c = a-b-c$ 显然不同。例如 $5-(3-1)=5-2=3$,而 $(5-3)-1=2-1=1$
  • 幂运算: $a^{b^c}$ 是指 $a$ 的 ($b^c$)次方,而 $(a^b)^c$ 是指 $a^b$$c$ 次方,根据指数法则等于 $a^{bc}$。这两者通常不同。例如 $2^{(3^2)} = 2^9 = 512$,而 $(2^3)^2 = 8^2 = 64$
  • 文中指出,这两个非结合运算(减法和幂运算)背后都隐藏着一个结合运算(加法和乘法)。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幂运算是重复的乘法。
  • 符号简化:
  • 正是因为结合律保证了运算顺序不影响结果,我们才可以大胆地省略括号。
  • 表达式 $a*b*c$ 是无歧义的。
  • 进一步地,对于多个元素的连算,如 $a*b*c*d$,无论以何种顺序添加括号进行计算,例如 $a*(b*(c*d))$$((a*b)*c)*d$,结果都是相同的。这被称为“广义结合律”。
∑ [公式拆解]
  • $a *(b * c)=(a * b) * c$: 结合律定义。括号标示了运算的优先顺序。
  • $a-(b-c)=a-b+c \neq(a-b)-c$: 减法不满足结合律的展开形式。
  • $(a * b) * c=\left(a^{b}\right)^{c}=a^{b c}$: 幂运算作为二元运算时,先算前两个再算第三个的情况。
  • $a *(b * c)=a^{b^{c}}$: 幂运算作为二元运算时,先算后两个再算第一个的情况。注意这里的 $b^c$ 是没有括号的,按惯例是从上往下计算,即 $b^{(c)}$
  • $a *(b *(c * d))=(a * b) *(c * d)=a *((b * c) * d)=\ldots$: 广义结合律的例子,展示了不同打括号方式的等价性。
💡 [数值示例]
  • 示例1:整数加法(结合的)
  • 结构: $(\mathbb{Z}, +)$
  • 元素: $a=2, b=-5, c=8$
  • 左边: $a+(b+c) = 2 + ((-5)+8) = 2 + 3 = 5$
  • 右边: $(a+b)+c = (2+(-5))+8 = (-3)+8 = 5$
  • 两边相等,符合结合律
  • 示例2:函数复合(结合的)
  • 结构: $(\mathbb{R}^\mathbb{R}, \circ)$
  • 元素: 三个函数 $f(x)=x^2, g(x)=x+1, h(x)=2x$
  • 左边: $f \circ (g \circ h)$
  • 先算 $g \circ h$: $(g \circ h)(x) = g(h(x)) = g(2x) = 2x+1$
  • 再算 $f \circ (g \circ h)$: $(f \circ (g \circ h))(x) = f((g \circ h)(x)) = f(2x+1) = (2x+1)^2 = 4x^2+4x+1$
  • 右边: $(f \circ g) \circ h$
  • 先算 $f \circ g$: $(f \circ g)(x) = f(g(x)) = f(x+1) = (x+1)^2 = x^2+2x+1$
  • 再算 $(f \circ g) \circ h$: $((f \circ g) \circ h)(x) = (f \circ g)(h(x)) = (f \circ g)(2x) = (2x)^2+2(2x)+1 = 4x^2+4x+1$
  • 两边相等,符合结合律
⚠️ [易错点]
  1. 结合律 vs 交换律: 结合律是关于三个或以上元素运算次序的问题,不改变元素的位置。交换律是关于两个元素位置互换的问题。$a*b = b*a$交换律,而 $a*(b*c)=(a*b)*c$结合律。两者是完全独立的性质。
  2. 括号的省略: 只能在确定运算是结合的情况下才能省略括号。对于减法、除法、幂运算等非结合运算,括号是至关重要的。
📝 [总结]

结合律二元运算的一个性质,它保证了在连续运算中,元素的结合顺序不影响最终结果。这是一个非常基本且重要的性质,使得我们可以无歧义地写出类似 $a*b*c$ 的表达式。

🎯 [存在目的]

定义结合律是为了抓住那些“行为良好”的运算的共同特征。结合律是构建几乎所有高级代数结构的先决条件。没有结合律,连元素的“幂”(如 $x^3 = x*x*x$)都无法被良好定义,因为不知道是算 $(x*x)*x$ 还是 $x*(x*x)$结合律代数提供了一个稳固的立足点。

🧠 [直觉心智模型]

结合律就像是流水线作业。你有三道工序 A, B, C。你可以把 (B和C) 打包成一个整体工序,然后和A对接;也可以把 (A和B) 打包,然后和C对接。如果最终生产出的产品是一样的,那么这个生产流程就是结合的。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做一连串的几何变换。先平移,再旋转,再缩放。结合律意味着,你先完成(旋转+缩放)这个组合动作,再做平移;和你先做(平移+旋转)这个组合动作,再做缩放,最终物体到达的位置和姿态是完全一样的。函数复合结合律保证了这一点。

21.4.2. 交换律

📜 [原文17]

定义 1.4.2。(交换律二元结构 $(X, *)$(或二元运算 $*$)是交换的,如果对于所有 $a, b \in X$

$$ a * b=b * a $$

我们用 + 表示的所有运算都是交换的,并且根据惯例,用 + 表示的二元运算总是假定为交换的。对于来说,用乘法表示的运算交换的,所以 $(\mathbb{N}, \cdot),(\mathbb{Z}, \cdot),(\mathbb{Q}, \cdot),(\mathbb{R}, \cdot),(\mathbb{C}, \cdot)$ 都是交换的。然而,矩阵乘法通常不是交换的,事实上,对于 $n \geq 2$$\left(\mathbb{M}_{n}(\mathbb{R}), \cdot\right),\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S L_{n}(\mathbb{R}), \cdot\right)$$(O_{n}, \cdot)$ 不是交换的,对于 $n \geq 3$$(S O_{n}, \cdot)$ 不是交换的。对于 $\#(X) \geq 2$$X$无限集集合 $X$$\left(X^{X}, \circ\right)$ 不是交换的,对于 $\#(X) \geq 3$$X$无限集集合 $X$$\left(S_{X}, \circ\right)$ 不是交换的;特别是对于 $n \geq 3$$(S_{n}, \circ)$ 不是交换的。

有限集上的二元运算交换$\iff$ 表格关于从左上角到右下角的对角线是对称的。(请注意,仅凭表格判断有限集上的二元运算是否结合将非常困难。)

由于存在许多有趣的非交换二元运算例子,我们通常不会总是假定二元运算交换的。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定义交换律(Commutative Law)。

  • 定义:
  • 交换律 $a*b=b*a$ 是关于运算中两个元素位置的规则。它意味着,交换两个操作数的前后位置,不会改变运算的结果。
  • 满足交换律运算结构被称为“交换的”(commutative)或“阿贝尔的”(Abelian,尤其在讨论时)。
  • 惯例:
  • 通常,如果一个二元运算+ 符号表示,它被默认是交换的。这是沿用了我们对数和向量加法的习惯。
  • 交换运算的例子:
  • 所有常见数集上的加法和乘法都是交换的。例如 $(\mathbb{Z}, +)$$(\mathbb{R}, \cdot)$
  • 非交换运算的例子:
  • 矩阵乘法: 这是非交换的最经典的例子。对于 $n \ge 2$方阵,通常 $AB \neq BA$。这适用于所有相关的矩阵结构,如 $GL_n(\mathbb{R})$ 等。
  • 函数复合: $f \circ g$ (先g后f) 和 $g \circ f$ (先f后g) 通常是不同的函数
  • 对称群/置换群 $S_n$: 对于 $n \ge 3$置换复合是不可交换的。例如,在 $S_3$ 中,将元素 (1,2,3) 先映射到 (2,1,3) 再映射到 (2,3,1) 与 先映射到 (1,3,2) 再映射到 (3,1,2) 的结果是不同的。
  • 运算表和交换律:
  • 运算表提供了一个判断交换律的直观方法。
  • 交换律 $x_i * x_j = x_j * x_i$ 意味着表格中第 $i$ 行第 $j$ 列的元素必须等于第 $j$ 行第 $i$ 列的元素
  • 这正好意味着表格沿着主对角线(从左上到右下)是对称的。
  • 再次强调,从表格判断结合律非常困难,需要对每一组 $(x_i, x_j, x_k)$ 都进行验证。
  • 重要性:
  • 是否交换代数结构的一个核心分类标准。交换结构阿贝尔群交换环)通常比非交换结构行为更简单,有更多的好性质。
  • 因为存在大量重要的非交换结构(如矩阵量子力学中的算符),我们不能像默认结合律那样总是默认交换律
∑ [公式拆解]
  • $a * b=b * a$: 交换律定义
💡 [数值示例]
  • 示例1:矩阵乘法(非交换)
  • 结构: $(\mathbb{M}_2(\mathbb{R}), \cdot)$
  • 元素: $A =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 $B = \begin{pmatrix} 1 & 0 \\ 1 & 1 \end{pmatrix}$
  • 计算 $A \cdot B$: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 \begin{pmatrix} 1 & 0 \\ 1 & 1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2 & 1 \\ 1 & 1 \end{pmatrix}$
  • 计算 $B \cdot A$: $\begin{pmatrix} 1 & 0 \\ 1 & 1 \end{pmatrix}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1 & 1 \\ 1 & 2 \end{pmatrix}$
  • 结果 $A \cdot B \neq B \cdot A$
  • 示例2:函数复合(非交换)
  • 结构: $(\mathbb{R}^\mathbb{R}, \circ)$
  • 元素: $f(x)=x^2, g(x)=x+1$
  • 计算 $f \circ g$: $(f \circ g)(x) = f(g(x)) = f(x+1) = (x+1)^2 = x^2+2x+1$
  • 计算 $g \circ f$: $(g \circ f)(x) = g(f(x)) = g(x^2) = x^2+1$
  • 结果 $f \circ g \neq g \circ f$
  • 示例3:运算表(交换)
  • 考虑 $(\mathbb{Z}/3\mathbb{Z}, +)$运算表:
+ [0] [1] [2]
[0] [0] [1] [2]
[1] [1] [2] [0]
[2] [2] [0] [1]
  • 观察主对角线 [0]-[2]-[1]。表格是对称的。例如,第1行第2列的[1]等于第2行第1列的[1]。第2行第3列的[0]等于第3行第2列的[0]。所以该运算是交换的。
⚠️ [易错点]
  1. 不要混淆结合律与交换律:这是一个非常常见的初学者错误。$a*(b*c) = (a*b)*c$结合律$a*b = b*a$交换律
  2. 部分交换性: 有些结构整体上是非交换的,但其中某些特殊的元素对之间是可交换的。例如,在矩阵乘法中,单位矩阵 $I$ 与任何矩阵 $A$ 都可交换$IA=AI=A$)。
📝 [总结]

交换律规定了二元运算中的操作数可以任意交换位置而不影响结果。这是一个很强的性质,但并非所有重要的代数结构都满足它。通过检查运算表对称性可以直观地判断有限结构是否交换

🎯 [存在目的]

定义交换律是为了区分出一类行为特别“良好”和简单的代数结构交换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分类标准。抽象代数的一大部分内容都在分别研究交换和非交换的世界,因为它们展现出非常不同的现象和理论。

🧠 [直觉心智模型]
  1. 非交换运算就像是穿衣服的顺序。先穿内衣再穿外套,和先穿外套再穿内衣,结果是完全不同的。
  2. 交换运算就像是往咖啡里加糖和奶。先加糖再加奶,和先加奶再加糖,最终咖啡的味道是一样的。
💭 [直观想象]
  1. 非交换: 想象你在做一系列的指令:“向右走5步,然后向北转”。这和你先“向北转,然后向右走5步”到达的最终朝向是不同的。
  2. 交换: 想象你在超市购物,购物车里先放苹果再放香蕉,和你先放香蕉再放苹果,到收银台结账时,总价是一样的。
31.4.3. 恒等元

📜 [原文18]

定义 1.4.3。(恒等元$(X, *)$恒等元$X$ 中的一个元素 $e$,使得对于所有 $x \in X$$e * x=x * e=x$。请注意,如果 $*$交换,我们必须检查 $e$ 在左边和右边都起作用。有时我们称这样的 $e$双边恒等元,并定义左恒等元$X$元素 $e_{L}$,使得对于所有 $x \in X$$e_{L} * x=x$。同样地,右恒等元$X$元素 $e_{R}$,使得对于所有 $x \in X$$x * e_{R}=x$

可能存在右恒等元而不存在左恒等元,并且如果存在右恒等元左恒等元,它不一定是唯一的。如果右恒等元左恒等元都存在,情况就不同了:

命题 1.4.4。假设 $(X, *)$ 是一个二元结构,并且右恒等元 $e_{R}$左恒等元 $e_{L}$ 都存在。那么 $e_{L}=e_{R}$,因此 $e_{L}=e_{R}$$(X, *)$ 的一个恒等元。最后,如果 $(X, *)$ 存在恒等元,那么它是唯一的。

证明。根据右恒等元左恒等元定义

$$ e_{R}=e_{L} * e_{R}=e_{L} $$

为了说明第二个陈述,假设 $e$$e^{\prime}$ 都是 $(X, *)$恒等元。那么特别是 $e$ 是一个左恒等元$e^{\prime}$ 是一个右恒等元,因此根据命题 $e=e^{\prime}$

如果 $(X, *)$ 是一个带有恒等元 $e$有限二元结构,那么根据惯例,我们总是让 $e$$X$ 的第一个元素。因此,在表格中,第一行和第一列如下所示:

$*$ $e$ $x_{2}$ $x_{3}$ $\ldots$
$e$ $e$ $x_{2}$ $x_{3}$ $\ldots$
$x_{2}$ $x_{2}$ $\ldots$ $\ldots$ $\ldots$
$x_{3}$ $x_{3}$ $\ldots$ $\ldots$ $\ldots$
$\vdots$ $\ldots$ $\ldots$ $\ldots$ $\ldots$

记号:如果 $X$ 上的二元运算用 + 表示,并且存在恒等元,我们总是将恒等元表示为 0(在 $\left(\mathbb{R}^{n},+\right)$ 的情况下有 $\mathbf{0}$ 或在 $\left(\mathbb{M}_{m, n}(\mathbb{R}),+\right)$ 的情况下有 $O=O_{m, n}$ 等微小变化)。如果 $X$ 上的二元运算$\cdot$ 表示,并且存在恒等元,我们通常(但不总是)将恒等元表示为 1(同样在 $\left(\mathbb{M}_{n}(\mathbb{R}), \cdot\right)$ 的情况下有 $I=I_{n}$ 等微小变化)。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定义恒等元(Identity Element),也叫单位元

  • 定义:
  • 恒等元 $e$ 是一个结构中的“中性”元素。任何元素 $x$ 与它进行运算,结果都等于 $x$ 本身,就像 $x$ 没有发生任何改变一样。
  • 在非交换结构中,必须强调这个中性作用在左边和右边都要成立,即 $e*x=x$ (左恒等) 和 $x*e=x$ (右恒等) 必须同时满足。这样的 $e$ 称为双边恒等元
  • 左/右恒等元:
  • 只满足 $e_L * x = x$ 的是左恒等元
  • 只满足 $x * e_R = x$ 的是右恒等元
  • 一个结构中可能只有一个左恒等元而没有右恒等元,也可能存在多个左恒等元(如果运算结合)。
  • 命题 1.4.4:恒等元的唯一性
  • 内容: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结论。
  1. 如果一个结构同时拥有一个左恒等元 $e_L$ 和一个右恒等元 $e_R$,那么它们必然相等 ($e_L = e_R$),并且这个元素就是一个双边恒等元
  2. 如果一个结构存在一个(双边)恒等元,那么这个恒等元一定是唯一的。
    • 证明: 这个证明非常简洁和巧妙,是代数中一个经典的论证模式。
    • 考虑表达式 $e_L * e_R$
    • 一方面,由于 $e_L$左恒等元,它作用于任何元素(包括 $e_R$)都等于那个元素,所以 $e_L * e_R = e_R$
    • 另一方面,由于 $e_R$右恒等元,任何元素(包括 $e_L$)作用于它都等于那个元素本身,所以 $e_L * e_R = e_L$
    • 将两式联立,我们得到 $e_R = e_L * e_R = e_L$,因此 $e_L=e_R$
    • 唯一性证明: 假设 $e$$e'$ 都是双边恒等元。那么 $e$ 是一个左恒等元$e'$ 是一个右恒等元。根据刚才的结论,$e=e'$
  • 运算表中的恒等元:
  • 如果 $e$恒等元,那么 $e * x_j = x_j$ 意味着运算表中对应于 $e$ 的那一行,必须和表头行一模一样。
  • 同样,$x_i * e = x_i$ 意味着对应于 $e$ 的那一列,必须和表头列一模一样。
  • 记号约定:
  • 对于加法类型的运算 +恒等元通常记作 00
  • 对于乘法类型的运算 ·恒等元通常记作 1I
∑ [公式拆解]
  • $e * x=x * e=x$: (双边)恒等元定义
  • $e_{L} * x=x$: 左恒等元定义
  • $x * e_{R}=x$: 右恒等元定义
  • $e_{R}=e_{L} * e_{R}=e_{L}$: 证明左恒等元右恒等元相等的关键步骤。这是一个三段论:$A=B$$C=B$,则 $A=C$
💡 [数值示例]
  • 示例1:(ℤ, +)
  • 恒等元$0$,因为对于任何整数 $n$,都有 $0+n = n+0 = n$
  • 示例2:(ℝ, ·)
  • 恒等元$1$,因为对于任何实数 $x$,都有 $1 \cdot x = x \cdot 1 = x$
  • 示例3:(M₂(ℝ), ·)
  • 恒等元单位矩阵 $I = \begin{pmatrix} 1 & 0 \\ 0 & 1 \end{pmatrix}$,因为对于任何 $2 \times 2$ 矩阵 $A$,都有 $I \cdot A = A \cdot I = A$
  • 示例4:只有右恒等元的例子
  • 集合: $X=\{a, b\}$
  • 运算: 定义 $x*y = y$ (总是取第二个元素)。
  • 运算表:
* a b
a a b
b a b
  • 检查左恒等元: 是否存在 $e_L$ 使得 $e_L*a=a$$e_L*b=b$
  • 如果 $e_L=a$, $a*a=a, a*b=b$。满足。
  • 如果 $e_L=b$, $b*a=a, b*b=b$。满足。
  • 哎呀,这里 $a$$b$ 都是左恒等元
  • 检查右恒等元: 是否存在 $e_R$ 使得 $a*e_R=a$$b*e_R=b$
  • $a*e_R = e_R$,所以必须 $e_R=a$
  • $b*e_R = e_R$,所以必须 $e_R=b$
  • $e_R$ 不能同时是 $a$$b$,所以不存在右恒等元
  • 修正文本中的一个说法:文本中说“如果存在右恒等元或左恒等元,它不一定是唯一的”,这个例子展示了存在多个左恒等元的情况。这种情况通常在运算不结合时发生。让我们检查这个运算的结合律$a*(b*a) = a*a = a$,而 $(a*b)*a = b*a = a$$a*(a*b) = a*b = b$,而 $(a*a)*b = a*b=b$。看来这个运算是结合的!那么为什么会有多个左恒等元?让我们再仔细看一遍命题1.4.4。“假设...右恒等元 $e_R$左恒等元 $e_L$ 都存在”。啊,这个命题的前提是两者都存在!如果只存在单边的恒等元,唯一性是没有保证的。这个例子完美地说明了这一点。
⚠️ [易错点]
  1. 单边 vs 双边: 在非交换结构中,一定要检查左右两边。不能只检查一边就断定是恒等元
  2. 唯一性的前提: 恒等元的唯一性是有条件的。如果一个结构中只有一个左恒等元而没有右恒等元,那么这个左恒等元不一定是唯一的(如上例所示,但前提是运算不满足一些其它好性质,例如没有逆元)。然而,只要双边恒等元存在,它就必定是唯一的。
📝 [总结]

恒等元二元结构中表现为“中性”的特殊元素。如果一个结构同时具有左恒等元右恒等元,那么它们必然相等且唯一。这个唯一的双边恒等元代数结构(如)的一个核心特征。

🎯 [存在目的]

恒等元定义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参照物”或“原点”。它是代数运算的基准。没有恒等元,我们就无法定义下一个更重要的概念——逆元恒等元的存在是构建更丰富代数结构的必要步骤。

🧠 [直觉心智模型]

恒等元就像是“空气”或者“透明的物体”。在加法世界里,加上0(恒等元)等于什么都没加。在乘法世界里,乘以1(恒等元)等于什么都没乘。在函数复合的世界里,与恒等函数恒等元复合,等于什么都没做。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一个平地上行走(做向量加法)。恒等元就是“原地不动”这个向量 $\mathbf{0}$。你先走了一段路 $\mathbf{v}$,然后再“原地不动”,你最终的位置还是 $\mathbf{v}$

41.4.4. 逆元

📜 [原文19]

定义 1.4.5。(逆元)假设 $(X, *)$ 是一个带有恒等元 $e$二元结构。给定 $x \in X$$x$逆元元素 $x^{\prime}$,使得 $x^{\prime} * x=x * x^{\prime}=e$。例如,$e$ 有一个逆元,事实上 $e^{\prime}=e$。具有逆元元素称为可逆元

显然,如果 $x$可逆的,其逆元$x^{\prime}$,那么等式 $x^{\prime} * x=x * x^{\prime}=e$ 表明 $x^{\prime}$可逆的,其逆元$x$,即 $\left(x^{\prime}\right)^{\prime}=x$。要说更多,我们需要结合律$x$左逆元元素 $x_{L}^{\prime}$,使得 $x_{L}^{\prime} * x=e$,而 $x$右逆元元素 $x_{R}^{\prime}$,使得 $x * x_{R}^{\prime}=e$

命题 1.4.6。假设 $(X, *)$ 是一个结合二元结构。如果 $x_{L}^{\prime}$$x$左逆元$x_{R}^{\prime}$右逆元,那么 $x_{L}^{\prime}=x_{R}^{\prime}$。因此,逆元(如果存在)是唯一的。

证明。(i) 考虑乘积 $x_{L}^{\prime} * x * x_{R}^{\prime}$。使用结合律,我们看到

$$ x_{L}^{\prime} * x * x_{R}^{\prime}=\left(x_{L}^{\prime} * x\right) * x_{R}^{\prime}=e * x_{R}^{\prime}=x_{R}^{\prime} $$

但同时

$$ x_{L}^{\prime} * x * x_{R}^{\prime}=x_{L}^{\prime} *\left(x * x_{R}^{\prime}\right)=x_{L}^{\prime} * e=x_{L}^{\prime} . $$

因此 $x_{L}^{\prime}=x_{R}^{\prime}$逆元的唯一性证明与命题 1.4.4 的证明类似。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定义逆元(Inverse Element)。

  • 先决条件:
  • 讨论逆元之前,结构 $(X, *)$ 必须首先拥有一个恒等元 $e$。没有恒等元作为目标,“逆元”的概念就无从谈起。
  • 定义:
  • 对于结构中的某个元素 $x$,如果能找到另一个元素 $x'$,使得 $x$$x'$ 运算的结果恰好是恒等元 $e$,那么 $x'$ 就被称为 $x$逆元
  • 恒等元一样,在非交换结构中,我们需要这个“抵消”作用在左右两边都成立:$x' * x = e$(左抵消)和 $x * x' = e$(右抵消)。
  • 拥有逆元元素被称为可逆元(invertible element)或单位(unit)。
  • 恒等元自身的逆元是它自己,因为 $e*e=e$
  • 逆元是相互的:如果 $x'$$x$逆元,那么 $x$ 也是 $x'$逆元。即 $(x')' = x$
  • 左/右逆元:
  • $x'_L$左逆元,如果 $x'_L * x = e$
  • $x'_R$右逆元,如果 $x * x'_R = e$
  • 命题 1.4.6:结合结构中逆元的唯一性
  • 内容: 这是另一个至关重要的结论。在一个结合二元结构中:
  1. 如果一个元素 $x$ 同时拥有一个左逆元 $x'_L$ 和一个右逆元 $x'_R$,那么它们必然相等 ($x'_L = x'_R$)。
  2. 因此,如果一个元素(双边)逆元存在,那么这个逆元一定是唯一的。
    • 关键前提: 这个命题要求结构结合的。没有结合律,唯一性不成立。
    • 证明: 这个证明同样非常巧妙,它通过对同一个表达式 $x'_L * x * x'_R$ 使用两种不同的计算顺序(打括号的方式)来得到结论。
    • 第一种方式: $(x'_L * x) * x'_R$。因为 $x'_L$左逆元,所以 $x'_L*x=e$。表达式变为 $e * x'_R$,又因为 $e$恒等元,结果就是 $x'_R$
    • 第二种方式: $x'_L * (x * x'_R)$。因为 $x'_R$右逆元,所以 $x*x'_R=e$。表达式变为 $x'_L * e$,结果就是 $x'_L$
    • 结合律保证了这两种计算方式的结果必须相同。所以,$x'_L = x'_R$
    • 唯一性可以仿照恒等元唯一性的证明:假设 $x'$$x''$ 都是 $x$逆元,那么 $x'$$x$左逆元$x''$$x$右逆元,因此 $x'=x''$
∑ [公式拆解]
  • $x^{\prime} * x=x * x^{\prime}=e$: (双边)逆元定义$x'$$x$逆元
  • $\left(x^{\prime}\right)^{\prime}=x$: 逆元逆元元素本身。
  • $x_{L}^{\prime} * x=e$: 左逆元定义
  • $x * x_{R}^{\prime}=e$: 右逆元定义
  • $x_{L}^{\prime} * x * x_{R}^{\prime}=\left(x_{L}^{\prime} * x\right) * x_{R}^{\prime}=e * x_{R}^{\prime}=x_{R}^{\prime}$: 证明左逆元等于右逆元的第一步,利用了结合律左逆元恒等元定义
  • $x_{L}^{\prime} * x * x_{R}^{\prime}=x_{L}^{\prime} *\left(x * x_{R}^{\prime}\right)=x_{L}^{\prime} * e=x_{L}^{\prime}$: 证明的第二步,利用了结合律右逆元恒等元定义
💡 [数值示例]
  • 示例1:(ℤ, +)
  • 恒等元$0$
  • 对于元素 $5$,它的逆元$-5$,因为 $5+(-5) = (-5)+5=0$
  • 每个整数 $n$ 都有一个逆元 $-n$
  • 示例2:(ℚ*, ·) (非零有理数乘法)
  • 恒等元$1$
  • 对于元素 $5$,它的逆元$1/5$,因为 $5 \cdot (1/5) = (1/5) \cdot 5 = 1$
  • 对于元素 $-2/3$,它的逆元$-3/2$
  • 每个非零有理数 $p/q$ 都有一个逆元 $q/p$
  • 示例3:(ℤ, ·) (整数乘法)
  • 恒等元$1$
  • 元素 $1$逆元$1$
  • 元素 $-1$逆元$-1$
  • 对于元素 $2$,是否存在一个整数 $x$ 使得 $2 \cdot x = 1$?不存在。
  • 所以,在 $(\mathbb{Z}, \cdot)$ 中,只有 $1$$-1$可逆元
  • 示例4:非结合结构中逆元不唯一的例子
  • 集合: $X = \{e, a, b\}$
  • 运算表:
* e a b
e e a b
a a e e
b b e e
  • $e$恒等元
  • 考虑元素 $a$逆元
  • 左逆元: $a*a=e$, $b*a=e$。所以 $a$$b$ 都是 $a$左逆元
  • 右逆元: $a*a=e$, $a*b=e$。所以 $a$$b$ 都是 $a$右逆元
  • 这个例子中逆元不唯一。这是因为这个运算不满足结合律。例如,$(a*a)*b = e*b=b$,而 $a*(a*b) = a*e=a$
⚠️ [易错点]
  1. 混淆恒等元和逆元: 恒等元是整个结构的“中性”元素,只有一个。逆元是针对每个具体元素而言的,不同元素有不同的逆元
  2. 并非所有元素都可逆: 在一个结构中,可能只有一部分元素可逆的。
  3. 结合律的重要性: 逆元的唯一性高度依赖于结合律。在非结合结构中讨论逆元会变得非常复杂。
📝 [总结]

在一个含有恒等元二元结构中,逆元是能够将给定元素“抵消”回恒等元元素。在结合结构中,如果一个元素逆元存在,它必然是唯一的。

🎯 [存在目的]

逆元的概念是代数中“可解性”的核心。它允许我们“撤销”一个运算。例如,在方程 $a+x=b$ 中,正是因为 $a$加法逆元 $-a$,我们才能在两边加上 $-a$,得到解 $x = -a+b$逆元的存在是这个最重要的代数结构的最终定义要求。

🧠 [直觉心智模型]

逆元就像是“撤销”按钮。

  1. 在加法世界,加上一个数 $n$ 的操作,可以通过再加上它的逆元 $-n$ 来撤销。
  2. 在乘法世界,乘以一个数 $x$ 的操作,可以通过再乘以它的逆元 $1/x$ 来撤销。
  3. 几何变换世界,做一次旋转 R 的操作,可以通过再做一次反向旋转 $R^{-1}$ 来撤销,回到原位(恒等变换)。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走一个迷宫。你从起点(恒等元)出发,向前走了三步(应用了一个操作 $x$)。$x$逆元 $x'$ 就是“向后走三步”这个操作。执行完 $x'$ 后,你就回到了起点(恒等元)。

51.4.5. 积的逆元

📜 [原文20]

命题 1.4.7。假设 $(X, *)$ 是一个带有恒等元 $e$结合二元结构

(i) 如果 $x, y \in X$ 都是可逆的,那么 $x * y$ 也是可逆的,并且 $(x * y)^{\prime}=y^{\prime} * x^{\prime}$

(ii) 元素 $e \in X$可逆的。

(iii) 如果 $x$可逆的,其逆元$x^{\prime}$,那么 $x^{\prime}$ 也是可逆的,其逆元$x$,即 $\left(x^{\prime}\right)^{\prime}=x$

证明。(i) 我们必须检查

$$ (x * y) *\left(y^{\prime} * x^{\prime}\right)=\left(y^{\prime} * x^{\prime}\right) * x * y=e . $$

我们只需检查 $(x * y) *\left(y^{\prime} * x^{\prime}\right)=e$。使用结合律

$$ (x * y) *\left(y^{\prime} * x^{\prime}\right)=x *\left(y * y^{\prime}\right) * x^{\prime}=x * e * x^{\prime}=(x * e) * x^{\prime}=x * x^{\prime}=e $$

等式 $\left(y^{\prime} * x^{\prime}\right) * x * y=e$ 类似。

(ii) , (iii) 我们在上面已经提到了这些事实。

记号:如果 $X$ 上的二元运算用 + 表示,恒等元为 0,我们通常将可逆元 $a$ 的(加性逆元表示为 $-a$。如果 $X$ 上的二元运算用 - 表示,并且存在恒等元 1,我们通常将可逆元 $a$ 的(乘性逆元表示为 $a^{-1}$。(记号 $1 / a$ 通常不被赞成;请不要使用它。)

📖 [逐步解释]

这部分提出了关于可逆元的三个重要性质,尤其揭示了“积的逆元”的计算法则。

命题 1.4.7 的内容:

这个命题的前提是结构 $(X,*)$ 必须是结合的并且有恒等元 $e$

(i) 可逆元的闭包性积的逆元法则:

  • 内容: 如果两个元素 $x$$y$ 各自都是可逆的,那么它们的 $x*y$ 也一定是可逆的。
  • 更重要的是,这个逆元不是 $x' * y'$,而是顺序颠倒的 $y' * x'$。这就是著名的“袜子-鞋子法则”。
  • 法则: $(x*y)' = y' * x'$
  • 证明: 要证明 $y'*x'$$x*y$逆元,我们只需验证 $(x*y)*(y'*x') = e$$(y'*x')*(x*y)=e$
  • 证明 $(x*y)*(y'*x') = e$:
  • $(x*y)*(y'*x')$
  • $= x * (y * y') * x'$ (应用结合律,把中间的 $y$$y'$ 结合)
  • $= x * e * x'$ (因为 $y*y'=e$)
  • $= (x*e) * x'$ (应用结合律,先算 $x*e$)
  • $= x * x'$ (因为 $x*e=x$)
  • $= e$ (因为 $x*x'=e$)
  • 另一个方向的证明是类似的。这个证明过程极度依赖结合律

(ii) 恒等元的可逆性:

  • 内容: 恒等元 $e$ 自身总是可逆的。
  • 证明: 它的逆元就是它自己,因为 $e*e = e$

(iii) 逆元的逆元:

  • 内容: 如果 $x$ 可逆,那么它的逆元 $x'$ 也一定可逆
  • 证明: $x'$逆元就是 $x$ 本身,因为定义 $x'*x=x*x'=e$ 本身就是对称的。

记号说明:

  • 加法逆元: 对于加法运算,元素 $a$逆元记作 $-a$
  • 乘法逆元: 对于乘法运算,元素 $a$逆元记作 $a^{-1}$
  • 不推荐使用 $1/a$ 的记号,是因为在非交换代数世界里,分数线容易引起歧义。$a^{-1}$ 只是一个符号,代表 $a$ 的那个唯一的逆元,并不一定意味着“1除以a”。
∑ [公式拆解]
  • $(x * y)^{\prime}=y^{\prime} * x^{\prime}$: 积的逆元法则
  • $(x * y) *\left(y^{\prime} * x^{\prime}\right)=x *\left(y * y^{\prime}\right) * x^{\prime}=x * e * x^{\prime}=(x * e) * x^{\prime}=x * x^{\prime}=e$: 这是证明积的逆元法则的核心推导链,每一步都依赖于结合律恒等元/逆元定义
💡 [数值示例]
  • 示例1:矩阵乘法
  • 结构: $(GL_2(\mathbb{R}), \cdot)$
  • 元素: $A =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 $B = \begin{pmatrix} 2 & 0 \\ 0 & 1 \end{pmatrix}$
  • 逆元: $A^{-1} =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 $B^{-1} = \begin{pmatrix} 1/2 & 0 \\ 0 & 1 \end{pmatrix}$
  • : $AB =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 \begin{pmatrix} 2 & 0 \\ 0 & 1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2 & 1 \\ 0 & 1 \end{pmatrix}$
  • 积的逆元: $(AB)^{-1} = \frac{1}{2}\begin{pmatrix} 1 & -1 \\ 0 & 2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1/2 & -1/2 \\ 0 & 1 \end{pmatrix}$
  • 验证袜子-鞋子法则: $B^{-1}A^{-1} = \begin{pmatrix} 1/2 & 0 \\ 0 & 1 \end{pmatrix}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1/2 & -1/2 \\ 0 & 1 \end{pmatrix}$
  • 结果 $(AB)^{-1} = B^{-1}A^{-1}$,法则成立。
  • 示例2:函数复合
  • 结构: $(S_X, \circ)$
  • 操作: $f$ 是“向右平移1个单位”,$g$ 是“乘以2”。
  • : $g \circ f$ 是“先向右平移1,再乘以2”,即 $(g \circ f)(x) = g(f(x)) = 2(x+1) = 2x+2$
  • 逆元:
  • $f$逆操作 $f^{-1}$ 是“向左平移1个单位”,即 $f^{-1}(x) = x-1$
  • $g$逆操作 $g^{-1}$ 是“除以2”,即 $g^{-1}(x) = x/2$
  • 积的逆元: $(g \circ f)^{-1}$ 是“撤销‘先平移再乘’的操作”。我们需要“先除以2,再向左平移1”。即 $(g \circ f)^{-1}(x) = (x/2)-1$
  • 验证袜子-鞋子法则: $f^{-1} \circ g^{-1}$ 是“先应用 $g^{-1}$ (除以2),再应用 $f^{-1}$ (向左平移1)”。
  • $(f^{-1} \circ g^{-1})(x) = f^{-1}(g^{-1}(x)) = f^{-1}(x/2) = (x/2) - 1$
  • 结果 $(g \circ f)^{-1} = f^{-1} \circ g^{-1}$,法则成立。
⚠️ [易错点]
  1. 顺序颠倒: 计算积的逆元时最常见的错误就是忘记颠倒顺序,误以为 $(x*y)' = x' * y'$。这个错误在交换结构中不会暴露出来(因为 $x'*y' = y'*x'$),但在非交换结构中是致命的。
  2. 前提条件: 这个命题的所有结论都依赖于结合律
📝 [总结]

结合二元结构中,可逆元集合对于运算是闭合的。计算两个可逆元乘积的逆元时,需要将它们各自的逆元以相反的顺序相乘。

🎯 [存在目的]

这个命题,特别是“袜子-鞋子法则”,是进行代数计算的基本功。它告诉我们如何处理包含逆元的表达式。这个法则是证明的许多基本性质的基础,也是在解矩阵方程或处理置换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 [直觉心智模型]

袜子-鞋子法则:

这个名字非常形象。早上你穿衣服的顺序是:先穿袜子($x$),再穿鞋子($y$)。操作是 $y \circ x$

晚上你脱衣服回家,要撤销这个操作,顺序必须相反:先脱鞋子($y^{-1}$),再脱袜子($x^{-1}$)。撤销操作是 $x^{-1} \circ y^{-1}$

所以 $(y \circ x)^{-1} = x^{-1} \circ y^{-1}$。这完美地解释了为什么顺序需要颠倒。

💭 [直观想象]

你有一串加密过程。第一步是用密钥A加密(操作A),第二步是用密钥B加密(操作B)。完整的加密过程是 $B \circ A$

要解密这串信息,你必须按相反的顺序来。先用B的密钥 $B^{-1}$ 解密,再用A的密钥 $A^{-1}$ 解密。完整的解密过程是 $A^{-1} \circ B^{-1}$

所以 $(B \circ A)^{-1} = A^{-1} \circ B^{-1}$

61.4.6. 同构保持基本性质

📜 [原文21]

接下来,我们证明我们定义二元结构的基本性质同构下得以保持。这说明了前面提到的基本原理,即如果两个二元结构 $\left(X_{1}, *_{1}\right)$$\left(X_{2}, *_{2}\right)$同构的,那么 $\left(X_{1}, *_{1}\right)$ 的每个“代数性质”(换句话说,仅能用二元运算表达的性质)也是 $\left(X_{2}, *_{2}\right)$ 的一个代数性质

命题 1.4.8。设 $f:\left(X_{1}, *_{1}\right) \rightarrow\left(X_{2}, *_{2}\right)$二元结构同构

(i) 如果 $\left(X_{1}, *_{1}\right)$结合的,那么 $\left(X_{2}, *_{2}\right)$结合的。

(ii) 如果 $\left(X_{1}, *_{1}\right)$交换的,那么 $\left(X_{2}, *_{2}\right)$交换的。

(iii) 如果 $\left(X_{1}, *_{1}\right)$恒等元 $e_{1}$,那么 $f\left(e_{1}\right)$$\left(X_{2}, *_{2}\right)$ 的(必然唯一的)恒等元

(iv) 如果 $\left(X_{1}, *_{1}\right)$结合的, $\left(X_{1}, *_{1}\right)$恒等元 $e_{1}$ 并且 $x \in X_{1}$可逆的,那么 $f(x)$ 也是可逆的,事实上 $(f(x))^{\prime}=f\left(x^{\prime}\right)$

证明。我们省略 (i) 和 (ii) 的繁琐证明。为了说明 (iii),设 $y \in X_{2}$。我们必须证明 $f\left(e_{1}\right) *_{2} y=y *_{2} f\left(e_{1}\right)=y$。由于 $f$ 是一个同构,它是一个双射,特别是它是满射的。因此,存在一个 $x \in X_{1}$ 使得 $f(x)=y$。那么

$$ f\left(e_{1}\right) *_{2} y=f\left(e_{1}\right) *_{2} f(x)=f\left(e_{1} *_{1} x\right)=f(x)=y . $$

证明 $y *_{2} f\left(e_{1}\right)=y$ 类似。

最后,为了说明 (iv),假设 $\left(X_{1}, *_{1}\right)$结合的,并且有恒等元 $e$,并且 $x \in X_{1}$可逆的。请注意,根据 (iii), $\left(X_{2}, *_{2}\right)$恒等元$e_{2}=f\left(e_{1}\right)$。我们必须证明 $f(x) *_{2} f\left(x^{\prime}\right)=f\left(x^{\prime}\right) *_{2} f(x)=e_{2}$。但是

$$ f(x) *_{2} f\left(x^{\prime}\right)=f\left(x *_{1} x^{\prime}\right)=f\left(e_{1}\right)=e_{2} $$

证明 $f\left(x^{\prime}\right) *_{2} f(x)=e_{2}$ 类似。因此 $f\left(x^{\prime}\right)$$f(x)$ 的一个逆元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形式化地证明了我们之前的直觉:同构会保持所有的代数性质。一个同构映射就像一个完美的“性质搬运工”。

命题 1.4.8 的内容:

这个命题说明,如果 $f$ 是一个同构,那么:

(i) 结合律的保持: 如果源结构结合的,那么目标结构也一定是结合的。

  • 证明思路: 要证明 $(y_1 *_2 y_2) *_2 y_3 = y_1 *_2 (y_2 *_2 y_3)$。因为 $f$双射,可以把 $y_1, y_2, y_3$ 都写成 $f(x_1), f(x_2), f(x_3)$ 的形式。然后利用 $f$保持运算性质,把 $X_2$ 上的运算转换成 $X_1$ 上的运算,在 $X_1$ 中利用结合律,再通过 $f$ 转换回来。

(ii) 交换律的保持: 如果源结构交换的,那么目标结构也一定是交换的。

  • 证明思路: 要证明 $y_1 *_2 y_2 = y_2 *_2 y_1$。同样把 $y$ 写成 $f(x)$ 的形式,转换到 $X_1$ 中去利用交换律 $x_1 *_1 x_2 = x_2 *_1 x_1$,再转换回来。

(iii) 恒等元的保持: 如果源结构恒等元 $e_1$,那么它的像 $f(e_1)$ 就是目标结构恒等元

  • 证明解析:
  • 我们要证明 $f(e_1)$$X_2$恒等元,即对任意 $y \in X_2$,都有 $f(e_1) *_2 y = y$
  • 关键一步是利用 $f$满射性:既然 $y$$X_2$ 中的任意元素,那么一定存在一个 $x \in X_1$ 使得 $f(x)=y$
  • 然后开始推导:$f(e_1) *_2 y = f(e_1) *_2 f(x)$ (替换 $y$)
  • $= f(e_1 *_1 x)$ (利用 $f$ 保持运算的性质,把 $X_2$ 的运算变为 $X_1$ 的)
  • $= f(x)$ (因为 $e_1$$X_1$恒等元$e_1 *_1 x = x$)
  • $= y$ (把 $f(x)$ 换回 $y$)
  • 这样就证明了 $f(e_1)$左恒等元。同理可证它是右恒等元,因此是双边恒等元

(iv) 逆元的保持: 如果源结构$x$逆元$x'$,那么在目标结构中,$f(x)$逆元就是 $f(x')$

  • 证明解析:
  • 我们要证明 $f(x')$$f(x)$逆元。根据定义,就是要证明 $f(x) *_2 f(x') = e_2$ (其中 $e_2$$X_2$恒等元)。
  • 从 (iii) 我们已经知道 $e_2 = f(e_1)$
  • 推导:$f(x) *_2 f(x') = f(x *_1 x')$ (利用 $f$ 保持运算)
  • $= f(e_1)$ (因为 $x'$$x$$X_1$ 中的逆元)
  • $= e_2$ (根据 $e_2$定义)
  • 这样就证明了 $f(x')$$f(x)$右逆元。同理可证它是左逆元

核心意义: 这个命题是之前“通过代数性质证明不同构”的方法的理论基础。正是因为同构必须保持这些性质,所以一旦我们发现两个结构在某个性质上不一致,就可以断定它们之间不可能存在同构

∑ [公式拆解]
  • $f\left(e_{1}\right) *_{2} y=f\left(e_{1}\right) *_{2} f(x)=f\left(e_{1} *_{1} x\right)=f(x)=y$: 证明恒等元被映射到恒等元的推导链。
  • $f(x) *_{2} f\left(x^{\prime}\right)=f\left(x *_{1} x^{\prime}\right)=f\left(e_{1}\right)=e_{2}$: 证明逆元被映射到逆元的推导链。
💡 [数值示例]
  • 示例1:(ℝ, +) 和 (ℝ⁺, ·) 的同构
  • 同构: $f(x)=e^x$
  • 恒等元: $(\mathbb{R}, +)$恒等元$0$。根据命题, $f(0)$ 应该是 $(\mathbb{R}^+, \cdot)$恒等元。我们计算 $f(0)=e^0=1$。而 $1$ 确实是乘法恒等元。性质被保持了。
  • 逆元: 在 $(\mathbb{R}, +)$ 中,$2$逆元$-2$。根据命题, $f(2)$逆元应该是 $f(-2)$
  • $f(2) = e^2$
  • $f(-2) = e^{-2} = 1/e^2$
  • $(\mathbb{R}^+, \cdot)$ 中,$e^2$逆元确实是 $1/e^2$,因为 $e^2 \cdot (1/e^2)=1$。性质被保持了,并且 $(f(x))^{-1} = f(-x)$
⚠️ [易错点]
  1. 性质的纯代数性: 这个命题只对“纯代数”性质有效。例如,“集合中是否包含数字2”就不是一个代数性质,它依赖于元素的名字/身份,而不是结构$(\mathbb{Z}, +)$ 包含2,但它同构$(2\mathbb{Z}, +)$(偶数集上的加法,通过 $f(n)=2n$ 同构),而后者不包含2。
  2. 单向同态: 如果一个函数只保持运算但不是双射(即同态),那么性质的保持是单向的。例如,如果 $f: X_1 \rightarrow X_2$ 是一个满同态,那么 $X_1$ 交换可以推出 $X_2$ 交换。但反过来不一定。
📝 [总结]

同构映射代数性质的忠实传递者。如果两个结构同构,那么它们在结合性交换性恒等元的存在性、可逆元的分布等方面是完全一致的。一个结构恒等元会被映射到另一个的恒等元,一个元素逆元会被映射到其像的逆元

🎯 [存在目的]

这个命题为同构作为“结构相同”的判断标准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它使得我们可以通过比较两个结构代数“配置清单”(是否结合、是否交换单位元是什么等等)来判断它们是否可能同构

🧠 [直觉心智模型]

同构就像一个完美的基因复制机器。如果原始生物(源结构)有蓝眼睛、会飞、能抗寒(结合交换、有逆元),那么通过这个机器克隆出的新生物(目标结构)也必然有蓝眼睛、会飞、能抗寒。如果克隆体被发现是红眼睛,那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机器坏了(不是同构),要么原始生物就是红眼睛。

💭 [直观想象]

你有一份用中文写的菜谱(源结构)。一个完美的翻译(同构)把它翻译成了英文菜谱(目标结构)。

  1. 如果中文菜谱的步骤是结合的(先“(切菜)再(炒菜)”和“(先切菜再炒)”一样),那么英文菜谱的步骤也必然是结合的。
  2. 如果中文菜谱里有“盐”(恒等元,加了不多不少),那么英文菜谱里一定有被翻译成“salt”的对应物,且作用一样。
  3. 如果中文菜谱里“糖”的“反向操作”(逆元)是“加醋”,那么英文菜谱里“sugar”的“反向操作”一定是被翻译成“vinegar”的那个词。
71.4.7. 等价类结构的性质

📜 [原文22]

以下描述了我们通过等价关系构建的一些二元结构代数性质

命题 1.4.9。(i) 对于每个 $n \in \mathbb{N}$二元结构 $(\mathbb{Z} / n \mathbb{Z},+)$结合交换的,其(加性恒等元$0=[0]$,并且 $[a] \in \mathbb{Z} / n \mathbb{Z}$ 的(加性逆元 $-[a]$$[-a]$

(ii) 对于每个 $n \in \mathbb{N}$二元结构 $(\mathbb{Z} / n \mathbb{Z}, \cdot)$结合交换的,其(乘性恒等元$1=[1]$

(iii) 二元结构 $(\mathbb{R} / 2 \pi \mathbb{Z},+)$结合交换的,其(加性恒等元$0=[0]$,并且 $[\theta] \in \mathbb{R} / 2 \pi \mathbb{Z}$ 的(加性逆元 $-[\theta]$$[-\theta]$

证明。我们只证明 (i),因为 (ii) 和 (iii) 的证明类似。基本思想是,如果一个二元运算在一个集合 $X / \sim$等价类定义,对于一个在具有二元结构$X$ 上的关系 $\sim$,通过取代表元并使用 $X$ 上的二元结构,那么 $X / \sim$ 上的二元结构通常会“继承” $X$ 上的二元结构性质

因此,为了说明 $(\mathbb{Z} / n \mathbb{Z},+)$结合的,我们计算:对于所有等价类 $[a],[b],[c] \in \mathbb{Z} / n \mathbb{Z}$

$$ \begin{aligned} & ([a]+[b])+[c]=[a+b]+[c]=[(a+b)+c] ; \\ & {[a]+([b]+[c])=[a]+[b+c]=[a+(b+c)] .} \end{aligned} $$

但是,由于 $(\mathbb{Z},+)$结合的, $(a+b)+c=a+(b+c)$,因此 $[(a+b)+c]=[a+(b+c)]$。因此最终

$$ ([a]+[b])+[c]=[a]+([b]+[c]) $$

因此 $(\mathbb{Z} / n \mathbb{Z},+)$结合的。证明 $(\mathbb{Z} / n \mathbb{Z},+)$交换的类似。

为了找到 $(\mathbb{Z} / n \mathbb{Z},+)$恒等元,很自然地尝试 $(\mathbb{Z} / n \mathbb{Z},+)$恒等元等价类,即 $[0]$。由于我们已经知道 $(\mathbb{Z} / n \mathbb{Z},+)$交换的,因此只需检查 $[0]$$(\mathbb{Z} / n \mathbb{Z},+)$左恒等元。对于所有 $[a] \in \mathbb{Z} / n \mathbb{Z}$

$$ [0]+[a]=[0+a]=[a] $$

因此 $[0]$$(\mathbb{Z} / n \mathbb{Z},+)$左恒等元证明加性逆元存在类似:对于所有 $[a] \in \mathbb{Z} / n \mathbb{Z}$

$$ [-a]+[a]=[-a+a]=[0] $$

因此 $[-a]$$[a]$左逆元,因此是逆元证明还表明 $-[a]=[-a]$

📖 [逐步解释]

这部分系统地阐述了由商集(quotient set,即等价类集合)构造的二元结构的性质。核心思想是:商结构的性质通常是从原结构“继承”而来的。

命题 1.4.9 的内容:

这个命题列举了三个重要的商结构及其性质。

(i) 模n加法: $(\mathbb{Z}/n\mathbb{Z}, +)$

  • 结合性: 是。
  • 交换性: 是。
  • 恒等元: $[0]$
  • 逆元: 每个元素 $[a]$ 都有逆元 $[-a]$

(ii) 模n乘法: $(\mathbb{Z}/n\mathbb{Z}, \cdot)$

  • 结合性: 是。
  • 交换性: 是。
  • 恒等元: $[1]$
  • 逆元: 这里没有说所有元素都有逆元,这是一个关键的区别点!我们将在后面看到,只有与 $n$ 互质元素才有乘法逆元

(iii) 实数模2π加法: $(\mathbb{R}/2\pi\mathbb{Z}, +)$

  • 结合性: 是。
  • 交换性: 是。
  • 恒等元: $[0]$
  • 逆元: 每个元素 $[\theta]$ 都有逆元 $[-\theta]$

证明思路的概括:

  • “继承”原理: 商结构上的运算是通过其代表元在原结构中的运算来定义的。例如,要计算 $[a]+[b]$,我们实际上是计算 $a+b$ 然后取其等价类。因此,如果原结构的运算是结合的或交换的,这种性质很自然地会传递给商结构

对 (i) 的证明解析:

  • 证明结合性:
  • 我们要证明 $([a]+[b])+[c] = [a]+([b]+[c])$
  • 左边: $([a]+[b])+[c] = [a+b]+[c]$ (根据商结构加法定义)。进一步等于 $[(a+b)+c]$
  • 右边: $[a]+([b]+[c]) = [a]+[b+c]$ (根据商结构加法定义)。进一步等于 $[a+(b+c)]$
  • 在原结构 $(\mathbb{Z}, +)$ 中,我们知道加法是结合的,所以 $(a+b)+c = a+(b+c)$
  • 既然这两个整数相等,它们所在的等价类也必然相等,即 $[(a+b)+c] = [a+(b+c)]$
  • 因此,左边等于右边。商结构“继承”了结合律
  • 证明交换性: 类似地,$[a]+[b]=[a+b]$,而 $[b]+[a]=[b+a]$。因为在 $\mathbb{Z}$$a+b=b+a$,所以 $[a+b]=[b+a]$
  • 寻找恒等元:
  • 结构 $(\mathbb{Z}, +)$恒等元$0$。我们很自然地猜测商结构恒等元$0$ 所在的等价类 $[0]$
  • 验证: $[0]+[a] = [0+a] = [a]$。确实如此。
  • 寻找逆元:
  • 在原结构中,$a$逆元$-a$。我们猜测 $[a]$逆元$[-a]$
  • 验证: $[-a]+[a] = [-a+a] = [0]$。确实如此。
  • 这也说明了符号的合理性:$[a]$加法逆元 $-[a]$,正好就是元素 $-a$等价类 $[-a]$
∑ [公式拆解]
  • $([a]+[b])+[c]=[a+b]+[c]=[(a+b)+c]$: 商结构加法结合律证明的左半部分推导。每一步都严格依据商结构运算的定义
  • $[a]+([b]+[c])=[a]+[b+c]=[a+(b+c)]$: 右半部分推导。
  • $([a]+[b])+[c]=[a]+([b]+[c])$: 最终结论,结合律成立。
  • $[0]+[a]=[0+a]=[a]$: 验证 $[0]$恒等元
  • $[-a]+[a]=[-a+a]=[0]$: 验证 $[-a]$$[a]$逆元
💡 [数值示例]
  • 示例1:(ℤ/4ℤ, +) 的结合性
  • 元素: $[1], [2], [3]$
  • 左边: $([1]+[2])+[3] = [3]+[3] = [6] = [2]$
  • 右边: $[1]+([2]+[3]) = [1]+[5] = [1]+[1] = [2]$
  • 两边相等。
  • 示例2:(ℤ/5ℤ, ·) 的恒等元和逆元
  • 恒等元: $[1]$。例如 $[3] \cdot [1] = [3]$
  • 逆元:
  • $[2]$逆元是什么?我们要找 $[x]$ 使得 $[2] \cdot [x] = [1]$
  • 试一下:$[2]\cdot[1]=[2]$, $[2]\cdot[2]=[4]$, $[2]\cdot[3]=[6]=[1]$
  • 找到了!$[2]$逆元$[3]$。反之亦然。
  • $[4]$逆元是什么?$[4]\cdot[4]=[16]=[1]$。所以 $[4]$逆元是它自己。
⚠️ [易错点]
  1. 性质继承不是绝对的: 商结构能“继承”原结构的很多好性质(结合交换),但有一个重要性质可能丢失:元素的区分度。原结构中不同的元素(如 $a$$a+n$)在商结构中可能变成同一个元素$[a]$)。这可能导致消去律等性质的丧失。
  2. 良定义性是前提: 所有这些讨论都建立在商结构的运算是“良定义”的基础之上。如果运算的定义依赖于代表元的选择,那么整个结构都是无意义的。
📝 [总结]

等价关系定义的商结构,其代数性质(如结合律交换律)通常直接“继承”自原来的结构恒等元逆元也通常是原结构中对应元素等价类。这种“性质继承”的原理使得研究商结构变得相对容易。

🎯 [存在目的]

这部分的目的是展示商结构作为一类重要的二元结构,它们的性质是可以被系统地分析的。它揭示了商结构与原结构之间深刻的联系,即自然映射 $x \mapsto [x]$ 是一个“同态”(保持运算的函数),这使得性质得以传递。这是同态基本定理的雏形,是代数中最高级的思想之一。

🧠 [直觉心智模型]

商结构就像是把一幅高清照片(原结构)的分辨率降低(取等价类)。

  1. 性质继承: 如果原始照片里的物体是对称的(交换),那么低分辨率版本里的物体轮廓也必然是对称的。
  2. 恒等元和逆元: 原始照片里的“背景色”(恒等元)在低分辨率版本里会变成一个色块,这个色块就是新图的“背景色块”。
  3. 信息丢失: 高清照片里两个不同的点,在低分辨率版本里可能被平均成同一个像素块。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时钟。它是 $(\mathbb{R}, +)$等价关系 $x \sim y \iff x-y=12k$商结构 $(\mathbb{R}/12\mathbb{Z}, +)$

  1. 结合律继承: 实数加法是结合的,所以时钟上的时间加法也是结合的。(3点过5小时再过6小时,等于3点过(5+6)小时)。
  2. 恒等元: $\mathbb{R}$ 上的恒等元是0,对应时钟上的“0点”位置(通常是12点),即 $[0]$
  3. 逆元: 3点的是-3点,即9点。因为从3点拨快9小时,或拨慢3小时,都回到12点。
81.4.8. 模n可逆元集合

📜 [原文23]

请注意,正如我们在练习 1.18 中所见,并非所有 $\mathbb{Z} / n \mathbb{Z}$ 的非零元素都具有乘性逆元。为了弥补这一点,我们定义一个重要的新二元结构

定义 1.4.10。对于 $n \in \mathbb{N}$定义

$$ (\mathbb{Z} / n \mathbb{Z})^{*}=\{[a] \in \mathbb{Z} / n \mathbb{Z}:[a] \text { 是 }(\mathbb{Z} / n \mathbb{Z}, \cdot) \text { 中的可逆元 }\} $$

换句话说, $(\mathbb{Z} / n \mathbb{Z})^{*}$ 由所有具有乘性逆元同余类 $[a] \bmod n$ 组成。根据命题 1.4.7, $(\mathbb{Z} / n \mathbb{Z})^{*}$ 非空,因为 $1 \in(\mathbb{Z} / n \mathbb{Z})^{*}$,并且乘法定义$(\mathbb{Z} / n \mathbb{Z})^{*}$ 上的二元运算二元结构 $\left((\mathbb{Z} / n \mathbb{Z})^{*}, \cdot\right)$结合交换的,存在恒等元 $[1]$,并且根据定义$(\mathbb{Z} / n \mathbb{Z})^{*}$ 的每个元素都是可逆的。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引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结构——模n乘法群(尽管这里还没正式称它为)。

  • 动机:
  • 我们已经看到 $(\mathbb{Z}/n\mathbb{Z}, \cdot)$ 这个结构,但它有个“缺陷”:不是所有元素都有乘法逆元
  • 例如,在 $(\mathbb{Z}/6\mathbb{Z}, \cdot)$ 中,$[2]$ 就没有逆元,因为 $[2]\cdot[x]$ 的结果只能是 $[0], [2], [4]$,永远变不成恒等元 $[1]$
  • 为了得到一个所有元素可逆的“完美”乘法结构,我们采取一个策略:把那些“坏”的、不可逆元素都扔掉,只保留可逆元素
  • 定义:
  • $(\mathbb{Z}/n\mathbb{Z})^*$ 这个新集合,是 $(\mathbb{Z}/n\mathbb{Z})$ 的一个子集
  • 它包含了原集合中所有拥有乘法逆元元素
  • 根据数论知识,$[a]$$\mathbb{Z}/n\mathbb{Z}$ 中有乘法逆元的充要条件是 $\text{gcd}(a, n)=1$$a$$n$ 互质)。
  • 新结构的性质:
  • 我们需要确认,在只保留可逆元后,乘法 · 在这个新集合 $(\mathbb{Z}/n\mathbb{Z})^*$ 上是否还是一个二元运算(即是否闭合)。
  • 这正是命题 1.4.7(i) 的用武之地:它告诉我们,如果 $[a]$$[b]$可逆,那么它们的乘积 $[a]\cdot[b]$ 也一定是可逆的。
  • 这保证了乘法在 $(\mathbb{Z}/n\mathbb{Z})^*$ 上是闭合的!因此,$((\mathbb{Z}/n\mathbb{Z})^*, \cdot)$ 是一个合法的二元结构
  • 这个新结构继承了原结构结合律交换律
  • 恒等元 $[1]$ 肯定是可逆的(它的逆元是自己),所以 $[1]$ 一定在这个新集合里。它仍然是新结构恒等元
  • 根据这个集合定义(只保留可逆元),新结构中的每一个元素就都拥有逆元了。
  • 结论: 通过筛选出所有可逆元,我们从一个不完美的乘法结构 $(\mathbb{Z}/n\mathbb{Z}, \cdot)$ 中,提炼出了一个性质非常好的新结构 $((\mathbb{Z}/n\mathbb{Z})^*, \cdot)$,它满足结合律、有恒等元、且所有元素都有逆元。这实际上就是一个交换群
∑ [公式拆解]
  • $(\mathbb{Z} / n \mathbb{Z})^{*}=\{[a] \in \mathbb{Z} / n \mathbb{Z}:[a] \text { 是 }(\mathbb{Z} / n \mathbb{Z}, \cdot) \text { 中的可逆元 }\}$:
  • 这是集合 $(\mathbb{Z}/n\mathbb{Z})^*$定义,使用了集合构造式表示法。
  • { ... : ... } 格式表示“所有满足冒号后条件的元素集合”。
  • 它从 $\mathbb{Z}/n\mathbb{Z}$ 中筛选出所有可逆元 $[a]$
💡 [数值示例]
  • 示例1:n=6
  • 原集合: $\mathbb{Z}/6\mathbb{Z} = \{[0], [1], [2], [3], [4], [5]\}$
  • 寻找可逆元:
  • $\text{gcd}(1, 6)=1 \implies [1]$ 可逆
  • $\text{gcd}(2, 6)=2 \neq 1 \implies [2]$可逆
  • $\text{gcd}(3, 6)=3 \neq 1 \implies [3]$可逆
  • $\text{gcd}(4, 6)=2 \neq 1 \implies [4]$可逆
  • $\text{gcd}(5, 6)=1 \implies [5]$ 可逆
  • 新集合: $(\mathbb{Z}/6\mathbb{Z})^* = \{[1], [5]\}$
  • 运算表:
· [1] [5]
[1] [1] [5]
[5] [5] [25]=[1]
  • 运算是闭合的。恒等元$[1]$$[5]$逆元$[5]$。所有元素可逆
  • 示例2:n=5 (质数)
  • 原集合: $\mathbb{Z}/5\mathbb{Z} = \{[0], [1], [2], [3], [4]\}$
  • 寻找可逆元: 因为5是质数,所有非零元素都与5互质
  • $\text{gcd}(1,5)=1, \text{gcd}(2,5)=1, \text{gcd}(3,5)=1, \text{gcd}(4,5)=1$
  • 新集合: $(\mathbb{Z}/5\mathbb{Z})^* = \{[1], [2], [3], [4]\}$
  • 这个结构包含了所有非零元素。这在 $n$质数时普遍成立。
⚠️ [易错点]
  1. 星号的意义: 这里的上标 * 不再是“排除0”的意思(虽然在 $n$质数时恰好是),而是“所有可逆元”的意思。这是一个更代数、更本质的定义
  2. 0总是不在里面: $[0]$ 永远不会有乘法逆元(除非在 $n=1$ 的平凡情况下),所以 $(\mathbb{Z}/n\mathbb{Z})^*$ 永远不包含 $[0]$
📝 [总结]

通过从模n乘法结构 $(\mathbb{Z}/n\mathbb{Z}, \cdot)$ 中提取出所有可逆元(即与 $n$ 互质同余类),我们构造了一个新的、性质更好的二元结构 $((\mathbb{Z}/n\mathbb{Z})^*, \cdot)$。在这个新结构中,乘法运算是闭合的、结合的、交换的,有恒等元,且每个元素可逆

🎯 [存在目的]

这个定义的目的是从一个有缺陷的代数结构中“提炼”出一个完美的。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构造思想。这个例子 $((\mathbb{Z}/n\mathbb{Z})^*, \cdot)$ 本身也是数论密码学(如RSA算法)中极其重要的一个有限交换群

🧠 [直觉心智模型]

这就像从一群人里选拔一个精英团队。

  1. 原集合: $(\mathbb{Z}/n\mathbb{Z}, \cdot)$ 是所有公民。
  2. 筛选标准: 是否拥有“可逆”这个超能力。
  3. 新集合: $(\mathbb{Z}/n\mathbb{Z})^*$ 是所有具备超能力的精英组成的“复仇者联盟”。
  4. 闭包性: 精英和精英合作(相乘),产生的后代也一定是精英(可逆元之积也是可逆元)。
  5. 新结构的性质: 在这个精英团队里,人人都有超能力(可逆),有一个领导(恒等元),并且团队合作规则清晰(结合律)。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齿轮系统 $(\mathbb{Z}/n\mathbb{Z}, \cdot)$。有些齿轮(不可逆元,如 $\mathbb{Z}/6\mathbb{Z}$ 中的 [2])可能会被卡住,或者让整个系统空转(乘以[0])。现在我们把所有这些“坏”齿轮都拆掉,只留下那些能完美啮合、并且都能反向转动的“好”齿轮(可逆元)。这些“好”齿轮组成的新系统 $((\mathbb{Z}/n\mathbb{Z})^*, \cdot)$ 就是一个运转顺畅、完全可逆的机器。

1. 5. 一些常见二元运算的性质

📜 [原文24]

1.5. 一些常见二元运算性质。下表总结了我们考虑的大多数例子代数性质。所有感兴趣的例子都是结合的,因此例如我们不考虑 $(\mathbb{N},-)$

结合 交换 恒等元 逆元
( $\mathbb{N},+$ )
$(\mathbb{N}, \cdot)$
( $\mathbb{Z}$, +)
$(\mathbb{Z}, \cdot)$
$(\mathbb{Q},+)$
$(\mathbb{Q}, \cdot)$
( $\mathbb{Q}^{*}, \cdot$ )
( $\mathbb{R},+$ )
$(\mathbb{R}, \cdot)$
( $\mathbb{R}^{*}, \cdot$ )
( $\mathbb{C},+$ )
$(\mathbb{C}, \cdot)$
( $\mathbb{C}^{*}, \cdot$ )
$(U(1), \cdot)$
( $\mu_{n}, \cdot$ )
( $\mathbb{R}^{n},+$ )
$\left(\mathbb{M}_{m, n},+\right)$
$\left(\mathbb{M}_{n}, \cdot\right)$
$\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
$\left(S L_{n}(\mathbb{R}), \cdot\right)$
( $O_{n}, \cdot$ )
( $S O_{n}, \cdot$ )
( $X^{X}, \circ$ )
( $S_{X}, \circ$ )
$(\mathbb{Z} / n \mathbb{Z},+)$
$(\mathbb{Z} / n \mathbb{Z}, \cdot)$
$\left((\mathbb{Z} / n \mathbb{Z})^{*}, \cdot\right)$
$(\mathbb{R} / 2 \pi \mathbb{Z},+)$

$\left.\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S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O_{n}, \cdot\right)\right)$$n=1$ 时是交换的。 $\left(S O_{n}, \cdot\right)$$n=1,2$ 时是交换的。 $(X^{X}, \circ)$$X=\emptyset$$X$ 只有一个元素时是交换的且逆元存在。 $(S_{X}, \circ)$$X$ 最多有 2 个元素时是交换的。

📖 [逐步解释]

这部分通过一个大表格,系统地总结了之前讨论过的所有二元结构例子,并检查它们是否满足我们刚刚定义的四个关键代数性质结合律交换律、存在恒等元、存在逆元

表格解读:

每一行代表一个二元结构,每一列代表一个性质。'✓' 表示满足该性质,空白表示不满足。

  • 结合性: 作者指出,所有“感兴趣的”例子都是结合的,这再次强调了结合律的基础地位。非结合结构(如减法、幂运算)没有被列入表格。
  • 交换性:
  • 加法类型的运算通常是交换的。
  • 数的乘法是交换的。
  • 矩阵乘法和函数复合通常是非交换的,这是非交换代数的主要来源。
  • 恒等元:
  • $(\mathbb{N}, +)$: 如果 $\mathbb{N}=\{1,2,3,\dots\}$,则没有恒等元。如果 $\mathbb{N}=\{0,1,2,\dots\}$,则 $0$恒等元。这里的空白表明作者采用了不含0的定义
  • 大多数其他结构都有明确的恒等元:加法的0,乘法的1,矩阵单位矩阵函数复合恒等函数
  • 逆元:
  • 这一列的'✓'表示“所有元素都有逆元”。
  • $(\mathbb{N}, +), (\mathbb{N}, \cdot)$: 明显没有逆元(除了在 $(\mathbb{N}, \cdot)$ 中1的逆元是1)。
  • $(\mathbb{Z}, \cdot)$: 只有 1 和 -1 有逆元,所以不能打勾。
  • $(\mathbb{M}_n, \cdot)$: 只有可逆矩阵才有逆元,所以不能打勾。
  • $(X^X, \circ)$: 只有双射函数才有逆元,所以不能打勾。
  • 凡是带 * 号的结构(如 $\mathbb{Q}^*$),以及所有加法结构(除了 $\mathbb{N}$),和所有特殊的矩阵群$GL_n, SL_n$等),都满足所有元素逆元

注解解读:

注解部分处理了一些低维或小基数下的特殊情况(边界情况)。

  • $n=1$: $1 \times 1$矩阵本质上就是一个数,所以此时矩阵乘法是交换的。
  • $SO_2$: $2 \times 2$ 的旋转矩阵交换的,因为在二维平面上,先转 $\theta_1$ 再转 $\theta_2$ 和先转 $\theta_2$ 再转 $\theta_1$ 的结果是一样的。但在三维空间中,绕不同轴的旋转是不可交换的。
  • $X$元素个数很少时:
  • $\#(X) \le 1$: 函数复合必然是交换的(因为没什么可换的)。
  • $\#(X) \le 2$: 置换群 $S_1, S_2$交换的。$S_3$ 是最小的非交换群
📝 [总结]

这个表格是一个非常有用的参考和总结。它清晰地展示了不同代数结构在四个基本性质上的异同。通过观察表格,我们可以开始对这些结构进行分类,例如,所有四项都打勾的结构,就是我们下一节要定义的“”。

🎯 [存在目的]
  1. 系统总结: 将前面分散的知识点进行归纳和整理,形成一个清晰的知识网络。
  2. 模式识别: 方便读者观察和比较,发现不同结构之间的共性和差异,从而为抽象出更高级的概念(如)做铺垫。
  3. 快速参考: 在后续学习中,可以随时查阅此表,了解一个具体例子代数性质
🧠 [直觉心智模型]

这个表格就像一张“代数结构属性清单”或者“英雄能力值面板”。每个结构是一个英雄,四列是四个核心能力值(结合交换恒等逆元)。通过这张面板,我们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哪些是“四项全能”的(如 $(\mathbb{Z},+)$),哪些是“有短板”的结构(如 $(\mathbb{Z}, \cdot)$逆元能力不足)。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汽车参数配置表。每一行是一辆车(一个二元结构),每一列是一个配置项(一个代数性质),比如“是否配备ABS(结合律)”、“是否是自动挡(交换律)”、“是否有空挡N(恒等元)”、“是否有倒挡R(逆元)”。通过这个表格,你可以快速筛选出符合你需求的车型。例如,你想找一辆“全配置”的车,那就是在所有列都打勾的那些行。

2. 群

📜 [原文25]

📖 [逐步解释]

在详细讨论了二元结构及其基本性质之后,我们现在聚焦于一类同时满足所有“好”性质的、最重要的代数结构——。本节将正式引入定义

📝 [总结]

本节将开始对“”这一核心代数结构进行研究。

🎯 [存在目的]

抽象代数的入门和基石。它抽象了“对称”这一深刻的数学概念。从解方程(伽罗瓦理论)到几何学变换群),从物理学对称性与守恒律)到化学(分子对称性)和密码学群论都有着极其广泛和深刻的应用。因此,单独开辟一大部分来研究它是完全必要的。

🧠 [直觉心智模型]

如果说二元结构是任何“两个人能互动”的社交场合,那么“”就是一个组织严密、规则完善的俱乐部。这个俱乐部满足:

  1. 活动规则明确且结合(开会顺序不影响最终决议)。
  2. 有一个“中立”的荣誉会员(恒等元),他不影响任何人。
  3. 每个会员都有一个“搭档”(逆元),两人合作就能回到“中立”状态。

这种完美的结构使得俱乐部内的所有问题都是“可解”的。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魔方。你对它进行的所有可能的操作(旋转某个面)的集合,以及“连续进行两次操作”(复合)这个二元运算,就构成了一个(魔方)。

  1. 结合律: (先转R再转U)再转L,和先转R再进行(U转L)的组合,效果一样。
  2. 恒等元: “不转”这个操作。
  3. 逆元: 每个旋转操作都有一个反向旋转操作可以撤销它。

这个结构就完全编码了魔方的所有可能状态和变化。

2. 1. 群的定义

📜 [原文26]

2.1. 定义

📖 [逐步解释]

这一小节将给出(Group)的形式化数学定义。这是本章乃至整个抽象代数课程中最重要的定义之一。

📝 [总结]

本小节将定义什么是

🎯 [存在目的]

通过一个精确的定义,将“”这个概念从直觉和例子抽象出来,使其成为一个可以被严格推理和研究的数学对象。

🧠 [直觉心智模型]

这是为我们之前看到的“四项全能”的代数结构正式命名的时刻。

💭 [直观想象]

给一张完美的蓝图,上面写着建造一个“”所需要的所有规格和要求。

12.1.1. 群的定义

📜 [原文27]

定义 2.1.1。一个是一个二元结构 $(X, *)$,使得 $*$结合的,具有恒等元 $e$,并且对于每个 $x \in X$,存在一个 $*$逆元,即元素 $x^{\prime}$,使得 $x * x^{\prime}=x^{\prime} * x=e$。请注意,恒等元 $e$元素 $x$逆元 $x^{\prime}$ 是唯一的。

📖 [逐步解释]

这部分给出了的四个公理(Axioms)。一个二元结构要成为一个,必须同时满足这四个条件。

  1. 公理0:闭包性 (Closure)
    • 这条公理隐藏在“二元结构”这个词里。它要求运算 $*$ 必须是闭合的,即对任意 $x, y \in X$,其运算结果 $x*y$ 也必须在 $X$ 中。
  2. 公理1:结合律 (Associativity)
    • 运算 $*$ 必须是结合的。即对任意 $x, y, z \in X$,都有 $(x*y)*z = x*(y*z)$
    • 这保证了我们可以无歧义地进行连续运算。
  3. 公理2:恒等元 (Identity)
    • 集合 $X$ 中必须存在一个特殊的元素 $e$,称为恒等元
    • 它对任何元素 $x \in X$ 都满足 $e*x = x*e = x$
    • 我们已经证明,如果这样的元素存在,它一定是唯一的。
  4. 公理3:逆元 (Inverse)
    • 对于集合 $X$ 中的每一个元素 $x$,都必须存在一个对应的元素 $x'$,称为 $x$逆元
    • 它满足 $x*x' = x'*x = e$
    • 我们已经证明,在结合律成立的前提下,如果一个元素逆元存在,它也一定是唯一的。
  • 总结: 一个就是一个满足闭包性结合律、有恒等元、且每个元素都有逆元二元结构
  • 交换群/阿贝尔群: 如果一个还额外满足交换律$x*y=y*x$),那么它被称为交换群阿贝尔群(Abelian Group)。
📝 [总结]

一个是一个集合与一个二元运算的组合,该运算满足结合律集合中包含一个恒等元,并且集合中的每个元素都有一个逆元

🎯 [存在目的]

这个定义群论的出发点。它用最少的、最核心的几条规则,抽象出了一大类数学结构的共同本质。从这个定义出发,数学家们能够推导出一整套深刻而优美的理论,即群论

🧠 [直觉心智模型]

一个就是一个“完美的可逆系统”。

  1. 系统内的任何操作序列都是明确的(结合律)。
  2. 有一个“什么都不做”的操作(恒等元)。
  3. 任何一个操作,都有一个对应的“撤销”操作(逆元)。
  4. 系统是自给自足的,任何操作或撤销都不会把你带到系统之外(闭包性)。
💭 [直观想象]
  1. (ℤ, +): 整数在数轴上排开。加法就是平移。
  2. 闭包: 整数加整数还是整数。
  3. 结合: (先移a再移b)再移c,和先移a再(移b再移c)一样。
  4. 恒等元: “不移动”,即+0。
  5. 逆元: 任何一个向右的平移,都有一个等距的向左平移来抵消它。
  6. 正方形的对称操作群 D₄:
  7. 集合: 对一个正方形进行的所有刚性变换(旋转、翻转)使其看起来和原来一样的操作。共有8个操作:旋转0, 90, 180, 270度;沿水平、垂直、两条对角线翻转。
  8. 运算: 复合操作。
  9. 闭包: 任何两个对称操作的组合,结果还是一个对称操作。
  10. 结合: 函数复合结合的。
  11. 恒等元: 旋转0度(什么都不做)。
  12. 逆元: 每个操作都有逆操作。旋转90度的是旋转270度。翻转的是再翻转一次。
  13. 这是一个典型的、大小为8的非交换群
22.1.2. 群的例子

📜 [原文28]

2.1.2。(1) 运算用 + 表示的$(\mathbb{Z},+),(\mathbb{Q},+),(\mathbb{R},+),(\mathbb{C},+)$,以及向量空间矩阵例子,如 $\left(\mathbb{R}^{n},+\right)$$\left(\mathbb{M}_{n, m}(\mathbb{R}),+\right)$

(2) 运算$\cdot$ 表示的数群$\left(\mathbb{Q}^{*}, \cdot\right),\left(\mathbb{R}^{*}, \cdot\right),\left(\mathbb{C}^{*}, \cdot\right)$ 以及 $(U(1), \cdot)$$(\mu_{n}, \cdot)$

(3) 矩阵乘法下的矩阵群$\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S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O_{n}, \cdot\right),\left(S O_{n}, \cdot\right)$

(4) $(S_{X}, \circ)$,特别是有限群 $(S_{n}, \circ)$

📖 [逐步解释]

这部分直接从之前总结的属性表格中,筛选出了所有满足群公理例子

  1. 加法群 (Additive Groups):
    • $(\mathbb{Z},+),(\mathbb{Q},+),(\mathbb{R},+),(\mathbb{C},+)$: 整数、有理数、实数、复数在加法下都构成。它们都是交换群
    • $(\mathbb{R}^n,+), (\mathbb{M}_{n,m}(\mathbb{R}),+)$: 向量加法和矩阵加法也构成交换群
  2. 乘法群 (Multiplicative Groups):
    • $(\mathbb{Q}^*,\cdot), (\mathbb{R}^*,\cdot), (\mathbb{C}^*,\cdot)$: 非零有理数、非零实数、非零复数在乘法下构成。它们都是交换群。注意,必须排除0,因为0没有乘法逆元
    • $(U(1), \cdot), (\mu_n, \cdot)$: 单位圆复数群和单位根群,都是乘法下的交换群
  3. 矩阵群 (Matrix Groups):
    • 这些是在矩阵乘法下的,通常是非交换的。
    • $(GL_n(\mathbb{R}), \cdot)$: 一般线性群。由所有可逆 $n \times n$ 实矩阵组成。我们特意筛选了可逆矩阵,就是为了保证逆元的存在性。
    • $(SL_n(\mathbb{R}), \cdot)$: 特殊线性群行列式为1的矩阵
    • $(O_n, \cdot)$: 正交群
    • $(SO_n, \cdot)$: 特殊正交群(旋转群)。
  4. 置换群/对称群 (Permutation/Symmetric Groups):
    • $(S_X, \circ)$: 集合 $X$ 上的所有双射函数置换)在函数复合下构成的
    • $(S_n, \circ)$: 当 $X=\{1,2,\dots,n\}$ 时的特例,称为 $n$对称群。这是一个包含 $n!$元素有限群。对于 $n \ge 3$,它是非交换的。
📝 [总结]

例子数学中无处不在。它们可以分为加法群乘法群矩阵群置换群等几大类,有交换的也有非交换的,有有限的也有无限的。

🎯 [存在目的]

这组例子是为了说明定义不是空洞的,它成功地捕捉了许多重要数学结构的共同特征。这些例子是整个群论学习过程中反复用来理解和检验定理的基石。

🧠 [直觉心智模型]

这是在参观“的动物园”。

  1. 加法群像是温顺的食草动物,行为良好且可预测(交换的)。
  2. 矩阵群置换群像是凶猛的食肉动物,强大但行为复杂(非交换的)。
  3. 有限群(如 $\mu_n, S_n$)像是被圈养在笼子里的动物,数量有限,便于研究。
  4. 无限群(如 $(\mathbb{Z}, +)$)像是野外自由奔跑的动物,需要更抽象的方法来理解。
💭 [直观想象]
  1. $(\mathbb{Z}, +)$ 是在一条无限长的直尺上左右移动。
  2. $(\mathbb{R}^*, \cdot)$ 是在一个被戳了一个洞(0点)的直尺上进行缩放。
  3. $(U(1), \cdot)$ 是在一个圆周上进行旋转。
  4. $(SO_3, \cdot)$ 是对一个三维物体(比如一个球)进行各种方式的旋转。
  5. $(S_3, \circ)$ 是有3个物品,你对它们进行所有可能的重新排列。

2行间公式索引

  1. 同构的函数方程$f\left(a *_{1} b\right)=f(a) *_{2} f(b) .$

该公式定义了同构映射必须满足的“保持运算”的核心性质。

  1. 整数加法自同构的验证$f(n+m)=-(n+m)=-n-m=(-n)+(-m)=f(n)+f(m) .$

该公式展示了函数 $f(n)=-n$ 确实保持了整数加法的运算结构。

  1. 实数加法自同构的验证$f(x+y)=t(x+y)=t x+t y=f(x)+f(y)$

该公式展示了线性函数 $f(x)=tx$ 确实保持了实数加法的运算结构。

  1. 线性变换保持加法$A(\mathbf{v}+\mathbf{w})=A \mathbf{v}+A \mathbf{w}$

该公式是线性变换的定义,恰好符合同构中保持加法运算的要求。

  1. 正实数集的定义$\mathbb{R}^{>0}=\{x \in \mathbb{R}: x>0\}$

该公式用集合语言定义了正实数集。

  1. 指数函数保持运算$e^{x+y}=e^{x} \cdot e^{y}$

该公式是指数函数的关键性质,它将加法运算转化为乘法运算。

  1. 复指数函数保持运算$F\left(\theta_{1}+\theta_{2}\right)=e^{i\left(\theta_{1}+\theta_{2}\right)}=e^{i \theta_{1}+i \theta_{2}}=e^{i \theta_{1}} e^{i \theta_{2}}$

该公式展示了复指数函数将角度的加法转化为单位圆上复数的乘法。

  1. 商集上的函数保持运算$f\left(\left[\theta_{1}\right]+\left[\theta_{2}\right]\right)=f\left(\left[\theta_{1}+\theta_{2}\right]\right)=f\left(\left[\theta_{1}\right]\right) f\left(\left[\theta_{2}\right]\right)$

该公式说明了在商集上定义的函数如何从其在代表元上的函数继承保持运算的性质。

  1. 证明非同构(自然数)$f(n)=f(n \cdot 1)=f(n)+f(1)$

该公式通过假设存在同构,利用同构性质和源结构中的单位元性质,在目标结构中推导出矛盾。

  1. 证明恒等元唯一性$e_{R}=e_{L} * e_{R}=e_{L}$

该公式通过一个巧妙的表达式 $e_L*e_R$ 证明了若左、右恒等元同时存在,则它们必然相等。

  1. 证明逆元唯一性(第一部分)$x_{L}^{\prime} * x * x_{R}^{\prime}=\left(x_{L}^{\prime} * x\right) * x_{R}^{\prime}=e * x_{R}^{\prime}=x_{R}^{\prime}$

该公式使用结合律,从一种计算顺序得出表达式等于右逆元。

  1. 证明逆元唯一性(第二部分)$x_{L}^{\prime} * x * x_{R}^{\prime}=x_{L}^{\prime} *\left(x * x_{R}^{\prime}\right)=x_{L}^{\prime} * e=x_{L}^{\prime} .$

该公式使用结合律,从另一种计算顺序得出同一表达式等于左逆元,从而证明两者相等。

  1. 验证积的逆元(右乘)$(x * y) *\left(y^{\prime} * x^{\prime}\right)=\left(y^{\prime} * x^{\prime}\right) * x * y=e .$

该公式陈述了要验证积的逆元所需满足的双边条件。

  1. 证明积的逆元法则$(x * y) *\left(y^{\prime} * x^{\prime}\right)=x *\left(y * y^{\prime}\right) * x^{\prime}=x * e * x^{\prime}=(x * e) * x^{\prime}=x * x^{\prime}=e$

该公式详细展示了“袜子-鞋子法则” $(x*y)' = y'*x'$ 的证明过程,关键在于应用结合律。

  1. 证明同构保持恒等元$f\left(e_{1}\right) *_{2} y=f\left(e_{1}\right) *_{2} f(x)=f\left(e_{1} *_{1} x\right)=f(x)=y .$

该公式展示了同构映射将源结构的恒等元映为目标结构的恒等元。

  1. 证明同构保持逆元$f(x) *_{2} f\left(x^{\prime}\right)=f\left(x *_{1} x^{\prime}\right)=f\left(e_{1}\right)=e_{2}$

该公式展示了同构映射将一个元素的逆元映为该元素像的逆元。

  1. 证明商结构继承结合律(左边)$([a]+[b])+[c]=[a+b]+[c]=[(a+b)+c] ;$

该公式是在证明商结构继承结合律时,对等式左边的展开。

  1. 证明商结构继承结合律(右边)$[a]+([b]+[c])=[a]+[b+c]=[a+(b+c)] .$

该公式是在证明商结构继承结合律时,对等式右边的展开。

  1. 商结构结合律结论$([a]+[b])+[c]=[a]+([b]+[c])$

该公式基于代表元在原结构中的结合性,得出商结构中的结合律成立。

  1. 验证商结构恒等元$[0]+[a]=[0+a]=[a]$

该公式验证了原结构的恒等元等价类是商结构的恒等元。

  1. 验证商结构逆元$[-a]+[a]=[-a+a]=[0]$

该公式验证了原结构中逆元的等价类是商结构中对应等价类的逆元。

  1. 可逆元集合的定义$(\mathbb{Z} / n \mathbb{Z})^{*}=\{[a] \in \mathbb{Z} / n \mathbb{Z}:[a] \text { 是 }(\mathbb{Z} / n \mathbb{Z}, \cdot) \text { 中的可逆元 }\}$

该公式定义了模n乘法群的集合,即所有模n乘法可逆元的集合。

11.3.2. 函数集合的二元结构

📜 [原文29]

第二种方法是关于函数集的:

定义 1.3.2。设 $(X, *)$ 是一个二元结构,设 $Y$ 是一个集合。在 $X^{Y}$(所有函数 $f: Y \rightarrow X$集合)上定义一个二元运算,我们仍将其表示为 $*$,通过

$$ \left(f_{1} * f_{2}\right)(y)=f_{1}(y) * f_{2}(y) $$

我们称 $X^{Y}$ 上的运算逐点定义的。

例如,我们习惯于这样乘实值函数

📖 [逐步解释]

这部分介绍了构造新二元结构的第二种通用方法:在函数集合定义运算。

  • 基本设置:
  • 我们需要一个已有的二元结构 $(X, *)$,它提供了运算规则。这个 $X$ 也将是函数到达域(codomain),即函数值的“取值范围”。
  • 我们还需要任何一个集合 $Y$,它将作为函数定义域(domain)。
  • 构造新集合:
  • 结构基础集合$X^Y$,它代表了所有从 $Y$$X$函数集合
  • 这个集合里的每一个元素都是一个函数,比如 $f_1, f_2$ 等,它们都满足 $f: Y \rightarrow X$
  • 定义新运算:
  • 我们要定义如何“合并”两个函数 $f_1$$f_2$,得到一个新函数 $f_3 = f_1 * f_2$
  • 一个函数定义在于它对定义域中的每一个元素如何取值。所以,我们需要定义函数 $f_3$ 在任意一点 $y \in Y$ 的取值,即 $f_3(y)$ 是什么。
  • 定义的方式是“逐点定义”(pointwise definition):$f_3(y)$ 的值,是通过取出 $f_1$$f_2$ 在同一点 $y$ 的值(即 $f_1(y)$$f_2(y)$),然后用结构 $(X, *)$ 中的运算 $*$ 来合并它们。
  • 所以,$(f_1 * f_2)(y) = f_1(y) * f_2(y)$
  • 闭包性:
  • 这个新运算是闭合的吗?是的。
  • 对于任意 $y \in Y$$f_1(y)$$f_2(y)$ 都是 $X$ 中的元素
  • 因为 $*$$X$ 上的二元运算,所以 $f_1(y) * f_2(y)$ 的结果也必然是 $X$ 中的元素
  • 这意味着新函数 $f_1 * f_2$ 的每一个取值都在 $X$ 中,所以它仍然是一个从 $Y$$X$ 的合法函数,即 $(f_1 * f_2) \in X^Y$
  • 例子:
  • 实值函数的加法和乘法。
  • $(X, *) = (\mathbb{R}, +)$$Y$ 可以是任何集合,比如 $Y=\mathbb{R}$
  • 那么 $X^Y = \mathbb{R}^{\mathbb{R}}$ 就是所有从 $\mathbb{R}$$\mathbb{R}$函数集合
  • 我们平常定义的两个函数 $f, g$ 的和 $(f+g)$,就是逐点定义的:$(f+g)(x) = f(x)+g(x)$。这完全符合上面的定义
  • 同样,函数的乘法 $(f \cdot g)(x) = f(x) \cdot g(x)$ 也是逐点定义的,它源于二元结构 $(\mathbb{R}, \cdot)$
∑ [公式拆解]
  • $X^Y$: 这是集合论中的标准符号,表示所有从集合 $Y$集合 $X$函数集合
  • $\left(f_{1} * f_{2}\right)(y)=f_{1}(y) * f_{2}(y)$:
  • 左边:
  • $f_1 * f_2$: 这是在 $X^Y$ 中新定义的运算,它的结果是一个新的函数
  • $(f_1 * f_2)(y)$: 这个新函数在点 $y$ 处的取值。
  • 右边:
  • $f_1(y)$: 第一个函数在点 $y$ 处的取值,这是一个 $X$ 中的元素
  • $f_2(y)$: 第二个函数在点 $y$ 处的取值,这也是一个 $X$ 中的元素
  • $f_1(y) * f_2(y)$: 对这两个 $X$ 中的元素使用已知的运算 $*$ 进行合并。
💡 [数值示例]
  • 示例1:多项式函数的加法
  • 基础结构: $(\mathbb{R}, +)$
  • 函数集合: 设 $Y=\mathbb{R}$,我们考虑所有多项式函数集合 $P(\mathbb{R}) \subset \mathbb{R}^{\mathbb{R}}$
  • 函数1: $f_1(y) = y^2 + 2y$
  • 函数2: $f_2(y) = 3y - 1$
  • 新运算: 我们要计算新函数 $f_3 = f_1 + f_2$
  • 逐点定义: $f_3(y) = (f_1+f_2)(y) = f_1(y) + f_2(y) = (y^2+2y) + (3y-1) = y^2+5y-1$
  • 这就是我们熟悉的多项式加法规则。
  • 示例2:布尔值函数的异或运算
  • 基础结构: 设 $X=\mathbb{Z}/2\mathbb{Z} = \{[0], [1]\}$,运算是模2加法 + (这等价于逻辑异或 XOR)。
  • 函数定义域: 设 $Y = \{a, b\}$
  • 函数集合: $X^Y$ 包含 $2^2=4$函数
  • $h_1 = \{(a, [0]), (b, [0])\}$
  • $h_2 = \{(a, [0]), (b, [1])\}$
  • $h_3 = \{(a, [1]), (b, [0])\}$
  • $h_4 = \{(a, [1]), (b, [1])\}$
  • 新运算: 我们计算 $h_2 + h_3$
  • 逐点定义:
  • 在点 $a$: $(h_2+h_3)(a) = h_2(a) + h_3(a) = [0]+[1] = [1]$
  • 在点 $b$: $(h_2+h_3)(b) = h_2(b) + h_3(b) = [1]+[0] = [1]$
  • 结果: $h_2+h_3 = \{(a, [1]), (b, [1])\} = h_4$
⚠️ [易错点]
  1. 区分两种运算: 必须要分清,新结构中的运算(合并函数)和旧结构中的运算(合并函数值)是两个不同层面上的东西,尽管我们可能用同一个符号 * 来表示。
  2. 定义域和到达域: 必须清楚哪个是定义域 $Y$,哪个是提供运算的到达域 $X$
📝 [总结]

通过“逐点定义”,我们可以将一个二元结构 $(X, *)$ 上的运算,“提升”到以 $X$值域函数集合 $X^Y$ 上,从而构造出一个新的二元结构 $(X^Y, *)$

🎯 [存在目的]

这种构造方法在数学中极其普遍和重要。分析学中充满了对函数空间(如连续函数空间 $C[a,b]$)的研究,这些空间上的代数结构(如函数的加法、数乘)正是通过逐点定义得到的。它使得我们可以把对数、多项式等的研究,纳入到代数结构的统一框架下。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个公司 $(X,*)$,员工之间有一种合作方式 。现在,我们成立一个顾问团队 $X^Y$。团队里的每个顾问 $f$ 都是一个“方案”,这个方案为客户的每个问题 $y \in Y$ 都提供一个来自公司 $X$ 的解答 $f(y)$。现在要合并两个顾问 $f_1, f_2$ 的方案,形成一个新方案 $f_1*f_2$。方法就是:对于客户的任何一个问题 $y$,我们分别看 $f_1$$f_2$ 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f_1(y)$$f_2(y)$,然后让这两个解答在公司内部用合作方式 合作一次,把合作成果作为新方案对问题 $y$ 的解答。

💭 [直观想象]

想象两条股票价格曲线 $f_1(t)$$f_2(t)$,它们都是时间 $t$函数。我们想定义一条新的“平均价格”曲线。一个自然的方法就是逐点取平均值:$f_{avg}(t) = (f_1(t)+f_2(t))/2$。这里的加法就是逐点定义的。虽然例子里多了个除以2,但核心思想——在每个时间点上独立进行运算——是完全一致的。

1. 4. 二元结构的基本性质

📜 [原文30]

1.4. 二元结构的基本性质。从小学讨论性质时,我们熟悉某些基本性质

📖 [逐步解释]

定义二元结构并看了大量例子之后,本节开始讨论这些结构可能具有的、一些重要的内在属性。这些属性是对我们从小熟悉的算术运算法则(如“加法交换律”、“加法结合律”)的抽象和推广。通过研究一个二元结构是否具有这些性质,我们可以对其进行更深入的分类和理解。

📝 [总结]

本节将引入并定义一些二元结构可能具备的关键代数性质,如结合律交换律恒等元逆元

🎯 [存在目的]

这些基本性质是区分不同代数结构的“标签”。一个结构、是还是,完全取决于它满足了这些性质中的哪些组合。因此,精确定义这些性质是后续所有代数学习的必要前提。

🧠 [直觉心智模型]

在建立了“二元结构”这个广泛的动物分类(比如“脊椎动物”)之后,我们现在要开始研究更细分的特征(“胎生还是卵生?”、“恒温还是变温?”),以便能区分出哺乳动物、鸟类、鱼类等更具体的类别。

💭 [直观想象]

想象你有各种不同材质、不同形状的积木块(不同的二元结构)。现在你开始给它们贴标签,进行分类:

  1. “这块积木的重心很稳,无论先搭左边还是先搭右边,整体都不会倒”(结合律)。
  2. “这块积木是左右对称的,从左边看和从右边看一模一样”(交换律)。
  3. “这块积木里有一个‘百搭块’,和谁搭都不会改变对方”(恒等元)。
  4. “这块积木里,每块积木都有一个和它形状互补的‘反向块’”(逆元)。

通过检查这些标签,你就能更好地了解每块积木的用途和特性。

11.4.1. 结合律

📜 [原文31]

定义 1.4.1。(结合律)我们说二元结构 $(X, *)$(或二元运算 $*$)是结合的,如果对于所有 $a, b, c \in X$

$$ a *(b * c)=(a * b) * c $$

结合律是一个如此基本的性质,以至于我们几乎总是假定它。处理非结合运算非常困难。我们用 + 或 ⋅ 或 o 表示的所有运算都是结合的。除了的情况,这通常归结为函数复合结合的这一事实。当然,可以写出有趣的非结合运算。例如,减法,例如在 $\mathbb{Z}$ 上,不是结合的,因为

$$ a-(b-c)=a-b+c \neq(a-b)-c $$

除非 $c=0$。另一个例子是,在 $\mathbb{N}$ 上用幂运算定义二元运算 $*$:对于所有 $a, b \in \mathbb{N}$$a * b=a^{b}$。那么

$$ (a * b) * c=\left(a^{b}\right)^{c}=a^{b c} $$

根据指数定律,通常这不等于 $a *(b * c)=a^{b^{c}}$。请注意,对于减法,“主要”运算是加法,而这实际上是结合的。同样地,幂运算是从乘法派生出来的,而乘法结合的,因此在这两个非结合例子中,背后都隐藏着一个结合运算

对于一个结合二元运算 $*$,我们经常省略括号,简单地将 $a *(b * c)= (a * b) * c$ 写成 $a * b * c$。还有无限多个其他恒等式结合律的结果,我们没有明确写下来。例如,

$$ a *(b *(c * d))=(a * b) *(c * d)=a *((b * c) * d)=\ldots $$

我们将所有这些表达式表示为 $a * b * c * d$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定义结合律(Associative Law)。

  • 定义:
  • 结合律是关于“运算顺序”的规则。当有三个或更多元素进行二元运算时,由于二元运算每次只能合并两个,所以必须分步进行。
  • 结合律 $a*(b*c) = (a*b)*c$ 保证了,无论我们是先计算后两个元素$b*c$),再把它和第一个元素 $a$ 合并;还是先计算前两个元素$a*b$),再把它和第三个元素 $c$ 合并,最终得到的结果都是完全相同的。
  • 换句话说,对于结合运算,计算的次序无关紧要。
  • 重要性:
  • 结合律代数结构中一个极其重要和基础的性质。绝大多数有用的代数结构(如)都要求其运算满足结合律
  • 处理非结合结构(如李代数)需要更复杂和专门的工具。
  • 大多数我们熟悉的运算,如数的加法、乘法,矩阵的加法、乘法,函数复合,都是结合的。很多运算结合律可以追溯到函数复合结合律,因为 $(f \circ g) \circ h$$f \circ (g \circ h)$ 对任意输入 $x$ 的作用都是 $f(g(h(x)))$
  • 非结合运算的例子:
  • 减法: $a-(b-c) = a-b+c$$(a-b)-c = a-b-c$ 显然不同。例如 $5-(3-1)=5-2=3$,而 $(5-3)-1=2-1=1$
  • 幂运算: $a^{b^c}$ 是指 $a$ 的 ($b^c$)次方,而 $(a^b)^c$ 是指 $a^b$$c$ 次方,根据指数法则等于 $a^{bc}$。这两者通常不同。例如 $2^{(3^2)} = 2^9 = 512$,而 $(2^3)^2 = 8^2 = 64$
  • 文中指出,这两个非结合运算(减法和幂运算)背后都隐藏着一个结合运算(加法和乘法)。减法是加法的逆运算,幂运算是重复的乘法。
  • 符号简化:
  • 正是因为结合律保证了运算顺序不影响结果,我们才可以大胆地省略括号。
  • 表达式 $a*b*c$ 是无歧义的。
  • 进一步地,对于多个元素的连算,如 $a*b*c*d$,无论以何种顺序添加括号进行计算,例如 $a*(b*(c*d))$$((a*b)*c)*d$,结果都是相同的。这被称为“广义结合律”。
∑ [公式拆解]
  • $a *(b * c)=(a * b) * c$: 结合律定义。括号标示了运算的优先顺序。
  • $a-(b-c)=a-b+c \neq(a-b)-c$: 减法不满足结合律的展开形式。
  • $(a * b) * c=\left(a^{b}\right)^{c}=a^{b c}$: 幂运算作为二元运算时,先算前两个再算第三个的情况。
  • $a *(b * c)=a^{b^{c}}$: 幂运算作为二元运算时,先算后两个再算第一个的情况。注意这里的 $b^c$ 是没有括号的,按惯例是从上往下计算,即 $b^{(c)}$
  • $a *(b *(c * d))=(a * b) *(c * d)=a *((b * c) * d)=\ldots$: 广义结合律的例子,展示了不同打括号方式的等价性。
💡 [数值示例]
  • 示例1:整数加法(结合的)
  • 结构: $(\mathbb{Z}, +)$
  • 元素: $a=2, b=-5, c=8$
  • 左边: $a+(b+c) = 2 + ((-5)+8) = 2 + 3 = 5$
  • 右边: $(a+b)+c = (2+(-5))+8 = (-3)+8 = 5$
  • 两边相等,符合结合律
  • 示例2:函数复合(结合的)
  • 结构: $(\mathbb{R}^\mathbb{R}, \circ)$
  • 元素: 三个函数 $f(x)=x^2, g(x)=x+1, h(x)=2x$
  • 左边: $f \circ (g \circ h)$
  • 先算 $g \circ h$: $(g \circ h)(x) = g(h(x)) = g(2x) = 2x+1$
  • 再算 $f \circ (g \circ h)$: $(f \circ (g \circ h))(x) = f((g \circ h)(x)) = f(2x+1) = (2x+1)^2 = 4x^2+4x+1$
  • 右边: $(f \circ g) \circ h$
  • 先算 $f \circ g$: $(f \circ g)(x) = f(g(x)) = f(x+1) = (x+1)^2 = x^2+2x+1$
  • 再算 $(f \circ g) \circ h$: $((f \circ g) \circ h)(x) = (f \circ g)(h(x)) = (f \circ g)(2x) = (2x)^2+2(2x)+1 = 4x^2+4x+1$
  • 两边相等,符合结合律
⚠️ [易错点]
  1. 结合律 vs 交换律: 结合律是关于三个或以上元素运算次序的问题,不改变元素的位置。交换律是关于两个元素位置互换的问题。$a*b = b*a$交换律,而 $a*(b*c)=(a*b)*c$结合律。两者是完全独立的性质。
  2. 括号的省略: 只能在确定运算是结合的情况下才能省略括号。对于减法、除法、幂运算等非结合运算,括号是至关重要的。
📝 [总结]

结合律二元运算的一个性质,它保证了在连续运算中,元素的结合顺序不影响最终结果。这是一个非常基本且重要的性质,使得我们可以无歧义地写出类似 $a*b*c$ 的表达式。

🎯 [存在目的]

定义结合律是为了抓住那些“行为良好”的运算的共同特征。结合律是构建几乎所有高级代数结构的先决条件。没有结合律,连元素的“幂”(如 $x^3 = x*x*x$)都无法被良好定义,因为不知道是算 $(x*x)*x$ 还是 $x*(x*x)$结合律代数提供了一个稳固的立足点。

🧠 [直觉心智模型]

结合律就像是流水线作业。你有三道工序 A, B, C。你可以把 (B和C) 打包成一个整体工序,然后和A对接;也可以把 (A和B) 打包,然后和C对接。如果最终生产出的产品是一样的,那么这个生产流程就是结合的。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做一连串的几何变换。先平移,再旋转,再缩放。结合律意味着,你先完成(旋转+缩放)这个组合动作,再做平移;和你先做(平移+旋转)这个组合动作,再做缩放,最终物体到达的位置和姿态是完全一样的。函数复合结合律保证了这一点。

21.4.2. 交换律

📜 [原文32]

定义 1.4.2。(交换律二元结构 $(X, *)$(或二元运算 $*$)是交换的,如果对于所有 $a, b \in X$

$$ a * b=b * a $$

我们用 + 表示的所有运算都是交换的,并且根据惯例,用 + 表示的二元运算总是假定为交换的。对于来说,用乘法表示的运算交换的,所以 $(\mathbb{N}, \cdot),(\mathbb{Z}, \cdot),(\mathbb{Q}, \cdot),(\mathbb{R}, \cdot),(\mathbb{C}, \cdot)$ 都是交换的。然而,矩阵乘法通常不是交换的,事实上,对于 $n \geq 2$$\left(\mathbb{M}_{n}(\mathbb{R}), \cdot\right),\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S L_{n}(\mathbb{R}), \cdot\right)$$(O_{n}, \cdot)$ 不是交换的,对于 $n \geq 3$$(S O_{n}, \cdot)$ 不是交换的。对于 $\#(X) \geq 2$$X$无限集集合 $X$$\left(X^{X}, \circ\right)$ 不是交换的,对于 $\#(X) \geq 3$$X$无限集集合 $X$$\left(S_{X}, \circ\right)$ 不是交换的;特别是对于 $n \geq 3$$(S_{n}, \circ)$ 不是交换的。

有限集上的二元运算交换$\iff$ 表格关于从左上角到右下角的对角线是对称的。(请注意,仅凭表格判断有限集上的二元运算是否结合将非常困难。)

由于存在许多有趣的非交换二元运算例子,我们通常不会总是假定二元运算交换的。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定义交换律(Commutative Law)。

  • 定义:
  • 交换律 $a*b=b*a$ 是关于运算中两个元素位置的规则。它意味着,交换两个操作数的前后位置,不会改变运算的结果。
  • 满足交换律运算结构被称为“交换的”(commutative)或“阿贝尔的”(Abelian,尤其在讨论时)。
  • 惯例:
  • 通常,如果一个二元运算+ 符号表示,它被默认是交换的。这是沿用了我们对数和向量加法的习惯。
  • 交换运算的例子:
  • 所有常见数集上的加法和乘法都是交换的。例如 $(\mathbb{Z}, +)$$(\mathbb{R}, \cdot)$
  • 非交换运算的例子:
  • 矩阵乘法: 这是非交换的最经典的例子。对于 $n \ge 2$方阵,通常 $AB \neq BA$。这适用于所有相关的矩阵结构,如 $GL_n(\mathbb{R})$ 等。
  • 函数复合: $f \circ g$ (先g后f) 和 $g \circ f$ (先f后g) 通常是不同的函数
  • 对称群/置换群 $S_n$: 对于 $n \ge 3$置换复合是不可交换的。例如,在 $S_3$ 中,将元素 (1,2,3) 先映射到 (2,1,3) 再映射到 (2,3,1) 与 先映射到 (1,3,2) 再映射到 (3,1,2) 的结果是不同的。
  • 运算表和交换律:
  • 运算表提供了一个判断交换律的直观方法。
  • 交换律 $x_i * x_j = x_j * x_i$ 意味着表格中第 $i$ 行第 $j$ 列的元素必须等于第 $j$ 行第 $i$ 列的元素
  • 这正好意味着表格沿着主对角线(从左上到右下)是对称的。
  • 再次强调,从表格判断结合律非常困难,需要对每一组 $(x_i, x_j, x_k)$ 都进行验证。
  • 重要性:
  • 是否交换代数结构的一个核心分类标准。交换结构阿贝尔群交换环)通常比非交换结构行为更简单,有更多的好性质。
  • 因为存在大量重要的非交换结构(如矩阵量子力学中的算符),我们不能像默认结合律那样总是默认交换律
∑ [公式拆解]
  • $a * b=b * a$: 交换律定义
💡 [数值示例]
  • 示例1:矩阵乘法(非交换)
  • 结构: $(\mathbb{M}_2(\mathbb{R}), \cdot)$
  • 元素: $A =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 $B = \begin{pmatrix} 1 & 0 \\ 1 & 1 \end{pmatrix}$
  • 计算 $A \cdot B$: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 \begin{pmatrix} 1 & 0 \\ 1 & 1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2 & 1 \\ 1 & 1 \end{pmatrix}$
  • 计算 $B \cdot A$: $\begin{pmatrix} 1 & 0 \\ 1 & 1 \end{pmatrix}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1 & 1 \\ 1 & 2 \end{pmatrix}$
  • 结果 $A \cdot B \neq B \cdot A$
  • 示例2:函数复合(非交换)
  • 结构: $(\mathbb{R}^\mathbb{R}, \circ)$
  • 元素: $f(x)=x^2, g(x)=x+1$
  • 计算 $f \circ g$: $(f \circ g)(x) = f(g(x)) = f(x+1) = (x+1)^2 = x^2+2x+1$
  • 计算 $g \circ f$: $(g \circ f)(x) = g(f(x)) = g(x^2) = x^2+1$
  • 结果 $f \circ g \neq g \circ f$
  • 示例3:运算表(交换)
  • 考虑 $(\mathbb{Z}/3\mathbb{Z}, +)$运算表:
+ [0] [1] [2]
[0] [0] [1] [2]
[1] [1] [2] [0]
[2] [2] [0] [1]
  • 观察主对角线 [0]-[2]-[1]。表格是对称的。例如,第1行第2列的[1]等于第2行第1列的[1]。第2行第3列的[0]等于第3行第2列的[0]。所以该运算是交换的。
⚠️ [易错点]
  1. 不要混淆结合律与交换律:这是一个非常常见的初学者错误。$a*(b*c) = (a*b)*c$结合律$a*b = b*a$交换律
  2. 部分交换性: 有些结构整体上是非交换的,但其中某些特殊的元素对之间是可交换的。例如,在矩阵乘法中,单位矩阵 $I$ 与任何矩阵 $A$ 都可交换$IA=AI=A$)。
📝 [总结]

交换律规定了二元运算中的操作数可以任意交换位置而不影响结果。这是一个很强的性质,但并非所有重要的代数结构都满足它。通过检查运算表对称性可以直观地判断有限结构是否交换

🎯 [存在目的]

定义交换律是为了区分出一类行为特别“良好”和简单的代数结构交换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分类标准。抽象代数的一大部分内容都在分别研究交换和非交换的世界,因为它们展现出非常不同的现象和理论。

🧠 [直觉心智模型]
  1. 非交换运算就像是穿衣服的顺序。先穿内衣再穿外套,和先穿外套再穿内衣,结果是完全不同的。
  2. 交换运算就像是往咖啡里加糖和奶。先加糖再加奶,和先加奶再加糖,最终咖啡的味道是一样的。
💭 [直观想象]
  1. 非交换: 想象你在做一系列的指令:“向右走5步,然后向北转”。这和你先“向北转,然后向右走5步”到达的最终朝向是不同的。
  2. 交换: 想象你在超市购物,购物车里先放苹果再放香蕉,和你先放香蕉再放苹果,到收银台结账时,总价是一样的。
31.4.3. 恒等元

📜 [原文33]

定义 1.4.3。(恒等元$(X, *)$恒等元$X$ 中的一个元素 $e$,使得对于所有 $x \in X$$e * x=x * e=x$。请注意,如果 $*$交换,我们必须检查 $e$ 在左边和右边都起作用。有时我们称这样的 $e$双边恒等元,并定义左恒等元$X$元素 $e_{L}$,使得对于所有 $x \in X$$e_{L} * x=x$。同样地,右恒等元$X$元素 $e_{R}$,使得对于所有 $x \in X$$x * e_{R}=x$

可能存在右恒等元而不存在左恒等元,并且如果存在右恒等元左恒等元,它不一定是唯一的。如果右恒等元左恒等元都存在,情况就不同了:

命题 1.4.4。假设 $(X, *)$ 是一个二元结构,并且右恒等元 $e_{R}$左恒等元 $e_{L}$ 都存在。那么 $e_{L}=e_{R}$,因此 $e_{L}=e_{R}$$(X, *)$ 的一个恒等元。最后,如果 $(X, *)$ 存在恒等元,那么它是唯一的。

证明。根据右恒等元左恒等元定义

$$ e_{R}=e_{L} * e_{R}=e_{L} $$

为了说明第二个陈述,假设 $e$$e^{\prime}$ 都是 $(X, *)$恒等元。那么特别是 $e$ 是一个左恒等元$e^{\prime}$ 是一个右恒等元,因此根据命题 $e=e^{\prime}$

如果 $(X, *)$ 是一个带有恒等元 $e$有限二元结构,那么根据惯例,我们总是让 $e$$X$ 的第一个元素。因此,在表格中,第一行和第一列如下所示:

$*$ $e$ $x_{2}$ $x_{3}$ $\ldots$
$e$ $e$ $x_{2}$ $x_{3}$ $\ldots$
$x_{2}$ $x_{2}$ $\ldots$ $\ldots$ $\ldots$
$x_{3}$ $x_{3}$ $\ldots$ $\ldots$ $\ldots$
$\vdots$ $\ldots$ $\ldots$ $\ldots$ $\ldots$

记号:如果 $X$ 上的二元运算用 + 表示,并且存在恒等元,我们总是将恒等元表示为 0(在 $\left(\mathbb{R}^{n},+\right)$ 的情况下有 $\mathbf{0}$ 或在 $\left(\mathbb{M}_{m, n}(\mathbb{R}),+\right)$ 的情况下有 $O=O_{m, n}$ 等微小变化)。如果 $X$ 上的二元运算$\cdot$ 表示,并且存在恒等元,我们通常(但不总是)将恒等元表示为 1(同样在 $\left(\mathbb{M}_{n}(\mathbb{R}), \cdot\right)$ 的情况下有 $I=I_{n}$ 等微小变化)。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定义恒等元(Identity Element),也叫单位元

  • 定义:
  • 恒等元 $e$ 是一个结构中的“中性”元素。任何元素 $x$ 与它进行运算,结果都等于 $x$ 本身,就像 $x$ 没有发生任何改变一样。
  • 在非交换结构中,必须强调这个中性作用在左边和右边都要成立,即 $e*x=x$ (左恒等) 和 $x*e=x$ (右恒等) 必须同时满足。这样的 $e$ 称为双边恒等元
  • 左/右恒等元:
  • 只满足 $e_L * x = x$ 的是左恒等元
  • 只满足 $x * e_R = x$ 的是右恒等元
  • 一个结构中可能只有一个左恒等元而没有右恒等元,也可能存在多个左恒等元(如果运算结合)。
  • 命题 1.4.4:恒等元的唯一性
  • 内容: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结论。
  1. 如果一个结构同时拥有一个左恒等元 $e_L$ 和一个右恒等元 $e_R$,那么它们必然相等 ($e_L = e_R$),并且这个元素就是一个双边恒等元
  2. 如果一个结构存在一个(双边)恒等元,那么这个恒等元一定是唯一的。
    • 证明: 这个证明非常简洁和巧妙,是代数中一个经典的论证模式。
    • 考虑表达式 $e_L * e_R$
    • 一方面,由于 $e_L$左恒等元,它作用于任何元素(包括 $e_R$)都等于那个元素,所以 $e_L * e_R = e_R$
    • 另一方面,由于 $e_R$右恒等元,任何元素(包括 $e_L$)作用于它都等于那个元素本身,所以 $e_L * e_R = e_L$
    • 将两式联立,我们得到 $e_R = e_L * e_R = e_L$,因此 $e_L=e_R$
    • 唯一性证明: 假设 $e$$e'$ 都是双边恒等元。那么 $e$ 是一个左恒等元$e'$ 是一个右恒等元。根据刚才的结论,$e=e'$
  • 运算表中的恒等元:
  • 如果 $e$恒等元,那么 $e * x_j = x_j$ 意味着运算表中对应于 $e$ 的那一行,必须和表头行一模一样。
  • 同样,$x_i * e = x_i$ 意味着对应于 $e$ 的那一列,必须和表头列一模一样。
  • 记号约定:
  • 对于加法类型的运算 +恒等元通常记作 00
  • 对于乘法类型的运算 ·恒等元通常记作 1I
∑ [公式拆解]
  • $e * x=x * e=x$: (双边)恒等元定义
  • $e_{L} * x=x$: 左恒等元定义
  • $x * e_{R}=x$: 右恒等元定义
  • $e_{R}=e_{L} * e_{R}=e_{L}$: 证明左恒等元右恒等元相等的关键步骤。这是一个三段论:$A=B$$C=B$,则 $A=C$
💡 [数值示例]
  • 示例1:(ℤ, +)
  • 恒等元$0$,因为对于任何整数 $n$,都有 $0+n = n+0 = n$
  • 示例2:(ℝ, ·)
  • 恒等元$1$,因为对于任何实数 $x$,都有 $1 \cdot x = x \cdot 1 = x$
  • 示例3:(M₂(ℝ), ·)
  • 恒等元单位矩阵 $I = \begin{pmatrix} 1 & 0 \\ 0 & 1 \end{pmatrix}$,因为对于任何 $2 \times 2$ 矩阵 $A$,都有 $I \cdot A = A \cdot I = A$
  • 示例4:只有右恒等元的例子
  • 集合: $X=\{a, b\}$
  • 运算: 定义 $x*y=x$ (总是取第一个元素)。
  • 运算表:
* a b
a a a
b b b
  • 检查左恒等元: 是否存在 $e_L$ 使得 $e_L*a=a$$e_L*b=b$
  • $e_L*a=e_L$,所以必须 $e_L=a$
  • $e_L*b=e_L$,所以必须 $e_L=b$
  • $e_L$ 不能同时是 $a$$b$,所以不存在左恒等元
  • 检查右恒等元: 是否存在 $e_R$ 使得 $a*e_R=a$$b*e_R=b$
  • $a*e_R=a$$e_R=a$$e_R=b$ 都成立。
  • $b*e_R=b$$e_R=a$$e_R=b$ 都成立。
  • 所以 $a$$b$ 都是右恒等元。这个结合运算$x*(y*z)=x, (x*y)*z=x*z=x$)的例子说明只存在单边恒等元时,唯一性没有保证。
⚠️ [易错点]
  1. 单边 vs 双边: 在非交换结构中,一定要检查左右两边。不能只检查一边就断定是恒等元
  2. 唯一性的前提: 恒等元的唯一性是有条件的。如果一个结构中只有一个左恒等元而没有右恒等元,那么这个左恒等元不一定是唯一的。然而,只要双边恒等元存在,它就必定是唯一的。
📝 [总结]

恒等元二元结构中表现为“中性”的特殊元素。如果一个结构同时具有左恒等元右恒等元,那么它们必然相等且唯一。这个唯一的双边恒等元代数结构(如)的一个核心特征。

🎯 [存在目的]

恒等元定义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参照物”或“原点”。它是代数运算的基准。没有恒等元,我们就无法定义下一个更重要的概念——逆元恒等元的存在是构建更丰富代数结构的必要步骤。

🧠 [直觉心智模型]

恒等元就像是“空气”或者“透明的物体”。在加法世界里,加上0(恒等元)等于什么都没加。在乘法世界里,乘以1(恒等元)等于什么都没乘。在函数复合的世界里,与恒等函数恒等元复合,等于什么都没做。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一个平地上行走(做向量加法)。恒等元就是“原地不动”这个向量 $\mathbf{0}$。你先走了一段路 $\mathbf{v}$,然后再“原地不动”,你最终的位置还是 $\mathbf{v}$

41.4.4. 逆元

📜 [原文34]

定义 1.4.5。(逆元)假设 $(X, *)$ 是一个带有恒等元 $e$二元结构。给定 $x \in X$$x$逆元元素 $x^{\prime}$,使得 $x^{\prime} * x=x * x^{\prime}=e$。例如,$e$ 有一个逆元,事实上 $e^{\prime}=e$。具有逆元元素称为可逆元

显然,如果 $x$可逆的,其逆元$x^{\prime}$,那么等式 $x^{\prime} * x=x * x^{\prime}=e$ 表明 $x^{\prime}$可逆的,其逆元$x$,即 $\left(x^{\prime}\right)^{\prime}=x$。要说更多,我们需要结合律$x$左逆元元素 $x_{L}^{\prime}$,使得 $x_{L}^{\prime} * x=e$,而 $x$右逆元元素 $x_{R}^{\prime}$,使得 $x * x_{R}^{\prime}=e$

命题 1.4.6。假设 $(X, *)$ 是一个结合二元结构。如果 $x_{L}^{\prime}$$x$左逆元$x_{R}^{\prime}$右逆元,那么 $x_{L}^{\prime}=x_{R}^{\prime}$。因此,逆元(如果存在)是唯一的。

证明。(i) 考虑乘积 $x_{L}^{\prime} * x * x_{R}^{\prime}$。使用结合律,我们看到

$$ x_{L}^{\prime} * x * x_{R}^{\prime}=\left(x_{L}^{\prime} * x\right) * x_{R}^{\prime}=e * x_{R}^{\prime}=x_{R}^{\prime} $$

但同时

$$ x_{L}^{\prime} * x * x_{R}^{\prime}=x_{L}^{\prime} *\left(x * x_{R}^{\prime}\right)=x_{L}^{\prime} * e=x_{L}^{\prime} . $$

因此 $x_{L}^{\prime}=x_{R}^{\prime}$逆元的唯一性证明与命题 1.4.4 的证明类似。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定义逆元(Inverse Element)。

  • 先决条件:
  • 讨论逆元之前,结构 $(X, *)$ 必须首先拥有一个恒等元 $e$。没有恒等元作为目标,“逆元”的概念就无从谈起。
  • 定义:
  • 对于结构中的某个元素 $x$,如果能找到另一个元素 $x'$,使得 $x$$x'$ 运算的结果恰好是恒等元 $e$,那么 $x'$ 就被称为 $x$逆元
  • 恒等元一样,在非交换结构中,我们需要这个“抵消”作用在左右两边都成立:$x' * x = e$(左抵消)和 $x * x' = e$(右抵消)。
  • 拥有逆元元素被称为可逆元(invertible element)或单位(unit)。
  • 恒等元自身的逆元是它自己,因为 $e*e=e$
  • 逆元是相互的:如果 $x'$$x$逆元,那么 $x$ 也是 $x'$逆元。即 $(x')' = x$
  • 左/右逆元:
  • $x'_L$左逆元,如果 $x'_L * x = e$
  • $x'_R$右逆元,如果 $x * x'_R = e$
  • 命题 1.4.6:结合结构中逆元的唯一性
  • 内容: 这是另一个至关重要的结论。在一个结合二元结构中:
  1. 如果一个元素 $x$ 同时拥有一个左逆元 $x'_L$ 和一个右逆元 $x'_R$,那么它们必然相等 ($x'_L = x'_R$)。
  2. 因此,如果一个元素(双边)逆元存在,那么这个逆元一定是唯一的。
    • 关键前提: 这个命题要求结构结合的。没有结合律,唯一性不成立。
    • 证明: 这个证明同样非常巧妙,它通过对同一个表达式 $x'_L * x * x'_R$ 使用两种不同的计算顺序(打括号的方式)来得到结论。
    • 第一种方式: $(x'_L * x) * x'_R$。因为 $x'_L$左逆元,所以 $x'_L*x=e$。表达式变为 $e * x'_R$,又因为 $e$恒等元,结果就是 $x'_R$
    • 第二种方式: $x'_L * (x * x'_R)$。因为 $x'_R$右逆元,所以 $x*x'_R=e$。表达式变为 $x'_L * e$,结果就是 $x'_L$
    • 结合律保证了这两种计算方式的结果必须相同。所以,$x'_L = x'_R$
    • 唯一性可以仿照恒等元唯一性的证明:假设 $x'$$x''$ 都是 $x$逆元,那么 $x'$$x$左逆元$x''$$x$右逆元,因此 $x'=x''$
∑ [公式拆解]
  • $x^{\prime} * x=x * x^{\prime}=e$: (双边)逆元定义$x'$$x$逆元
  • $\left(x^{\prime}\right)^{\prime}=x$: 逆元逆元元素本身。
  • $x_{L}^{\prime} * x=e$: 左逆元定义
  • $x * x_{R}^{\prime}=e$: 右逆元定义
  • $x_{L}^{\prime} * x * x_{R}^{\prime}=\left(x_{L}^{\prime} * x\right) * x_{R}^{\prime}=e * x_{R}^{\prime}=x_{R}^{\prime}$: 证明左逆元等于右逆元的第一步,利用了结合律左逆元恒等元定义
  • $x_{L}^{\prime} * x * x_{R}^{\prime}=x_{L}^{\prime} *\left(x * x_{R}^{\prime}\right)=x_{L}^{\prime} * e=x_{L}^{\prime}$: 证明的第二步,利用了结合律右逆元恒等元定义
💡 [数值示例]
  • 示例1:(ℤ, +)
  • 恒等元$0$
  • 对于元素 $5$,它的逆元$-5$,因为 $5+(-5) = (-5)+5=0$
  • 每个整数 $n$ 都有一个逆元 $-n$
  • 示例2:(ℚ*, ·) (非零有理数乘法)
  • 恒等元$1$
  • 对于元素 $5$,它的逆元$1/5$,因为 $5 \cdot (1/5) = (1/5) \cdot 5 = 1$
  • 对于元素 $-2/3$,它的逆元$-3/2$
  • 每个非零有理数 $p/q$ 都有一个逆元 $q/p$
  • 示例3:(ℤ, ·) (整数乘法)
  • 恒等元$1$
  • 元素 $1$逆元$1$
  • 元素 $-1$逆元$-1$
  • 对于元素 $2$,是否存在一个整数 $x$ 使得 $2 \cdot x = 1$?不存在。
  • 所以,在 $(\mathbb{Z}, \cdot)$ 中,只有 $1$$-1$可逆元
  • 示例4:非结合结构中逆元不唯一的例子
  • 集合: $X = \{e, a, b\}$
  • 运算表:
* e a b
e e a b
a a e e
b b e e
  • $e$恒等元
  • 考虑元素 $a$逆元
  • 左逆元: $a*a=e$, $b*a=e$。所以 $a$$b$ 都是 $a$左逆元
  • 右逆元: $a*a=e$, $a*b=e$。所以 $a$$b$ 都是 $a$右逆元
  • 这个例子中逆元不唯一。这是因为这个运算不满足结合律。例如,$(a*a)*b = e*b=b$,而 $a*(a*b) = a*e=a$
⚠️ [易错点]
  1. 混淆恒等元和逆元: 恒等元是整个结构的“中性”元素,只有一个。逆元是针对每个具体元素而言的,不同元素有不同的逆元
  2. 并非所有元素都可逆: 在一个结构中,可能只有一部分元素可逆的。
  3. 结合律的重要性: 逆元的唯一性高度依赖于结合律。在非结合结构中讨论逆元会变得非常复杂。
📝 [总结]

在一个含有恒等元二元结构中,逆元是能够将给定元素“抵消”回恒等元元素。在结合结构中,如果一个元素逆元存在,它必然是唯一的。

🎯 [存在目的]

逆元的概念是代数中“可解性”的核心。它允许我们“撤销”一个运算。例如,在方程 $a+x=b$ 中,正是因为 $a$加法逆元 $-a$,我们才能在两边加上 $-a$,得到解 $x = -a+b$逆元的存在是这个最重要的代 gpt- продолжить с того места, где меня прервали

🧠 [直觉心智模型]

逆元就像是“撤销”按钮。

  1. 在加法世界,加上一个数 $n$ 的操作,可以通过再加上它的逆元 $-n$ 来撤销。
  2. 在乘法世界,乘以一个数 $x$ 的操作,可以通过再乘以它的逆元 $1/x$ 来撤销。
  3. 几何变换世界,做一次旋转 R 的操作,可以通过再做一次反向旋转 $R^{-1}$ 来撤销,回到原位(恒等变换)。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走一个迷宫。你从起点(恒等元)出发,向前走了三步(应用了一个操作 $x$)。$x$逆元 $x'$ 就是“向后走三步”这个操作。执行完 $x'$ 后,你就回到了起点(恒等元)。

51.4.5. 积的逆元

📜 [原文35]

命题 1.4.7。假设 $(X, *)$ 是一个带有恒等元 $e$结合二元结构

(i) 如果 $x, y \in X$ 都是可逆的,那么 $x * y$ 也是可逆的,并且 $(x * y)^{\prime}=y^{\prime} * x^{\prime}$

(ii) 元素 $e \in X$可逆的。

(iii) 如果 $x$可逆的,其逆元$x^{\prime}$,那么 $x^{\prime}$ 也是可逆的,其逆元$x$,即 $\left(x^{\prime}\right)^{\prime}=x$

证明。(i) 我们必须检查

$$ (x * y) *\left(y^{\prime} * x^{\prime}\right)=\left(y^{\prime} * x^{\prime}\right) * x * y=e . $$

我们只需检查 $(x * y) *\left(y^{\prime} * x^{\prime}\right)=e$。使用结合律

$$ (x * y) *\left(y^{\prime} * x^{\prime}\right)=x *\left(y * y^{\prime}\right) * x^{\prime}=x * e * x^{\prime}=(x * e) * x^{\prime}=x * x^{\prime}=e $$

等式 $\left(y^{\prime} * x^{\prime}\right) * x * y=e$ 类似。

(ii) , (iii) 我们在上面已经提到了这些事实。

记号:如果 $X$ 上的二元运算用 + 表示,恒等元为 0,我们通常将可逆元 $a$ 的(加性逆元表示为 $-a$。如果 $X$ 上的二元运算用 - 表示,并且存在恒等元 1,我们通常将可逆元 $a$ 的(乘性逆元表示为 $a^{-1}$。(记号 $1 / a$ 通常不被赞成;请不要使用它。)

📖 [逐步解释]

这部分提出了关于可逆元的三个重要性质,尤其揭示了“积的逆元”的计算法则。

命题 1.4.7 的内容:

这个命题的前提是结构 $(X,*)$ 必须是结合的并且有恒等元 $e$

(i) 可逆元的闭包性积的逆元法则:

  • 内容: 如果两个元素 $x$$y$ 各自都是可逆的,那么它们的 $x*y$ 也一定是可逆的。
  • 更重要的是,这个逆元不是 $x' * y'$,而是顺序颠倒的 $y' * x'$。这就是著名的“袜子-鞋子法则”。
  • 法则: $(x*y)' = y' * x'$
  • 证明: 要证明 $y'*x'$$x*y$逆元,我们只需验证 $(x*y)*(y'*x') = e$$(y'*x')*(x*y)=e$
  • 证明 $(x*y)*(y'*x') = e$:
  • $(x*y)*(y'*x')$
  • $= x * (y * y') * x'$ (应用结合律,把中间的 $y$$y'$ 结合)
  • $= x * e * x'$ (因为 $y*y'=e$)
  • $= (x*e) * x'$ (应用结合律,先算 $x*e$)
  • $= x * x'$ (因为 $x*e=x$)
  • $= e$ (因为 $x*x'=e$)
  • 另一个方向的证明是类似的。这个证明过程极度依赖结合律

(ii) 恒等元的可逆性:

  • 内容: 恒等元 $e$ 自身总是可逆的。
  • 证明: 它的逆元就是它自己,因为 $e*e = e$

(iii) 逆元的逆元:

  • 内容: 如果 $x$ 可逆,那么它的逆元 $x'$ 也一定可逆
  • 证明: $x'$逆元就是 $x$ 本身,因为定义 $x'*x=x*x'=e$ 本身就是对称的。

记号说明:

  • 加法逆元: 对于加法运算,元素 $a$逆元记作 $-a$
  • 乘法逆元: 对于乘法运算,元素 $a$逆元记作 $a^{-1}$
  • 不推荐使用 $1/a$ 的记号,是因为在非交换代数世界里,分数线容易引起歧义。$a^{-1}$ 只是一个符号,代表 $a$ 的那个唯一的逆元,并不一定意味着“1除以a”。
∑ [公式拆解]
  • $(x * y)^{\prime}=y^{\prime} * x^{\prime}$: 积的逆元法则
  • $(x * y) *\left(y^{\prime} * x^{\prime}\right)=x *\left(y * y^{\prime}\right) * x^{\prime}=x * e * x^{\prime}=(x * e) * x^{\prime}=x * x^{\prime}=e$: 这是证明积的逆元法则的核心推导链,每一步都依赖于结合律恒等元/逆元定义
💡 [数值示例]
  • 示例1:矩阵乘法
  • 结构: $(GL_2(\mathbb{R}), \cdot)$
  • 元素: $A =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 $B = \begin{pmatrix} 2 & 0 \\ 0 & 1 \end{pmatrix}$
  • 逆元: $A^{-1} =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 $B^{-1} = \begin{pmatrix} 1/2 & 0 \\ 0 & 1 \end{pmatrix}$
  • : $AB =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 \begin{pmatrix} 2 & 0 \\ 0 & 1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2 & 1 \\ 0 & 1 \end{pmatrix}$
  • 积的逆元: $(AB)^{-1} = \frac{1}{2}\begin{pmatrix} 1 & -1 \\ 0 & 2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1/2 & -1/2 \\ 0 & 1 \end{pmatrix}$
  • 验证袜子-鞋子法则: $B^{-1}A^{-1} = \begin{pmatrix} 1/2 & 0 \\ 0 & 1 \end{pmatrix}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1/2 & -1/2 \\ 0 & 1 \end{pmatrix}$
  • 结果 $(AB)^{-1} = B^{-1}A^{-1}$,法则成立。
  • 示例2:函数复合
  • 结构: $(S_X, \circ)$
  • 操作: $f$ 是“向右平移1个单位”,$g$ 是“乘以2”。
  • : $g \circ f$ 是“先向右平移1,再乘以2”,即 $(g \circ f)(x) = g(f(x)) = 2(x+1) = 2x+2$
  • 逆元:
  • $f$逆操作 $f^{-1}$ 是“向左平移1个单位”,即 $f^{-1}(x) = x-1$
  • $g$逆操作 $g^{-1}$ 是“除以2”,即 $g^{-1}(x) = x/2$
  • 积的逆元: $(g \circ f)^{-1}$ 是“撤销‘先平移再乘’的操作”。我们需要“先除以2,再向左平移1”。即 $(g \circ f)^{-1}(x) = (x/2)-1$
  • 验证袜子-鞋子法则: $f^{-1} \circ g^{-1}$ 是“先应用 $g^{-1}$ (除以2),再应用 $f^{-1}$ (向左平移1)”。
  • $(f^{-1} \circ g^{-1})(x) = f^{-1}(g^{-1}(x)) = f^{-1}(x/2) = (x/2) - 1$
  • 结果 $(g \circ f)^{-1} = f^{-1} \circ g^{-1}$,法则成立。
⚠️ [易错点]
  1. 顺序颠倒: 计算积的逆元时最常见的错误就是忘记颠倒顺序,误以为 $(x*y)' = x' * y'$。这个错误在交换结构中不会暴露出来(因为 $x'*y' = y'*x'$),但在非交换结构中是致命的。
  2. 前提条件: 这个命题的所有结论都依赖于结合律
📝 [总结]

结合二元结构中,可逆元集合对于运算是闭合的。计算两个可逆元乘积的逆元时,需要将它们各自的逆元以相反的顺序相乘。

🎯 [存在目的]

这个命题,特别是“袜子-鞋子法则”,是进行代数计算的基本功。它告诉我们如何处理包含逆元的表达式。这个法则是证明的许多基本性质的基础,也是在解矩阵方程或处理置换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 [直觉心智模型]

袜子-鞋子法则:

这个名字非常形象。早上你穿衣服的顺序是:先穿袜子($x$),再穿鞋子($y$)。操作是 $y \circ x$

晚上你脱衣服回家,要撤销这个操作,顺序必须相反:先脱鞋子($y^{-1}$),再脱袜子($x^{-1}$)。撤销操作是 $x^{-1} \circ y^{-1}$

所以 $(y \circ x)^{-1} = x^{-1} \circ y^{-1}$。这完美地解释了为什么顺序需要颠倒。

💭 [直观想象]

你有一串加密过程。第一步是用密钥A加密(操作A),第二步是用密钥B加密(操作B)。完整的加密过程是 $B \circ A$

要解密这串信息,你必须按相反的顺序来。先用B的密钥 $B^{-1}$ 解密,再用A的密钥 $A^{-1}$ 解密。完整的解密过程是 $A^{-1} \circ B^{-1}$

所以 $(B \circ A)^{-1} = A^{-1} \circ B^{-1}$

61.4.6. 同构保持基本性质

📜 [原文36]

接下来,我们证明我们定义二元结构的基本性质同构下得以保持。这说明了前面提到的基本原理,即如果两个二元结构 $\left(X_{1}, *_{1}\right)$$\left(X_{2}, *_{2}\right)$同构的,那么 $\left(X_{1}, *_{1}\right)$ 的每个“代数性质”(换句话说,仅能用二元运算表达的性质)也是 $\left(X_{2}, *_{2}\right)$ 的一个代数性质

命题 1.4.8。设 $f:\left(X_{1}, *_{1}\right) \rightarrow\left(X_{2}, *_{2}\right)$二元结构同构

(i) 如果 $\left(X_{1}, *_{1}\right)$结合的,那么 $\left(X_{2}, *_{2}\right)$结合的。

(ii) 如果 $\left(X_{1}, *_{1}\right)$交换的,那么 $\left(X_{2}, *_{2}\right)$交换的。

(iii) 如果 $\left(X_{1}, *_{1}\right)$恒等元 $e_{1}$,那么 $f\left(e_{1}\right)$$\left(X_{2}, *_{2}\right)$ 的(必然唯一的)恒等元

(iv) 如果 $\left(X_{1}, *_{1}\right)$结合的, $\left(X_{1}, *_{1}\right)$恒等元 $e_{1}$ 并且 $x \in X_{1}$可逆的,那么 $f(x)$ 也是可逆的,事实上 $(f(x))^{\prime}=f\left(x^{\prime}\right)$

证明。我们省略 (i) 和 (ii) 的繁琐证明。为了说明 (iii),设 $y \in X_{2}$。我们必须证明 $f\left(e_{1}\right) *_{2} y=y *_{2} f\left(e_{1}\right)=y$。由于 $f$ 是一个同构,它是一个双射,特别是它是满射的。因此,存在一个 $x \in X_{1}$ 使得 $f(x)=y$。那么

$$ f\left(e_{1}\right) *_{2} y=f\left(e_{1}\right) *_{2} f(x)=f\left(e_{1} *_{1} x\right)=f(x)=y . $$

证明 $y *_{2} f\left(e_{1}\right)=y$ 类似。

最后,为了说明 (iv),假设 $\left(X_{1}, *_{1}\right)$结合的,并且有恒等元 $e$,并且 $x \in X_{1}$可逆的。请注意,根据 (iii), $\left(X_{2}, *_{2}\right)$恒等元$e_{2}=f\left(e_{1}\right)$。我们必须证明 $f(x) *_{2} f\left(x^{\prime}\right)=f\left(x^{\prime}\right) *_{2} f(x)=e_{2}$。但是

$$ f(x) *_{2} f\left(x^{\prime}\right)=f\left(x *_{1} x^{\prime}\right)=f\left(e_{1}\right)=e_{2} $$

证明 $f\left(x^{\prime}\right) *_{2} f(x)=e_{2}$ 类似。因此 $f\left(x^{\prime}\right)$$f(x)$ 的一个逆元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形式化地证明了我们之前的直觉:同构会保持所有的代数性质。一个同构映射就像一个完美的“性质搬运工”。

命题 1.4.8 的内容:

这个命题说明,如果 $f$ 是一个同构,那么:

(i) 结合律的保持: 如果源结构结合的,那么目标结构也一定是结合的。

  • 证明思路: 要证明 $(y_1 *_2 y_2) *_2 y_3 = y_1 *_2 (y_2 *_2 y_3)$。因为 $f$双射,可以把 $y_1, y_2, y_3$ 都写成 $f(x_1), f(x_2), f(x_3)$ 的形式。然后利用 $f$保持运算性质,把 $X_2$ 上的运算转换成 $X_1$ 上的运算,在 $X_1$ 中利用结合律,再通过 $f$ 转换回来。

(ii) 交换律的保持: 如果源结构交换的,那么目标结构也一定是交换的。

  • 证明思路: 要证明 $y_1 *_2 y_2 = y_2 *_2 y_1$。同样把 $y$ 写成 $f(x)$ 的形式,转换到 $X_1$ 中去利用交换律 $x_1 *_1 x_2 = x_2 *_1 x_1$,再转换回来。

(iii) 恒等元的保持: 如果源结构恒等元 $e_1$,那么它的像 $f(e_1)$ 就是目标结构恒等元

  • 证明解析:
  • 我们要证明 $f(e_1)$$X_2$恒等元,即对任意 $y \in X_2$,都有 $f(e_1) *_2 y = y$
  • 关键一步是利用 $f$满射性:既然 $y$$X_2$ 中的任意元素,那么一定存在一个 $x \in X_1$ 使得 $f(x)=y$
  • 然后开始推导:$f(e_1) *_2 y = f(e_1) *_2 f(x)$ (替换 $y$)
  • $= f(e_1 *_1 x)$ (利用 $f$ 保持运算的性质,把 $X_2$ 的运算变为 $X_1$ 的)
  • $= f(x)$ (因为 $e_1$$X_1$恒等元$e_1 *_1 x = x$)
  • $= y$ (把 $f(x)$ 换回 $y$)
  • 这样就证明了 $f(e_1)$左恒等元。同理可证它是右恒等元,因此是双边恒等元

(iv) 逆元的保持: 如果源结构$x$逆元$x'$,那么在目标结构中,$f(x)$逆元就是 $f(x')$

  • 证明解析:
  • 我们要证明 $f(x')$$f(x)$逆元。根据定义,就是要证明 $f(x) *_2 f(x') = e_2$ (其中 $e_2$$X_2$恒等元)。
  • 从 (iii) 我们已经知道 $e_2 = f(e_1)$
  • 推导:$f(x) *_2 f(x') = f(x *_1 x')$ (利用 $f$ 保持运算)
  • $= f(e_1)$ (因为 $x'$$x$$X_1$ 中的逆元)
  • $= e_2$ (根据 $e_2$定义)
  • 这样就证明了 $f(x')$$f(x)$右逆元。同理可证它是左逆元

核心意义: 这个命题是之前“通过代数性质证明不同构”的方法的理论基础。正是因为同构必须保持这些性质,所以一旦我们发现两个结构在某个性质上不一致,就可以断定它们之间不可能存在同构

∑ [公式拆解]
  • $f\left(e_{1}\right) *_{2} y=f\left(e_{1}\right) *_{2} f(x)=f\left(e_{1} *_{1} x\right)=f(x)=y$: 证明恒等元被映射到恒等元的推导链。
  • $f(x) *_{2} f\left(x^{\prime}\right)=f\left(x *_{1} x^{\prime}\right)=f\left(e_{1}\right)=e_{2}$: 证明逆元被映射到逆元的推导链。
💡 [数值示例]
  • 示例1:(ℝ, +) 和 (ℝ⁺, ·) 的同构
  • 同构: $f(x)=e^x$
  • 恒等元: $(\mathbb{R}, +)$恒等元$0$。根据命题, $f(0)$ 应该是 $(\mathbb{R}^+, \cdot)$恒等元。我们计算 $f(0)=e^0=1$。而 $1$ 确实是乘法恒等元。性质被保持了。
  • 逆元: 在 $(\mathbb{R}, +)$ 中,$2$逆元$-2$。根据命题, $f(2)$逆元应该是 $f(-2)$
  • $f(2) = e^2$
  • $f(-2) = e^{-2} = 1/e^2$
  • $(\mathbb{R}^+, \cdot)$ 中,$e^2$逆元确实是 $1/e^2$,因为 $e^2 \cdot (1/e^2)=1$。性质被保持了,并且 $(f(x))^{-1} = f(-x)$
⚠️ [易错点]
  1. 性质的纯代数性: 这个命题只对“纯代数”性质有效。例如,“集合中是否包含数字2”就不是一个代数性质,它依赖于元素的名字/身份,而不是结构$(\mathbb{Z}, +)$ 包含2,但它同构$(2\mathbb{Z}, +)$(偶数集上的加法,通过 $f(n)=2n$ 同构),而后者不包含2。
  2. 单向同态: 如果一个函数只保持运算但不是双射(即同态),那么性质的保持是单向的。例如,如果 $f: X_1 \rightarrow X_2$ 是一个满同态,那么 $X_1$ 交换可以推出 $X_2$ 交换。但反过来不一定。
📝 [总结]

同构映射代数性质的忠实传递者。如果两个结构同构,那么它们在结合性交换性恒等元的存在性、可逆元的分布等方面是完全一致的。一个结构恒等元会被映射到另一个的恒等元,一个元素逆元会被映射到其像的逆元

🎯 [存在目的]

这个命题为同构作为“结构相同”的判断标准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它使得我们可以通过比较两个结构代数“配置清单”(是否结合、是否交换单位元是什么等等)来判断它们是否可能同构

🧠 [直觉心智模型]

同构就像一个完美的基因复制机器。如果原始生物(源结构)有蓝眼睛、会飞、能抗寒(结合交换、有逆元),那么通过这个机器克隆出的新生物(目标结构)也必然有蓝眼睛、会飞、能抗寒。如果克隆体被发现是红眼睛,那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机器坏了(不是同构),要么原始生物就是红眼睛。

💭 [直观想象]

你有一份用中文写的菜谱(源结构)。一个完美的翻译(同构)把它翻译成了英文菜谱(目标结构)。

  1. 如果中文菜谱的步骤是结合的(先“(切菜)再(炒菜)”和“(先切菜再炒)”一样),那么英文菜谱的步骤也必然是结合的。
  2. 如果中文菜谱里有“盐”(恒等元,加了不多不少),那么英文菜谱里一定有被翻译成“salt”的对应物,且作用一样。
  3. 如果中文菜谱里“糖”的“反向操作”(逆元)是“加醋”,那么英文菜谱里“sugar”的“反向操作”一定是被翻译成“vinegar”的那个词。
71.4.7. 等价类结构的性质

📜 [原文37]

以下描述了我们通过等价关系构建的一些二元结构代数性质

命题 1.4.9。(i) 对于每个 $n \in \mathbb{N}$二元结构 $(\mathbb{Z} / n \mathbb{Z},+)$结合交换的,其(加性恒等元$0=[0]$,并且 $[a] \in \mathbb{Z} / n \mathbb{Z}$ 的(加性逆元 $-[a]$$[-a]$

(ii) 对于每个 $n \in \mathbb{N}$二元结构 $(\mathbb{Z} / n \mathbb{Z}, \cdot)$结合交换的,其(乘性恒等元$1=[1]$

(iii) 二元结构 $(\mathbb{R} / 2 \pi \mathbb{Z},+)$结合交换的,其(加性恒等元$0=[0]$,并且 $[\theta] \in \mathbb{R} / 2 \pi \mathbb{Z}$ 的(加性逆元 $-[\theta]$$[-\theta]$

证明。我们只证明 (i),因为 (ii) 和 (iii) 的证明类似。基本思想是,如果一个二元运算在一个集合 $X / \sim$等价类定义,对于一个在具有二元结构$X$ 上的关系 $\sim$,通过取代表元并使用 $X$ 上的二元结构,那么 $X / \sim$ 上的二元结构通常会“继承” $X$ 上的二元结构性质

因此,为了说明 $(\mathbb{Z} / n \mathbb{Z},+)$结合的,我们计算:对于所有等价类 $[a],[b],[c] \in \mathbb{Z} / n \mathbb{Z}$

$$ \begin{aligned} & ([a]+[b])+[c]=[a+b]+[c]=[(a+b)+c] ; \\ & {[a]+([b]+[c])=[a]+[b+c]=[a+(b+c)] .} \end{aligned} $$

但是,由于 $(\mathbb{Z},+)$结合的, $(a+b)+c=a+(b+c)$,因此 $[(a+b)+c]=[a+(b+c)]$。因此最终

$$ ([a]+[b])+[c]=[a]+([b]+[c]) $$

因此 $(\mathbb{Z} / n \mathbb{Z},+)$结合的。证明 $(\mathbb{Z} / n \mathbb{Z},+)$交换的类似。

为了找到 $(\mathbb{Z} / n \mathbb{Z},+)$恒等元,很自然地尝试 $(\mathbb{Z} / n \mathbb{Z},+)$恒等元等价类,即 $[0]$。由于我们已经知道 $(\mathbb{Z} / n \mathbb{Z},+)$交换的,因此只需检查 $[0]$$(\mathbb{Z} / n \mathbb{Z},+)$左恒等元。对于所有 $[a] \in \mathbb{Z} / n \mathbb{Z}$

$$ [0]+[a]=[0+a]=[a] $$

因此 $[0]$$(\mathbb{Z} / n \mathbb{Z},+)$左恒等元证明加性逆元存在类似:对于所有 $[a] \in \mathbb{Z} / n \mathbb{Z}$

$$ [-a]+[a]=[-a+a]=[0] $$

因此 $[-a]$$[a]$左逆元,因此是逆元证明还表明 $-[a]=[-a]$

📖 [逐步解释]

这部分系统地阐述了由商集(quotient set,即等价类集合)构造的二元结构的性质。核心思想是:商结构的性质通常是从原结构“继承”而来的。

命题 1.4.9 的内容:

这个命题列举了三个重要的商结构及其性质。

(i) 模n加法: $(\mathbb{Z}/n\mathbb{Z}, +)$

  • 结合性: 是。
  • 交换性: 是。
  • 恒等元: $[0]$
  • 逆元: 每个元素 $[a]$ 都有逆元 $[-a]$

(ii) 模n乘法: $(\mathbb{Z}/n\mathbb{Z}, \cdot)$

  • 结合性: 是。
  • 交换性: 是。
  • 恒等元: $[1]$
  • 逆元: 这里没有说所有元素都有逆元,这是一个关键的区别点!我们将在后面看到,只有与 $n$ 互质元素才有乘法逆元

(iii) 实数模2π加法: $(\mathbb{R}/2\pi\mathbb{Z}, +)$

  • 结合性: 是。
  • 交换性: 是。
  • 恒等元: $[0]$
  • 逆元: 每个元素 $[\theta]$ 都有逆元 $[-\theta]$

证明思路的概括:

  • “继承”原理: 商结构上的运算是通过其代表元在原结构中的运算来定义的。例如,要计算 $[a]+[b]$,我们实际上是计算 $a+b$ 然后取其等价类。因此,如果原结构的运算是结合的或交换的,这种性质很自然地会传递给商结构

对 (i) 的证明解析:

  • 证明结合性:
  • 我们要证明 $([a]+[b])+[c] = [a]+([b]+[c])$
  • 左边: $([a]+[b])+[c] = [a+b]+[c]$ (根据商结构加法定义)。进一步等于 $[(a+b)+c]$
  • 右边: $[a]+([b]+[c]) = [a]+[b+c]$ (根据商结构加法定义)。进一步等于 $[a+(b+c)]$
  • 在原结构 $(\mathbb{Z}, +)$ 中,我们知道加法是结合的,所以 $(a+b)+c = a+(b+c)$
  • 既然这两个整数相等,它们所在的等价类也必然相等,即 $[(a+b)+c] = [a+(b+c)]$
  • 因此,左边等于右边。商结构“继承”了结合律
  • 证明交换性: 类似地,$[a]+[b]=[a+b]$,而 $[b]+[a]=[b+a]$。因为在 $\mathbb{Z}$$a+b=b+a$,所以 $[a+b]=[b+a]$
  • 寻找恒等元:
  • 结构 $(\mathbb{Z}, +)$恒等元$0$。我们很自然地猜测商结构恒等元$0$ 所在的等价类 $[0]$
  • 验证: $[0]+[a] = [0+a] = [a]$。确实如此。
  • 寻找逆元:
  • 在原结构中,$a$逆元$-a$。我们猜测 $[a]$逆元$[-a]$
  • 验证: $[-a]+[a] = [-a+a] = [0]$。确实如此。
  • 这也说明了符号的合理性:$[a]$加法逆元 $-[a]$,正好就是元素 $-a$等价类 $[-a]$
∑ [公式拆解]
  • $([a]+[b])+[c]=[a+b]+[c]=[(a+b)+c]$: 商结构加法结合律证明的左半部分推导。每一步都严格依据商结构运算的定义
  • $[a]+([b]+[c])=[a]+[b+c]=[a+(b+c)]$: 右半部分推导。
  • $([a]+[b])+[c]=[a]+([b]+[c])$: 最终结论,结合律成立。
  • $[0]+[a]=[0+a]=[a]$: 验证 $[0]$恒等元
  • $[-a]+[a]=[-a+a]=[0]$: 验证 $[-a]$$[a]$逆元
💡 [数值示例]
  • 示例1:(ℤ/4ℤ, +) 的结合性
  • 元素: $[1], [2], [3]$
  • 左边: $([1]+[2])+[3] = [3]+[3] = [6] = [2]$
  • 右边: $[1]+([2]+[3]) = [1]+[5] = [1]+[1] = [2]$
  • 两边相等。
  • 示例2:(ℤ/5ℤ, ·) 的恒等元和逆元
  • 恒等元: $[1]$。例如 $[3] \cdot [1] = [3]$
  • 逆元:
  • $[2]$逆元是什么?我们要找 $[x]$ 使得 $[2] \cdot [x] = [1]$
  • 试一下:$[2]\cdot[1]=[2]$, $[2]\cdot[2]=[4]$, $[2]\cdot[3]=[6]=[1]$
  • 找到了!$[2]$逆元$[3]$。反之亦然。
  • $[4]$逆元是什么?$[4]\cdot[4]=[16]=[1]$。所以 $[4]$逆元是它自己。
⚠️ [易错点]
  1. 性质继承不是绝对的: 商结构能“继承”原结构的很多好性质(结合交换),但有一个重要性质可能丢失:元素的区分度。原结构中不同的元素(如 $a$$a+n$)在商结构中可能变成同一个元素$[a]$)。这可能导致消去律等性质的丧失。
  2. 良定义性是前提: 所有这些讨论都建立在商结构的运算是“良定义”的基础之上。如果运算的定义依赖于代表元的选择,那么整个结构都是无意义的。
📝 [总结]

等价关系定义的商结构,其代数性质(如结合律交换律)通常直接“继承”自原来的结构恒等元逆元也通常是原结构中对应元素等价类。这种“性质继承”的原理使得研究商结构变得相对容易。

🎯 [存在目的]

这部分的目的是展示商结构作为一类重要的二元结构,它们的性质是可以被系统地分析的。它揭示了商结构与原结构之间深刻的联系,即自然映射 $x \mapsto [x]$ 是一个“同态”(保持运算的函数),这使得性质得以传递。这是同态基本定理的雏形,是代数中最高级的思想之一。

🧠 [直觉心智模型]

商结构就像是把一幅高清照片(原结构)的分辨率降低(取等价类)。

  1. 性质继承: 如果原始照片里的物体是对称的(交换),那么低分辨率版本里的物体轮廓也必然是对称的。
  2. 恒等元和逆元: 原始照片里的“背景色”(恒等元)在低分辨率版本里会变成一个色块,这个色块就是新图的“背景色块”。
  3. 信息丢失: 高清照片里两个不同的点,在低分辨率版本里可能被平均成同一个像素块。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时钟。它是 $(\mathbb{R}, +)$等价关系 $x \sim y \iff x-y=12k$商结构 $(\mathbb{R}/12\mathbb{Z}, +)$

  1. 结合律继承: 实数加法是结合的,所以时钟上的时间加法也是结合的。(3点过5小时再过6小时,等于3点过(5+6)小时)。
  2. 恒等元: $\mathbb{R}$ 上的恒等元是0,对应时钟上的“0点”位置(通常是12点),即 $[0]$
  3. 逆元: 3点的是-3点,即9点。因为从3点拨快9小时,或拨慢3小时,都回到12点。
81.4.8. 模n可逆元集合

📜 [原文38]

请注意,正如我们在练习 1.18 中所见,并非所有 $\mathbb{Z} / n \mathbb{Z}$ 的非零元素都具有乘性逆元。为了弥补这一点,我们定义一个重要的新二元结构

定义 1.4.10。对于 $n \in \mathbb{N}$定义

$$ (\mathbb{Z} / n \mathbb{Z})^{*}=\{[a] \in \mathbb{Z} / n \mathbb{Z}:[a] \text { 是 }(\mathbb{Z} / n \mathbb{Z}, \cdot) \text { 中的可逆元 }\} $$

换句话说, $(\mathbb{Z} / n \mathbb{Z})^{*}$ 由所有具有乘性逆元同余类 $[a] \bmod n$ 组成。根据命题 1.4.7, $(\mathbb{Z} / n \mathbb{Z})^{*}$ 非空,因为 $1 \in(\mathbb{Z} / n \mathbb{Z})^{*}$,并且乘法定义$(\mathbb{Z} / n \mathbb{Z})^{*}$ 上的二元运算二元结构 $\left((\mathbb{Z} / n \mathbb{Z})^{*}, \cdot\right)$结合交换的,存在恒等元 $[1]$,并且根据定义$(\mathbb{Z} / n \mathbb{Z})^{*}$ 的每个元素都是可逆的。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引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结构——模n乘法群(尽管这里还没正式称它为)。

  • 动机:
  • 我们已经看到 $(\mathbb{Z}/n\mathbb{Z}, \cdot)$ 这个结构,但它有个“缺陷”:不是所有元素都有乘法逆元
  • 例如,在 $(\mathbb{Z}/6\mathbb{Z}, \cdot)$ 中,$[2]$ 就没有逆元,因为 $[2]\cdot[x]$ 的结果只能是 $[0], [2], [4]$,永远变不成恒等元 $[1]$
  • 为了得到一个所有元素可逆的“完美”乘法结构,我们采取一个策略:把那些“坏”的、不可逆元素都扔掉,只保留可逆元素
  • 定义:
  • $(\mathbb{Z}/n\mathbb{Z})^*$ 这个新集合,是 $(\mathbb{Z}/n\mathbb{Z})$ 的一个子集
  • 它包含了原集合中所有拥有乘法逆元元素
  • 根据数论知识,$[a]$$\mathbb{Z}/n\mathbb{Z}$ 中有乘法逆元的充要条件是 $\text{gcd}(a, n)=1$$a$$n$ 互质)。
  • 新结构的性质:
  • 我们需要确认,在只保留可逆元后,乘法 · 在这个新集合 $(\mathbb{Z}/n\mathbb{Z})^*$ 上是否还是一个二元运算(即是否闭合)。
  • 这正是命题 1.4.7(i) 的用武之地:它告诉我们,如果 $[a]$$[b]$可逆,那么它们的乘积 $[a]\cdot[b]$ 也一定是可逆的。
  • 这保证了乘法在 $(\mathbb{Z}/n\mathbb{Z})^*$ 上是闭合的!因此,$((\mathbb{Z}/n\mathbb{Z})^*, \cdot)$ 是一个合法的二元结构
  • 这个新结构继承了原结构结合律交换律
  • 恒等元 $[1]$ 肯定是可逆的(它的逆元是自己),所以 $[1]$ 一定在这个新集合里。它仍然是新结构恒等元
  • 根据这个集合定义(只保留可逆元),新结构中的每一个元素就都拥有逆元了。
  • 结论: 通过筛选出所有可逆元,我们从一个不完美的乘法结构 $(\mathbb{Z}/n\mathbb{Z}, \cdot)$ 中,提炼出了一个性质非常好的新结构 $((\mathbb{Z}/n\mathbb{Z})^*, \cdot)$,它满足结合律、有恒等元、且所有元素都有逆元。这实际上就是一个交换群
∑ [公式拆解]
  • $(\mathbb{Z} / n \mathbb{Z})^{*}=\{[a] \in \mathbb{Z} / n \mathbb{Z}:[a] \text { 是 }(\mathbb{Z} / n \mathbb{Z}, \cdot) \text { 中的可逆元 }\}$:
  • 这是集合 $(\mathbb{Z}/n\mathbb{Z})^*$定义,使用了集合构造式表示法。
  • { ... : ... } 格式表示“所有满足冒号后条件的元素集合”。
  • 它从 $\mathbb{Z}/n\mathbb{Z}$ 中筛选出所有可逆元 $[a]$
💡 [数值示例]
  • 示例1:n=6
  • 原集合: $\mathbb{Z}/6\mathbb{Z} = \{[0], [1], [2], [3], [4], [5]\}$
  • 寻找可逆元:
  • $\text{gcd}(1, 6)=1 \implies [1]$ 可逆
  • $\text{gcd}(2, 6)=2 \neq 1 \implies [2]$可逆
  • $\text{gcd}(3, 6)=3 \neq 1 \implies [3]$可逆
  • $\text{gcd}(4, 6)=2 \neq 1 \implies [4]$可逆
  • $\text{gcd}(5, 6)=1 \implies [5]$ 可逆
  • 新集合: $(\mathbb{Z}/6\mathbb{Z})^* = \{[1], [5]\}$
  • 运算表:
· [1] [5]
[1] [1] [5]
[5] [5] [25]=[1]
  • 运算是闭合的。恒等元$[1]$$[5]$逆元$[5]$。所有元素可逆
  • 示例2:n=5 (质数)
  • 原集合: $\mathbb{Z}/5\mathbb{Z} = \{[0], [1], [2], [3], [4]\}$
  • 寻找可逆元: 因为5是质数,所有非零元素都与5互质
  • $\text{gcd}(1,5)=1, \text{gcd}(2,5)=1, \text{gcd}(3,5)=1, \text{gcd}(4,5)=1$
  • 新集合: $(\mathbb{Z}/5\mathbb{Z})^* = \{[1], [2], [3], [4]\}$
  • 这个结构包含了所有非零元素。这在 $n$质数时普遍成立。
⚠️ [易错点]
  1. 星号的意义: 这里的上标 * 不再是“排除0”的意思(虽然在 $n$质数时恰好是),而是“所有可逆元”的意思。这是一个更代数、更本质的定义
  2. 0总是不在里面: $[0]$ 永远不会有乘法逆元(除非在 $n=1$ 的平凡情况下),所以 $(\mathbb{Z}/n\mathbb{Z})^*$ 永远不包含 $[0]$
📝 [总结]

通过从模n乘法结构 $(\mathbb{Z}/n\mathbb{Z}, \cdot)$ 中提取出所有可逆元(即与 $n$ 互质同余类),我们构造了一个新的、性质更好的二元结构 $((\mathbb{Z}/n\mathbb{Z})^*, \cdot)$。在这个新结构中,乘法运算是闭合的、结合的、交换的,有恒等元,且每个元素可逆

🎯 [存在目的]

这个定义的目的是从一个有缺陷的代数结构中“提炼”出一个完美的。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构造思想。这个例子 $((\mathbb{Z}/n\mathbb{Z})^*, \cdot)$ 本身也是数论密码学(如RSA算法)中极其重要的一个有限交换群

🧠 [直觉心智模型]

这就像从一群人里选拔一个精英团队。

  1. 原集合: $(\mathbb{Z}/n\mathbb{Z}, \cdot)$ 是所有公民。
  2. 筛选标准: 是否拥有“可逆”这个超能力。
  3. 新集合: $(\mathbb{Z}/n\mathbb{Z})^*$ 是所有具备超能力的精英组成的“复仇者联盟”。
  4. 闭包性: 精英和精英合作(相乘),产生的后代也一定是精英(可逆元之积也是可逆元)。
  5. 新结构的性质: 在这个精英团队里,人人都有超能力(可逆),有一个领导(恒等元),并且团队合作规则清晰(结合律)。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齿轮系统 $(\mathbb{Z}/n\mathbb{Z}, \cdot)$。有些齿轮(不可逆元,如 $\mathbb{Z}/6\mathbb{Z}$ 中的 [2])可能会被卡住,或者让整个系统空转(乘以[0])。现在我们把所有这些“坏”齿轮都拆掉,只留下那些能完美啮合、并且都能反向转动的“好”齿轮(可逆元)。这些“好”齿轮组成的新系统 $((\mathbb{Z}/n\mathbb{Z})^*, \cdot)$ 就是一个运转顺畅、完全可逆的机器。

1. 5. 一些常见二元运算的性质

📜 [原文39]

1.5. 一些常见二元运算性质。下表总结了我们考虑的大多数例子代数性质。所有感兴趣的例子都是结合的,因此例如我们不考虑 $(\mathbb{N},-)$

结合 交换 恒等元 逆元
( $\mathbb{N},+$ )
$(\mathbb{N}, \cdot)$
( $\mathbb{Z}$, +)
$(\mathbb{Z}, \cdot)$
$(\mathbb{Q},+)$
$(\mathbb{Q}, \cdot)$
( $\mathbb{Q}^{*}, \cdot$ )
( $\mathbb{R},+$ )
$(\mathbb{R}, \cdot)$
( $\mathbb{R}^{*}, \cdot$ )
( $\mathbb{C},+$ )
$(\mathbb{C}, \cdot)$
( $\mathbb{C}^{*}, \cdot$ )
$(U(1), \cdot)$
( $\mu_{n}, \cdot$ )
( $\mathbb{R}^{n},+$ )
$\left(\mathbb{M}_{m, n},+\right)$
$\left(\mathbb{M}_{n}, \cdot\right)$
$\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
$\left(S L_{n}(\mathbb{R}), \cdot\right)$
( $O_{n}, \cdot$ )
( $S O_{n}, \cdot$ )
( $X^{X}, \circ$ )
( $S_{X}, \circ$ )
$(\mathbb{Z} / n \mathbb{Z},+)$
$(\mathbb{Z} / n \mathbb{Z}, \cdot)$
$\left((\mathbb{Z} / n \mathbb{Z})^{*}, \cdot\right)$
$(\mathbb{R} / 2 \pi \mathbb{Z},+)$

$\left.\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S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O_{n}, \cdot\right)\right)$$n=1$ 时是交换的。 $\left(S O_{n}, \cdot\right)$$n=1,2$ 时是交换的。 $(X^{X}, \circ)$$X=\emptyset$$X$ 只有一个元素时是交换的且逆元存在。 $(S_{X}, \circ)$$X$ 最多有 2 个元素时是交换的。

📖 [逐步解释]

这部分通过一个大表格,系统地总结了之前讨论过的所有二元结构例子,并检查它们是否满足我们刚刚定义的四个关键代数性质结合律交换律、存在恒等元、存在逆元

表格解读:

每一行代表一个二元结构,每一列代表一个性质。'✓' 表示满足该性质,空白表示不满足。

  • 结合性: 作者指出,所有“感兴趣的”例子都是结合的,这再次强调了结合律的基础地位。非结合结构(如减法、幂运算)没有被列入表格。
  • 交换性:
  • 加法类型的运算通常是交换的。
  • 数的乘法是交换的。
  • 矩阵乘法和函数复合通常是非交换的,这是非交换代数的主要来源。
  • 恒等元:
  • $(\mathbb{N}, +)$: 如果 $\mathbb{N}=\{1,2,3,\dots\}$,则没有恒等元。如果 $\mathbb{N}=\{0,1,2,\dots\}$,则 $0$恒等元。这里的空白表明作者采用了不含0的定义
  • 大多数其他结构都有明确的恒等元:加法的0,乘法的1,矩阵单位矩阵函数复合恒等函数
  • 逆元:
  • 这一列的'✓'表示“所有元素都有逆元”。
  • $(\mathbb{N}, +), (\mathbb{N}, \cdot)$: 明显没有逆元(除了在 $(\mathbb{N}, \cdot)$ 中1的逆元是1)。
  • $(\mathbb{Z}, \cdot)$: 只有 1 和 -1 有逆元,所以不能打勾。
  • $(\mathbb{M}_n, \cdot)$: 只有可逆矩阵才有逆元,所以不能打勾。
  • $(X^X, \circ)$: 只有双射函数才有逆元,所以不能打勾。
  • 凡是带 * 号的结构(如 $\mathbb{Q}^*$),以及所有加法结构(除了 $\mathbb{N}$),和所有特殊的矩阵群$GL_n, SL_n$等),都满足所有元素逆元

注解解读:

注解部分处理了一些低维或小基数下的特殊情况(边界情况)。

  • $n=1$: $1 \times 1$矩阵本质上就是一个数,所以此时矩阵乘法是交换的。
  • $SO_2$: $2 \times 2$ 的旋转矩阵交换的,因为在二维平面上,先转 $\theta_1$ 再转 $\theta_2$ 和先转 $\theta_2$ 再转 $\theta_1$ 的结果是一样的。但在三维空间中,绕不同轴的旋转是不可交换的。
  • $X$元素个数很少时:
  • $\#(X) \le 1$: 函数复合必然是交换的(因为没什么可换的)。
  • $\#(X) \le 2$: 置换群 $S_1, S_2$交换的。$S_3$ 是最小的非交换群
📝 [总结]

这个表格是一个非常有用的参考和总结。它清晰地展示了不同代数结构在四个基本性质上的异同。通过观察表格,我们可以开始对这些结构进行分类,例如,所有四项都打勾的结构,就是我们下一节要定义的“”。

🎯 [存在目的]
  1. 系统总结: 将前面分散的知识点进行归纳和整理,形成一个清晰的知识网络。
  2. 模式识别: 方便读者观察和比较,发现不同结构之间的共性和差异,从而为抽象出更高级的概念(如)做铺垫。
  3. 快速参考: 在后续学习中,可以随时查阅此表,了解一个具体例子代数性质
🧠 [直觉心智模型]

这个表格就像一张“代数结构属性清单”或者“英雄能力值面板”。每个结构是一个英雄,四列是四个核心能力值(结合交换恒等逆元)。通过这张面板,我们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哪些是“四项全能”的(如 $(\mathbb{Z},+)$),哪些是“有短板”的结构(如 $(\mathbb{Z}, \cdot)$逆元能力不足)。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汽车参数配置表。每一行是一辆车(一个二元结构),每一列是一个配置项(一个代数性质),比如“是否配备ABS(结合律)”、“是否是自动挡(交换律)”、“是否有空挡N(恒等元)”、“是否有倒挡R(逆元)”。通过这个表格,你可以快速筛选出符合你需求的车型。例如,你想找一辆“全配置”的车,那就是在所有列都打勾的那些行。

2. 群

📜 [原文40]

📖 [逐步解释]

在详细讨论了二元结构及其基本性质之后,我们现在聚焦于一类同时满足所有“好”性质的、最重要的代数结构——。本节将正式引入定义

📝 [总结]

本节将开始对“”这一核心代数结构进行研究。

🎯 [存在目的]

抽象代数的入门和基石。它抽象了“对称”这一深刻的数学概念。从解方程(伽罗瓦理论)到几何学变换群),从物理学对称性与守恒律)到化学(分子对称性)和密码学群论都有着极其广泛和深刻的应用。因此,单独开辟一大部分来研究它是完全必要的。

🧠 [直觉心智模型]

如果说二元结构是任何“两个人能互动”的社交场合,那么“”就是一个组织严密、规则完善的俱乐部。这个俱乐部满足:

  1. 活动规则明确且结合(开会顺序不影响最终决议)。
  2. 有一个“中立”的荣誉会员(恒等元),他不影响任何人。
  3. 每个会员都有一个“搭档”(逆元),两人合作就能回到“中立”状态。

这种完美的结构使得俱乐部内的所有问题都是“可解”的。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魔方。你对它进行的所有可能的操作(旋转某个面)的集合,以及“连续进行两次操作”(复合)这个二元运算,就构成了一个(魔方)。

  1. 结合律: (先转R再转U)再转L,和先转R再进行(U转L)的组合,效果一样。
  2. 恒等元: “不转”这个操作。
  3. 逆元: 每个旋转操作都有一个反向旋转操作可以撤销它。

这个结构就完全编码了魔方的所有可能状态和变化。

2. 1. 群的定义

📜 [原文41]

2.1. 定义

📖 [逐步解释]

这一小节将给出(Group)的形式化数学定义。这是本章乃至整个抽象代数课程中最重要的定义之一。

📝 [总结]

本小节将定义什么是

🎯 [存在目的]

通过一个精确的定义,将“”这个概念从直觉和例子抽象出来,使其成为一个可以被严格推理和研究的数学对象。

🧠 [直觉心智模型]

这是为我们之前看到的“四项全能”的代数结构正式命名的时刻。

💭 [直观想象]

给一张完美的蓝图,上面写着建造一个“”所需要的所有规格和要求。

12.1.1. 群的定义

📜 [原文42]

定义 2.1.1。一个是一个二元结构 $(X, *)$,使得 $*$结合的,具有恒等元 $e$,并且对于每个 $x \in X$,存在一个 $*$逆元,即元素 $x^{\prime}$,使得 $x * x^{\prime}=x^{\prime} * x=e$。请注意,恒等元 $e$元素 $x$逆元 $x^{\prime}$ 是唯一的。

📖 [逐步解释]

这部分给出了的四个公理(Axioms)。一个二元结构要成为一个,必须同时满足这四个条件。

  1. 公理0:闭包性 (Closure)
    • 这条公理隐藏在“二元结构”这个词里。它要求运算 $*$ 必须是闭合的,即对任意 $x, y \in X$,其运算结果 $x*y$ 也必须在 $X$ 中。
  2. 公理1:结合律 (Associativity)
    • 运算 $*$ 必须是结合的。即对任意 $x, y, z \in X$,都有 $(x*y)*z = x*(y*z)$
    • 这保证了我们可以无歧义地进行连续运算。
  3. 公理2:恒等元 (Identity)
    • 集合 $X$ 中必须存在一个特殊的元素 $e$,称为恒等元
    • 它对任何元素 $x \in X$ 都满足 $e*x = x*e = x$
    • 我们已经证明,如果这样的元素存在,它一定是唯一的。
  4. 公理3:逆元 (Inverse)
    • 对于集合 $X$ 中的每一个元素 $x$,都必须存在一个对应的元素 $x'$,称为 $x$逆元
    • 它满足 $x*x' = x'*x = e$
    • 我们已经证明,在结合律成立的前提下,如果一个元素逆元存在,它也一定是唯一的。
  • 总结: 一个就是一个满足闭包性结合律、有恒等元、且每个元素都有逆元二元结构
  • 交换群/阿贝尔群: 如果一个还额外满足交换律$x*y=y*x$),那么它被称为交换群阿贝尔群(Abelian Group)。
📝 [总结]

一个是一个集合与一个二元运算的组合,该运算满足结合律集合中包含一个恒等元,并且集合中的每个元素都有一个逆元

🎯 [存在目的]

这个定义群论的出发点。它用最少的、最核心的几条规则,抽象出了一大类数学结构的共同本质。从这个定义出发,数学家们能够推导出一整套深刻而优美的理论,即群论

🧠 [直觉心智模型]

一个就是一个“完美的可逆系统”。

  1. 系统内的任何操作序列都是明确的(结合律)。
  2. 有一个“什么都不做”的操作(恒等元)。
  3. 任何一个操作,都有一个对应的“撤销”操作(逆元)。
  4. 系统是自给自足的,任何操作或撤销都不会把你带到系统之外(闭包性)。
💭 [直观想象]
  1. (ℤ, +): 整数在数轴上排开。加法就是平移。
  2. 闭包: 整数加整数还是整数。
  3. 结合: (先移a再移b)再移c,和先移a再(移b再移c)一样。
  4. 恒等元: “不移动”,即+0。
  5. 逆元: 任何一个向右的平移,都有一个等距的向左平移来抵消它。
  6. 正方形的对称操作群 D₄:
  7. 集合: 对一个正方形进行的所有刚性变换(旋转、翻转)使其看起来和原来一样的操作。共有8个操作:旋转0, 90, 180, 270度;沿水平、垂直、两条对角线翻转。
  8. 运算: 复合操作。
  9. 闭包: 任何两个对称操作的组合,结果还是一个对称操作。
  10. 结合: 函数复合结合的。
  11. 恒等元: 旋转0度(什么都不做)。
  12. 逆元: 每个操作都有逆操作。旋转90度的是旋转270度。翻转的是再翻转一次。
  13. 这是一个典型的、大小为8的非交换群
22.1.2. 群的例子

📜 [原文43]

2.1.2。(1) 运算用 + 表示的$(\mathbb{Z},+),(\mathbb{Q},+),(\mathbb{R},+),(\mathbb{C},+)$,以及向量空间矩阵例子,如 $\left(\mathbb{R}^{n},+\right)$$\left(\mathbb{M}_{n, m}(\mathbb{R}),+\right)$

(2) 运算$\cdot$ 表示的数群$\left(\mathbb{Q}^{*}, \cdot\right),\left(\mathbb{R}^{*}, \cdot\right),\left(\mathbb{C}^{*}, \cdot\right)$ 以及 $(U(1), \cdot)$$(\mu_{n}, \cdot)$

(3) 矩阵乘法下的矩阵群$\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S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O_{n}, \cdot\right),\left(S O_{n}, \cdot\right)$

(4) $(S_{X}, \circ)$,特别是有限群 $(S_{n}, \circ)$

📖 [逐步解释]

这部分直接从之前总结的属性表格中,筛选出了所有满足群公理例子

  1. 加法群 (Additive Groups):
    • $(\mathbb{Z},+),(\mathbb{Q},+),(\mathbb{R},+),(\mathbb{C},+)$: 整数、有理数、实数、复数在加法下都构成。它们都是交换群
    • $(\mathbb{R}^n,+), (\mathbb{M}_{n,m}(\mathbb{R}),+)$: 向量加法和矩阵加法也构成交换群
  2. 乘法群 (Multiplicative Groups):
    • $(\mathbb{Q}^*,\cdot), (\mathbb{R}^*,\cdot), (\mathbb{C}^*,\cdot)$: 非零有理数、非零实数、非零复数在乘法下构成。它们都是交换群。注意,必须排除0,因为0没有乘法逆元
    • $(U(1), \cdot), (\mu_n, \cdot)$: 单位圆复数群和单位根群,都是乘法下的交换群
  3. 矩阵群 (Matrix Groups):
    • 这些是在矩阵乘法下的,通常是非交换的。
    • $(GL_n(\mathbb{R}), \cdot)$: 一般线性群。由所有可逆 $n \times n$ 实矩阵组成。我们特意筛选了可逆矩阵,就是为了保证逆元的存在性。
    • $(SL_n(\mathbb{R}), \cdot)$: 特殊线性群行列式为1的矩阵
    • $(O_n, \cdot)$: 正交群
    • $(SO_n, \cdot)$: 特殊正交群(旋转群)。
  4. 置换群/对称群 (Permutation/Symmetric Groups):
    • $(S_X, \circ)$: 集合 $X$ 上的所有双射函数置换)在函数复合下构成的
    • $(S_n, \circ)$: 当 $X=\{1,2,\dots,n\}$ 时的特例,称为 $n$对称群。这是一个包含 $n!$元素有限群。对于 $n \ge 3$,它是非交换的。
📝 [总结]

例子数学中无处不在。它们可以分为加法群乘法群矩阵群置换群等几大类,有交换的也有非交换的,有有限的也有无限的。

🎯 [存在目的]

这组例子是为了说明定义不是空洞的,它成功地捕捉了许多重要数学结构的共同特征。这些例子是整个群论学习过程中反复用来理解和检验定理的基石。

🧠 [直觉心智模型]

这是在参观“的动物园”。

  1. 加法群像是温顺的食草动物,行为良好且可预测(交换的)。
  2. 矩阵群置换群像是凶猛的食肉动物,强大但行为复杂(非交换的)。
  3. 有限群(如 $\mu_n, S_n$)像是被圈养在笼子里的动物,数量有限,便于研究。
  4. 无限群(如 $(\mathbb{Z}, +)$)像是野外自由奔跑的动物,需要更抽象的方法来理解。
💭 [直观想象]
  1. $(\mathbb{Z}, +)$ 是在一条无限长的直尺上左右移动。
  2. $(\mathbb{R}^*, \cdot)$ 是在一个被戳了一个洞(0点)的直尺上进行缩放。
  3. $(U(1), \cdot)$ 是在一个圆周上进行旋转。
  4. $(SO_3, \cdot)$ 是对一个三维物体(比如一个球)进行各种方式的旋转。
  5. $(S_3, \circ)$ 是有3个物品,你对它们进行所有可能的重新排列。

3行间公式索引

  1. 同构的函数方程$f\left(a *_{1} b\right)=f(a) *_{2} f(b) .$

该公式定义了同构映射必须满足的“保持运算”的核心性质。

  1. 整数加法自同构的验证$f(n+m)=-(n+m)=-n-m=(-n)+(-m)=f(n)+f(m) .$

该公式展示了函数 $f(n)=-n$ 确实保持了整数加法的运算结构。

  1. 实数加法自同构的验证$f(x+y)=t(x+y)=t x+t y=f(x)+f(y)$

该公式展示了线性函数 $f(x)=tx$ 确实保持了实数加法的运算结构。

  1. 线性变换保持加法$A(\mathbf{v}+\mathbf{w})=A \mathbf{v}+A \mathbf{w}$

该公式是线性变换的定义,恰好符合同构中保持加法运算的要求。

  1. 正实数集的定义$\mathbb{R}^{>0}=\{x \in \mathbb{R}: x>0\}$

该公式用集合语言定义了正实数集。

  1. 指数函数保持运算$e^{x+y}=e^{x} \cdot e^{y}$

该公式是指数函数的关键性质,它将加法运算转化为乘法运算。

  1. 复指数函数保持运算$F\left(\theta_{1}+\theta_{2}\right)=e^{i\left(\theta_{1}+\theta_{2}\right)}=e^{i \theta_{1}+i \theta_{2}}=e^{i \theta_{1}} e^{i \theta_{2}}$

该公式展示了复指数函数将角度的加法转化为单位圆上复数的乘法。

  1. 商集上的函数保持运算$f\left(\left[\theta_{1}\right]+\left[\theta_{2}\right]\right)=f\left(\left[\theta_{1}+\theta_{2}\right]\right)=f\left(\left[\theta_{1}\right]\right) f\left(\left[\theta_{2}\right]\right)$

该公式说明了在商集上定义的函数如何从其在代表元上的函数继承保持运算的性质。

  1. 证明非同构(自然数)$f(n)=f(n \cdot 1)=f(n)+f(1)$

该公式通过假设存在同构,利用同构性质和源结构中的单位元性质,在目标结构中推导出矛盾。

  1. 积二元结构的定义$\left(x_{1}, x_{2}\right) *\left(y_{1}, y_{2}\right)=\left(x_{1} *_{1} y_{1}, x_{2} *_{2} y_{2}\right)$

该公式定义了积二元结构中的运算是逐分量进行的。

  1. 函数集上逐点定义的运算$\left(f_{1} * f_{2}\right)(y)=f_{1}(y) * f_{2}(y)$

该公式定义了如何在一个函数集合上通过“逐点”的方式引入一个新的二元运算。

  1. 结合律定义$a *(b * c)=(a * b) * c$

该公式定义了结合律,即运算次序不影响三个元素连续运算的结果。

  1. 减法非结合$a-(b-c)=a-b+c \neq(a-b)-c$

该公式展示了减法不满足结合律。

  1. 幂运算非结合(情况一)$(a * b) * c=\left(a^{b}\right)^{c}=a^{b c}$

该公式是幂运算 $a*b=a^b$(ab)c 顺序下的结果。

  1. 多元素结合律$a *(b *(c * d))=(a * b) *(c * d)=a *((b * c) * d)=\ldots$

该公式展示了广义结合律,即多个元素的连续运算结果与括号添加方式无关。

  1. 交换律定义$a * b=b * a$

该公式定义了交换律,即运算数交换位置不影响结果。

  1. 证明恒等元唯一性$e_{R}=e_{L} * e_{R}=e_{L}$

该公式通过一个巧妙的表达式 $e_L*e_R$ 证明了若左、右恒等元同时存在,则它们必然相等。

  1. 证明逆元唯一性(第一部分)$x_{L}^{\prime} * x * x_{R}^{\prime}=\left(x_{L}^{\prime} * x\right) * x_{R}^{\prime}=e * x_{R}^{\prime}=x_{R}^{\prime}$

该公式使用结合律,从一种计算顺序得出表达式等于右逆元。

  1. 证明逆元唯一性(第二部分)$x_{L}^{\prime} * x * x_{R}^{\prime}=x_{L}^{\prime} *\left(x * x_{R}^{\prime}\right)=x_{L}^{\prime} * e=x_{L}^{\prime} .$

该公式使用结合律,从另一种计算顺序得出同一表达式等于左逆元,从而证明两者相等。

  1. 验证积的逆元(右乘)$(x * y) *\left(y^{\prime} * x^{\prime}\right)=\left(y^{\prime} * x^{\prime}\right) * x * y=e .$

该公式陈述了要验证积的逆元所需满足的双边条件。

  1. 证明积的逆元法则$(x * y) *\left(y^{\prime} * x^{\prime}\right)=x *\left(y * y^{\prime}\right) * x^{\prime}=x * e * x^{\prime}=(x * e) * x^{\prime}=x * x^{\prime}=e$

该公式详细展示了“袜子-鞋子法则” $(x*y)' = y'*x'$ 的证明过程,关键在于应用结合律。

  1. 证明同构保持恒等元$f\left(e_{1}\right) *_{2} y=f\left(e_{1}\right) *_{2} f(x)=f\left(e_{1} *_{1} x\right)=f(x)=y .$

该公式展示了同构映射将源结构的恒等元映为目标结构的恒等元。

  1. 证明同构保持逆元$f(x) *_{2} f\left(x^{\prime}\right)=f\left(x *_{1} x^{\prime}\right)=f\left(e_{1}\right)=e_{2}$

该公式展示了同构映射将一个元素的逆元映为该元素像的逆元。

  1. 证明商结构继承结合律(展开)

$$ \begin{aligned} & ([a]+[b])+[c]=[a+b]+[c]=[(a+b)+c] ; \\ & {[a]+([b]+[c])=[a]+[b+c]=[a+(b+c)] .} \end{aligned} $$

该公式对商结构中结合律的左右两边分别进行展开,以证明其相等。

  1. 商结构结合律结论$([a]+[b])+[c]=[a]+([b]+[c])$

该公式基于代表元在原结构中的结合性,得出商结构中的结合律成立。

  1. 验证商结构恒等元$[0]+[a]=[0+a]=[a]$

该公式验证了原结构的恒等元等价类是商结构的恒等元。

  1. 验证商结构逆元$[-a]+[a]=[-a+a]=[0]$

该公式验证了原结构中逆元的等价类是商结构中对应等价类的逆元。

  1. 可逆元集合的定义$(\mathbb{Z} / n \mathbb{Z})^{*}=\{[a] \in \mathbb{Z} / n \mathbb{Z}:[a] \text { 是 }(\mathbb{Z} / n \mathbb{Z}, \cdot) \text { 中的可逆元 }\}$

该公式定义了模n乘法群的集合,即所有模n乘法可逆元的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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