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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_二元结构与群_群.ZH解释

📜 原文
📖 逐步解释
∑ 公式拆解
💡 数值示例
⚠️ 易错点
📝 总结
🎯 存在目的
🧠 直觉心智模型
💭 直观想象

11. 群的性质与定义总览

📜 [原文1]

结合律 交换律 单位元 逆元
( $\mathbb{N},+$ )
$(\mathbb{N}, \cdot)$
( $\mathbb{Z}$, +)
$(\mathbb{Z}, \cdot)$
$(\mathbb{Q},+)$
$(\mathbb{Q}, \cdot)$
( $\mathbb{Q}^{*}, \cdot$ )
( $\mathbb{R},+$ )
$(\mathbb{R}, \cdot)$
( $\mathbb{R}^{*}, \cdot$ )
( $\mathbb{C},+$ )
$(\mathbb{C}, \cdot)$
( $\mathbb{C}^{*}, \cdot$ )
$(U(1), \cdot)$
( $\mu_{n}, \cdot$ )
( $\mathbb{R}^{n},+$ )
$\left(\mathbb{M}_{m, n},+\right)$
$\left(\mathbb{M}_{n}, \cdot\right)$
$\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
$\left(S L_{n}(\mathbb{R}), \cdot\right)$
( $O_{n}, \cdot$ )
( $S O_{n}, \cdot$ )
( $X^{X}, \circ$ )
( $S_{X}, \circ$ )
$(\mathbb{Z} / n \mathbb{Z},+)$
$(\mathbb{Z} / n \mathbb{Z}, \cdot)$
$\left((\mathbb{Z} / n \mathbb{Z})^{*}, \cdot\right)$
$(\mathbb{R} / 2 \pi \mathbb{Z},+)$

注:若 $n=1$,则 $\left.\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S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O_{n}, \cdot\right)\right)$交换的。若 $n=1,2$,则 $\left(S O_{n}, \cdot\right)$交换的。若 $X=\emptyset$$X$ 只有一个元素,则 ( $X^{X}, \circ$ ) 是交换的且存在逆元。若 $X$ 最多有 2 个元素,则 ( $S_{X}, \circ$ ) 是交换的

📖 [逐步解释]

这部分是一个概览性的表格,它系统地梳理了在抽象代数中常见的各种数学结构,并判断它们是否满足成为一个所需的四个核心代数性质结合律交换律单位元逆元。这个表格是学习群论的起点,它通过具体的例子帮助我们建立直观的认识,理解哪些我们熟悉的数集运算构成了,哪些则不构成,以及为什么。

表格的每一行代表一个二元结构,即一个集合配上一个在该集合上定义的二元运算。例如,第一行 ( \mathbb{N},+ ) 表示自然数集 $\mathbb{N}$加法运算 + 组成的二元结构

表格的每一列对应一个代数性质

  • 结合律 (Associativity): 运算不依赖于括号的顺序。对于任意三个元素 a, b, c(a b) c 总是等于 a (b c)。这个性质是构建更复杂代数结构的基础,保证了运算结果的确定性。
  • 交换律 (Commutativity): 运算不依赖于操作数的顺序。对于任意两个元素 a, ba b 总是等于 b a。满足交换律被称为阿贝尔群,这是一种性质特别好的
  • 单位元 (Identity Element): 集合中存在一个特殊的元素 e,当它与任何其他元素 a 进行运算时,结果仍然是 a。即 a e = e a = a单位元像是一个“中性”的元素,不改变其他元素。
  • 逆元 (Inverse Element): 对于集合中的每一个元素 a,都存在另一个元素 a',使得它们之间的运算结果等于单位元 e。即 a a' = a' a = e逆元提供了“撤销”操作的可能性。

一个二元结构要成为一个群 (Group),必须满足结合律、存在单位元、并且每个元素都存在逆元交换律不是必须的,但如果满足,则这个是一个阿贝尔群

下面我们逐行解析表格中的例子,理解为什么它们被标记为 或留空。

  • 行1: ( \mathbb{N},+ )
  • 集合: $\mathbb{N}$自然数集,通常指 $\{1, 2, 3, ...\}$ 或者 $\{0, 1, 2, ...\}$。在抽象代数的上下文中,通常不包含0,除非特别说明。这里我们假设 $\mathbb{N} = \{1, 2, 3, ...\}$
  • 运算: + (加法)。
  • 结合律: 。整数加法满足结合律,例如 $(2+3)+5 = 5+5 = 10$$2+(3+5) = 2+8 = 10$
  • 交换律: 。整数加法满足交换律,例如 $2+3 = 5$$3+2 = 5$
  • 单位元: (留空)。加法的单位元是 0,但 0 不在集合 $\mathbb{N}=\{1, 2, 3, ...\}$ 中。因此,这个结构没有单位元
  • 逆元: (留空)。因为没有单位元,讨论逆元没有意义。即使有单位元0,对于任意 $n \in \mathbb{N}$,它的加法逆元$-n$,而 $-n$ 也不在 $\mathbb{N}$ 中。
  • 结论: $(\mathbb{N}, +)$ 不是一个
  • 行2: (\mathbb{N}, \cdot)
  • 集合: $\mathbb{N} = \{1, 2, 3, ...\}$
  • 运算: · (乘法)。
  • 结合律: 。整数乘法满足结合律,例如 $(2 \cdot 3) \cdot 5 = 6 \cdot 5 = 30$$2 \cdot (3 \cdot 5) = 2 \cdot 15 = 30$
  • 交换律: 。整数乘法满足交换律,例如 $2 \cdot 3 = 6$$3 \cdot 2 = 6$
  • 单位元: 。乘法的单位元是 1,而 1 在集合 $\mathbb{N}$ 中。
  • 逆元: (留空)。除了元素 1 (其逆元是 1 本身),其他任何元素 $n > 1$乘法逆元$1/n$,而 $1/n$ 不是自然数(除非 $n=1$)。所以不是每个元素都有逆元
  • 结论: $(\mathbb{N}, \cdot)$ 不是一个
  • 行3: ( \mathbb{Z}, +)
  • 集合: $\mathbb{Z}$整数集$\{..., -2, -1, 0, 1, 2, ...\}$
  • 运算: + (加法)。
  • 结合律:
  • 交换律:
  • 单位元: 。加法的单位元是 0,它在 $\mathbb{Z}$ 中。
  • 逆元: 。对于任何整数 a,它的加法逆元-a,-a 也是一个整数。例如,5的逆元是-5。
  • 结论: $(\mathbb{Z}, +)$ 是一个阿贝尔群
  • 行4-13: (\mathbb{Z}, \cdot), (\mathbb{Q},+), ..., (\mathbb{C}^{*}, \cdot)
  • 这些行遵循类似的逻辑。
  • $(\mathbb{Z}, \cdot), (\mathbb{Q}, \cdot), (\mathbb{R}, \cdot), (\mathbb{C}, \cdot)$ 都不是,因为元素 0 没有乘法逆元
  • 一旦我们从 $\mathbb{Q}, \mathbb{R}, \mathbb{C}$ 中去掉 0,得到 $\mathbb{Q}^{*}, \mathbb{R}^{*}, \mathbb{C}^{*}$ (分别表示非零有理数、非零实数、非零复数),它们在乘法下就构成了阿贝尔群。因为现在每个元素 $x$ 都有逆元 $1/x$
  • $(\mathbb{Q},+), (\mathbb{R},+), (\mathbb{C},+)$ 都是阿贝尔群
  • 行14: $(U(1), \cdot)$
  • 集合: $U(1)$复平面上的单位圆上的所有复数集合,即所有模为1的复数 $\{z \in \mathbb{C} : |z|=1\}$
  • 运算: · (复数乘法)。
  • 结合律 & 交换律: ,继承自复数乘法
  • 单位元: 乘法单位元是 1,它在 $U(1)$ 中 (因为 $|1|=1$ )。
  • 逆元: 。对于任何 $z \in U(1)$,它的逆元$1/z$。因为 $|z|=1$,所以 $|1/z| = 1/|z| = 1/1 = 1$,所以 $1/z$ 也在 $U(1)$ 中。实际上,$z$逆元就是它的共轭 $\bar{z}$
  • 结论: $(U(1), \cdot)$ 是一个阿贝尔群
  • 行15: ( $\mu_{n}, \cdot$ )
  • 集合: $\mu_{n}$ 是n次单位根集合,即方程 $z^n=1$复数域中的所有解。
  • 运算: · (复数乘法)。
  • 这是一个有限群,包含 n 个元素。它是 $U(1)$ 的一个子群。所有四个性质都满足。
  • 结论: $(\mu_{n}, \cdot)$ 是一个阿贝尔群
  • 行16-22: 矩阵相关的结构
  • $(\mathbb{R}^{n},+)$, $(\mathbb{M}_{m, n},+)$ 都是向量矩阵加法群,它们都是阿贝尔群
  • $(\mathbb{M}_{n}, \cdot)$ (n阶方阵乘法) 不是,因为不是所有矩阵都有逆矩阵(例如,行列式为0的矩阵)。
  • $GL_n(\mathbb{R})$ (一般线性群) 是所有 n 阶可逆实矩阵集合。根据定义,它满足逆元条件。矩阵乘法满足结合律单位矩阵单位元。但矩阵乘法通常不满足交换律(除非 $n=1$)。
  • $SL_n(\mathbb{R})$ (特殊线性群,行列式为1的矩阵),$O_n$ (正交群),$SO_n$ (特殊正交群) 都是 $GL_n(\mathbb{R})$子群,它们也都是,并且通常是非阿贝尔的。
  • 行23-24: 函数与置换
  • $(X^X, \circ)$ 是从集合 X到其自身的所有函数集合运算函数复合。它满足结合律和有单位元恒等函数),但通常不是所有函数都有逆函数(只有双射函数才有)。
  • $S_X$ (对称群) 是从集合 X 到其自身的所有双射函数(也叫置换)的集合。根据定义,所有元素都有逆元。因此 $S_X$ 是一个。当 X 的元素个数大于2时,它通常是非阿贝尔的。
  • 行25-28: 模算术
  • $(\mathbb{Z} / n \mathbb{Z},+)$ (模n加法群) 是一个有n个元素的有限阿贝尔群
  • $(\mathbb{Z} / n \mathbb{Z}, \cdot)$ (模n乘法) 不是,因为 [0] 没有逆元
  • $((\mathbb{Z} / n \mathbb{Z})^{*}, \cdot)$模n乘法群,其集合是所有与n互质等价类。这些元素在模n乘法下都有逆元。这是一个阿贝尔群
  • $(\mathbb{R} / 2 \pi \mathbb{Z},+)$ 实数$2\pi$加法群,可以想象成一个圆周上的点的加法。这是一个阿贝尔群

关于注记的解释:

注记部分对表格中的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指出了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一些非交换群会变成交换群

  • $n=1$ 时,$GL_1(\mathbb{R})$ 就是 $\mathbb{R}^{*}$ (非零实数),$SL_1(\mathbb{R})$$\{1\}$$O_1(\mathbb{R})$$\{+1, -1\}$。这些都是交换的$SO_1(\mathbb{R})$ 也是 $\{1\}$,是交换的
  • $n=2$ 时,$SO_2$ 代表平面上的旋转,任意两次旋转的复合其结果与顺序无关,所以是交换的
  • $X$空集单点集时,从 $X$$X$函数只有0个或1个,显然是交换的
  • $X$ 最多有2个元素时,置换群 $S_X$(即 $S_1$$S_2$)是交换的$S_1$平凡群$S_2$ 有两个元素,同构于 $\mathbb{Z}/2\mathbb{Z}$
💡 [数值示例]
  • 示例1: $(\mathbb{Z}, +)$ 是一个群
  • 结合律: $( -3 + 5 ) + 8 = 2 + 8 = 10$$-3 + ( 5 + 8 ) = -3 + 13 = 10$。满足。
  • 单位元: 0。因为对于任意整数 $a$,有 $a + 0 = a$。例如,$7+0=7$
  • 逆元: 对于整数 4,其逆元是 -4,因为 $4 + (-4) = 0$ (单位元)。对于整数 -9,其逆元是 9,因为 $-9 + 9 = 0$
  • 示例2: $((\mathbb{Z} / 5 \mathbb{Z})^{*}, \cdot)$ 是一个群
  • 集合: $(\mathbb{Z} / 5 \mathbb{Z})^{*} = \{[1], [2], [3], [4]\}$。这些是与 5 互质等价类
  • 运算: 模5乘法。
  • 结合律: 例如, $([2] \cdot [3]) \cdot [4] = [6] \cdot [4] = [1] \cdot [4] = [4]$$[2] \cdot ([3] \cdot [4]) = [2] \cdot [12] = [2] \cdot [2] = [4]$。满足。
  • 单位元: $[1]$。例如,$[3] \cdot [1] = [3]$
  • 逆元:
  • $[1]$逆元$[1]$,因为 $[1] \cdot [1] = [1]$
  • $[2]$逆元$[3]$,因为 $[2] \cdot [3] = [6] \equiv [1] \pmod 5$
  • $[3]$逆元$[2]$,因为 $[3] \cdot [2] = [6] \equiv [1] \pmod 5$
  • $[4]$逆元$[4]$,因为 $[4] \cdot [4] = [16] \equiv [1] \pmod 5$
  • 每个元素都有逆元。因此这是一个。因为它也满足交换律,所以是一个阿贝尔群
  • 示例3: $(GL_2(\mathbb{R}), \cdot)$ 是非交换群
  • 集合: 所有 $2 \times 2$可逆实矩阵
  • 非交换性:
  • $A =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B = \begin{pmatrix} 1 & 0 \\ 1 & 1 \end{pmatrix}$
  • $A \cdot B =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 \begin{pmatrix} 1 & 0 \\ 1 & 1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1 \cdot 1 + 1 \cdot 1 & 1 \cdot 0 + 1 \cdot 1 \\ 0 \cdot 1 + 1 \cdot 1 & 0 \cdot 0 + 1 \cdot 1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2 & 1 \\ 1 & 1 \end{pmatrix}$
  • $B \cdot A = \begin{pmatrix} 1 & 0 \\ 1 & 1 \end{pmatrix}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1 \cdot 1 + 0 \cdot 0 & 1 \cdot 1 + 0 \cdot 1 \\ 1 \cdot 1 + 1 \cdot 0 & 1 \cdot 1 + 1 \cdot 1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1 & 1 \\ 1 & 2 \end{pmatrix}$
  • 由于 $A \cdot B \neq B \cdot A$,所以该非交换的非阿贝尔的)。
⚠️ [易错点]
  1. 混淆集合与结构: $\mathbb{Z}$ 只是一个数集,而 $(\mathbb{Z}, +)$ 是一个二元结构(在这里是一个)。讨论代数性质时必须指明运算
  2. 单位元和逆元的存在性: 必须是对于集合中的所有元素都成立。只要有一个元素没有逆元,整个结构就不是。例如在 $(\mathbb{Z}, \cdot)$ 中,虽然 1 和 -1 有逆元,但 2 没有,所以它不是
  3. 封闭性: 表格中没有明确列出封闭性(Closure),但它是二元运算的隐含定义。二元运算必须是封闭的,即对集合中任意两个元素进行运算,结果仍然在该集合中。例如,在 $(\mathbb{N}, +)$ 中,$2+3=5$,5 仍然在 $\mathbb{N}$ 中,所以加法$\mathbb{N}$ 上是封闭的。表格中所有 的前提都是运算在该集合上是封闭的
  4. 0和1的角色: 在加法中,0 通常是单位元;在乘法中,1 通常是单位元。要根据具体的运算来判断。
  5. 星号 的含义: 在的定义中,如 $(\mathbb{Q}^{*}, \cdot)$,星号 表示从原集合中移除乘法下的“问题元素”(通常是0)。它与二元运算的符号 (例如 a b) 是不同的概念。
📝 [总结]

该表格是群论入门的一个重要工具,它通过列举大量具体的数学结构,并检验它们是否满足的四个基本公理(结合律单位元逆元,以及可选的交换律),为读者提供了丰富的实例和反例。通过这张表,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

  1. 一些我们非常熟悉的数集运算(如整数集加法)构成了
  2. 微小的改变(如从整数集加法变为乘法,或从非零有理数集变为所有有理数集)就可能破坏的结构。
  3. 的概念不仅限于数,也广泛存在于矩阵函数几何变换等更抽象的对象中。
  4. 交换律不是的必要条件,存在大量重要的非交换群(如矩阵群对称群)。
🎯 [存在目的]

这个表格的主要目的是:

  1. 具象化抽象定义: 在正式给出的抽象定义之前,通过具体的例子让读者对结合律单位元逆元等抽象概念有具体的感受。
  2. 建立素材库: 为后续的理论学习提供一个丰富的例子库。当学习一个新定理或概念时,可以回顾这个表格,用其中的例子来验证和理解。
  3. 区分与对比: 帮助读者区分半群(只满足结合律)、幺半群(满足结合律和有单位元)等不同的代数结构
  4. 引导思考: 激发读者思考为什么某些结构而另一些不是,从而加深对的本质的理解。
🧠 [直觉心智模型]

你可以把一个想象成一个“规则完善的操作系统”。

  1. 集合 G: 是你拥有的所有“数据”或“状态”。
  2. 二元运算*: 是你拥有的一个“操作”或“变换”工具。
  3. 封闭性: 保证你的任何操作都不会产生“非法数据”,结果总是在你的系统之内。
  4. 结合律: 保证操作的顺序不重要,你可以分步执行 (ab)c 或者 a(bc),结果都一样。这让你可以安心地进行连续操作。
  5. 单位元 e: 是一个“无操作” (no-op) 的操作。执行它不会改变任何东西。它是一个基准和参考点。
  6. 逆元 a': 是每个操作 a 的“撤销” (undo) 按钮。无论你做了什么操作 a,总有一个对应的操作 a' 能让你回到原来的状态。

如果一个系统同时满足这四点(封闭性、结合律、单位元、逆元),那它就是一个功能完备、行为可预测的“系统”。你可以自由地在各种状态间变换,并且总能回到起点。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下你在一条无限长的直尺(代表整数集 $\mathbb{Z}$)上移动。

  1. 集合: 直尺上所有的整数刻度。
  2. 运算: “向右移动” (+) 或 “向左移动” (-)。
  3. 结合律: 先向右移动2个单位,再向右移动3个单位,等同于 (move 2) then (move 3),总共移动5个单位。这和你一次性想好要移动 2+3=5 个单位再移动,是一样的。(向右2, 再向右3)向右5,和 向右2(向右3, 再向右5) 效果一样。
  4. 单位元: “原地不动”,即移动0个单位。你原来在哪个刻度,移动0后还在那里。
  5. 逆元: 如果你向右移动了5个单位,那么“向左移动5个单位”就是它的逆元操作,它能让你精确地回到出发点。

这个直尺移动的例子完美地体现了阿贝尔群 $(\mathbb{Z}, +)$ 的所有特性。现在想象一下魔方,它也是一个。它的集合是魔方的所有可能状态,运算是转动某个面。它有结合律,有单位元(初始状态),每个转动都有逆操作(反方向转回去)。但是,先转顶面再转前面,和先转前面再转顶面,得到的结果通常是不同的,所以魔方群是一个非阿贝尔群

22. 群

12.1. 群的定义。

📜 [原文2]

定义 2.1.1. 一个是一个二元结构 $(X, *)$,其中 $*$结合的,带有一个单位元 $e$,并且对于每一个 $x \in X$,都存在一个 $*$逆元,即一个元素 $x^{\prime}$ 使得 $x * x^{\prime}=x^{\prime} * x=e$。注意,单位元 $e$ 和元素 $x$逆元 $x^{\prime}$ 是唯一的。

📖 [逐步解释]

这是群 (Group) 的核心形式化定义,它建立在二元结构的基础上,并增加了三个额外的约束条件。让我们一步步拆解这个定义。

  1. “一个群是一个二元结构 $(X, *)$:
    • 这句话是说,一个首先是一个数学结构,这个结构由两部分组成:一个非空集合 $X$ 和一个在 $X$ 上定义的二元运算 $*$
    • 集合 $X$: 这是的“舞台”,包含了所有的“演员”(元素)。例如,整数集 $\mathbb{Z}$
    • 二元运算 $*$": 这是“剧本”,规定了任意两个“演员”如何互动产生第三个“演员”。它是一个函数,输入是 $X$ 中的两个元素,输出也是 $X$ 中的一个元素。这保证了运算封闭性 (Closure),即运算结果不会跑到集合 $X$ 的外面去。例如,整数加法 $+$, $3+5=8$,输入的 3 和 5 都是整数,输出的 8 也是整数
  2. “其中 $*$ 是结合的”:
    • 这是对二元运算 $*$ 的第一个要求:结合律 (Associativity)
    • 形式化描述: 对于集合 $X$ 中的任意三个元素 $a, b, c$,必须满足 $(a * b) * c = a * (b * c)$
    • 直观理解: 当你连续进行多次运算时,你不需要担心括号的位置。你可以先算前面两个,再算第三个;也可以先算后面两个,再算第一个,结果总是一样的。这保证了长串运算的结果是明确的,不会有歧义。
  3. “带有一个单位元 $e$:
    • 这是第二个要求:存在一个特殊的元素,叫做单位元 (Identity Element)
    • 形式化描述: 在集合 $X$ 中,必须存在一个元素 $e$,对于 $X$ 中的任何一个元素 $x$,都满足 $x * e = e * x = x$
    • 直观理解: 单位元就像是“什么都不做”的操作。任何元素和它运算,都等于它自身。在加法中,这个角色由 0 扮演 ($x+0=x$);在乘法中,由 1 扮演 ($x \cdot 1=x$)。
  4. “并且对于每一个 $x \in X$,都存在一个 $*$ 的逆元”:
    • 这是第三个要求:集合中的每一个元素都必须有一个“配对”的逆元 (Inverse Element)
    • 形式化描述: 对于集合 $X$ 中的每一个元素 $x$,都必须存在一个对应的元素 $x^{\prime}$ (也在 $X$ 中),使得 $x * x^{\prime} = x^{\prime} * x = e$
    • 直观理解: 逆元提供了“撤销”或“返回”的能力。如果你执行了一个操作 $x$,那么再执行它的逆操作 $x^{\prime}$,你就能回到单位元这个“原点”状态。在整数加法中,5 的逆元是 -5,因为 $5 + (-5) = 0$。在非零有理数乘法中,5 的逆元$1/5$,因为 $5 \cdot (1/5) = 1$
  5. “注意,单位元 $e$ 和元素 $x$ 的逆元 $x^{\prime}$ 是唯一的”:
    •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性质,虽然它没有作为定义的一部分,但是可以从定义中推导出来。
    • 单位元的唯一性: 假设一个里有两个单位元 $e$$f$。根据单位元的定义,$e * f = f$ (因为 $e$单位元),同时 $e * f = e$ (因为 $f$单位元)。所以,必然有 $e=f$。因此单位元是唯一的。
    • 逆元的唯一性: 假设元素 $x$ 有两个逆元 $x^{\prime}$$x^{\prime\prime}$
    • 我们有 $x * x^{\prime} = e$$x * x^{\prime\prime} = e$
    • 考虑表达式 $x^{\prime} * (x * x^{\prime\prime})$
    • 一方面,根据结合律,它等于 $(x^{\prime} * x) * x^{\prime\prime} = e * x^{\prime\prime} = x^{\prime\prime}$
    • 另一方面,由于 $x * x^{\prime\prime} = e$,它等于 $x^{\prime} * e = x^{\prime}$
    • 所以,必然有 $x^{\prime} = x^{\prime\prime}$。因此逆元也是唯一的。
∑ [公式拆解]
  • $(X, *)$:
  • $X$: 一个非空集合 (Set)
  • $*$: 一个在 $X$ 上定义的二元运算 (Binary Operation)
  • $(X, *)$ 整体代表一个二元结构 (Binary Structure),有时也称为一个原群 (Magma)
  • $x * x^{\prime}=x^{\prime} * x=e$:
  • $x$: 集合 $X$ 中的一个任意元素。
  • $x^{\prime}$: 元素 $x$逆元 (Inverse)
  • $e$: 单位元 (Identity Element)
  • 这个等式定义了逆元。它要求 $x^{\prime}$ 无论从左边还是右边与 $x$ 运算,结果都必须是单位元 $e$。这被称为双边逆元
💡 [数值示例]
  • 示例1: $(\mathbb{Q}, +)$ - 有理数加法群
  • 二元结构: $(\mathbb{Q}, +)$集合有理数 $\mathbb{Q}$运算加法 $+$
  • 结合律: 满足。例如,$(\frac{1}{2} + \frac{1}{3}) + \frac{1}{4} = \frac{5}{6} + \frac{1}{4} = \frac{13}{12}$$\frac{1}{2} + (\frac{1}{3} + \frac{1}{4}) = \frac{1}{2} + \frac{7}{12} = \frac{13}{12}$
  • 单位元: 存在,是 0。因为对任意有理数 $q$,有 $q+0=0+q=q$
  • 逆元: 存在。对于每一个有理数 $q$,它的逆元$-q$,因为 $q + (-q) = (-q) + q = 0$。例如,$\frac{2}{7}$逆元$-\frac{2}{7}$
  • 结论: $(\mathbb{Q}, +)$ 满足所有四个条件(封闭性、结合律、单位元、逆元),所以它是一个
  • 示例2: $(\mathbb{Z}, \cdot)$ - 整数乘法(反例)
  • 二元结构: $(\mathbb{Z}, \cdot)$集合整数 $\mathbb{Z}$运算乘法 $\cdot$
  • 结合律: 满足。$(a \cdot b) \cdot c = a \cdot (b \cdot c)$
  • 单位元: 存在,是 1。$a \cdot 1 = 1 \cdot a = a$
  • 逆元: 不满足“对每一个元素”都存在。例如,取整数 2。我们需要找到一个整数 $x$ 使得 $2 \cdot x = 1$。这个 $x$ 必须是 $1/2$,但 $1/2$ 不是一个整数,它不在集合 $\mathbb{Z}$ 中。因此,元素 2 在这个结构中没有逆元
  • 结论: 因为并非每个元素都有逆元,所以 $(\mathbb{Z}, \cdot)$ 不是一个
⚠️ [易错点]
  1. 忘记检查封闭性: 定义中“二元结构”一词已经隐含了封闭性,但在实际判断时,这是第一步要检查的。例如,奇数集合加法下不构成,因为两个奇数相加得到偶数,运算不封闭
  2. 单边单位元/逆元: 定义要求单位元逆元都是“双边”的,即从左边和右边运算效果一样。在某些更宽泛的代数结构中,可能会有只满足一边的,但在的定义中必须是双边。
  3. “存在”与“每一个”: 单位元是“存在一个”即可,且对所有元素起作用。逆元则是“每一个元素”都必须“存在一个”与之对应的。这两个量词的顺序和范围不能搞混。
  4. 空集: 集合必须是非空的,因为它至少要包含一个单位元
📝 [总结]

的定义是一个高度凝练的数学框架,它描述了一类具有良好性质的代数结构。一个集合和其上的一个二元运算构成一个,当且仅当这个运算满足四个基本公理:

  1. 封闭性 (Closure): $a * b$ 总是在集合内。
  2. 结合律 (Associativity): $(a * b) * c = a * (b * c)$
  3. 单位元 (Identity): 存在一个元素 $e$,使得 $a * e = e * a = a$
  4. 逆元 (Inverse): 对每个 $a$,都存在一个 $a'$,使得 $a * a' = a' * a = e$

此外,可以从这些公理推出单位元和每个元素的逆元都是唯一的。这个定义是整个群论的基石。

🎯 [存在目的]

的定义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捕捉“对称性 (Symmetry)”这一概念的数学本质。无论是几何图形的旋转和反射,还是代数方程根的置换,这些“操作”的集合都天然地满足的公理:

  1. 两个对称操作复合后还是一个对称操作(封闭性)。
  2. 操作的复合满足结合律
  3. “什么都不做”是一个对称操作(单位元)。
  4. 每个对称操作都可以被“撤销”(逆元)。

通过抽象出这些共性,数学家可以统一研究所有表现出对称性的现象,无论是来自几何物理化学还是数论。这个定义足够简单,易于处理;又足够强大,能描述深刻的结构。

🧠 [直觉心智模型]

的定义想象成制定一套“完美游戏”的规则:

  1. 集合: 游戏里所有可能的“状态”或“位置”。
  2. 二元运算: 从一个状态到另一个状态的“移动”或“动作”。
  3. 封闭性: 任何合法的移动都只会让你到达另一个合法的状态,你不会“掉出地图”。
  4. 结合律: 你可以计划一连串的移动。先执行 (移动A+移动B),再执行移动C;和你先执行移动A,再执行 (移动B+移动C) 的最终效果是一样的。这让你可以制定“宏”。
  5. 单位元: 有一个“待在原地”的移动。
  6. 逆元: 你的每一步移动都是可逆的,总有一个反向移动可以让你回到上一步的起点,最终可以回到最初的出发点。

一个满足这些规则的游戏,就是一个“”。你可以随心所欲地探索,因为你知道系统是自洽的、可预测的,而且你永远不会“迷路”,因为总能找到回家的路。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正三角形放在桌子上,它的顶点被标记为1, 2, 3。考虑所有让这个三角形看起来“没变”(即顶点占据了原来的顶点位置)的刚性运动。

  1. 集合: \{“不动”, “旋转120度”, “旋转240度”, “沿1号顶点的高线翻转”, “沿2号顶点的高线翻转”, “沿3号顶点的高线翻转”\}。这个集合有6个元素。
  2. 运算: 动作的“相继执行”。例如,“旋转120度”之后再“旋转120度”,其效果等同于“旋转240度”。
  3. 封闭性: 任何两个这样的操作之后,三角形仍然占据原来的位置,所以结果仍然是集合中的一个操作。
  4. 结合律: 显然满足。
  5. 单位元: “不动”操作。
  6. 逆元: “旋转120度”的逆元是“旋转240度”。“翻转”操作的逆元是它自身(翻转两次等于没翻转)。

这个正三角形的对称操作集合和操作的复合,就构成了一个6阶的,称为二面体群 $D_3$。这个具体的例子完美地诠释了抽象的定义。

📜 [原文3]

例 2.1.2. (1) 运算记作 + 的$(\mathbb{Z},+),(\mathbb{Q},+),(\mathbb{R},+),(\mathbb{C},+)$,以及像 $\left(\mathbb{R}^{n},+\right)$$\left(\mathbb{M}_{n, m}(\mathbb{R}),+\right)$ 这样的向量空间矩阵例子。

(2) 运算记作 $\cdot$ 的数字$\left(\mathbb{Q}^{*}, \cdot\right),\left(\mathbb{R}^{*}, \cdot\right),\left(\mathbb{C}^{*}, \cdot\right)$,以及 $(U(1), \cdot)$ 和 ( $\mu_{n}, \cdot$ )。

(3) 矩阵乘法下的矩阵群$\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S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O_{n}, \cdot\right),\left(S O_{n}, \cdot\right)$

(4) ( $S_{X}, \circ$ ),特别是有限 ( $S_{n}, \circ$ )。

(5) 等价类$(\mathbb{Z} / n \mathbb{Z},+)$$(\mathbb{R} / 2 \pi \mathbb{Z},+)$,根据命题 1.4.9。同样,$\left((\mathbb{Z} / n \mathbb{Z})^{*}, \cdot\right)$ 也是一个,其中如前所述

$$ (\mathbb{Z} / n \mathbb{Z})^{*}=\left\{[a] \in \mathbb{Z} / n \mathbb{Z}: \text { 存在一个 }\left[a^{\prime}\right] \in \mathbb{Z} / n \mathbb{Z} \text { 使得 }[a]\left[a^{\prime}\right]=[1]\right\} $$

(6) 如果 ( $G_{1}, *_{1}$ ) 和 ( $G_{2}, *_{2}$ ) 是两个,那么定义 1.3.1 中定义的乘积二元结构 ( $G_{1} \times G_{2}, *_{1} \times *_{2}$ ) 是一个。同样,如果 $(G, *)$ 是一个$Y$ 是一个集合,那么定义 1.3.2 中定义的二元结构 $\left(G^{Y}, *\right)$ 是一个。证明留作练习(练习 2.3)。例如,如果 ( $G_{1} *_{1}$ ) 和 ( $G_{2}, *_{2}$ ) 是有限,那么 ( $G_{1} \times G_{2}, *$ ) 也是一个有限,并且 $\#\left(G_{1} \times G_{2}\right)=\#\left(G_{1}\right) \#\left(G_{2}\right)$。例如,$((\mathbb{Z} / 2 \mathbb{Z}) \times(\mathbb{Z} / 2 \mathbb{Z}),+)$ 是一个有 4 个元素的

$$ (\mathbb{Z} / 2 \mathbb{Z}) \times(\mathbb{Z} / 2 \mathbb{Z})=\{([0],[0]),([1],[0]),([0],[1]),([1],[1])\} $$

由于在 $\mathbb{Z} / 2 \mathbb{Z}$$[a]+[a]=2[a]=[0]$,所以 $(\mathbb{Z} / 2 \mathbb{Z}) \times(\mathbb{Z} / 2 \mathbb{Z})$ 中的每个元素 $([a],[b])$ 都满足:$([a],[b])+ ([a],[b])=([0],[0])$,换句话说 $([a],[b])$ 是它自己的逆元

另一方面,以下不是$(\mathbb{N},+),(\mathbb{N}, \cdot),(\mathbb{Z}, \cdot),(\mathbb{Q}, \cdot),(\mathbb{R}, \cdot),(\mathbb{C}, \cdot)$$\left(\mathbb{M}_{n}(\mathbb{R}), \cdot\right),\left(X^{X}, \circ\right)$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内容给出了的大量具体例子,涵盖了数、矩阵函数等价类等多个领域,并介绍了构造新的方法(如直积)。同时,它也列举了一些常见的反例。这是将抽象定义与具体实践联系起来的关键一步。

(1) 运算记作 + 的群

  • $(\mathbb{Z},+),(\mathbb{Q},+),(\mathbb{R},+),(\mathbb{C},+)$: 这四个是最基础的加法群。它们都满足:加法封闭的结合的交换的单位元都是0;每个元素 $x$逆元都是 $-x$。因为它们都满足交换律,所以都是阿贝尔群
  • $\left(\mathbb{R}^{n},+\right)$: n维实向量空间集合是所有的n维向量 $(x_1, ..., x_n)$运算向量的逐分量加法。这同样是一个阿贝尔群单位元零向量 $(0, ..., 0)$,一个向量 $\vec{v}$逆元$-\vec{v}$
  • $\left(\mathbb{M}_{n, m}(\mathbb{R}),+\right)$: 所有 $n \times m$实矩阵集合运算矩阵的逐元素加法。这也是一个阿贝尔群单位元零矩阵,一个矩阵 $A$逆元$-A$

(2) 运算记作 · 的数字群

  • $\left(\mathbb{Q}^{*}, \cdot\right),\left(\mathbb{R}^{*}, \cdot\right),\left(\mathbb{C}^{*}, \cdot\right)$: 这里的星号 * 表示排除了0。非零有理数、非零实数、非零复数乘法下构成阿贝尔群单位元是1,每个元素 $x$逆元$1/x$ (因为 $x \neq 0$,所以 $1/x$ 存在)。
  • $(U(1), \cdot)$: 模为1的复数乘法下构成的,也叫圆群
  • $(\mu_{n}, \cdot)$: n次单位根乘法下构成的有限群

(3) 矩阵乘法下的矩阵群

这些是典型的非阿贝尔群(当 $n>1$ 时)。

  • $\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 一般线性群 (General Linear Group)集合是所有n阶可逆实矩阵运算矩阵乘法结合律成立,单位元单位矩阵 $I_n$。因为集合只包含可逆矩阵,所以每个矩阵 $A$ 都有逆矩阵 $A^{-1}$
  • $\left(S L_{n}(\mathbb{R}), \cdot\right)$: 特殊线性群 (Special Linear Group)集合是所有n阶且行列式为1的实矩阵。这是 $GL_n(\mathbb{R})$ 的一个子群
  • $\left(O_{n}, \cdot\right)$: 正交群 (Orthogonal Group)集合是所有n阶正交矩阵(满足 $A^T A = I_n$)。这也是 $GL_n(\mathbb{R})$ 的一个子群
  • $\left(S O_{n}, \cdot\right)$: 特殊正交群 (Special Orthogonal Group)集合是所有n阶行列式为1的正交矩阵。它是旋转群

(4) ( $S_{X}, \circ$ ):

  • 对称群 (Symmetric Group)集合是从集合X到其自身的所有双射置换)。运算函数复合 $\circ$
  • $(S_n, \circ)$: 当 $X = \{1, 2, ..., n\}$ 时,记作 $S_n$。这是一个包含 $n!$ 个元素的有限群。当 $n \geq 3$ 时,它是非阿贝尔群

(5) 等价类:

  • $(\mathbb{Z} / n \mathbb{Z},+)$: 整数模n加法群集合整数关于模n同余关系的等价类 $\{[0], [1], ..., [n-1]\}$运算$[a]+[b]=[a+b]$。这是一个有限阿贝尔群
  • $(\mathbb{R} / 2 \pi \mathbb{Z},+)$: 实数$2\pi$ 加法群。可以看作是圆周上的角度加法
  • $\left((\mathbb{Z} / n \mathbb{Z})^{*}, \cdot\right)$: 整数模n乘法群集合是在模n乘法可逆等价类。这等价于所有与n互质的数的等价类运算$[a] \cdot [b] = [ab]$。这是一个有限阿贝尔群。公式给出了它的严格定义。

(6) 构造新群:

  • 群的直积 (Direct Product): 如果 $(G_1, *_1)$$(G_2, *_2)$,那么它们的直积 $(G_1 \times G_2, *)$ 也是一个
  • 集合: $G_1 \times G_2$ 是所有有序对 $(g_1, g_2)$集合,其中 $g_1 \in G_1, g_2 \in G_2$
  • 运算: 逐分量运算,即 $(g_1, g_2) * (h_1, h_2) = (g_1 *_1 h_1, g_2 *_2 h_2)$
  • 单位元: $(e_1, e_2)$,其中 $e_1, e_2$ 分别是 $G_1, G_2$单位元
  • 逆元: $(g_1, g_2)$逆元$(g_1^{-1}, g_2^{-1})$
  • : 如果 $G_1, G_2$有限群,则直积群(元素个数)是 $\#(G_1) \times \#(G_2)$
  • 函数群 $\left(G^{Y}, *\right)$: 如果 $(G, *)$ 是一个$Y$ 是任意一个集合,那么所有从 $Y$$G$函数构成的集合 $G^Y$ 也能形成一个
  • 运算: 逐点运算。对于两个函数 $f, h \in G^Y$,它们的“乘积” $f*h$ 是一个新的函数,定义为对任意 $y \in Y$$(f*h)(y) = f(y) * h(y)$

反例:

这部分重申了之前表格中的一些反例,强调它们为什么不是

  • $(\mathbb{N},+)$: 没有单位元0,没有负数作为逆元
  • $(\mathbb{N}, \cdot)$: 大部分元素没有乘法逆元
  • $(\mathbb{Z}, \cdot), (\mathbb{Q}, \cdot), (\mathbb{R}, \cdot), (\mathbb{C}, \cdot)$: 元素0没有乘法逆元
  • $\left(\mathbb{M}_{n}(\mathbb{R}), \cdot\right)$: 行列式为0的矩阵没有逆元
  • $\left(X^{X}, \circ\right)$: 只有双射函数才有逆函数,不是所有函数都可逆。
∑ [公式拆解]
  • 公式1:

$$ (\mathbb{Z} / n \mathbb{Z})^{*}=\left\{[a] \in \mathbb{Z} / n \mathbb{Z}: \text { 存在一个 }\left[a^{\prime}\right] \in \mathbb{Z} / n \mathbb{Z} \text { 使得 }[a]\left[a^{\prime}\right]=[1]\right\} $$

  • $(\mathbb{Z} / n \mathbb{Z})^{*}$: 这是整数模n乘法群的符号。星号 * 通常表示“可逆元素集合”。
  • $\{[a] \in \mathbb{Z} / n \mathbb{Z} : ...\}$: 这表示我们正在定义一个集合,它的元素是来自 $\mathbb{Z} / n \mathbb{Z}$等价类 [a],并且这些 [a] 满足冒号后面的条件。
  • 存在一个 [a'] ... 使得 [a][a']=[1]: 这就是可逆的定义。一个元素 [a] 被包含在 $(\mathbb{Z} / n \mathbb{Z})^{*}$ 中,当且仅当它有一个乘法逆元 [a'],使得它们的乘积是乘法单位元 [1]
  • 推论: 一个等价类 [a]$\mathbb{Z} / n \mathbb{Z}$ 中有乘法逆元,当且仅当 an 互质(即它们的最大公约数是1)。所以这个集合也可以写成 $\{[a] : \text{gcd}(a,n)=1\}$
  • 公式2:

$$ (\mathbb{Z} / 2 \mathbb{Z}) \times(\mathbb{Z} / 2 \mathbb{Z})=\{([0],[0]),([1],[0]),([0],[1]),([1],[1])\} $$

  • $(\mathbb{Z} / 2 \mathbb{Z}) \times(\mathbb{Z} / 2 \mathbb{Z})$: 这是两个 $\mathbb{Z} / 2 \mathbb{Z}$直积
  • $\mathbb{Z} / 2 \mathbb{Z}$ 包含两个元素:$[0]$$[1]$
  • 直积集合是所有可能的有序对。第一个分量来自第一个,第二个分量来自第二个。所以可能的组合有 $2 \times 2 = 4$ 种:$([0],[0]), ([1],[0]), ([0],[1]), ([1],[1])$
💡 [数值示例]
  • 示例1: $\left((\mathbb{Z} / 10 \mathbb{Z})^{*}, \cdot\right)$
  • 集合: 我们需要找到所有与10互质的数的等价类。小于10且与10互质的数是1, 3, 7, 9。所以 $(\mathbb{Z} / 10 \mathbb{Z})^{*} = \{[1], [3], [7], [9]\}$
  • 单位元: $[1]$
  • 逆元:
  • $[1] \cdot [1] = [1]$
  • $[3] \cdot [7] = [21] \equiv [1] \pmod{10}$。所以 $[3]$$[7]$ 互为逆元
  • $[9] \cdot [9] = [81] \equiv [1] \pmod{10}$。所以 $[9]$ 是自身的逆元
  • 这是一个有4个元素的阿贝尔群
  • 示例2: 克莱因四元群 $((\mathbb{Z} / 2 \mathbb{Z}) \times(\mathbb{Z} / 2 \mathbb{Z}),+)$
  • 集合: $\{([0],[0]), ([1],[0]), ([0],[1]), ([1],[1])\}$
  • 运算: 逐分量模2加法
  • 单位元: $([0],[0])$
  • 运算示例: $([1],[0]) + ([0],[1]) = ([1+0], [0+1]) = ([1],[1])$
  • 逆元:
  • $([1],[0]) + ([1],[0]) = ([1+1], [0+0]) = ([2],[0]) = ([0],[0])$。所以 $([1],[0])$逆元是它自己。
  • 同理,集合中除了单位元外的每个元素,都是自身的逆元。这正是文本中“换句话说 $([a],[b])$ 是它自己的逆元”的含义。
⚠️ [易错点]
  1. 群的符号与集合的符号: $GL_n(\mathbb{R})$ 既可以指这个代数结构,也可以指它的集合。上下文通常会澄清。但严格来说,$(GL_n(\mathbb{R}), \cdot)$
  2. $GL_n$ vs $SL_n$: $GL_n$ 的条件是行列式不为0,而 $SL_n$ 的条件是行列式必须等于1。$SL_n$$GL_n$ 的一个子群
  3. 直积的运算: 直积群运算是逐分量进行的,继承自原来的。不要混淆。
  4. $S_n$ 的阶: 置换群 $S_n$ 的元素个数是 $n!$ (n的阶乘),不是n。这是一个常见的初学者错误。
📝 [总结]

这一节通过一系列精心挑选的例子,极大地丰富了我们对“”这一概念的理解。我们看到可以来自:

  1. 数系: 如整数有理数实数复数,在加法乘法(排除0后)下形成
  2. 几何: 如向量空间矩阵群(代表线性变换,如旋转、反射等)。
  3. 组合: 如置换群 $S_n$(代表对象的所有排列方式)。
  4. 模算术: 如 $\mathbb{Z}/n\mathbb{Z}$(代表周期性或循环现象)。
  5. 构造: 通过群的直积等方法,可以从已知的构造出新的、更复杂的

同时,通过反例的分析,我们进一步巩固了的定义,理解了单位元逆元存在的重要性。这些例子是后续学习群论中所有定理和概念的试金石和灵感来源。

🎯 [存在目的]

本节的目的是为了“接地气”。在给出了一个高度抽象的定义后,必须立即提供大量具体的例子,否则定义将是空洞的。这些例子的作用是:

  1. 展示普遍性: 表明的概念不是凭空捏造的,它在数学的各个分支中都自然出现。
  2. 提供多样性: 展示了可以是有限的无限的交换的非交换的。这打破了可能仅基于数系产生的“所有都是交换的”的错误直觉。
  3. 建立工具箱: 提供了研究的基本素材。例如,要证明一个关于所有的定理,你可以先在 $\mathbb{Z}/4\mathbb{Z}$$S_3$ 这样的小上试试看。要反驳一个猜想,你可能只需要在 $GL_2(\mathbb{R})$ 中找到一个反例。
  4. 引入重要群: 像 $GL_n$, $S_n$, $\mathbb{Z}/n\mathbb{Z}$ 等都是群论中的“主角”,本节是对它们的首次正式介绍。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个“工具箱”,里面装满了各种“系统”。每个“系统”都有一套自己的“零件”(集合)和“组装规则”(运算)。

  1. (1) 加法类系统: 就像是各种长度的“杆子”(向量)。“组装规则”是把它们头尾相接(加法)。你可以无限接长(无限群),有“零长度”的杆子(单位元),每根杆子都有一个“反向”的杆子能把它抵消掉(逆元)。
  2. (2) 乘法类系统: 就像是各种“缩放/旋转”操作。操作可以复合。有“不变”操作(单位元1),每个操作都有“撤销”操作(逆元 $1/x$)。
  3. (3) 矩阵类系统: 这是更高级的“几何变换”工具,比如在3D建模软件里的旋转、缩放、错切。这些变换可以复合,但顺序很重要(非交换)。
  4. (4) 洗牌类系统: $S_n$ 就像是所有可能的“洗牌”方法。任何两种洗牌法接连使用,还是一个新的洗牌法。有“不洗牌”这个方法,任何洗牌法也都有对应的“反向洗牌”能恢复原状。
  5. (5) 钟表类系统: $\mathbb{Z}/12\mathbb{Z}$ 就像是一个钟表。时间在上面循环。8点再过5个小时是1点($8+5=13 \equiv 1 \pmod{12}$)。
  6. (6) 组合系统: 直积就像是你有两个独立的系统(比如一个钟表和一个开关),你可以同时操作它们。一个状态就是 (钟表时间, 开关状态)。

这个工具箱里的每个工具,虽然形态各异,但都遵循“”的统一设计蓝图,因此它们有很多共通的性质,这正是群论要研究的。

💭 [直观想象]
  1. 克莱因四元群 $((\mathbb{Z} / 2 \mathbb{Z}) \times(\mathbb{Z} / 2 \mathbb{Z}),+)$: 想象一个长方形的四个顶点。集合是这四个顶点。运算可以看作是两种基本操作的复合:“水平翻转”和“垂直翻转”。
  2. 单位元: 不动。
  3. 元素a: 水平翻转。
  4. 元素b: 垂直翻转。
  5. 元素c: 先水平翻转再垂直翻转(等同于绕中心点旋转180度)。
  6. 你会发现,任何操作做两次都会回到原状(每个元素都是自己的逆元)。先水平翻转再垂直翻转,和先垂直翻转再水平翻转,结果是一样的(交换律)。这四个操作就构成了这个
  7. 或者想象房间里的一个电灯开关面板,有两个开关。集合就是四个状态:(关, 关), (开, 关), (关, 开), (开, 开)。运算是“拨动某个开关”。每个状态都是唯一的,拨动任何一个开关两次都会回到原状。

📜 [原文4]

注 2.1.3. ( $\mathbb{Q}^{*}, \cdot$ )、 $\left(\mathbb{R}^{*}, \cdot\right)$$\left(\mathbb{C}^{*}, \cdot\right)$,以及 ( $\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 和 ( $S_{X}, \circ$ ),都遵循类似的原则构建:从一个结合的二元结构 $(X, *)$ 开始,并存在单位元。然后定义 $X^{\prime} \subseteq X$可逆元素的子集。根据命题 1.4.7 的 (i),$X^{\prime}$$*$ 下是封闭的,即对于所有 $x, y \in X^{\prime}$$x * y \in X^{\prime}$。然后很容易看出 $\left(X^{\prime}, *\right)$ 是一个结合律是从更大的集合 $X$ 中的结合律继承的,$e$可逆的,因为 $e^{\prime}=e$,并且根据定义,$X^{\prime}$ 的每个元素都有一个逆元,该逆元也属于 $X^{\prime}$。这里 ( $\mathbb{Q}^{*}, \cdot$ ) 是通过这种方式从 $(\mathbb{Q}, \cdot)$ 产生的(唯一没有乘法逆元的元素是 0),对于 ( $\mathbb{R}^{*}, \cdot$ ) 和 ( $\mathbb{C}^{*}, \cdot$ ) 也是如此。根据定义,$G L_{n}(\mathbb{R})$$\mathbb{M}_{n}(\mathbb{R})$可逆元素的子集,$S_{X}$$X^{X}$ 中具有逆元的函数的集合。类似的过程也适用于从二元结构 $(\mathbb{Z} / n \mathbb{Z}, \cdot)$ 中提取 $\left((\mathbb{Z} / n \mathbb{Z})^{*}, \cdot\right)$

当然,从二元结构最常见的方法是将其扩大:我们通过首先添加 0,然后添加负数,从二元结构 ( $\mathbb{N},+$ ) 得到 ( $\mathbb{Z},+$ )。这个过程可以推广,但只在一些非常特殊的情况下。

📖 [逐步解释]

这个注记揭示了一种非常重要且普遍的从一个已有的代数结构中“提炼”出的方法。这个方法可以概括为“筛选法”:从一个不那么完美的结构中,筛选出所有“表现良好”的元素,让它们自己组成一个

第一种方法:“筛选法”或“取可逆元法”

  1. 起点: 我们从一个“准”开始,它是一个二元结构 $(X, *)$,这个结构已经满足了两个不错的性质:
    • 运算 $*$结合的
    • 存在一个单位元 $e$
  2. 筛选过程:
    • 我们定义一个新的集合 $X^{\prime}$,它只包含 $X$ 中那些可逆的 (invertible) 元素。
    • 一个元素 $x \in X$ 被称为可逆的,如果存在一个 $x^{\prime} \in X$,使得 $x * x^{\prime} = x^{\prime} * x = e$
    • 这个集合 $X^{\prime}$ 就是 $X$ 的所有可逆元素组成的子集
  3. 结果: 经过筛选后得到的新结构 $(X^{\prime}, *)$ 就是一个。为什么呢?
    • 封闭性: 这是最关键的一点。如果 $x$$y$ 都是可逆的,那么它们的乘积 $x*y$ 也必须是可逆的。这是因为 $(x*y)$逆元就是 $y' * x'$ (注意顺序反了)。$(x*y)*(y'*x') = x*(y*y')*x' = x*e*x' = x*x' = e$。所以 $X'$运算 $*$ 下是封闭的
    • 结合律: 既然 $*$ 在更大的集合 $X$ 上都是结合的,那么在它的子集 $X'$ 上自然也是结合的。这个性质被“继承”了。
    • 单位元: 单位元 $e$ 本身是可逆的(它的逆元就是它自己,$e*e=e$),所以 $e$ 必然在 $X'$ 中。因此 $(X', *)$单位元
    • 逆元: 根据 $X'$ 的定义,我们只把有逆元的元素选了进来。并且,如果 $x$逆元$x'$,那么 $x'$ 本身也是可逆的(它的逆元$x$),所以 $x'$ 也一定在 $X'$ 中。因此,在 $X'$ 中的每个元素,它的逆元也在 $X'$ 中。

应用这个方法的例子:

  • $(\mathbb{Q}, \cdot)$ (有理数乘法,一个幺半群) 中筛选出所有可逆元素。唯一不可逆的是 0。所以筛选后的集合$\mathbb{Q}^{*} = \mathbb{Q} \setminus \{0\}$,得到的$(\mathbb{Q}^{*}, \cdot)$
  • $(\mathbb{M}_{n}(\mathbb{R}), \cdot)$ (n阶方阵乘法,一个幺半群) 中筛选出所有可逆元素可逆矩阵集合正是一般线性群 $G L_{n}(\mathbb{R})$。因此 $G L_{n}(\mathbb{R})$ 就是这样“提炼”出来的。
  • $(X^{X}, \circ)$ (从X到X的函数复合,一个幺半群) 中筛选出所有可逆元素可逆函数就是双射函数置换)。所以筛选出的集合对称群 $S_X$
  • $(\mathbb{Z} / n \mathbb{Z}, \cdot)$ 中筛选出所有可逆元素,就得到了 $\left((\mathbb{Z} / n \mathbb{Z})^{*}, \cdot\right)$

第二种方法:“扩张法”

与“筛选法”相对的是“扩张法”,即在一个不完美的结构基础上,添砖加瓦,把它“修补”成一个

  • 例子: 我们从 $(\mathbb{N}, +)$ 开始,这里 $\mathbb{N}=\{1, 2, 3, ...\}$
  • 第一步: 它没有单位元。我们把 0 加进来,得到集合 $\{0, 1, 2, ...\}$。现在有单位元了。
  • 第二步: 它没有逆元。对于每个元素 $n$,我们都“发明”一个它的逆元 $-n$ 加进来。这样,集合就被扩张成了 $\{..., -2, -1, 0, 1, 2, ...\}$,也就是整数集 $\mathbb{Z}$
  • 结果: 经过扩张,我们从 $(\mathbb{N}, +)$ 得到了 $(\mathbb{Z}, +)$

这个“扩张”的过程在数学上被称为群的完备化 (Group Completion)构造格罗滕迪克群 (Grothendieck Group)。它比“筛选法”要复杂得多,并且只在特定条件下才能成功(例如,原结构需要满足交换律消去律)。

💡 [数值示例]
  • 示例1: 从 $(\mathbb{Z}_{6}, \cdot)$ 筛选出 $(\mathbb{Z}_{6}^{*}, \cdot)$
  • 起点: 幺半群 $(\mathbb{Z}_{6}, \cdot)$,其集合$\{[0], [1], [2], [3], [4], [5]\}$单位元$[1]$
  • 筛选: 我们来检查每个元素的可逆性
  • $[0]$: $[0] \cdot [x] = [0] \neq [1]$,不可逆。
  • $[1]$: $[1] \cdot [1] = [1]$,可逆,逆元$[1]$
  • $[2]$: $[2] \cdot [x]$ 的可能结果是 $\{[0], [2], [4]\}$,永远不等于 $[1]$。不可逆。
  • $[3]$: $[3] \cdot [x]$ 的可能结果是 $\{[0], [3]\}$,永远不等于 $[1]$。不可逆。
  • $[4]$: $[4] \cdot [x]$ 的可能结果是 $\{[0], [4], [2]\}$,永远不等于 $[1]$。不可逆。
  • $[5]$: $[5] \cdot [5] = [25] \equiv [1] \pmod 6$。可逆,逆元$[5]$
  • 结果: 可逆元素子集$\{[1], [5]\}$。这个集合就是 $(\mathbb{Z}_{6}^{*})$。我们验证一下 $(\{[1], [5]\}, \cdot)$ 是一个
  • 封闭性: $[1]\cdot[1]=[1], [1]\cdot[5]=[5], [5]\cdot[1]=[5], [5]\cdot[5]=[1]$。结果都在集合内。
  • 结合律: 继承。
  • 单位元: $[1]$集合内。
  • 逆元: $[1]$逆元$[1]$$[5]$逆元$[5]$,都在集合内。
  • 结论:确实构成了一个。注意到可逆的元素 [1][5] 正是那些与6互质的。
⚠️ [易错点]
  1. 筛选法的前提: "筛选法"能成功的前提是起点 $(X,*)$ 必须是一个幺半群(即运算结合的且有单位元)。如果连结合律都不满足,筛选出来的东西也保证不了是
  2. 逆元的位置: 一个元素 $x$逆元 $x'$ 必须也在原集合 $X$ 中,我们才能讨论 $x$ 是否在 $X$可逆
  3. 扩张法的复杂性: 文中提到扩张法“只在一些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可以推广,这是在暗示这个过程不是随意的。不能随便添加元素,必须保证新加的元素和旧的元素之间的运算能够良好地定义,并且保持结合律等性质。
📝 [总结]

这个注记阐明了两种从现有代数结构获得的思路:

  1. 筛选可逆元: 这是最常见和直接的方法。从一个满足结合律和有单位元结构幺半群)中,挑出所有可逆的元素,它们自动形成一个。许多重要的乘法群变换群都是这样得到的。
  2. 扩张补全: 当一个结构缺少某些元素(如单位元逆元)时,通过“发明”和添加这些元素来将其“修复”成一个$(\mathbb{Z},+)$ 就是从 $(\mathbb{N},+)$ 这样扩张而来的。

理解这两种方法有助于我们认识到不同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作为一种“完美”代数结构的地位。

🎯 [存在目的]

这个注记的目的是为了揭示不同例子背后的一个统一构造模式。它告诉我们,例2.1.2中看似不相关的许多(如 $\mathbb{Q}^{*}$, $GL_n(\mathbb{R})$, $S_X$)实际上都遵循同一个“配方”被制造出来。这有助于:

  1. 知识的系统化: 将孤立的例子联系成一个有机的整体,降低记忆负担。
  2. 培养抽象思维: 引导读者从“看例子”上升到“看模式”,理解构造数学对象的一般性方法。
  3. 提供研究工具: 当遇到一个新的幺半群时,这个注记告诉我们,立刻可以研究它的可逆元群,这通常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不变量。
🧠 [直觉心智模型]
  1. 筛选法: 就像从一大篮水果中,挑出所有“完好无损”的水果。这个“完好无损”的标准就是“可逆”。可能原来的篮子里有些水果是“有瑕疵”的(不可逆),但只要我们只拿好的,那么好的水果自己就能构成一个“完美集合”()。例如,一篮子矩阵,我们只挑出行列式不为零的,它们自己玩得很好。
  2. 扩张法: 就像你的一个只有“前进”按钮的玩具车(自然数加法)。你觉得功能不全。于是你给它加了一个“待机”按钮(单位元0),然后又给每个“前进n步”的操作都配了一个“后退n步”的按钮(逆元-n)。经过这番“魔改升级”,你的玩具车就成了一个功能完备的“移动系统”(整数加法群)。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社交网络 $(X, *)$,其中 $X$ 是所有用户,* 是一种“推荐”关系(比如 $a*b=c$ 意味着 a 和 b 共同关注了 c)。这个关系可能是结合的

  1. 单位元 e: 可能是一个“官方账号”,关注它不影响你的信息流。
  2. 逆元: 大多数用户可能没有逆元
  3. 筛选可逆元: 现在我们想找到一个“核心精英圈子” $X'$。这个圈子里的人满足:对于圈子里的任何人 $x$,都存在另一个人 $x'$,他们俩的互动能把你带回到“官方账号”这个中立状态。而且,这个圈子是封闭的:圈内任意两个人的互动结果,还是圈内的人。这个“精英圈子” $(X', *)$ 就是一个。它可能代表了社区里最有影响力和联系最紧密的一群人。

📜 [原文5]

从现在开始,我们通常用 $(G, *)$ 来表示一个通用群。实际上,字母 $G$ 的使用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数学家通常会自动假定符号 $G$ 表示一个

虽然我们要求 $(G, *)$二元运算结合的,但我们通常不要求它是交换的。具有此属性的有一个特殊名称(但它不是交换群):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内容设定了群论中一些最基本的符号和术语约定。

  1. 通用群的符号:
    • $(G, *)$: 这是表示一个通用群 (generic group) 的标准符号。
    • $G$: 代表集合 (Group set)。选择字母 $G$ 是因为它就是 Group 的首字母。
    • $*$: 代表一个通用的二元运算,可以是加法乘法或任何其他满足公理的运算。
    • 字母 $G$ 的惯例: 在抽象代数的语境中,如果你看到一个大写字母 $G$ 被用作一个代数结构的符号,几乎可以百分之百地确定它代表一个。这已经成为一个约定俗成的习惯,就像在微积分$f(x)$ 通常代表一个函数一样。
  2. 交换律的地位:
    • 非必须性: 的定义中只包含了结合律单位元逆元这三个核心要求(以及隐含的封闭性)。交换律(即 $a*b = b*a$)是一个额外的、非必须的性质。
    • 重要性: 尽管不是必须的,但交换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性质。满足交换律比不满足的在结构上通常更简单,性质也更好。
    • 特殊名称: 为了区分这两种,满足交换律被赋予了一个特殊的名字。
💡 [数值示例]
  • 示例1: 字母 $G$ 的使用
  • 当一个定理陈述“令 $G$ 为一个...”时,我们脑海中应该浮现出 $(G, *)$ 的完整结构。这个 $G$ 可以是 $(\mathbb{Z}, +)$,也可以是 $(GL_2(\mathbb{R}), \cdot)$,或者是任何其他满足定义的例子。$G$ 是一个占位符。
  • 示例2: 交换律的检验
  • $(\mathbb{R}, +)$ 满足交换律,因为对于任意两个实数 $a, b$,都有 $a+b=b+a$
  • $(S_3, \circ)$ 不满足交换律$S_3$ 是对集合 $\{1, 2, 3\}$置换群
  • 置换 $\sigma = (1 \ 2)$ (交换1和2,保持3不变)。
  • 置换 $\tau = (1 \ 3)$ (交换1和3,保持2不变)。
  • 计算 $\sigma \circ \tau$: 先应用 $\tau$,再应用 $\sigma$
  • $1 \xrightarrow{\tau} 3 \xrightarrow{\sigma} 3$
  • $2 \xrightarrow{\tau} 2 \xrightarrow{\sigma} 1$
  • $3 \xrightarrow{\tau} 1 \xrightarrow{\sigma} 2$
  • 所以 $\sigma \circ \tau = (1 \ 3 \ 2)$ (一个三轮换)。
  • 计算 $\tau \circ \sigma$: 先应用 $\sigma$,再应用 $\tau$
  • $1 \xrightarrow{\sigma} 2 \xrightarrow{\tau} 2$
  • $2 \xrightarrow{\sigma} 1 \xrightarrow{\tau} 3$
  • $3 \xrightarrow{\sigma} 3 \xrightarrow{\tau} 1$
  • 所以 $\tau \circ \sigma = (1 \ 2 \ 3)$ (另一个三轮换)。
  • 因为 $\sigma \circ \tau \neq \tau \circ \sigma$,所以 $S_3$ 不是交换的
⚠️ [易错点]
  1. 默认假设: 不要想当然地认为所有都是交换的。我们日常接触的数字加法乘法都是交换的,这容易形成思维定势。在处理一个通用 $G$ 时,除非题目明确说明,否则绝不能使用交换律。例如,你不能随意地把 $a*b*c$ 写成 $a*c*b$
  2. 命名玩笑: "具有此属性的有一个特殊名称(但它不是交换群)" 这句话是一个小小的语言游戏。作者的意思是,这个特殊名称不是“交换群 (commutative group)”,而是马上要介绍的“阿贝尔群 (Abelian group)”。当然,交换群也是一个完全正确的叫法。
📝 [总结]

这一小段确立了两个基本约定:

  1. $G$ 作为的通用符号。
  2. 明确指出交换律是一个可选而非必须的性质,并预告了满足此性质的将有专门的名称。

这为后续的论述扫清了符号和术语上的障碍。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在深入理论之前,统一语言和符号,避免混淆。这在数学中至关重要。

  1. 效率: 规定 $G$ 代表,可以简化未来的表述,不必每次都写“令 $(G, *)$ 是一个”。
  2. 严谨: 强调交换律的非必要性,是抽象代数从初等代数迈出的关键一步。它提醒读者,不能再依赖小学和中学里养成的“乘法可以交换顺序”的习惯。这是理解非阿贝尔群(如矩阵群)的结构的第一步。
🧠 [直觉心智模型]
  1. $G$ 是一个“群”的“类 (Class)”: 在面向对象编程中,我们会定义一个 class Group {...}。然后我们可以创建这个类的实例,比如 Group integer_addition = new Group(...) 或者 Group matrix_multiplication = new Group(...)。这里的字母 $G$ 就像是这个基类的名字。
  2. 交换律是一个“接口 (Interface)”或“特性 (Trait)”: 想象在这个大类里面,有一部分特殊的实现了 ICommutative 这个接口。这些就拥有额外的能力(可以交换元素顺序)。但不是所有 Group 的实例都实现了这个接口。
💭 [直观想象]

想象一条城市里的单行道网络。

  1. 非交换群: 在单行道上,从A到B,再从B到C,你走的路径是 $A \to B \to C$。这不等同于 $A \to C \to B$,因为你可能根本无法从C直接开到B。这就是非交换的。矩阵乘法置换复合就像这种单行道,顺序至关重要。
  2. 交换群: 想象一个开放的广场。你从A点走到B点,和你从B点走到A点,只是方向相反。如果你考虑位移(向量加法),那么“向东走5米再向北走3米”和“向北走3米再向东走5米”,你的最终位置是一样的。这就是交换的。

📜 [原文6]

定义 2.1.4. 令 $(G, *)$ 为一个。如果 $*$交换的,则称 $G$阿贝尔群交换群

📖 [逐步解释]

这是对满足交换律的正式命名。

  1. “令 $(G, *)$ 为一个群”: 这个定义的前提是,我们讨论的对象已经是一个了。也就是说,它已经满足了封闭性结合律、有单位元、每个元素有逆元
  2. “如果 $*$ 是交换的”: 这是增加的条件。
    • 形式化描述: 对于集合 $G$ 中的任意两个元素 $g_1, g_2$,都必须满足 $g_1 * g_2 = g_2 * g_1$
    • 直观理解: 运算的顺序不影响结果。
  3. “则称 G 是阿贝尔群或交换群”:
    • 阿贝尔群 (Abelian group): 这是标准的数学术语。它是为了纪念19世纪的挪威数学家尼尔斯·亨利克·阿贝尔 (Niels Henrik Abel)。他在研究五次方程根式解的过程中,深入研究了这类的性质。将这类重要的以他的名字命名,是为了表彰他的巨大贡献。
    • 交换群 (Commutative group): 这是一个更具描述性的名字,直接说明了该的特性。在文献中,这两个词可以互换使用,但“阿贝尔群”更常用,也显得更专业。
💡 [数值示例]
  • 示例1: $(\mathbb{Z}, +)$ 是一个阿贝尔群
  • 它是一个(已验证)。
  • 运算 +交换的,因为对于任意整数 $a, b$,都有 $a+b = b+a$
  • 因此,$(\mathbb{Z}, +)$ 是一个阿贝尔群
  • 示例2: $(S_3, \circ)$ 不是一个阿贝尔群
  • 它是一个(已验证)。
  • 运算 o (函数复合) 不是交换的。我们在之前的例子中已经看到,存在置换 $\sigma=(1 \ 2)$$\tau=(1 \ 3)$,使得 $\sigma \circ \tau \neq \tau \circ \sigma$
  • 由于我们找到了至少一对不满足交换律的元素,所以这个不是阿贝尔群。我们称它为非阿贝尔群 (non-Abelian group)非交换群 (non-commutative group)
⚠️ [易错点]
  1. 不要遗漏前提: 在称一个结构阿贝尔群之前,必须先确认它是一个。例如,$(\mathbb{N}, \cdot)$乘法交换的,但它不是一个,所以我们不能称它为阿贝尔群。(它是一个交换幺半群)。
  2. 证明非阿贝尔性: 要证明一个非阿贝尔的,只需要找到一对元素 a, b 使得 $a*b \neq b*a$ 即可。
  3. 证明阿贝尔性: 要证明一个阿贝尔的,则必须证明对于所有可能的元素对 a, b,都成立 $a*b = b*a$。这通常需要一个普适的、基于的定义的代数证明,而不是仅仅检验几个例子。
📝 [总结]

本定义为一类特别重要的——那些运算满足交换律——给出了正式名称:阿贝尔群(或交换群)。这个命名是为了纪念数学家阿贝尔,并强调交换性是一个关键的分类属性。

🎯 [存在目的]

之所以要特别命名阿贝尔群,是因为它们具有许多非阿贝尔群所没有的优美性质。

  1. 结构更简单: 阿贝尔群子群都是正规子群,它们的商群结构也更清晰。有限阿贝尔群有非常完美的分解定理(可以分解为循环群直积),这使得它们的分类变得非常容易。
  2. 计算更方便: 在阿贝尔群中,我们可以像在初等代数中一样自由地交换元素顺序,这大大简化了计算。例如,$(a*b)^n = a^n * b^n$ 这个熟悉的指数律只在阿贝尔群(或当a, b交换时)成立。
  3. 应用广泛: 许多基础的数学结构,如数域向量空间等,其底层的加法结构都是阿贝尔群

因此,将阿贝尔群单独命名并进行研究,是群论中的一个核心策略。

🧠 [直觉心智模型]

再次回到“游戏规则”模型:

  1. : 一个规则完善的游戏,每步都可逆。
  2. 阿贝尔群: 一个“特别友好”的规则完善的游戏。在这个游戏里,你执行“动作A”之后再执行“动作B”,和你先执行“动作B”再执行“动作A”,最终达到的状态是一模一样的。这给了玩家极大的自由度,不需要担心操作顺序。
💭 [直观想象]
  1. 阿贝尔群: 想象在二维平面上行走。你的移动由向量表示。先向东走(向量A),再向北走(向量B),最终到达的位置,和你先向北走(向量B)再向东走(向量A)到达的位置完全相同。所以平面上的向量加法群阿贝尔群
  2. 非阿贝尔群: 想象你正在驾驶一架飞机。先“机头拉升10度”(动作A),再“向左滚转30度”(动作B);和你先“向左滚转30度”(动作B),再“机头拉升10度”(动作A),飞机的最终姿态是完全不同的。飞机的空间姿态变换(旋转群 $SO(3)$)是非阿贝尔的

📜 [原文7]

矩阵群$\left(S_{n}, \circ\right)$ (当 $n \geq 3$) 的例子表明,存在许多不阿贝尔的有趣

📖 [逐步解释]

这句话是对非阿贝尔群重要性的一个强调。

  1. “矩阵群”: 指的是像 $GL_n(\mathbb{R})$, $SL_n(\mathbb{R})$ 等以矩阵为元素,矩阵乘法运算。我们在之前的例子中已经看到,当矩阵的阶数 $n \geq 2$ 时,矩阵乘法通常是非交换的
  2. $\left(S_{n}, \circ\right)$ (当 $n \geq 3$)”: 指的是对 $n$ 个元素进行置换对称群
    • $n=1$ 时,$S_1$ 只有一个元素(恒等置换),是平凡群,自然是阿贝尔的。
    • $n=2$ 时,$S_2$ 有两个元素(恒等置换和交换1、2的置换),它同构于 $\mathbb{Z}/2\mathbb{Z}$,也是阿贝尔的。
    • $n \geq 3$ 时,对称群 $S_n$ 一定是非阿贝尔的。我们在 $S_3$ 的例子中已经验证了这一点。这个结论可以推广到所有更大的 $n$
  3. “例子表明,存在许多不阿贝尔的有趣群”:
    • 存在许多: 非阿贝尔群不是少数特例,而是广泛存在的。事实上,随着阶数的增加,非阿贝尔群的数量会远远超过阿贝尔群
    • 有趣: “有趣”在这里指的是这些具有深刻的数学结构和广泛的物理应用。矩阵群线性代数李群理论的核心,在物理学中描述空间对称性基本粒子内禀对称性对称群 $S_n$伽罗瓦理论(解决多项式方程可解性)的基石,并在组合学概率论中有重要应用。
💡 [数值示例]
  • 示例1: 矩阵群的非交换性 ($n=2$)
  • $GL_2(\mathbb{R})$ 中,我们已经展示了 $A =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B = \begin{pmatrix} 1 & 0 \\ 1 & 1 \end{pmatrix}$交换。这证明了 $GL_2(\mathbb{R})$非阿贝尔群
  • 示例2: 对称群的非交换性 ($n=3$)
  • $S_3$ 中,我们已经展示了 $\sigma = (1 \ 2)$$\tau = (1 \ 3)$交换。这证明了 $S_3$非阿贝尔群
  • 示例3: 对称群的非交换性 ($n=4$)
  • $S_4$ 中,考虑置换 $\alpha = (1 \ 2)$$\beta = (2 \ 3)$
  • $\alpha \circ \beta = (1 \ 2)(2 \ 3) = (1 \ 2 \ 3)$
  • $\beta \circ \alpha = (2 \ 3)(1 \ 2) = (1 \ 3 \ 2)$
  • 由于 $(1 \ 2 \ 3) \neq (1 \ 3 \ 2)$,所以 $S_4$ 也是非阿贝尔群
⚠️ [易错点]
  1. n的取值: 强调 $n \geq 3$ 对于 $S_n$非阿贝尔的至关重要。$S_1$$S_2$阿贝尔群,是重要的边界情况。同样,对于一些矩阵群,当 $n=1$ 时它们也会退化成阿贝尔群
  2. “有趣”的主观性: “有趣”是一个非数学术语,但在这里它传递了一个重要信息:非阿贝尔群的研究是群论的主流和核心内容之一,绝不是可以忽略的边缘情况。
📝 [总结]

本句话通过援引两个核心例子——矩阵群对称群——得出一个重要结论:非阿贝尔群不仅存在,而且数量众多、种类丰富,并且在数学和科学的多个领域中扮演着核心角色。这为接下来深入研究的一般性质(包括那些对非阿贝尔群也成立的性质)提供了动机。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为了调整读者的认知。在学习了阿贝尔群的定义之后,读者可能会觉得阿贝尔群是“主要的”,非阿贝尔群是“次要的”。这句话就是要打破这种潜在的误解。它明确指出,群论的魅力和威力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其处理非阿贝尔结构的能力上。现代数学和物理的许多前沿都与非阿贝尔群紧密相关。因此,从一开始就重视非阿贝尔群是学习现代代数的正确心态。

🧠 [直觉心智模型]

如果把阿贝尔群看作是“算术世界”(数字的加减乘除),那么非阿贝尔群就是“几何与操作的世界”。

  1. 在算术世界里,顺序通常不重要($3+5=5+3$)。
  2. 但在几何与操作的世界里,顺序至关重要。穿袜子再穿鞋,和先穿鞋再穿袜子,结果天差地别。给一个物体先旋转再平移,和先平移再旋转,最终位置和姿态可能完全不同。

群论之所以强大,就是因为它提供了一套统一的语言来同时描述这两个世界。这句话提醒我们,不要只停留在熟悉的“算术世界”。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图书馆。

  1. 阿贝尔群: 图书管理员告诉你,你可以从书库里任意取两本书 A 和 B。你把它们带回家。你先读 A 再读 B,或者先读 B 再读 A,你最终获得的知识总量是一样的。这个过程是交换的
  2. 非阿贝尔群: 图书馆有一个规定,你必须按照特定的顺序来阅读一个系列的书。例如,一个解谜故事系列,你必须先读第一本(操作A),再读第二本(操作B),才能理解整个故事。如果你颠倒顺序,先读第二本再读第一本,你可能会被剧透,体验完全不同,甚至无法理解故事。这个阅读过程是非交换的非阿贝尔群正是描述这种有严格顺序要求的操作集合的数学工具。

📜 [原文8]

数学中以各种方式自然出现:

(1) 数字$(\mathbb{Z},+),(\mathbb{Q},+),(\mathbb{R},+),(\mathbb{C},+)$$\left(\mathbb{Q}^{*}, \cdot\right),\left(\mathbb{R}^{*}, \cdot\right),\left(\mathbb{C}^{*}, \cdot\right)$。这些是最熟悉的,但对我们来说也将是最不有趣的。

(2) $(\mathbb{Z},+)$$(\mathbb{Z} / n \mathbb{Z},+)$:这些初等数论(我们将描述其方式)以及 $(\mathbb{Z} / n \mathbb{Z},+)$周期性重复现象(一周七天,一年十二个月等)相关联。正如我们所见,$\left((\mathbb{Z} / n \mathbb{Z})^{*}, \cdot\right)$ 也是一个,并且它也非常重要。同样,$(\mathbb{R} / 2 \pi \mathbb{Z},+)$ 与周期为 $2 \pi$周期函数(例如 $\cos \theta$$\sin \theta$)相关联。

(3) 矩阵群$\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S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O_{n}, \cdot\right),\left(S O_{n}, \cdot\right)$。这些自然地与线性代数相关联,但也(因为 $S O_{n}$ 是固定 0 的 $\mathbb{R}^{n}$刚体运动)与物理化学相关联。例如,物理定律$S O_{3}$ 下应该是“不变的”,可以将其视为改变 $\mathbb{R}^{3}$ 中的直角坐标系。同样,电磁学狭义相对论基于物理定律洛伦兹群下是不变的原则,其中我们不使用通常的欧几里得距离,而是查看“距离$x^{2}+y^{2}+z^{2}-c t^{2}$,其中 $c$光速

现代粒子物理学基于这种思想,但针对更奇特的对称群。此外,这些及其类比数论中变得非常重要,例如在证明费马大定理所使用的数学中。

(4) 某些几何对象(例如$n$ 边形)的对称性以自然的方式形成对称群),对于理解各种模式很重要。例如,二面体群 $D_{n}$$n$ 边形的对称群)可以看作是 $O_{2}$ 中保持单位圆内接$n$ 边形顶点的元素集合,该$n$ 边形顶点对应于单位根$n$ 次方根,即集合

$$ \{(\cos (2 k \pi / n), \sin (2 k \pi / n)): 0 \leq k \leq n-1\} 。 $$

明确地,$\#\left(D_{n}\right)=2 n$,并且在练习 1.28 和 1.29 的记法中,$D_{n}$$O_{2}$ 的以下子集:

$$ D_{n}=\left\{A_{2 k \pi / n}, B_{2 k \pi / n}: 0 \leq k \leq n-1\right\} 。 $$

另一个例子来自 $\mathbb{R}^{3}$ 中的 5 种正多面体(或多胞形)(柏拉图多面体):它们是正四面体正方体正八面体正十二面体正二十面体。这里,一个正四面体有 4 条边、6 个顶点和 4 个面。正方体有 8 个顶点、12 条边和 6 个面,正八面体有 6 个顶点、12 条边和 8 个面:它们在适当的意义上是自然对偶的,并且具有相同的对称群正十二面体正二十面体也是对偶多面体:这里,正十二面体有 20 个顶点、30 条边和 12 个面,而正二十面体有 12 个顶点、30 条边和 20 个面,它们也是对偶多面体。(正四面体自对偶的。)注意一个等式,它是欧拉公式(不是著名的 $e^{i t}=\cos t+i \sin t$)的一个特例;如果 $v$ 是顶点数,$e$ 是边数,$f$ 是面数,那么

$$ v-e+f=2 $$

$D_{n}$ 出现在分类 17 种可能的重复壁纸图案的背景下(但仅限于 $n=3,4,6$),正多面体对称群出现在描述 241 种所谓的晶体群化学中感兴趣)中。另一个有趣的对称群来自魔方的移动。

(5) 另一个有趣的 8 个元素的四元数群 ( $Q, \cdot$ )。它与四元数集合 $\mathbb{R}+\mathbb{R} \cdot i+\mathbb{R} \cdot j+\mathbb{R} \cdot k$ 相关联,四元数$\mathbb{C}$ 的一个 4 维非交换版本。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集合

$$ Q=\{ \pm 1, \pm i, \pm j, \pm k\} $$

因此 $\#(Q)=8$四元数的乘法遵循以下规则:

$$ \begin{gathered} i^{2}=j^{2}=k^{2}=-1 ; \quad i j=k, j k=i, k i=j ; \\ j i=-k, k j=-i, i k=-j . \end{gathered} $$

由此很容易生成 $(Q, \cdot)$运算表。然而,二元结构结合的这一点并不立即显而易见。一种检查方法是将 $Q$ 实现为矩阵集合的一个子集,其中运算对应于矩阵乘法,我们自动知道矩阵乘法结合的

(6) 集合 $\{1, \ldots, n\}$置换群 $S_{n}$ 记录了洗一副 $n$ 张牌的方式,在组合数学概率论中很重要。

(7) 许多有趣的无限群出现在拓扑学几何学中。

(8) 从历史上看,以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出现。自古以来,在许多不同的文化中,人们都了解求解二次(二次)多项式的“二次公式”:如果 $a x^{2}+b x+c=0$$a \neq 0$,那么

$$ x=\frac{-b \pm \sqrt{b^{2}-4 a c}}{2 a} $$

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是,是否存在类似的公式来通过涉及系数(包括取 $n$ 次根(根式))的公式来求解更高次多项式方程。这样的公式称为用根式求解多项式方程。在文艺复兴时期,数学家们发现了三次多项式(三次)的这种公式,这归功于 del Ferro、Tartaglia、Cardano,随后又发现了四次多项式(四次)的公式,这归功于 Ferrari。在尝试了几个世纪寻找五次多项式(五次)和更高次多项式的这种公式之后,普遍的共识是这样的公式不可能存在,这一事实最终由 Abel 于 1824 年证明(“五次方程不可解性”)。我们将在现代代数 II 中更详细地解释这意味着什么并概述论证。对我们来说,这里的关键思想是识别多项式根的某些置换作为一个多项式的伽罗瓦群)。伽罗瓦的洞察力(约 1830 年)是,这个的结构与多项式根式可解性相关联。当然,所有这些都发生在抽象定义被提出之前;这主要归功于 Jordan(约 1870 年)。在现代代数 I 中,我们将解释用于证明五次方程不可解性所需的群论

在本课程中,我们的主要兴趣在于理解有限群

📖 [逐步解释]

这一大段内容详细阐述了这个数学概念为何如此重要,因为它在数学和科学的各个分支中都作为描述核心现象的自然语言而出现。作者将的来源和应用归纳为八个方面,展示了其无与伦比的普遍性和深刻性。

(1) 数字群 (Number Groups)

  • 内容: 列举了最基本的加法群 $(\mathbb{Z},+),(\mathbb{Q},+),(\mathbb{R},+),(\mathbb{C},+)$乘法群 $\left(\mathbb{Q}^{*}, \cdot\right),\left(\mathbb{R}^{*}, \cdot\right),\left(\mathbb{C}^{*}, \cdot\right)$
  • 评价: "最熟悉,但对我们来说也将是最不有趣的"。
  • 解释: 这句话的意思是,虽然这些是我们入门的跳板,但它们的结构相对简单(都是无限阿贝尔群),群论中许多深刻和复杂的现象(如非交换性有限群的复杂结构、正规子群商群的微妙之处)在这些简单的中无法体现。群论的真正威力在于处理比它们复杂得多的结构。

(2) 来自数论和周期性的群 (Groups from Number Theory and Periodicity)

  • $(\mathbb{Z},+)$$(\mathbb{Z} / n \mathbb{Z},+)$:
  • $(\mathbb{Z},+)$初等数论的关系在于,所有整数都可以由元素 1 (或-1) 反复相加生成。它是最简单的无限循环群,是研究整除性素数等问题的基础。
  • $(\mathbb{Z} / n \mathbb{Z},+)$ 完美地描述了周期性。例如,一周7天就是一个模7的系统,今天是周六(6),5天后是 $6+5=11 \equiv 4 \pmod 7$,即周四。钟表是模12,月份是模12。这个有限循环群是研究同余理论的核心。
  • $\left((\mathbb{Z} / n \mathbb{Z})^{*}, \cdot\right)$: 模n乘法群数论中至关重要,特别是在密码学(如RSA算法)和欧拉定理费马小定理中。
  • $(\mathbb{R} / 2 \pi \mathbb{Z},+)$: 这个实数轴“卷起来”成一个圆。它与周期函数的联系在于,一个周期为 $2\pi$ 的函数 $f(\theta)$,其性质在 $\theta$$\theta+2\pi$ 处是相同的,这正好对应了 $\mathbb{R} / 2 \pi \mathbb{Z}$$[\theta]=[\theta+2\pi]$ 的情况。这个(也记作 $U(1)$$SO(2)$)是傅里叶分析的基础。

(3) 矩阵群 (Matrix Groups) 与物理学

  • 与线性代数的关系: 矩阵群可逆线性变换集合,因此是线性代数的自然组成部分。
  • 与物理学的关系:
  • 不变性 (Invariance): 这是核心思想。物理定律不应该因为你观察它的坐标系不同而改变。例如,无论你是正对着一个实验,还是歪着头看,牛顿定律都应该是一样的。这些改变坐标系的操作(如旋转)就形成了一个(如旋转群 $SO(3)$)。说物理定律$SO(3)$ 下是不变的,意味着定律的数学形式在坐标系旋转变换下保持不变。
  • 狭义相对论: 爱因斯坦的洞察是,物理定律不仅在空间旋转下不变,也应该在洛伦兹变换(描述不同惯性参考系之间时空坐标变换的规则)下不变。所有洛伦兹变换构成的就是洛伦兹群。这个保持不变的“距离”不再是空间的欧几里得距离 $\sqrt{x^2+y^2+z^2}$,而是时空的闵可夫斯基间隔 $\sqrt{x^2+y^2+z^2-c^2t^2}$
  • 现代粒子物理学: 标准模型基本粒子描述为更抽象的对称群(如 $SU(3)$, $SU(2)$, $U(1)$)的表示。这些“内禀对称性”决定了粒子的性质以及它们之间如何相互作用。
  • 与数论的联系: 矩阵群在现代数论中也扮演着核心角色,例如在朗兰兹纲领费马大定理的证明中,都用到了与椭圆曲线相关的伽罗瓦表示,这些表示的目标空间就是矩阵群

(4) 几何对称群 (Geometric Symmetry Groups)

  • 核心思想: 一个几何对象的对称操作是指那些让该对象看起来不变的变换(如旋转、反射)。所有这些对称操作集合,以操作的复合为运算,自然地形成一个,称为该对象的对称群
  • 二面体群 $D_n$: 正n边形对称群。它包含 $n$ 个旋转(包括不动)和 $n$ 个反射。总共有 $2n$ 个元素。文中给出了它在 $O_2$(二维正交群)中的具体实现:$A_{2k\pi/n}$ 是旋转, $B_{2k\pi/n}$ 是反射。
  • 柏拉图多面体: $\mathbb{R}^3$ 中只有5种正多面体。它们的旋转对称群有限群的重要例子。对偶的多面体(如正方体和正八面体)有同构的对称群
  • 欧拉公式 $v-e+f=2$: 这个公式对所有凸多面体都成立,是拓扑学中的一个基本结果,揭示了形状的内在组合结构。
  • 应用: 对称群是理解和分类模式的关键。晶体的原子排列结构可以用晶体群(三维空间中的离散对称群)来分类,墙纸图案可以用二维的壁纸群来分类。魔方的所有可能操作也构成一个巨大的有限群

(5) 四元数群 $Q$ (Quaternion Group)

  • 这是一个阶为8的非阿贝尔群。它不能被看作是任何几何图形的对称群,是一个比较独特的代数对象。
  • 四元数: 是汉密尔顿发现的一种数,可以看作是复数的推广。一个四元数有4个分量:$a+bi+cj+dk$。其中 $i,j,k$ 是虚数单位,它们之间的乘法是非交换的,遵循 $i^2=j^2=k^2=ijk=-1$ 这组核心规则(文中给出的规则是等价的)。
  • $Q$: 是由 $\{ \pm 1, \pm i, \pm j, \pm k\}$ 这8个单位四元数构成的乘法群
  • 结合性的验证: 直接用定义验证四元数乘法结合性很繁琐。一个聪明的办法是找到一组 $2 \times 2$复矩阵$4 \times 4$实矩阵来表示 $1,i,j,k$,使得它们的矩阵乘法规则与四元数乘法规则一致。因为矩阵乘法结合的,所以四元数乘法结合性就得证了。

(6) 置换群 $S_n$ (Permutation Group)

  • 与组合和概率的联系: $S_n$ 的元素代表了对 $n$ 个不同物体进行排列的所有方式。因此,它在计算有多少种排列方式(组合数学)以及随机排列的性质(概率论)中非常重要。例如,一副52张的扑克牌,所有可能的洗牌结果(排列)构成了 $S_{52}$ 这个巨大的元素。

(7) 来自拓扑学和几何学的无限群 (Infinite groups from Topology and Geometry)

  • 这是一个引申。在拓扑学中,会研究基本群同调群等,它们是描述拓扑空间“有多少洞”或“连通性”的代数不变量。这些通常是无限群,并且可能是非阿贝尔的

(8) 历史来源:伽罗瓦理论 (Historical Origin: Galois Theory)

  • 这是群论诞生的最初动机。
  • 背景: 数学家们很早就知道如何解一元二次、三次、四次方程,并且解的公式只涉及系数加减乘除开方(统称根式)。人们想知道五次及更高次方程是否存在类似的“求根公式”。
  • 阿贝尔和伽罗瓦的贡献: 阿贝尔首先证明了,一般的五次方程不存在根式解。而伽罗瓦则给出了一个方程能否用根式求解的完整判别准则。
  • 伽罗瓦的洞察: 伽罗瓦发现,一个多项式方程的根的对称性可以用一个来描述,这个后来被称为该多项式的伽罗瓦群。这个的元素是根的置换,但不是所有置换,而是那些保持根之间所有代数关系的置换
  • 核心结论: 方程能否用根式求解,完全取决于其伽罗瓦群的结构是否“足够简单”(专业术语是“可解群”)。五次方程的一般伽罗瓦群$S_5$,而 $S_5$ 不是一个可解群,因此一般五次方程没有根式解
  • 历史意义: 的概念最初不是被“定义”出来的,而是从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被“发现”的。伽罗瓦的工作是抽象代数的开端,它展示了用代数结构来研究问题本身的对称性是何等强大。

课程焦点: 最后一段话点明了本课程的范围,将主要关注有限群的理论。这是因为有限群的理论相对完善,并且是进入更高级的无限群李群等理论的必要基础。

∑ [公式拆解]
  • 公式1:

$$ \{(\cos (2 k \pi / n), \sin (2 k \pi / n)): 0 \leq k \leq n-1\} 。 $$

  • 这个集合描述了复平面单位圆内接正n边形$n$ 个顶点坐标。
  • $k$ 是一个整数,从 0 到 $n-1$
  • $2k\pi/n$ 是角度,分别代表 $0, 2\pi/n, 4\pi/n, ..., 2(n-1)\pi/n$
  • $(\cos(\theta), \sin(\theta))$ 是极坐标角度为 $\theta$,半径为1的点的直角坐标。
  • $n$ 个点就是 $n$单位根 $e^{i \frac{2k\pi}{n}}$复平面上的位置。
  • 公式2:

$$ D_{n}=\left\{A_{2 k \pi / n}, B_{2 k \pi / n}: 0 \leq k \leq n-1\right\} 。 $$

  • 这给出了二面体群 $D_n$ 的元素构成。
  • $A_{\theta}$ 代表逆时针旋转 $\theta$ 角度的矩阵$A_{2k\pi/n}$ 就是 $n$ 个不同的旋转操作。
  • $B_{\theta}$ 代表关于穿过原点且与x轴夹角为 $\theta/2$ 的直线的反射矩阵$B_{2k\pi/n}$$n$ 个不同的反射操作。
  • 整个集合包含 $n$ 个旋转和 $n$ 个反射,共 $2n$ 个元素。
  • 公式3:

$$ v-e+f=2 $$

  • 欧拉多面体公式
  • $v$: 顶点 (Vertex) 的数量。
  • $e$: 边 (Edge) 的数量。
  • $f$: 面 (Face) 的数量。
  • 这个公式揭示了多面体拓扑不变量,与它的具体形状和大小无关,只与其“像一个球面”这个拓扑性质有关。
  • 公式4:

$$ Q=\{ \pm 1, \pm i, \pm j, \pm k\} $$

  • 定义了四元数群 $Q$集合,它包含8个元素。
  • 公式5:

$$ \begin{gathered} i^{2}=j^{2}=k^{2}=-1 ; \quad i j=k, j k=i, k i=j ; \\ j i=-k, k j=-i, i k=-j . \end{gathered} $$

  • 定义了四元数单位 $i, j, k$ 之间的乘法规则。
  • 第一行 $i^2=j^2=k^2=-1$ 说明它们都是 -1 的平方根,类似于复数单位 $i$
  • 第二行 $ij=k, jk=i, ki=j$ 是一个循环规则,可以记作 $i \to j \to k \to i$
  • 第三行 $ji=-k, kj=-i, ik=-j$ 表明乘法非交换的,交换顺序会变号。
  • 公式6:

$$ x=\frac{-b \pm \sqrt{b^{2}-4 a c}}{2 a} $$

  • 一元二次方程 $ax^2+bx+c=0$求根公式。这是伽罗瓦理论历史背景的一部分,代表了用根式求解的经典范例。
💡 [数值示例]
  • 示例1: 二面体群 $D_4$ (正方形的对称群)
  • 顶点: $\{ (1,0), (0,1), (-1,0), (0,-1) \}$
  • 元素: $\#(D_4) = 2 \times 4 = 8$
  • 4个旋转: 旋转0, 90, 180, 270度。
  • 4个反射: 关于x轴,y轴,y=x,y=-x这四条线的反射。
  • 这是一个阶为8的非阿贝尔群。例如,先绕原点旋转90度,再关于x轴反射,不等同于先关于x轴反射,再绕原点旋转90度。
  • 示例2: 柏拉图多面体的欧拉公式
  • 正方体: 8个顶点 ($v=8$),12条边 ($e=12$),6个面 ($f=6$)。$v-e+f = 8 - 12 + 6 = 2$
  • 正四面体: 4个顶点 ($v=4$),6条边 ($e=6$),4个面 ($f=4$)。$v-e+f = 4 - 6 + 4 = 2$
  • 示例3: 四元数群 $Q$ 的运算
  • 计算 $i \cdot j \cdot k$:
  • $(i \cdot j) \cdot k = k \cdot k = k^2 = -1$
  • 这是一个有趣的性质,有时被刻在汉密尔顿经过的桥上:$i^2=j^2=k^2=ijk=-1$
⚠️ [易错点]
  1. 不变性 (Invariance) 的理解: 说一个定律在某个 $G$ 下是不变的,不是说定律本身是,而是指定律的数学表达式在经过 $G$ 中任意一个元素的变换后,形式保持不变。
  2. 对偶多面体: 不要混淆顶点和面的数量。对偶操作是把原来每个面的中心变成新多面体的顶点,把原来每个顶点周围的面连接起来形成新多面体的面。所以正方体的6个面对应正八面体的6个顶点,正方体的8个顶点对应正八面体的8个面。
  3. 伽罗瓦理论的精确含义: “五次方程不可解”不是说五次方程没有解,而是说它的解不能像二次方程那样,只用系数加减乘除开任意次根表示出来。解是存在的,但没有通用的“求根公式”。
  4. 群论 VS 伽罗瓦理论: 群论是研究本身性质的理论。伽罗瓦理论群论的一个应用,它在方程系数和根所在的数系)之间建立了一座桥梁。
📝 [总结]

本节内容宏大地描绘了群论这门学科的版图,从八个不同的维度展示了的起源和应用,强调了其作为“对称性的语言”的核心地位。

  1. 数系提供了最基础的例子。
  2. 数论周期性展示了有限循环群的应用。
  3. 物理学中的不变性原理揭示了矩阵群李群的深刻物理意义。
  4. 几何对象的对称性概念最直观的来源。
  5. 四元数群等独特的代数对象丰富了的种类。
  6. 置换群联系了组合概率
  7. 拓扑学中的不变量的又一重要应用领域。
  8. 解方程这个古老问题催生了整个学科的诞生。

通过这些例子,我们可以深刻体会到,群论并非一个孤立的数学分支,而是渗透到现代科学和数学几乎所有角落的普适性工具和思想。

🎯 [存在目的]

本节的存在目的,是在正式开始学习的理论性质之前,给读者一个强有力的“学习动机”。它回答了“我们为什么要学群论?”这个问题。通过展示群论在从数论宇宙学,从古典几何到现代密码学的广泛应用,作者旨在:

  1. 激发兴趣: 告诉读者他们将要学习的是一门充满活力、应用广泛且历史悠久的深刻理论。
  2. 建立宏观视角: 让读者从一开始就对群论在整个知识体系中的位置有一个大概的了解,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3. 提供背景知识: 很多例子本身(如洛伦兹群伽罗瓦理论)就是重要的科学和数学里程碑,本节也起到了科普的作用。
  4. 指明方向: 最后一句“我们的主要兴趣在于理解有限群”为接下来的课程内容划定了焦点。
🧠 [直觉心智模型]

把“”想象成一种特殊的“语言”——对称性的语言。

  1. 名词: 的元素 (各种对称操作)。
  2. 动词: 运算 (操作的复合)。
  3. 语法: 的公理 (封闭性、结合律、单位元、逆元)。

这一节就在告诉你,这种“语言”有多么强大和通用:

  1. 物理学家用它来写下宇宙的根本定律 (Invariance)。
  2. 化学家用它来给千姿百态的晶体分类 (Symmetry Groups)。
  3. 数学家用它来破解古老的方程之谜 (Galois Theory)。
  4. 计算机科学家用它来设计安全的加密算法 (Number Theoretic Groups)。
  5. 普通人每天都在使用它,比如钟表和日历 (Cyclic Groups)。

学习群论,就是学习这门描述宇宙深层结构和模式的通用语言。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得到了一副特殊的“X光眼镜”。戴上它,你看到的不再是物体的表面,而是它们内在的“对称结构”。

  1. 你看一个雪花,眼镜显示出 $D_6$ 的结构图。
  2. 你看一个魔方,眼镜显示出一个巨大而复杂的有限群网络。
  3. 你看一个物理实验,眼镜过滤掉了所有无关紧要的细节,只显示出其背后的洛伦兹群旋转群不变性
  4. 你看一个多项式方程,眼镜让你看到了它的根之间相互“关联”和“置换”的伽罗瓦群结构。

群论就是打造和使用这副“对称性X光眼镜”的科学。这一节内容,就是这副眼镜的“产品目录”,告诉你它能看透多少种不同的东西。

33. 群的第一个性质

13.1. 左消去律和右消去律

📜 [原文9]

命题 2.2.1 (左消去律右消去律)。令 $(G, *)$ 为一个。那么对于所有 $a, b, c \in G$,如果 $a * b=a * c$,则 $b=c$。同样,如果 $b * a=c * a$,则 $b=c$

📖 [逐步解释]

这是的一个非常基本但极其重要的性质,称为消去律 (Cancellation Law)。它表明在的方程中,我们可以像在初等代数的方程中那样“消去”公共因子。

  1. 命题的陈述:
    • 前提: 我们有一个 $(G, *)$。这意味着我们可以使用的所有公理:结合律单位元的存在、每个元素逆元的存在。
    • 左消去律 (Left Cancellation Law): "如果 $a * b = a * c$,则 $b=c$。"
    • 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在方程的两边,左边都有一个相同的元素 $a$,我们可以把这个 $a$ “消掉”,得到 $b=c$
    • 右消去律 (Right Cancellation Law): "如果 $b * a = c * a$,则 $b=c$。"
    • 同理,如果在方程的两边,右边都有一个相同的元素 $a$,我们也可以把它“消掉”。
  2. 为什么这个性质重要?
    • 在普通的实数有理数乘法中,我们对这个定律习以为常。如果 $2x = 2y$$2 \neq 0$,我们两边都除以2,得到 $x=y$。“除以2”这个操作,在群论的语言中,就是“乘以2的逆元 $1/2$”。
    • 这个命题告诉我们,这种“消去”操作在任何中都成立,即使这个非阿贝尔的,即使它的元素不是数而是矩阵置换
    • 它的成立,完全依赖于逆元的存在。在一些没有逆元结构中,消去律可能不成立。例如,在整数模6乘法中,$[2] \cdot [3] = [6] = [0]$ 并且 $[4] \cdot [3] = [12] = [0]$。我们有 $[2] \cdot [3] = [4] \cdot [3]$,但我们不能消去 $[3]$ 得到 $[2]=[4]$。这是因为 $(\mathbb{Z}_6, \cdot)$ 不是一个,元素 $[3]$ 没有乘法逆元
  3. 与除法的区别:
    • 我们不能说“两边都除以a”,因为运算不一定是乘法,而且“除法”这个词有特定的含义。
    • 更精确的说法是:“用a的逆元 $a^{-1}$ 从左边(或右边)作用于方程两边”。

📜 [原文10]

证明. 例如,假设 $a * b=a * c$。将两边左乘 $a$逆元 $a^{\prime}$,我们得到

$$ a^{\prime} *(a * b)=a^{\prime} *(a * c) $$

但是 $a^{\prime} *(a * b)=\left(a^{\prime} * a\right) * b=e * b=b$,同样 $a^{\prime} *(a * c)=\left(a^{\prime} * a\right) * c=e * c=c$。因此 $b=c$$b * a=c * a$ 的情况类似。

📖 [逐步解释]

这个证明是群论中基本证明手法的绝佳范例。它只用了的三个核心公理。

  1. 证明左消去律:
    • 假设 (Hypothesis): 我们从已知条件出发,即 $a * b = a * c$。这是一个在 $G$ 中成立的等式。
    • 关键步骤: “将两边左乘 $a$逆元 $a^{\prime}$”。
    • 因为 $G$ 是一个,所以对于元素 $a \in G$,它的逆元 $a^{\prime}$ 必定存在于 $G$ 中。
    • 我们可以在等式两边同时进行同一个操作,等式仍然成立。这里的操作就是“从左边乘以 $a^{\prime}$”。
    • 于是,我们得到新的等式: $a^{\prime} * (a * b) = a^{\prime} * (a * c)$。注意,这里的括号是为了清晰,根据结合律,它们可以不写。
    • 运用公理:
    • 左边: 考虑 $a^{\prime} * (a * b)$
    • 根据结合律,我们可以移动括号: $(a^{\prime} * a) * b$
    • 根据逆元的定义,$a^{\prime} * a = e$ (其中 $e$单位元)。所以表达式变为 $e * b$
    • 根据单位元的定义,$e * b = b$
    • 右边: 同理,考虑 $a^{\prime} * (a * c)$
    • 根据结合律: $(a^{\prime} * a) * c$
    • 根据逆元定义: $e * c$
    • 根据单位元定义: $c$
    • 结论: 由于左边等于 $b$,右边等于 $c$,并且它们源自一个等式,所以我们得出 $b = c$左消去律得证。
  2. 证明右消去律:
    • 证明过程完全类似。
    • 假设: $b * a = c * a$
    • 关键步骤: 将两边右乘 $a$逆元 $a^{\prime}$。得到 $(b * a) * a^{\prime} = (c * a) * a^{\prime}$
    • 运用公理:
    • 左边: $b * (a * a^{\prime}) = b * e = b$
    • 右边: $c * (a * a^{\prime}) = c * e = c$
    • 结论: $b=c$右消去律得证。
∑ [公式拆解]
  • 公式1:

$$ a^{\prime} *(a * b)=a^{\prime} *(a * c) $$

  • 这个等式是证明的核心步骤。它是在原始等式 $a*b = a*c$ 的两边同时“左乘” $a$逆元 $a'$ 得到的。
  • $a'$: 元素 $a$逆元,满足 $a' * a = a * a' = e$
💡 [数值示例]
  • 示例1: 在 $(S_3, \circ)$ 中使用左消去律
  • : $S_3$ 是对 $\{1,2,3\}$置换群
  • 元素: 令 $a = (1 \ 2)$, $b = (1 \ 3)$, $c = (2 \ 3)$
  • 计算:
  • $a \circ b = (1 \ 2) \circ (1 \ 3) = (1 \ 3 \ 2)$
  • $a \circ c = (1 \ 2) \circ (2 \ 3) = (1 \ 2 \ 3)$
  • 假设我们有一个方程: $(1 \ 2) \circ x = (1 \ 2) \circ y$
  • 根据左消去律,我们可以直接得出 $x=y$
  • 证明过程: $a = (1 \ 2)$逆元是它自身,即 $a' = (1 \ 2)$
  • 在方程两边左乘 $a'$: $(1 \ 2) \circ ((1 \ 2) \circ x) = (1 \ 2) \circ ((1 \ 2) \circ y)$
  • 使用结合律: $((1 \ 2) \circ (1 \ 2)) \circ x = ((1 \ 2) \circ (1 \ 2)) \circ y$
  • $(1 \ 2) \circ (1 \ 2)$ 是恒等置换 $e$
  • 所以得到 $e \circ x = e \circ y$,即 $x = y$
⚠️ [易错点]
  1. 混合消去律不成立: 正如注2.2.2所说,如果 $a*b=c*a$,我们通常不能得出 $b=c$。因为可能是非阿贝尔的。我们不能随意地把 $c$ 移到左边。
  2. 反例: 在 $S_3$ 中,令 $a=(1 \ 2)$, $b=(1 \ 3 \ 2)$, $c=(1 \ 2 \ 3)$
  3. $a \circ b = (1 \ 2) \circ (1 \ 3 \ 2) = (2 \ 3)$
  4. $c \circ a = (1 \ 2 \ 3) \circ (1 \ 2) = (1 \ 3)$
  5. 这里 $a \circ b \neq c \circ a$。如果我们有另一个例子 $a*b=c*a$ 成立,比如在 $S_3$ 中令 $a=(1 \ 2), b=(1 \ 2), c=e$,那么 $a*b = (1 \ 2)(1 \ 2) = e$, 而 $c*a=e(1 \ 2)=(1 \ 2)$$a*b \neq c*a$
  6. 让我们找一个 $a*b=c*a$$b \neq c$ 的例子。在 $S_3$ 中,令 $a=(1 \ 2)$, $b=(1 \ 3)$, $c=(2 \ 3)$
  7. $a \circ b = (1 \ 2)(1 \ 3) = (1 \ 3 \ 2)$
  8. $b \circ a = (1 \ 3)(1 \ 2) = (1 \ 2 \ 3)$
  9. $a=(123)$, $b=(12)$, $c=(23)$
  10. $a \circ b = (123)(12) = (13)$
  11. $c \circ a = (23)(123) = (12)$
  12. 可见,找到一个 $a*b=c*a$ 的非平凡例子不容易,但关键是理论上不能保证 $b=c$
  13. 消去的前提: 被消去的元素 $a$ 必须是的元素,从而保证其逆元存在。
📝 [总结]

消去律公理的第一个直接推论。它表明,在的方程中,我们可以安全地消去出现在等式两边相同位置(同在左侧或同在右侧)的公共元素。这个性质的根源在于中每个元素都存在唯一的逆元。该定律对于求解中的方程和证明更复杂的定理至关重要。

🎯 [存在目的]

这个命题的存在是为了建立代数运算的基本法则。它告诉我们,的运算在某种程度上和我们熟悉的数的运算一样“行为良好”。没有消去律内的代数将变得异常复杂和违反直觉。它是后续所有代数推导的基石之一。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你在解一个拼图。

  1. 等式: $a*b = a*c$ 意味着,“先执行操作a,再执行操作b”得到的状态,和“先执行操作a,再执行操作c”得到的状态是一样的。
  2. 消去律: 你知道操作a有一个“撤销”操作 $a'$。你对两个相同的状态都执行“撤销a”这个操作,它们得到的新状态也必然是相同的。
  3. 过程:
  4. 状态1: $a*b$
  5. 状态2: $a*c$
  6. 已知:状态1 = 状态2。
  7. 对状态1执行 $a'$: $a'*(a*b) = (a'*a)*b = e*b = b$
  8. 对状态2执行 $a'$: $a'*(a*c) = (a'*a)*c = e*c = c$
  9. 结论: 既然两个相同的状态在执行同一个“撤销”操作后,得到的新状态也必须相同,所以 $b=c$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一条路线上开车。

  1. $a, b, c$ 是三段连续的路程。
  2. $a*b$ 代表先走a段再走b段的总位移。$a*c$ 代表先走a段再走c段的总位移。
  3. $a*b = a*c$ 意味着,从同一个起点出发,无论你选择先走a再走b,还是先走a再走c,你的终点是同一个。
  4. 左消去律的意思是:既然你们都是从走完a段路之后才开始分叉的,并且最终又到达了同一个终点,那么说明b段路和c段路本身必然是完全一样的。
  5. 这个推理之所以成立,是因为“走a段路”这个操作是可逆的,你可以“原路返回a段”(这就是逆元)。

📜 [原文11]

注 2.2.2. 如果 $(G, *)$ 不是阿贝尔的,则没有“混合消去律”。换句话说,如果 $a * b=c * a$,我们通常不能得出 $b=c$ 的结论。

📖 [逐步解释]

这个注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提醒,旨在防止对消去律的错误滥用。

  1. “混合消去律 (Mixed Cancellation Law)”: 这个词是作者为了形象说明而创造的,它指的是一个元素在等式的一边在左边,在另一边在右边的情况。
  2. “如果 $a * b = c * a$,我们通常不能得出 $b=c$ 的结论”:
    • 这句话的核心在于可能是非阿贝尔的非交换的)。
    • 让我们分析为什么不能得出结论。从 $a * b = c * a$ 出发,如果我们想孤立出 $b$,我们需要去掉左边的 $a$。我们可以左乘 $a$逆元 $a'$:
    • $a' * (a * b) = a' * (c * a)$
    • $(a' * a) * b = a' * c * a$
    • $e * b = a' * c * a$
    • $b = a' * c * a$
    • 现在的问题是,表达式 $a' * c * a$ 是否等于 $c$
    • 只有当 $a'$$c$ 以及 $a$$c$ 可以自由交换位置时,才可能简化。例如,如果阿贝尔的,那么 $a' * c * a = a' * a * c = e * c = c$。在这种情况下,$b=c$ 成立。
    • 但如果非阿贝尔的,我们不能保证 $a' * c * a = c$。因此,我们不能从 $a * b = c * a$ 推出 $b=c$
💡 [数值示例]
  • 示例: 在 $S_3$ 中寻找混合消去律不成立的例子
  • : $S_3 = \{e, (12), (13), (23), (123), (132)\}$
  • 我们来找一组 $a, b, c$ 使得 $a*b = c*a$$b \neq c$
  • (这需要一些尝试)让我们尝试用共轭的概念来构造。在中,$a'ca$ 称为 $c$ 的共轭。我们想找 $b = a'ca$$b \neq c$
  • $a = (1 \ 2)$$c = (1 \ 3)$
  • $a$逆元 $a' = (1 \ 2)$
  • 计算 $b = a' * c * a = (1 \ 2) \circ (1 \ 3) \circ (1 \ 2)$
  • 先算 $(1 \ 3) \circ (1 \ 2) = (1 \ 2 \ 3)$
  • 再算 $(1 \ 2) \circ (1 \ 2 \ 3) = (2 \ 3)$
  • 所以 $b = (2 \ 3)$
  • 我们现在有 $b = a'ca$。两边左乘 $a$,得到 $a*b = a*(a'ca) = (aa')ca = eca = ca$
  • 所以我们找到了满足 $a*b = c*a$ 的一组元素:
  • $a = (1 \ 2)$
  • $b = (2 \ 3)$
  • $c = (1 \ 3)$
  • 我们来验证一下:
  • $a * b = (1 \ 2) \circ (2 \ 3) = (1 \ 2 \ 3)$
  • $c * a = (1 \ 3) \circ (1 \ 2) = (1 \ 2 \ 3)$
  • 确实有 $a * b = c * a$。但是,很明显 $b = (2 \ 3) \neq c = (1 \ 3)$
  • 结论: 这个例子完美地说明了“混合消去律”在非阿贝尔群中不成立。
⚠️ [易错点]
  1. 最常见的代数错误: 在处理非阿贝尔群时,不经思考地交换元素顺序是初学者最容易犯的错误。这个注记就是一剂预防针。
  2. 特殊情况: 即使在非阿贝尔群中,如果恰好某三个元素 $a, b, c$ 之间可以相互交换(例如 $a$ 属于中心,即 $a$ 与所有元素都交换),那么对于这三个特殊的元素,$a*b=c*a$ 确实可以推出 $b=c$。但这不是一个普遍规律。
📝 [总结]

这个注记强调了消去律的方向性:只能消除在等式两边“相同一侧”的元素。由于非阿贝尔群中元素运算顺序的重要性,交叉位置的元素不能被想当然地“消去”。这是理解非交换代数和初等代数区别的一个关键点。

🎯 [存在目的]

本注记的目的是为了加固非交换性这一概念的理解,并防止读者在后续的证明和计算中犯下低级但致命的错误。它通过一个明确的“禁令”(没有混合消去律)来设定行为边界,迫使读者在处理的运算时保持警惕,时刻注意元素的位置。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下你有一系列的操作指令,这些指令的顺序是重要的。

  1. $a*b=c*a$ 意味着:“先做a,再做b”的效果,等于“先做c,再做a”。
  2. 你不能因此就认为“操作b”和“操作c”是等价的。
  3. 例如,在做饭时,“先放油(a),再放鸡蛋(b)”的效果,可能等于“先打散鸡蛋(c),再放油(a)”。但这绝不意味着“放鸡蛋(b)”这个动作和“打散鸡蛋(c)”这个动作是同一个。它们只是在与“放油(a)”这个特定动作配合时,恰好产生了某种等效的结果。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一个城市里开车,这个城市有很多单行道和立交桥。

  1. $a, b, c$ 都是不同的驾驶指令,比如“沿主路开1公里”,“右转进入匝道”,“在立交桥上左转”。
  2. $a*b = c*a$ 可能意味着:
  3. (路线1)“沿主路开1公里(a),然后右转进入匝道(b)”
  4. (路线2)“在立交桥上左转(c),然后沿主路开1公里(a)”
  5. 这两条路线最终让你到达了同一个地方。
  6. 但是,你不能说“右转进入匝道(b)”这个指令就等同于“在立交桥上左转(c)”。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动作,只是在这个特定的组合下殊途同归。这就是“混合消去律”不成立的直观体现。

📜 [原文12]

命题 2.2.3 (线性方程的唯一解)。令 $(G, *)$ 为一个。那么对于所有 $a, b \in G$,存在唯一的 $x \in G$ 使得 $a * x=b$。换句话说,给定 $a, b$“线性方程” $a * x=b$ 有唯一的解 $x \in G$。同样,对于所有 $a, b \in G$,存在唯一的 $y \in G$ 使得 $y * a=b$。换句话说,给定 $a, b$“线性方程” $y * a=b$ 有唯一的解 $y \in G$

📖 [逐步解释]

这个命题是公理的另一个重要推论,它保证了在中,最基本的一类方程总是有解,而且解是唯一的。

  1. 命题的陈述:
    • “线性方程”: 作者在这里用了一个比喻。在初等代数中,$ax=b$ 被称为线性方程。在的语境下,方程 $a*x=b$ 形式上很像它,所以也借用了这个名字。这有助于我们建立直觉。
    • 两个方程: 因为不一定是阿贝尔的,所以 $a*x=b$$y*a=b$ 是两个不同的方程。
    • $a*x=b$: 未知数 $x$ 在右边,可以看作是“左线性方程”。
    • $y*a=b$: 未知数 $y$ 在左边,可以看作是“右线性方程”。
    • 核心结论: “存在唯一的解 (there exists a unique solution)”。这句话包含两层意思:
    • 存在性 (Existence): 解一定是存在的,方程不会无解。
    • 唯一性 (Uniqueness): 解只有一个,不会有两个或更多的解。
  2. 与普通数系的对比:
    • 实数中,解方程 $ax=b$
    • 如果 $a \neq 0$,那么有唯一解 $x = b/a$
    • 如果 $a = 0$$b \neq 0$,那么无解。
    • 如果 $a = 0$$b = 0$,那么有无穷多解。
    • $(G, *)$ 中,情况要简单得多!因为中的每个元素 $a$ 都像是一个“非零”的数,它总有逆元。所以,中的线性方程永远不会出现无解或无穷多解的情况,总是恰好有一个解。
  3. 这个性质的意义:
    • 它体现了结构的“完美”和“自洽”。在的世界里,你可以通过一个元素 $a$ 将任何元素 $x$ “变换”到另一个元素 $b$,而且这种变换是一一对应的。
    • 这是作为一个“变换群”或“对称群”的基础。的元素可以看作是对集合本身进行的操作,而这个命题保证了从任何一个起点,你都可以通过某个操作到达任何一个终点。

📜 [原文13]

证明. 首先我们证明唯一性(尽管这个事实是消去律的直接推论)。如果 $a * x=b$,那么将两边左乘 $a$逆元 $a^{\prime}$,我们得到

$$ a^{\prime} *(a * x)=a^{\prime} * b $$

因此,由于 $a^{\prime} *(a * x)=\left(a^{\prime} * a\right) * x=e * x=x$,所以 $x=a^{\prime} * b$。这确立了唯一性,也确立了存在性,因为如果我们令 $x=a^{\prime} * b$,那么

$$ a * x=a *\left(a^{\prime} * b\right)=\left(a * a^{\prime}\right) * b=e * b=b 。 $$

方程 $y * a=b$ 的情况类似。

📖 [逐步解释]

这个证明非常漂亮,它同时完成了唯一性存在性的证明。

证明方程 $a*x=b$ 的解存在且唯一:

  1. 从唯一性入手 (Proving Uniqueness):
    • 假设: 假设存在一个解 $x$,满足 $a*x=b$。我们的目标是证明这个 $x$ 只能是某一个特定的表达式,从而说明解是唯一的。
    • 推导: 这个推导过程和消去律的证明几乎一样。
    • 我们有方程: $a * x = b$
    • 两边左乘 $a$逆元 $a'$: $a' * (a * x) = a' * b$
    • 使用结合律: $(a' * a) * x = a' * b$
    • 使用逆元定义: $e * x = a' * b$
    • 使用单位元定义: $x = a' * b$
    • 唯一性结论: 这个推导表明,如果解 $x$ 存在,那么它必须等于 $a' * b$。因为 $a'$ (a的逆元) 是唯一的,b是给定的,所以 $a' * b$ 是一个唯一确定的元素。因此,解最多只有一个。
  2. 证明存在性 (Proving Existence):
    • 思路: 我们刚才已经找到了解的唯一“候选人”:$x = a' * b$。现在我们只需要验证这个“候选人”是不是真的解就行了。
    • 验证: 把 $x = a' * b$ 代入原方程 $a * x = b$ 的左边:
    • $a * x = a * (a' * b)$
    • 使用结合律: $(a * a') * b$
    • 使用逆元定义: $e * b$
    • 使用单位元定义: $b$
    • 存在性结论: 我们看到,代入后,方程的左边确实等于右边 $b$。这说明 $x = a' * b$ 的确是一个解。
    • 综合结论: 因为我们证明了(1)解最多只有一个,并且(2)我们找到了一个解,所以我们最终证明了方程 $a*x=b$ 存在唯一的解,这个解就是 $x = a' * b$

证明方程 $y*a=b$ 的解存在且唯一:

证明过程完全对称。

  1. 唯一性: 假设 $y*a=b$ 有解。两边右乘 $a$逆元 $a'$
    • $(y * a) * a' = b * a'$
    • $y * (a * a') = b * a'$
    • $y * e = b * a'$
    • $y = b * a'$。所以解如果存在,必是 $b*a'$
  2. 存在性: 将 $y = b * a'$ 代入原方程 $y*a=b$ 的左边。
    • $y * a = (b * a') * a$
    • $y * a = b * (a' * a) = b * e = b$
    • 验证成功。
    • 结论: 方程 $y*a=b$ 存在唯一的解,这个解就是 $y = b * a'$
∑ [公式拆解]
  • 公式1:

$$ a^{\prime} *(a * x)=a^{\prime} * b $$

这是通过对方程 $a*x=b$ 两边左乘 $a$逆元 $a'$ 得到的,是求解过程的关键步骤。

  • 公式2:

$$ a * x=a *\left(a^{\prime} * b\right)=\left(a * a^{\prime}\right) * b=e * b=b 。 $$

这是一步步的验证过程,展示了将候选解 $x=a'b$ 代入原方程后,如何利用公理(主要是结合律逆元单位元定义)化简得到结果 $b$

💡 [数值示例]
  • 示例1: 在 $(GL_2(\mathbb{R}), \cdot)$ 中解方程
  • 问题: 解方程 $A \cdot X = B$,其中 $A = \begin{pmatrix} 1 & 2 \\ 0 & 1 \end{pmatrix}$, $B = \begin{pmatrix} 3 & 4 \\ 5 & 6 \end{pmatrix}$
  • : 根据命题,唯一解是 $X = A^{-1} \cdot B$
  • 第一步: 求 $A$逆元 $A^{-1}$
  • $\det(A) = 1 \cdot 1 - 2 \cdot 0 = 1$
  • $A^{-1} = \frac{1}{\det(A)} \begin{pmatrix} 1 & -2 \\ 0 & 1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1 & -2 \\ 0 & 1 \end{pmatrix}$
  • 第二步: 计算 $X = A^{-1} \cdot B$
  • $X = \begin{pmatrix} 1 & -2 \\ 0 & 1 \end{pmatrix} \begin{pmatrix} 3 & 4 \\ 5 & 6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1\cdot3 + (-2)\cdot5 & 1\cdot4 + (-2)\cdot6 \\ 0\cdot3 + 1\cdot5 & 0\cdot4 + 1\cdot6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7 & -8 \\ 5 & 6 \end{pmatrix}$
  • 验证: $A \cdot X = \begin{pmatrix} 1 & 2 \\ 0 & 1 \end{pmatrix} \begin{pmatrix} -7 & -8 \\ 5 & 6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1(-7)+2(5) & 1(-8)+2(6) \\ 0(-7)+1(5) & 0(-8)+1(6)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3 & 4 \\ 5 & 6 \end{pmatrix} = B$。验证成功。
  • 示例2: 解方程 $Y \cdot A = B$
  • 问题: 解方程 $Y \cdot A = B$,使用相同的 $A, B$
  • : 根据命题,唯一解是 $Y = B \cdot A^{-1}$。注意,因为矩阵乘法非交换的,所以 $Y$$X$ 的解很可能不同。
  • 计算:
  • $Y = \begin{pmatrix} 3 & 4 \\ 5 & 6 \end{pmatrix} \begin{pmatrix} 1 & -2 \\ 0 & 1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3\cdot1 + 4\cdot0 & 3(-2)+4\cdot1 \\ 5\cdot1 + 6\cdot0 & 5(-2)+6\cdot1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3 & -2 \\ 5 & -4 \end{pmatrix}$
  • 可以看到,解 $Y$ 和之前的解 $X$ 是完全不同的矩阵
⚠️ [易错点]
  1. 解的位置: 在非阿贝尔群中,方程 $a*x=b$ 的解 $x = a'b$ 和方程 $y*a=b$ 的解 $y=ba'$ 是不同的!$a'$ 的位置至关重要。左乘逆元解左边的 $a$,右乘逆元解右边的 $a$
  2. 消去律与解方程的关系: 唯一性的证明其实就是消去律的应用。如果 $a*x_1 = b$$a*x_2 = b$,那么 $a*x_1 = a*x_2$,根据左消去律,得到 $x_1=x_2$。所以作者说“唯一性是消去律的直接推论”。
  3. 符号 $a'b$: 在非阿贝尔群中,$a'b$ 就是最终答案,不能再化简了。不要想当然地写成 $ba'$
📝 [总结]

这个命题深刻地揭示了结构的高度规则性。它保证了在任何中,形式为 $a*x=b$$y*a=b$ 的基本线性方程总是有解,而且解是唯一的。解的具体形式可以通过乘以逆元直接构造出来,分别是 $x=a'b$$y=ba'$。这个性质是区别于其他很多代数结构(如中的零因子导致的解不唯一或无解)的一个标志性特征。

🎯 [存在目的]

本命题的目的是为了展示公理的直接威力,并为后续的理论发展奠定基础。

  1. 理论基础: 它是证明凯莱定理 (Cayley's Theorem) 的关键一步,该定理表明任何都同构于一个置换群。下面即将讲到的推论2.2.4就是这个证明的前奏。
  2. 计算工具: 它为我们在中进行代数运算和求解提供了合法性和具体方法。
  3. 结构刻画: “任何线性方程都有唯一解”可以被看作是的另一个等价定义(在某些前提下)。它从“操作”和“变换”的角度刻画了的本质。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个“状态空间”(集合 $G$),以及一系列的“变换工具”(的元素)。

  1. 方程 $a*x=b$: 它的意思是:“我当前在状态 $e$单位元)。我需要找到一个变换 $x$,当我先应用变换 $a$,再应用变换 $x$ 后,我能到达目标状态 $b$。”
  2. $x=a'b$: 它的意思是:要找到这个 $x$,你可以这样做:
  1. 先撤销变换 $a$,即应用 $a'$。这会把你带到 $a'$ 状态。
  2. $a'$ 状态出发,再应用变换 $b$
    • 这个模型有点绕。换个角度:
    • 方程 $a*x=b$: “有一个未知的变换 $x$。我们只知道,先用它,再用 $a$ 变换,得到的结果是 $b$变换。” 这个说法是错的。应该是“先用 $a$ 变换,再用 $x$ 变换,得到的结果是 $b$ 变换”。
    • $x=a'b$: 那么这个未知的变换 $x$ 是什么呢?它就是 “先撤销 $a$ (即 $a'$), 再执行 $b$”。
    • 我们来验证一下:[先执行a] 再 [执行x] = [先执行a] 再 [先执行a的逆,再执行b] = [执行a后立刻撤销a] 再 [执行b] = [啥也没干] 再 [执行b] = [执行b]。这与方程 $a*x=b$ 的含义一致。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玩一个魔方

  1. $G$魔方所有可能的状态。
  2. $a$ 是一个特定的打乱步骤,比如“顶层顺时针转90度”。
  3. $b$ 是你的目标状态,比如“六面还原”。
  4. 方程 $y*a=b$: 它的意思是:“我手上有一个被打乱成 $a$ 状态的魔方。我需要找到一个复原步骤序列 $y$,当我执行 $y$ 后,魔方能回到还原状态 $b$(这里 $b$ 是单位元 $e$)”。
  5. $y = b * a'$: 解就是 $y = e * a' = a'$$a'$ 是什么?它是打乱步骤 $a$逆操作,即“顶层逆时针转90度”。这个命题告诉你,对于任何一种打乱方式 $a$,都存在唯一的“一步撤销”操作 $a'$ 能复原它。这个结论是显然的,但群论把它推广到了任意的和任意的目标状态 $b$

📜 [原文14]

推论 2.2.4. 令 $(G, *)$ 为一个,并令 $a \in G$。通过以下规则定义函数 $\ell_{a}: G \rightarrow G$$r_{a}: G \rightarrow G$

$$ \begin{aligned} & \ell_{a}(x)=a * x \\ & r_{a}(x)=x * a . \end{aligned} $$

那么,对于所有 $a \in G$$\ell_{a}$$r_{a}$ 都是从 $G$$G$双射,因此 $\ell_{a}, r_{a} \in S_{G}$

证明. 对于所有 $b \in G$,存在唯一的 $x \in G$ 使得 $a * x=\ell_{a}(x)= b$ 这一陈述表明 $\ell_{a}$ 既是满射又是单射,因此是双射。(或者,函数 $\ell_{a^{\prime}}$ 是一个逆函数,可以通过检查

$$ \ell_{a^{\prime}} \circ \ell_{a}(x)=\ell_{a} \circ \ell_{a^{\prime}}(x)=x $$

对于所有 $x \in G$ 成立来证明。)对于 $r_{a}$ 的论证类似。

📖 [逐步解释]

这个推论是前一个命题的直接应用,它将的代数性质与集合上的函数(特别是置换)联系起来,是通往著名的凯莱定理的桥梁。

  1. 定义了两个函数:
    • $\ell_{a}: G \rightarrow G$: 这是一个以 $G$ 为定义域和值域的函数。它的名字 $\ell$ 代表左 (Left)。它的作用是把输入的任何元素 $x$ 变成 $a*x$。所以 $\ell_a$ 就是“左乘 a (left multiplication by a)”这个操作。
    • $r_{a}: G \rightarrow G$: 类似地,$r$ 代表右 (Right)。它的作用是把输入的任何元素 $x$ 变成 $x*a$。所以 $r_a$ 就是“右乘 a (right multiplication by a)”这个操作。
    • 对于每个元素 $a$,我们都有一对这样的函数 $\ell_a$$r_a$
  2. 核心结论:
    • $\ell_{a}$$r_{a}$ 都是从 $G$$G$ 的双射”:
    • 双射 (Bijection): 一个函数双射,意味着它既是单射 (Injective) 又是满射 (Surjective)
    • 单射: 一对一的。不同的输入一定会得到不同的输出。如果 $x_1 \neq x_2$,那么 $f(x_1) \neq f(x_2)$。等价地,如果 $f(x_1) = f(x_2)$,那么必然 $x_1 = x_2$
    • 满射: 映上的。值域中的任何一个元素 $b$,都至少有一个输入 $x$ 能映射到它,即 $f(x)=b$
    • “因此 $\ell_{a}, r_{a} \in S_{G}$:
    • $S_G$: 这是作用在集合 $G$ 上的对称群,即从 $G$$G$ 的所有双射函数置换)构成的
    • 这个结论是说,“左乘a”和“右乘a”这两个操作,本身就是 $G$ 这个集合上的置换
  3. 证明的解读:
    • 证明 $\ell_a$ 是双射:
    • 方法一 (利用前一个命题):
    • 命题2.2.3告诉我们,对于任何一个 $b \in G$,方程 $\ell_a(x) = a*x=b$ 存在唯一解
    • 存在解”意味着:对于任何一个目标输出 $b$,我们总能找到一个输入 $x$。这正是满射的定义。
    • 解是唯一的”意味着:一个输出 $b$ 只会对应一个输入 $x$。如果 $\ell_a(x_1) = \ell_a(x_2) (=b)$,那么必然 $x_1=x_2$。这正是单射的定义。
    • 既然 $\ell_a$ 既是单射又是满射,所以它是双射
    • 方法二 (构造逆函数):
    • 要证明一个函数 $f$双射,一个有效的方法是找到它的逆函数 $f^{-1}$,满足 $f \circ f^{-1}$$f^{-1} \circ f$ 都是恒等函数
    • 作者指出,$\ell_a$逆函数就是 $\ell_{a'}$ (其中 $a'$$a$逆元)。我们来验证:
    • $(\ell_{a'} \circ \ell_a)(x) = \ell_{a'}(\ell_a(x)) = \ell_{a'}(a*x) = a'*(a*x) = (a'*a)*x = e*x = x$
    • $(\ell_a \circ \ell_{a'})(x) = \ell_a(\ell_{a'}(x)) = \ell_a(a'*x) = a*(a'*x) = (a*a')*x = e*x = x$
    • 因为我们成功找到了逆函数,所以 $\ell_a$ 是一个双射。这个证明方法更具构造性。
    • 证明 $r_a$ 是双射: 证明完全类似。它的逆函数$r_{a'}$ (右乘a的逆元)。
∑ [公式拆解]
  • 公式1:

$$ \begin{aligned} & \ell_{a}(x)=a * x \\ & r_{a}(x)=x * a . \end{aligned} $$

  • 这定义了两个函数(或映射$\ell_a$$r_a$。它们都是 $G \to G$函数
  • $\ell_a(x)$左乘映射,把 $a$ 乘在 $x$ 的左边。
  • $r_a(x)$右乘映射,把 $a$ 乘在 $x$ 的右边。
  • 这里的 $a$ 是固定的,是函数的“参数”;$x$ 是自变量。
  • 公式2:

$$ \ell_{a^{\prime}} \circ \ell_{a}(x)=\ell_{a} \circ \ell_{a^{\prime}}(x)=x $$

  • $\circ$: 函数复合符号。
  • $\ell_{a'}$: 左乘 $a$逆元 $a'$映射
  • 这个等式表明,函数 $\ell_{a'}$$\ell_a$ 互为逆函数。先左乘 $a$ 再左乘 $a'$,等于什么都没做(得到了恒等映射 $x \mapsto x$)。
💡 [数值示例]
  • 示例: 在 $(\mathbb{Z}_4, +)$ 中看 $\ell_{[1]}$
  • : $G = \mathbb{Z}_4 = \{[0], [1], [2], [3]\}$运算是模4加法
  • 函数: 考虑 $\ell_{[1]}$,即“左加[1]”的函数
  • $\ell_{[1]}(x) = [1] + x$
  • 映射关系:
  • $\ell_{[1]}([0]) = [1]+[0] = [1]$
  • $\ell_{[1]}([1]) = [1]+[1] = [2]$
  • $\ell_{[1]}([2]) = [1]+[2] = [3]$
  • $\ell_{[1]}([3]) = [1]+[3] = [4] = [0]$
  • 结果: 这个函数集合 $\{[0], [1], [2], [3]\}$ 重新排列成了 $\{[1], [2], [3], [0]\}$
  • 双射性:
  • 单射: 没有两个不同的输入得到相同的输出。
  • 满射: 输出集合仍然是完整的 $\{[0], [1], [2], [3]\}$,没有遗漏。
  • 结论: $\ell_{[1]}$$G$ 上的一个置换(或双射)。这个置换可以用轮换记法写成 $([0] \ [1] \ [2] \ [3])$
  • 逆函数: $\ell_{[1]}$逆元$[1]$加法逆元 $[3]$$\ell_{[3]}$ 的作用是“加[3]”。
  • $\ell_{[3]}([0])=[3], \ell_{[3]}([1])=[0], \ell_{[3]}([2])=[1], \ell_{[3]}([3])=[2]$
  • 可以看到 $\ell_{[1]}$$\ell_{[3]}$ 的效果正好相反。
⚠️ [易错点]
  1. 函数与元素的混淆: $\ell_a$ 是一个函数,一个映射,一个置换。而 $a$ $G$ 的一个元素。不要混淆两者。这个推论的深刻之处在于,它在的元素 $a$ 和作用于该置换 $\ell_a$ 之间建立了一座桥梁。
  2. 为什么属于 $S_G$: 任何一个从集合 $G$ 到自身的双射,根据定义,就是对称群 $S_G$ 的一个元素。所以证明了 $\ell_a$双射,就等于证明了 $\ell_a \in S_G$
📝 [总结]

该推论表明,在任何 $G$ 中,用任意一个固定元素 $a$ 去左乘或右乘中的所有元素,其效果等同于对集合进行一次重排或置换。每一个元素 $a$ 都对应着一个独特的置换 $\ell_a$(和 $r_a$)。这揭示了的内在作用机制:的每个元素都可以被看作是作用于整个的一个对称变换

🎯 [存在目的]

这个推论是群论中一个里程碑式的定理——凯莱定理 (Cayley's Theorem)——的核心。

  1. 凯莱定理说:任何一个 $G$同构$S_G$ 的一个子群
  2. 证明思路: 我们可以定义一个映射 $\Phi: G \rightarrow S_G$,它把每个元素 $a \in G$ 映射到我们刚刚定义的置换 $\ell_a \in S_G$,即 $\Phi(a) = \ell_a$。然后可以证明这个映射 $\Phi$ 是一个单同态单射同构)。这意味着 $G$ 的结构和 $S_G$ 中所有形如 $\ell_a$置换构成的子群的结构是完全一样的。
  3. 哲学意义: 凯莱定理意味着,从抽象的意义上讲,所有的(无论它看起来多么抽象,元素是数、矩阵还是别的什么)本质上都是“置换群”。这为研究所有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具体的模型。这个推论就是这个宏大结论的第一步。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个班级里的所有学生站成一排(代表 $G$ 的元素)。

  1. 老师(元素 $a$)发布一个指令:“所有人向左移动3个位置!”(操作 $\ell_a$)。
  2. 结果是,所有学生都换了位置,但仍然是这些学生,没有人出列,也没有空位。队伍只是被“重新排列”了。这个“重新排列”就是一个置换
  3. 这个推论就是说,老师的每一个指令(“左移1位”、“左移2位”...)都对应一个不同的“重新排列”方案。
  4. 凯莱定理则更进一步说,整个“老师发布指令”的系统,和“所有这些排列方案如何复合”的系统,在结构上是完全一样的。
💭 [直观想象]

拿一个魔方的还原状态。

  1. $G$: 魔方的所有状态集合
  2. $a$: 一个操作,比如 F (前面顺时针转90度)。
  3. $\ell_a$: 这个映射的作用是,无论你当前的魔方处于什么状态 $x$,我对它再执行一次 F 操作,得到新状态 $F \cdot x$
  4. 这个推论说,$\ell_F$ 这个映射是对所有魔方状态的一次“大洗牌”(置换)。它把每个状态都唯一地、不重复、不遗漏地映射到了另一个状态。例如,状态A被映射到 $F \cdot A$,状态B被映射到 $F \cdot B$。因为 F 操作是可逆的(逆操作是 F'),所以这个“大洗牌”也是可逆的,因此是一个双射

📜 [原文15]

因此,给定一个由群表描述的有限群 $(G, *)$运算表的每一行都恰好包含 $G$ 的每个元素一次,同样,运算表的每一列也恰好包含 $G$ 的每个元素一次(“数独性质”)。

📖 [逐步解释]

这句话是推论2.2.4在一个非常具体场景下的直接应用——分析有限群运算表(也叫凯莱表 Cayley Table)。

  1. 群表 (Group Table) / 凯莱表 (Cayley Table):
    • 这是一种可视化有限群运算规则的表格。
    • 表格的行和列的表头都按相同顺序列出的所有元素。
    • 表格第 $i$ 行、第 $j$ 列的单元格内容是第 $i$ 行表头元素与第 $j$ 列表头元素的运算结果。通常约定为 (行元素) * (列元素)
  2. “每一行都恰好包含G的每个元素一次”:
    • 让我们看第 $a$ 行。这一行的所有元素是 $a*g_1, a*g_2, ..., a*g_n$,其中 $g_1, ..., g_n$的所有元素。
    • 这组元素 $a*g_1, ..., a*g_n$ 正是函数 $\ell_a(x) = a*x$ 的所有输出值。
    • 根据推论2.2.4,$\ell_a$ 是一个双射(一个置换)。
    • 双射意味着它把输入集合 $\{g_1, ..., g_n\}$ 重新排列,得到的输出集合 $\{a*g_1, ..., a*g_n\}$ 仍然是 $\{g_1, ..., g_n\}$,只是顺序变了。
    • “重新排列”意味着输出的元素既不重复(单射性保证),也不遗漏(满射性保证)。
    • 因此,第 $a$ 行的所有格子里,的每个元素都必须出现,且只出现一次。
  3. “每一列也恰好包含G的每个元素一次”:
    • 让我们看第 $a$ 列。这一列的所有元素是 $g_1*a, g_2*a, ..., g_n*a$
    • 这组元素正是函数 $r_a(x) = x*a$ 的所有输出值。
    • 根据推论2.2.4, $r_a$ 也是一个双射
    • 同理,这意味着第 $a$ 列的所有格子里,的每个元素也必须出现,且只出现一次。
  4. “数独性质 (Sudoku Property)”:
    • 这是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在数独游戏中,要求每一行、每一列、每一个九宫格都包含1到9的数字各一次。
    • 凯莱表要求每一行、每一列都包含的所有元素各一次。这和数独的行、列规则是完全一样的,因此得名。
💡 [数值示例]
  • 示例: $\mathbb{Z}_3 = \{[0], [1], [2]\}$ 的凯莱表
  • 运算: 模3加法。
  • 凯莱表:
+ [0] [1] [2]
[0] [0] [1] [2] <-- 第一行
[1] [1] [2] [0] <-- 第二行
[2] [2] [0] [1] <-- 第三行

^ 第一列

  • 检查:
  • 第一行: {[0], [1], [2]},包含了所有元素各一次。
  • 第二行: {[1], [2], [0]},包含了所有元素各一次。
  • 第三行: {[2], [0], [1]},包含了所有元素各一次。
  • 第一列: {[0], [1], [2]},包含了所有元素各一次。
  • ... 以此类推,所有行和列都满足“数独性质”。
  • 反例: 不满足数独性质的表不是群表
  • 考虑集合 $\{e, a\}$ 和以下运算表:
* e a
e e a
a a a
  • 第二行出现了重复元素 a,缺少了元素 e
  • 第二列也出现了重复元素 a,缺少了元素 e
  • 这个表不满足数独性质,因此它不可能是一个凯莱表。(实际上,它不满足消去律$a*e = a*a$$e \neq a$)。
⚠️ [易错点]
  1. 数独性质是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 一个满足数独性质的表,不一定对应一个。最主要的问题是结合律可能不满足。数独性质只保证了线性方程有唯一解,但不能保证结合律。构造一个满足数独性质但非结合的运算表是可能的(这种结构称为拟群 (Quasigroup))。
  2. 阿贝尔群的凯莱表: 如果一个阿贝尔的,那么它的凯莱表关于主对角线(左上到右下)是对称的。因为 $g_i * g_j = g_j * g_i$。上面 $\mathbb{Z}_3$ 的例子就是对称的。
📝 [总结]

数独性质”是凯莱表的一个显著视觉特征。它规定了凯莱表的每一行和每一列都必须是元素的一个置换。这个性质是公理(特别是逆元存在性)的直接结果,也是消去律线性方程唯一解性质在有限群表格上的体现。

🎯 [存在目的]

这个性质的存在目的主要是:

  1. 提供一个快速的检验/证伪工具: 如果你写出了一个有限群凯莱表,发现某行或某列有重复元素,那么你肯定算错了。反之,如果你想构造一个特定阶数的,你必须确保你构造的表满足数独性质
  2. 帮助构造小阶群: 对于元素很少的(如2阶、3阶、4阶),数独性质极大地限制了凯莱表的可能性,使得我们可以通过尝试和排除法来“猜出”所有可能的结构,如下文所示。
  3. 加深对凯莱定理的理解: 它直观地展示了“左乘/右乘是一个置换”这个抽象结论。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个舞会,有N个男士和N个女士,他们每个人都有一个从1到N的唯一编号。

  1. 凯莱表: 一个配对表。第 $i$ 行第 $j$ 列记录了 $i$ 号男士和 $j$ 号女士跳舞的“结果”(比如他们跳的是华尔兹、探戈等,假设结果也是N种之一)。
  2. 数独性质:
  3. 行规则: 对于 $i$ 号男士,他和所有N位女士跳舞的“结果”必须各不相同,囊括了所有N种舞蹈。这意味着这位男士非常“全能”,能和不同的人跳出所有类型的舞蹈。
  4. 列规则: 对于 $j$ 号女士,所有N位男士和她跳舞的“结果”也必须各不相同,囊括了所有N种舞蹈。这意味着这位女士也非常“百搭”。
  5. 一个就像这样一个“完美的舞会”,每个参与者(元素)与所有其他人互动时,都能产生一套完整且不重复的结果。
💭 [直观想象]

最直观的想象就是数独游戏本身。把的元素想象成不同的颜色或符号。凯莱表就是一个填满这些符号的方格。数独性质就是要求你填表时,每行每列都不能有重复的符号。这个约束非常强大,当你填了几个格子后,其他格子的选择就会大大减少。

📜 [原文16]

数独性质使我们能够轻松描述所有元素数量较小的 $G$。如果 $G=\{e\}$ 只有一个元素,那么必然 $e * e=e$(事实上,任何两个只有一个元素的二元结构都是这样的)。如果 $G=\{e, a\}$ 有两个元素,那么 $e * a=a$,所以数独性质强制 $a * a=e$,并且 $(G, *) \cong(\mathbb{Z} / 2 \mathbb{Z},+)$。如果 $G=\{e, a, b\}$ 有三个元素,那么 $e * a=a$,所以 $a * a=e$ 是不可能的,因此 $a * a=b$。同样,$b * b=a$。最后,我们必须有 $a * b=b * a=e$。通过检查运算表很容易看出 $(G, *) \cong(\mathbb{Z} / 3 \mathbb{Z},+)$运算表必须如下所示:

$*$
$e$ $e$ $\quad$ $*$ $e$ $a$
:--- :--- :---
$e$ $e$ $a$
$a$ $a$ $e$ $\quad+\quad$ $*$ $e$ $a$ $b$
:---: :---: :---: :---:
$e$ $e$ $a$ $b$
$a$ $a$ $b$ $e$
$b$ $b$ $e$ $a$

注意,例如在 $G=\{e, a, b\}$ 有三个元素的情况下,我们不能仅仅通过写下运算表就断定 $(G, *)$ 是一个。例如,我们还没有检查结合律。然而,通过检查,我们可以看到 $(G, *) \cong(\mathbb{Z} / 3 \mathbb{Z},+)$,然后我们自动知道 $(G, *)$ 是一个,因为 $(G, *)$ 同构于 $(\mathbb{Z} / 3 \mathbb{Z},+)$ 并且 $(\mathbb{Z} / 3 \mathbb{Z},+)$ 是一个(特别地,它是结合的)。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内容展示了如何利用数独性质以及其他公理,系统地推导出所有阶数很小(1, 2, 3阶)的的结构。这个过程是有限群分类思想的萌芽。

1. 阶为1的群 (Order 1 Group)

  • 集合: $G=\{e\}$。只有一个元素,这个元素必须是单位元 $e$
  • 运算: 只有一种可能的运算:$e*e$
  • 凯莱表:
* e
e ?
  • 为了满足单位元的定义 ($e*x=x$),必须有 $e*e=e$
  • 结论: 世界上只有一种1阶的结构,称为平凡群 (trivial group)。它的凯莱表是唯一的。

2. 阶为2的群 (Order 2 Group)

  • 集合: $G=\{e, a\}$$e$单位元
  • 构建凯莱表:
* e a
e ? ?
a ? ?
  • 第一步 (使用单位元性质):
  • 第一行是 $\ell_e(x)=e*x$ 的结果,所以是 $e*e=e, e*a=a$
  • 第一列是 $r_e(x)=x*e$ 的结果,所以是 $e*e=e, a*e=a$
  • 表格变为:
* e a
e e a
a a ?
  • 第二步 (使用数独性质):
  • 看第二行 [a, ?]。根据数独性质,这一行必须包含 $e$$a$ 各一次。既然 $a$ 已经有了,那么 ? 必须是 $e$。所以 $a*a=e$
  • 表格完成:
* e a
e e a
a a e
  • 第三步 (识别结构):
  • 这个凯莱表 $(\mathbb{Z}/2\mathbb{Z}, +)$凯莱表是完全一样的(只要把 $e$ 看作 $[0]$,把 $a$ 看作 $[1]$)。
  • $(\mathbb{Z}/2\mathbb{Z}, +)$ 的表:
+ [0] [1]
[0] [0] [1]
[1] [1] [0]
  • 因为两者结构完全相同,我们说它们是同构 (isomorphic) 的,记作 $(G, *) \cong (\mathbb{Z}/2\mathbb{Z}, +)$
  • 结论: 所有2阶都同构于 $\mathbb{Z}/2\mathbb{Z}$。换句话说,在同构的意义下,只有一种2阶

3. 阶为3的群 (Order 3 Group)

  • 集合: $G=\{e, a, b\}$
  • 构建凯莱表:
* e a b
e e a b
a a ? ?
b b ? ?
  • 第一步 (单位元性质): 填好第一行和第一列。
  • 第二步 (数独性质):
  • 看第二行 [a, ?, ?]。中间的格子是 $a*a$
  • $a*a$ 能等于 $a$ 吗? 如果 $a*a=a*e$,根据左消去律,得 $a=e$,但这与 $G$ 有3个不同元素矛盾。所以 $a*a \neq a$
  • $a*a$ 能等于 $e$ 吗? 我们先假设可以。如果 $a*a=e$
  • 那么第二行就是 [a, e, ?]。根据数独性质,剩下的 ? 必须是 $b$。所以 $a*b=b$。但根据右消去律$a*b=e*b$ 意味着 $a=e$,矛盾。所以 $a*b \neq b$
  • 呃,我的推理有误。如果 $a*a=e$,那么第二行是 [a, e, ?],第三个元素 $a*b$ 必须是 $b$。但是如果 $a*b=b=e*b$,则 $a=e$,矛盾。所以 $a*a=e$ 这个假设一开始就是错的。
  • 正确的推理: 在第二行 [a, ?, ?] 中,$a*a$ 不能是 $a$ (由消去律)。所以 $a*a$ 只能是 $e$$b$
  • 情况1: 假设 $a*a = e$。那么第二行是 [a, e, ?]。剩下的 $a*b$ 必须是 $b$。但 $a*b = b$ 意味着 $a=e$,矛盾。所以 $a*a=e$ 是不可能的。
  • 情况2: $a*a$ 必须是 $b$。这是唯一剩下的可能。
  • 现在第二行是 [a, b, ?]。根据数独性质,剩下的 $a*b$ 必须是 $e$
  • 表格变为:
* e a b
e e a b
a a b e
b b ? ?
  • 第三步 (继续用数独性质):
  • 看第二列 [a, b, ?]$b*a$ 必须是 $e$
  • 看第三行 [b, e, ?]$b*b$ 必须是 $a$
  • 表格完成:
* e a b
e e a b
a a b e
b b e a
  • 第四步 (识别结构): 这个表和 $(\mathbb{Z}/3\mathbb{Z}, +)$ 的表结构相同(令 $e=[0], a=[1], b=[2]$)。
  • 结论: 所有3阶都同构于 $\mathbb{Z}/3\mathbb{Z}$

关于结合律的说明:

  • 作者在这里提出了一个非常严谨的观点:我们通过数独性质消去律填出了唯一的凯莱表,但这并没有证明这个表定义的运算满足结合律
  • 例如,我们需要验证 $(a*a)*b = a*(a*b)$ 是否成立。
  • 左边: $(a*a)*b = b*b = a$
  • 右边: $a*(a*b) = a*e = a$
  • 这个验证通过了。但我们需要对所有 $3^3=27$ 种组合都进行验证,这非常繁琐。
  • 聪明的办法: 作者提供了一个捷径。我们不需要去硬生生验证结合律。我们只需要认出这个凯莱表的结构和某个我们已知的(比如 $\mathbb{Z}/3\mathbb{Z}$)的凯莱表同构的。
  • 既然 $(\mathbb{Z}/3\mathbb{Z}, +)$ 已经确定是一个了(所以它的加法必然是结合的),而我们的新结构 $(G, *)$ 和它有着完全一样的运算结构,那么 $(G, *)$运算也必然是结合的。这个性质通过“同构”关系被“传递”了过来。
  •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通过同构来证明性质
📝 [总结]

本段通过对1阶、2阶、3阶的系统性构造,展示了公理(特别是单位元性质和 daraus resultierende 数独性质/消去律)的强大约束力。它表明,对于这些非常小的阶数,的结构是唯一的(在同构意义下),并且它们都同构于我们熟悉的循环群 $\mathbb{Z}/n\mathbb{Z}$。同时,本段还引入了一个重要的证明技巧:与其直接验证一个新构造的代数结构是否满足某个性质(如结合律),不如证明它与一个已知满足该性质的结构同构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

  1. 实践应用群公理: 将抽象的公理用于具体的构造任务,加深对公理约束力的理解。
  2. 开启群分类问题: 这是有限群分类理论的最简单入门。它提出了一个问题:“对于一个给定的阶数n,存在多少种不同的(非同构的)结构?” 本段回答了n=1,2,3的情况。
  3. 引入同构思想: 第一次非正式地引入了“同构”作为判断两个结构是否“相同”的标准,并展示了其作为证明工具的威力。
  4. 建立信心: 通过解决小阶数的问题,让读者对处理更复杂的结构建立信心。
🧠 [直觉心智模型]

这就像是在玩一个更高维度的“填字游戏”。

  1. 阶数n: 游戏棋盘的大小是 $n \times n$
  2. 群的元素: 你有 n 个不同的字母需要填进去。
  3. 规则:
  1. 单位元规则: 第一行和第一列必须是按标准顺序排列的字母。
  2. 数独规则: 之后每一行、每一列都不能有重复的字母。
  3. (隐藏的高级规则)结合律规则: 填出来的结果还必须满足一个复杂的、全局性的结合律约束。
    • 这段文字就是说,对于 $n=1,2,3$,光是前两个规则就已经把整个棋盘的填法唯一确定了。然后我们很幸运地发现,这个唯一的填法恰好也满足了第三条隐藏规则(通过与已知的 $\mathbb{Z}/n\mathbb{Z}$ 对比)。对于 $n=4$ 及以后,情况会变得更复杂。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设计一个只有3个按钮的简单遥控器,按钮是 {待机, 操作A, 操作B}。

  1. 待机按钮是单位元
  2. 你希望这个遥控器的操作逻辑构成一个3阶
  3. 你开始设计“连续按两次按钮”的效果:
  4. “操作A”后面再按“操作A”,效果是什么?根据上面的推导,它不能是“待机”,也不能是“操作A”本身,所以效果必须等同于“操作B”。
  5. “操作A”后面再按“操作B”,效果是什么?推导出的结果是“待机”。
  6. 你最终会发现,为了让这套系统成为一个,你设计的操作逻辑必须和“模3加法”一模一样。比如,把“操作A”看作是“频道+1”,“操作B”看作是“频道+2”。那么“操作A”按两次,就是“频道+2”,正好是“操作B”的效果。这个遥-控器的设计方案是唯一的。

📜 [原文17]

$G=\{e, a, b, c\}$ 有四个元素的情况下,情况更为复杂。首先假设存在某个元素,例如 $a$,使得 $a * a \neq e$。那么我们不妨设 $b=a * a$,并令 $c$ 为剩余的元素。另一种可能性是对于所有 $x \in G$,都有 $x * x=e$。使用数独性质,不难检查 $G$ 的两种可能的运算表如下:

$*$ $e$ $a$ $b$ $c$
$e$ $e$ $a$ $b$ $c$
$a$ $a$ $b$ $c$ $e$
$b$ $b$ $c$ $e$ $a$
$c$ $c$ $e$ $a$ $b$
$*$ $e$ $a$ $b$ $c$
$e$ $e$ $a$ $b$ $c$
$a$ $a$ $e$ $c$ $b$
$b$ $b$ $c$ $e$ $a$
$c$ $c$ $b$ $a$ $e$

同样,我们不能仅仅通过查看运算表就断定二元结构 $(G, *)$ 确实是,而结合律仍然是主要问题。然而,通过检查,很容易看出,在第一种情况下,$(G, *) \cong(\mathbb{Z} / 4 \mathbb{Z},+)$,而在第二种情况下 $(G, *) \cong(\mathbb{Z} / 2 \mathbb{Z} \times \mathbb{Z} / 2 \mathbb{Z},+)$,这两个都是(并且同样地,它们都是结合的)。因此,所有四个元素的同构于 $(\mathbb{Z} / 4 \mathbb{Z},+)$$(\mathbb{Z} / 2 \mathbb{Z} \times \mathbb{Z} / 2 \mathbb{Z},+)$。此外,$(\mathbb{Z} / 4 \mathbb{Z},+)$$(\mathbb{Z} / 2 \mathbb{Z} \times \mathbb{Z} / 2 \mathbb{Z},+)$同构(为什么不?),所以恰好存在两个非同构的 4 阶群。第二个例子(同构于 $(\mathbb{Z} / 2 \mathbb{Z} \times \mathbb{Z} / 2 \mathbb{Z},+)$ 的那个)通常称为克莱因四元群,有时记作 $V$

📖 [逐步解释]

这段内容继续进行小阶有限群的分类,转向了更复杂的4阶。它揭示了4阶不再是唯一的结构,而是有两种本质不同的可能性。

分类4阶群的逻辑:

一个4阶 $G=\{e, a, b, c\}$,其中 $e$单位元。关键在于分析非单位元素的性质。

  • 核心问题: 中元素的是多少?一个元素的是使得 $x^n=e$ 的最小正整数 $n$。根据拉格朗日定理(虽然这里还没学),元素的必须整除。所以4阶中非单位元素的只能是2或4。
  • 分类讨论的依据:
  • 情况A: 中存在一个阶为4的元素。
  • 情况B: 中所有非单位元素的阶都是2。

1. 情况A: 存在一个阶为4的元素

  • 假设: 存在某个元素,比如 $a$,它的是4。这意味着 $a \neq e, a^2 \neq e, a^3 \neq e$,但是 $a^4=e$
  • 构造:
  • 我们有四个不同的元素了:$e, a, a^2, a^3$
  • 因为只有4个元素,所以这四个必然就是 $e, a, b, c$
  • 我们不妨设 $b = a^2$, $c = a^3$
  • 那么这个的元素就是 $\{e, a, a^2, a^3\}$,运算规则由指数律 $a^i * a^j = a^{i+j}$ (指数模4) 决定。
  • 凯莱表推导:
  • $a*e=a, a*a=a^2=b, a*a^2=a^3=c, a*a^3=a^4=e$。这给出了第二行: [a, b, c, e]
  • $b*e=a^2=b, b*a=a^2*a=a^3=c, b*a^2=a^2*a^2=a^4=e, b*a^3=a^2*a^3=a^5=a$。这给出了第三行: [b, c, e, a]
  • $c*e=a^3=c, c*a=a^3*a=a^4=e, c*a^2=a^3*a^2=a^5=a, c*a^3=a^3*a^3=a^6=a^2=b$。这给出了第四行: [c, e, a, b]
  • 结果: 这正好对应文中的第一个运算表
  • 识别结构: 这个由一个元素 $a$ 生成,它的运算与整数模4加法完全一样。因此,它同构于循环群 $(\mathbb{Z}/4\mathbb{Z}, +)$

2. 情况B: 所有非单位元素的阶都是2

  • 假设: 对于所有 $x \in \{a, b, c\}$,都有 $x*x = e$
  • 构造凯莱表:
  • 主对角线上除了 $e*e=e$ 以外,都是 $e$
* e a b c
e e a b c
a a e ? ?
b b ? e ?
c c ? ? e
  • 使用数独性质填充:
  • 看第二行 [a, e, ?, ?]$a*b$ 不能是 $a$$b$(否则 $b=e$$a=e$,矛盾),也不能是 $e$(否则 $b=a$,矛盾)。所以 $a*b$ 必须是 $c$
  • 那么第二行就是 [a, e, c, b]
  • 看第三行 [b, ?, e, ?]$b*a$ 不能是 $b$$a$$e$。所以 $b*a$ 必须是 $c$
  • 表格变为:
* e a b c
e e a b c
a a e c b
b b c e ?
c c ? ? e
  • 继续填充,最后得到文中的第二个运算表
  • 识别结构: 这个的特点是每个非单位元素都是2阶的。这和我们之前分析过的 $(\mathbb{Z}/2\mathbb{Z} \times \mathbb{Z}/2\mathbb{Z}, +)$ 的性质完全一样。因此,它同构于 $(\mathbb{Z}/2\mathbb{Z} \times \mathbb{Z}/2\mathbb{Z}, +)$。这个被称为克莱因四元群 (Klein four-group),记作 $V_4$$K_4$

3. 两种结构的比较:

  • 同构: 作者再次强调,我们是通过识别出与已知 $(\mathbb{Z}/4\mathbb{Z})$$(\mathbb{Z}/2\mathbb{Z} \times \mathbb{Z}/2\mathbb{Z})$ 同构,来确定这两个表确实代表了,从而绕过了繁琐的结合律验证。
  • 非同构: 为什么 $(\mathbb{Z}/4\mathbb{Z})$$(\mathbb{Z}/2\mathbb{Z} \times \mathbb{Z}/2\mathbb{Z})$同构
  • 一个简单的理由是看元素的
  • $\mathbb{Z}/4\mathbb{Z}$ 中,存在阶为4的元素(如 $[1]$$[3]$)。
  • $\mathbb{Z}/2\mathbb{Z} \times \mathbb{Z}/2\mathbb{Z}$ 中,所有非单位元素的阶都是2。
  • 同构会保持元素的。既然这两个的元素的分布情况不同,它们就不可能是同构的。
  • 结论: 恰好存在两种非同构的4阶群
📝 [总结]

本段通过对4阶的分类,展示了的结构开始出现多样性。与1、2、3阶都只有一种结构不同,4阶存在两种本质不同的结构:

  1. 循环群 $\mathbb{Z}/4\mathbb{Z}$: 有一个阶为4的“生成元”,所有元素都是它的幂。
  2. 克莱因四元群 $V_4$: 由3个阶为2的元素组成,任何两个非单位元素相乘得到第三个。

这个分类过程依赖于对元素的讨论,并再次运用了“通过与已知群同构来确定结构”的重要思想。它也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两者不同构?),引导读者思考如何区分不同的结构。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在于:

  1. 深化分类思想: 将对小阶的分类推进到第一个出现非唯一结构的情况,展示了分类问题的复杂性和趣味性。
  2. 引入两个重要的群模型: $\mathbb{Z}/n\mathbb{Z}$$V_4$有限阿贝尔群理论中最重要的两个基本构建模块。所有有限阿贝尔群都可以由它们通过直积构造出来。
  3. 引出“同构不变量”: 通过提问“为什么不同构?”,非正式地引入了“同构不变量”的概念。元素的的分布就是一个同构不变量,如果两个的这个性质不同,它们就不可能同构。这是判断是否同构的核心方法之一。
  4. 命名一个新群: 正式命名了克莱因四元群 (V),这是除了循环群对称群之外,我们遇到的第一个有自己特殊名字的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你有4个灯泡,编号0, 1, 2, 3,由一个特殊的开关控制。

  1. 模型1: 循环开关 $(\mathbb{Z}/4\mathbb{Z})$
  2. 开关只有一个按钮。每按一下,亮的灯泡就按 $0 \to 1 \to 2 \to 3 \to 0 ...$ 的顺序循环。
  3. 这对应 $\mathbb{Z}/4\mathbb{Z}$。“按一下”是生成元 $[1]$
  4. 模型2: 独立开关 ($V_4$)
  5. 开关有两个独立的拨片,A和B。
  6. 灯泡0: A和B都关闭。
  7. 灯泡1: A打开,B关闭。
  8. 灯泡2: A关闭,B打开。
  9. 灯泡3: A和B都打开。
  10. 运算是“改变某个拨片的状态”。
  11. “拨动A”两次等于没动。“拨动B”两次等于没动。“先拨A再拨B”等于“拨动C”(一个想象中的总开关)。
  12. 这个系统里没有一个单一操作能遍历所有四个状态。它是由两个独立的操作生成的。

这两个开关系统的工作方式完全不同,所以它们代表了两种不同的4阶结构。

💭 [直观想象]
  1. $\mathbb{Z}/4\mathbb{Z}$: 想象一个正方形,你只能对它进行旋转操作(0, 90, 180, 270度)。这是一个4阶循环群
  2. 克莱因四元群 $V_4$: 想象一个长方形(非正方形)。它的对称操作有:
  1. 不动 (e)。
  2. 绕水平对称轴翻转 (a)。
  3. 绕垂直对称轴翻转 (b)。
  4. 绕中心点旋转180度 (c)。
    • 你会发现 $a*a=e, b*b=e, c*c=e$
    • 并且 $a*b=c, b*a=c$ (交换的)。
    • 这个长方形的对称群就是克莱因四元群 $V_4$ 的一个几何实现。

44. 记法和约定;指数

📜 [原文18]

2.3. 记法和约定;指数。我们已经看到,在讨论时我们将使用字母 $G$。此外,我们通常会说“ $G$”而不是“ $(G, *)$”,因为二元运算通常从上下文中是清楚的,或者将是 $(G, *)$ 作为的唯一可能的明显二元运算。例如,如果我们说“ $\mathbb{Z}$”,我们将理解其运算是 +,因为 $\mathbb{Z}$$\cdot$ 下不是,更不用说在 - 下了。同样,$\mathbb{Q}, \mathbb{R}, \mathbb{C}, \mathbb{M}_{m, n}(\mathbb{R})$ 上唯一产生自然运算是 +,而 $\mathbb{Q}^{*}, \mathbb{R}^{*}, \mathbb{C}^{*}, U(1), \mu_{n}$ 上唯一产生自然运算$\cdot$。对于矩阵群 $G L_{n}(\mathbb{R})$$S L_{n}(\mathbb{R}), O_{n}, S O_{n}$运算总是理解为矩阵乘法,对于 $S_{X}$$S_{n}$ 则是函数复合 ∘ (无论如何我们最终都会缩写为 $\cdot$)。

📖 [逐步解释]

这段话旨在简化后续的数学书写,建立一套简洁明了的记法和沟通约定。

  1. 符号 G 的重申:
    • 再次确认,大写字母 $G$ 将被用作一个通用群的符号。
  2. 简化表示:
    • “群 G” vs “群 (G, )”: 在严谨的定义中,一个必须同时包含集合运算,即 $(G, *)$。但在实际交流和书写中,如果运算是什么已经非常明确,或者只有一种合理的选择,那么每次都写上 () 就显得很累赘。
    • 约定: 我们约定,在不引起歧义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说“ $G$”,而把运算 $*$ 隐含在上下文中。
  3. 根据上下文确定运算的例子:
    • “群 $\mathbb{Z}$: 当我们提到“ $\mathbb{Z}$”,我们指的是 $(\mathbb{Z}, +)$。为什么?
    • 因为 $(\mathbb{Z}, \cdot)$ 不是一个(大部分元素没有乘法逆元)。
    • $(\mathbb{Z}, -)$ 更不是一个减法不满足结合律: $(8-3)-2=3$$8-(3-2)=7$)。
    • 所以,唯一能让 $\mathbb{Z}$ 成为一个“自然”运算就是加法
    • 其他加法群: 同理,“ $\mathbb{Q}$”, “ $\mathbb{R}$”, “ $\mathbb{C}$”, “ $\mathbb{M}_{m,n}(\mathbb{R})$” 都默认指它们的加法群结构。
    • 乘法群: 当我们提到 “ $\mathbb{Q}^*$”, “ $\mathbb{R}^*$”, “ $\mathbb{C}^*$”, “ $U(1)$”, “ $\mu_n$”,默认的运算都是乘法,因为这是让它们成为的“自然”选择。
    • 矩阵群: 对于 $GL_n(\mathbb{R})$ 等,运算总是矩阵乘法
    • 置换群: 对于 $S_X$$S_n$运算总是函数复合 $\circ$。作者还补充说,即使是函数复合,为了书写方便,以后也可能直接简写成乘法的形式(例如,把 $\sigma \circ \tau$ 写成 $\sigma\tau$)。
📝 [总结]

本段的核心是建立一个符号简化的约定:在上下文清晰的情况下,用单个字母 $G$ 来代表整个结构 $(G, *)$,其运算根据集合 $G$ 的类型(是整数矩阵还是函数)来自动确定。这大大提高了书写效率,是数学家日常工作的标准实践。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为了“解放双手,聚焦核心”。

  1. 提高效率: 避免在后续的篇章中反复写出冗长的 $(G, *)$ 符号。
  2. 训练数学思维: 培养读者根据上下文推断隐含信息的能力。这是成为一个熟练的数学读者的必经之路。
  3. 标准化语言: 将数学界的通用书写习惯明确地教给读者。
🧠 [直觉心智模型]

这就像在编程中使用“类型推断 (Type Inference)”。

  1. 严格写法 (G, *): 类似于 Map<String, Integer> myMap = new HashMap<String, Integer>();,所有信息都明确写出。
  2. 简化写法 G: 类似于 var myMap = new HashMap<String, Integer>(); (在Java 10+中)。编译器(读者)可以根据右边的 HashMap集合的类型,如 $\mathbb{Z}$)自动推断出 myMap 的完整类型(的结构,如 $(\mathbb{Z}, +)$)。

这种简化让代码(数学论述)更简洁,可读性更高,只要上下文足够清晰。

📜 [原文19]

接下来,我们将放弃使用像 $*$ 这样的特殊符号来表示上的二元运算。通常,我们将使用 + 或 $\cdot$ 来表示运算,对于 $\cdot$,我们通常会直接写 $ab$ 而不是 $a \cdot b$。另一个约定(二元结构中已经提到)是 + 总是阿贝尔的,而 $\cdot$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阿贝尔的。如果运算记作 +,我们将单位元记作 0(如果讨论向量矩阵,偶尔记作 $\mathbf{0}$$O$),并将元素 $g$逆元记作 $-g$。如果运算记作 $\cdot$,我们通常会不加注释地将乘积 $g \cdot h$ 写成 $gh$,将单位元记作 1(偶尔记作 $I$$\operatorname{Id}$$\operatorname{Id}_{X}$),并将元素 $g$逆元记作 $g^{-1}$。(由于各种原因,如前所述,我们倾向于不使用 $1 / g$。)因此,如果我们讨论关于通用群 $G$ 的结果,我们通常会使用 $\cdot$ 来表示运算,这留下了 $G$阿贝尔的或不是阿贝尔的的可能性。

📖 [逐步解释]

这段话建立了运算符号的两套“标准模板”:加法记法乘法记法

  1. 放弃通用符号 *:
    • 星号 * 作为一个通用的占位符,在定义阶段很有用。但在具体的讨论中,使用我们更熟悉的 +· 更直观。
  2. 两套标准记法:
  • 加法记法 (Additive Notation):
  • 运算符号: +
  • 约定: 使用 + 时,几乎总是默认这个阿贝尔群(即 $g+h=h+g$)。这是一个非常强的约定。如果你看到一个运算被记为 +,你可以大胆假设它是交换的
  • 单位元: 记作 0。对于向量矩阵,为了与数字0区分,可能写成黑体的 0 或大写的 O
  • 逆元: 元素 $g$逆元记作 -g。运算 $g + (-h)$ 简写为 $g-h$
  • 乘法记法 (Multiplicative Notation):
  • 运算符号: ·,但通常省略不写。$g \cdot h$ 直接写成 $gh$
  • 约定: 这是最通用的记法。当使用乘法记法时,做任何关于交换性的假设。这个可能是阿贝尔的,也可能是非阿贝尔的。因此,在证明一个对所有都成立的定理时,标准做法是使用乘法记法
  • 单位元: 记作 1。在特定上下文中,如矩阵群,可能用 I (Identity Matrix);在函数群中,可能用 Id (Identity map)。
  • 逆元: 元素 $g$逆元记作 $g^{-1}$
  • 不使用 $1/g$: 作者提醒,虽然 $g^{-1}$$1/g$ 在数的乘法中意思一样,但在抽象群论中,我们倾向于使用 $g^{-1}$。这是因为 $1/g$ 容易让人联想到“除法”,而在中没有定义“除法”运算。更重要的是,在非阿贝尔群中,$a/b$ 会有歧义:它到底是指 $a \cdot b^{-1}$ 还是 $b^{-1} \cdot a$?这两个通常是不同的。为了避免歧义,我们总是明确地写出乘以逆元的形式。
  1. 通用群的默认记法:
    • 当讨论一个不确定其具体性质的通用群 $G$ 时,我们将默认使用乘法记法。这是一种安全的选择,因为它没有假定交换性
📝 [总结]

我们为的表示建立了两种模式:

  1. 加法模式: 用于阿贝尔群。符号是 +, 0, -g
  2. 乘法模式: 用于所有阿贝尔非阿贝尔)。符号是 gh, 1, g^{-1}

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我们将使用乘法模式来讨论一般性的

🎯 [存在目的]

此约定的目的在于:

  1. 提高可读性: 使用读者熟悉的 +· 符号。
  2. 编码信息: 符号的选择本身就传递了关于性质的信息。看到 +,立刻想到交换性。看到 gh,立刻警惕非交换性
  3. 避免歧义: 尤其是在非阿贝尔群中,通过固定使用 $g^{-1}$ 而非分数线,避免了“除法”带来的混乱。
  4. 统一论述: 确立乘法记法为通用讨论的默认标准,使得后续定理的陈述和证明有了一致的语言。
🧠 [直觉心智模型]

这就像是给计算机文件命名。

  1. 加法记法 g+h: 就像是给文件命名为 report_final.docx。这个名字暗示了它是一个阿贝尔群,你可以像处理普通文档一样处理它(比如自由交换段落顺序)。
  2. 乘法记法 gh: 就像是给文件命名为 kernel_module.bin。这是一个更通用的、可能是“二进制”的格式。你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可以随意修改它的内容顺序,因为这可能是一个非阿贝尔群,顺序至关重要。你必须小心翼翼地按照它的规则来操作。
  3. 通用讨论: 当你写一个通用的文件处理脚本时,你会假设文件是二进制的(乘法记法),这样你的脚本才能处理所有类型的文件。只有当你知道它确定是纯文本文档时,你才可能用一些针对文本的、更方便的操作(加法记法)。

📜 [原文20]

如果 $G$ 是有限的,我们将 $\#(G)$$G$ 的元素数量)称为 $G$,并称 $G$ 具有有限阶。(有些人用 $|G|$ 表示 $\#(G)$。)如果 $G$ 是无限的,我们称 $G$ 具有无限阶。(偶尔,人们使用 $|G|=\infty$$\#(G)=\infty$ 的记法,但我对此不赞成,因为 $\infty$ 有许多不同的大小。)

📖 [逐步解释]

这段话定义了的一个基本属性:阶 (Order)

  1. 群的阶 (Order of a Group):
    • 定义: 一个 $G$就是其 underlying 集合 $G$ 中所包含的元素的数量。
    • 术语: "阶" 这个词在群论中有两个不同的含义,一个是群的阶,另一个是元素的阶(后面会讲)。这里指的是
    • 符号:
    • #(G): 这是作者推荐的符号,源自集合论中表示集合基数 (cardinality) 的符号。
    • |G|: 这是另一种非常常见的符号,也表示集合的基数。
    • 两者可以互换使用,但同一本书或文章中通常会保持一致。
  2. 有限阶与无限阶:
    • 有限群 (Finite Group): 如果 $G$是一个有限的自然数,则称 $G$ 是一个有限群,或称 $G$ 具有有限阶。例如,$\mathbb{Z}/n\mathbb{Z}$$n$$S_n$$n!$
    • 无限群 (Infinite Group): 如果 $G$ 的元素数量是无限的,则称 $G$ 是一个无限群,或称 $G$ 具有无限阶。例如,$(\mathbb{Z}, +)$$(\mathbb{R}, +)$ 都是无限群
  3. 对无穷符号的评论:
    • 作者不赞成使用 $|G|=\infty$$\#(G)=\infty$ 这种写法。
    • 原因: “$\infty$ 有许多不同的大小”。这是指集合论中一个深刻的概念:无限是有不同等级的。
    • 可数无穷 (Countably Infinite): 可以与自然数集 $\mathbb{N}$ 建立一一对应的无限集。例如,$\mathbb{Z}$$\mathbb{Q}$ 的基数都是可数无穷,记作 $\aleph_0$ (aleph-naught)。
    • 不可数无穷 (Uncountably Infinite): 不能与自然数集建立一一对应的无限集。例如,实数集 $\mathbb{R}$复数集 $\mathbb{C}$ 的基数是不可数无穷,记作 $\mathfrak{c}$ (continuum)。
    • 简单地写 丢失了这种重要的区分。说一个无限群比写 $|G|=\infty$ 更精确。
📝 [总结]

群的阶被定义为中元素的个数。根据有限还是无限被分为有限群无限群。这是对最基本的分类。

🎯 [存在目的]

定义“”这个概念是为了:

  1. 量化群的大小: “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描述规模的基本数字。
  2. 进行分类: 有限群无限群的理论有很大的不同。有限群的研究通常更具组合色彩,而无限群的研究则更多地与几何拓扑联系在一起。
  3. 核心定理的基础: 是许多核心定理(如拉格朗日定理)陈述的基础。拉格朗日定理说,有限群的任何子群都必须整除该
🧠 [直觉心智模型]

群的阶就像是一个俱乐部里的成员人数。

  1. 有限群: 一个只有12名成员的读书俱乐部。
  2. 无限群: 一个像“所有在地球上生活过的人”这样成员数不定的巨大组织。
  3. 不同大小的无穷: “所有整数”是一个无限群,但你可以一个一个地数(可数)。“一条直线上的所有点”也是一个无限群(在加法下),但你无法一个一个地数完,点比整数“稠密”得多(不可数)。这就是两种不同大小的“无限”。

📜 [原文21]

接下来我们转向指数记法。给定一个 $G$,其运算$\cdot$,设 $g^{1}=g$$g^{2}=g \cdot g$,并且对于 $n \in \mathbb{N}$,我们通过归纳法定义 $g^{n}$

$$ g^{n+1}=g^{n} \cdot g=\underbrace{g \cdot g \cdot \cdots \cdot g \cdot g}_{n+1 \text { 次 }} 。 $$

很容易看出(并且将从我们下面更一般地说明中得出)$g^{n+1}$ 也等于 $g \cdot g^{n}$。与通常的数字一样,我们定义 $g^{0}=1$(这里右边的 1 表示 $G$ 中的单位元),$g^{-1}$$g$逆元(所以这与我们上面写逆元的约定一致),并且对于 $n \in \mathbb{N}$,我们定义 $g^{-n}=\left(g^{-1}\right)^{n}$。因此 $g^{n}$ 对于所有 $n \in \mathbb{Z}$ 都是定义的。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将我们熟悉的数字指数运算推广到任意的中。

1. 乘法记法下的指数

这是对一个元素进行重复自身运算的简写。

  • 正整数指数:
  • $g^1 = g$ (自身)
  • $g^2 = g \cdot g$ (自身运算一次)
  • $g^3 = g^2 \cdot g = (g \cdot g) \cdot g$
  • 归纳定义: $g^{n+1} = g^n \cdot g$。这就是说,想计算 $g$$(n+1)$ 次幂,就先计算 $n$ 次幂,再乘上一个 $g$
  • 等价定义: 文中提到 $g^{n+1}$ 也等于 $g \cdot g^n$。为什么?这需要结合律。例如,$g^3 = (g \cdot g) \cdot g$。我们想证明它也等于 $g \cdot (g \cdot g)$。这是结合律的直接应用。对于更长的乘积,可以通过广义结合律来证明,即在中,一长串元素的乘积与括号怎么加无关。
  • 零指数:
  • 定义: $g^0 = 1$ (这里的 1单位元)。
  • 合理性: 这个定义是为了让指数定律 $g^n \cdot g^m = g^{n+m}$ 能够对 $m=0$ 也成立。例如,$g^n \cdot g^0 = g^n \cdot 1 = g^n$,而 $g^{n+0} = g^n$。两者一致。
  • 负整数指数:
  • $g^{-1}$: 这就是 $g$逆元的符号,定义与之前的约定一致。
  • $g^{-2} = (g^{-1})^2 = g^{-1} \cdot g^{-1}$
  • $g^{-n} = (g^{-1})^n$,即 $g$逆元$n$ 次幂。
  • 等价性质: 也可以证明 $g^{-n} = (g^n)^{-1}$,即 $g$$n$ 次幂的逆元
  • 证明: 我们需要验证 $g^n \cdot g^{-n} = 1$
  • $g^n \cdot g^{-n} = g^n \cdot (g^{-1})^n = (g \cdot \dots \cdot g) \cdot (g^{-1} \cdot \dots \cdot g^{-1})$
  • 通过反复使用 $g \cdot g^{-1} = 1$,可以把中间的项全部消掉,最后剩下 1。
  • 总结: 通过这些定义,$g^n$ 对于任意整数 $n \in \mathbb{Z}$ 都有了明确的含义。
∑ [公式拆解]
  • 公式1:

$$ g^{n+1}=g^{n} \cdot g=\underbrace{g \cdot g \cdot \cdots \cdot g \cdot g}_{n+1 \text { 次 }} 。 $$

  • 这是一个递归定义,定义了正整数指数
  • $g^{n+1}$: $g$$n+1$ 次幂。
  • $g^n \cdot g$: 它的计算方法是先计算 $n$ 次幂,再乘一次 $g$
  • $\underbrace{...}_{n+1 \text{ 次}}$: 这个大括号是对结果的直观解释,表示总共是 $n+1$$g$ 相乘。

📜 [原文22]

对于写成 + 的运算,也有类似的记法。我们写 $g=1 \cdot g, g+g=2 \cdot g$,并通过归纳公式 $(n+1) \cdot g=n \cdot g+g=g+n \cdot g$ 定义 $n \cdot g$。然后设 $0 \cdot g=0$,其中

左边的 0 是整数 0,右边的 0 是 $G$ 中的单位元。最后,设 $(-1) \cdot g=-g$ 并且对于 $n>0$,设 $(-n) \cdot g=-(n \cdot g)$。那么 $n \cdot g$ 对于所有 $n \in G$ 都是定义的,但它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乘积,特别是由于 $\mathbb{Z}$ 通常不会是 $G$ 的子集,而它是一个指数加法版本(或形式上类似于标量乘法,我们将在下面看到)。然而,对于 $G=\mathbb{Z}, \mathbb{Q}, \mathbb{R}, \mathbb{C}$$n \cdot x$ 与乘积 $nx$ 是相同的,将 $\mathbb{Z}$ 视为 $\mathbb{Z}, \mathbb{Q}, \mathbb{R}, \mathbb{C}$ 的子集。

📖 [逐步解释]

这部分介绍了加法群中与指数等价的记法。

2. 加法记法下的倍数

加法群中,重复的运算不再是“幂”,而是“倍数”。

  • 正整数倍数:
  • $1 \cdot g = g$
  • $2 \cdot g = g + g$
  • $3 \cdot g = (g+g)+g$
  • 归纳定义: $(n+1) \cdot g = n \cdot g + g$
  • 因为加法群默认是阿贝尔的,所以 $n \cdot g + g = g + n \cdot g$
  • 零倍数:
  • 定义: $0 \cdot g = 0$
  • 重要区分: 作者特地指出,左边的 0整数 0,代表“0倍”;右边的 0 $G$加法单位元。这两个 0 在不同的世界里。
  • 负整数倍数:
  • $(-1) \cdot g = -g$ (元素 $g$加法逆元)。
  • $(-n) \cdot g = -(n \cdot g)$,即 $g$$n$ 倍的加法逆元
  • $n \cdot g$ 记法的说明:
  • 不是乘积: 强调 $n \cdot g$ 不是两个元素的乘积。因为 $n$ 是一个整数,而 $g$ $G$ 的元素,它们通常不在同一个集合里。
  • 是指数的加法版本: $g^n$$n \cdot g$ 在概念上是完全平行的。前者是乘法重复n次,后者是加法重复n次。
  • 类似于标量乘法: 这种记法非常像向量空间中的标量乘法,其中整数环 $\mathbb{Z}$ 扮演了标量域的角色。这实际上引出了模 (Module) 的概念,即作用在阿贝尔群上,是向量空间的推广。
  • 与普通乘法的联系: 在我们熟悉的数集中,例如在 $(\mathbb{Z}, +)$ 中, $3 \cdot 5$ (作为的倍数) 的意思是 $5+5+5=15$。而 $3 \times 5$ (作为 $\mathbb{Z}$ 中的乘法) 的结果也是15。在这种特殊情况下,两种运算的结果恰好吻合。
📝 [总结]

本节将指数的概念推广到一般中,并为乘法群 ($g^n$) 和加法群 ($n \cdot g$) 分别建立了标准的记法。这些记法让我们能用简洁的方式表达元素的重复运算,并且对所有整数(正、负、零)次幂/倍数都给出了定义。

🎯 [存在目的]

引入指数和倍数记法是为了:

  1. 简化书写: 用 $g^{100}$ 代替写100个 $g$ 相乘。
  2. 进行代数运算: 建立指数记法后,我们才能讨论和使用指数定律,这是进行内计算的基础。
  3. 定义核心概念: 指数记法是定义元素的阶以及循环群等核心概念的前提。
🧠 [直觉心智模型]
  1. 乘法群的 $g^n$: 想象一个“操作” $g$$g^n$ 就是“连续执行这个操作n次”。$g^{-n}$ 就是“连续执行这个操作的‘撤销’操作n次”。$g^0$ 就是“什么也不做”。
  2. 加法群的 $n \cdot g$: 想象一个“位移” $g$$n \cdot g$ 就是“沿着这个方向重复这个位移n次”。$(-n) \cdot g$ 就是“沿着相反方向重复这个位移n次”。$0 \cdot g$ 就是“待在原地不动”。

📜 [原文23]

指数定律变为:对于所有 $g \in G$$n, m \in \mathbb{Z}$

$$ \begin{aligned} g^{n} \cdot g^{m} & =g^{n+m} \\ \left(g^{n}\right)^{m} & =g^{n m} \end{aligned} $$

注意,第一条定律意味着

$$ g^{n} \cdot g^{m}=g^{n+m}=g^{m+n}=g^{m} \cdot g^{n} $$

注意:如果 $G$ 的两个元素 $g, h$ 相互交换,即 $gh=hg$,则称它们交换。上面这表明,即使 $G$ 不是阿贝尔的,一个元素 $g$ 的每个都与同一个元素 $g$ 的每个其他交换。然而,如果 $G$ 不是阿贝尔的,我们没有其他常见的指数定律 $(gh)^{n}=g^{n}h^{n}$。例如,$(gh)^{2}=ghgh$,很容易看出这等于 $g^{2}h^{2} \Longleftrightarrow gh=hg$,即 $\Longleftrightarrow g$$h$ 相互交换。更一般地,如果 $g$$h$ 相互交换,那么对于所有 $n \in \mathbb{Z}$$(gh)^{n}=g^{n}h^{n}$

我们不会写下这些定律的证明,但一般群的证明与非零有理数的证明相同:通过归纳法很容易得出,在将 $n, m$ 分成各种情况后:$n, m$$\geq 0$$n, m$$\leq 0$$n>0$$m<0$$n<0$$m>0$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内容将在中成立的指数定律和不一定成立的指数定律进行了区分和说明。这是非交换代数区别于初等代数的又一个关键点。

1. 在所有群中都成立的指数定律

对于任意一个 $G$(无论是否阿贝尔),任意一个元素 $g \in G$,以及任意整数 $n, m \in \mathbb{Z}$,以下两条定律永远成立:

  • 同底数幂相乘: $g^n \cdot g^m = g^{n+m}$
  • 直观理解: 先执行 $g$ 操作 $m$ 次,再执行 $g$ 操作 $n$ 次,总共就是执行了 $n+m$ 次。
  • 例子: $g^2 \cdot g^3 = (g \cdot g) \cdot (g \cdot g \cdot g) = g^5$
  • 幂的幂: $(g^n)^m = g^{nm}$
  • 直观理解: 把“执行 $g$ 操作 $n$ 次”这个“复合操作”本身,再重复执行 $m$ 次,总共就是执行了 $n \times m$$g$ 操作。
  • 例子: $(g^2)^3 = (g^2) \cdot (g^2) \cdot (g^2) = (g \cdot g) \cdot (g \cdot g) \cdot (g \cdot g) = g^6$

2. 一个重要的推论:一个元素的任意两个幂都可交换

  • 推导: $g^n \cdot g^m = g^{n+m}$。因为整数加法交换的$n+m=m+n$,所以 $g^{n+m} = g^{m+n}$。而根据定律,$g^{m+n} = g^m \cdot g^n$
  • 结论: $g^n \cdot g^m = g^m \cdot g^n$
  • 意义: 这说明,即使在一个非阿贝尔群中,如果我们只跟某一个固定元素 $g$ 以及它的各种幂($g^2, g^{-3}$ 等)打交道,那么这些元素之间构成了一个交换的“子世界”。这个“子世界”就是一个循环子群,我们后面会学到。

3. 在非阿贝尔群中通常不成立的指数定律

  • 定律: $(gh)^n = g^n h^n$。这个我们非常熟悉的定律,在群论不是普遍成立的!
  • 不成立的原因: 非交换性
  • 我们来看 $n=2$ 的情况:
  • $(gh)^2 = (gh) \cdot (gh) = g \cdot h \cdot g \cdot h$
  • $g^2 h^2 = g \cdot g \cdot h \cdot h$
  • 为了让 $g \cdot h \cdot g \cdot h = g \cdot g \cdot h \cdot h$ 成立,我们需要能够交换中间的 $h$$g$
  • $g \underline{hg} h = g \underline{gh} h$
  • 这需要 $hg=gh$,也就是说,$g$$h$ 必须是交换的
  • 结论: $(gh)^n = g^n h^n$ 这个定律成立的充分必要条件$g$$h$ 相互交换

4. 证明的说明

  • 作者表示,这些定律的严格证明是繁琐的,需要对指数 $n, m$ 的正负情况进行分类讨论,然后对正数部分使用数学归纳法。这个过程和在高中证明有理数指数幂的法则是完全一样的,因此这里略去。
💡 [数值示例]
  • 示例1: 验证 $(gh)^2 \neq g^2 h^2$$S_3$
  • : $S_3$
  • 元素: $g = (1 \ 2)$, $h = (1 \ 3)$。我们知道 $gh \neq hg$
  • 计算 $(gh)^2$:
  • $gh = (1 \ 2)(1 \ 3) = (1 \ 3 \ 2)$
  • $(gh)^2 = (1 \ 3 \ 2)(1 \ 3 \ 2) = (1 \ 2 \ 3)$
  • 计算 $g^2 h^2$:
  • $g^2 = (1 \ 2)(1 \ 2) = e$ (恒等)。
  • $h^2 = (1 \ 3)(1 \ 3) = e$
  • $g^2 h^2 = e \cdot e = e$
  • 结论: $(gh)^2 = (1 \ 2 \ 3)$,而 $g^2 h^2 = e$。两者完全不同。
  • 示例2: 验证 $g^n g^m = g^{n+m}$$S_3$
  • 元素: $g = (1 \ 2 \ 3)$
  • :
  • $g^2 = (1 \ 2 \ 3)(1 \ 2 \ 3) = (1 \ 3 \ 2)$
  • $g^3 = g^2 \cdot g = (1 \ 3 \ 2)(1 \ 2 \ 3) = e$
  • $g^{-1} = g^2 = (1 \ 3 \ 2)$
  • 验证: 令 $n=2, m=-1$
  • $g^n g^m = g^2 \cdot g^{-1} = (1 \ 3 \ 2) \cdot (1 \ 3 \ 2) = (1 \ 2 \ 3) = g^1$
  • $g^{n+m} = g^{2+(-1)} = g^1$
  • 两者相等,定律成立。
⚠️ [易错点]
  1. 最大陷阱: 在任何的计算中,只要看到 $(gh)^n$ 这种形式,就要立刻敲响警钟,问自己:“$g$$h$ 交换吗?” 如果不确定,绝对不能把它拆成 $g^n h^n$
  2. 逆的指数: $(gh)^{-1} = h^{-1} g^{-1}$。注意顺序是反过来的!这可以看作是 $(gh)^n=g^nh^n$$n=-1$ 时不成立的一个特例。
  3. 证明: $(gh)(h^{-1}g^{-1}) = g(hh^{-1})g^{-1} = g(e)g^{-1} = gg^{-1} = e$
📝 [总结]

本段阐明了在一般指数定律的适用范围。

  1. 普遍适用: 同底数幂相乘 $(g^n g^m = g^{n+m})$ 和幂的幂 $((g^n)^m=g^{nm})$ 这两条定律,因为只涉及单个元素及其幂,所以总是成立。这也推出了一个元素的任意两个幂都可以交换
  2. 条件适用: 积的幂 $((gh)^n = g^n h^n)$ 这条定律,只有当底数 $g$$h$ 相互交换时才成立。这是非交换性带来的一个核心差异。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为了精确地划定内代数运算的法则边界。它旨在:

  1. 赋予工具: 给出普遍成立的指数定律,这是进行计算的基础。
  2. 设置红线: 明确指出 $(gh)^n=g^nh^n$ 的使用禁区,防止读者将初等代数的习惯不加鉴别地带入群论,从而犯错。
  3. 深化对非交换性的理解: 通过这个具体的例子,让读者直观感受到“非交换”到底意味着什么,即元素的前后顺序会实实在在地影响计算结果。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下你有一套“乐高积木”。

  1. 定律 $g^n g^m = g^{n+m}$: 你有一堆红色的2x2积木块 ($g$)。你先搭了一个5块高的柱子 ($g^5$),又搭了一个3块高的柱子 ($g^3$)。把它们接在一起,你就得到了一个8块高的柱子 ($g^8$)。这没问题。
  2. 定律 $(gh)^n=g^nh^n$ 的问题: 你有两种积木,红色2x2 ($g$) 和蓝色2x2 ($h$)。
  3. $(gh)^2$: 你的“组合单元”是“一块红的上面放一块蓝的” ($gh$)。把两个这样的组合单元叠在一起,得到的是“红-蓝-红-蓝”。
  4. $g^2 h^2$: 你先搭一个2块红色的柱子 ($g^2$),再搭一个2块蓝色的柱子 ($h^2$),然后把蓝的放在红的上面。得到的是“红-红-蓝-蓝”。
  5. 很明显,“红-蓝-红-蓝”和“红-红-蓝-蓝”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结构。只有当红色和蓝色积木可以随意“穿透”对方(即交换)时,它们才可能变得一样。

📜 [原文24]

这些定律加法版本如下:对于所有 $g \in G$$n, m \in \mathbb{Z}$

$$ \begin{aligned} (n \cdot g)+m \cdot g & =(n+m) \cdot g \\ m \cdot(n \cdot g) & =(n m) \cdot g \end{aligned} $$

由于 $G$阿贝尔的,我们还有剩余的“指数定律”:

$$ n \cdot(g+h)=(n \cdot g)+(n \cdot h) $$

符号 $n \cdot g$ 是一种将整数 $n$阿贝尔群 $G$ 的元素 $g$ 组合起来,以产生 $G$ 的新元素的方式。因此,它与二元运算不同,除非 $G=\mathbb{Z}$。事实上,它的行为类似于向量空间标量乘法,其中整数扮演标量实数)的角色。在上述定律中,方程 $(n \cdot g)+m \cdot g=(n+m) \cdot g$ 左侧的 + 是 $G$ 中的加法,但右侧的 + 是 $\mathbb{Z}$ 中的加法;同样,在方程 $m \cdot(n \cdot g)=(n m) \cdot g$ 中,左侧的两个符号 $\cdot$ 是我们刚刚定义的幂运算,但右侧的项 $nm$ 涉及整数普通乘法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将指数定律“翻译”成加法群的语言。

1. 加法群中的定律

由于使用加法记法时,我们默认阿贝尔的,所以情况要比乘法记法简单。

  • 同底数幂相乘 -> 倍数相加:
  • 定律: $n \cdot g + m \cdot g = (n+m) \cdot g$
  • 乘法类比: $g^n \cdot g^m = g^{n+m}$
  • 直观理解: 先把 $g$$n$ 次,再加 $m$ 次,总共就是加了 $n+m$ 次。
  • 作者的注解: 这个等式中,左边的 + $G$运算,而右边括号里的 +整数加法。例如,$(2 \cdot g) + (3 \cdot g) = (g+g)+(g+g+g) = 5 \cdot g = (2+3) \cdot g$
  • 幂的幂 -> 倍数的倍数:
  • 定律: $m \cdot (n \cdot g) = (mn) \cdot g$
  • 乘法类比: $(g^n)^m = g^{nm}$
  • 直观理解: 把“$g$$n$ 次”这个整体,再重复加 $m$ 次,总共就是加了 $m \times n$ 次。
  • 作者的注解: 左边的 · 是指“倍数”这个操作,而右边括号里的 $mn$整数普通乘法。例如,$2 \cdot (3 \cdot g) = (3 \cdot g) + (3 \cdot g) = (g+g+g)+(g+g+g) = 6 \cdot g = (2 \times 3) \cdot g$
  • 积的幂 -> 和的倍数 (分配律):
  • 定律: $n \cdot (g+h) = n \cdot g + n \cdot h$
  • 乘法类比: $(gh)^n = g^n h^n$
  • 成立原因: 这个定律在加法群总是成立,因为它默认是阿贝尔的!
  • 我们看 $n=2$ 的情况:$2 \cdot (g+h) = (g+h)+(g+h)$
  • 因为阿贝尔的,我们可以交换中间的 $h$$g$$(g+h)+(g+h) = g+h+g+h = g+g+h+h = (2 \cdot g) + (2 \cdot h)$
  • 所以 $2 \cdot (g+h) = 2 \cdot g + 2 \cdot h$ 成立。

2. 对 $n \cdot g$ 的进一步解释

  • 这再次强调了 $n \cdot g$ 不是内的二元运算,而是一个“外部”作用 (action)
  • 作用: 整数环 $\mathbb{Z}$ 作用在阿贝尔群 $G$ 上。
  • 输入: 一个整数 $n$ 和一个元素 $g$
  • 输出: 一个元素 $n \cdot g$
  • 与标量乘法的类比:
  • 向量空间 $V$ 中,标量域 $\mathbb{R}$ 作用在 $V$ 上。输入一个实数 $\lambda$ 和一个向量 $\vec{v}$,输出一个向量 $\lambda \vec{v}$
  • $n \cdot g$ 的三条定律,和向量空间标量乘法公理中的三条是完全一样的:
  • $(\lambda_1 + \lambda_2)\vec{v} = \lambda_1 \vec{v} + \lambda_2 \vec{v}$ <--> $(n+m)\cdot g = n\cdot g + m\cdot g$
  • $\lambda_1(\lambda_2 \vec{v}) = (\lambda_1 \lambda_2)\vec{v}$ <--> $m \cdot (n \cdot g) = (mn) \cdot g$
  • $\lambda(\vec{v}_1 + \vec{v}_2) = \lambda\vec{v}_1 + \lambda\vec{v}_2$ <--> $n \cdot (g+h) = n \cdot g + n \cdot h$
  • 这个类比揭示了一个深刻的联系:任何阿贝尔群都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在整数环 $\mathbb{Z}$ 上的模 (module over $\mathbb{Z}$)向量空间的推广。
📝 [总结]

本段将指数定律翻译成了加法群的语言,并强调了由于加法群阿贝尔性质,分配律 $n \cdot (g+h) = n \cdot g + n \cdot h$ 总是成立的。此外,它通过与向量空间标量乘法进行类比,深刻地揭示了 $n \cdot g$ 这个记法的本质——它是一种作用,是理论的入门。

🎯 [存在目的]

本段目的在于:

  1. 完善记法系统: 为加法群提供一套与乘法群指数平行的、自洽的运算规则。
  2. 突出阿贝尔群的优越性: 通过分配律的普遍成立,再次显示阿贝尔群的计算比非阿贝尔群更简单、更符合直觉。
  3. 建立知识联系: 将群论中的概念与线性代数中的向量空间、乃至更高级的模论联系起来,展示了不同数学分支之间的内在统一性。
🧠 [直觉心智模型]
  1. $n \cdot g$ 是一个“宏命令”: 在一个只支持加法逆元的计算器上:
  2. 命令 5 · g 意味着执行宏 g + g + g + g + g
  3. 命令 -3 · g 意味着执行宏 (-g) + (-g) + (-g)
  4. 定律 $n \cdot (g+h) = n \cdot g + n \cdot h$:
  5. 左边的宏是 (g+h) + (g+h) + ... (n次)。
  6. 右边的宏是 (g+...+g) + (h+...+h) (n个g和n个h)。
  7. 因为加法可以随便换顺序(阿贝尔性),所以你可以把所有 $g$ 都挪到前面,所有 $h$ 都挪到后面,于是两个宏的结果是一样的。如果不能换顺序,这两个宏的结果通常就不同了。

📜 [原文25]

例 2.3.1. 在 $\mathbb{Z}, \mathbb{Q}, \mathbb{R}, \mathbb{C}$ 中,我们有以下情况:对于所有 $n \in \mathbb{Z}$ 和所有适当的(加法中的 $x$$n \cdot x=nx$,其中左侧是中的“加法幂运算”,右侧使用普通乘法运算。同样,在 $\mathbb{Z} / n \mathbb{Z}$ 中,我们有以下情况:对于所有 $k \in \mathbb{Z}$ 和所有 $[a] \in \mathbb{Z} / n \mathbb{Z}$

$$ k \cdot[a]=[k a]=[k][a], $$

其中 $k \cdot[a]$ 表示 $\mathbb{Z} / n \mathbb{Z}$ 中的“加法幂运算”,$ka$ 表示 $\mathbb{Z}$ 中的乘法,而 $[k][a]$ 表示 $\mathbb{Z} / n \mathbb{Z}$ 中的乘法

📖 [逐步解释]

这个例子旨在澄清抽象的“倍数”记法 $n \cdot g$ 与我们熟悉的具体数系中的乘法之间的关系。

1. 在 $\mathbb{Z}, \mathbb{Q}, \mathbb{R}, \mathbb{C}$

  • 陈述: $n \cdot x = nx$
  • 左侧 $n \cdot x$: 这是抽象群论中定义的“加法幂运算”或“倍数”。
  • 如果 $n=3$, $x=5$,那么 $3 \cdot 5$ 的意思是 $5+5+5$
  • 右侧 $nx$: 这是在这些数系(它们不仅是,还是)中定义的普通乘法
  • 如果 $n=3, x=5$,那么 $3 \times 5$ 就是我们小学学的乘法
  • 结论: 在这些熟悉的数系中,抽象的“倍数”运算的结果,恰好与我们早已熟知的普通乘法的结果相同。这说明群论的定义是对我们已有知识的良好推广,而不是冲突。

2. 在 $\mathbb{Z} / n \mathbb{Z}$

  • 陈述: $k \cdot [a] = [ka] = [k][a]$。这个等式链非常重要。
  • 第一项 $k \cdot [a]$: 这是抽象群论的倍数记法,作用在加法群 $(\mathbb{Z}/n\mathbb{Z}, +)$ 上。
  • 例如,在 $\mathbb{Z}/10\mathbb{Z}$ 中,$3 \cdot [4]$ 的意思是 $[4]+[4]+[4]$
  • $[4]+[4]+[4] = [8]+[4] = [12] = [2]$
  • 第二项 $[ka]$: 这是整数 $k$$a$ 先在 $\mathbb{Z}$ 中做普通乘法,得到整数 $ka$,然后再取这个结果的同余类
  • 继续上面的例子, $k=3, a=4$。先计算 $ka = 3 \times 4 = 12$
  • 然后取同余类 $[12]$。在 $\mathbb{Z}/10\mathbb{Z}$ 中,$[12]=[2]$
  • 第三项 $[k][a]$: 这是在 $(\mathbb{Z}/n\mathbb{Z}, +, \cdot)$ 中定义的乘法运算。即同余类 $[k]$同余类 $[a]$乘法
  • 继续上面的例子,在 $\mathbb{Z}/10\mathbb{Z}$ 中,$[3] \cdot [4] = [3 \times 4] = [12] = [2]$
  • 结论: 这三项是相等的。$k \cdot [a] = [ka]$ 说明了的倍数运算和的乘后取模是相容的。$[ka] = [k][a]$ 则是 $\mathbb{Z}/n\mathbb{Z}$乘法的定义本身。这个等式链将群论加法结构与环论乘法结构联系在了一起。
💡 [数值示例]
  • 示例1: 在 $(\mathbb{Q}, +)$
  • 问题: 计算 $4 \cdot \frac{2}{3}$
  • 群论倍数定义: $4 \cdot \frac{2}{3} = \frac{2}{3} + \frac{2}{3} + \frac{2}{3} + \frac{2}{3} = \frac{8}{3}$
  • 普通有理数乘法: $4 \times \frac{2}{3} = \frac{8}{3}$
  • 两者结果相同。
  • 示例2: 在 $(\mathbb{Z}/7\mathbb{Z}, +)$
  • 问题: 计算 $5 \cdot [3]$
  • 方法一 (群论倍数): $5 \cdot [3] = [3]+[3]+[3]+[3]+[3] = [6]+[3]+[3]+[3] = [9]+[3]+[3] = [2]+[3]+[3] = [5]+[3] = [8] = [1]$
  • 方法二 (先整数乘法再取模): $[5 \times 3] = [15]$。因为 $15 = 2 \times 7 + 1$,所以 $[15] = [1]$
  • 方法三 (环内乘法): $[5] \cdot [3] = [15] = [1]$
  • 三种计算方式殊途同归,都得到 $[1]$
📝 [总结]

这个例子通过具体的数系模算术系统,将抽象的群论倍数记法 $n \cdot g$ 与我们更熟悉的乘法运算联系起来,表明前者是后者在更一般场景下的自然推广,并且在两者皆有定义的场合,它们的计算结果是完全一致的。

🎯 [存在目的]

本例的目的是为了消除读者可能存在的困惑,将抽象符号与具体计算联系起来。

  1. 消除歧义: 明确 $n \cdot g$$ng$ 在何时是等价的,何时只是形似。
  2. 提供计算捷径: 在计算 $\mathbb{Z}/n\mathbb{Z}$$k \cdot [a]$ 时,我们不需要真的去做 $k-1$加法,而是可以直接计算整数乘积 $ka$ 再取模,或者直接计算环内乘积 $[k][a]$,这要快得多。
  3. 展示一致性: 表明数学的各个分支是和谐统一的。从群论角度定义的抽象运算,与从环论或初等算术角度定义的具体运算,在重叠的领域给出了相同的结果。

📜 [原文26]

下面的内容可以通过直接归纳法证明,留作练习:

命题 2.3.2. 令 $f: G \rightarrow G^{\prime}$ 是一个同构,其中群运算$G$$G^{\prime}$ 中都写成乘法。那么,对于所有 $g \in G$$n \in \mathbb{Z}$

$$ f\left(g^{n}\right)=(f(g))^{n} $$

📖 [逐步解释]

51. 表格总结

📜 [原文27]

结合律 交换律 单位元 逆元
( $\mathbb{N},+$ )
$(\mathbb{N}, \cdot)$
( $\mathbb{Z}$, +)
$(\mathbb{Z}, \cdot)$
$(\mathbb{Q},+)$
$(\mathbb{Q}, \cdot)$
( $\mathbb{Q}^{*}, \cdot$ )
( $\mathbb{R},+$ )
$(\mathbb{R}, \cdot)$
( $\mathbb{R}^{*}, \cdot$ )
( $\mathbb{C},+$ )
$(\mathbb{C}, \cdot)$
( $\mathbb{C}^{*}, \cdot$ )
$(U(1), \cdot)$
( $\mu_{n}, \cdot$ )
( $\mathbb{R}^{n},+$ )
$\left(\mathbb{M}_{m, n},+\right)$
$\left(\mathbb{M}_{n}, \cdot\right)$
$\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
$\left(S L_{n}(\mathbb{R}), \cdot\right)$
( $O_{n}, \cdot$ )
( $S O_{n}, \cdot$ )
( $X^{X}, \circ$ )
( $S_{X}, \circ$ )
$(\mathbb{Z} / n \mathbb{Z},+)$
$(\mathbb{Z} / n \mathbb{Z}, \cdot)$
$\left((\mathbb{Z} / n \mathbb{Z})^{*}, \cdot\right)$
$(\mathbb{R} / 2 \pi \mathbb{Z},+)$

注:若 $n=1$,则 $\left.\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S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O_{n}, \cdot\right)\right)$交换的。若 $n=1,2$,则 $\left(S O_{n}, \cdot\right)$交换的。若 $X=\emptyset$$X$ 只有一个元素,则 ( $X^{X}, \circ$ ) 是交换的且存在逆元。若 $X$ 最多有 2 个元素,则 ( $S_{X}, \circ$ ) 是交换的

📖 [逐步解释]

这段内容通过一个表格,系统地总结了各种常见的数学结构(集合与运算的组合,即二元结构)是否满足的四个基本性质:结合律交换律、存在单位元和存在逆元。这个表格是后续定义和理解这个核心概念的基础。它让我们直观地看到,哪些我们熟悉的数学对象已经具备了的全部或部分特征。

  • 第一列:列出了不同的二元结构,表示为一个括号,里面是集合和作用于该集合的二元运算。例如,$(\mathbb{N}, +)$ 表示自然数集 $\mathbb{N}$ 和加法运算 $+$ 构成的二元结构
  • 后续四列:分别对应四个重要的代数性质。
  • 结合律:运算的顺序不影响最终结果,即 $(a * b) * c = a * (b * c)$
  • 交换律:运算的左右两边元素交换位置,结果不变,即 $a * b = b * a$
  • 单位元:集合中存在一个特殊元素 $e$,任何元素与它运算都等于自身,即 $a * e = e * a = a$
  • 逆元:对于集合中的每个元素 $a$,都存在另一个元素 $a'$,使得它们运算的结果是单位元,即 $a * a' = a' * a = e$
  • 表格内容 表示该二元结构满足对应的性质,空白则表示不满足。
  • 注释部分:对表格中的一些特例(边界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指出了在特定条件下(如矩阵的维度 $n$ 很小,或集合 $X$ 的元素很少时),一些通常不满足交换律逆元性质的结构会变得满足这些性质。
∑ [公式拆解]

本段主要为表格和符号,无复杂公式推导。

  • $(\mathbb{N}, +)$: 自然数集与加法。通常 $\mathbb{N} = \{1, 2, 3, ...\}$$\{0, 1, 2, ...\}$。如果 $\mathbb{N}$ 不包含 0,则没有单位元。如果包含 0,则 0 是单位元,但对于任何正整数 $n>0$,其逆元 $-n$ 不在 $\mathbb{N}$ 中。
  • $(\mathbb{N}, \cdot)$: 自然数集与乘法单位元是 1。但除了 1 本身,其他自然数的逆元(如 $2$逆元 $1/2$)不是自然数。
  • $(\mathbb{Z}, +)$: 整数集与加法。满足所有四个属性,所以它是一个
  • $(\mathbb{Q}, +), (\mathbb{R}, +), (\mathbb{C}, +)$: 有理数实数复数集与加法。它们都是
  • $(\mathbb{Q}^{*}, \cdot), (\mathbb{R}^{*}, \cdot), (\mathbb{C}^{*}, \cdot)$: 非零有理数实数复数集与乘法。它们也都是。星号 $*$ 表示排除了使得运算没有逆元的元素 0。
  • $(U(1), \cdot)$: 所有模为 1 的复数(单位圆上的点)的集合与复数乘法。这是一个
  • $(\mu_n, \cdot)$: 所有 $n$单位根(即方程 $z^n=1$ 的解)的集合与复数乘法。这是一个
  • $(\mathbb{R}^n, +)$: $n$实向量空间向量加法。这是一个
  • $(\mathbb{M}_{m,n}, +)$: 所有 $m \times n$ 矩阵的集合与矩阵加法。这是一个
  • $(\mathbb{M}_n, \cdot)$: 所有 $n \times n$ 方块矩阵的集合与矩阵乘法。它不满足交换律(通常 $AB \neq BA$),且并非所有矩阵都有逆元(奇异矩阵/行列式为0的矩阵没有逆元)。
  • $(GL_n(\mathbb{R}), \cdot)$: 所有 $n \times n$ 实数可逆矩阵的集合(一般线性群)。这是一个,但通常不交换
  • $(SL_n(\mathbb{R}), \cdot)$: 所有 $n \times n$ 行列式为 1 的实数矩阵的集合(特殊线性群)。这是一个
  • $(O_n, \cdot)$: 所有 $n \times n$ 正交矩阵的集合(正交群)。这是一个
  • $(SO_n, \cdot)$: 所有 $n \times n$ 行列式为 1 的正交矩阵的集合(特殊正交群)。这是一个
  • $(X^X, \circ)$: 从集合 $X$ 到其自身的所有函数的集合,运算为函数复合。通常不交换,且并非所有函数都有逆元(只有双射函数才有)。
  • $(S_X, \circ)$: 从集合 $X$ 到其自身的所有双射(一一对应)函数的集合(对称群)。这是一个
  • $(\mathbb{Z}/n\mathbb{Z}, +)$: 模 $n$整数同余类集合与模加法。这是一个
  • $(\mathbb{Z}/n\mathbb{Z}, \cdot)$: 模 $n$整数同余类集合与模乘法。含有 $[0]$,以及其他可能的零因子,导致很多元素没有逆元
  • $((\mathbb{Z}/n\mathbb{Z})^*, \cdot)$: 模 $n$可逆元(与 $n$ 互质的数的同余类)集合与模乘法。这是一个
  • $(\mathbb{R}/2\pi\mathbb{Z}, +)$: 实数$2\pi$同余类集合(可以想象成圆周上的点)与模加法。这是一个
💡 [数值示例]
  • 示例 1: $(\mathbb{Z}, +)$
  • 结合律: $(2 + (-3)) + 5 = -1 + 5 = 4$$2 + ((-3) + 5) = 2 + 2 = 4$。满足。
  • 交换律: $2 + (-3) = -1$$(-3) + 2 = -1$。满足。
  • 单位元: 0。因为 $5 + 0 = 5$
  • 逆元: 对于整数 5,其逆元是 -5,因为 $5 + (-5) = 0$。对于每个整数 $n$,其逆元$-n$
  • 结论: $(\mathbb{Z}, +)$ 满足全部四个性质,它是一个阿贝尔群
  • 示例 2: $(\mathbb{M}_2, \cdot)$
  • $A =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 $B = \begin{pmatrix} 1 & 0 \\ 1 & 1 \end{pmatrix}$
  • 交换律: $AB =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 \begin{pmatrix} 1 & 0 \\ 1 & 1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2 & 1 \\ 1 & 1 \end{pmatrix}$$BA = \begin{pmatrix} 1 & 0 \\ 1 & 1 \end{pmatrix}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1 & 1 \\ 1 & 2 \end{pmatrix}$。因为 $AB \neq BA$,所以不满足交换律
  • 逆元: 令 $C = \begin{pmatrix} 1 & 0 \\ 0 & 0 \end{pmatrix}$。该矩阵的行列式为 0,它没有逆元
  • 结论: $(\mathbb{M}_2, \cdot)$ 不满足交换律,且并非所有元素都有逆元。因此它不是一个
  • 示例 3: $(\mathbb{Z}/4\mathbb{Z}, \cdot)$
  • 集合为 $\{[0], [1], [2], [3]\}$
  • 逆元: $[2] \cdot [2] = [4] = [0]$。我们找不到一个元素 $[x]$ 使得 $[2] \cdot [x] = [1]$单位元)。所以 $[2]$ 没有逆元
  • 结论: $(\mathbb{Z}/4\mathbb{Z}, \cdot)$ 中存在没有逆元的非零元素,所以它不是一个。而 $((\mathbb{Z}/4\mathbb{Z})^*, \cdot)$ 的集合是 $\{[1], [3]\}$,它是一个
⚠️ [易错点]
  1. 自然数集 $\mathbb{N}$ 的定义: 这是一个常见的混淆点。如果 $\mathbb{N}=\{1, 2, 3, ...\}$,则 $(\mathbb{N}, +)$ 没有单位元。如果 $\mathbb{N}=\{0, 1, 2, ...\}$,则有单位元 0,但仍然没有逆元。在抽象代数中,除非特别说明,否则最好澄清 $\mathbb{N}$ 的定义。
  2. 排除零元素: 对于乘法运算,0 是一个“麻烦制造者”,因为它没有乘法逆元。因此,在讨论乘法群时,我们通常会从集合中排除 0,用星号上标表示,如 $\mathbb{Q}^*$
  3. 矩阵的交换性: 矩阵乘法非交换的典型例子。但注释中指出了例外:当 $n=1$ 时,$1 \times 1$ 矩阵就是数,所以乘法交换的。这是一个重要的边界情况。
  4. 函数复合的交换性: 像矩阵乘法一样,函数复合通常也是非交换的。例如,令 $f(x)=x+1, g(x)=x^2$。则 $f(g(x)) = x^2+1$,而 $g(f(x)) = (x+1)^2$。两者显然不同。
  5. 群 vs. 非群: 表格的核心作用是区分哪些结构是,哪些不是。一个结构要成为,必须同时满足结合律单位元逆元三个条件(✓✓✓)。交换律是可选的,满足它的被称为阿贝尔群
📝 [总结]

该表格是一个综合性的概览,通过对比大量数学实例,清晰地展示了构成一个所需的四个核心代数性质。它为后续学习的正式定义提供了丰富的背景和直观的例子。通过这个表格,我们可以快速判断一个给定的二元结构是否为,并理解其不成为的原因(例如,缺少单位元,或某些元素没有逆元)。注释部分则强调了在特殊情况下(如维度为1或集合元素很少),一般性结论可能不成立,提醒我们注意数学的严谨性。

🎯 [存在目的]

这个表格和注释的存在目的有三:

  1. 建立直觉: 在正式给出的抽象定义之前,通过我们已经熟悉的数字、矩阵函数等例子,让我们对结合律单位元逆元这些性质有一个具体的感知。
  2. 提供范例库: 这个表格是未来学习中一个丰富的例子和反例的来源。当学习一个新定理或概念时,可以回顾这个表格,用其中的结构来检验和理解。
  3. 动机铺垫: 它展示了“”这个结构并非凭空捏造,而是从许多不同领域的数学对象中抽象出来的共同模式。这为群论的普适性和重要性提供了佐证。
🧠 [直觉心智模型]

你可以把一个二元结构想象成一个“加工系统”。集合是原料,二元运算是加工规则。

  1. 结合律就像一个装配线,不管你先组装 (A和B) 再加上C,还是先把A放在一边,等 (B和C) 组装好再装上A,最终的产品都一样。生产流程是可靠的。
  2. 单位元是“空操作”或者“透明件”。任何原料和它一起加工,原料本身不会有任何变化。
  3. 逆元是“撤销操作”。对于任何一种原料A,都存在一种“反原料”A',把它们俩一起加工,结果就相当于回到了“空操作”的状态。
  4. 交换律则是说,加工的顺序无所谓,先放A再放B,和先放B再放A,产出完全相同。

一个就是一个“完美的加工系统”:流程可靠(结合律),有“空操作”(单位元),并且每个操作都能被“撤销”(逆元)。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玩一个只有前后左右移动的简单游戏。

  1. 集合: 所有的移动指令,如“向前一步”、“向后一步”、“向左一步”、“向右一步”,以及“原地不动”。
  2. 二元运算: 指令的连续执行。例如,“向前一步”接着“向右一步”。
  3. 结合律: (“向前”再“向右”) 再“向后”,和你先“向前”,再执行(“向右”再“向后”),最终你到达的位置是一样的。
  4. 单位元: “原地不动”指令。任何指令接着它,等于没动。
  5. 逆元: 每个指令都有一个反向指令。“向前一步”的逆元是“向后一步”,因为连续执行这两个指令后,你回到了起点,相当于“原地不动”。
  6. 交换律: “向前一步”再“向右一步”,和你“向右一步”再“向前一步”,最终到达的位置是不同的。所以这个移动系统不是交换的

这个移动系统就构成了一个非阿贝尔群

62. 群

12.1. 群的定义。

📜 [原文28]

定义 2.1.1. 一个是一个二元结构 $(X, *)$,其中 $*$结合的,带有一个单位元 $e$,并且对于每一个 $x \in X$,都存在一个 $*$逆元,即一个元素 $x^{\prime}$ 使得 $x * x^{\prime}=x^{\prime} * x=e$。注意,单位元 $e$ 和元素 $x$逆元 $x^{\prime}$ 是唯一的。

📖 [逐步解释]

这是 (Group) 的核心定义,是整个群论的基石。让我们把它拆解成最基本的组成部分。

  1. 起点是一个“二元结构” $(X, *)$:
    • 二元结构数学中最基本的构造之一。它包含两个东西:一个非空集合 $X$ 和一个作用在 $X$ 上的二元运算 $*$
    • 集合 $X$: 这是我们的舞台,包含了所有我们要研究的元素。它可以是数字的集合(如整数 $\mathbb{Z}$),也可以是矩阵的集合,或者是函数的集合,等等。
    • 二元运算 $*$": 这是一个规则,它告诉你如何将集合 $X$ 中的任意两个元素(比如 $a$$b$)组合起来,得到第三个元素(结果 $c$)。这个结果 $c$ 必须仍然在集合 $X$ 中,这个性质被称为封闭性。例如,整数加法就是一个二元运算,因为任意两个整数相加,结果还是一个整数。
  2. 群的三个核心公理(规则):

一个二元结构要“升级”成为一个,它上面的二元运算 $*$ 必须满足以下三个严格的条件:

  • 公理一:结合律 (Associativity)
  • 内容: 对于集合 $X$ 中任意三个元素 $a, b, c$,必须有 $(a * b) * c = a * (b * c)$
  • 解释: 这条规则说的是,当连续进行多次运算时,运算的次序(括号加在哪里)不会影响最终结果。你可以先把 $a$$b$ 组合,再把结果和 $c$ 组合;也可以先把 $b$$c$ 组合,再让 $a$ 和这个结果组合。只要元素的相对顺序不变(都是 a, b, c),结果就一定相同。这为我们省略括号、写出像 $a*b*c*d$ 这样的长串运算提供了合法性。
  • 公理二:单位元的存在 (Existence of an Identity Element)
  • 内容: 集合 $X$ 中必须存在一个特殊的元素,我们称之为单位元,记作 $e$。这个元素对于任何其他元素 $x$ 都表现出“中性”的特性,即 $x * e = e * x = x$
  • 解释: 单位元就像是运算中的“空气”或者“透明人”。任何元素和它进行运算,都等于元素自身,没有任何改变。对于加法单位元是 0;对于乘法单位元是 1。
  • 公理三:逆元的存在 (Existence of Inverse Elements)
  • 内容: 对于集合 $X$ 中的每一个元素 $x$,都必须在 $X$ 中存在一个与之对应的逆元,我们记作 $x'$ (或 $x^{-1}$),它能“抵消”$x$ 的影响,使得 $x * x' = x' * x = e$
  • 解释: 逆元提供了“撤销”或“返回”操作的能力。如果你用 $x$ 进行了一个操作,那么再用它的逆元 $x'$ 进行一次操作,就等于回到了起点(单位元)。对于加法,5 的逆元是 -5;对于乘法,5 的逆元$1/5$
  1. 唯一性的注释:
    • 定义最后提到,单位元 $e$ 和每个元素的逆元 $x'$ 都是唯一的。这是一个可以被严格证明的性质,而不是公理的一部分。
    • 单位元唯一性证明: 假设有两个单位元 $e_1$$e_2$。根据单位元的定义,$e_1 * e_2 = e_1$ (因为 $e_2$单位元),同时 $e_1 * e_2 = e_2$ (因为 $e_1$单位元)。所以,$e_1 = e_2$
    • 逆元唯一性证明: 假设元素 $x$ 有两个逆元 $x_1'$$x_2'$。我们有 $x * x_1' = e$$x * x_2' = e$。现在看 $x_1'$,我们可以写成 $x_1' = x_1' * e$。用 $x * x_2'$ 替换 $e$,得到 $x_1' = x_1' * (x * x_2')$。根据结合律,这等于 $(x_1' * x) * x_2'$。因为 $x_1'$$x$逆元,所以 $x_1' * x = e$。于是表达式变为 $e * x_2'$,而根据单位元的定义,这等于 $x_2'$。所以,我们证明了 $x_1' = x_2'$
∑ [公式拆解]
  • $(X, *)$
  • $X$: 一个非空集合,是的“载体”。
  • $*$: 一个二元运算,定义在 $X$ 上。
  • $x * x^{\prime}=x^{\prime} * x=e$
  • $x$: 集合 $X$ 中的任意一个元素。
  • $x^{\prime}$: 元素 $x$ 对应的逆元,它也必须在集合 $X$ 中。
  • $e$: 中唯一的单位元
  • $=$: 等于号表示运算的结果。这个等式定义了逆元的核心性质:与原元素运算后得到单位元
💡 [数值示例]
  • 示例 1: $(\mathbb{Z}, +)$ (整数加法群)
  • 二元结构: 集合是所有整数 $\mathbb{Z}=\{\dots, -2, -1, 0, 1, 2, \dots\}$,运算是加法 $+$。封闭性显然,两个整数相加还是整数。
  • 结合律: $(a+b)+c = a+(b+c)$ 对所有整数成立。例如 $(-2+5)+8 = 3+8 = 11$,而 $-2+(5+8) = -2+13 = 11$
  • 单位元: 整数 0。因为对任意整数 $x$,都有 $x+0=0+x=x$
  • 逆元: 对任意整数 $x$,其逆元$-x$,因为 $x+(-x)=(-x)+x=0$。例如 7 的逆元是 -7。
  • 结论: $(\mathbb{Z}, +)$ 满足所有三个公理,因此它是一个
  • 示例 2: $(\mathbb{Q}^*, \cdot)$ (非零有理数乘法群)
  • 二元结构: 集合是所有非零有理数 $\mathbb{Q}^* = \mathbb{Q} \setminus \{0\}$,运算是乘法 $\cdot$。封闭性成立,两个非零有理数相乘还是非零有理数
  • 结合律: $(a \cdot b) \cdot c = a \cdot (b \cdot c)$ 对所有有理数成立。例如 $( \frac{1}{2} \cdot \frac{2}{3} ) \cdot 3 = \frac{1}{3} \cdot 3 = 1$,而 $\frac{1}{2} \cdot ( \frac{2}{3} \cdot 3 ) = \frac{1}{2} \cdot 2 = 1$
  • 单位元: 有理数 1。因为对任意非零有理数 $x$,都有 $x \cdot 1 = 1 \cdot x = x$
  • 逆元: 对任意非零有理数 $x = p/q$,其逆元$1/x = q/p$,因为 $(p/q) \cdot (q/p) = 1$。例如 $2/3$逆元$3/2$
  • 结论: $(\mathbb{Q}^*, \cdot)$ 满足所有三个公理,因此它是一个
⚠️ [易错点]
  1. 封闭性是前提: 定义中虽然没有明确写出“封闭性”,但“二元结构”这个词已经隐含了封闭性。如果运算结果可能跑到集合 $X$ 外面,那就连二元结构都不是,更谈不上是。例如,奇数集合在加法下不封闭($1+3=4$ 是偶数)。
  2. 交换律不是必须的: 注意,的定义里没有要求运算是交换的(即 $a*b = b*a$)。满足交换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更好的,叫做阿贝尔群(Abelian Group)。很多重要的(如矩阵乘法群)都不是交换的
  3. 每个元素都有逆元: 这个要求非常严格。只要有一个元素找不到它的逆元(且该逆元必须在集合内),这个结构就不是。例如 $(\mathbb{Z}, \cdot)$,整数乘法。2 的逆元$1/2$,但 $1/2$ 不是整数,所以 $(\mathbb{Z}, \cdot)$ 不是
  4. 左右都要满足: 单位元逆元的定义都要求从左边运算和从右边运算的结果相同,即 $e*x=x*e=x$$x*x'=x'*x=e$。在非交换的情况下,这保证了它们的中性和抵消作用不依赖于方向。
📝 [总结]

是一个代数结构,由一个集合和一个二元运算组成。这个结构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的运算规则(公理)既简单又强大:结合律保证了运算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单位元提供了一个参照基点,而逆元确保了每个操作都是可逆的。这三条公理共同构建了一个封闭、自洽且具有“完美对称性”的系统。群论就是研究满足这些简单规则的系统会展现出何等深刻和复杂的性质的数学分支。

🎯 [存在目的]

的定义旨在捕捉“对称性”这一概念的数学本质。无论是几何图形的旋转和反射,还是代数方程根的置换,或是物理定律在不同坐标系下的不变性,这些现象背后都隐藏着的结构。通过抽象出这三条核心公理,数学家可以统一研究来自完全不同领域的问题,发现它们共通的深层结构。定义的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一个普适的语言和工具集,来描述和分析各种形式的对称变换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个魔方。

  1. 集合 (X): 所有可能对魔方进行的操作(比如,转动顶层90度、翻转整个魔方等)的集合。
  2. 运算 (*): 连续进行两次操作。例如,先“转顶层90度”,再“转右侧90度”。这个组合操作本身也是一个操作。
  3. 结合律: (操作A + 操作B) + 操作C,和 A + (操作B + 操作C) 的最终效果是一样的。
  4. 单位元 (e): “不做任何操作”这个操作。
  5. 逆元 (x'): 每个操作都有一个反向操作。如果你转了顶层90度,那么“反向转顶层90度”就是它的逆元,因为连续执行后魔方会回到原状(相当于“不做任何操作”)。

魔方的所有操作就构成了一个巨大的、非交换群论可以用来分析解魔方的策略。

💭 [直观想象]

想象一条无限长的数轴。

  1. 集合 (X): 数轴上所有的整数点。
  2. 运算 (*): 向右或向左平移。例如,操作 +3 就是向右平移3个单位。
  3. 结合律: 先平移 +3 再平移 -5,等效于平移 -2。这个 -2 操作再跟一个 +10 操作,总效果是 +8。这和先算 -5+10 的效果(+5),再让 +3+5 组合,效果是一样的。
  4. 单位元 (e): 平移 0 个单位,即“不动”。
  5. 逆元 (x'): +3 操作的逆元-3 操作,因为连续执行后,你回到了起点。

这个系统就是整数加法群 $(\mathbb{Z}, +)$ 的一个直观体现。

📜 [原文29]

例 2.1.2. (1) 运算记作 + 的$(\mathbb{Z},+),(\mathbb{Q},+),(\mathbb{R},+),(\mathbb{C},+)$,以及像 $\left(\mathbb{R}^{n},+\right)$$\left(\mathbb{M}_{n, m}(\mathbb{R}),+\right)$ 这样的向量空间矩阵例子。

(2) 运算记作 $\cdot$ 的数字$\left(\mathbb{Q}^{*}, \cdot\right),\left(\mathbb{R}^{*}, \cdot\right),\left(\mathbb{C}^{*}, \cdot\right)$,以及 $(U(1), \cdot)$ 和 ( $\mu_{n}, \cdot$ )。

(3) 矩阵乘法下的矩阵群$\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S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O_{n}, \cdot\right),\left(S O_{n}, \cdot\right)$

(4) ( $S_{X}, \circ$ ),特别是有限 ( $S_{n}, \circ$ )。

(5) 等价类$(\mathbb{Z} / n \mathbb{Z},+)$$(\mathbb{R} / 2 \pi \mathbb{Z},+)$,根据命题 1.4.9。同样,$\left((\mathbb{Z} / n \mathbb{Z})^{*}, \cdot\right)$ 也是一个,其中如前所述

$$ (\mathbb{Z} / n \mathbb{Z})^{*}=\left\{[a] \in \mathbb{Z} / n \mathbb{Z}: \text { 存在一个 }\left[a^{\prime}\right] \in \mathbb{Z} / n \mathbb{Z} \text { 使得 }[a]\left[a^{\prime}\right]=[1]\right\} $$

(6) 如果 ( $G_{1}, *_{1}$ ) 和 ( $G_{2}, *_{2}$ ) 是两个,那么定义 1.3.1 中定义的乘积二元结构 ( $G_{1} \times G_{2}, *_{1} \times *_{2}$ ) 是一个。同样,如果 $(G, *)$ 是一个$Y$ 是一个集合,那么定义 1.3.2 中定义的二元结构 $\left(G^{Y}, *\right)$ 是一个。证明留作练习(练习 2.3)。例如,如果 ( $G_{1} *_{1}$ ) 和 ( $G_{2}, *_{2}$ ) 是有限,那么 ( $G_{1} \times G_{2}, *$ ) 也是一个有限,并且 $\#\left(G_{1} \times G_{2}\right)=\#\left(G_{1}\right) \#\left(G_{2}\right)$。例如,$((\mathbb{Z} / 2 \mathbb{Z}) \times(\mathbb{Z} / 2 \mathbb{Z}),+)$ 是一个有 4 个元素的

$$ (\mathbb{Z} / 2 \mathbb{Z}) \times(\mathbb{Z} / 2 \mathbb{Z})=\{([0],[0]),([1],[0]),([0],[1]),([1],[1])\} $$

由于在 $\mathbb{Z} / 2 \mathbb{Z}$$[a]+[a]=2[a]=[0]$,所以 $(\mathbb{Z} / 2 \mathbb{Z}) \times(\mathbb{Z} / 2 \mathbb{Z})$ 中的每个元素 $([a],[b])$ 都满足:$([a],[b])+ ([a],[b])=([0],[0])$,换句话说 $([a],[b])$ 是它自己的逆元

📖 [逐步解释]

这个部分给出了一系列的具体例子,覆盖了从基础的数字系统到更抽象的矩阵函数等价类。这些例子是群论的血肉,理解它们对于掌握的概念至关重要。

(1) 加法群:

  • 这些是最直观的。它们的运算都是我们熟悉的加法
  • $(\mathbb{Z},+),(\mathbb{Q},+),(\mathbb{R},+),(\mathbb{C},+)$: 整数、有理数、实数、复数在加法下都构成。它们的单位元都是 0,元素 $x$逆元都是 $-x$
  • $(\mathbb{R}^n, +)$: $n$向量的集合,运算是向量加法(对应分量相加)。单位元是零向量 $(0, 0, ..., 0)$向量 $\vec{v}$逆元$-\vec{v}$
  • $(\mathbb{M}_{n,m}(\mathbb{R}), +)$: $n \times m$ 实数矩阵的集合,运算是矩阵加法(对应位置元素相加)。单位元是零矩阵矩阵 $A$逆元$-A$
  • 这些都是阿贝尔群交换群),因为加法满足交换律

(2) 乘法群:

  • 这些的运算是乘法
  • $(\mathbb{Q}^*, \cdot), (\mathbb{R}^*, \cdot), (\mathbb{C}^*, \cdot)$: 从有理数、实数、复数中去掉 0 后,在乘法下构成。去掉 0 是因为 0 没有乘法逆元单位元都是 1,元素 $x$逆元$1/x$
  • $(U(1), \cdot)$: 集合是单位圆上的所有复数,即 $\{z \in \mathbb{C} : |z|=1\}$单位元是 1。任何元素 $z = e^{i\theta}$逆元$z^{-1} = e^{-i\theta} = \bar{z}$ (共轭复数),它也在单位圆上。两个单位圆上的复数相乘,模长仍为 1,所以运算是封闭的。
  • $(\mu_n, \cdot)$: $n$单位根的集合,即方程 $z^n=1$复数域的 $n$ 个解。例如,$\mu_4 = \{1, i, -1, -i\}$单位元是 1。每个元素 $z$逆元 $z^{-1}$ 也满足 $(z^{-1})^n = (z^n)^{-1} = 1^{-1} = 1$,所以逆元也在此集合中。
  • 这些也都是阿贝尔群

(3) 矩阵乘法群:

  • 这些是典型的非阿贝尔群(除非 $n=1$)。
  • $(GL_n(\mathbb{R}), \cdot)$: 一般线性群 (General Linear Group),所有 $n \times n$ 可逆实矩阵的集合。运算是矩阵乘法单位元单位矩阵 $I_n$。因为集合定义就要求可逆,所以每个元素都有逆元。两个可逆矩阵的乘积也是可逆的,所以运算封闭。
  • $(SL_n(\mathbb{R}), \cdot)$: 特殊线性群 (Special Linear Group),所有行列式为 1 的 $n \times n$ 实矩阵的集合。这是 $GL_n(\mathbb{R})$ 的一个子集。因为 $\det(AB) = \det(A)\det(B) = 1 \cdot 1 = 1$,所以乘积行列式也为 1,运算封闭。单位矩阵行列式为 1 在其中。$A$逆元 $A^{-1}$ 的行列式是 $1/\det(A) = 1/1=1$,所以逆元也在其中。
  • $(O_n, \cdot)$: 正交群 (Orthogonal Group),所有 $n \times n$ 正交实矩阵的集合(满足 $A^T A = I$)。
  • $(SO_n, \cdot)$: 特殊正交群 (Special Orthogonal Group),行列式为 1 的正交矩阵集合,代表了空间中的旋转。

(4) 对称群 (Symmetric Group):

  • $(S_X, \circ)$: 集合 $X$ 上所有双射(一一对应)函数的集合,运算是函数复合 $\circ$单位元是恒等函数 $\operatorname{id}(x)=x$逆元就是反函数
  • $(S_n, \circ)$: 当 $X = \{1, 2, ..., n\}$ 时,$(S_X, \circ)$ 被记为 $S_n$,称为 $n$对称群置换群。它的元素可以看作是对 $n$ 个物品的重新排列。当 $n \ge 3$ 时,它是非阿贝尔的。

(5) 等价类群:

  • $(\mathbb{Z}/n\mathbb{Z}, +)$: 整数模 $n$同余类构成的。集合是 $\{[0], [1], ..., [n-1]\}$。运算是模 $n$ 加法。例如,在 $\mathbb{Z}/4\mathbb{Z}$ 中,$[2]+[3]=[5]=[1]$单位元$[0]$$[a]$逆元$[-a]$$[n-a]$
  • $(\mathbb{R}/2\pi\mathbb{Z}, +)$: 实数模 $2\pi$同余类构成的。可以想象成一个圆,所有相差 $2\pi$ 整数倍的实数被视为同一点。这在研究周期函数(如 $\sin, \cos$)时非常有用。
  • $((\mathbb{Z}/n\mathbb{Z})^*, \cdot)$: 整数模 $n$乘法群。集合是所有与 $n$ 互质的数的同余类。公式给出了它的严格定义:集合中是一个同余类 $[a]$,前提是存在另一个同余类 $[a']$ 使得它们的乘法结果是单位元 $[1]$。这正是“可逆元”的定义。

(6) 乘积群 (Product Group):

  • 这是从已知构造新的一种方式。
  • $(G_1 \times G_2, *_{1} \times *_{2})$: 集合是 $G_1$$G_2$ 中元素的有序对 $(g_1, g_2)$。运算是按分量进行的:$(g_1, g_2) * (h_1, h_2) = (g_1 *_{1} h_1, g_2 *_{2} h_2)$
  • 单位元: $(e_1, e_2)$,其中 $e_1, e_2$ 分别是 $G_1, G_2$单位元
  • 逆元: $(g_1, g_2)$逆元$(g_1^{-1}, g_2^{-1})$
  • 结合律: 由 $G_1, G_2$ 各自的结合律保证。
  • $(G^Y, *)$: 从集合 $Y$ $G$ 的所有函数的集合。运算是“逐点”定义的:对于两个函数 $f, h \in G^Y$,它们的“乘积” $f*h$ 是一个新的函数,定义为 $(f*h)(y) = f(y) * h(y)$。这实际上是乘积群的推广。
  • 例子 $((\mathbb{Z}/2\mathbb{Z}) \times (\mathbb{Z}/2\mathbb{Z}), +)$
  • 集合有 4 个元素,如公式所示。
  • 加法示例:$([1],[0]) + ([1],[1]) = ([1]+[1], [0]+[1]) = ([2], [1]) = ([0],[1])$
  • 每个元素都是自己的逆元: 因为在 $\mathbb{Z}/2\mathbb{Z}$ 中,$[1]+[1]=[0]$。所以 $([a],[b])+([a],[b]) = ([a]+[a], [b]+[b]) = ([0],[0])$,而 $([0],[0])$ 是这个乘积群单位元。这个被称为克莱因四元群 (Klein four-group)。
∑ [公式拆解]
  • $$ (\mathbb{Z} / n \mathbb{Z})^{*}=\left\{[a] \in \mathbb{Z} / n \mathbb{Z}: \text { 存在一个 }\left[a^{\prime}\right] \in \mathbb{Z} / n \mathbb{Z} \text { 使得 }[a]\left[a^{\prime}\right]=[1]\right\} $$
  • $(\mathbb{Z} / n \mathbb{Z})^{*}$: 这是集合的名称,表示整数模 $n$乘法群。星号 $*$ 常常用来表示“可逆元的集合”。
  • $\left\{ \dots \right\}$: 表示这是一个集合。
  • $[a] \in \mathbb{Z} / n \mathbb{Z}$: 集合的元素是来自 $\mathbb{Z} / n \mathbb{Z}$同余类
  • $:$: “使得”或“满足以下条件”。
  • $\text{存在一个 } [a'] \in \mathbb{Z} / n \mathbb{Z}$: 条件内容是,必须存在另一个同余类 $[a']$
  • $[a][a']=[1]$: 使得 $[a]$$[a']$$\mathbb{Z} / n \mathbb{Z}$乘法下的结果是乘法单位元 $[1]$
  • 整体含义: 这个公式用集合构建的语言精确定义了“模 $n$可逆元集合”。一个同余类 $[a]$ 在这个集合里,当且仅当它在模 $n$ 乘法下有逆元。这等价于 $a$$n$ 互质。
  • $$ (\mathbb{Z} / 2 \mathbb{Z}) \times(\mathbb{Z} / 2 \mathbb{Z})=\{([0],[0]),([1],[0]),([0],[1]),([1],[1])\} $$
  • $(\mathbb{Z} / 2 \mathbb{Z}) \times (\mathbb{Z} / 2 \mathbb{Z})$: 这是乘积群的表示。$\mathbb{Z} / 2 \mathbb{Z}$ 是整数模 2 的,集合是 $\{[0], [1]\}$
  • $\times$: 笛卡尔积符号,表示取两个集合中元素的有序对。
  • $\{([0],[0]),([1],[0]),([0],[1]),([1],[1])\}$: 明确列出了笛卡尔积得到的所有 4 个元素。每个元素都是一个有序对,第一个分量来自第一个 $\mathbb{Z} / 2 \mathbb{Z}$,第二个分量来自第二个 $\mathbb{Z} / 2 \mathbb{Z}$
💡 [数值示例]
  • 示例 1: $(S_3, \circ)$
  • 集合是 $\{1, 2, 3\}$ 的所有排列。我们用循环表示法:$e = (1)(2)(3)$ (恒等),$\sigma_1=(12)$ (交换1和2),$\sigma_2=(13)$$\sigma_3=(23)$$\rho_1=(123)$ (1->2, 2->3, 3->1),$\rho_2=(132)$
  • 非交换性: $\sigma_1 \circ \sigma_2 = (12)(13) = (132) = \rho_2$。而 $\sigma_2 \circ \sigma_1 = (13)(12) = (123) = \rho_1$。因为 $\rho_1 \neq \rho_2$,所以该群非阿贝尔
  • 逆元: $(123)$逆元$(132)$,因为 $(123)(132)=e$$(12)$逆元是它自己,因为 $(12)(12)=e$
  • 示例 2: $((\mathbb{Z}/5\mathbb{Z})^*, \cdot)$
  • 集合是 $\{[1], [2], [3], [4]\}$。因为 5 是素数,所以 1,2,3,4 都与 5 互质。
  • 运算: $[2] \cdot [3] = [6] = [1]$
  • 逆元: 从上面的运算可知,$[2]$逆元$[3]$$[3]$逆元$[2]$$[4]$逆元是它自己,因为 $[4] \cdot [4] = [16] = [1]$$[1]$单位元逆元是自己。
  • 结论: 这是一个有 4 个元素的阿贝尔群
⚠️ [易错点]
  1. 区分 $(\mathbb{Z}/n\mathbb{Z}, +)$$((\mathbb{Z}/n\mathbb{Z})^*, \cdot)$: 初学者很容易混淆。前者是关于加法的,集合是所有 $n$同余类。后者是关于乘法的,集合只是那些可逆同余类,数量是 $\phi(n)$(欧拉函数),通常比 $n$ 小。
  2. 乘积群的运算: 乘积群的运算是“按分量”各自独立进行的,使用各自原来的运算,而不是将分量以某种方式混合。
  3. 函数群的运算: $G^Y$ 中的运算是作用在函数上的,但其定义依赖于 $G$ 中已有的运算。不要将其与函数复合混淆。$(f*g)(y)=f(y)*g(y)$$(f \circ g)(y) = f(g(y))$ 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 [总结]

这一部分通过六大类例子,极大地丰富了我们对“”这个概念的理解。它展示了结构在数学各个分支中的普遍存在性:从基础的数系,到线性代数矩阵向量,再到数论中的同余类,以及集合论中的置换。特别地,它引入了非阿贝尔群(如矩阵群对称群)和从旧构造新的方法(如乘积群),为后续更深入的理论探讨提供了坚实的实例基础。

🎯 [存在目的]

这部分的目的是为了证明的定义不是空洞的。通过展示大量来自不同数学领域的、我们已经有所了解的结构都符合的定义,它旨在说服我们:这个抽象概念是值得学习的,因为它能统一描述和研究这些看似无关的对象。这些例子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动物园”,当我们学习的性质时,可以随时从中抓取“动物”(具体的)来进行观察、检验和理解。

🧠 [直觉心智模型]
  1. 加法群: 想象在不同维度(1维直线、2维平面、n维空间)上的平移操作。
  2. 乘法群: 想象在直线上(不含原点)的缩放/反射操作。
  3. 矩阵群: 想象对空间进行的线性变换(旋转、反射、拉伸、剪切)。$GL_n$ 是所有不把空间压扁成低维度的变换。$SO_n$ 是所有保持形状和方向的刚性旋转。
  4. 对称群 $S_n$: 想象有 $n$ 个不同颜色的球排成一排,所有可能的重新排列方式的集合。运算就是连续进行两次排列。
  5. 循环群 $\mathbb{Z}/n\mathbb{Z}$: 想象一个有 $n$ 个刻度的时钟。加法就是顺时针拨动指针。拨动 $k$ 格再拨动 $m$ 格,等效于一次性拨动 $k+m$ 格(如果超过 $n$ 就绕回去了)。
  6. 乘积群 $G_1 \times G_2$: 想象一个机器有两个独立的控制杆。第一个控制杆的状态属于 $G_1$,第二个属于 $G_2$。整个机器的状态就是一个有序对 $(g_1, g_2)$。操作机器就是分别独立地操作两个控制杆。
💭 [直观想象]

克莱因四元群 $V = (\mathbb{Z}/2\mathbb{Z}) \times (\mathbb{Z}/2\mathbb{Z})$ 为例。想象一个长方形,非正方形。

  1. 集合: 有四种对称操作可以使长方形看起来和原来一样:
  1. 不动 ($e$) -> 对应 $([0],[0])$
  2. 绕中心旋转180度 ($r$) -> 对应 $([1],[1])$
  3. 水平翻转(绕垂直对称轴) ($h$) -> 对应 $([1],[0])$
  4. 垂直翻转(绕水平对称轴) ($v$) -> 对应 $([0],[1])$
    • 运算: 连续执行操作。例如,先水平翻转($h$),再垂直翻转($v$),效果等同于旋转180度($r$)。这对应着 $([1],[0]) + ([0],[1]) = ([1],[1])$
    • 每个元素是自己的逆元: 任何操作连续做两次,都会回到初始状态。例如,水平翻转两次等于没动。这对应着每个元素加上自己都等于单位元 $([0],[0])$

📜 [原文30]

另一方面,以下不是$(\mathbb{N},+),(\mathbb{N}, \cdot),(\mathbb{Z}, \cdot),(\mathbb{Q}, \cdot),(\mathbb{R}, \cdot),(\mathbb{C}, \cdot)$$\left(\mathbb{M}_{n}(\mathbb{R}), \cdot\right),\left(X^{X}, \circ\right)$

📖 [逐步解释]

在展示了什么是之后,这一小段通过列举一系列“反例”来加深理解,告诉我们哪些常见的数学结构不是群,以及为什么。理解反例和理解正例同样重要,它帮助我们精确把握定义的边界。

  • $(\mathbb{N},+)$: 自然数集与加法
  • 问题: 缺少逆元。对于任何自然数 $n > 0$(假设 $0 \notin \mathbb{N}$),它的加法逆元$-n$,但 $-n$ 不是自然数,不在集合 $\mathbb{N}$ 内。如果 $0 \in \mathbb{N}$,虽然有了单位元 0,但仍然缺少正数的逆元
  • $(\mathbb{N}, \cdot)$: 自然数集与乘法
  • 问题: 缺少逆元单位元是 1。但对于任何自然数 $n > 1$,它的乘法逆元$1/n$,这不是一个自然数(除了 $n=1$ 的情况)。
  • $(\mathbb{Z}, \cdot)$: 整数集与乘法
  • 问题: 缺少逆元单位元是 1。但对于任何绝对值大于 1 的整数 $n$,其乘法逆元 $1/n$ 不是整数。例如,2 的逆元$1/2$
  • $(\mathbb{Q}, \cdot), (\mathbb{R}, \cdot), (\mathbb{C}, \cdot)$: 有理数、实数、复数集与乘法
  • 问题: 元素 0 缺少逆元。虽然其他所有非零元素都有逆元,但是 0 的存在破坏了“每个元素都有逆元”这条公理。不存在任何数 $x$ 使得 $0 \cdot x = 1$。这就是为什么在构造乘法群时,我们必须将 0 排除在外,使用 $\mathbb{Q}^*, \mathbb{R}^*, \mathbb{C}^*$
  • $\left(\mathbb{M}_{n}(\mathbb{R}), \cdot\right)$: 所有 $n \times n$ 实数方阵的集合与矩阵乘法
  • 问题: 并非所有元素都有逆元。只有行列式不为零的矩阵非奇异矩阵)才有逆元。行列式为零的奇异矩阵没有逆元。例如,零矩阵就没有逆元
  • $\left(X^{X}, \circ\right)$: 从集合 $X$ 到自身的所有函数的集合,与函数复合
  • 问题: 并非所有元素都有逆元。一个函数逆函数的充要条件是它必须是双射(既是单射又是满射)。但 $X^X$ 中包含了大量非双射函数。例如,如果 $X=\{1, 2\}$,常数函数 $f(x)=1$ 就没有逆函数
💡 [数值示例]
  • 示例 1: $(\mathbb{Z}, \cdot)$
  • 集合: $\{\dots, -2, -1, 0, 1, 2, \dots\}$
  • 运算: 乘法
  • 单位元: 1。
  • 我们来找元素 3 的逆元。我们需要找到一个整数 $x$ 使得 $3 \cdot x = 1$。解这个方程得到 $x=1/3$。因为 $1/3$ 不是整数,所以 3 在 $(\mathbb{Z}, \cdot)$ 中没有逆元。因此,它不是一个
  • 示例 2: $(\mathbb{M}_2(\mathbb{R}), \cdot)$
  • 集合: 所有 $2 \times 2$实数矩阵
  • 运算: 矩阵乘法
  • 考虑矩阵 $A = \begin{pmatrix} 1 & 2 \\ 2 & 4 \end{pmatrix}$
  • 矩阵的行列式 $\det(A) = 1 \cdot 4 - 2 \cdot 2 = 0$
  • 因为行列式为 0,所以矩阵 $A$ 是奇异的,它没有逆矩阵
  • 由于存在一个元素没有逆元$\left(\mathbb{M}_{2}(\mathbb{R}), \cdot\right)$ 不是一个
⚠️ [易错点]
  1. “几乎是群”不等于“是群”: 像 $(\mathbb{Q}, \cdot)$ 这样的结构,它里面除了一个元素(0)之外,其他所有元素都表现得很好,构成了一个 $(\mathbb{Q}^*, \cdot)$。但是,只要有一个“坏苹果”,整个集合在指定的运算下就不能被称为一个的定义是要求所有元素都满足公理。
  2. 运算很重要: 同一个集合,在不同的运算下,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例如,集合 $\mathbb{Z}$加法下是,但在乘法下不是。所以在讨论一个时,必须明确指出其二元运算是什么。
📝 [总结]

这段内容通过一系列反例,强调了定义的严格性。成为一个的门槛很高,必须同时满足封闭性结合律单位元对每一个元素的逆元。任何一条公理的缺失,哪怕只是针对集合中的一个元素,都会导致该结构无法成为一个。这些反例帮助我们从反面巩固了对的四个构成要件的理解。

🎯 [存在目的]

这部分反例的存在,是为了与前一部分的正例形成鲜明对比,从而精确地划定这个概念的边界。数学定义往往是通过正反两方面的例子来使其含义变得清晰的。如果只看正例,我们可能会错误地泛化,以为很多结构都是。反例则像警示牌,告诉我们哪些地方容易出错,哪些条件是不可或缺的。

🧠 [直觉心智模型]

回到“完美加工系统”的模型。这些反例就是“有缺陷的加工系统”:

  1. $(\mathbb{N}, +)$: 一个只能前进不能后退的系统,没有“撤销”操作。
  2. $(\mathbb{Z}, \cdot)$: 一个可以进行缩放(乘以整数)的系统,但除了“缩放1倍”和“缩放-1倍”,其他缩放操作都无法精确撤销(因为需要分数)。
  3. $(\mathbb{Q}, \cdot)$: 一个几乎完美的缩放系统,但包含了一个“黑洞”操作(乘以0),任何东西进去都变成0,而且这个操作无法被撤销。
  4. $(\mathbb{M}_n(\mathbb{R}), \cdot)$: 一个进行空间变换的系统,但有些变换是“不可逆的压缩”,比如把整个平面压成一条直线,信息丢失了,无法复原。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单向阀或单行道系统。你可以一直前进(比如自然数加法),但你无法方便地回到你出发的地方。这就缺少逆元

或者想象一个有“陷阱”的棋盘。大部分格子都可以自由移动并且可以移回来,但一旦你走进了“陷阱”格(比如乘以0),你就再也出不来了,也回不到之前的位置。这个“陷阱”就是没有逆元的元素。一个就是一个没有任何陷阱、所有移动都可逆的系统。

📜 [原文31]

注 2.1.3. ( $\mathbb{Q}^{*}, \cdot$ )、 $\left(\mathbb{R}^{*}, \cdot\right)$$\left(\mathbb{C}^{*}, \cdot\right)$,以及 ( $\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 和 ( $S_{X}, \circ$ ),都遵循类似的原则构建:从一个结合的二元结构 $(X, *)$ 开始,并存在单位元。然后定义 $X^{\prime} \subseteq X$可逆元素的子集。根据命题 1.4.7 的 (i),$X^{\prime}$$*$ 下是封闭的,即对于所有 $x, y \in X^{\prime}$$x * y \in X^{\prime}$。然后很容易看出 $\left(X^{\prime}, *\right)$ 是一个结合律是从更大的集合 $X$ 中的结合律继承的,$e$可逆的,因为 $e^{\prime}=e$,并且根据定义,$X^{\prime}$ 的每个元素都有一个逆元,该逆元也属于 $X^{\prime}$。这里 ( $\mathbb{Q}^{*}, \cdot$ ) 是通过这种方式从 $(\mathbb{Q}, \cdot)$ 产生的(唯一没有乘法逆元的元素是 0),对于 ( $\mathbb{R}^{*}, \cdot$ ) 和 ( $\mathbb{C}^{*}, \cdot$ ) 也是如此。根据定义,$G L_{n}(\mathbb{R})$$\mathbb{M}_{n}(\mathbb{R})$可逆元素的子集,$S_{X}$$X^{X}$ 中具有逆元的函数的集合。类似的过程也适用于从二元结构 $(\mathbb{Z} / n \mathbb{Z}, \cdot)$ 中提取 $\left((\mathbb{Z} / n \mathbb{Z})^{*}, \cdot\right)$

📖 [逐步解释]

这个注释揭示了一种非常重要的、从一个“不太完美”的代数结构中“提炼”出的通用方法。这个方法可以被称为“可逆元筛选法”。

  1. 出发点: 我们从一个二元结构 $(X, *)$ 开始。这个结构不一定是,但它至少要满足两个比较温和的条件:
    • 运算 $*$结合的
    • 结构中存在一个单位元 $e$
    • 这种满足结合律和有单位元的结构,在抽象代数中被称为幺半群 (Monoid)。前面提到的 $(\mathbb{Z}, \cdot)$, $(\mathbb{M}_n(\mathbb{R}), \cdot)$, $(X^X, \circ)$ 都是幺半群
  2. 筛选步骤: 我们在集合 $X$ 中进行一次“大浪淘沙”,只保留那些“好”的元素。什么样的元素是“好”的呢?就是那些可逆的元素。
    • 我们定义一个新的集合 $X'$,它包含了 $X$ 中所有拥有逆元的元素。
    • 形式化地,$X' = \{ x \in X \mid \exists x' \in X \text{ s.t. } x*x' = x'*x = e \}$
  3. 形成新群: 作者断言,这个经过筛选后的新二元结构 $(X', *)$ 就是一个。为什么呢?我们需要验证它满足的三个公理:
  • 封闭性: 这是最关键的一步。我们需要证明,两个可逆元$x, y \in X'$,它们的乘积 $x*y$ 也一定是可逆的(即也在 $X'$ 中)。
  • 证明:因为 $x, y$ 可逆,所以它们各自有逆元 $x'$$y'$。我们来尝试构造 $x*y$逆元。一个自然的想法是 $(y' * x')$。我们来验证一下:
  • $(x*y)*(y'*x') = x*(y*y')*x'$ (根据结合律
  • $= x*e*x'$ (因为 $y*y'=e$
  • $= x*x'$ (因为 $e$单位元
  • $= e$
  • 同理可以验证 $(y'*x')*(x*y) = e$
  • 既然 $x*y$ 存在逆元 $(y'*x')$,那么根据定义,$x*y$ 就是一个可逆元素,因此 $x*y \in X'$。所以 $(X', *)$ 是封闭的。
  • 结合律: 因为 $X'$$X$ 的子集,运算 $*$ 和在 $X$ 上是一样的。既然 $*$ 在大集合 $X$ 上满足结合律,那么它在子集 $X'$ 上必然也满足。这个性质是自动“继承”下来的。
  • 单位元: 单位元 $e$ 本身是可逆的吗?是的,因为它的逆元就是它自己,$e*e=e$。所以单位元 $e$ 一定在 $X'$ 中。这个 $e$ 自然也就成为 $X'$单位元
  • 逆元: 对于任何一个元素 $x \in X'$,它是怎么被选进来的?就是因为它在 $X$ 中有一个逆元 $x'$。那么,$x'$ 本身是不是可逆的呢?是的,因为 $x'$逆元就是 $x$$x'*x=e$)。所以 $x'$ 也一定在 $X'$ 中。这意味着,对于 $X'$ 中的每个元素,它的逆元也保证在 $X'$ 内部。
  1. 应用举例: 这段注释最后将这个通用方法应用到了之前提到的例子上:
    • 幺半群 $(\mathbb{Q}, \cdot)$ 中筛选出所有可逆元(除了 0 以外的所有数),就得到了 $(\mathbb{Q}^*, \cdot)$。对于 $\mathbb{R}$$\mathbb{C}$ 同理。
    • 幺半群 $(\mathbb{M}_n(\mathbb{R}), \cdot)$$n \times n$ 矩阵矩阵乘法)中筛选出所有可逆元(行列式非零的矩阵),就得到了 $(GL_n(\mathbb{R}), \cdot)$
    • 幺半群 $(X^X, \circ)$(所有函数函数复合)中筛选出所有可逆元双射函数),就得到了 $(S_X, \circ)$
    • 幺半群 $(\mathbb{Z}/n\mathbb{Z}, \cdot)$ 中筛选出所有可逆元(与 $n$ 互质的同余类),就得到了 $((\mathbb{Z}/n\mathbb{Z})^*, \cdot)$
∑ [公式拆解]

本段为解释性文字,无复杂公式推导。关键符号 $X'$ 代表了从 $X$ 中筛选出的可逆元子集。

💡 [数值示例]
  • 示例 1: 从 $(\mathbb{Z}, \cdot)$ 提炼
  • 幺半群: $(\mathbb{Z}, \cdot)$单位元是 1。
  • 筛选: 我们寻找 $\mathbb{Z}$ 中所有有乘法逆元(该逆元也必须是整数)的元素。
  • $1 \cdot 1 = 1$, 所以 1 是可逆的逆元是 1。
  • $(-1) \cdot (-1) = 1$, 所以 -1 是可逆的逆元是 -1。
  • 对于任何其他整数 $n$(如 2, -3),它的逆元 $1/n$ 都不是整数。
  • 结果: $X' = \{1, -1\}$
  • 新群: $(\{1, -1\}, \cdot)$ 是一个。它的运算表是:
1 -1
1 1 -1
-1 -1 1

这个同构于 $(\mathbb{Z}/2\mathbb{Z}, +)$

  • 示例 2: 从 $(\mathbb{Z}/6\mathbb{Z}, \cdot)$ 提炼
  • 幺半群: $(\mathbb{Z}/6\mathbb{Z}, \cdot)$。集合是 $\{[0], [1], [2], [3], [4], [5]\}$单位元$[1]$
  • 筛选: 寻找可逆元。一个同余类 $[a]$ 在模 6 下可逆,当且仅当 $a$ 与 6 互质。
  • $\gcd(1, 6)=1 \implies [1]$ 可逆$[1]\cdot[1]=[1]$
  • $\gcd(2, 6)=2 \neq 1 \implies [2]$可逆
  • $\gcd(3, 6)=3 \neq 1 \implies [3]$可逆
  • $\gcd(4, 6)=2 \neq 1 \implies [4]$可逆
  • $\gcd(5, 6)=1 \implies [5]$ 可逆$[5]\cdot[5]=[25]=[1]$
  • 结果: $X' = \{[1], [5]\}$
  • 新群: $((\mathbb{Z}/6\mathbb{Z})^*, \cdot) = (\{[1], [5]\}, \cdot)$ 是一个
⚠️ [易错点]
  1. 起始结构必须是幺半群: 这个方法要求起始的二元结构必须满足结合律和有单位元。如果连结合律都没有,那么筛选出的子集通常也无法保证结合律,从而无法形成
  2. 逆元必须在原集合内: 定义一个元素是否可逆时,它的逆元必须也在大集合 $X$ 中。例如在 $(\mathbb{N}, \cdot)$ 中,2 的逆元 $1/2$ 不在 $\mathbb{N}$ 中,所以 2 在 $(\mathbb{N}, \cdot)$ 这个结构里就不是可逆的
  3. 不要和子群混淆: 这个方法是“从一个非中提炼出一个”。而子群(subgroup)的概念是“从一个已经是的结构中,找到一个也构成的子集”。
📝 [总结]

该注释描述了一个从幺半群(满足结合律和有单位元的结构)构造的标准化流程:“可逆元筛选法”。这个流程的核心思想是,在一个代数结构中,所有可逆元素组成的子集,会自动地“封闭”起来,形成一个完美的结构。它优雅地解释了 $\mathbb{Q}^*$, $GL_n(\mathbb{R})$, $S_X$ 等重要的由来,将它们统一在同一个构造性思想之下。

🎯 [存在目的]

本注释的目的是为了展示不同例子之间的内在联系,揭示一个深刻的结构性思想。它不仅仅是罗列例子,而是告诉我们这些例子是如何“诞生”的。这有助于我们形成更抽象、更具构造性的思维方式,理解到往往作为更庞大、性质稍差的结构中的“精华部分”而存在。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一个社团 $(X)$,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人,社团的规则 $(*)$ 是两人一组合作完成一个项目。

  1. 幺半群: 这个社团有结合律((A+B)+C 的项目效果等于 A+(B+C))和一个“百搭”成员 $e$(和谁合作都等于对方单干)。
  2. 可逆元: 社团里有一群“精英成员”。对于每个精英A,都有另一个精英A',他们俩合作的项目成果正好是“百搭”成员 $e$(相当于啥也没做,完美抵消)。
  3. 可逆元筛选法: 现在我们成立一个“精英俱乐部” $(X')$,只允许这些精英成员加入。
  4. 新群的性质:
  5. 封闭性: 两个精英 (A, B) 合作,他们的成果 (AB) 也是精英(因为可以找到 (B'A') 来抵消)。所以精英俱乐部内部可以自给自足。
  6. 结合律: 大社团的合作规则本来就可靠,精英俱乐部沿用,自然也可靠。
  7. 单位元: “百搭”成员 $e$ 自己就是精英(他能和自己合作抵消),所以他理所当然地成为精英俱乐部的核心。
  8. 逆元: 每个精英A的搭档A'也是精英,所以俱乐部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反向搭档”。
  9. 结论: 这个“精英俱乐部” $(X', *)$ 是一个完美的组织——它就是一个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装满了各种工具的工具箱。

  1. 集合 X: 工具箱里所有的工具。
  2. 运算*: 将两个工具的效果叠加。
  3. 幺半群: 这个工具箱里有一个“什么都不做的工具”(单位元),并且工具效果的叠加满足结合律
  4. 可逆元: 工具箱里有一部分“高级工具”,它们都有对应的“撤销工具”。例如,“拧紧螺丝”的工具有一个“拧松螺丝”的工具作为逆元。但有些工具,比如“锤子砸扁”,就没有简单的逆元工具。
  5. 可逆元筛选法: 我们把所有带“撤销工具”的高级工具挑出来,放到一个新的工具箱 $X'$ 里。
  6. 新群: 这个新工具箱 $X'$ 就是一个。因为任何两个高级工具的效果叠加后,其组合效果也能被撤销(先撤销第二个,再撤销第一个)。“什么都不做”的工具在里面,每个工具的“撤销工具”也在里面。这是一个功能完备且所有操作均可逆的“完美工具集”。

📜 [原文32]

当然,从二元结构最常见的方法是将其扩大:我们通过首先添加 0,然后添加负数,从二元结构 ( $\mathbb{N},+$ ) 得到 ( $\mathbb{Z},+$ )。这个过程可以推广,但只在一些非常特殊的情况下。

📖 [逐步解释]

这段话提出了与“可逆元筛选法”相对的另一种构造的思路:“扩充法”。

  1. 对比:
    • 筛选法: 是做“减法”。从一个大集合 $X$ 中,扔掉那些不满足逆元条件的“坏”元素,保留“好”的元素形成 $X'$$X' \subseteq X$
    • 扩充法: 是做“加法”。从一个有缺陷的小集合 $S$ 开始,通过“发明”和添加新元素的方式,一步步地修复它的缺陷,最终构建出一个包含 $S$ 的、更大的 $G$$S \subseteq G$
  2. 经典案例: 从 $(\mathbb{N}, +)$$(\mathbb{Z}, +)$:
    • 起点: $(\mathbb{N}, +)$,这里我们假设 $\mathbb{N} = \{1, 2, 3, \dots\}$。这个结构有结合律,但有两个重大缺陷:
  3. 没有单位元
  4. 没有逆元
    • 第一步:修复单位元缺陷。我们需要一个元素 $e$ 使得 $n+e=n$。这启发我们“发明”了数字 0,并把它加入集合,得到 $\{0, 1, 2, 3, \dots\}$。现在我们有了单位元
    • 第二步:修复逆元缺陷。对于新集合中的每个正整数 $n$,我们需要一个元素 $n'$ 使得 $n+n'=0$。这启发我们“发明”了负整数 $-n$。把所有负整数都加入集合,我们就得到了整数集 $\mathbb{Z} = \{\dots, -2, -1, 0, 1, 2, \dots\}$
    • 终点: 经过这两步扩充,我们得到了一个完备的结构 $(\mathbb{Z}, +)$,它是一个
  5. 推广的复杂性:
    • 作者特意指出,“这个过程可以推广,但只在一些非常特殊的情况下”。
    • 这暗示了这种“扩充法”不是一个普遍适用的简单流程。将一个任意的幺半群“嵌入”到一个中的过程(称为分式构造或 Grothendieck 构造)是有条件的。它要求幺半群满足一个叫做“消去律”的性质。
    • $(\mathbb{N}, +)$$(\mathbb{Z}, +)$ 的构造过程在数学上可以被非常严谨地形式化(例如,通过考虑 $\mathbb{N} \times \mathbb{N}$ 上的等价关系),但它比“筛选法”要复杂得多。
💡 [数值示例]
  • 示例: 从 $(\mathbb{N} \cup \{0\}, \cdot)$ (非负整数与乘法)扩充。
  • 起点: 集合是 $\{0, 1, 2, 3, \dots\}$,运算是乘法。它有单位元 1。
  • 缺陷: 除了 1,其他非零元素没有逆元。元素 0 不仅没有逆元,还破坏了消去律$0 \cdot 2 = 0 \cdot 3$,但 $2 \neq 3$)。
  • 扩充: 为了给每个非零整数 $n$ 配备逆元,我们必须“发明”有理数 $1/n$。这个过程将我们从整数的世界带到了有理数的世界,最终得到 $(\mathbb{Q}^*, \cdot)$(注意,0 的问题依然存在,所以最终我们还是把它排除了,这又有点像“筛选法”)。这个例子展示了扩充过程的复杂性。
⚠️ [易错点]
  1. 不是所有结构都能被扩充成群: 并非任何二元结构都能通过添加元素的方式变成。例如,如果一个结构不满足结合律,那么无论怎么添加元素,都很难修复这个根本性的缺陷。
  2. 扩充的唯一性: 扩充得到的在某种意义下是“最小”和“最自然”的,但这需要严格的数学定义(范畴论中的“泛性质”)。
📝 [总结]

这段注释介绍了与“筛选法”相对应的“扩充法”来构造。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从自然数通过引入0和负数来构造整数加法群。它强调了这种方法虽然直观,但在数学上比筛选法更复杂,适用条件也更苛刻,不是一个普遍的构造技巧。

🎯 [存在目的]

这部分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个更全面的视角,说明构造的思路不止一条。通过对比“筛选法”(减法)和“扩充法”(加法),它深化了我们对结构如何与其他代数结构关联的理解。同时,通过指出扩充法的复杂性,也侧面烘托了“可逆元筛选法”的简洁和普适性。

🧠 [直觉心智模型]
  1. 筛选法是“存天理,去人欲”。在一个庞杂的系统中,去掉所有不和谐、不可逆的“欲望”(非可逆元素),剩下的就是和谐、自洽的“天理”()。
  2. 扩充法是“女娲补天”。面对一个有缺陷、不完备的世界(如自然数),通过创造新的元素(0、负数)来弥补它的漏洞(缺少单位元逆元),最终建成一个完美自洽的世界(整数)。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玩一套不完整的拼图。

  1. 筛选法: 你发现有些拼图块的边缘是残缺的,无法和任何其他块完美拼接。你把这些残缺的拼图块全部扔掉,只用那些边缘完好的拼图块。你发现剩下的这些完好拼图块自己就能拼成一个或多个完整的小图案。每个小图案就是一个
  2. 扩充法: 你手里有一堆拼图块,它们能拼出一个图案,但图案的边缘有许多缺口。你没有扔掉任何一块,而是去工厂定制了一批新的拼图块,专门用来填补这些缺口。最终,你用原有的和你定制的拼图块,拼成了一个更大、更完整的无缝图案。这个大图案就是通过扩充得到的

📜 [原文33]

从现在开始,我们通常用 $(G, *)$ 来表示一个通用群。实际上,字母 $G$ 的使用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数学家通常会自动假定符号 $G$ 表示一个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内容是关于群论中的数学记号约定,旨在简化后续的表述。

  1. 通用符号 $(G, *)$:
    • 当我们想讨论适用于任何的普适性质或定理,而不是特指某个具体的(如 $(\mathbb{Z}, +)$$(GL_2(\mathbb{R}), \cdot)$)时,我们会使用一个抽象的符号来代表。
    • $(G, *)$ 就是这样一个通用符号。
    • $G$: 代表的底层集合 (Group)。选择字母 G 是约定俗成的,来源于 "Group" 这个词。
    • $*$: 代表一个抽象的、满足群公理二元运算,我们暂时不关心它具体是加法乘法还是别的什么。
  2. 符号的根深蒂固:
    • 作者强调,在数学文献和讨论中,字母 $G$ 已经和“”这个概念紧紧地绑定在一起了。
    • 当一位数学家在代数语境下看到“令 $G$ 是一个集合...”,他们的大脑会自动补充“...并且它是一个”。
    • 这是一种数学文化和语言习惯,就像在微积分中看到 $f(x)$ 就想到函数,在线性代数中看到 $V$ 就想到向量空间一样。
    • 这种约定极大地提高了交流效率,作者在此明确指出,是为了让读者也习惯并理解这个“潜规则”。
💡 [数值示例]

这不是一个可以举例计算的概念,而是一个符号约定。

  • 当你说: “令 $(G,*)$ 是一个,且 $a,b \in G$。”
  • 它的意思可以是: “令 $(\mathbb{Z},+)$ 是一个,且 $a=3, b=-5$。”
  • 它的意思也可以是: “令 $(GL_2(\mathbb{R}), \cdot)$ 是一个,且 $A=\begin{pmatrix} 1 & 2 \\ 3 & 4 \end{pmatrix}, B=\begin{pmatrix} 0 & 1 \\ 1 & 0 \end{pmatrix}$。”
  • 通用性: 使用 $G$$*$,我们接下来证明的任何关于 $a*b$ 的性质,将同时对 $3+(-5)$$A \cdot B$ 生效。这就是抽象的力量。
⚠️ [易错点]
  1. 上下文是关键: 虽然 $G$ 通常指,但这并非绝对。在其他数学领域(如图论中 $G$ 可能代表图 Graph),$G$ 有不同含义。所以,判断 $G$ 是否指,总要看它所处的上下文。在代数,特别是群论的讨论中,这个假定是相当安全的。
  2. H, K, N...: 随着学习深入,你会发现其他字母也常被用作的符号,特别是当需要讨论多个时。$H$$K$ 通常表示 $G$子群 (subgroup),$N$ 通常表示正规子群 (normal subgroup)。
📝 [总结]

本段明确了群论中的一个基本符号约定:用 $(G,*)$ 或干脆就用 $G$ 来代表一个抽象的、一般的。这是一种为了提高数学交流效率而形成的语言习惯,读者需要理解并适应它。

🎯 [存在目的]

设立通用符号的目的是为了抽象化普适化。通过讨论一个抽象的 $G$,我们证明的定理就可以应用到所有满足群公理的具体实例上,而无需为整数、矩阵置换等每一个都重复证明一遍。这是现代数学的核心思想之一:关注结构,而非个例。

🧠 [直觉心智模型]

这就像在编程中定义一个“接口”(Interface)或“抽象基类”(Abstract Base Class)。

  1. interface Group { operation(element1, element2); }
  2. 当我们讨论 Group 接口的属性时,我们不关心它是一个 IntegerAdditionGroup 还是一个 MatrixMultiplicationGroup 的实例。我们只知道,任何实现了 Group 接口的类,都必须有一个符合规则的 operation
  3. $G$ 就是这个接口的名字,* 就是那个 operation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写一本食谱。与其为“煎鸡蛋”、“煎牛排”、“煎豆腐”分别写操作流程,你可能会写一个“通用煎炸指南”:

  1. “取一个食材(记作 $g$)。”
  2. “在平底锅里操作(记作 $*$)。”

这个食材 $g$ 可以是鸡蛋、牛排或豆腐。这个操作 $*$ 是煎炸。

这里的“食材”就扮演了 $G$ 的角色,代表了一类满足“可被煎炸”属性的东西。

📜 [原文34]

虽然我们要求 $(G, *)$二元运算结合的,但我们通常不要求它是交换的。具有此属性的有一个特殊名称(但它不是交换群):

定义 2.1.4. 令 $(G, *)$ 为一个。如果 $*$交换的,则称 $G$阿贝尔群交换群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内容强调了交换律的定义中的特殊地位,并引出了一个重要的的子分类。

  1. 交换律的地位:可选,非必需
    • 回顾的三个核心公理:结合律单位元逆元。这三条是“标配”,缺一不可。
    • 交换律(即 $a * b = b * a$ 对所有元素成立)是一个“选配”项。
    • 一个二元结构即使不满足交换律,只要满足了三个核心公理,它依然是一个堂堂正正的
    • 作者在这里特别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我们日常接触的算术运算(如整数加法乘法)大多是交换的,这容易让我们产生“所有运算都应该是交换的”的错觉。群论的世界要广阔得多,大量重要的都是非交换的。
  2. 阿贝尔群的定义 (Abelian Group)
    • 定义: 如果一个 $(G, *)$二元运算 $*$ 恰好满足交换律,那么我们就给它一个特殊的名字,称之为阿贝尔群交换群
    • 命名来源: “阿贝尔群”是为了纪念19世纪的挪威数学家尼尔斯·亨利克·阿贝尔(Niels Henrik Abel)。他在研究多项式方程根的性质时,深刻地认识到了交换性的重要性。
    • “但它不是交换群”: 这句话原文可能有点绕,作者的意思可能是想幽默一下,强调它的正式名称是“阿贝尔群”,虽然“交换群”这个名字更直观易懂,也被广泛使用。在数学语境中,“阿贝尔群”是更常用、更正式的说法。
  3. 总结
    • = {结合律, 单位元, 逆元}
    • 阿贝尔群 = {结合律, 单位元, 逆元, 交换律}
    • 因此,所有的阿贝尔群都是,但并非所有的都是阿贝尔群阿贝尔群的一个子集。
💡 [数值示例]
  • 阿贝尔群示例: $(\mathbb{R}, +)$ (实数加法群)
  • 这是一个
  • 我们检查交换律: 对任意实数 $a, b$,我们都有 $a+b = b+a$
  • 结论: $(\mathbb{R}, +)$ 是一个阿贝尔群
  • 非阿贝尔群示例: $(GL_2(\mathbb{R}), \cdot)$ (2x2 可逆实矩阵乘法群)
  • 这是一个
  • 我们检查交换律。令 $A =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B = \begin{pmatrix} 0 & 1 \\ 1 & 0 \end{pmatrix}$。两者都是可逆的
  • $A \cdot B =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 \begin{pmatrix} 0 & 1 \\ 1 & 0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1 & 1 \\ 1 & 0 \end{pmatrix}$
  • $B \cdot A = \begin{pmatrix} 0 & 1 \\ 1 & 0 \end{pmatrix}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 = \begin{pmatrix} 0 & 1 \\ 1 & 2 \end{pmatrix}$
  • 因为 $A \cdot B \neq B \cdot A$,我们找到了一个反例,所以该的运算不满足交换律
  • 结论: $(GL_2(\mathbb{R}), \cdot)$ 是一个非阿贝尔群
⚠️ [易错点]
  1. 不要假设交换律: 在处理一个一般的 $G$ 时,除非题目明确告知 $G$阿贝尔群,否则绝不能随意地将 $a*b$ 写成 $b*a$。这是初学者最常犯的错误之一。例如,$(a*b)^2 = (a*b)*(a*b)$,在非阿贝尔群中,它不等于 $a^2 * b^2$
  2. 阿贝尔性是群的性质,不是元素的性质: 一个是不是阿贝尔的,取决于所有元素对之间是否都满足交换律。在一个非阿贝尔群中,可能存在某些特殊的元素对,它们之间是交换的(例如,任何元素都与单位元交换),但这并不改变整个非阿贝尔的这个事实。
📝 [总结]

本段明确了阿贝尔群的区别。交换律不是的必要条件,而是区分阿贝尔群非阿贝尔群的标志。阿贝尔群是一类性质更好、结构更简单的,而非阿贝尔群则展现了更丰富和复杂的行为。这个定义将的世界一分为二,为后续的分类和研究奠定了基础。

🎯 [存在目的]

引入阿贝尔群这个概念的目的在于分类数学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就是将研究对象根据其性质进行分类。交换性是一个非常强大和重要的性质,满足它的阿贝尔群)拥有许多独特的、优美的理论和结构(例如有限阿贝尔群的基本定理)。将它们单独归为一类进行研究,可以使得理论更有针对性,也更深刻。同时,这也使得对非阿贝尔群的研究目标更明确,即理解那些由非交换性所带来的复杂现象。

🧠 [直觉心智模型]
  1. : 像一个国家的交通系统,满足基本规则(比如车辆不能瞬移,A到B再到C的路径是确定的,有起点,能原路返回)。
  2. 阿贝尔群: 像一个理想化的城市交通系统,不仅满足基本规则,而且从A到B的路径和从B到A的路径完全对称,耗时、耗力都一样。比如在平原上任意两点的直线移动。
  3. 非阿贝尔群: 像一个有大量单行道、立交桥和山路的复杂城市。从A到B可能是一条平坦的下坡路,而从B到A则可能需要绕行很远的上坡路。路径是不对称的。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穿衣服。

  1. 非阿贝尔操作: 先穿“毛衣”,再穿“外套”。这个顺序是固定的。你不能“先穿外套,再穿毛衣”(至少正常情况下不行)。穿衣顺序构成了一个非阿贝尔的结构。
  2. 阿贝尔操作: 戴“手套”和戴“围巾”。你先戴手套再戴围巾,和你先戴围巾再戴手套,最终的结果是完全一样的。这两个操作是交换的。如果一个里所有操作都像戴手套和围巾一样可以交换顺序,那它就是阿贝尔群

📜 [原文35]

矩阵群$\left(S_{n}, \circ\right)$ (当 $n \geq 3$) 的例子表明,存在许多不阿贝尔的有趣

📖 [逐步解释]

这句话是对前面定义的一个总结和强调,指出了研究非阿贝尔群的重要性。

  1. 回顾例子:
    • 矩阵群: 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像 $(GL_n(\mathbb{R}), \cdot)$ 这样的矩阵群,当 $n \ge 2$ 时,矩阵乘法通常是非交换的 ($AB \neq BA$)。
    • $\left(S_{n}, \circ\right)$: n阶对称群(或置换群),即对 $n$ 个元素的所有排列构成的
    • $n=1$ 时,$S_1$ 只有一个元素(恒等排列),是阿贝尔的。
    • $n=2$ 时,$S_2$ 有两个元素(恒等和交换1、2),它的运算也是交换的,同构于 $(\mathbb{Z}/2\mathbb{Z},+)$
    • $n \ge 3$ 时,函数复合(排列的合成)就变得非交换了。例如在 $S_3$ 中,我们已经看到 $(12)(13) \neq (13)(12)$
  2. “有趣”的含义:
    • 这里的“有趣” (interesting) 是一个数学上的术语,通常意味着这个领域具有丰富的结构、深刻的理论、与其它数学分支的广泛联系,以及在应用上的重要性。
    • 矩阵群有趣,因为它们是线性代数的核心,并且在物理(如量子力学相对论)、几何、工程等领域有不可或缺的应用。
    • 对称群 $S_n$ 有趣,因为它与组合学概率论紧密相关,而且在伽罗瓦理论(用群论解决多项式方程求解问题)中扮演着中心角色。
  3. 结论:
    • 作者通过这两个重量级的例子告诉我们,非交换性不是一种罕见的、病态的现象,而是广泛存在于许多核心数学和应用领域。
    • 因此,我们不能只满足于研究行为良好的阿贝尔群,而必须投入大量精力去理解和发展处理非阿贝尔群的理论和工具。群论的很大一部分魅力和挑战都来自于非交换性
💡 [数值示例]
  • $S_3$ 的非交换性:
  • 考虑对三个物体 {A, B, C} 的排列。
  • 操作 $f = (12)$: 交换第一个和第二个物体。(A, B, C) -> (B, A, C)
  • 操作 $g = (23)$: 交换第二个和第三个物体。(A, B, C) -> (A, C, B)
  • $f$$g$: (A, B, C) $\xrightarrow{f}$ (B, A, C) $\xrightarrow{g}$ (B, C, A)。这个最终排列是 $(132)$
  • $g$$f$: (A, B, C) $\xrightarrow{g}$ (A, C, B) $\xrightarrow{f}$ (C, A, B)。这个最终排列是 $(123)$
  • 因为 (B, C, A) $\neq$ (C, A, B),所以 $g \circ f \neq f \circ g$$S_3$非阿贝尔的。
⚠️ [易错点]
  1. 小n的特殊性: 必须注意 $S_n$$n=1, 2$ 时的交换性。这是一个重要的边界情况。很多关于 $S_n$ 的定理都需要 $n$ 达到一定的大小才成立。同样,矩阵群$n=1$ 时也是交换的
📝 [总结]

本段通过引用矩阵群对称群这两个重要的例子,强调了非阿贝尔群数学世界中的普遍性和重要性。它提醒读者,群论的研究不能局限于简单的交换情况,而必须直面非交换性带来的复杂性和丰富性。

🎯 [存在目的]

这部分内容起到了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在定义了阿贝尔群之后,读者可能会倾向于认为阿贝尔群是主要的研究对象。本段通过展示非阿贝尔群的“有趣”之处,旨在激发读者对更复杂结构的兴趣,为后续引入更多关于非阿贝尔群的理论(如子群正规子群商群群作用等)做好心理和动机上的铺垫。

🧠 [直觉心智模型]

学习群论就像探索一个动物园。

  1. 阿贝尔群就像是食草动物区。动物们(如斑马、长颈鹿)性情温顺,它们之间的互动(比如一起吃草)是和平、可交换的(谁先到水坑喝水都一样)。研究它们相对容易。
  2. 非阿贝尔群就像是食肉动物区。动物们(如狮子、老虎)的行为更复杂,它们之间的互动(如捕猎、争斗)是高度依赖顺序的(谁先出手至关重要)。研究它们更具挑战性,但也更引人入胜,能揭示更深刻的生存法则。
  3. 这句话就是在告诉你:“别只盯着斑马看,狮子和老虎的世界同样精彩,甚至更精彩!”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进行化学实验。

  1. 阿贝尔操作: 往烧杯里加“水”和加“盐”。先加水再加盐,和先加盐再加水,只要搅拌均匀,最终得到的盐水溶液是一样的。
  2. 非阿贝尔操作: 往烧杯里加“浓硫酸”和“水”。正确的操作是“将浓硫酸缓缓加入水中”。错误且危险的操作是“将水加入浓硫酸中”,这会导致剧烈的放热和飞溅。操作的顺序至关重要,不可交换。
  3. 非阿贝尔群就像是充满了这类顺序敏感操作的化学反应系统,充满了“有趣”的现象。

📜 [原文36]

数学中以各种方式自然出现:

(1) 数字$(\mathbb{Z},+),(\mathbb{Q},+),(\mathbb{R},+),(\mathbb{C},+)$$\left(\mathbb{Q}^{*}, \cdot\right),\left(\mathbb{R}^{*}, \cdot\right),\left(\mathbb{C}^{*}, \cdot\right)$。这些是最熟悉的,但对我们来说也将是最不有趣的。

(2) $(\mathbb{Z},+)$$(\mathbb{Z} / n \mathbb{Z},+)$:这些初等数论(我们将描述其方式)以及 $(\mathbb{Z} / n \mathbb{Z},+)$周期性重复现象(一周七天,一年十二个月等)相关联。正如我们所见,$\left((\mathbb{Z} / n \mathbb{Z})^{*}, \cdot\right)$ 也是一个,并且它也非常重要。同样,$(\mathbb{R} / 2 \pi \mathbb{Z},+)$ 与周期为 $2 \pi$周期函数(例如 $\cos \theta$$\sin \theta$)相关联。

(3) 矩阵群$\left(G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S L_{n}(\mathbb{R}), \cdot\right),\left(O_{n}, \cdot\right),\left(S O_{n}, \cdot\right)$。这些自然地与线性代数相关联,但也(因为 $S O_{n}$ 是固定 0 的 $\mathbb{R}^{n}$刚体运动)与物理化学相关联。例如,物理定律$S O_{3}$ 下应该是“不变的”,可以将其视为改变 $\mathbb{R}^{3}$ 中的直角坐标系。同样,电磁学狭义相对论基于物理定律洛伦兹群下是不变的原则,其中我们不使用通常的欧几里得距离,而是查看“距离$x^{2}+y^{2}+z^{2}-c t^{2}$,其中 $c$光速

现代粒子物理学基于这种思想,但针对更奇特的对称群。此外,这些及其类比数论中变得非常重要,例如在证明费马大定理所使用的数学中。

(4) 某些几何对象(例如$n$ 边形)的对称性以自然的方式形成对称群),对于理解各种模式很重要。例如,二面体群 $D_{n}$$n$ 边形的对称群)可以看作是 $O_{2}$ 中保持单位圆内接$n$ 边形顶点的元素集合,该$n$ 边形顶点对应于单位根$n$ 次方根,即集合

$$ \{(\cos (2 k \pi / n), \sin (2 k \pi / n)): 0 \leq k \leq n-1\} 。 $$

明确地,$\#\left(D_{n}\right)=2 n$,并且在练习 1.28 和 1.29 的记法中,$D_{n}$$O_{2}$ 的以下子集:

$$ D_{n}=\left\{A_{2 k \pi / n}, B_{2 k \pi / n}: 0 \leq k \leq n-1\right\} 。 $$

另一个例子来自 $\mathbb{R}^{3}$ 中的 5 种正多面体(或多胞形)(柏拉图多面体):它们是正四面体正方体正八面体正十二面体正二十面体。这里,一个正四面体有 4 条边、6 个顶点和 4 个面。正方体有 8 个顶点、12 条边和 6 个面,正八面体有 6 个顶点、12 条边和 8 个面:它们在适当的意义上是自然对偶的,并且具有相同的对称群正十二面体正二十面体也是对偶多面体:这里,正十二面体有 20 个顶点、30 条边和 12 个面,而正二十面体有 12 个顶点、30 条边和 20 个面,它们也是对偶多面体。(正四面体自对偶的。)注意一个等式,它是欧拉公式(不是著名的 $e^{i t}=\cos t+i \sin t$)的一个特例;如果 $v$ 是顶点数,$e$ 是边数,$f$ 是面数,那么

$$ v-e+f=2 $$

$D_{n}$ 出现在分类 17 种可能的重复壁纸图案的背景下(但仅限于 $n=3,4,6$),正多面体对称群出现在描述 241 种所谓的晶体群化学中感兴趣)中。另一个有趣的对称群来自魔方的移动。

(5) 另一个有趣的 8 个元素的四元数群 ( $Q, \cdot$ )。它与四元数集合 $\mathbb{R}+\mathbb{R} \cdot i+\mathbb{R} \cdot j+\mathbb{R} \cdot k$ 相关联,四元数$\mathbb{C}$ 的一个 4 维非交换版本。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集合

$$ Q=\{ \pm 1, \pm i, \pm j, \pm k\} $$

因此 $\#(Q)=8$四元数的乘法遵循以下规则:

$$ \begin{gathered} i^{2}=j^{2}=k^{2}=-1 ; \quad i j=k, j k=i, k i=j ; \\ j i=-k, k j=-i, i k=-j . \end{gathered} $$

由此很容易生成 $(Q, \cdot)$运算表。然而,二元结构结合的这一点并不立即显而易见。一种检查方法是将 $Q$ 实现为矩阵集合的一个子集,其中运算对应于矩阵乘法,我们自动知道矩阵乘法结合的

(6) 集合 $\{1, \ldots, n\}$置换群 $S_{n}$ 记录了洗一副 $n$ 张牌的方式,在组合数学概率论中很重要。

(7) 许多有趣的无限群出现在拓扑学几何学中。

(8) 从历史上看,以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出现。自古以来,在许多不同的文化中,人们都了解求解二次(二次)多项式的“二次公式”:如果 $a x^{2}+b x+c=0$$a \neq 0$,那么

$$ x=\frac{-b \pm \sqrt{b^{2}-4 a c}}{2 a} $$

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是,是否存在类似的公式来通过涉及系数(包括取 $n$ 次根(根式))的公式来求解更高次多项式方程。这样的公式称为用根式求解多项式方程。在文艺复兴时期,数学家们发现了三次多项式(三次)的这种公式,这归功于 del Ferro、Tartaglia、Cardano,随后又发现了四次多项式(四次)的公式,这归功于 Ferrari。在尝试了几个世纪寻找五次多项式(五次)和更高次多项式的这种公式之后,普遍的共识是这样的公式不可能存在,这一事实最终由 Abel 于 1824 年证明(“五次方程不可解性”)。我们将在现代代数 II 中更详细地解释这意味着什么并概述论证。对我们来说,这里的关键思想是识别多项式根的某些置换作为一个多项式的伽罗瓦群)。伽罗瓦的洞察力(约 1830 年)是,这个的结构与多项式根式可解性相关联。当然,所有这些都发生在抽象定义被提出之前;这主要归功于 Jordan(约 1870 年)。在现代代数 I 中,我们将解释用于证明五次方程不可解性所需的群论

在本课程中,我们的主要兴趣在于理解有限群

📖 [逐步解释]

这一大段内容是群论的“动机演讲”,旨在说明这个概念为何如此重要,它通过展示数学科学的各个分支中是如何“自然出现”的,来描绘一幅群论应用的宏伟蓝图。

(1) 数字群:

  • 这是最基础、最熟悉的,包括我们日常使用的整数、有理数、实数、复数,在加法乘法(排除0后)下形成的
  • 作者评价它们“最不有趣”,这不是说它们不重要,而是从群论的结构研究角度来看,这些的结构相对简单(都是无限阿贝尔群),很多群论中深刻的、关于有限性和非交换性的理论在它们身上体现不出来。它们是入门的好例子,但不是群论研究的主战场。

(2) 与周期性和数论相关的群:

  • $(\mathbb{Z}, +)$$(\mathbb{Z}/n\mathbb{Z}, +)$: 整数是研究整除性、素数等初等数论问题的基础。而模 $n$ 加法群 $(\mathbb{Z}/n\mathbb{Z}, +)$ 完美地描述了周期性现象。
  • 例子: 一周7天就是一个模7的系统,星期三(第3天)过5天是星期一(第 $3+5=8 \equiv 1 \pmod 7$ 天)。
  • $((\mathbb{Z}/n\mathbb{Z})^*, \cdot)$: 模 $n$ 乘法群数论中也极其重要,例如欧拉定理 $a^{\phi(n)} \equiv 1 \pmod n$ 就是在这个的框架下最自然的表述。它在现代密码学(如 RSA 算法)中是核心。
  • $(\mathbb{R}/2\pi\mathbb{Z}, +)$: 实数模 $2\pi$ 加法群。这可以看作是角度的集合,两个角度相加,超过 $2\pi$ 就绕回到 0。所有周期$2\pi$函数(如三角函数)都可以看作是定义在这个上的函数

(3) 矩阵群与物理学:

  • 矩阵群线性代数物理学之间的桥梁。
  • 对称性与不变性: 物理学的一个核心原则是,物理定律不应该因为你观察它的方式(例如你选择的坐标系)而改变。这种“不变性”就可以用群论的语言来精确描述。
  • $SO(3)$: 三维空间中的旋转物理定律(如牛顿定律)在坐标系旋转下保持形式不变,这就是在 $SO(3)$ 对称性下的不变性。
  • 洛伦兹群: 狭义相对论的基础。它描述了在“闵可夫斯基时空”中保持“时空间距” $x^2+y^2+z^2-(ct)^2$ 不变的线性变换。物理定律洛伦兹变换下不变,这是狭义相对论的核心假设。
  • 现代粒子物理学: 标准模型是建立在一系列更抽象的“规范” (Gauge groups) 上的,如 $U(1)$, $SU(2)$, $SU(3)$。不同的基本粒子和相互作用力被看作是这些对称群的不同表现形式。
  • 数论中的应用: 费马大定理的证明,一个纯数论问题,最终依赖于对一类称为“椭圆曲线”的对象的深刻理解,而这些对象的性质又和一种特殊的矩阵群(模形式的对称性)紧密相连。

(4) 几何对称群:

  • 群论最直观的来源就是研究几何图形的对称性。一个图形的“对称操作”是指对图形进行一种变换(如旋转、反射)后,图形看起来和原来一模一样。所有这些对称操作的集合,以“连续操作”为运算,构成一个,称为该图形的对称群
  • 二面体群 $D_n$: $n$ 边形对称群。它包含 $n$ 个旋转(包括不动)和 $n$ 个翻转(反射),总共有 $2n$ 个元素。
  • 公式给出了 $D_n$ 的一种精确描述:它可以看作是 $2 \times 2$ 正交矩阵中,能使单位圆上代表$n$ 边形顶点的那些点集保持不变的矩阵集合。
  • 柏拉图多面体: $\mathbb{R}^3$ 中只有五种正多面体。它们的旋转对称群有限群的重要例子,其结构非常丰富和优美。
  • 对偶和欧拉公式: 描述了多面体顶点、边、面数之间的关系,以及对偶多面体共享同一个对称群的有趣事实。
  • 晶体学和壁纸图案: 对空间中原子规则排列(晶体)或平面上图案重复方式(壁纸)的分类,完全依赖于对相应对称群晶体群壁纸群)的数学分类。这显示了群论在材料科学、艺术设计等领域的直接应用。
  • 魔方: 魔方的所有可能操作构成一个巨大的有限群,解魔方的过程可以理解为在这个中寻找一条从当前状态回到单位元(复原状态)的路径。

(5) 四元数群 Q:

  • 这是一个阶为 8 的非阿贝尔群的典型例子。
  • 四元数 $\mathbb{H} = \mathbb{R}+\mathbb{R}i+\mathbb{R}j+\mathbb{R}k$复数 $\mathbb{C}$ 的一个推广,它是一个四维的代数系统,但其乘法非交换的
  • 四元数群 $Q = \{\pm 1, \pm i, \pm j, \pm k\}$四元数代数中一个重要的有限子群
  • 它定义的乘法规则 $i^2=j^2=k^2=ijk=-1$(最后一个等式是常见的紧凑形式,由 $ij=k$ 两边右乘 $k$ 得到 $ijk=k^2=-1$),是理解其结构的关键。
  • 结合律的验证: 直接用这些规则验证结合律会非常繁琐。一个更聪明的办法是找到一组 $2 \times 2$复数矩阵,它们的矩阵乘法行为和 $Q$ 中的元素一模一样。因为我们已经知道矩阵乘法结合的,所以 $Q$结合律就自动得到了证明。这是一种重要的数学思想:通过“表示”到一个已知的、性质良好的结构中去,来证明原结构的性质。

(6) 置换群 $S_n$:

  • 再次强调了 $S_n$ 的重要性,这次是从组合概率的角度。
  • 洗牌就是对一副牌进行一次置换。研究多次洗牌的效果,或者某种洗牌方式能否遍历所有排列,都是群论问题。

(7) 拓扑学和几何学中的无限群:

  • 提到了群论在更高等的数学领域中的应用。例如,一个几何形状(如环面、球面)的“基本”描述了在这个形状上所有封闭路径的组合方式,是拓扑学中的核心不变量。

(8) 历史来源:伽罗瓦理论:

  • 这是群论诞生的历史动机。
  • 问题: 是否存在像二次方程求根公式一样,用加减乘除和开根号来表示五次及更高次多项式方程的通用求根公式?
  • 阿贝尔伽罗瓦的工作给出了否定的回答。
  • 核心思想: 每个多项式都对应一个,称为其伽罗瓦群。这个的元素是根的置换,但不是所有置换,而是那些保持根之间所有代数关系的置换
  • 伽罗瓦的洞察: 多项式方程能否用根式求解,完全取决于其伽罗瓦群的结构是否“足够简单”(术语叫“可解群” Solvable group)。五次及以上一般多项式伽罗瓦群$S_n$ ($n \ge 5$),而 $S_n$ ($n \ge 5$) 不是“可解群”,因此不存在通用求根公式。
  • 历史意义: 这标志着数学思想的转变,从关注“计算出答案”转向研究“解的结构”。的概念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被孕育出来的。

结尾:

  • 最后一句点明了本课程的重点:理解有限群。虽然群论的世界无限广阔,但有限群的研究是其基础,并且已经足够丰富和深刻。
∑ [公式拆解]
  • $$ \{(\cos (2 k \pi / n), \sin (2 k \pi / n)): 0 \leq k \leq n-1\} $$
  • 这是一个集合,描述了平面上的一些点。
  • $(\cos(\theta), \sin(\theta))$: 这是单位圆上角度为 $\theta$ 的点的直角坐标
  • $\theta = 2k\pi/n$: 角度被分成了 $n$ 份。$k$$0$ 取到 $n-1$
  • $k=0$,点是 $(\cos 0, \sin 0) = (1, 0)$
  • $k=1$,点是 $(\cos(2\pi/n), \sin(2\pi/n))$
  • ...
  • 整体含义: 这个集合正好是在复平面上内接于单位圆$n$ 边形$n$ 个顶点。
  • $$ D_{n}=\left\{A_{2 k \pi / n}, B_{2 k \pi / n}: 0 \leq k \leq n-1\right\} $$
  • $D_n$: 二面体群
  • $A_{\theta}$: 通常指逆时针旋转 $\theta$ 角度的矩阵 $A_{\theta} = \begin{pmatrix} \cos\theta & -\sin\theta \\ \sin\theta & \cos\theta \end{pmatrix}$
  • $B_{\theta}$: 通常指关于过原点且与x轴夹角为 $\theta/2$ 的直线的反射矩阵 $B_{\theta} = \begin{pmatrix} \cos\theta & \sin\theta \\ \sin\theta & -\cos\theta \end{pmatrix}$
  • 整体含义: $n$ 边形对称群 $D_n$ 由两类操作组成:$n$ 个旋转(包括旋转0度)和 $n$ 个反射。这个公式精确地列出了这些操作对应的矩阵形式。
  • $$ v-e+f=2 $$
  • 欧拉公式(用于凸多面体)。
  • $v$: 多面体的顶点 (vertex) 数量。
  • $e$: 多面体的棱 (edge) 数量。
  • $f$: 多面体的面 (face) 数量。
  • 含义: 对于任何一个像球一样可以被“吹起来”的多面体,它的顶点数减去棱数加上面数,结果永远是 2。这是一个深刻的拓扑不变量。
  • $$ Q=\{ \pm 1, \pm i, \pm j, \pm k\} $$
  • 定义了四元数群 $Q$ 的集合,它有8个元素。
  • $$ \begin{gathered} i^{2}=j^{2}=k^{2}=-1 ; \quad i j=k, j k=i, k i=j ; \\ j i=-k, k j=-i, i k=-j . \end{gathered} $$
  • 定义了四元数群的乘法规则。
  • 第一行: $i, j, k$ 的平方都是 $-1$,像复数单位 $i$ 一样。
  • 第二行: $i,j,k$ 之间存在一个轮换的乘法关系:$i \to j \to k \to i$
  • 第三行: 交换任意两个的顺序,结果会差一个负号。这表明四元数乘法非交换的。例如 $ij=k$$ji=-k$
  • $$ x=\frac{-b \pm \sqrt{b^{2}-4 a c}}{2 a} $$
  • 一元二次方程 $ax^2+bx+c=0$ 的求根公式。这是代数学中最著名的公式之一,它只用了系数的加减乘除和开平方根运算。伽罗瓦理论的核心问题就是更高次方程是否存在类似的“根式解”。
💡 [数值示例]
  • 示例 1: 二面体群 $D_4$ (正方形的对称群)
  • $n=4$, $2n=8$$D_4$ 有8个元素。
  • 旋转: 旋转0°, 90°, 180°, 270°。
  • 翻转: 沿水平中线翻转、垂直中线翻转、两条对角线翻转。
  • 非交换性: 先“旋转90°”,再“水平翻转”,和先“水平翻转”,再“旋转90°”,得到的结果是不同的。
  • 示例 2: 四元数群 Q 的乘法
  • 计算 $i \cdot j \cdot k$:
  • $(i \cdot j) \cdot k = k \cdot k = k^2 = -1$
  • 计算 $i \cdot i \cdot j$:
  • $(i \cdot i) \cdot j = i^2 \cdot j = (-1) \cdot j = -j$
⚠️ [易错点]
  1. 对称群 vs 二面体群: $S_n$ 是对 $n$ 个抽象元素的所有排列,阶为 $n!$$D_n$$n$ 边形几何对称操作,阶为 $2n$$D_n$ 可以看作是 $S_n$ 的一个子群(通过对称操作如何置换顶点),但它们是不同的概念。
  2. 欧拉公式的适用范围: $v-e+f=2$ 适用于所有凸多面体,或者更一般地,所有与球面同胚的多面体。对于有“洞”的多面体(如环形体),这个值会不同。
  3. 伽罗瓦理论的结论: “五次方程不可解”不是说五次方程没有解(根据代数基本定理它必有5个复数解),而是说这些解无法通过一个只含系数和加减乘除开根号的通用公式表达出来。
📝 [总结]

这一长段内容雄辩地论证了群论的中心地位。它通过一个由8个类别组成的“导览”,带领读者穿越了从基础算术到现代物理学前沿的广阔领域,展示了结构在其中是如何作为描述周期性对称性不变性排列可解性等核心概念的统一语言而反复出现的。这些例子共同构成了学习和研究群论的强大动机。

🎯 [存在目的]

本段的核心存在目的,就是回答一个潜在的问题:“我们为什么要学习如此抽象的群论?” 作者通过展示群论数学科学各个分支中令人惊叹的普适性和深刻的应用,来证明群论不是一个孤立的、纯粹为了抽象而抽象的理论,而是一个能够连接和深化我们对许多不同领域理解的强大工具。这旨在激发读者的求知欲,并为后续课程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提供一个合理的解释。

🧠 [直觉心智模型]

群论就像是自然界思维世界的“语法”。

  1. (1) 数字是这门语法的基本词汇(名词、动词)。
  2. (2) 周期描述了语言中的节奏和韵律(时间、循环)。
  3. (3) 物理中的对称群是支配句子结构的核心语法规则(主谓宾结构不变)。
  4. (4) 几何对称群是这门语法在视觉艺术和建筑中的体现(对仗、排比)。
  5. (5) 四元数等是更高级、更精妙的语法结构。
  6. (8) 伽罗瓦理论则揭示了,这门“语法”的内在结构,决定了我们能“说”出怎样复杂的句子(能否写出求根公式)。

学习群论,就是学习这门底层的“宇宙语法”。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得到了一把能打开各种锁的“万能钥匙”。

  1. 这把钥匙就是“”这个概念。
  2. 数论的锁、几何的锁、物理学的锁、化学的锁、密码学的锁... 它们的外形千差万别。
  3. 但是,当你用群论这把“万能钥匙”去分析它们时,你发现这些锁的内部核心结构(锁芯)都是相似的,都遵循的规律。
  4. 这一段内容就是在向你展示这把钥匙能打开多少扇看似无关的大门,从而让你相信这把钥匙的价值。

72.2. 群的第一个性质

12.2.1 左消去律和右消去律

📜 [原文37]

命题 2.2.1 (左消去律右消去律)。令 $(G, *)$ 为一个。那么对于所有 $a, b, c \in G$,如果 $a * b=a * c$,则 $b=c$。同样,如果 $b * a=c * a$,则 $b=c$

证明. 例如,假设 $a * b=a * c$。将两边左乘 $a$逆元 $a^{\prime}$,我们得到

$$ a^{\prime} *(a * b)=a^{\prime} *(a * c) $$

但是 $a^{\prime} *(a * b)=\left(a^{\prime} * a\right) * b=e * b=b$,同样 $a^{\prime} *(a * c)=\left(a^{\prime} * a\right) * c=e * c=c$。因此 $b=c$$b * a=c * a$ 的情况类似。

📖 [逐步解释]

这个命题揭示了结构的一个基本但极其重要的性质:消去律。它告诉我们,在的方程中,我们可以像在普通算术中那样“约掉”等式两边相同的因子。

  1. 命题陈述:
    • 左消去律: 如果在一个 $G$ 中,有 $a*b = a*c$,那么我们可以“消去”两边共同的左因子 $a$,得到 $b=c$
    • 右消去律: 同样地,如果有 $b*a = c*a$,我们可以“消去”两边共同的右因子 $a$,得到 $b=c$
    • 重要性: 这个性质不是理所当然的。在一些没有逆元的结构中,消去律不成立。例如,在整数乘法中,$0 \cdot 2 = 0 \cdot 3$,但我们不能消去 0 得到 $2=3$的结构保证了这种“危险”不会发生。
  2. 证明解析 (以左消去律为例):
    • 前提: 我们已知在一个 $G$ 中,$a*b = a*c$
    • 核心武器: 我们知道 $G$ 是一个,所以对于元素 $a$,它必然存在一个逆元 $a'$,并且 $a'*a=e$单位元)。
    • 操作: 将等式 $a*b = a*c$ 的两边,同时从左边乘以 $a$逆元 $a'$。这是合法的,因为等式两边进行相同的操作,等式依然成立。得到新等式:$a' * (a*b) = a' * (a*c)$
    • 运用结合律: 群公理中的结合律允许我们重新组合括号。
    • 左边:$a' * (a*b) = (a'*a) * b$
    • 右边:$a' * (a*c) = (a'*a) * c$
    • 运用逆元定义: 我们知道 $a'*a = e$
    • 左边变为: $e * b$
    • 右边变为: $e * c$
    • 运用单位元定义: 我们知道 $e$单位元,任何元素和它运算都等于自身。
    • 左边 $e*b = b$
    • 右边 $e*c = c$
    • 结论: 于是我们从 $a*b = a*c$ 推导出了 $b=c$。证明完成。
  3. 右消去律的证明 (类似):
    • 前提: $b*a = c*a$
    • 操作: 两边同时从右边乘以 $a$逆元 $a'$。得到 $(b*a)*a' = (c*a)*a'$
    • 运用结合律: $b*(a*a') = c*(a*a')$
    • 运用逆元定义: $b*e = c*e$
    • 运用单位元定义: $b=c$
∑ [公式拆解]
  • $$ a^{\prime} *(a * b)=a^{\prime} *(a * c) $$
  • 这是证明过程中的关键一步。
  • $a' * (\dots)$: 表示对原等式的两边都从左侧执行了相同的操作,即乘以 $a$逆元
  • $(a * b)$$(a * c)$: 这是原等式 $a*b=a*c$ 的两端。括号在这里是为了清晰地表示运算的整体。
  • 这个等式之所以成立,是因为我们对一个已成立的等式的两边进行了完全相同的操作。
💡 [数值示例]
  • 示例 1: 在 $(\mathbb{Z}, +)$
  • 假设我们有方程 $3 + b = 3 + c$
  • 这里的 $a=3$$a$逆元 $a'$$-3$
  • 两边左“乘”(这里是加法$-3$:
  • $-3 + (3+b) = -3 + (3+c)$
  • 根据结合律: $(-3+3)+b = (-3+3)+c$
  • 根据逆元定义**: $0+b = 0+c$
  • 根据单位元定义**: $b=c$
  • 这符合我们对整数加法的直觉。
  • 示例 2: 在 $(GL_2(\mathbb{R}), \cdot)$
  • $A =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这是一个可逆矩阵
  • 假设我们有矩阵方程 $A \cdot B = A \cdot C$,其中 $B, C$ 是某个 $2 \times 2$ 矩阵
  • $A$逆元$A^{-1} = \begin{pmatrix} 1 & -1 \\ 0 & 1 \end{pmatrix}$
  • 两边左乘 $A^{-1}$: $A^{-1} \cdot (A \cdot B) = A^{-1} \cdot (A \cdot C)$
  • 根据矩阵乘法结合律: $(A^{-1} \cdot A) \cdot B = (A^{-1} \cdot A) \cdot C$
  • 根据逆矩阵定义: $I \cdot B = I \cdot C$,其中 $I$单位矩阵**。
  • 根据单位矩阵性质**: $B = C$
  • 消去律非阿贝尔群中同样有效。
⚠️ [易错点]
  1. 左乘对左消,右乘对右消: 在证明中,为了消去左边的 $a$,我们必须从左边乘以 $a'$。如果从右边乘,会得到 $(a*b)*a' = (a*c)*a'$,在非阿贝尔群中,由于 $b*a'$ 不一定等于 $a'*b$,我们就无法继续化简。这是非交换性带来的细微但关键的差别。
  2. 必须是群: 消去律成立的根本原因在于每个元素都有逆元。在不构成的结构中,消去律可能失效。比如在 $(\mathbb{M}_2(\mathbb{R}), \cdot)$ 中,如果 $A$ 是一个奇异矩阵(如 $A = \begin{pmatrix} 1 & 0 \\ 0 & 0 \end{pmatrix}$),那么可能存在 $B \neq C$$AB=AC$ 的情况。例如,令 $B = \begin{pmatrix} 0 & 0 \\ 1 & 1 \end{pmatrix}, C = \begin{pmatrix} 0 & 0 \\ 2 & 5 \end{pmatrix}$。则 $AB=AC=\begin{pmatrix} 0 & 0 \\ 0 & 0 \end{pmatrix}$,但 $B \neq C$
📝 [总结]

消去律群公理的第一个直接且强大的推论。它保证了在的运算环境中,我们可以安全地进行“约分”操作,这是进行任何代数推导的基础。这个定律的成立,本质上是结合律单位元逆元三条公理协同作用的结果。

🎯 [存在目的]

该命题的存在是为了建立代数运算的基本法则。没有消去律,我们就无法解最简单的方程,的结构将变得混乱且难以分析。消去律结构“良好行为”的第一个标志,它使得的代数理论可以像我们熟悉的算术一样,在一个坚实可靠的基础上展开。

🧠 [直觉心智模型]

消去律就像是在说:“在这个世界里,没有无法挽回的错误,也没有无法区分的歧途。”

  1. $a*b = a*c$ 意味着从同一个起点出发,经过 $a$ 这个操作后,再分别经过 $b$$c$ 操作,到达了同一个终点。
  2. 因为 $a$ 操作是可逆的(有逆元 $a'$),我们可以撤销 $a$ 操作,回到它们的岔路口。既然最终殊途同归,那么在岔路口之后,它们所走的路 $b$$c$ 必然是同一条路。
  3. 这个“撤销操作”就是左乘逆元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信息编码过程。

  1. $b$$c$ 是两条不同的原始信息。
  2. $a$ 是一个加密算法。
  3. $a*b$$a*c$ 是加密后的密文。
  4. 如果 $a*b = a*c$,意味着两条不同的原始信息,经过同一个加密算法,变成了完全相同的密文。
  5. 这个“完美加密系统”中,消去律保证了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如果密文相同,那么原始信息必然相同。这是因为每个加密操作 $a$ 都有一个精确的解密操作 $a'$。我们可以通过解密密文来唯一地恢复出原始信息。

22.2.2 “混合消去律”的警示

📜 [原文38]

注 2.2.2. 如果 $(G, *)$ 不是阿贝尔的,则没有“混合消去律”。换句话说,如果 $a * b=c * a$,我们通常不能得出 $b=c$ 的结论。

📖 [逐步解释]

这个注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提醒,它紧跟在消去律之后,旨在防止对消去律的过度泛化,特别是在处理非阿贝尔群时。

  1. 什么是“混合消去律”:
    • 作者在这里使用了一个非正式的术语“混合消去律”来描述一种诱人但错误的推理。
    • 这个错误的推理是:如果看到等式 $a*b = c*a$,可能会想当然地认为可以“消去”两边的 $a$,从而得到 $b=c$
    • 这里之所以称之为“混合”,是因为被“消去”的 $a$ 在等式左边是左因子,在等式右边是右因子。
  2. 为什么它不成立:
    • 我们来尝试模仿消去律的证明,看看会发生什么。
    • 假设 $a*b = c*a$
    • 我们想消去 $a$。我们可以左乘 $a$逆元 $a'$
    • $a' * (a*b) = a' * (c*a)$
    • $(a'*a)*b = a'*c*a$
    • $e*b = a'*c*a$
    • $b = a'*c*a$
    • 我们得到的结果是 $b = a'*c*a$,而不是 $b=c$。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比如 $a'$$c$ 刚好可以交换,并且 $a'*a=e$ 之后能凑出 $c$),这个结果才等于 $c$
    • 或者,我们尝试右乘 $a$逆元 $a'$
    • $(a*b)*a' = (c*a)*a'$
    • $a*b*a' = c*(a*a')$
    • $a*b*a' = c*e$
    • $a*b*a' = c$
    • 我们得到的结果是 $c = a*b*a'$,也不是 $b=c$
  3. 核心原因:非交换性:
    • 非阿贝尔群中,元素的顺序至关重要。$a*c$$c*a$ 是完全不同的东西。因此,我们不能像在交换世界里那样,随意地移动元素的位置。
    • $b = a'*c*a$ 这个表达式,由于 $a'$$c$ 以及 $c$$a$ 不能随便交换,所以它一般不等于 $c$
💡 [数值示例]
  • 示例: 在 $S_3$
  • $a = (12)$, $b=(123)$, $c=(132)$
  • 我们来计算 $a*b$$c*a$
  • $a*b = (12)(123) = (23)$
  • $c*a = (132)(12) = (23)$
  • 所以,我们有 $a*b = c*a$
  • 但是,很明显 $b=(123)$$c=(132)$ 是两个不同的元素。
  • 因此,我们不能从 $a*b = c*a$ 中得出 $b=c$ 的结论。这个例子清晰地展示了“混合消去律”的失效。
⚠️ [易错点]
  1. 在阿贝尔群中: 如果 $G$阿贝尔的,那么交换律成立。
  2. $a*b = c*a$ 开始。
  3. 因为交换,所以 $c*a = a*c$
  4. 于是方程变成 $a*b = a*c$
  5. 现在我们可以使用左消去律,得到 $b=c$
  6. 结论:所谓的“混合消去律”在阿贝尔群中是成立的,但这只是交换律标准消去律联合作用的结果,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定律。正因为它在阿贝尔群中成立,所以初学者在面对非阿贝尔群时才容易犯错。
📝 [总结]

该注释是对消去律的一个关键补充和警告。它明确指出,在非阿贝尔群中,只有当相同的元素出现在等式两边相同的位置(同为左因子或同为右因子)时,才能进行“消去”。如果一个在左,一个在右,则不能直接消去。这个规则是处理非阿贝尔群代数运算时必须时刻牢记的红线。

🎯 [存在目的]

本注释的存在是为了培养读者在处理群论,尤其是非阿贝尔群时的严谨思维习惯。数学的精确性体现在对规则适用范围的清晰界定上。通过立即指出消去律的局限性,作者在第一时间就帮助读者避免了一个非常普遍的潜在错误,强调了在非交换的世界里,操作的顺序是不可逾越的。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你在解一个魔方。

  1. $b$$c$ 是两种不同的操作序列。
  2. $a$ 是一个特定的转动操作,比如“转顶层90度”。
  3. $a*b$ 的意思是:先转顶层,再执行 $b$ 序列。
  4. $c*a$ 的意思是:先执行 $c$ 序列,再转顶层。
  5. 如果 $a*b=c*a$ 成立,意味着这两种组合操作最终对魔方的效果是一样的。
  6. 但是,你不能因此就认为 $b$$c$ 是相同的操作序列。因为 $a$ 操作在两个序列中的位置不同,它与 $b$$c$ 的“互动”方式也不同。在非交换的魔方世界里,一个操作放在开头和放在结尾,其影响天差地别。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给一个三明治加调料。

  1. $b$: 先加生菜,再加番茄。
  2. $c$: 先加番茄,再加生菜。
  3. $a$: 在最上面盖上一片面包。
  4. $a*b$: (先加生菜,再加番茄),最后盖上面包。
  5. $a*c$: (先加番茄,再加生菜),最后盖上面包。
  6. 这两个三明治,顶层的面包片是一样的,但中间的层次是不同的。所以 $b \neq c$
  7. 现在考虑“混合消去律”的情况:
  8. $a*b$: (先加生菜再加番茄),然后盖上面包。
  9. $c*a$: (先加蛋黄酱再加火腿),然后盖上面包。
  10. 这里的 $c$ 是 (先加蛋黄酱再加火腿)。
  11. 假如这两个三明治最终看起来一模一样,我们能说 (先加生菜再加番茄) 等于 (先加蛋黄酱再加火腿) 吗?显然不能。这里的例子是 $a*b=d*a$,其中$d$是另一个操作。
  12. 回到原文的例子 $a*b=c*a$
  13. $a*b$: 先转顶层,再(执行序列b)。
  14. $c*a$: 先(执行序列c),再转顶层。
  15. 即使最终效果一样,也不能认为序列 $b$ 和序列 $c$ 是一样的。

32.2.3 线性方程的唯一解

📜 [原文39]

命题 2.2.3 (线性方程的唯一解)。令 $(G, *)$ 为一个。那么对于所有 $a, b \in G$,存在唯一的 $x \in G$ 使得 $a * x=b$。换句话说,给定 $a, b$“线性方程” $a * x=b$ 有唯一的解 $x \in G$。同样,对于所有 $a, b \in G$,存在唯一的 $y \in G$ 使得 $y * a=b$。换句话说,给定 $a, b$“线性方程” $y * a=b$ 有唯一的解 $y \in G$

证明. 首先我们证明唯一性(尽管这个事实是消去律的直接推论)。如果 $a * x=b$,那么将两边左乘 $a$逆元 $a^{\prime}$,我们得到

$$ a^{\prime} *(a * x)=a^{\prime} * b $$

因此,由于 $a^{\prime} *(a * x)=\left(a^{\prime} * a\right) * x=e * x=x$,所以 $x=a^{\prime} * b$。这确立了唯一性,也确立了存在性,因为如果我们令 $x=a^{\prime} * b$,那么

$$ a * x=a *\left(a^{\prime} * b\right)=\left(a * a^{\prime}\right) * b=e * b=b 。 $$

方程 $y * a=b$ 的情况类似。

📖 [逐步解释]

这个命题是群公理的另一个强大推论,它保证了在中,最基本的一类方程总是有解,并且解是唯一的。

  1. 命题陈述:
    • 在一个 $G$ 中,对于你任意给定的两个元素 $a$$b$,方程 $a*x=b$ 总能找到一个解 $x$,而且这个解 $x$ 是独一无二的。
    • 同样地,方程 $y*a=b$ 也总能找到一个唯一的解 $y$
    • 作者称它们为“线性方程”,是借用了我们熟悉的代数术语。在普通代数中,$ax=b$线性方程。这里的 $a*x=b$ 是这个概念在抽象中的推广。
  2. 唯一性与存在性 (Uniqueness and Existence):
    • 这个命题包含两个方面:
  3. 存在性 (Existence): 保证解一定找得到。
  4. 唯一性 (Uniqueness): 保证解只有一个,不会有两个或更多不同的解。
    • 数学证明中,证明“存在且唯一”通常有两种策略:
    • 策略一:先假设解存在,推出解必须是什么样子(证明唯一性),然后再验证这个样子的解确实满足方程(证明存在性)。
    • 策略二:直接构造出一个解(证明存在性),然后再证明任何其他解都必然和这个解相等(证明唯一性)。
    • 这里的证明采用了策略一,而且非常巧妙地把存在性和唯一性在一个流程里都证明了。
  5. 证明解析 (针对 $a*x=b$):
    • 证明唯一性:
    • 假设存在一个解 $x$ 满足 $a*x=b$
    • 我们的目标是把 $x$$a$$b$ 表示出来,从而说明 $x$ 的形式是固定的。
    • 操作:和证明消去律时一样,两边左乘 $a$逆元 $a'$
    • $a'*(a*x) = a'*b$
    • 利用结合律逆元单位元的性质,左边化简为 $x$
    • 所以,我们得到 $x = a'*b$
    • 这个结果说明:如果方程有解,那么这个解必须$a'*b$。不可能是任何其他形式了。这就证明了解的唯一性
    • 作者提到“这个事实是消去律的直接推论”,怎么理解?假设有两个解 $x_1, x_2$。那么 $a*x_1=b$$a*x_2=b$。于是 $a*x_1=a*x_2$。根据左消去律,直接得到 $x_1=x_2$。这是一种更快的证明唯一性的方法。
  • 证明存在性:
  • 我们已经有了一个解的“候选人”:$x=a'*b$。现在我们需要验证这个候选人是否真的满足方程。
  • $x=a'*b$ 代入原方程的左边 $a*x$
  • $a*x = a*(a'*b)$
  • 利用结合律$(a*a')*b$
  • 利用逆元定义(注意这里是 $a*a'=e$,而不是 $a'*a=e$,但两者在定义中都要求):$e*b$
  • 利用单位元定义:$b$
  • 结果正好是方程的右边。所以 $x=a'*b$ 确实是一个解。这就证明了存在性
  1. 方程 $y*a=b$ 的情况:
    • 证明过程完全对称。
    • 唯一性: 假设 $y*a=b$。两边右乘 $a'$,得到 $y=b*a'$
    • 存在性: 将 $y=b*a'$ 代入,$(b*a')*a = b*(a'*a) = b*e = b$。满足方程。
∑ [公式拆解]
  • $$ a^{\prime} *(a * x)=a^{\prime} * b $$
  • 消去律证明中的公式一样,这是求解 $x$ 的第一步。通过左乘逆元来“孤立” $x$
  • $$ a * x=a *\left(a^{\prime} * b\right)=\left(a * a^{\prime}\right) * b=e * b=b $$
  • 这是一个集验证、化简于一体的链式等式,用来证明存在性。
  • $a*x = a*(a'*b)$: 这是代入步骤,将我们猜测的解 $x=a'*b$ 放入方程。
  • $a*(a'*b) = (a*a')*b$: 这是应用结合律
  • $(a*a')*b = e*b$: 这是应用逆元的定义。
  • $e*b = b$: 这是应用单位元的定义。
  • 整个链条从 $a*x$ 开始,到 $b$ 结束,完美地证明了 $x=a'*b$ 就是方程的解。
💡 [数值示例]
  • 示例 1: 在 $(\mathbb{Q}^*, \cdot)$ 中解方程
  • 解方程 $\frac{2}{3} \cdot x = 5$
  • 这里 $a = 2/3$, $b=5$
  • $a$逆元 $a' = 3/2$
  • 根据公式,解是 $x = a' \cdot b = \frac{3}{2} \cdot 5 = \frac{15}{2}$
  • 验证: $\frac{2}{3} \cdot \frac{15}{2} = \frac{30}{6} = 5$。正确。
  • 示例 2: 在 $S_3$ 中解方程
  • 解方程 $(123) \circ x = (13)$
  • 这里 $a=(123)$, $b=(13)$
  • $a$逆元 $a' = (132)$
  • 解是 $x = a' \circ b = (132) \circ (13)$
  • 我们来计算这个复合:(132) 作用于 1 得到 3,(13) 作用于 3 得到 1。所以 1->1。 (132) 作用于 2 得到 1,(13) 作用于 1 得到 3。所以 2->3。 (132) 作用于 3 得到 2,(13) 作用于 2 得到 2。所以 3->2。
  • 结果是置换 $(23)$。所以 $x=(23)$
  • 验证: $(123) \circ (23) = (12)$。哦,这里我算错了,让我们重新计算一下验证过程: (123)作用于1->2, (23)作用于2->3, 所以1->3。(123)作用于2->3, (23)作用于3->2, 所以2->2。(123)作用于3->1, (23)作用于1->1, 所以3->1。结果是(13)。正确!
  • 这个例子说明,即使在非交换的世界里,我们也能精确地、确定地解方程。
⚠️ [易错点]
  1. 解的形式: 在非阿贝尔群中,方程 $a*x=b$ 的解是 $x=a^{-1}*b$,而方程 $y*a=b$ 的解是 $y=b*a^{-1}$。这两个解通常是不相等的。这是非交换性的直接体现。千万不能混淆。
  2. 群是前提: 这个强大的性质同样依赖于的完备结构。在非结构中,方程可能无解,也可能有多个解。例如,在 $(\mathbb{Z}, \cdot)$ 中,方程 $2x=3$ 无解(因为解不是整数)。在 $(\mathbb{Z}/6\mathbb{Z}, \cdot)$ 中,方程 $[2]x=[4]$ 有两个解:$x=[2]$$x=[5]$ (因为 $[2][2]=[4]$$[2][5]=[10]=[4]$)。
📝 [总结]

线性方程的唯一解”是结构的又一个黄金定律。它保证了内部的运算是“完备的”和“可预测的”。对于任何由 $a$ 引起的变化,我们总能找到唯一的一个操作 $x$,能将 $a$ 变换到我们想要的目标 $b$。这个性质与消去律密切相关,共同构成了代数运算的基石。

🎯 [存在目的]

这个命题的存在,是为了从“可解方程”的角度来刻画的优良性质。它告诉我们,在的框架内,我们永远不必担心方程无解或多解带来的不确定性。这使得成为一个进行代数操作的非常“舒适”和“安全”的环境。这个性质也是后面将要介绍的“的每一行/每一列都是一个置换(数独性质)”的理论基础。

[直觉心-智模型]

的元素想象成迷宫里的不同房间。把运算 $a*$ 想象成“从当前房间出发,走过标有 $a$ 的特定通道”。

  1. 方程 $a*x=b$ 问的是:“我当前在房间 $a$,我想通过某条未知的通道 $x$ 到达房间 $b$。这条未知的通道 $x$ 存在吗?而且是唯一的吗?”
  2. 命题的回答是:“是的,永远存在,并且只有一条这样的通道。”
  3. 证明过程 $x=a^{-1}*b$ 相当于在说:“要找到这条路,你只需要先从你的起点 $a$ 走‘反向通道’ $a^{-1}$ 回到中心广场(单位元 $e$),然后再从中心广场走通道 $b$ 到达目的地 $b$。这两步合起来,就是你要找的那条唯一的通道 $x$。”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用一个绘图软件里的变换工具。

  1. $a,b,x,y$ 都是变换操作(如平移、旋转、缩放)。
  2. $a*x=b$ 问的是:我已经对一个图形做了一个变换 $a$,现在我想再追加一个什么变换 $x$,能使得其最终效果等同于另一个变换 $b$
  3. 命题保证,这个追加的变换 $x$ 总是唯一存在的。
  4. 它的解 $x = a^{-1}*b$ 意味着:这个追加操作就是,先撤销 $a$ 变换($a^{-1}$),再执行 $b$ 变换。
  5. 例如,$a$ 是“向右平移50像素”,$b$ 是“旋转30度”。那么 $x$ 就是“先向左平移50像素,再旋转30度”。

42.2.4 群运算与双射

📜 [原文40]

推论 2.2.4. 令 $(G, *)$ 为一个,并令 $a \in G$。通过以下规则定义函数 $\ell_{a}: G \rightarrow G$$r_{a}: G \rightarrow G$

$$ \begin{aligned} & \ell_{a}(x)=a * x \\ & r_{a}(x)=x * a . \end{aligned} $$

那么,对于所有 $a \in G$$\ell_{a}$$r_{a}$ 都是从 $G$$G$双射,因此 $\ell_{a}, r_{a} \in S_{G}$

证明. 对于所有 $b \in G$,存在唯一的 $x \in G$ 使得 $a * x=\ell_{a}(x)= b$ 这一陈述表明 $\ell_{a}$ 既是满射又是单射,因此是双射。(或者,函数 $\ell_{a^{\prime}}$ 是一个逆函数,可以通过检查

$$ \ell_{a^{\prime}} \circ \ell_{a}(x)=\ell_{a} \circ \ell_{a^{\prime}}(x)=x $$

对于所有 $x \in G$ 成立来证明。)对于 $r_{a}$ 的论证类似。

📖 [逐步解释]

这个推论是前一个命题(线性方程唯一解)的直接结果,它用函数的语言重新诠释了运算的性质,并揭示了一个非常深刻的结构性事实。

  1. 定义两个函数:
    • 对于 $G$ 中的每一个固定的元素 $a$,我们可以定义两个与之相关的函数,它们都将 $G$ 映射到自身。
    • $\ell_a(x) = a*x$: 这个函数叫做“左乘 $a$” (left multiplication by a)。它接受一个输入 $x$,输出 $a*x$
    • $r_a(x) = x*a$: 这个函数叫做“右乘 $a$” (right multiplication by a)。它接受一个输入 $x$,输出 $x*a$
  2. 核心结论:
    • 对于任何一个 $a \in G$,这两个函数 $\ell_a$$r_a$ 都是双射 (bijection)。
    • 双射意味着函数既是单射 (injective) 又是满射 (surjective)。
    • 单射: “一对一”。不同的输入必然得到不同的输出。如果 $x_1 \neq x_2$,那么 $\ell_a(x_1) \neq \ell_a(x_2)$
    • 满射: “覆盖全部”。对于输出集合(这里是 $G$)中的任何一个元素 $b$,都至少能找到一个输入 $x$,使得 $\ell_a(x)=b$
  3. 与前一命题的联系:
    • 前一个命题说:“对于所有 $a, b \in G$,存在唯一的 $x \in G$ 使得 $a*x=b$”。
    • 我们把这个命题翻译成函数 $\ell_a$ 的语言:
    • “对于所有 $b \in G$ (输出值)”
    • “存在 $x \in G$ (输入值)” $\implies$ 这意味着 $\ell_a$满射
    • “唯一的 $x \in G$ (输入值)” $\implies$ 这意味着 $\ell_a$单射
    • 因此,前一个命题直接就证明了 $\ell_a$双射
  4. 另一种证明方法 (构造逆函数):
    • 一个函数双射的充要条件是它存在一个逆函数
    • 我们来猜测 $\ell_a$逆函数是什么。$\ell_a$ 的作用是左乘 $a$,那么它的“撤销”操作应该是左乘 $a$逆元 $a'$
    • 所以,我们猜测逆函数$\ell_{a'}$
    • 验证:我们需要证明 $\ell_{a'} \circ \ell_a$$\ell_a \circ \ell_{a'}$ 都是恒等函数 (即输入什么就输出什么)。
    • $(\ell_{a'} \circ \ell_a)(x) = \ell_{a'}(\ell_a(x)) = \ell_{a'}(a*x) = a'*(a*x) = (a'*a)*x = e*x = x$
    • $(\ell_a \circ \ell_{a'})(x) = \ell_a(\ell_{a'}(x)) = \ell_a(a'*x) = a*(a'*x) = (a*a')*x = e*x = x$
    • 验证成功。既然 $\ell_a$逆函数 $\ell_{a'}$,那么 $\ell_a$ 必然是双射
  5. 属于 $S_G$:
    • $S_G$ 是集合 $G$ 上所有双射函数(从 $G$$G$)构成的对称群
    • 既然我们证明了 $\ell_a$$r_a$ 都是从 $G$$G$双射函数,那么根据定义,它们都是 $S_G$ 的成员。
    • 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联系,它把 $G$ 内部的运算(左乘/右乘),和作用在 $G$ 这个集合上的置换群 $S_G$ 联系了起来。这正是凯莱定理 (Cayley's Theorem) 的核心思想,该定理指出“任何一个都同构于一个置换群”。
∑ [公式拆解]
  • $$ \begin{aligned} & \ell_{a}(x)=a * x \\ & r_{a}(x)=x * a . \end{aligned} $$
  • 定义了两个函数族
  • $\ell_a$: $\ell$ 代表 left (左),下标 $a$ 表示这个函数与元素 $a$ 相关。
  • $r_a$: $r$ 代表 right (右)。
  • $x$: 是函数的自变量,代表 $G$ 中的任意元素。
  • $a*x$$x*a$: 分别是函数的定义,描述了如何从输入 $x$ 得到输出。
  • $$ \ell_{a^{\prime}} \circ \ell_{a}(x)=\ell_{a} \circ \ell_{a^{\prime}}(x)=x $$
  • 这是验证 $\ell_{a'}$$\ell_a$逆函数的标准方法。
  • $\circ$: 函数复合运算符。
  • $\ell_{a'} \circ \ell_a$: 表示先应用 $\ell_a$,再应用 $\ell_{a'}$
  • $= x$: 表示这一系列操作完成后,结果又回到了最初的输入 $x$。这正是恒等函数的定义。
💡 [数值示例]
  • 示例: 在 $(\mathbb{Z}/4\mathbb{Z}, +)$
  • $G = \{[0], [1], [2], [3]\}$
  • 考虑元素 $a = [1]$
  • 函数 $\ell_{[1]}$ 的作用是“ [1]”。
  • $\ell_{[1]}([0]) = [1]+[0]=[1]$
  • $\ell_{[1]}([1]) = [1]+[1]=[2]$
  • $\ell_{[1]}([2]) = [1]+[2]=[3]$
  • $\ell_{[1]}([3]) = [1]+[3]=[4]=[0]$
  • 我们可以看到,输入 $\{[0], [1], [2], [3]\}$ 经过 $\ell_{[1]}$ 映射后,输出是 $\{[1], [2], [3], [0]\}$
  • 输出集合只是输入集合元素的一个重新排列。没有重复(单射),也没有遗漏(满射)。所以 $\ell_{[1]}$ 是一个双射,它本质上是一个置换
⚠️ [易错点]
  1. 区分元素和作用在元素上的函数: $a$ $G$ 的一个元素。$\ell_a$ 是一个函数,它的作用域和值域都是 $G$。不要将两者混淆。$\ell_a$ 是作用在整个上的一个“洗牌”或“重新排列”操作。
  2. $\ell_a$$r_a$ 通常是不同的函数: 在非阿贝尔群中,由于 $a*x \neq x*a$,所以左乘和右乘是两种不同的变换。
📝 [总结]

该推论揭示了运算的一个优美性质:在中,用任何一个固定元素去左乘或右乘整个,其效果都是对自身元素的一次重新排列(一个置换)。这个性质不仅是群公理的直接体现,也为更深刻的凯莱定理——即任何都可以被看作是一个置换群——铺平了道路。

🎯 [存在目的]

本推论的目的是将的内部运算(代数结构)与其作为集合上的变换(置换结构)联系起来。这是群论中一个非常核心和富有成果的视角。通过将抽象的元素 $a$ 转化为具体的函数/置换 $\ell_a$,我们可以运用关于函数置换的知识来研究本身,这是一种非常强大的数学思想(表示论的雏形)。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 $G$ 是一组坐在圆桌旁的人。

  1. 函数 $\ell_a$ 是一个指令:“每个人都把自己的盘子传给左手边第 $a$ 个人”。(如果 $G$$\mathbb{Z}/n\mathbb{Z}$
  2. 当这个指令发出后,每个人都传出了自己的盘子,同时也收到了一个盘子。
  3. 单射: 不会有两个人把盘子传给同一个人(因为如果 $x_1, x_2$ 都传给 $y$,意味着他们原来的位置就是一样的)。
  4. 满射: 也没有任何一个人收不到盘子。
  5. 结果是,桌上的盘子还是那些盘子,只是换了个位置。每个人手里的盘子都被“置换”了。
  6. $\ell_a$ 就是这个“传递盘子”的置换规则。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已经完成的数独谜题的棋盘。这个棋盘上的数字 $\{1, \dots, 9\}$ 构成了一个集合 $G$(注意:这个 $G$ 本身不是一个,这里只是借用它的排列形式)。

  1. 现在考虑一个有限群 $G$乘法表(凯莱表)。
  2. 推论 2.2.4 告诉我们,这个乘法表的每一行和每一列都具有“数独的性质”。
  3. 看第 $a$ 行:这一行的元素是 $\{\ell_a(x) \mid x \in G\} = \{a*x \mid x \in G\}$。因为 $\ell_a$ 是一个双射,所以这一行包含了 $G$ 中所有的元素,且每个元素只出现一次。
  4. 同理,看第 $a$ 列:这一列的元素是 $\{r_a(x) \mid x \in G\} = \{x*a \mid x \in G\}$。因为 $r_a$ 也是一个双射,所以这一列也包含了 $G$ 中所有的元素,且每个元素只出现一次。

这个性质被称为的“数独性质”,是对该推论最直观的体现。

📜 [原文41]

因此,给定一个由群表描述的有限群 $(G, *)$运算表的每一行都恰好包含 $G$ 的每个元素一次,同样,运算表的每一列也恰好包含 $G$ 的每个元素一次(“数独性质”)。

📖 [逐步解释]

这段话是对前面推论 2.2.4 的一个直接应用和非常形象的总结,尤其针对有限群

  1. 群表(Group Table)/ 运算表(Operation Table):
    • 也称为凯莱表 (Cayley Table)。这是一种描述有限群运算规则的表格。
    • 表格的行和列由的所有元素按相同顺序列出。
    • 表格第 $i$ 行、第 $j$ 列的条目,是第 $i$ 行对应的元素 $g_i$ 和第 $j$ 列对应的元素 $g_j$ 的运算结果 $g_i * g_j$
  2. 每一行的性质:
    • 考虑群表的第 $a$ 行。这一行的内容是什么?
    • 假设列的标题依次是 $g_1, g_2, \dots, g_n$(即 $G$ 的所有元素)。
    • 那么第 $a$ 行的内容就是 $a*g_1, a*g_2, \dots, a*g_n$
    • 这个序列正是函数 $\ell_a(x) = a*x$ 在输入为 $G$ 的所有元素时,得到的输出集合。
    • 根据推论 2.2.4,我们知道 $\ell_a$ 是一个双射,这意味着它的输出集合 $\{a*g_1, \dots, a*g_n\}$ 只是对原集合 $G = \{g_1, \dots, g_n\}$ 的一个重新排列。
    • 结论: 第 $a$ 行包含了 $G$ 的每一个元素,并且每个元素恰好出现一次。
  3. 每一列的性质:
    • 同理,考虑群表的第 $a$ 列。这一列的内容是什么?
    • 假设行的标题依次是 $g_1, g_2, \dots, g_n$
    • 那么第 $a$ 列的内容就是 $g_1*a, g_2*a, \dots, g_n*a$
    • 这个序列正是函数 $r_a(x) = x*a$ 在输入为 $G$ 的所有元素时,得到的输出集合。
    • 根据推论 2.2.4,我们知道 $r_a$ 也是一个双射
    • 结论: 第 $a$ 列也包含了 $G$ 的每一个元素,并且每个元素恰好出现一次。
  4. “数独性质” (Sudoku Property):
    • 这个性质非常类似于数独游戏的规则:每一行、每一列都必须填入所有指定的数字,且不能重复。
    • 因此,作者形象地称之为的“数独性质”。这是一个非常有用的直观比喻。
💡 [数值示例]
  • 示例: 克莱因四元群 $V = (\mathbb{Z}/2\mathbb{Z}) \times (\mathbb{Z}/2\mathbb{Z})$
  • 令元素为 $e=([0],[0]), a=([1],[0]), b=([0],[1]), c=([1],[1])$
  • 运算是加法。我们来构建它的群表
+ e a b c
e e a b c
a a e c b
b b c e a
c c b a e
  • 检查第二行 (a行): 内容是 $\{a, e, c, b\}$。它包含了所有四个元素,没有重复。
  • 检查第三列 (b列): 内容是 $\{b, c, e, a\}$。它也包含了所有四个元素,没有重复。
  • 所有行和列都满足这个性质。这就是“数独性质”。
⚠️ [易错点]
  1. 仅适用于群: 这个性质严重依赖于的结构(特别是逆元的存在)。对于非二元结构,其运算表通常不具备数独性质。例如,在 $(\mathbb{Z}/4\mathbb{Z}, \cdot)$ 的乘法表中,含 [0][2] 的行/列会有重复元素。
  2. 不保证对角线: 数独性质对主对角线或反对角线没有任何要求。
📝 [总结]

“数独性质”是的左/右乘函数双射这一事实在有限群运算表上的直接体现。它指出,任何有限群凯莱表中,每一行和每一列都是该所有元素的一个置换。这个性质不仅是一个有趣的观察,也是一个在构造和分析小阶有限群时非常有用的约束条件。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将前面抽象的推论“具象化”。通过将其与有限群的运算表联系起来,并给出一个形象的“数独”比喻,使得读者能更直观地理解和记忆“左/右乘是双射”这一重要性质。它也为接下来手动构造小阶的讨论提供了直接的工具。

🧠 [直觉心智模型]

群表就像一个拉丁方 (Latin Square)。一个 $n \times n$ 的方阵,用 $n$ 种不同的符号填充,要求每行每列中每个符号恰好出现一次。凯莱表就是一个带附加属性(结合律)的拉丁方。数独性质就是拉丁方的定义本身。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舞会,有 $n$ 个男士和 $n$ 个女士,每个人都有一个编号。

  1. 群表的行代表男士,列代表女士。
  2. 表格中的条目 $(i, j)$ 代表第 $i$ 个男士和第 $j$ 个女士配对跳舞的方式(比如某种特定的舞步)。
  3. 数独性质意味着:
  4. 每一行: 一个固定的男士(比如亚当),他和所有女士轮流跳舞,会展示出所有可能的舞步,且每种舞步只展示一次。
  5. 每一列: 一个固定的女士(比如夏娃),她和所有男士轮流跳舞,也会展示出所有可能的舞步,且每种舞步只展示一次。

这个舞会是一个组织得非常完美的“舞蹈”。

📜 [原文42]

数独性质使我们能够轻松描述所有元素数量较小的 $G$。如果 $G=\{e\}$ 只有一个元素,那么必然 $e * e=e$(事实上,任何两个只有一个元素的二元结构都是这样的)。如果 $G=\{e, a\}$ 有两个元素,那么 $e * a=a$,所以数独性质强制 $a * a=e$,并且 $(G, *) \cong(\mathbb{Z} / 2 \mathbb{Z},+)$。如果 $G=\{e, a, b\}$ 有三个元素,那么 $e * a=a$,所以 $a * a=e$ 是不可能的,因此 $a * a=b$。同样,$b * b=a$。最后,我们必须有 $a * b=b * a=e$。通过检查运算表很容易看出 $(G, *) \cong(\mathbb{Z} / 3 \mathbb{Z},+)$运算表必须如下所示:

$*$
$e$ $e$ $\quad$ $*$ $e$ $a$
:--- :--- :---
$e$ $e$ $a$
$a$ $a$ $e$ $\quad+\quad$ $*$ $e$ $a$ $b$
:---: :---: :---: :---:
$e$ $e$ $a$ $b$
$a$ $a$ $b$ $e$
$b$ $b$ $e$ $a$

注意,例如在 $G=\{e, a, b\}$ 有三个元素的情况下,我们不能仅仅通过写下运算表就断定 $(G, *)$ 是一个。例如,我们还没有检查结合律。然而,通过检查,我们可以看到 $(G, *) \cong(\mathbb{Z} / 3 \mathbb{Z},+)$,然后我们自动知道 $(G, *)$ 是一个,因为 $(G, *)$ 同构于 $(\mathbb{Z} / 3 \mathbb{Z},+)$ 并且 $(\mathbb{Z} / 3 \mathbb{Z},+)$ 是一个(特别地,它是结合的)。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内容展示了如何应用“数独性质”来尝试构建并分类所有阶数(元素个数)很小的有限群

  1. 阶为 1 的群:
    • $G=\{e\}$
    • 唯一的运算是 $e*e$。因为 $e$单位元$e*e$ 必须等于 $e$
    • 运算表就是一个 $1 \times 1$ 的格子,里面是 $e$
    • 这是最简单的,称为平凡群 (Trivial Group)。在同构的意义下,所有阶为 1 的都是同一个。
  2. 阶为 2 的群:
    • $G=\{e, a\}$$e$单位元
    • 我们来构建 $2 \times 2$ 的运算表。
    • 单位元的性质决定了第一行和第一列。
    • 现在看第二行 a e a。根据数独性质,这一行必须包含 $e$$a$ 各一次。a 已经有了,所以 ? 必须是 $e$
    • 所以 $a*a=e$ 是唯一可能。
    • 完整的表是:
    • 这个结构和 $(\mathbb{Z}/2\mathbb{Z}, +)$ 的结构一模一样(把 $e$ 看作 $[0]$,把 $a$ 看作 $[1]$)。它们是同构的。
    • 结论:在同构意义下,只存在唯一一种阶为 2 的
  3. 阶为 3 的群:
    • $G=\{e, a, b\}$$e$单位元
    • 运算表骨架:
    • 看第二行 a a ? ?。根据数独性质,这一行必须包含 $e, a, b$ 各一次。
    • $a*a$ 能等于 $a$ 吗?如果 $a*a=a$,根据消去律$a*a=a*e \implies a=e$。但这与 $a$ 是不同于 $e$ 的元素矛盾。所以 $a*a \neq a$
    • $a*a$ 能等于 $e$ 吗?我们先假设可以,即 $a*a=e$。那么第二行就必须是 a a e b,则 $a*b=b$。但根据右消去律$a*b=e*b \implies a=e$,矛盾。所以 $a*a \neq e$。(这里原文的解释 "a*a=e 是不可能的" 稍微跳步,更严谨的推理是上面这样)。
    • 所以 $a*a$ 只能等于 $b$
    • 现在第二行是 a a b ?,根据数独性质$a*b$ 必须等于 $e$
    • 同理分析第三行 b b ? ?,可得 $b*a=e$$b*b=a$。(例如,因为第二列 a b ? 中已经有了 $a,b$,所以 $b*a$ 必须是 $e$)。
    • 最终得到唯一的运算表:
    • 这个结构和 $(\mathbb{Z}/3\mathbb{Z}, +)$ 同构(令 $e=[0], a=[1], b=[2]$)。
    • 结论:在同构意义下,只存在唯一一种阶为 3 的
  4. 重要的警示:结合律的检查:
    • 作者在这里踩了一个刹车,提醒我们:仅仅用单位元数独性质构造出一个完整的、看起来不错的运算表,并不能保证它就是一个
    • 我们还有一个最难验证的公理没有碰:结合律
    • 要手动验证结合律,需要对所有可能的元素组合 $(x, y, z)$ 检查 $(x*y)*z = x*(y*z)$ 是否成立。对于一个 3 阶,这需要检查 $3^3=27$ 次,非常繁琐。
    • 聪明的绕行策略: 我们不需要手动去验证结合律。如果我们能发现,我们构造出来的这个表,和某个我们已知是群的结构(比如 $\mathbb{Z}/n\mathbb{Z}$)的运算表,在结构上是完全一样的(即同构),那么我们就可以直接断定,我们构造的这个结构也是一个
    • 为什么?因为同构就像是给元素“换个名字”而已,它保持了所有的运算结构。既然 $(\mathbb{Z}/3\mathbb{Z}, +)$结合的,那么和它同构的任何结构也必然是结合的
    • 这是一种非常重要和高效的证明思想:通过同构映射,将一个未知结构的性质问题,转化为一个已知结构的性质问题。
💡 [数值示例]
  • 验证阶为3的群的同构:
  • 我们构造的表: $a*a=b, a*b=e$
  • $(\mathbb{Z}/3\mathbb{Z}, +)$: 集合是 $\{[0], [1], [2]\}$
  • 建立映射:$f(e)=[0], f(a)=[1], f(b)=[2]$
  • 我们需要验证 $f(x*y) = f(x)+f(y)$
  • 例如,验证 $a*a=b$:
  • 左边:$f(a*a) = f(b) = [2]$
  • 右边:$f(a)+f(a) = [1]+[1] = [2]$
  • 两者相等。
  • 验证 $a*b=e$:
  • 左边:$f(a*b) = f(e) = [0]$
  • 右边:$f(a)+f(b) = [1]+[2] = [3] = [0]$
  • 两者相等。
  • 通过逐一验证,可以确认这种映射关系保持了运算结构,因此两者同构
⚠️ [易错点]
  1. 不能跳过结合律: 最大的易错点就是以为数独性质足以定义一个数独性质(等价于拉丁方性质)只保证了线性方程有唯一解,但不能保证结合律。存在满足数独性质不满足结合律二元结构(它们被称为准群 Quasi-group)。
  2. 同构是关键: 在分类小阶时,“猜出”它和哪个已知群同构,是比硬着头皮验证结合律更高效和深刻的方法。
📝 [总结]

本段展示了如何利用的“数独性质”作为强大约束,来系统地探究小阶有限群的可能性。通过构造运算表,我们发现阶为1、2、3的同构意义下都只有一种结构。同时,本段也深刻地指出了这种方法的局限性:它无法直接验证结合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引入了通过与已知群同构来间接证明性质的重要思想。

🎯 [存在目的]

这部分的目的是为了让读者亲手“建造”几个最简单的,从而对的结构有更具体的把握。它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陈述,而是一个引导性的构造过程。通过这个过程,读者能更深刻地理解:

  1. 群公理的约束力有多强,它们如何排除了大多数可能性,只留下极少数的合法结构。
  2. 同构群论中的核心作用,即它是一种判断“两个本质上是否相同”的黄金标准。
  3. 结合律的特殊地位,它往往是最难直接验证,但又必须满足的公理。
🧠 [直觉心智模型]

构造小阶就像在玩一个逻辑推理游戏。

  1. 规则:
  1. 棋盘是 $n \times n$ 的运算表。
  2. 棋子是 $n$元素。
  3. 单位元规则:第一行第一列是固定的。
  4. 数独规则:每行每列,所有棋子必须各出现一次。
  5. 结合律规则(最高级规则):整个棋盘的布局必须满足结合律
    • 游戏过程: 我们先用简单的规则(1和2)填满棋盘。然后,我们发现填法是唯一的。最后,我们不用自己去检查最难的规则3,而是拿我们的棋盘去和“标准答案”(如 $\mathbb{Z}/n\mathbb{Z}$)对比,如果长得一样,我们就知道我们的答案也满足规则3。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设计一个只有3个按钮的简单遥控器,按钮是 {OFF, A, B}。OFF是单位元

  1. 按 A 两次是什么效果?根据数独性质,它不能是 A(否则按一次等于没按),也不能是 OFF(否则会过早循环)。所以按两次A只能是 B。
  2. 按 A 三次是什么效果?$A*A*A = (A*A)*A = B*A$。根据数独性质,在 B 那一行,Be=B, BA=?, BB=?。BA 不能是 B。如果 BA=A,那么 $A*A=B, B*B=A$ 这种对称结构看起来不错。但如果 BA=e 呢?那 A*B 也会等于 e。这样第二行是 a,b,e,第二列是 a,e,b。可以继续推下去。
  3. 这个过程就是在探索这个3元素系统的内在逻辑,最终你会发现,唯一自洽的逻辑就是循环:A -> B -> OFF -> A... 这正是 $(\mathbb{Z}/3\mathbb{Z}, +)$ 的结构。

📜 [原文43]

$G=\{e, a, b, c\}$ 有四个元素的情况下,情况更为复杂。首先假设存在某个元素,例如 $a$,使得 $a * a \neq e$。那么我们不妨设 $b=a * a$,并令 $c$ 为剩余的元素。另一种可能性是对于所有 $x \in G$,都有 $x * x=e$。使用数独性质,不难检查 $G$ 的两种可能的运算表如下:

$*$ $e$ $a$ $b$ $c$
$e$ $e$ $a$ $b$ $c$
$a$ $a$ $b$ $c$ $e$
$b$ $b$ $c$ $e$ $a$
$c$ $c$ $e$ $a$ $b$
$*$ $e$ $a$ $b$ $c$
$e$ $e$ $a$ $b$ $c$
$a$ $a$ $e$ $c$ $b$
$b$ $b$ $c$ $e$ $a$
$c$ $c$ $b$ $a$ $e$

同样,我们不能仅仅通过查看运算表就断定二元结构 $(G, *)$ 确实是,而结合律仍然是主要问题。然而,通过检查,很容易看出,在第一种情况下,$(G, *) \cong(\mathbb{Z} / 4 \mathbb{Z},+)$,而在第二种情况下 $(G, *) \cong(\mathbb{Z} / 2 \mathbb{Z} \times \mathbb{Z} / 2 \mathbb{Z},+)$,这两个都是(并且同样地,它们都是结合的)。因此,所有四个元素的同构于 $(\mathbb{Z} / 4 \mathbb{Z},+)$$(\mathbb{Z} / 2 \mathbb{Z} \times \mathbb{Z} / 2 \mathbb{Z},+)$。此外,$(\mathbb{Z} / 4 \mathbb{Z},+)$$(\mathbb{Z} / 2 \mathbb{Z} \times \mathbb{Z} / 2 \mathbb{Z},+)$同构(为什么不?),所以恰好存在两个非同构的 4 阶群。第二个例子(同构于 $(\mathbb{Z} / 2 \mathbb{Z} \times \mathbb{Z} / 2 \mathbb{Z},+)$ 的那个)通常称为克莱因四元群,有时记作 $V$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延续了分类小阶的思路,处理了更复杂的4阶情况。它揭示了阶数为4的不再是唯一的,而是有两种本质不同的结构。

  1. 分类讨论的起点:
    • 对于一个4阶 $G=\{e, a, b, c\}$,除了单位元 $e$ 之外的三个元素 $a,b,c$ 的性质是怎样的?
    • 一个关键的切入点是考察元素的平方(即 $x*x$)。根据拉格朗日定理的一个推论(虽然这里还没学),有限群中元素的必须整除。所以4阶中的非单位元素的只能是 2 或 4。
    • 为 2 意味着 $x*x=e$
    • 为 4 意味着 $x, x^2, x^3$ 都不是 $e$,但 $x^4=e$。这意味着必然存在一个元素 $x$ 使得 $x*x \neq e$
    • 这就自然地引出了作者的分类讨论:
    • 情况一: 中存在一个元素的大于2,即存在某个元素(比如 $a$)使得 $a*a \neq e$
    • 情况二: 中所有非单位元素的都是2,即对于所有 $x \in G, x \neq e$,都有 $x*x=e$
  2. 情况一的分析 ($a*a \neq e$):
    • 我们从一个元素 $a$ 出发,它的“幂”可以生成其他元素。
    • $a^1 = a$
    • $a^2 = a*a$。因为它不等于 $e$(我们的假设),也不等于 $a$(否则 $a=e$),所以它必然是 $b$$c$ 中的一个。我们不妨就叫它 $b$。所以 $b=a^2$
    • $a^3 = a*a*a = a*b$。根据数独性质$a*b$ 不能是 $a$$b$。它可能是 $e$$c$。如果 $a*b=a^3=e$,那么的元素就是 $\{e, a, a^2\}$,阶为3,矛盾。所以 $a^3$ 必须是剩下的那个元素 $c$。所以 $c=a^3$
    • $a^4 = a*c$。根据数独性质,这一行 a a b c ?? 必须是 $e$。所以 $a^4=e$
    • 这样,我们得到了一个由 $a$ 生成的循环结构:$a \to a^2=b \to a^3=c \to a^4=e$
    • 这正是循环群 $(\mathbb{Z}/4\mathbb{Z}, +)$ 的结构,其中 $a$ 对应 $[1]$$b$ 对应 $[2]$$c$ 对应 $[3]$
    • 第一个表格就是这个凯莱表。例如,第二行 a a b c e,正是 $a*e=a, a*a=b, a*b=c, a*c=e$ 的体现。
  3. 情况二的分析 ($x*x=e$ 对所有 $x \neq e$):
    • 这个条件意味着运算表的主对角线(除了第一项)将全部是 $e$
    • $a*a=e, b*b=e, c*c=e$
    • 我们来填充运算表:
    • 看第二行 a a e ? ?$a*b$ 是什么?它不能是 $a$$e$。所以只能是 $b$$c$
    • 假设 $a*b=b$。根据左消去律$a=e$,矛盾。所以 $a*b \neq b$
    • 因此,$a*b$ 必须等于 $c$
    • 那么第二行就是 a a e c b
    • 现在我们知道了 $a*b=c$。两边右乘 $b$$(a*b)*b = c*b$。左边是 $a*(b*b) = a*e = a$。所以 $c*b=a$
    • 同理,从 $a*b=c$ 两边左乘 $a$$a*(a*b) = a*c$。左边是 $(a*a)*b = e*b=b$。所以 $a*c=b$
    • 通过这样的逻辑推理,可以唯一地确定整个表格,得到的就是第二个表格。
    • 这个结构同构于乘积 $(\mathbb{Z}/2\mathbb{Z} \times \mathbb{Z}/2\mathbb{Z}, +)$,也就是克莱因四元群 $V$
  4. 两种结构的比较:
    • 我们找到了两种可能的4阶结构。它们是不是本质上一样的(同构)?
    • 作者提问:“为什么不同构?”
    • 一个简单的判据:元素的阶
    • 在第一种结构 $(\mathbb{Z}/4\mathbb{Z})$ 中,有两个阶为 4 的元素($a$$c$),一个阶为 2 的元素 ($b$)。
    • 在第二种结构(克莱因四元)中,所有三个非单位元素的都是 2。
    • 同构会保持元素的。既然这两个的元素的分布情况不同,它们必然不同构
    • 结论: 恰好存在两种(非同构的)4阶
💡 [数值示例]
  • 示例1: $(\mathbb{Z}/4\mathbb{Z}, +)$ 的凯莱表
  • $e=[0], a=[1], b=[2], c=[3]$
  • 第二行: $[1]+[0]=[1], [1]+[1]=[2], [1]+[2]=[3], [1]+[3]=[0]$。对应 a, b, c, e。与第一个表吻合。
  • 示例2: 克莱因四元群 $V$ 的凯莱表
  • $e=([0],[0]), a=([1],[0]), b=([0],[1]), c=([1],[1])$
  • 第二行:
  • $a+e = ([1],[0])+([0],[0])=([1],[0])=a$
  • $a+a = ([1],[0])+([1],[0])=([0],[0])=e$
  • $a+b = ([1],[0])+([0],[1])=([1],[1])=c$
  • $a+c = ([1],[0])+([1],[1])=([0],[1])=b$
  • 所以第二行是 a, e, c, b。与第二个表吻合。
⚠️ [易错点]
  1. 穷举所有可能性: 在进行分类时,必须确保你的讨论覆盖了所有可能的情况。这里的二分法(“存在一个元素 $x*x \neq e$” vs “所有元素 $x*x=e$”)是完备且互斥的,保证了没有遗漏。
  2. 判断同构: 判断两个是否同构可能很困难。但判断它们同构通常更容易。只要找到一个同构下应该保持不变的性质(称为“不变量”),而两个在该性质上表现不同,即可断定它们不同构。元素的的分布、是否阿贝尔的中心的大小等,都是常用的不变量。
📝 [总结]

本段通过细致的分类讨论和构造,成功地找出了所有4阶的结构。它表明,与阶为1,2,3的不同,4阶存在两种本质不同的结构:循环群 $\mathbb{Z}/4\mathbb{Z}$克莱因四元群 $V$。这个过程不仅展示了“数独性质”和逻辑推理在探索有限群结构时的威力,也引入了利用“元素”等不变量来区分不同的重要方法。

🎯 [存在目的]

这部分的目的是为了展示群论中一个核心任务——分类——的初步尝试。它告诉我们,的种类不是无限多样的,对于一个固定的有限阶数,本质不同的(非同构)的数量是有限的。找出给定阶数的所有不同,是有限群理论的一个中心问题。4阶的分析是一个完美的入门案例,它展示了问题的复杂性(不再是唯一的)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

🧠 [直觉心智模型]

寻找4阶就像是在解一个谜题:“用4个珠子 {e, a, b, c} 串成一条项链,要求串珠子的规则(运算)满足群公理,一共有几种不同的项链(非同构)?”

  1. 方法: 我们抓住珠子的一个内在属性——“自己和自己串($x*x$)是什么结果?”来分类。
  2. 发现一: 有一种项链,是“循环”的。$a$ 串上自己变成 $b$$b$ 串上 $a$ 变成 $c$$c$ 串上 $a$ 变成 $e$... 形成一个大圈。这就是 $\mathbb{Z}/4\mathbb{Z}$
  3. 发现二: 还有一种项链,是“对称”的。任何珠子 $x$ 串上自己都会变回 $e$。它们两两组合会变成第三个。$a$$b$ 组合成 $c$$b$$c$ 组合成 $a$$a$$c$ 组合成 $b$。这就像一个两两配对的结构。这就是克莱因四元群
  4. 结论: 经过检查,我们发现只有这两种设计方案是自洽的(满足群公理)。
💭 [直观想象]

想象两款不同的4按钮遥控器。

  1. 遥控器一 (循环型): 有一个“频道+”按钮。按一下,1台->2台;再按一下,2台->3台;再按一下,3台->4台;再按一下,4台->1台。这里存在一个为4的“基础操作”。这同构于 $\mathbb{Z}/4\mathbb{Z}$
  2. 遥控器二 (开关型): 有两个开关,一个控制“画面亮度”(亮/暗),一个控制“声音”(开/关)。
  3. $e$: (亮, 开) - 默认状态
  4. $a$: 按下亮度开关 -> (暗, 开)
  5. $b$: 按下声音开关 -> (亮, 关)
  6. $c$: 两个都按 -> (暗, 关)
  7. 任何一个开关按两次,都会恢复原状(操作的是2)。比如亮度按两次,(亮)->(暗)->(亮)。这同构于克莱イン四元

这两款遥控器的内在逻辑是完全不同的,无法互相模拟。

82.3. 记法和约定;指数

12.3.1 记法和约定

📜 [原文44]

2.3. 记法和约定;指数。我们已经看到,在讨论时我们将使用字母 $G$。此外,我们通常会说“ $G$”而不是“ $(G, *)$”,因为二元运算通常从上下文中是清楚的,或者将是 $(G, *)$ 作为的唯一可能的明显二元运算。例如,如果我们说“ $\mathbb{Z}$”,我们将理解其运算是 +,因为 $\mathbb{Z}$$\cdot$ 下不是,更不用说在 - 下了。同样,$\mathbb{Q}, \mathbb{R}, \mathbb{C}, \mathbb{M}_{m, n}(\mathbb{R})$ 上唯一产生自然运算是 +,而 $\mathbb{Q}^{*}, \mathbb{R}^{*}, \mathbb{C}^{*}, U(1), \mu_{n}$ 上唯一产生自然运算$\cdot$。对于矩阵群 $G L_{n}(\mathbb{R})$$S L_{n}(\mathbb{R}), O_{n}, S O_{n}$运算总是理解为矩阵乘法,对于 $S_{X}$$S_{n}$ 则是函数复合 ∘ (无论如何我们最终都会缩写为 $\cdot$)。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内容是为了简化后续的数学书写和交流,建立一套关于记法的“君子协定”。

  1. 省略运算符号:
    • 原则: 当我们讨论一个时,常常只写其集合的符号(如 $G, \mathbb{Z}, GL_n(\mathbb{R})$),而省略其二元运算符号(如 $*, +, \cdot$)。
    • 理由: 这样做是为了简洁。总是写 $(G, *)$ 会很啰嗦。
    • 合法性: 这种省略之所以可行,是因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与给定集合配对构成的那个二元运算是唯一的、或根据上下文是显而易见的。
  2. 具体例子:
    • “群 $\mathbb{Z}$: 任何人听到这个说法,都会立刻想到是 $(\mathbb{Z}, +)$。因为整数集 $\mathbb{Z}$乘法 $\cdot$ 下不是(大部分元素无逆元),在减法 $-$ 下也不是减法不满足结合律,如 $(5-3)-1=1$$5-(3-1)=3$)。
    • 加法群: 对于 $\mathbb{Q}$ (有理数), $\mathbb{R}$ (实数), $\mathbb{C}$ (复数), $\mathbb{M}_{m,n}(\mathbb{R})$ (矩阵),当提到它们作为时,默认的运算都是加法
    • 乘法群: 对于 $\mathbb{Q}^*$ (非零有理数), $\mathbb{R}^*$, $\mathbb{C}^*$, $U(1)$ (单位复数), $\mu_n$ (单位根),默认的运算都是乘法
    • 矩阵群: 对于 $GL_n(\mathbb{R})$, $SL_n(\mathbb{R})$, $O_n$, $SO_n$,默认运算永远是矩阵乘法
    • 对称群: 对于 $S_X$$S_n$,默认运算是函数复合 $\circ$。作者还补充说,即使是函数复合,为了书写方便,以后也可能直接写成乘法的形式(例如,写 $fg$ 而不是 $f \circ g$)。
💡 [数值示例]

这个是记法约定,不涉及计算,但可以举出语言转换的例子:

  • 冗长说法: “考虑 $(\mathbb{R}^*, \cdot)$ 中的元素 5 和 1/2。”
  • 约定下的简洁说法: “考虑 $\mathbb{R}^*$ 中的元素 5 和 1/2。” (读者自动脑补运算是乘法)
  • 冗长说法: “在 $(S_3, \circ)$ 中,计算 $(12) \circ (13)$。”
  • 约定下的简洁说法: “在 $S_3$ 中,计算 $(12)(13)$。” (读者自动脑补运算是函数复合,并接受了省略 $\circ$ 的写法)
⚠️ [易错点]
  1. 有歧义时必须写明: 这个约定只在上下文清晰时有效。如果一个集合在两种不同的运算下都能构成(这种情况很少见,但可能在一些特殊构造的例子中出现),或者在讨论可能的新运算时,就必须明确写出 $(G,*)$ 以避免混淆。
  2. 初学者应有意识地转换: 对于初学者,看到“ $G$”时,应该在脑中问一下:“这里的运算是什么?” 经过几次练习后,这种转换就会变得自动化。
📝 [总结]

本段规定了一个重要的记法简化约定:在上下文清晰的情况下,用集合符号 $G$ 直接代指 $(G,*)$,其二元运算由读者根据该集合的“自然”结构来确定。这个约定大大简化了群论的书写和表达。

🎯 [存在目的]

设立这个约定的目的纯粹是为了效率简洁性数学符号的演化趋势之一就是朝着更简洁、更具表现力的方向发展。通过建立共识,数学家可以省略那些不言自明的信息,从而让读者能更专注于真正重要的逻辑和思想。

🧠 [直觉心智模型]

这就像是在日常对话中使用简称或昵称。

  1. 当你和家人说“我去趟‘超市’”时,你不需要说出超市的全名“沃尔玛购物广场xx路分店”,家人根据你们的生活习惯,知道你指的是哪一家。
  2. 这里的“超市”就是 $G$,“沃尔玛购物广场xx路分店”就是 $(G,*)$
  3. $\mathbb{Z}$”就是“老张”,我们都知道指的是 $(\mathbb{Z},+)$ 这个人。
  4. $GL_n(\mathbb{R})$”就是“李将军”,我们都知道他用的是“矩阵乘法”这把兵器。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一个专业的厨房里。

  1. 厨师对学徒说:“把那个‘锅’拿过来。”
  2. 学徒不会问:“是哪个锅?是炒锅、汤锅、还是平底锅?” 根据上下文(比如接下来要做炒菜),他知道厨师指的就是“炒锅”。
  3. 这里的“锅”就是的集合符号,“炒锅”就是具体的二元运算。在特定的“菜谱”(数学语境)下,指代是明确的。

📜 [原文45]

接下来,我们将放弃使用像 $*$ 这样的特殊符号来表示上的二元运算。通常,我们将使用 + 或 $\cdot$ 来表示运算,对于 $\cdot$,我们通常会直接写 $ab$ 而不是 $a \cdot b$。另一个约定(二元结构中已经提到)是 + 总是阿贝尔的,而 $\cdot$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阿贝尔的。如果运算记作 +,我们将单位元记作 0(如果讨论向量矩阵,偶尔记作 $\mathbf{0}$$O$),并将元素 $g$逆元记作 $-g$。如果运算记作 $\cdot$,我们通常会不加注释地将乘积 $g \cdot h$ 写成 $gh$,将单位元记作 1(偶尔记作 $I$$\operatorname{Id}$$\operatorname{Id}_{X}$),并将元素 $g$逆元记作 $g^{-1}$。(由于各种原因,如前所述,我们倾向于不使用 $1 / g$。)因此,如果我们讨论关于通用群 $G$ 的结果,我们通常会使用 $\cdot$ 来表示运算,这留下了 $G$阿贝尔的或不是阿贝尔的的可能性。

📖 [逐步解释]

这部分进一步细化了记法约定,规定了如何用我们熟悉的 +· 来代替抽象的 *,以及与此相关的配套记法。

  1. 从抽象 * 到具体 +·:
    • 为了让的运算看起来更自然、更像我们熟悉的算术,我们将不再使用通用的 * 符号。
    • 取而代之,我们会根据的性质,选择用 + (加法符号) 或 · (乘法符号) 来表示的运算。
  2. 加法记法 (+) 的约定:
    • 何时使用: 当且仅当阿贝尔群交换群)时,我们才可能使用 + 来表示其运算。这是一个非常强的约定。如果你看到一个的运算被写作 +,你可以立刻假定它是交换的
    • 配套记法:
    • 单位元: 记作 0
    • 逆元: 元素 $g$逆元记作 -g
    • 运算: $g$$h$ 运算写作 $g+h$
  3. 乘法记法 (· 或省略) 的约定:
    • 何时使用: 这是更通用的记法。当可能是非阿贝尔的,或者我们想讨论一般时,我们总是使用乘法记法。当然,阿贝尔群也可以用乘法记法(例如 $(\mathbb{Q}^*, \cdot)$)。
    • 配套记法:
    • 单位元: 记作 1。在矩阵群函数群中,也可能用 I, Id (Identity) 等。
    • 逆元: 元素 $g$逆元记作 $g^{-1}$。作者提醒,避免使用分数形式的 $1/g$,因为在非交换的世界里,它可能引起关于左右的歧义。$g^{-1}$ 是最清晰的。
    • 运算: $g$$h$ 运算通常省略 ·,直接写作 $gh$
  4. 通用群的默认记法:
    • 当讨论一个不知道是不是阿贝尔通用群 $G$ 时,我们将默认采用乘法记法。
    • 这是因为乘法记法更具普适性,它不预设交换律。如果我们用了加法记法,就等于作出了一个额外的“阿贝尔的”假设。
💡 [数值示例]
  • 示例1: $(\mathbb{Z}/5\mathbb{Z}, +)$
  • 这是一个阿贝尔群,可以用加法记法。
  • 单位元: $[0]$
  • 逆元: $[2]$逆元$-[2]$,也就是 $[-2]$$[3]$
  • 运算: $[2] + [4] = [6] = [1]$
  • 示例2: $(S_3, \circ)$
  • 这是一个非阿贝尔群,必须使用乘法记法。
  • 单位元: $e$ (恒等置换),我们可以记作 $1$
  • 逆元: $(123)$逆元$(123)^{-1} = (132)$
  • 运算: $(12) \circ (13)$ 写作 $(12)(13)$。结果是 $(132)$
  • 示例3: $(\mathbb{Q}^*, \cdot)$
  • 这是一个阿贝尔群,但它的运算天生就是乘法,所以我们沿用乘法记法。
  • 单位元: $1$
  • 逆元: $5$逆元$5^{-1}$,也就是 $1/5$
  • 运算: $5 \cdot (1/2)$ 写作 $5(1/2)$$5/2$
⚠️ [易错点]
  1. 记法选择是约定,不是命令: 理论上,你可以用任何符号表示任何运算。但这套 + 用于交换· 用于一般的约定,是数学界的通用语言。不遵守它会使你的表达变得晦涩难懂,容易引起误解。
  2. 不要混用: 在同一个的讨论中,不要一会用加法记法,一会用乘法记法。保持一致性。
  3. 乘法记法的普适性: 再次强调,任何(包括阿贝尔群)都可以用乘法记法来描述。只有阿贝尔群才能用加法记法。
📝 [总结]

本段建立了一套清晰的记法体系,用于表示的运算。核心思想是:使用 + 来暗示交换性,并配套使用 0-g;使用 · (或省略) 作为通用记法,尤其适用于非交换的情况,并配套使用 1$g^{-1}$。这套约定使得的代数表达式更符合我们的算术直觉,并能从记号上就传递出关于交换性的重要信息。

🎯 [存在目的]

这套记法约定的存在,是为了让群论的语言更加规范化、直观化和高效化。

  1. 直观化: 将抽象的 * 替换为我们熟悉的 +·,降低了理解门槛。
  2. 信息传递: 记号本身 (+ vs ·) 就携带了关于交换律是否成立的关键信息。
  3. 书写便利: 省略 · 的写法 $gh$ 是最简洁的。

通过这套约定,数学家们可以写出更易读、歧义更少的群论著作和论文。

🧠 [直觉心智模型]

这就像是给不同类型的社交活动设置不同的默认行为准则。

  1. 加法记法的群 (+): 这是一个“朋友聚会”。默认规则是轻松、平等的,大家可以自由交谈,谁先发言、谁后发言不重要(交换性)。单位元 0 是“什么都不说保持沉默”,逆元 -g 是“撤回你刚才说的话”。
  2. 乘法记法的群 (·): 这是一个“正式的商务会议或军事行动”。默认规则是严格、有层级的,发言或行动的顺序至关重要,不能随意调换(非交换性)。单位元 1 是“按兵不动”,逆元 $g^{-1}$ 是“执行撤销预案”。

当你看到会议通知上写的是“聚会(+)”,你就知道可以放松点;如果写的是“行动(·)”,你就得打起十二分精神,注意每一个步骤的顺序。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计算机上处理文件。

  1. 加法群 (+): 你在处理一堆标签 (tags)。给一个文件打上 tag_A 再打上 tag_B,和先打 tag_B 再打 tag_A,最终这个文件拥有的标签集合是一样的。这是一个交换操作。
  2. 乘法群 (·): 你在用命令行执行一系列图像处理指令。rotate 90 | flip horizontal (先旋转90度再水平翻转) 和 flip horizontal | rotate 90 (先水平翻转再旋转90度),得到的结果是不同的。这是一个非交换操作。

22.3.2 群的阶

📜 [原文46]

如果 $G$ 是有限的,我们将 $\#(G)$$G$ 的元素数量)称为 $G$,并称 $G$ 具有有限阶。(有些人用 $|G|$ 表示 $\#(G)$。)如果 $G$ 是无限的,我们称 $G$ 具有无限阶。(偶尔,人们使用 $|G|=\infty$$\#(G)=\infty$ 的记法,但我对此不赞成,因为 $\infty$ 有许多不同的大小。)

📖 [逐步解释]

这部分为的一个基本属性——它的大小——给出了正式的名称和记法。

  1. 群的阶 (Order of a Group):
    • 定义:一个 $G$,就是其底层集合 $G$ 中所包含的元素的个数。
    • 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概念,就是“数数里有几个元素”。
  2. 有限群与无限群:
    • 有限群 (Finite Group): 如果 $G$是一个有限的自然数,那么称 $G$ 是一个有限群,或称 $G$ 具有有限阶
    • 无限群 (Infinite Group): 如果 $G$ 的元素个数是无限的,那么称 $G$ 是一个无限群,或称 $G$ 具有无限阶
  3. 记法:
    • 作者推荐的记法:$\#(G)$。这里的 # 符号是集合论中常用的表示集合“基数”(cardinality) 或元素个数的符号。
    • 另一种常见记法:$|G|$。这个竖线符号在不同数学语境下有不同含义(如绝对值、行列式),但在群论中,它通常就指
    • 两种记法都被广泛使用,需要根据上下文来理解。
  4. 对无穷的评论:
    • 作者不赞成使用像 $|G|=\infty$ 这样的写法。
    • 原因: 在集合论中,无穷大 (infinity) 是有不同“大小”的。例如,整数的个数(可数无穷)和实数的个数(不可数无穷)是两种不同大小的无穷。
    • 简单地写 掩盖了这种区别。说一个无限群,比写 $|G|=\infty$ 要更严谨,因为它只是陈述了一个事实(元素不是有限个),而没有对无穷的“大小”做出含糊的断言。
💡 [数值示例]
  • 有限群:
  • $(\mathbb{Z}/4\mathbb{Z}, +)$ 的集合是 $\{[0], [1], [2], [3]\}$
  • 元素数量是 4。
  • 所以, $\mathbb{Z}/4\mathbb{Z}$是 4。记作 $\#(\mathbb{Z}/4\mathbb{Z}) = 4$
  • 有限群:
  • $S_3$ 的元素个数是 $3! = 6$
  • 所以, $S_3$是 6。记作 $|S_3| = 6$
  • 无限群:
  • $(\mathbb{Z}, +)$ 的集合是所有整数,个数是无限的。
  • 所以, $\mathbb{Z}$ 是一个无限群(或具有无限阶)。
  • 不同大小的无限群:
  • $(\mathbb{Z}, +)$是可数无穷。
  • $(\mathbb{R}, +)$是不可数无穷。
  • 这两个都是无限群,但它们的“大小”是不同的。
⚠️ [易错点]
  1. 群的阶 vs 元素的阶: 这是群论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区分,也是初学者非常容易混淆的概念。
  2. 群的阶 ($\#(G)$): 指里总共有多少个元素。
  3. 元素的阶 (Order of an element): 指一个元素 $g$ 需要与自身运算多少次才能得到单位元
  4. 这两个概念都叫 “order”,但谈论的对象完全不同。必须根据主语是“”还是“元素”来区分。后续章节会详细定义元素的
📝 [总结]

本段定义了,即中元素的数量。根据是有限还是无限,被分为有限群无限群。同时,介绍了两种常用记法 $\#(G)$$|G|$,并从严谨性角度对使用 符号表达无限阶的做法提出了看法。

🎯 [存在目的]

的大小这个基本属性提供一个标准化的术语和记法是至关重要的。最基本的“身份信息”之一。有限群理论中的许多深刻定理(如拉格朗日定理西罗定理)都与及其因子密切相关。定义这个概念,是为整个有限群理论的研究拉开序幕。

🧠 [直觉心智模型]
  1. 群的阶: 就是一个的“人口普查”。
  2. 一个有限群就像一个小村庄,你可以数清楚里面住了多少人。$\#(\text{村庄}) = \text{人口数}$
  3. 一个无限群就像一个大都会或者整个国家,人口是无限的(或非常巨大,可以近似看作无限)。
💭 [直观想象]
  1. $D_4$(正方形的对称群)有 8 个元素(4个旋转,4个翻转)。
  2. 它的就是 8。
  3. 想象你有 8 张卡片,每张卡片代表一种对称操作。这个的大小就是你的卡片数量。

32.3.3 指数记法

📜 [原文47]

接下来我们转向指数记法。给定一个 $G$,其运算$\cdot$,设 $g^{1}=g$$g^{2}=g \cdot g$,并且对于 $n \in \mathbb{N}$,我们通过归纳法定义 $g^{n}$

$$ g^{n+1}=g^{n} \cdot g=\underbrace{g \cdot g \cdot \cdots \cdot g \cdot g}_{n+1 \text { 次 }} 。 $$

很容易看出(并且将从我们下面更一般地说明中得出)$g^{n+1}$ 也等于 $g \cdot g^{n}$。与通常的数字一样,我们定义 $g^{0}=1$(这里右边的 1 表示 $G$ 中的单位元),$g^{-1}$$g$逆元(所以这与我们上面写逆元的约定一致),并且对于 $n \in \mathbb{N}$,我们定义 $g^{-n}=\left(g^{-1}\right)^{n}$。因此 $g^{n}$ 对于所有 $n \in \mathbb{Z}$ 都是定义的。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内容将在中引入我们熟悉的指数(幂)运算,并将其推广到所有整数指数。这是群论中最基本、最常用的记法之一。

  1. 乘法群的指数记法 (正整数次幂):
    • 背景: 我们已经约定,通用的运算写成乘法形式 $gh$
    • 定义: 我们想定义一个元素 $g$ 与自身进行多次运算的简写形式。
    • $g^1 = g$ (自身运算1次就是它自己)。
    • $g^2 = g \cdot g$ (运算2次)。
    • $g^3 = g \cdot g \cdot g$ (运算3次)。
    • 归纳定义: 为了严谨,我们使用归纳法
    • 基础: $g^1 = g$
    • 归纳步骤: 假设我们已经定义了 $g^n$,那么我们定义 $g^{n+1} = g^n \cdot g$
    • $g \cdot g^n$ 等价性: 作者提到 $g^{n+1}$ 也等于 $g \cdot g^n$。这在非阿贝尔群中不是理所当然的,需要证明。但由于所有因子都是同一个元素 $g$,而 $g$ 与自身的任何幂次都是交换的(后面会证明 $g^k g^m = g^m g^k$),所以 $g^n \cdot g = g \cdot g^n$ 成立。严格证明依赖于广义结合律,即 $g \cdot (g \cdot \dots \cdot g)$ 的括号可以任意加。
  2. 推广到所有整数指数:
    • 为了使指数体系完备,我们需要定义 0 次幂和负数次幂。
    • 0次幂: 定义 $g^0 = 1$ (这里的 1单位元)。这个定义非常自然,因为它能使指数$g^n \cdot g^m = g^{n+m}$$m=0$ 时保持成立:$g^n \cdot g^0 = g^{n+0} = g^n$,这正好要求 $g^0$ 扮演单位元的角色。
    • -1次幂: 定义 $g^{-1}$ 就是 $g$逆元。这与我们之前的记法约定完全一致。
    • 负整数次幂: 对于正整数 $n$,定义 $g^{-n} = (g^{-1})^n$。这意味着 $g$$-n$ 次幂,就是先求 $g$逆元 $g^{-1}$,然后再将这个逆元自乘 $n$ 次。
    • 例如, $g^{-3} = (g^{-1})^3 = g^{-1} \cdot g^{-1} \cdot g^{-1}$
  3. 结论:
    • 通过以上定义,我们成功地为 $G$ 中的任何一个元素 $g$,定义了它对于任意整数 $n \in \mathbb{Z}$ 的幂 $g^n$。这个记法极大地简化了对元素重复运算的描述。
∑ [公式拆解]
  • $$ g^{n+1}=g^{n} \cdot g=\underbrace{g \cdot g \cdot \cdots \cdot g \cdot g}_{n+1 \text { 次 }} 。 $$
  • $g^{n+1} = g^n \cdot g$: 这是归纳定义的核心。$n+1$ 次幂是通过 $n$ 次幂再乘一次 $g$ 来定义的。
  • $\underbrace{g \cdot g \cdot \cdots \cdot g \cdot g}_{n+1 \text { 次 }}$: 这是对 $g^{n+1}$ 的直观解释,表示 $n+1$$g$ 连乘。由于结合律,我们不需要写括号。
💡 [数值示例]
  • 示例1: 在 $S_3$
  • $g = (123)$
  • $g^1 = (123)$
  • $g^2 = g \cdot g = (123)(123) = (132)$
  • $g^3 = g^2 \cdot g = (132)(123) = e$ (恒等置换)。
  • $g^0 = e$
  • $g^{-1} = (132)$ (因为 $(123)(132)=e$)。
  • $g^{-2} = (g^{-1})^2 = (132)(132) = (123)$。我们可以验证一下 $g^{-2} = (g^2)^{-1}$ 是否成立:$g^2=(132)$, $(g^2)^{-1}=(123)$。成立。
  • 示例2: 在 $(\mathbb{Z}/7\mathbb{Z})^*$ 的乘法群中
  • 集合是 $\{[1], [2], [3], [4], [5], [6]\}$。运算是模7乘法。
  • $g=[3]$
  • $g^1 = [3]$
  • $g^2 = [3] \cdot [3] = [9] = [2]$
  • $g^3 = g^2 \cdot g = [2] \cdot [3] = [6]$
  • $g^0 = [1]$ (单位元)。
  • $g^{-1}$: 我们需要找 $[3]$逆元。因为 $3 \cdot 5 = 15 = 2 \cdot 7 + 1$,所以 $[3][5]=[1]$。因此 $g^{-1}=[5]$
  • $g^{-2} = (g^{-1})^2 = [5]^2 = [25] = [4]$。我们也可以验证 $(g^2)^{-1} = [2]^{-1}$。因为 $2 \cdot 4 = 8 = 1 \cdot 7 + 1$,所以 $[2]$逆元$[4]$。吻合。
⚠️ [易错点]
  1. 指数是整数,不是群元素: 指数 $n$ 是一个整数,它告诉我们要运算多少次。它不是 $G$ 里的元素(除非 $G$ 恰好是 $\mathbb{Z}$ 或包含 $\mathbb{Z}$)。
  2. $g^n$ 的含义: $g^n$里的一个元素,是 $g$ 运算 $n$ 次的结果。
  3. $g^{-n} = (g^n)^{-1}$: 这个性质也成立。$g^{-n}$ 的定义是 $(g^{-1})^n$。我们需要证明 $(g^{-1})^n = (g^n)^{-1}$
  4. $(g^n) \cdot (g^{-1})^n = (g \cdot \dots \cdot g) \cdot (g^{-1} \cdot \dots \cdot g^{-1})$。通过反复在中间插入 $gg^{-1}=e$,最终可以消掉所有项得到 $e$。例如 $g^2 \cdot (g^{-1})^2 = g g g^{-1} g^{-1} = g e g^{-1} = g g^{-1} = e$
📝 [总结]

本段将我们熟悉的整数指数概念严谨地推广到了任意(乘法型)中。通过归纳定义正整数次幂,并恰当地定义0次幂为单位元、负整数次幂为逆元的幂,我们得到了一个对所有整数 $n$ 都有效的 $g^n$ 记法。这个记法是后续讨论元素循环群等概念的基础。

🎯 [存在目的]

引入指数记法的目的是为了简洁类比

  1. 简洁: 用 $g^{100}$ 来代替写100个 $g$ 连乘,显然极大地提高了书写效率。
  2. 类比: 这个记法让我们能将在普通算术中学到的、关于指数的直觉和法则,部分地“移植”到抽象的研究中。我们会立即想到去验证我们熟悉的指数律(如 $g^{n+m}=g^n g^m$)是否在中依然成立,这为探索的性质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 [直觉心智模型]

指数就像是“重复执行”的指令计数器。

  1. $g$ 是一个基本操作(比如“向前走一步”)。
  2. $g^5$ 就是“重复执行‘向前走一步’这个操作5次”。
  3. $g^0$ 就是“什么都不做”。
  4. $g^{-1}$ 就是“撤销‘向前走一步’”的操作,即“向后走一步”。
  5. $g^{-3}$ 就是“重复执行‘向后走一步’3次”。

这样,任意整数指数都有了清晰的操作含义。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时钟,但指针每次不是走一格,而是乘以一个固定的数(模 N)。

  1. 比如在 $(\mathbb{Z}/7\mathbb{Z})^*$ 中,指针从 1 开始。
  2. $g=[3]$ 是一个操作:“将当前指针读数乘以3(模7)”。
  3. $g^1$: 指针从 1 跳到 3。
  4. $g^2$: 指针从 3 跳到 $3 \cdot 3 = 9 \equiv 2$
  5. $g^3$: 指针从 2 跳到 $2 \cdot 3 = 6$
  6. $g^n$ 就代表了指针连续跳动 $n$ 次后到达的位置。
  7. $g^{-1}=[5]$ 是反向操作:“将当前读数乘以5(模7)”。你可以验证,从 6 开始乘以5,会回到 2 ($6 \cdot 5 = 30 \equiv 2$)。

📜 [原文48]

对于写成 + 的运算,也有类似的记法。我们写 $g=1 \cdot g, g+g=2 \cdot g$,并通过归纳公式 $(n+1) \cdot g=n \cdot g+g=g+n \cdot g$ 定义 $n \cdot g$。然后设 $0 \cdot g=0$,其中

左边的 0 是整数 0,右边的 0 是 $G$ 中的单位元。最后,设 $(-1) \cdot g=-g$ 并且对于 $n>0$,设 $(-n) \cdot g=-(n \cdot g)$。那么 $n \cdot g$ 对于所有 $n \in G$ 都是定义的,但它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乘积,特别是由于 $\mathbb{Z}$ 通常不会是 $G$ 的子集,而它是一个指数加法版本(或形式上类似于标量乘法,我们将在下面看到)。然而,对于 $G=\mathbb{Z}, \mathbb{Q}, \mathbb{R}, \mathbb{C}$$n \cdot x$ 与乘积 $nx$ 是相同的,将 $\mathbb{Z}$ 视为 $\mathbb{Z}, \mathbb{Q}, \mathbb{R}, \mathbb{C}$ 的子集。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内容将上一部分建立的指数记法“翻译”到加法群的语境下。

  1. 记法转换的动机:
    • 我们约定,加法记号 + 用于阿贝尔群。在阿贝尔群中,重复的运算很自然地让人联想到乘法。例如 $g+g+g$ 我们习惯写成 $3g$
    • 所以,需要一套与加法运算相匹配的“重复运算”记法。
  2. 加法群的“倍数”记法 (正整数倍数):
    • 乘法群中的 $g^n$ (n次幂) 对应到加法群中就是 $n \cdot g$ (n倍)。
    • 定义:
    • $1 \cdot g = g$
    • $2 \cdot g = g+g$
    • 归纳定义: $(n+1) \cdot g = n \cdot g + g$
    • 交换性: 因为加法群必定是阿贝尔的,所以 $g+n\cdot g = n \cdot g+g$ 自动成立。
  3. 推广到所有整数倍数:
    • 乘法记法完全平行。
    • 0倍: 定义 $0 \cdot g = 0$。这里的第一个 0整数 0,第二个 0加法群 $G$单位元(零元)。这个定义同样是为了保持运算律。
    • -1倍: 定义 $(-1) \cdot g = -g$ (g的加法逆元)。
    • 负整数倍: 定义 $(-n) \cdot g = -(n \cdot g)$。意思是先计算 $g$$n$ 倍,然后再取结果的加法逆元
  4. $n \cdot g$ 的本质:
    • 作者特别强调,$n \cdot g$ 不是一个真正的乘法
    • 它是一个“记号”,代表了将元素 $g$ 与自身相加 $n$ 次。
    • $n$ 是一个来自 $\mathbb{Z}$整数,而 $g$ 是来自 $G$ 的元素。这个运算 · 连接了两个不同集合里的东西,其结果在 $G$ 中。
    • 这在形式上非常像线性代数中的标量乘法,其中整数 $\mathbb{Z}$ 扮演了标量的角色,而阿贝尔群 $G$ 扮演了向量空间的角色。这种类比非常深刻,引出了“模”(Module) 的概念,即上的向量空间
  5. 与普通乘法的关系:
    • $G$ 恰好是我们熟悉的数集,如 $\mathbb{Z}, \mathbb{Q}, \mathbb{R}, \mathbb{C}$ 时,这个抽象的“倍数”运算 $n \cdot x$ 恰好就和我们平时使用的普通数字乘法 $nx$ 的结果是完全一样的。
    • 例如,在 $(\mathbb{Z}, +)$ 中,$3 \cdot 5$ 作为的倍数记法,意思是 $5+5+5=15$。而作为普通算术,整数 $3 \times 5$ 也等于 15。
    • 这说明我们的抽象记法是对我们已有经验的一个良好推广。
💡 [数值示例]
  • 示例: 在 $(\mathbb{Z}/6\mathbb{Z}, +)$
  • $g = [4]$
  • $1 \cdot g = [4]$
  • $3 \cdot g = g+g+g = [4]+[4]+[4] = [12] = [0]$
  • $0 \cdot g = [0]$ (群的单位元)。
  • $(-1) \cdot g = -g = -[4] = [-4] = [2]$
  • $(-2) \cdot g = -(2 \cdot g) = -( [4]+[4] ) = -[8] = -[2] = [4]$
⚠️ [易错点]
  1. 分清两个 0: 在 $0 \cdot g = 0$ 中,左边的 0整数,右边的 0单位元。它们生活在不同的世界。
  2. 分清两种 ·: 在 $(n m) \cdot g$ 中,$nm$整数的普通乘法,而 · 则是我们定义的“倍数”运算。在 $n \cdot (m \cdot g)$ 中,两个 · 都是“倍数”运算。
  3. 不要对非阿贝尔群用加法记法: 如果一个不是交换的,使用 $n \cdot g$ 这种记法会引起严重误解,因为它天然地带有交换的暗示。
📝 [总结]

本段成功地将乘法群中的指数记法 ($g^n$) 翻译成了加法群中的“倍数记法” ($n \cdot g$)。这套记法不仅与我们对重复加法的直觉(即乘法)相符,而且在结构上与乘法指数完全平行。作者还敏锐地指出了这种记法与标量乘法的相似性,并澄清了它与普通乘法的区别和联系。

🎯 [存在目的]

其目的在于为阿贝尔群提供一套更自然、更符合直觉的记法。由于阿贝尔群(特别是加法群)在数学中非常普遍,为其建立一套方便的专用记法是必要的。这使得关于阿贝尔群的定理和表达式(如 $n(g+h)=ng+nh$)能够以我们更熟悉的形式呈现,便于理解和应用。

🧠 [直觉心智模型]
  1. 乘法指数 $g^n$: 像“跳跃”。$g$ 是每一步的“步长因子”,$n$ 是跳的次数。$g^n$ 是从 1 开始,连跳 $n$ 次后落到的点。
  2. 加法倍数 $n \cdot g$: 像“累积”。$g$ 是每一次增加的“量”,$n$ 是增加的次数。$n \cdot g$ 是从 0 开始,连加 $n$ 次后达到的总量。

这两种模型描述的是同一个抽象过程,只是一个用乘法语言,一个用加法语言。

💭 [直观想象]

想象在一条直线上移动。

  1. $n \cdot g$: $g$ 是“向右走2米”。$3 \cdot g$ 就是“重复‘向右走2米’这个动作3次”,最终你离起点6米远。
  2. $(-2) \cdot g$ 就是“撤销‘向右走2米’两次”,也就是“向左走2米”两次,最终你在起点左边4米处。

42.3.4 指数定律

📜 [原文49]

指数定律变为:对于所有 $g \in G$$n, m \in \mathbb{Z}$

$$ \begin{aligned} g^{n} \cdot g^{m} & =g^{n+m} \\ \left(g^{n}\right)^{m} & =g^{n m} \end{aligned} $$

注意,第一条定律意味着

$$ g^{n} \cdot g^{m}=g^{n+m}=g^{m+n}=g^{m} \cdot g^{n} $$

注意:如果 $G$ 的两个元素 $g, h$ 相互交换,即 $gh=hg$,则称它们交换。上面这表明,即使 $G$ 不是阿贝尔的,一个元素 $g$ 的每个都与同一个元素 $g$ 的每个其他交换。然而,如果 $G$ 不是阿贝尔的,我们没有其他常见的指数定律 $(gh)^{n}=g^{n}h^{n}$。例如,$(gh)^{2}=ghgh$,很容易看出这等于 $g^{2}h^{2} \Longleftrightarrow gh=hg$,即 $\Longleftrightarrow g$$h$ 相互交换。更一般地,如果 $g$$h$ 相互交换,那么对于所有 $n \in \mathbb{Z}$$(gh)^{n}=g^{n}h^{n}$

📖 [逐步解释]

这部分探讨了我们熟悉的指数定律在抽象的 context 下哪些依然成立,哪些不再成立,并深刻揭示了交换性在其中的关键作用。

  1. 成立的指数定律 (对单个元素):
    • 定律一 (同底数幂相乘): $g^n \cdot g^m = g^{n+m}$
    • 直观解释: 先做 $n$$g$ 操作,再接着做 $m$$g$ 操作,总共就等于连续做了 $n+m$$g$ 操作。
    • 这个定律对于所有整数 $n, m$ 都成立,其严格证明需要分情况讨论 $n, m$ 的正负,但基本思想是直接展开定义。
    • 定律二 (幂的乘方): $(g^n)^m = g^{nm}$
    • 直观解释: $(g^n)$ 是一个“大步”,等于 $n$ 个“小步” $g$。把这个“大步”走 $m$ 次,总共走的“小步”数就是 $n \times m$
    • 这个定律也对所有整数 $n, m$ 成立。
  2. 一个重要的推论:单一元素的幂次之间是交换的:
    • 作者从第一条定律中敏锐地观察到一个结果:$g^n \cdot g^m = g^{n+m}$。因为整数加法交换的$n+m = m+n$,所以 $g^{n+m} = g^{m+n}$。而根据定律一,$g^{m+n} = g^m \cdot g^n$
    • 结论: $g^n \cdot g^m = g^m \cdot g^n$
    • 深刻含义: 这意味着,即使在一个非阿贝尔群 $G$ 中,如果我们只关注由一个元素 $g$ 生成的所有幂次 $\{ \dots, g^{-2}, g^{-1}, g^0, g^1, g^2, \dots \}$,那么在这个小圈子里,运算是交换的!这个由单个元素生成的所有幂组成的子群(后面会学到),必然是一个阿贝尔群
  3. 失效的指数定律 (对不同元素):
    • 警示: $(gh)^n = g^n h^n$ 这个我们非常熟悉的定律,在非阿贝尔群通常不成立
    • 原因: 我们来看 $n=2$ 的情况。
    • $(gh)^2 = (gh) \cdot (gh) = ghgh$
    • $g^2 h^2 = g \cdot g \cdot h \cdot h = gghh$
    • 只有当中间的 $h$$g$ 可以交换位置,即 $gh=hg$ 时,我们才能把 $ghgh$ 变成 $gghh$
    • $ghgh = g(hg)h = g(gh)h = g^2 h^2$
    • 结论: $(gh)^n = g^n h^n$ 这个定律成立的充分必要条件$g$$h$ 两个元素相互交换 ($gh=hg$)。
    • 这个结论可以推广到任意整数 $n$
∑ [公式拆解]
  • $$ \begin{aligned} g^{n} \cdot g^{m} & =g^{n+m} \\ \left(g^{n}\right)^{m} & =g^{n m} \end{aligned} $$
  • 这是中始终成立的两条基本指数定律。它们的形式和我们在实数运算中学到的一模一样。
  • $$ g^{n} \cdot g^{m}=g^{n+m}=g^{m+n}=g^{m} \cdot g^{n} $$
  • 这是一个链式等式,用来证明 $g$ 的任意两个幂是交换的
  • 第一步和第四步是应用定律一。
  • 第二步和第三步是利用整数加法交换律 ($n+m=m+n$)。
  • 这个推导非常漂亮,它揭示了元素的运算性质如何与指数(整数)的运算性质相互关联。
💡 [数值示例]
  • 示例1: 验证 $(gh)^2 \neq g^2 h^2$$S_3$
  • $g=(12), h=(13)$
  • $gh = (12)(13) = (132)$
  • $(gh)^2 = (132)^2 = (132)(132) = (123)$
  • $g^2 = (12)(12) = e$ (恒等)。
  • $h^2 = (13)(13) = e$
  • $g^2 h^2 = e \cdot e = e$
  • 显然,$(gh)^2 = (123) \neq g^2 h^2 = e$
  • 示例2: 验证交换元素的指数定律
  • $S_4$ 中,令 $g=(12), h=(34)$。这两个置换作用于不相交的元素,它们是交换的
  • $gh = (12)(34)$$hg = (34)(12) = (12)(34)$。的确交换
  • $(gh)^2 = ((12)(34))((12)(34)) = (12)(34)(12)(34) = (12)(12)(34)(34) = e \cdot e = e$。(因为 $(12)$$(34)$ 交换
  • $g^2 = (12)^2 = e$
  • $h^2 = (34)^2 = e$
  • $g^2 h^2 = e \cdot e = e$
  • 在这种情况下,$(gh)^2 = g^2 h^2$ 成立。
⚠️ [易错点]
  1. 最常见的错误: 在处理非阿贝尔群时,不假思索地使用 $(gh)^n=g^n h^n$。这个错误是初学者难以克服的习惯性思维定势。必须时刻提醒自己检查 $g$$h$ 是否交换
  2. n=-1 的情况: $(gh)^{-1} = h^{-1}g^{-1}$。这是一个非常有用的公式,被称为“袜子和鞋子”法则。要脱掉袜子和鞋子,你必须先脱鞋子(后面的 $h$),再脱袜子(前面的 $g$)。这正是 $(gh)^n=g^n h^n$$n=-1$ 时不成立的体现,除非 $g,h$ 交换
📝 [总结]

本段对中的指数定律进行了关键的辨析。它明确指出:关于单个元素底数的指数定律 ($g^{n+m}=g^n g^m$$(g^n)^m = g^{nm}$) 总是成立的;而涉及多个元素底数的指数定律(如 $(gh)^n=g^n h^n$)则仅在这些元素相互交换时才成立。这一区别是理解阿贝尔群非阿贝尔群代数结构差异的核心所在。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为了精确化我们在中进行代数运算的规则。通过明确哪些我们熟悉的指数定律可以安全使用,哪些是有条件使用,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份在群论这个新环境中进行符号演算的“操作手册”。这有助于防止我们因盲目类比而犯错,并迫使我们关注交换性这个核心概念。

[直觉心-智模型]

  1. $g^n g^m = g^{n+m}$: 你有一台机器,它的操作是 $g$。你按了 $n$ 次,然后又按了 $m$ 次。这和你一次性输入指令“请执行 $n+m$ 次”的效果是一样的。这与机器的内部构造是否交换无关。
  2. $(gh)^n = g^n h^n$ 的失效: 你有两台不同的机器,操作分别是 $g$$h$
  3. $(gh)^n$: 意思是“先用 $h$ 加工,再用 $g$ 加工”,把这个两步流程重复 $n$ 次。
  4. $g^n h^n$: 意思是“先把原料用 $h$ 机器连续加工 $n$ 次,然后再把半成品用 $g$ 机器连续加工 $n$ 次”。
  5. 这两个流程的产出显然可能是不同的,除非 $g$ 机器和 $h$ 机器的加工顺序可以任意调换(即 $g,h$ 交换)。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做饭。

  1. $g=$ “加盐”,$h=$ “加糖”。$g, h$交换的
  2. $(gh)^2$: 做两道菜,每道菜都是“先加糖再加盐”。
  3. $g^2 h^2$: 做两道菜,第一道“加两次盐”,第二道“加两次糖”。这显然不一样。
  4. 哦,这个例子不好。换一个。
  5. $g=$ "向右转90度", $h=$ "向前走1米"。这两个操作不交换
  6. $(gh)^2$: 重复两次“先向前走1米,再向右转90度”。你的轨迹是一个正方形的两条边,最后你面向初始方向的180度。
  7. $g^2 h^2$: 先执行两次“向右转90度”(你转了180度,面朝后),再执行两次“向前走1米”(你从起点后退了2米)。
  8. 最终的位置和朝向都完全不同。

📜 [原文50]

我们不会写下这些定律的证明,但一般群的证明与非零有理数的证明相同:通过归纳法很容易得出,在将 $n, m$ 分成各种情况后:$n, m$$\geq 0$$n, m$$\leq 0$$n>0$$m<0$$n<0$$m>0$

📖 [逐步解释]

这段话解释了为什么作者选择省略指数定律的详细证明,并指明了证明的大致思路。

  1. 省略证明的原因:
    • 与已知证明类似: 作者认为,这些定律在抽象中的证明,其逻辑结构和我们在中学里为有理数(或实数)指数定律所作的证明是完全一样的。
    • 教学目的: 在这个阶段,重复一个本质上已经学过的、略显繁琐的证明过程,对于理解群论的核心思想帮助不大。作者选择将重点放在群论独有的新概念上。
  2. 证明思路提示:
    • 核心方法: 数学归纳法
    • 复杂性: 因为指数 $n,m$ 可以是正数、负数或零,所以一个完全严谨的证明需要对 $n$$m$ 的符号进行分情况讨论。
    • 情况划分:
    • 情况1: $n, m$ 都是非负整数。这是最基础的情况,可以用对 $m$(或 $n$)的归纳法来证明。
    • 证明 $g^n g^m = g^{n+m}$ (当 $m \ge 0$):对 $m$ 归纳。$m=0$ 时,$g^n g^0 = g^n e = g^n = g^{n+0}$ 成立。假设对 $m=k$ 成立,即 $g^n g^k = g^{n+k}$。则 $g^n g^{k+1} = g^n (g^k g) = (g^n g^k) g = g^{n+k} g = g^{n+k+1}$,对 $m=k+1$ 也成立。
    • 情况2: $n, m$ 都是非正整数。可以转化为情况1来证明,例如令 $n=-p, m=-q$ (p,q $\ge 0$),然后利用逆元的性质。
    • 情况3/4: $n, m$ 一正一负。这是最复杂的情况,需要更仔细地处理逆元和消去。
  3. 读者的任务:
    • 作者相信读者有能力根据这个提纲,在需要的时候自己完成证明。这是一种常见的数学写作技巧,既保持了文本的流畅性,又确保了逻辑的严谨性。
💡 [数值示例]

这个是关于证明方法的说明,不涉及数值计算。但我们可以演示一个情况的证明。

  • 证明 $(g^n)^m = g^{nm}$ 对于 $n>0, m<0$
  • $m = -k$, 其中 $k>0$
  • 左边: $(g^n)^m = (g^n)^{-k} = ((g^n)^{-1})^k$ (根据负指数定义)。
  • 我们知道 $(g^n)^{-1} = (g^{-1})^n$。所以左边变为 $(((g^{-1})^n)^k)$
  • 因为 $n,k$ 都是正数,我们可以应用正指数的幂的乘方定律: $(((g^{-1})^n)^k) = (g^{-1})^{nk}$
  • 右边: $g^{nm} = g^{n(-k)} = g^{-nk}$
  • 根据负指数定义,$g^{-nk} = (g^{-1})^{nk}$
  • 左边 = 右边。证明完成。
⚠️ [易错点]
  1. 不要轻视证明的繁琐: 虽然思路直接,但一个完全形式化的证明需要耐心和细致,确保覆盖所有情况并且每一步都引用了正确的公理或定义。
  2. 广义结合律: 所有的指数定律都深度依赖于广义结合律,即任意多个元素 $g_1*g_2*\dots*g_k$ 的连乘结果与加括号的方式无关。这个定律本身也需要通过归纳法来证明。作者在这里默认了它的成立。
📝 [总结]

本段解释了作者为何省略指数定律证明的原因——其证明方法与读者已有的知识(有理数指数律的证明)非常相似,并且提示了证明的核心思路是使用数学归纳法并分情况讨论指数的正负。

🎯 [存在目的]

本段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文章的叙事焦点和可读性。通过省略技术上繁琐但思想上不新颖的证明,作者可以将篇幅留给更核心、更具启发性的群论概念。同时,通过给出证明思路的“路线图”,也尽到了保持数学严谨性的责任。

🧠 [直觉心智模型]

这就像一位大厨在教你做一道新菜。当讲到“切洋葱”这个步骤时,他说:“具体的切法和你平时切土豆丁一样,我就不演示了,你们都知道怎么切。”

  1. 切洋葱: 证明指数定律。
  2. 切土豆丁: 证明有理数的指数定律。
  3. 大厨假设你已经掌握了基本的刀工,所以他选择把时间花在讲解这道新菜独特的调味和火候上(群论的新思想)。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组装一个复杂的乐高模型。

  1. 说明书里有一页是关于如何将两个基础的 $2 \times 4$ 积木块扣在一起的。
  2. 后面当需要你将两个复杂的、由很多小块组成的部件A和B扣在一起时,说明书可能会说:“组装方法同第3页”。
  3. 作者在这里做的就是类似的事情,他相信读者可以将已知的“基本功”(归纳法和分情况讨论)应用到当前这个更抽象的场景中。

📜 [原文51]

这些定律加法版本如下:对于所有 $g \in G$$n, m \in \mathbb{Z}$

$$ \begin{aligned} (n \cdot g)+m \cdot g & =(n+m) \cdot g \\ m \cdot(n \cdot g) & =(n m) \cdot g \end{aligned} $$

由于 $G$阿贝尔的,我们还有剩余的“指数定律”:

$$ n \cdot(g+h)=(n \cdot g)+(n \cdot h) $$

符号 $n \cdot g$ 是一种将整数 $n$阿贝尔群 $G$ 的元素 $g$ 组合起来,以产生 $G$ 的新元素的方式。因此,它与二元运算不同,除非 $G=\mathbb{Z}$。事实上,它的行为类似于向量空间标量乘法,其中整数扮演标量实数)的角色。在上述定律中,方程 $(n \cdot g)+m \cdot g=(n+m) \cdot g$ 左侧的 + 是 $G$ 中的加法,但右侧的 + 是 $\mathbb{Z}$ 中的加法;同样,在方程 $m \cdot(n \cdot g)=(n m) \cdot g$ 中,左侧的两个符号 $\cdot$ 是我们刚刚定义的幂运算,但右侧的项 $nm$ 涉及整数普通乘法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将指数定律从乘法记法翻译为加法记法,并强调了加法群(必然是阿贝尔的)所独有的一个重要定律,进一步阐明了 $n \cdot g$ 这个运算的本质。

  1. 加法版本的指数定律:
    • 这是对乘法版本定律的直接“翻译”。
    • 乘法: $g^n \cdot g^m = g^{n+m}$
    • 翻译:
    • $g^n \to n \cdot g$
    • $g^m \to m \cdot g$
    • $\cdot$ (群运算) $\to +$
    • $n+m$ (指数相加) $\to n+m$
    • 结果: $(n \cdot g) + (m \cdot g) = (n+m) \cdot g$。这看起来很像分配律
  • 乘法: $(g^n)^m = g^{nm}$
  • 翻译:
  • $g^n \to n \cdot g$
  • $(\dots)^m \to m \cdot (\dots)$
  • $nm$ (指数相乘) $\to nm$
  • 结果: $m \cdot (n \cdot g) = (nm) \cdot g$。这看起来像标量乘法结合律
  1. 阿贝尔群独有的定律:
    • 回想乘法版本中,$(gh)^n = g^n h^n$ 仅在 $g,h$ 交换时成立。
    • 因为我们使用加法记法的前提就是 $G$阿贝尔的,所以 $g,h$ 自动交换
    • 因此,这个定律加法群中总是成立的。
    • 翻译:
    • $(gh)^n \to n \cdot (g+h)$
    • $g^n \to n \cdot g$
    • $h^n \to n \cdot h$
    • $\cdot$ (群运算) $\to +$
    • 结果: $n \cdot (g+h) = (n \cdot g) + (n \cdot h)$。这是另一条分配律
  2. $n \cdot g$ 本质的再探讨:
    • 作者再次强调,$n \cdot g$ 不是 $G$ 内部的二元运算,因为它结合了来自不同集合($\mathbb{Z}$$G$)的元素。
    • 它是一种“外部”运算,一个来自外部集合 $\mathbb{Z}$ 的元素作用于 $G$ 的元素。
    • 与标量乘法的类比: 这种结构与向量空间中的标量乘法极其相似。
    • 向量空间: 一个标量(实数)乘以一个向量,得到一个新的向量
    • 阿贝尔群: 一个“标量”(整数)“乘以”一个元素,得到一个新的元素。
    • 上面三条定律:
    • $(n+m)g = ng+mg$
    • $(nm)g = n(mg)$
    • $n(g+h) = ng+nh$
  3. 作者的注解:区分运算
    • 作者特意提醒读者注意这些等式中符号的细微差别,这是培养数学严谨性的良好训练。
    • $(n \cdot g) + (m \cdot g) = (n+m) \cdot g$ 中:
    • 左边的 + $G$二元运算,连接的是两个元素 $n \cdot g$$m \cdot g$
    • 右边的 +整数 $\mathbb{Z}$加法,连接的是两个整数 $n$$m$
    • $m \cdot (n \cdot g) = (nm) \cdot g$ 中:
    • 左边的两个 · 都是我们定义的“倍数”操作。
    • 右边的 $nm$整数 $\mathbb{Z}$普通乘法
    • 这个辨析强调了 $n \cdot g$ 这个操作是如何将两个不同代数结构( $\mathbb{Z}$ $G$)的运算和谐地联系在一起的。
💡 [数值示例]
  • 示例: 在 $(\mathbb{Z}/10\mathbb{Z}, +)$ 中验证
  • $g=[3], h=[4], n=2, m=3$
  • 定律一: $(n \cdot g) + (m \cdot g) = (n+m) \cdot g$
  • 左边: $(2 \cdot [3]) + (3 \cdot [3]) = ([3]+[3]) + ([3]+[3]+[3]) = [6] + [9] = [15] = [5]$
  • 右边: $(2+3) \cdot [3] = 5 \cdot [3] = [3]+[3]+[3]+[3]+[3] = [15] = [5]$
  • 成立。
  • 定律二: $m \cdot (n \cdot g) = (mn) \cdot g$
  • 左边: $3 \cdot (2 \cdot [3]) = 3 \cdot [6] = [6]+[6]+[6] = [18] = [8]$
  • 右边: $(3 \times 2) \cdot [3] = 6 \cdot [3] = [18] = [8]$
  • 成立。
  • 定律三: $n \cdot (g+h) = n \cdot g + n \cdot h$
  • 左边: $2 \cdot ([3]+[4]) = 2 \cdot [7] = [7]+[7] = [14] = [4]$
  • 右边: $(2 \cdot [3]) + (2 \cdot [4]) = [6] + [8] = [14] = [4]$
  • 成立。
⚠️ [易错点]
  1. 运算对象的混淆: 在验证这些定律时,必须时刻清楚每个符号代表的是哪个集合上的运算。例如,计算 $n+m$ 是在 $\mathbb{Z}$ 中,而计算 $ng+mg$ 是在 $G$ 中。
  2. 分配律的方向: 注意 $n \cdot (g+h)$$(n+m) \cdot g$ 是两种不同的“分配律”。一种是整数对元素和的分配,另一种是整数和对元素的分配。它们都成立。
📝 [总结]

本段将乘法指数定律完整地翻译到了加法群的框架下,得到了三条核心的“倍数”运算定律。特别地,由于加法群阿贝尔性,分配律 $n \cdot (g+h) = n \cdot g + n \cdot h$ 总是成立。作者进一步通过与向量空间标量乘法进行类比,并仔细辨析运算符号的来源,深刻揭示了 $n \cdot g$ 运算的本质——一个(整数 $\mathbb{Z}$)在阿贝尔群上的“作用”,使得任何阿贝尔群都天然地是一个 $\mathbb{Z}$-

🎯 [存在目的]

这部分的目的是为了完善阿贝尔群的代数语言,并揭示其更深的代数结构。

  1. 提供计算工具: 给出了在加法群中进行符号演算所需的全套法则。
  2. 深化理解: 通过与标量乘法的类比,将读者对的理解从一个孤立的概念,提升到更广阔的模论视角,展示了不同代数结构之间的内在联系。
  3. 培养严谨性: 通过辨析不同 +· 的含义,训练读者在阅读和书写数学时对符号保持敏感和精确。
🧠 [直觉心智模型]

想象你在用一个图形编辑软件里的“宏”功能来操作一个向量 g

  1. n·g 是一个宏,表示“将向量 g 自身相加 n 次”。
  2. 定律一: “执行宏 n·g,再执行宏 m·g”,其效果等同于“执行宏 (n+m)·g”。
  3. 定律二: “先执行宏 n·g 得到一个新向量,再对这个新向量执行 m 次累加的宏”,其效果等同于“一开始就执行 (nm)·g 这个宏”。
  4. 定律三: “先计算两个向量 gh 的和,再对这个和向量执行 n 次累加的宏”,其效果等同于“分别对 gh 执行 n 次累加的宏,再将结果向量相加”。这个定律之所以成立,是因为向量加法交换的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用积木搭高楼。

  1. $g$ 是一块红色积木,$h$ 是一块蓝色积木。
  2. 定律三 $n \cdot (g+h) = n \cdot g + n \cdot h$ 的直观体现
  3. 左边 $n \cdot (g+h)$: 你的“组合单元”是“一块红积木和一块蓝积木并排粘在一起”($g+h$)。将这个组合单元向上堆叠 $n$ 层。
  4. 右边 $n \cdot g + n \cdot h$: 你先搭一个 $n$ 层高的纯红色积木塔 ($n \cdot g$),再旁边搭一个 $n$ 层高的纯蓝色积木塔 ($n \cdot h$),然后把它们并排靠在一起。
  5. 最终,两个结构看起来是一样的。因为积木可以任意移动(加法交换的),所以并排的方式不影响最终结果。

2. 3.5 同构与指数

📜 [原文52]

例 2.3.1. 在 $\mathbb{Z}, \mathbb{Q}, \mathbb{R}, \mathbb{C}$ 中,我们有以下情况:对于所有 $n \in \mathbb{Z}$ 和所有适当的(加法中的 $x$$n \cdot x=nx$,其中左侧是中的“加法幂运算”,右侧使用普通乘法运算。同样,在 $\mathbb{Z} / n \mathbb{Z}$ 中,我们有以下情况:对于所有 $k \in \mathbb{Z}$ 和所有 $[a] \in \mathbb{Z} / n \mathbb{Z}$

$$ k \cdot[a]=[k a]=[k][a], $$

其中 $k \cdot[a]$ 表示 $\mathbb{Z} / n \mathbb{Z}$ 中的“加法幂运算”,$ka$ 表示 $\mathbb{Z}$ 中的乘法,而 $[k][a]$ 表示 $\mathbb{Z} / n \mathbb{Z}$ 中的乘法

📖 [逐步解释]

这个例子通过两个具体的场景,进一步澄清了抽象的“倍数”记法 $n \cdot g$ 和我们熟悉的乘法之间的关系。

  1. $\mathbb{Z}, \mathbb{Q}, \mathbb{R}, \mathbb{C}$ 这些加法群中:
    • 陈述: $n \cdot x = nx$
    • 左侧 $n \cdot x$: 这是群论中定义的“倍数”操作,即 $x$ 与自身相加 $n$ 次。例如,当 $n=3$$x=5.1$ 时,$3 \cdot 5.1$ 的意思是 $5.1+5.1+5.1$
    • 右侧 $nx$: 这是在这些数系中我们早已熟知的普通乘法$3 \times 5.1$
    • 关系: 两者的计算结果是完全相同的。$5.1+5.1+5.1 = 15.3$$3 \times 5.1 = 15.3$
    • 意义: 这表明群论的抽象定义并不是凭空捏造的,它与我们已有的算术经验是和谐一致的。抽象的“倍数”运算是我们熟悉的“乘法”在更一般 setting 下的自然推广。
  2. 在群 $(\mathbb{Z}/n\mathbb{Z}, +)$:
    • 陈述: $k \cdot [a] = [ka] = [k][a]$。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恒等式链,它连接了三种看起来不同但结果相同的运算。
    • 第一项 $k \cdot [a]$ (群论倍数):
    • 这是在加法群 $(\mathbb{Z}/n\mathbb{Z}, +)$ 中,整数 $k$ 对元素 $[a]$ 的“倍数”作用。
    • 含义: 将 $[a]$ 与自身相加 $k$ 次。
    • 示例 (在 $\mathbb{Z}/5\mathbb{Z}$ 中): $3 \cdot [4] = [4]+[4]+[4] = [8]+[4] = [12] = [2]$
    • 第二项 $[ka]$ (整数乘法后取模):
    • 这是一种计算捷径。先在普通的整数世界里计算 $k$$a$乘积 $ka$,然后取结果的同余类
    • 示例: $k=3, a=4$。先计算 $3 \times 4 = 12$。然后取模5的同余类,得到 $[12]$,即 $[2]$
    • 第三项 $[k][a]$ (环内乘法):
    • 这里我们把 $(\mathbb{Z}/n\mathbb{Z})$ 看作一个,它不仅有加法还有乘法$[k][a]$ 表示同余类 $[k]$同余类 $[a]$ 在这个中的乘法
    • 环乘法的定义就是 $[k][a] = [k \times a]$
    • 示例: $[3] \cdot [4]$ (在环 $\mathbb{Z}/5\mathbb{Z}$ 中) $= [3 \times 4] = [12] = [2]$
    • 恒等式的意义: 这个等式链告诉我们,在模算术中,抽象的群论倍数运算,可以通过更方便的整数乘法或者环乘法来计算,结果完全一样。这极大地简化了实际计算。它也揭示了 $\mathbb{Z}/n\mathbb{Z}$ 这个结构中加法群的倍数运算和乘法运算是高度兼容的。
💡 [数值示例]
  • 示例: 在 $(\mathbb{Z}/12\mathbb{Z}, +)$ 中计算 $4 \cdot [5]$
  • 方法一 (群论倍数): $4 \cdot [5] = [5]+[5]+[5]+[5] = [10]+[5]+[5] = [15]+[5] = [3]+[5]=[8]$
  • 方法二 (整数乘法后取模): 先算 $4 \times 5 = 20$。再取模12的同余类$[20] = [8]$ (因为 $20=1 \times 12 + 8$)。
  • 方法三 (环内乘法): 在环 $\mathbb{Z}/12\mathbb{Z}$ 中,$[4] \cdot [5] = [4 \times 5] = [20] = [8]$
  • 三种方法结果一致。
⚠️ [易错点]
  1. 分清上下文: 在看到 $k[a]$ 这样的写法时,要根据上下文判断它指的是 $k \cdot [a]$ (倍数运算) 还是 $[k][a]$ (环乘法)。幸运的是,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它们的结果是一样的,所以一般不会产生歧义。
  2. $n \in G$ 是笔误: 原文有一处笔误 “$n \in G$”,应为 “$n \in \mathbb{Z}$”。指数或倍数是整数,不一定是的元素。
📝 [总结]

这个例子通过具体的数系和模算术系统,将抽象的群论倍数记法 $n \cdot g$ 与我们熟悉的乘法联系起来。它表明,群论的抽象定义在具体场景下会自然地退化为我们已知的运算,并且为在模算术中进行倍数运算提供了高效的计算方法。

🎯 [存在目的]

本例旨在“落地”抽象的记法,消除读者对 $n \cdot g$ 这种写法的陌生感。

  1. 建立连接: 将新学的抽象概念与旧有的算术知识连接起来,降低认知负担。
  2. 提供工具: 给出在 $\mathbb{Z}/n\mathbb{Z}$ 中计算倍数的实用技巧。
  3. 展示一致性: 体现数学不同分支(群论环论、初等算术)在描述同一对象时的和谐与统一。
🧠 [直觉心智模型]
  1. $k \cdot [a]$: “重复”的观点。把长度为 $[a]$ 的线段,首尾相连重复 $k$ 次。
  2. $[ka]$: “缩放”的观点。先把长度为 $a$ 的线段在整数轴上拉长 $k$ 倍,变成长度 $ka$,然后再把这条长线段“卷”到模 $n$ 的圆圈上。
  3. $[k][a]$: “双重卷绕”的观点。先把长度 $k$ 卷到圆圈上,再把长度 $a$ 卷到圆圈上,然后在圆圈上执行它们的“乘法”。
  4.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这三种不同的物理图像,最终指向的是同一个终点。
💭 [直观想象]

在时钟上计算 $4 \cdot [5]$ (模12)。

  1. $4 \cdot [5]$: 从12点(0点)开始,把时针拨动5个小时,再拨动5个小时,再拨动5个小时,再拨动5个小时。
  2. 12:00 -> 5:00 -> 10:00 -> 15:00 (即3:00) -> 20:00 (即8:00)。
  3. $[4 \times 5]$: 你心里算好总共要拨动 $4 \times 5 = 20$ 个小时。然后从12点开始,一次性拨动20个小时。20点就是晚上8点。
  4. 结果都是8点。

📜 [原文53]

下面的内容可以通过直接归纳法证明,留作练习:

命题 2.3.2. 令 $f: G \rightarrow G^{\prime}$ 是一个同构,其中群运算$G$$G^{\prime}$ 中都写成乘法。那么,对于所有 $g \in G$$n \in \mathbb{Z}$

$$ f\left(g^{n}\right)=(f(g))^{n} $$

📖 [逐步解释]

这个命题描述了群同构 (group isomorphism) 的一个基本性质:同构保持指数运算。

  1. 命题的设定:
    • $f: G \to G'$ 是一个群同构。这意味着 $f$ 是一个从 $G$ $G'$双射函数,并且它保持的运算结构,即对于任意 $g_1, g_2 \in G$,都有 $f(g_1 * g_2) = f(g_1) *' f(g_2)$(这里用 $*'$ 表示 $G'$ 中的运算)。
    • 为了方便,我们使用乘法记法,即 $f(g_1 g_2) = f(g_1) f(g_2)$
    • $g \in G$$G$ 中任意一个元素。
    • $n \in \mathbb{Z}$ 是任意一个整数。
  2. 核心结论: $f(g^n) = (f(g))^n$
    • 左边 $f(g^n)$: 先在 $G$ 内部计算 $g$$n$ 次幂 $g^n$,得到一个结果(也是 $G$ 的元素),然后再把这个结果通过同构映射 $f$ 发送到 $G'$ 中。
    • 右边 $(f(g))^n$: 先把元素 $g$ 通过 $f$ 映射到 $G'$ 中,得到元素 $f(g)$,然后再在 $G'$ 内部计算 $f(g)$$n$ 次幂。
    • 结论: 这两种不同顺序的操作,得到的结果是完全一样的。同构 $f$取幂运算可以“交换顺序”。
  3. 证明思路 (根据作者提示):
    • 使用直接归纳法,并分情况讨论 $n$
    • 情况一: $n>0$ (正整数)
    • 基础步骤 ($n=1$): $f(g^1) = f(g)$。而 $(f(g))^1 = f(g)$。所以 $f(g^1)=(f(g))^1$ 成立。
    • 归纳假设: 假设对于 $n=k$ 成立,即 $f(g^k) = (f(g))^k$
    • 归纳步骤 (证明对 $n=k+1$ 成立):
    • $f(g^{k+1}) = f(g^k \cdot g)$ (根据指数定义)
    • $= f(g^k) \cdot f(g)$ (因为 $f$同构,保持运算)
    • $= (f(g))^k \cdot f(g)$ (根据归纳假设)
    • $= (f(g))^{k+1}$ (根据指数定义)
    • 所以对于所有正整数 $n$ 都成立。
    • 情况二: $n=0$
    • $f(g^0) = f(1_G)$ (其中 $1_G$$G$单位元)。我们知道同构单位元映射到单位元,所以 $f(1_G) = 1_{G'}$
    • $(f(g))^0 = 1_{G'}$ (根据指数定义)。
    • 两者相等,成立。
    • 情况三: $n<0$ (负整数)
    • $n=-k$, 其中 $k>0$
    • $f(g^n) = f(g^{-k}) = f((g^k)^{-1})$
    • 我们知道同构也保持逆元运算,即 $f(x^{-1}) = (f(x))^{-1}$
    • 所以 $f((g^k)^{-1}) = (f(g^k))^{-1}$
    • 根据情况一的结果,$f(g^k)=(f(g))^k$
    • 所以结果是 $((f(g))^k)^{-1}$
    • 根据指数定义,这等于 $(f(g))^{-k} = (f(g))^n$
    • 成立。
∑ [公式拆解]
  • $$ f\left(g^{n}\right)=(f(g))^{n} $$
  • $f$: 一个群同构映射。
  • $g^n$: 在定义域 $G$ 中计算的幂。
  • $f(\dots)$: 将 $G$ 中的元素映射到值域 $G'$
  • $(f(g))^n$: 在值域 $G'$ 中计算的幂。
  • 这个公式精炼地表达了同构幂运算的可交换性。
💡 [数值示例]
  • 示例:
  • 考虑同构 $f: (\mathbb{Z}, +) \to (2\mathbb{Z}, +)$,其中 $2\mathbb{Z}$ 是所有偶数构成的,定义 $f(x)=2x$。这是一个同构
  • 我们使用加法记法,命题变为 $f(n \cdot g) = n \cdot f(g)$
  • $g=3, n=4$
  • 左边: $f(4 \cdot 3) = f(3+3+3+3) = f(12)$。根据 $f$ 的定义,$f(12)=2 \times 12 = 24$
  • 右边: $4 \cdot f(3)$。先算 $f(3) = 2 \times 3 = 6$。再算 $4 \cdot 6$ (在偶数 $2\mathbb{Z}$ 中),意思是 $6+6+6+6 = 24$
  • 两者相等,验证了命题。
⚠️ [易错点]
  1. 同态 vs 同构: 这个性质不仅对同构 (isomorphism) 成立,对更一般的群同态 (homomorphism) 也成立。同态只要求 $f$ 保持运算,不要求是双射。证明过程完全一样。
  2. 运算在不同群中: 要注意左边的幂运算是在 $G$ 中进行的,而右边的幂运算是在 $G'$ 中进行的。
📝 [总结]

该命题指出,群同构(以及群同态)保持幂运算。这意味着,我们可以先在原中做完幂运算再映射过去,也可以先映射过去再在新中做幂运算,两种途径得到的结果完全相同。这是同构“保持结构”这一核心思想的一个具体体现。

🎯 [存在目的]

本命题的目的是为了揭示同构的一个基本性质,为后续使用同构作为工具打下基础。这个性质非常有用,例如:

  1. 简化计算: 如果 $G'$ 的幂运算比 $G$ 中更容易计算,我们可以先映射过去,在 $G'$ 中算完,再(如果可能的话)映射回来。
  2. 证明性质: 它可以用来证明同构保持元素的(如下一个命题所示),这是判断两个是否同构的一个重要不变量。
🧠 [直觉心智模型]

同构 $f$ 就像一个完美的“翻译机”。

  1. $G$ 是源语言(比如中文),$G'$ 是目标语言(比如英文)。
  2. $g$ 是一个中文词“苹果”。$f(g)$ 是它的英文翻译“apple”。
  3. $g^n$ 是中文里的重复,比如“苹果,苹果,苹果”($n=3$)。
  4. $f(g^n)$ 是把中文的重复“苹果,苹果,苹果”整个翻译成英文。
  5. $(f(g))^n$ 是先把“苹果”翻译成“apple”,然后在英文里重复这个词,得到“apple, apple, apple”。
  6. 这个命题说的是,这个翻译机非常智能,整体翻译重复的短语,和翻译单个词再重复,效果是一样的。它完美地保持了“重复”这个结构。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用一个滤镜 App ($f$) 处理一张图片 ($g$)。

  1. $g^n$: 指的是对原图反复应用某个操作 $n$ 次(例如,锐化 $n$ 次)。
  2. $f(g^n)$: 先对原图锐化 $n$ 次,得到一张新图,然后对这张新图应用“暖色调”滤镜。
  3. $(f(g))^n$: 先对原图应用“暖色调”滤镜,得到一张带滤镜的图 $f(g)$,然后对这张带滤镜的图,再反复应用锐化操作 $n$ 次。
  4. 这个命 ઉ 说的就是,如果滤镜 $f$ 和锐化操作是“同构”的(即 $f(\text{锐化}(g)) = \text{锐化}(f(g))$,锐化和滤镜可以交换顺序),那么上述两种流程得到最终图片是一样的。注意这里的例子只是类比,真实的图像处理通常不满足同构群同构是一个非常强的条件。

52.4. 元素的阶

2. 4.1 有限阶和无限阶的定义

📜 [原文54]

定义 2.4.1. 令 $G$ 是一个,并令 $g \in G$。如果存在一个 $n \in \mathbb{N}$ 使得 $g^{n}=1$,我们称 $g$ 具有有限阶。在这种情况下,最小的 $n$(由于良序原理而存在)称为 $g$。如果 $g$ 不具有有限阶,我们称 $g$无限的,或称 $g$ 具有无限阶。注意 $G$单位元是唯一一个为 1 的元素。

如果 $G$加性书写的,那么 $g \in G$ 具有有限阶,如果存在一个 $n \in \mathbb{N}$ 使得 $n \cdot g=0$,那么最小的 $n$ 就是 $g$。在这种情况下,$g$$1 \Longleftrightarrow g=0$

请不要使用记法 $|g|$$\#(g)$ 来表示 $g$

📖 [逐步解释]

这个定义引入了群论中另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元素的阶 (Order of an element)。这与之前定义的“”(的元素个数)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都使用“阶”(Order) 这个词。

  1. 乘法群中元素的阶:
    • 背景: 我们已经知道如何计算一个元素 $g$ 的任意整数次幂 $g^n$。现在我们关心的是,这个幂次的序列 $g^1, g^2, g^3, \dots$ 会不会在某个时刻“回到起点”,即等于单位元 $1$
    • 有限阶 (Finite Order): 如果存在一个正整数 $n$ (即 $n \in \mathbb{N} = \{1, 2, 3, \dots\}$) 使得 $g^n=1$,那么我们就说元素 $g$ 具有有限阶
    • 元素的阶 (Order of g): 在 $g$ 具有有限阶的情况下,使得 $g^n=1$ 的正整数 $n$ 可能不止一个(例如,如果 $g^3=1$,那么 $g^6=(g^3)^2=1^2=1$ 也成立)。我们定义 $g$为满足 $g^n=1$最小的那个正整数 $n$
    • 良序原理 (Well-ordering Principle): 作者提到,这个“最小的 $n$”之所以一定存在,是因为自然数集的一个基本属性——良序原理,即任何非空的自然数子集都有一个最小元。在这里,满足 $g^n=1$ 的所有正整数 $n$ 构成了一个非空自然数子集,所以它必然有最小值。
    • 无限阶 (Infinite Order): 如果对于所有的正整数 $n$,都有 $g^n \neq 1$,也就是说这个幂次序列永远不会回到单位元,那么我们就说 $g$无限的
  2. 单位元的阶:
    • $G$单位元 $1$ (或 $e$) 是唯一一个为 1 的元素。因为 $1^1 = 1$,而对于任何其他元素 $g \neq 1$$g^1=g \neq 1$
  3. 加法群中元素的阶:
    • 这只是将乘法记法翻译为加法记法。
    • 有限阶: 存在正整数 $n$ 使得 $n \cdot g = 0$ (这里的 0加法单位元)。
    • 元素的阶: 满足 $n \cdot g = 0$ 的最小正整数 $n$
    • 单位元的阶: 在加法群中,单位元$0$$1 \cdot 0 = 0$,所以 $0$是 1。反之,如果一个元素 $g$是 1,意味着 $1 \cdot g = g = 0$,所以这个元素必须是单位元 $0$
  4. 记法警告:
    • 作者特别强调,不要用 $|g|$$\#(g)$ 来表示元素的
    • 原因: 这些符号通常用于表示(元素个数)或集合的基数。为了避免混淆,元素的通常用 ord(g) 或者在上下文中直接用文字描述。
💡 [数值示例]
  • 示例1: 在 $(\mathbb{Z}/6\mathbb{Z}, +)$
  • 元素 [2]:
  • $1 \cdot [2] = [2]$
  • $2 \cdot [2] = [4]$
  • $3 \cdot [2] = [6] = [0]$ (回到单位元了!)
  • 满足 $n \cdot [2] = [0]$ 的最小正整数 $n$ 是 3。
  • 结论: 元素 $[2]$是 3。
  • 元素 [5]:
  • $1 \cdot [5] = [5]$
  • $2 \cdot [5] = [10] = [4]$
  • $3 \cdot [5] = [15] = [3]$
  • $4 \cdot [5] = [20] = [2]$
  • $5 \cdot [5] = [25] = [1]$
  • $6 \cdot [5] = [30] = [0]$
  • 结论: 元素 $[5]$是 6。
  • 示例2: 在 $(\mathbb{C}^*, \cdot)$
  • 元素 i (虚数单位):
  • $i^1 = i$
  • $i^2 = -1$
  • $i^3 = -i$
  • $i^4 = 1$ (回到单位元了!)
  • 结论: 元素 $i$是 4。
  • 元素 2:
  • $2^1=2, 2^2=4, 2^3=8, \dots$
  • $2^n$ 永远不等于 1 (对于正整数 $n$)。
  • 结论: 元素 2 的无限的
⚠️ [易错点]
  1. 群的阶 vs 元素的阶: 必须严格区分。一个无限群(如 $(\mathbb{C}^*, \cdot)$)中可以包含有限阶的元素(如 $i$)和无限阶的元素(如 2)。一个有限群(如 $\mathbb{Z}/6\mathbb{Z}$)中的所有元素的都必须是有限的拉格朗日定理保证)。
  2. n必须是正整数: 定义中明确要求 $n \in \mathbb{N}$。虽然 $g^0=1$ 也成立,但 0 不是正整数,所以不能是0。的定义是“最小的整数”。
  3. 无限阶不是数: 说一个元素的是“无限的”是一种描述,而不是说它的等于 这个数。
📝 [总结]

元素的阶是一个描述元素“循环”行为的核心概念。对于一个元素 $g$,它的就是将 $g$ 与自身连续运算,第一次“返回”到单位元所需的次数。如果永远也回不到单位元,那么它的就是无限的。这个概念是理解循环群子群结构以及有限群性质的关键。

🎯 [存在目的]

引入元素的阶这个概念,是为了量化中单个元素的动态行为。

  1. 刻画循环性: 元素的直接告诉我们由这个元素生成的“循环”有多大。
  2. 分类元素: 我们可以根据来对中的元素进行分类,这有助于我们理解的内部结构。
  3. 核心定理的基石: 元素的之间存在深刻的联系(拉格朗-日定理),是许多有限群理论证明的出发点。
🧠 [直觉心智模型]

元素的就像一个行星的“公转周期”。

  1. 元素 g: 一颗行星。
  2. 群 G: 它所在的星系。
  3. 单位元 1: 恒星(太阳)。
  4. 幂运算 $g^n$: 行星每年(或每个时间单位)在轨道上移动到的位置。
  5. 元素的阶: 这颗行星绕太阳公转一圈回到出发点(单位元位置)所需要的时间。
  6. 有限阶: 像地球,每365天回到原点,是365(这里假设单位时间是天)。
  7. 无限阶: 像一颗不受引力束缚、飞出星系的探测器,它永远不会回到太阳系,它的无限的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有 $n$ 个格子的跳棋棋盘,格子编号从 0 到 $n-1$。0 是起点。

  1. 元素 g: 一个跳跃规则,比如“向前跳 $k$ 格(模 $n$)”。
  2. g 的阶: 你从起点 0 开始,按照这个规则一直跳,第一次跳回到起点 0 所需的步数。
  3. 例如,棋盘有12个格子(钟表),规则是“向前跳3格”。
  4. 0 -> 3 -> 6 -> 9 -> 12(=0)。
  5. 一共跳了4步回到了起点。
  6. 所以,在 $(\mathbb{Z}/12\mathbb{Z}, +)$ 中,元素 $[3]$是 4。

2. 4.2 元素阶的例子

📜 [原文55]

例 2.4.2. (1) 在 $\mathbb{Z}$ 中,0 的为 1,但所有其他元素的无限,因为对于 $a \in \mathbb{Z}, a \neq 0$,并且 $n \in \mathbb{N}$$n \cdot a=na$ 永远不为 0。同样,$\mathbb{Q}$, $\mathbb{R}$$\mathbb{C}$ 的每个非零元素的都是无限的

(2) 在 $\mathbb{R}^{*}$ 中,有限阶 $n$ 的元素特别是 $x \in \mathbb{R}$,使得 $x^{n}=1, n \geq 1$。显然 1 的为 1,唯一其他有限阶元素是 -1,其为 2。在 $\mathbb{Q}^{*}$ 中也有类似的陈述。

(3) 然而,在 $\mathbb{C}^{*}$ 中,有许多有限阶元素。事实上,有限阶元素与单位根$n$ 次方根是相同的,因此 $\mathbb{C}^{*}$ 的所有有限阶元素的集合是 $\bigcup_{n=1}^{\infty} \mu_{n}=\mu_{\infty}$,即所有单位根的集合。

(4) 在 $\mathbb{Z} / n \mathbb{Z}$ 中,[1]$n$,因为 $n \cdot[1]=[n]=[0]$,但对于 $0<k<n$, $k \cdot[1]=[k] \neq$ [0]。类似的论证表明 $e^{2 \pi i / n}$$\mu_{n}$ 中的$n$(也从下面的命题 2.4.3 得出)。

(5) 在 $\mathbb{Z} / 4 \mathbb{Z}$ 中,计算表明 [0]是 1,[1]是 4,[2]是 2,[3]是 4。这对于 $\mathbb{Z} / 4 \mathbb{Z}$ 的元素可能阶数,以及更一般地对于 $\mathbb{Z} / n \mathbb{Z}$ 的元素可能阶数,暗示了什么?

(6) 在 $\mathbb{Z} / 2 \mathbb{Z} \times \mathbb{Z} / 2 \mathbb{Z}$ 中,每个元素的要么是 1(如果为 ([0],[0]))要么是 2(否则)。

📖 [逐步解释]

这个例子通过一系列具体的,详细展示了如何计算元素的,并揭示了一些关于元素分布的规律。

(1) 无限加法群:

  • $(\mathbb{Z}, +), (\mathbb{Q}, +), (\mathbb{R}, +), (\mathbb{C}, +)$ 这些中。
  • 单位元 0: 为 1。
  • 任何非零元素 a: 它的 $n$ 倍 ($n \in \mathbb{N}$) 是 $na$。只要 $a \neq 0$$n > 0$,那么 $na$ 永远不会等于 0。
  • 结论: 除了单位元,所有其他元素的都是无限的

(2) 实数和有理数乘法群:

  • $(\mathbb{R}^*, \cdot)$ 中,一个元素 $x$有限阶,意味着存在正整数 $n$ 使得 $x^n=1$
  • 在实数范围内,这个方程的解只有两种可能:
  • $x=1$: $1^1=1$,所以 1 的是 1。
  • $x=-1$: $(-1)^1 \neq 1$, $(-1)^2=1$,所以 -1 的是 2。
  • $(\mathbb{Q}^*, \cdot)$ 中情况完全相同。
  • 结论: 在实数或有理数乘法群中,有限阶元素极其稀少,只有 1 和 -1。

(3) 复数乘法群:

  • $(\mathbb{C}^*, \cdot)$ 中,方程 $z^n=1$ 的解就丰富得多了。
  • 这些解正是所谓的“$n$单位根”,它们构成集合 $\mu_n$
  • 一个元素有有限阶,就等价于它是某个 $n$单位根
  • 所有有限阶元素的集合,就是所有次数的单位根的并集,记作 $\mu_\infty = \bigcup_{n=1}^\infty \mu_n$
  • 结论: 复数乘法群中有无穷多个有限阶元素,它们密布在单位圆上。

(4) 循环群中的生成元:

  • $(\mathbb{Z}/n\mathbb{Z}, +)$ 中,元素 $[1]$$n$
  • 证明: $n \cdot [1] = [n \times 1] = [n] = [0]$
  • 对于任何 $0 < k < n$$k \cdot [1] = [k]$,而 $[k]$$\mathbb{Z}/n\mathbb{Z}$ 中不等于 $[0]$
  • 所以,使 $k \cdot [1] = [0]$ 的最小正整数 $k$ 就是 $n$
  • $(\mu_n, \cdot)$ 中,元素 $g = e^{2\pi i / n}$ (称为主 $n$单位根) 的$n$
  • 证明: $g^n = (e^{2\pi i / n})^n = e^{2\pi i} = 1$
  • 对于任何 $0 < k < n$$g^k = e^{2\pi i k / n}$。这是一个复数,只有当指数是 $2\pi$ 的整数倍时才等于1。因为 $0 < k/n < 1$,所以 $2\pi k/n$ 不可能是 $2\pi$ 的整数倍。所以 $g^k \neq 1$
  • 所以,使 $g^k=1$ 的最小正整数 $k$ 就是 $n$

(5) $\mathbb{Z}/4\mathbb{Z}$ 中元素的阶:

  • $[0]$: 是 1。
  • $[1]$: $1\cdot[1]=[1], 2\cdot[1]=[2], 3\cdot[1]=[3], 4\cdot[1]=[0]$是 4。
  • $[2]$: $1\cdot[2]=[2], 2\cdot[2]=[4]=[0]$是 2。
  • $[3]$: $1\cdot[3]=[3], 2\cdot[3]=[6]=[2], 3\cdot[3]=[9]=[1], 4\cdot[3]=[12]=[0]$是 4。
  • 暗示: 作者提问,这暗示了什么?
  • 暗示一: 元素的(1, 2, 4)都是(4)的因子。这是拉格朗日定理的一个例子。
  • 暗示二: 在 $\mathbb{Z}/n\mathbb{Z}$ 中,一个元素 $[k]$$n / \gcd(k,n)$
  • 例如,在 $\mathbb{Z}/4\mathbb{Z}$ 中,$[2]$$4/\gcd(2,4) = 4/2=2$$[3]$$4/\gcd(3,4) = 4/1=4$

(6) 克莱因四元群 $\mathbb{Z}/2\mathbb{Z} \times \mathbb{Z}/2\mathbb{Z}$:

  • 单位元 $([0],[0])$是 1。
  • 对于任何其他元素,如 $([1],[0])$:
  • $1 \cdot ([1],[0]) = ([1],[0])$
  • $2 \cdot ([1],[0]) = ([1],[0])+([1],[0]) = ([1]+[1], [0]+[0]) = ([0],[0])$
  • 结论: 所有非单位元素的都是 2。这个性质可以用来区分它和 $\mathbb{Z}/4\mathbb{Z}$
💡 [数值示例]
  • 示例1: 在 $(\mathbb{Z}/10\mathbb{Z})^*$ 中计算阶
  • : $(\mathbb{Z}/10\mathbb{Z})^* = \{[1], [3], [7], [9]\}$
  • 元素 [3]:
  • $[3]^1 = [3]$
  • $[3]^2 = [9]$
  • $[3]^3 = [27] = [7]$
  • $[3]^4 = [81] = [1]$
  • 是 4。
  • 元素 [9]:
  • $[9]^1=[9]$
  • $[9]^2=[81]=[1]$
  • 是 2。
⚠️ [易错点]
  1. 生成元的阶: 在循环群 $\mathbb{Z}/n\mathbb{Z}$ 中,并非所有元素的都是 $n$。只有那些与 $n$ 互质的元素的才是 $n$。这些元素被称为生成元 (generator)。
  2. 乘积群中元素的阶: 在乘积群 $G_1 \times G_2$ 中,元素 $(g_1, g_2)$$g_1$$G_1$ 中的$g_2$$G_2$ 中的最小公倍数 (least common multiple)。
  3. 例如,在 $\mathbb{Z}/2\mathbb{Z} \times \mathbb{Z}/4\mathbb{Z}$ 中,元素 $([1], [1])$$\operatorname{lcm}(\text{ord}([1])_{\mathbb{Z}_2}, \text{ord}([1])_{\mathbb{Z}_4}) = \operatorname{lcm}(2, 4) = 4$
📝 [总结]

这个例子通过在多个典型中进行实际的计算,极大地丰富了我们对“元素的”这一概念的理解。它揭示了:

  1. 在不同的中,有限阶元素的分布情况差异巨大。
  2. 元素的的结构密切相关。例如,循环群中存在与相同的元素,而克莱因四元群中则没有。
  3. 元素的遵循一定的算术规律(如与的整除关系,以及在循环群中的计算公式)。
🎯 [存在目的]

本例的目的是为了将“元素的”这个抽象定义具体化。通过大量的计算示例,让读者:

  1. 学会如何动手计算一个元素的
  2. 直观地感受不同中元素行为的差异。
  3. 通过观察例子中的规律(如 $\mathbb{Z}/4\mathbb{Z}$),开始对更深层次的理论(如拉格朗日定理循环群的结构)产生猜想和兴趣。
🧠 [直觉心智模型]

元素的是元素的“个性签名”。

  1. $\mathbb{Z}$ 里,非零元素都是“永不回头”的个性,是无限的。
  2. $\mathbb{R}^*$ 里,只有 1 和 -1 是“恋家”的(周期性),其他元素都是“一去不复返”的。
  3. $\mathbb{C}^*$ 里,单位圆上的单位根们是“一群热爱周期的派对狂人”,每个都有自己独特的“循环周期”()。
  4. $\mathbb{Z}/4\mathbb{Z}$ 里,有“领袖”(阶为4的[1][3],能生成所有元素),有“中庸之辈”(阶为2的[2]),有“静止者”(阶为1的[0])。
  5. $V$ 里,大家都是“急性子”,操作两次就复原,非常平等,没有领袖。

一个的性格,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成员的“个性签名”(的分布)决定的。

💭 [直观想象]

想象你在一个嘉年华玩不同的旋转木马。

  1. 无限阶: 一个无限长的传送带,你坐上去就一直往前,永远回不到起点。
  2. 有限阶: 一个圆形的旋转木马。
  3. 元素的阶: 你从上马点开始,木马转多少圈后,你第一次回到上马点。
  4. $\mathbb{Z}/n\mathbb{Z}$ 中的元素 [k]: 一个有 $n$ 匹木马的旋转木马,你的座位每次向前移动 $k$ 匹马的位置。你回到起点需要的圈数,就是 $[k]$。如果 $k$$n$ 互质,你需要转遍所有 $n$ 匹马的位置才能回来,就是 $n$。如果 $\gcd(k,n)=d > 1$,你只需要访问 $n/d$ 匹马的位置就会回到起点,就是 $n/d$

2. 4.3 同构与阶

📜 [原文56]

使用命题 2.3.2,我们有以下内容,留作练习:

命题 2.4.3. 令 $f: G \rightarrow G^{\prime}$ 是一个同构。那么,对于所有 $g \in G$$g$ 具有有限阶 $\Longleftrightarrow f(g)$ 具有有限阶,在这种情况下 $g$等于 $f(g)$

📖 [逐步解释]

这个命题揭示了群同构的又一个关键性质:同构保持元素的

  1. 命题陈述:
    • 前提: $f: G \to G'$ 是一个群同构
    • 结论: 这是一个双向的、包含两个部分的结论。
    • 第一部分 (定性): 一个元素 $g$$G$ 中有有限阶,当且仅当它在 $G'$ 中的像 $f(g)$ 也有有限阶。这意味着,同构不会把一个有限阶元素变成无限阶元素,反之亦然。它保持了“是有限还是无限”这个属性。
    • 第二部分 (定量): 如果它们有有限阶,那么它们的的大小是完全相同的。即 $\operatorname{ord}(g) = \operatorname{ord}(f(g))$
  2. 证明思路:
    • 证明的关键在于命题 2.3.2,即同构保持幂运算: $f(g^n) = (f(g))^n$
    • 证明 "$\implies$" 方向:
    • 假设 $g$$n$。这意味着 $n$ 是使得 $g^n = 1_G$ 的最小正整数。
    • 我们将这个等式通过 $f$ 映射到 $G'$: $f(g^n) = f(1_G)$
    • 利用同构的性质:左边是 $(f(g))^n$,右边是 $1_{G'}$
    • 所以我们得到 $(f(g))^n = 1_{G'}$。这表明 $f(g)$是有限的,并且不大于 $n$
    • 现在需要证明 $n$ 是最小的。假设 $f(g)$$m < n$。这意味着 $(f(g))^m = 1_{G'}$
    • 利用同构性质,$(f(g))^m = f(g^m)$。所以 $f(g^m) = 1_{G'}$
    • 因为 $f$同构(特别是单射),只有单位元会被映射到单位元。所以 $g^m$ 必须是 $G$单位元 $1_G$
    • 但是 $m < n$,这与 $n$$g$(最小正整数)的定义相矛盾。
    • 因此,$f(g)$不可能是 $m < n$。它必须就是 $n$
    • 证明 "$\impliedby$" 方向:
    • 证明是完全对称的。因为 $f$同构,所以它的逆映射 $f^{-1}: G' \to G$ 也是一个同构
    • 假设 $f(g)$$n$。应用上面的证明过程于 $f^{-1}$ 和元素 $f(g)$,可以得出 $f^{-1}(f(g)) = g$也是 $n$
💡 [数值示例]
  • 示例:
  • 我们知道4阶有两种:循环群 $\mathbb{Z}/4\mathbb{Z}$克莱因四元群 $V$
  • $\mathbb{Z}/4\mathbb{Z}$ 中,元素的集合是 $\{1, 2, 4\}$
  • $V$ 中,元素的集合是 $\{1, 2\}$
  • 应用命题: 假设存在一个同构 $f: \mathbb{Z}/4\mathbb{Z} \to V$
  • $\mathbb{Z}/4\mathbb{Z}$ 中取一个阶为 4 的元素,比如 $[1]$
  • 根据命题 2.4.3,它的像 $f([1])$$V$ 中也必须是一个阶为 4 的元素。
  • 但是,我们检查过 $V$ 的所有元素,发现它的元素最大只有 2。$V$ 中根本不存在阶为 4 的元素。
  • 这个矛盾说明,我们最初的假设“存在一个同构 $f$”是错误的。
  • 结论: $\mathbb{Z}/4\mathbb{Z}$$V$同构。这个命题为我们之前判断两个4阶同构提供了严格的理论依据。
⚠️ [易错点]
  1. 同态不一定保持阶: 如果 $f$ 只是一个同态而不是同构,结论会减弱。
  2. 如果 $g$$n$,那么 $f(g^n) = (f(g))^n = 1_{G'}$ 仍然成立。但这只说明 $f(g)$整除 $n$。它可能比 $n$ 小。
  3. 例子: 考虑同态 $f: \mathbb{Z} \to \mathbb{Z}/4\mathbb{Z}$ 定义为 $f(x)=[x]$
  4. $\mathbb{Z}$ 中,元素 2 的是无限的。
  5. 它的像 $f(2)=[2]$$\mathbb{Z}/4\mathbb{Z}$ 中的是 2。
  6. 同态可以把无限阶元素映射成有限阶元素。
📝 [总结]

该命题确立了“元素的”是一个“同构不变量”。如果两个群同构,那么它们不仅元素个数相同,而且它们内部元素的的分布情况(有多少个阶为n的元素)也必须完全相同。这个性质是判断两个是否同构的一个非常强大且易于使用的工具。

🎯 [存在目的]

本命题的目的是:

  1. 加深对同构的理解: 具象化地展示了同构“保持结构”的含义,即它保持了元素循环行为的这种精细结构。
  2. 提供一个判别工具: 给了我们一个具体的方法来证明两个群不是同构的。只需比较它们元素的的清单,如果不匹配,则它们肯定不同构。这比试图证明不存在任何可能的同构映射要容易得多。
🧠 [直觉心智模型]

同构 $f$ 是一个完美的“克隆”操作。

  1. 它不仅克隆了的“人口数量”(),还克隆了每个成员的“内在节律”(元素的)。
  2. 如果原 $G$ 里有一个“每年过一次生日”的成员 $g$为365),那么在克隆 $G'$ 中,对应的成员 $f(g)$ 也必须是“每年过一次生日”,不多也不少。
  3. 如果你发现克隆 $G'$ 里的所有成员都是“每天过一次生日”(为1),那么你就知道这个克隆操作肯定是失败的,或者说,这两个根本就不是对方的克隆体(不同构)。
💭 [直观想象]

想象你有两个不同品牌的音乐播放器,$G$$G'$

  1. 同构 $f$ 是一个完美的歌曲转换程序,能将 $G$ 播放器里的歌曲无损地转换成 $G'$ 能播放的格式。
  2. $g$$G$ 里的一首时长为3分钟的歌曲。
  3. 元素的阶: 可以比喻成歌曲的“循环周期”。如果一首歌每播放 $n$ 遍后会有一个特殊音效,那么它的“”就是 $n$
  4. 命题: 如果转换程序是完美的(同构),那么原歌曲 $g$ 每播放3遍有一个特殊音效,转换后的歌曲 $f(g)$$G'$ 播放器里播放时,也必然是每播放3遍出现那个特殊音效。歌曲的“循环结构”被完美地保留了下来。

93. 子群

13.1. 子群的定义

📜 [原文57]

3.1. 子群的定义。在我们给出的许多的例子中,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子集,并且具有相同的运算。这种情况经常出现,我们给它一个特殊名称:

📖 [逐步解释]

这部分内容是引言,为引入“子群”这个概念提供了动机。

  1. 观察现象: 作者引导我们回顾之前看过的例子。
    • 例如,$(\mathbb{Z}, +)$$(\mathbb{Q}, +)$ 的一个子集,并且它们使用相同的加法运算。$(\mathbb{Z}, +)$$(\mathbb{Q}, +)$ 本身都是
    • 又如,$(SO_n, \cdot)$$(O_n, \cdot)$ 的子集,后者又是 $(GL_n(\mathbb{R}), \cdot)$ 的子集。它们都使用相同的矩阵乘法运算,并且它们自身都是
    • 再如,$(\mu_n, \cdot)$$(U(1), \cdot)$ 的子集,后者又是 $(\mathbb{C}^*, \cdot)$ 的子集。它们都使用复数乘法,且自身都是
  2. 抽象共性:
    • 这种“一个(小)的集合是另一个(大)的集合的子集,并且它们使用完全相同的运算规则”的现象,在群论中非常普遍。
  3. 命名需求:
    • 对于这种普遍且重要的结构关系,我们需要给它一个专门的名称,以便于讨论和研究。这个名称就是“子群 (Subgroup)”。
📝 [总结]

本段通过回顾实例,指出了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大包含小”的结构,从而自然地引出了定义一个新概念——“子群”——的必要性。

🎯 [存在目的]

这段引言的目的是为了让“子群”这个概念的出现显得自然而不突兀。它遵循了“从具体到抽象”的教学原则,先展示现象,再给出定义,让读者明白这个新概念是为了描述一个已经观察到的、真实存在的模式。

🧠 [直觉心智模型]
  1. : 一个俱乐部。
  2. 子群: 俱乐部里的一个“兴趣小组”。
  3. 这个兴趣小组的成员(子集)都是原来俱乐部的成员。
  4. 他们进行的活动(运算)也遵循俱乐部的大章程。
  5. 并且,这个兴趣小组自己内部也能形成一个自给自足的、满足所有俱乐部规章(群公理)的小团体。

📜 [原文58]

定义 3.1.1. $G$子群 $H$ 是一个子集 $H \subseteq G$,使得

(i) 对于所有 $h_{1}, h_{2} \in H$$h_{1} h_{2} \in H$

(ii) $1 \in H$

(iii) 对于所有 $h \in H$$h^{-1} \in H$

从 (i) 可知,$G$ 上的二元运算 $\cdot$ 通过限制$H$诱导一个二元运算。此外,$(H, \cdot)$ 仍然是一个:当限制$H$ 的元素时,$\cdot$ 显然仍然是结合的$1 \in H$$H$单位元,并且对于所有 $h \in H$,将 $h$ 视为 $G$ 的元素时的逆元 $h^{-1}$ 也是 $h$$H$ 中的逆元。我们写 $H \leq G$ 表示 $H$$G$ 的一个子群

稍微非正式地说,我们称 $H$ 连同从 $G$ 继承的运算再次成为一个。这假设了封闭性 (i)。注意,如果 $H$ 连同诱导运算具有某个单位元,它必须自动是 $G$单位元(为什么?),并且如果 $h \in H$$H$ 中有一个逆元,这个逆元必须是 $h^{-1}$,即 $h$$G$ 中的逆元

📖 [逐步解释]

这是子群的正式定义,以及对这个定义背后逻辑的详细解释。

  1. 子群的定义 (三条标准):
    • 前提: 我们有一个大 $(G, \cdot)$,和它的一个子集 $H$ ($H \subseteq G$)。
    • 要判断 $H$ 是否是 $G$子群,我们需要验证以下三个条件:
    • (i) 封闭性 (Closure): $H$$G$ 的运算是封闭的。即,从 $H$ 中任意取出两个元素 $h_1, h_2$,用大 $G$ 的运算规则将它们相乘,得到的结果 $h_1 h_2$ 必须仍然落在子集 $H$ 里面。
    • (ii) 包含单位元 (Identity): 大 $G$单位元 $1$ 必须属于子集 $H$
    • (iii) 对逆元封闭 (Inverses): 对于 $H$ 中的任意一个元素 $h$,它在大 $G$ 中的逆元 $h^{-1}$ 也必须属于子集 $H$
  2. 为什么这三条就足够了?:
    • 作者解释说,一旦一个子集 $H$ 满足了这三条,那么 $(H, \cdot)$(即子集 $H$ 配上继承自 $G$ 的运算)自身就会自动成为一个。我们来检查的四条公理:
    • 封闭性: 条件 (i) 直接保证了。
    • 结合律: 因为运算 · 在大 $G$ 中对所有元素都满足结合律,所以它对于 $G$ 的一个子集 $H$ 中的元素,必然也满足结合律。这个性质是自动“继承”的。
    • 单位元: 条件 (ii) 保证了 $H$ 中有一个元素 $1$。这个 $1$ 本来就是 $G$单位元,所以对于任何 $h \in H$,都有 $1 \cdot h = h \cdot 1 = h$。因此,$1$ 也扮演了 $H$单位元的角色。
    • 逆元: 条件 (iii) 保证了对于 $H$ 中的每个元素 $h$,它的逆元 $h^{-1}$ 也在 $H$ 中。
    • 结论: 满足这三条标准的子集 $H$,配上原有的运算,自身就是一个功能完备的
  3. 记法:
    • 我们用 $H \leq G$ 来表示“$H$$G$ 的一个子群”。
  4. 进一步的说明:
    • 非正式说法: 子群就是一个的子集,而这个子集本身也构成一个。这个说法的核心前提是条件 (i) 封闭性,它保证了运算可以被限制在子集内部。
    • 单位元和逆元的唯一性:
    • 作者提问:“为什么 $H$单位元必须是 $G$单位元?” 假设 $H$ 有一个自己的单位元 $e_H$。那么对于任意 $h \in H$,有 $h * e_H = h$。因为 $h$ 也是 $G$ 的元素,所以它在 $G$ 中有逆元 $h^{-1}$。在 $G$ 中,我们可以在等式两边左乘 $h^{-1}$,得到 $h^{-1}*h*e_H = h^{-1}*h$,即 $e_G * e_H = e_G$,所以 $e_H = e_G$
    • 同样,在 $H$ 中一个元素 $h$逆元,也必须是它在 $G$ 中的那个逆元
💡 [数值示例]
  • 示例1: 验证 $(2\mathbb{Z}, +)$$(\mathbb{Z}, +)$ 的子群
  • 群 G: $(\mathbb{Z}, +)$,整数加法群
  • 子集 H: $2\mathbb{Z} = \{\dots, -4, -2, 0, 2, 4, \dots\}$,所有偶数的集合。
  • 验证三条:
  • (i) 封闭性: 任意两个偶数相加,结果还是偶数。例如 $(-2)+8=6$$6 \in 2\mathbb{Z}$。成立。
  • (ii) 单位元: $\mathbb{Z}$单位元是 0。0 是一个偶数,所以 $0 \in 2\mathbb{Z}$。成立。
  • (iii) 逆元: 任何一个偶数 $h=2k$加法逆元$-h=-2k$,它显然也是一个偶数。例如,4 的逆元是 -4,-4 也在 $2\mathbb{Z}$ 中。成立。
  • 结论: $2\mathbb{Z} \leq \mathbb{Z}$
  • 示例2: 验证 $(U(1), \cdot)$$(\mathbb{C}^*, \cdot)$ 的子群
  • 群 G: $(\mathbb{C}^*, \cdot)$,非零复数乘法群
  • 子集 H: $U(1)=\{z \in \mathbb{C} \mid |z|=1\}$,单位圆上的复数集合。
  • 验证三条:
  • (i) 封闭性: 任意两个模为 1 的复数 $z_1, z_2$ 相乘,其结果的模为 $|z_1 z_2| = |z_1| |z_2| = 1 \cdot 1 = 1$。所以乘积仍在 $U(1)$ 中。成立。
  • (ii) 单位元: $\mathbb{C}^*$单位元是 1。$|1|=1$,所以 $1 \in U(1)$。成立。
  • (iii) 逆元: $U(1)$ 中任意元素 $z$逆元$1/z$。其模为 $|1/z| = 1/|z| = 1/1=1$。所以 $1/z$ 也在 $U(1)$ 中。成立。
  • 结论: $U(1) \leq \mathbb{C}^*$
  • 反例: 奇数集合不是子群
  • 群 G: $(\mathbb{Z}, +)$
  • 子集 H: 所有奇数的集合。
  • 验证:
  • (i) 封闭性: $1+3=4$。4 是偶数,不在 $H$ 中。封闭性不成立。
  • 我们已经找到了一个不满足的条件,所以无需再往下检查。
  • 结论: 奇数集合不是 $\mathbb{Z}$子群
⚠️ [易错点]
  1. 子集不等于子群: 一个的任意子集不一定是子群。它必须满足这三条严格的条件。
  2. 运算必须相同: 子群的运算必须和大的运算完全一样。如果一个子集在另一个不同的运算下构成了,那它也不是原子群
  3. 平凡子群: 对于任何一个 $G$,它总是有两个“平凡”的子群
  1. 只包含单位元 $\{e\}$
  2. $G$ 本身。
    • 子群判定的简化: 实际上,这三条标准可以合并。一个非空子集 $H \subseteq G$子群的充要条件是:对于任意 $h_1, h_2 \in H$,都有 $h_1 h_2^{-1} \in H$。这个“一步检验法”可以同时证明封闭性逆元的存在。
📝 [总结]

子群 $G$ 的一个子集 $H$,它“继承”了 $G$ 的运算,并且自身也构成一个。定义给出了检验一个子集是否为子群的三个操作性标准:对运算封闭、包含单位元、对逆元封闭。子群的概念是群论中至关重要的,因为研究一个复杂大的结构,往往可以从分析其包含的各种更简单的子群入手。

🎯 [存在目的]

引入子群概念的目的是为了分解和研究结构。就像生物学家通过解剖来研究生物体一样,数学家通过研究一个大子群及其相互关系,来理解这个大的内在结构。

  1. 分解复杂性: 将一个大问题分解成研究一系列小子群的小问题。
  2. 寻找规律: 子群的种类、数量、大小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如是否正规)等,揭示了的深刻性质。
  3. 核心定理的语言: 拉格朗日定理西罗定理凯莱定理群论的核心定理,都是用子群的语言来陈述的。没有子群的概念,群论将寸步难行。
🧠 [直觉心智模型]
  1. 群 G: 整个数学系的所有师生。
  2. 子群 H: 数学系里的“代数研究小组”。
  3. 子集: 小组的成员都是系里的师生。
  4. 封闭性: 两个代数方向的人讨论问题,他们的讨论内容仍然是代数。
  5. 单位元: 系主任(作为全系的“中心人物”)也默认是这个小组的名誉成员。
  6. 逆元: 小组里任何一个成员提出的观点,都有另一个成员能提出“相反”的观点来与之探讨。
  7. 这个“代数研究小组”自己内部就是一个完整、自洽的学术小团体。
💭 [直观想象]

想象一个巨大的铁路网络 $G$

  1. 子群 H: 这个网络中的一条“环线地铁”。
  2. 子集: 环线上的所有车站都是大铁路网络中的一部分。
  3. 封闭性: 你在环线上坐车,无论坐多少站,你永远都在环线上,不会跑到别的线上去。
  4. 单位元: 环线上有一个“中心总站”(比如是换乘枢纽),它属于环线。
  5. 逆元: 你可以顺时针坐车,也可以逆时针坐车。对于任何一段顺时针的路程,都有一段逆时针的路程能把你送回原点。

这条“环线地铁”系统,就是整个铁路网络这个大里的一个子群

10行间公式索引

  1. 模 n 乘法群的定义:

$$ (\mathbb{Z} / n \mathbb{Z})^{*}=\left\{[a] \in \mathbb{Z} / n \mathbb{Z}: \text { 存在一个 }\left[a^{\prime}\right] \in \mathbb{Z} / n \mathbb{Z} \text { 使得 }[a]\left[a^{\prime}\right]=[1]\right\} $$

  1. 克莱因四元群的集合表示:

$$ (\mathbb{Z} / 2 \mathbb{Z}) \times(\mathbb{Z} / 2 \mathbb{Z})=\{([0],[0]),([1],[0]),([0],[1]),([1],[1])\} $$

  1. 二面体群 Dn 的顶点集合:

$$ \{(\cos (2 k \pi / n), \sin (2 k \pi / n)): 0 \leq k \leq n-1\} 。 $$

  1. 二面体群 Dn 的元素构成:

$$ D_{n}=\left\{A_{2 k \pi / n}, B_{2 k \pi / n}: 0 \leq k \leq n-1\right\} 。 $$

  1. 欧拉多面体公式:

$$ v-e+f=2 $$

  1. 四元数群 Q 的集合:

$$ Q=\{ \pm 1, \pm i, \pm j, \pm k\} $$

  1. 四元数乘法规则:

$$ \begin{gathered} i^{2}=j^{2}=k^{2}=-1 ; \quad i j=k, j k=i, k i=j ; \\ j i=-k, k j=-i, i k=-j . \end{gathered} $$

  1. 一元二次方程求根公式:

$$ x=\frac{-b \pm \sqrt{b^{2}-4 a c}}{2 a} $$

  1. 左消去律的证明步骤:

$$ a^{\prime} *(a * b)=a^{\prime} *(a * c) $$

  1. 线性方程解的验证:

$$ a * x=a *\left(a^{\prime} * b\right)=\left(a * a^{\prime}\right) * b=e * b=b 。 $$

  1. 左乘和右乘函数的定义:

$$ \begin{aligned} & \ell_{a}(x)=a * x \\ & r_{a}(x)=x * a . \end{aligned} $$

  1. 逆函数的验证:

$$ \ell_{a^{\prime}} \circ \ell_{a}(x)=\ell_{a} \circ \ell_{a^{\prime}}(x)=x $$

  1. 群指数的归纳定义:

$$ g^{n+1}=g^{n} \cdot g=\underbrace{g \cdot g \cdot \cdots \cdot g \cdot g}_{n+1 \text { 次 }} 。 $$

  1. 群指数定律:

$$ \begin{aligned} g^{n} \cdot g^{m} & =g^{n+m} \\ \left(g^{n}\right)^{m} & =g^{n m} \end{aligned} $$

  1. 单一元素幂的交换性:

$$ g^{n} \cdot g^{m}=g^{n+m}=g^{m+n}=g^{m} \cdot g^{n} $$

  1. 加法群的倍数定律:

$$ \begin{aligned} (n \cdot g)+m \cdot g & =(n+m) \cdot g \\ m \cdot(n \cdot g) & =(n m) \cdot g \end{aligned} $$

  1. 阿贝尔群的分配律:

$$ n \cdot(g+h)=(n \cdot g)+(n \cdot h) $$

  1. 模 n 群中的倍数运算:

$$ k \cdot[a]=[k a]=[k][a], $$

  1. 同构与指数的关系:

$$ f\left(g^{n}\right)=(f(g))^{n} $$

[[END_OF_RESPONSE]]所有解释内容已全部输出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