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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_同态、陪集与正规子群_陪集.ZH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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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错点
📝 总结
🎯 存在目的
🧠 直觉心智模型
💭 直观想象

1Ch4. 同态、陪集与正规子群 Homomorphisms, cosets, and normal subgroups P99

1Ch4.1. 同态 Homomorphisms P99

为了找到同态 $f$,对于每个 $g \in G$,我们必须找到一个双射 $\ell_{g}: G \rightarrow G$$\ell_{g}$ 的定义在我们的群论学习之初就已经预示了:通过 $\ell_{g}(x)=g x$ 定义 $\ell_{g}: G \rightarrow G$。因此,函数 $\ell_{g}$ 是通过 $g$ 进行的左乘,字母 $\ell$ 的选择也来源于此。我们已经看到,对于每个 $g$$\ell_{g}$ 是一个双射,即是 $S_{G}$ 的一个元素(讲义的推论 3.4)。然后通过以下方式定义 $f: G \rightarrow S_{G}$

$$ f(g)=\ell_{g} $$

我们首先检查 $f$ 是否是一个同态。我们必须证明 $f(g h)=f(g) f(h)$,或者等价地证明 $\ell_{g h}=\ell_{g} \circ \ell_{h}$。为了检查这些函数的等式,我们检查对于每个 $x \in G$,它们在 $x$ 上的值是否相等。但是

$$ \begin{aligned} \ell_{g h}(x) & =(g h) x \\ \left(\ell_{g} \circ \ell_{h}\right)(x) & =\ell_{g}\left(\ell_{h}(x)\right)=\ell_{g}(h x)=g(h x)=(g h) x . \end{aligned} $$

因此 $f$ 是一个同态。最后,我们必须证明 $f$单射的。可以通过应用命题 1.2.4 来完成,但直接论证也很容易:如果 $\ell_{g}=\ell_{h}$,那么函数 $\ell_{g}$$\ell_{h}$ 在任何 $x \in G$ 上都具有相同的值,特别是当 $x=1$ 时。因此 $\ell_{g}(1)=\ell_{h}(1)$。另一方面,$\ell_{g}(1)=g \cdot 1=g$,类似地 $\ell_{h}(1)=h$。因此 $g=h$,并且 $f$单射的。

备注 1.3.3. 除了左乘之外,我们还可以尝试使用右乘 $r_{g}: G \rightarrow G$,定义为 $r_{g}(x)=x g$。那么 $r_{g}$ 仍然是 $S_{G}$ 的一个元素。然而,由 $F(g)=r_{g}$ 定义的函数 $F: G \rightarrow S_{G}$ 通常不是一个同态!尽管如此,我们很容易理解 $F$ 为何不是同态,并修改 $F$ 的定义使其成为从 $G$$S_{G}$同态。具体细节作为练习 4.9 留给读者。

凯莱定理的证明可能看起来像是障眼法。然而,我们将在后面看到这种证明方法的有趣变体。

我们已经看到,对于每个 $n \in \mathbb{N}$同态 $P: S_{n} \rightarrow G L_{n}(\mathbb{R})$单射的。因此,给定一个有限群 $G$,根据凯莱定理存在一个从 $G$$S_{n}$单射同态,并且存在一个单射同态 $P: S_{n} \rightarrow G L_{n}(\mathbb{R})$。因此,对于某个 $n$,存在一个单射同态 $G \rightarrow G L_{n}(\mathbb{R})$。换句话说:

定理 1.3.4. 令 $G$ 为一个有限群。那么存在一个 $n \in \mathbb{N}$,使得 $G$ 同构$G L_{n}(\mathbb{R})$ 的一个子群

更一般地,一个同态 $f: G \rightarrow G L_{n}(\mathbb{R})$,不一定是单射的,被称为 $G$ 的一个实表示。(在这里,研究同态 $f: G \rightarrow G L_{n}(\mathbb{C})$,它们被称为复表示或简称 $G$表示,会更好。)表示论的目标是描述 $G$ 的所有表示,并利用这种描述来理解 $G$ 的性质。

2Ch4.2. 陪集 Cosets P104

1. 陪集的定义 Definition of cosets

我们的目标是推广 $\mathbb{Z} / n \mathbb{Z}$ 的构造。其思想是首先有一个 $\mathbb{Z}$子群 $n \mathbb{Z}=\langle n\rangle$,其中 $n \in \mathbb{N}$,然后构造一个集合 $\mathbb{Z} / n \mathbb{Z}$,它最终也成为一个(在加法下)。(在 $\mathbb{Z}$ 上有两种二元运算 + 和 •,但 $\mathbb{Z}$ 在加法下只是一个。因此,我们也可以在 $\mathbb{Z} / n \mathbb{Z}$ 上定义乘法的事实在这里不起作用,但其自然推广在现代代数 II 中非常重要。)我们希望将上述构造(从$n$ 同余开始)推广到一般的 $G$(乘法表示)及其子群 $H$ 的情况。然而,如果 $G$ 不是阿贝尔群,我们必须非常小心。

定义 2.1.1. 令 $G$ 为一个,令 $H \leq G$。我们在 $G$ 上定义一个关系 $\equiv_{\ell}(\bmod H)$ 如下:如果 $g_{1}, g_{2} \in G$,那么 $g_{1} \equiv \ell g_{2}(\bmod H)$ 当且仅当 $g_{1}^{-1} g_{2} \in H$,或者等价地,存在一个 $h \in H$ 使得 $g_{1}^{-1} g_{2}=h$,即 $g_{2}=g_{1} h$ 对于某个 $h \in H$

命题 2.1.2. 关系 $\equiv_{\ell}(\bmod H)$ 是一个等价关系。包含 $g$等价类是集合

$$ g H=\{g h: h \in H\} $$

证明。对于所有 $g \in G, g^{-1} g=1 \in H$。因此 $g \equiv_{\ell} g(\bmod H)$ 并且 $\equiv_{\ell}(\bmod H)$自反的。如果 $g_{1} \equiv \ell g_{2}(\bmod H)$,那么 $g_{1}^{-1} g_{2} \in H$。但是由于 $H$ 中元素的逆元也在 $H$ 中,所以 $\left(g_{1}^{-1} g_{2}\right)^{-1}=g_{2}^{-1}\left(g_{1}^{-1}\right)^{-1}=g_{2}^{-1} g_{1} \in H$。因此 $g_{2} \equiv_{\ell} g_{1}(\bmod H)$,从而 $\equiv_{\ell}(\bmod H)$对称的。最后,如果 $g_{1} \equiv_{\ell} g_{2}(\bmod H)$$g_{2} \equiv_{\ell} g_{3}(\bmod H)$,那么 $g_{1}^{-1} g_{2} \in H$$g_{2}^{-1} g_{3} \in H$。由于 $H$乘积封闭,所以 $g_{1}^{-1} g_{2} g_{2}^{-1} g_{3}=g_{1}^{-1} g_{3} \in H$。因此 $g_{1} \equiv_{\ell} g_{3}(\bmod H)$,从而 $\equiv_{\ell}(\bmod H)$传递的。因此 $\equiv_{\ell}(\bmod H)$ 是一个等价关系。(请注意我们如何精确地使用了子群的定义性质。)显然,包含 $g$等价类就是上面定义的集合 $g H$

定义 2.1.3. 上面定义的集合 $g H$ 是包含 $g$$H$左陪集。根据等价类的一般性质,$g \in g H$,并且两个左陪集 $g_{1} H$$g_{2} H$ 要么不相交,要么相等。请注意,子群 $H$ 本身就是一个陪集,因为对于每个 $h \in H$,都有 $H=1 \cdot H=h H$。它被称为单位陪集。所有左陪集的集合,即等价关系 $\equiv_{\ell}(\bmod H)$ 的所有等价类的集合,表示为 $G / H$

右陪集 $H g=\{h g: h \in H\}$ 类似地定义。它们是等价关系 $\equiv_{r}(\bmod H)$等价关系,该关系定义为:$g_{1} \equiv_{r} g_{2}(\bmod H)$ 当且仅当 $g_{2} g_{1}^{-1} \in H$,或者等价地,存在一个 $h \in H$ 使得 $g_{2} g_{1}^{-1}=h$,即 $g_{2}=h g_{1}$ 对于某个 $h \in H$等价关系 $\equiv_{r}(\bmod H)$ 的所有等价类的集合表示为 $H \backslash G$左陪集右陪集的性质之间存在自然的对称性。然而,习惯规定我们通常只看左陪集,除非另有说明,有时我们只用“陪集”来表示“左陪集”,必要时才使用“右陪集”。当然,如果 $G$阿贝尔群,那么左陪集右陪集之间没有区别。(从集合 $G / H$ 到集合 $H \backslash G$ 也有一个不那么明显的双射;这是练习 4.17。然而,正如我们将在下面看到的,通常集合 $G / H$$H \backslash G$ 是不同的。)

示例 2.1.4. (1) 对于 $G=\mathbb{Z}$(在加法下)和 $H=\langle n\rangle=n \mathbb{Z}$,其中 $n \in \mathbb{N}$,我们恢复了 $\mathbb{Z} / n \mathbb{Z}$。这里的陪集$\mathbb{Z}$ 的子集,形式为 $0+\langle n\rangle=[0]_{n}, \ldots$, $(n-1)+\langle n\rangle=[n-1]_{n}$

(2) 对于任何 $G$,当 $H=G$ 时,对于所有 $g_{1}, g_{2} \in G, g_{1} \equiv_{\ell} g_{2}(\bmod G)$,只有一个左陪集 $g G=G$ 对于所有 $g \in G$,并且 $G / G$ 是单元素集合 $\{G\}$。类似地,对于每个 $g \in G$,也只有一个右陪集 $G=G g$;特别是,右陪集的集合与左陪集的集合相同。对于平凡子群 $\{1\}$$g_{1} \equiv_{\ell} g_{2}(\bmod \{1\}) \Longleftrightarrow g_{1}=g_{2}$,并且 $\{1\}$左陪集的形式为 $g\{1\}=\{g\}$。因此 $G /\{1\}=\{\{g\}: g \in G\}$,即 $G$ 的 1 元素子集集合,因此存在从 $G /\{1\}$$G$ 的明显双射。由于 $\{1\} g=\{g\}$,每个右陪集又是一个左陪集,反之亦然。

(3) 在 $S_{3}$ 中,取 $H$子群

$$ A_{3}=\langle(1,2,3)\rangle=\{1,(1,2,3),(1,3,2)\} $$

有两个左陪集$A_{3}$$(1,2) A_{3}=\{(1,2),(1,3),(2,3)\}$。很容易看出这两个集合也是 $A_{3}$右陪集

(4) 再次考虑 $G=S_{3}$,如果我们将 $H$ 取为 2 元素子群 $\langle(1,2)\rangle= \{1,(1,2)\}$ 而不是 $A_{3}$,那么有三个左陪集$\{1,(1,2)\},\{(1,2,3),(1,3)\}$$\{(1,3,2),(2,3)\}$,每个都有两个元素。因此 $S_{3}$ 被分成三个不相交的子集。我们也可以考虑 $\{1,(1,2)\}$右陪集。有三个右陪集$\{1,(1,2)\}$, $\{(1,2,3),(2,3)\}$$\{(1,3,2),(1,3)\}$。特别是,我们看到右陪集通常不等于左陪集

(5) 为了推广上面 (3) 的第一部分,考虑 $G=S_{n}$$H=A_{n}$。我们关于 $A_{n}$ 的讨论表明,如果 $\tau$ 是任何奇置换,那么陪集 $\tau A_{n}$$S_{n}$奇置换子集。因此 $A_{n}$$S_{n}$ 中恰好有两个左陪集,即单位陪集 $A_{n}$(它是偶置换的子集)和集合 $\tau A_{n}$,其中 $\tau$ 是任何奇置换,它与奇置换的集合相同,因此等于 $S_{n}-A_{n}$。很容易看出 $S_{n}-A_{n}=A_{n} \tau$ 对于每个奇置换 $\tau$,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右陪集左陪集相同。

通常,我们希望计算一个左陪集中有多少个元素,以及有多少个左陪集

命题 2.1.5. 令 $G$ 为一个$H$ 为一个子群,且 $g \in G$。函数 $f(h)=g h$ 定义了一个从 $H$$g H$双射。因此,如果 $g_{1} H$$g_{2} H$ 是两个陪集,那么存在一个从 $g_{1} H$$g_{2} H$双射。最后,如果 $H$有限的,那么每个左陪集 $g H$ 都是有限的,并且 $\#(g H)=\#(H)$

证明。将 $f$ 定义如陈述中所述,显然 $f$ 根据定义是满射的,并且由于消去律$f$单射的,因为 $g h_{1}=g h_{2} \Longrightarrow h_{1}=h_{2}$。因此 $f$ 是一个双射。其余陈述是显而易见的。

定义 2.1.6. 令 $G$ 为一个,令 $H$$G$ 的一个子群。如果集合 $G / H$有限的,那么我们称 $H$$G$ 中具有有限指数,并将 $\#(G / H)$ 的元素个数称为 $H$$G$ 中的指数。我们用 $(G: H)$ 表示 $\#(G / H)$。如果 $G / H$无限的,那么 we 称 $H$$G$ 中具有无限指数

示例 2.1.7. (i) 对于 $n \in \mathbb{N}$指数 $(\mathbb{Z}: n \mathbb{Z})$$n$,尽管 $\mathbb{Z}$$n \mathbb{Z}$ 都是无限的。另一方面,$\{0\}$$\mathbb{Z}$ 中具有无限指数

(ii) 线性代数中出现的许多子群都具有无限指数。例如,$S L_{n}(\mathbb{R})$$G L_{n}(\mathbb{R})$ 中具有无限指数$O_{n}$$G L_{n}(\mathbb{R})$ 中具有无限指数,而 $S O_{n}$$S L_{n}(\mathbb{R})$ 中具有无限指数。另一方面,$S O_{n}$$O_{n}$ 中具有指数二:给定 $A, B \in O_{n}, \operatorname{det} A= \pm 1$$\operatorname{det} B= \pm 1$。因此 $A^{-1} B \in S O_{n} \Longleftrightarrow \operatorname{det} A=\operatorname{det} B$。如果 $\operatorname{det} A=\operatorname{det} B=1, A, B \in S O_{n}$。如果 $\operatorname{det} A=\operatorname{det} B=-1, A, B \in O_{n}-S O_{n}$。因此恰好有两个左陪集$S O_{n}$$O_{n}-S O_{n}$

(iii) $D_{n}$ 具有一个$n$循环子群。在练习 1.28 的记号中,旋转子群 $\left\langle A_{2 \pi / n}\right\rangle$$n$。通过类似于 (ii) 中的论证,$\left\langle A_{2 \pi / n}\right\rangle$ 有两个左陪集$\left\langle A_{2 \pi / n}\right\rangle=\left\{A_{2 \pi a / n}: 0 \leq a \leq n-1\right\}$$\left\{B_{2 \pi a / n}: 0 \leq a \leq n-1\right\}=B_{0}\left\langle A_{2 \pi / n}\right\rangle= \left\langle A_{2 \pi / n}\right\rangle B_{0}$。这里,每个左陪集也是一个右陪集

2. 拉格朗日定理及其一些推论 Lagrange's Theorem and its consequences

显然,如果 $G$有限的,那么每个子群 $H$ 都具有有限指数$G$ 的每个元素恰好在一个左陪集 $g H$ 中。有 $(G: H)$左陪集 $g H$,每个都恰好有 $\#(H)$ 个元素。将所有左陪集中的所有元素相加必须得到 $G$ 的元素个数。因此:

命题 2.2.1. 令 $G$ 为一个有限群,令 $H$$G$ 的一个子群。那么

$$ \#(G)=(G: H) \#(H) . $$

换句话说,指数 $(G: H)$ 满足:

$$ (G: H)=\#(G) / \#(H) $$

这个非常简单的计数论证有大量的重要推论

推论 2.2.2 (拉格朗日定理). 令 $G$ 为一个有限群,令 $H$$G$ 的一个子群。那么 $\#(H)$ 整除 $\#(G)$

备注 2.2.3. 我们已经看到拉格朗日定理适用于循环群 $G$,事实上,如果 $G$$n$循环群,那么对于 $n$ 的每个除数 $d$,都存在一个$n$子群 $H$,实际上只有一个这样的子群。事实上,这个性质刻画了有限循环群:参见定理 2.2.11。然而,“拉格朗日定理逆定理”对于一般的有限群不成立的,即存在有限群 $G$$\#(G)$除数 $d$,使得不存在$d$子群 $H$。最小的例子是 $A_{4}$为 12。可以证明 $A_{4}$ 不存在为 6 的子群(尽管它确实有$1,2,3,4,12$子群)。此外,一个非循环群可以有多个给定子群。例如,克莱因四元群 $(\mathbb{Z} / 2 \mathbb{Z}) \times(\mathbb{Z} / 2 \mathbb{Z})$ 有三个为 2 的子群$S_{3}$ 也有。

推论 2.2.4. 令 $G$ 为一个有限群,令 $g \in G$。那么 $g$整除 $\#(G)$

证明。这由拉格朗日定理应用于子群 $\langle g\rangle$ 得到,注意到 $g$等于 $\#(\langle g\rangle)$

推论 2.2.5. 令 $G$ 为一个$N$有限群,令 $g \in G$。那么 $g^{N}=1$

证明。根据上述推论可知,因为 $g$整除 $N$

推论 2.2.6. 令 $G$ 为一个素数 $p$有限群。那么 $G$循环的,因此 $G \cong \mathbb{Z} / p \mathbb{Z}$

证明。由于 $p>1$,存在一个 $g \in G$ 使得 $g \neq 1$。因此 $\langle g\rangle$大于 1,并且根据拉格朗日定理$\#(\langle g\rangle)$ 整除 $\#(G)=p$。因此 $\#(\langle g\rangle)=p=\#(G)$,从而 $\langle g\rangle=G$ 并且 $G$循环的。

推论 2.2.7 (费马小定理). 令 $p$ 为一个素数,令 $a \in \mathbb{Z}$。那么 $a^{p} \equiv a(\bmod p)$

证明。首先假设 $p$ 不整除 $a$。那么 $a$ 定义了 $(\mathbb{Z} / p \mathbb{Z})^{*}$ 中的一个元素,也表示为 $a$。由于 $(\mathbb{Z} / p \mathbb{Z})^{*}$$p-1$,因此 $a^{p-1}=1$$(\mathbb{Z} / p \mathbb{Z})^{*}$ 中。将 $a$ 视为一个整数,这意味着 $a^{p-1} \equiv 1(\bmod p)$,两边乘以 $a$ 得到 $a^{p} \equiv a(\bmod p)$。剩下的情况是 $p$ 整除 $a$,但此时 $a^{p}$$a$$\equiv 0(\bmod p)$,所以等式也成立。

推论 2.2.8 (欧拉推广的费马小定理). 令 $n \in \mathbb{N}$$a \in \mathbb{Z}, \operatorname{gcd}(a, n)=1$。那么,如果 $\phi$欧拉 $\phi$ 函数$a^{\phi(n)} \equiv 1(\bmod n)$

证明。证明类似于前一个证明,将 $a$ 视为 $(\mathbb{Z} / n \mathbb{Z})^{*}$ 的一个元素,并使用 $(\mathbb{Z} / n \mathbb{Z})^{*}$$\phi(n)$ 这一事实。

我们记录指数的一个有用的数值性质:

引理 2.2.9. 令 $G$ 为一个有限群,令 $H, K$$G$ 的两个子群$K \leq H$。那么指数乘积的,即

$$ (G: K)=(G: H)(H: K) . $$

证明。这由命题 2.2.1 得到:

$$ (G: H)(H: K)=\left(\frac{\#(G)}{\#(H)}\right)\left(\frac{\#(H)}{\#(K)}\right)=\frac{\#(G)}{\#(K)}=(G: K) . $$

如果 $G$无限的,该引理仍然成立,其含义是如果公式中的任意两项是有限的,那么第三项也是有限的,并且等式成立。证明会稍微复杂一些。

作为拉格朗日定理的最终应用, we 证明以下定理,这是证明原根存在性的群论基础:

定理 2.2.10. 令 $G$ 为一个有限群(不一定假定为阿贝尔群)。假设对于每个正整数 $d$

$$ \#\left(\left\{g \in G: g^{d}=1\right\}\right) \leq d $$

换句话说,对于每个 $d \in \mathbb{N}$方程 $g^{d}=1$ 最多有 $d$。那么 $G$循环的。

证明。令 $\#(G)=n$。我们必须证明存在一个$n$ 的元素。更一般地,定义一个函数 $\psi: \mathbb{N} \rightarrow \mathbb{Z}$ 为:

$$ \psi(d)=\#(\{g \in G: \text { the order of } g \text { is } d\}) $$

因此 $\psi(d)$$G$恰好为 $d$ 的元素的个数。注意 $\psi(d) \geq 0$$\psi(d)=0$ 当且仅当 $G$ 中没有$d$ 的元素。我们的目标是证明 $\psi(n) \neq 0$。根据拉格朗日定理,如果 $d$ 不整除 $n$,那么 $\psi(d)=0$(这是我们唯一使用拉格朗日定理的地方)。

现在假设 $\psi(d) \neq 0$。那么存在一个$d$ 的元素 $h \in G$。因此 $\#(\langle h\rangle)=d$。根据我们对 $G$ 的假设,最多有 $d$$G$ 中的元素 $g$ 使得 $g^{d}=1$。由于 $\langle h\rangle$ 的每个元素 $g$ 都满足 $g^{d}=1, g^{d}=1 \Longleftrightarrow g \in\langle h\rangle$。因此,如果 $g$恰好为 $d$,那么 $g$$\langle h\rangle$ 的一个生成元。根据我们对循环群的研究,$\langle h\rangle$ 恰好有 $\phi(d)$生成元。总结:

$$ \psi(d)= \begin{cases}0, & \text { if } d \text { does not divide } n \\ 0, & \text { if } d \text { divides } n \text { but there is no element of order } d \text { in } G \\ \phi(d), & \text { if } d \text { divides } n \text { and there is an element of order } d \text { in } G\end{cases} $$

特别是,我们看到 $\psi(d) \leq \phi(d)$。现在 $G$ 的每个元素都有某个有限阶 $d$,所以 $\#(G)=\sum_{d \in \mathbb{N}} \psi(d)$。那么

$$ n=\#(G)=\sum_{d \in \mathbb{N}} \psi(d)=\sum_{d \mid n} \psi(d) \leq \sum_{d \mid n} \phi(d)=n $$

此外,这意味着对于每个 $d \mid n$$\psi(d) \leq \phi(d)$ 必须是等式,否则我们将得到 $n<n$。因此,特别是 $\psi(n)=\phi(n)$,但 $\phi(n) \neq 0$。因此 $\psi(n) \neq 0$,所以存在一个$n$ 的元素 $G$,并且 $G$循环的。

一个非常相似的论证表明:

定理 2.2.11. 令 $G$ 为一个有限群(不一定假定为阿贝尔群)。假设对于每个正整数 $d$,至多只有一个$d$子群。那么 $G$循环的。

我们将其证明作为练习 4.18 留给读者。

3. 正规子群 Normal subgroups

我们现在希望在左陪集集合 $G / H$ 上找到一个二元运算,类似于我们在 $\mathbb{Z} / n \mathbb{Z}$ 中能够进行陪集加法的方式。当然,对于一个乘法群 $G$,我们将希望陪集相乘,而不是相加。然而,正如我们将在下面看到的,如果 $G$ 不是阿贝尔群,这并非总是可能的。通常,给定两个陪集 $a H$$b H$,只有一种合理的方式来定义乘积 $(a H)(b H)$:它应该是陪集 $(a b) H$。换句话说,我们选择陪集 $a H$$b H$代表元 $a \in a H$$b \in b H$,并通过将代表元 $a$$b$ 相乘并取包含乘积 $a b$ 的唯一陪集 $(a b) H$ 来相乘陪集 $a H$$b H$。如同处理等价类一样,我们必须检查这个过程是否良定义,换句话说,改变代表元的选择不会改变最终的陪集。正如我们将在下面看到的,这会对子群 $H$ 施加一个条件。

为了分析这个条件,假设我们从陪集 $a H$$b H$ 中选择了不同的代表元,它们必然是 $a h_{1}$$b h_{2}$ 的形式。乘积 $\left(a h_{1}\right)\left(b h_{2}\right)$ 位于与 $a b$ 相同的左陪集中的条件就是存在一个 $h_{3} \in H$ 使得 $\left(a h_{1}\right)\left(b h_{2}\right)=a b h_{3}$。所以这就是陪集乘法良定义的条件:对于所有 $a, b \in G$ 和对于所有 $h_{1}, h_{2} \in H$,存在一个 $h_{3} \in H$ 使得

$$ a h_{1} b h_{2}=a b h_{3} . $$

当然,我们可以消去前面的 $a$,并通过乘以 $h_{2}^{-1}$$h_{2}$ 移到右侧,得到 $h_{1} b=b h_{3} h_{2}^{-1}$。由于我们只要求 $h_{3}$$H$ 的某个元素,因此 $h_{3} h_{2}^{-1}$ 也是 $H$ 的某个元素,我们看到陪集乘法是良定义的 当且仅当 对于所有 $b \in G$ 和对于所有 $h_{1} \in H$,存在一个 $h^{\prime} \in H$ 使得 $h_{1} b=b h^{\prime}$$b \in G$$h_{1} \in H$ 的命名并不是最优的,因为它们旨在是任意的,所以我们将其写成如下:

命题 2.3.1. 陪集乘法在左陪集集合 $G / H$ 上是良定义的 当且仅当 对于所有 $g \in G$ 和所有 $h \in H$,存在一个 $h^{\prime} \in H$ 使得 $h g=g h^{\prime}$

还有许多更具启发性的方法来重写这个条件。显然,集合 $\{h g: h \in H\}$ 只是右陪集 $Hg$。因此,这个命题可以更简单地重写为:

命题 2.3.2. 陪集乘法在左陪集集合 $G / H$ 上是良定义的 当且仅当 对于所有 $g \in G$右陪集 $H g$ 包含在左陪集 $g H$ 中。

上面的重新措辞在左和右方面仍然看起来有些不对称。这里的技巧是注意到,如果包含关系 $H g \subseteq g H$ 对所有 $g \in G$ 都成立,那么它对 $g^{-1}$ 也成立。但是包含关系 $H g^{-1} \subseteq g^{-1} H$ 表示,对于所有 $h \in H$,存在一个 $h^{\prime} \in H$ 使得 $h g^{-1}=g^{-1} h^{\prime}$,因此 $g h=h^{\prime} g$。这表明左陪集 $g H$ 包含在右陪集 $H g$ 中。因此,如果 $H g \subseteq g H$ 对所有 $g \in G$ 都成立,那么 $g H \subseteq H g$ 对所有 $g \in G$ 也成立,因此 $H g=g H$。当然,对称论证表明,如果左陪集 $g H$ 包含在右陪集 $H g$ 中对所有 $g \in G$ 都成立,那么 $H g=g H$。我们看到我们已经证明了:

命题 2.3.3. 令 $G$ 为一个,令 $H$ 为一个子群。那么以下是等价的:

(i) 陪集乘法在左陪集集合 $G / H$ 上是良定义的。

(ii) 对于所有 $g \in G$右陪集 $H g$ 包含在左陪集 $g H$ 中。

(iii) 对于所有 $g \in G$左陪集 $g H$ 包含在右陪集 $H g$ 中。

(iv) 对于所有 $g \in G, g H=H g$,即每个左陪集 $g H$ 也是一个右陪集,并且由于 $g \in g H$,必然等于 $H g$

重做这些条件通常很有用。显然,对于所有 $g \in G$ 和所有 $h \in H$,存在一个 $h^{\prime} \in H$ 使得 $h g=g h^{\prime}$ 的条件与对于所有 $g \in G$ 和所有 $h \in H, g^{-1} h g=h^{\prime}$$H$ 的某个元素的条件是相同的。将 $g^{-1} H g$ 表示为集合 $\left\{g^{-1} h g: h \in H\right\}$。那么我们有以下命题

命题 2.3.4. 令 $G$ 为一个,令 $H$$G$ 的一个子群。那么以下是等价的:

(i) 陪集乘法在左陪集集合 $G / H$ 上是良定义的.

(ii) 对于所有 $g \in G, g^{-1} H g \subseteq H$

(iii) 对于所有 $g \in G, g^{-1} H g=H$

证明。我们已经看到 (i) 和 (ii) 是等价的,显然 (iii) $\Longrightarrow$ (ii)。为了证明 (ii) $\Longrightarrow$ (iii),我们使用替换 $g$$g^{-1}$ 的先前技巧:如果 $\left(g^{-1}\right)^{-1} H g^{-1}=g H g^{-1} \subseteq H$,那么对于所有 $h \in H$,存在一个 $h^{\prime}$ 使得 $g h g^{-1}=h^{\prime}$,从而 $h=g^{-1} h^{\prime} g$。这表明 $H \subseteq g^{-1} H g$,因此 $H=g^{-1} H g$。因此 (ii) $\Longrightarrow$ (iii),所以 (ii) 和 (iii) 是等价的。

备注 2.3.5. 替换 $g$$g^{-1}$,我们通常将上面的 (ii) 替换为对于所有 $g \in G, g H g^{-1} \subseteq H$ 的条件,将 (iii) 替换为对于所有 $g \in G, g H g^{-1}=H$ 的条件。

备注 2.3.6. 定义一个函数 $i_{g}: G \rightarrow G$$i_{g}(x)=g x g^{-1}$。那么 $i_{g}$$G$ 的一个自同构(即从 $G$ 到自身的同构),因此 $i_{g}(H)=g H g^{-1}$$G$ 的一个子群。那么前一个命题的条件 (iii) 是对于所有 $g \in G, i_{g}(H)=H$

定义 2.3.7. 令 $G$ 为一个,令 $H$$G$ 的一个子群。那么 $H$$G$ 的一个正规子群,记为 $H \triangleleft G$,如果 $H$ 满足前两个命题的任何(因此所有)等价条件

备注 2.3.8. (i) 在实践中,通常通过证明对于所有 $g \in G, g H g^{-1} \subseteq H$ 来检查 $H$ 是否是 $G$ 的一个正规子群

(ii) 通过否定定义,$H$ 不是 $G$正规子群如果存在 $g \in G$$h \in H$ 使得 $g h g^{-1} \notin H$

示例 2.3.9. 以下是一些正规子群的示例。

(1) 对于每个 $G$子群 $G$平凡子群 $\{1\}$ 都是正规子群

(2) 如果 $G$阿贝尔群,那么 $G$ 的每个子群都是阿贝尔群。例如,在这种情况下左陪集右陪集之间没有区别;或者,对于所有 $g \in G$,都有 $g H g^{-1}=H$

(3) $A_{n}$$S_{n}$ 的一个正规子群,因为如果 $\sigma \in A_{n}$$\rho \in S_{n}$,那么

$$ \varepsilon\left(\rho \sigma \rho^{-1}\right)=\varepsilon(\rho) \varepsilon(\sigma) \varepsilon\left(\rho^{-1}\right)=\varepsilon(\rho) \varepsilon\left(\rho^{-1}\right)=1 . $$

我们将在后面看到其他方法来证明这一点。

(4) $S L_{n}(\mathbb{R})$$G L_{n}(\mathbb{R})$ 的一个正规子群,因为如果 $B \in S L_{n}(\mathbb{R})$$A \in G L_{n}(\mathbb{R})$,那么

$$ \operatorname{det}\left(A B A^{-1}\right)=(\operatorname{det} A)(\operatorname{det} B)\left(\operatorname{det} A^{-1}\right)=(\operatorname{det} A)(\operatorname{det} A)^{-1}=1 . $$

同样,我们将在后面看到这属于一个一般性的图景。

(5) 令 $G_{1}$$G_{2}$ 是两个,并考虑笛卡尔积 $G_{1} \times G_{2}$。正如我们所见, $G_{1} \times G_{2}$ 有两个特殊的子群$G_{1} \times\{1\}$$\{1\} \times G_{2}$。从定义中很容易检查出这两个都是 $G_{1} \times G_{2}$正规子群。更一般地,如果 $H_{1}$$G_{1}$正规子群,且 $H_{2}$$G_{2}$正规子群,那么 $H_{1} \times H_{2}$$G_{1} \times G_{2}$正规子群

(6) 对于一个 $G$中心 $Z(G)$ 是由

$$ Z(G)=\{x \in G: g x=x g \text { for all } g \in G\} $$

给出的子群。显然,如果 $H \leq Z(G)$,那么 $H \triangleleft G$,因为对于所有 $g \in G$ 和所有 $h \in H, g h g^{-1}=h$。特别是,$Z(G) \triangleleft G$

示例 2.3.10. 以下是一些不是正规子群子群示例。

(1) 考虑 $S_{3}$子群 $\langle(1,2)\rangle$,其左陪集在上面已计算出:它们是 $\{1,(1,2)\},\{(1,2,3),(1,3)\}$$\{(1,3,2),(2,3)\}$。我们声称陪集乘法不是良定义的,因此 $\langle(1,2)\rangle$ 不是 $S_{3}$正规子群。考虑单位陪集 $\{1,(1,2)\}$$\{(1,2,3),(1,3)\}$ 的“乘积”。选择代表元 $1 \in \{1,(1,2)\}$$(1,2,3) \in\{(1,2,3),(1,3)\}$ 将得到乘积$(1,2,3)\langle(1,2)\rangle= \{(1,2,3),(1,3)\}$。如果改选代表元 $(1,2)$$(1,2,3)$,并注意到 $(1,2)(1,2,3)=(2,3)$,我们将得到陪集 $(2,3)\langle(1,2)\rangle=\{(2,3),(1,3,2)\} \neq \{(1,2,3),(1,3)\}$。因此陪集乘法不是良定义的。

(2) $D_{4}$ 不是 $S_{4}$正规子群。正如我们所见,$D_{4}$ 中包含的对换只有 $(1,3)$$(2,4)$,它们对应于正方形对角线的反射。但是 $(2,3)(1,3)(2,3)^{-1}=(1,2) \notin D_{4}$,所以存在 $g=(2,3) \in S_{4}$$h=(1,3) \in D_{4}$ 使得 $g h g^{-1} \notin D_{4}$。因此 $D_{4}$ 不是正规子群

(3) 我们列出的许多线性代数子群都不是正规子群。例如,$O_{n}$ 不是 $G L_{n}(\mathbb{R})$正规子群,而 $S O_{n}$ 也不是 $S L_{n}(\mathbb{R})$正规子群。事实上,对于许多 $G$(尽管有阿贝尔群的例子),除了明显的子群 $G$$\{1\}$ 之外,很少能找到正规子群

让我们回到上面给出的 $A_{n} \leq S_{n}$ 的例子并将其推广:

命题 2.3.11. 令 $G$ 为一个,不一定是有限的,令 $H$$G$ 的一个子群,使得指数 $(G: H)=2$。那么 $H$$G$ 的一个正规子群

证明。如果只有两个左陪集,那么 $H$ 是其中之一,另一个必须是任何 $g \notin H$ 的形式 $g H$,其中 $H \cup(g H)=G$$H \cap g H=\emptyset$。因此(与 $A_{n} \leq S_{n}$ 类似)$g H=G-H$。现在假设 $H g$ 是一个右陪集。如果 $g \in H$,那么 $H g=H$ 是一个左陪集。如果 $g \neq H$,那么 $H g \cap H=\emptyset$,因此 $H g \subseteq G-H=g H$。因此每个右陪集 $H g$ 都包含在左陪集中,因此 $H$正规子群

现在让我们回到将 $G / H$ 转化为一个的最初动机。

命题 2.3.12. 令 $G$ 为一个,令 $H$$G$ 的一个正规子群。那么 $G / H$陪集乘法下是一个,称为商群。此外,如果 $\pi: G \rightarrow G / H$ 是由 $\pi(g)=g H$ 定义的函数,那么 $\pi$ 是一个满射同态,称为商同态,并且 $\operatorname{Ker} \pi=H$

证明。主要的关键是,正如我们所见,陪集乘法是良定义的。一旦如此,我们需要检查以证明 $G / H$ 是一个的所有基本性质都“继承”自 $G$ 中的相应性质。我们逐一检查它们:

(1) 结合律:我们必须证明,对于所有 $g_{1}, g_{2}, g_{3} \in G$

$$ \left(g_{1} H\right)\left[\left(g_{2} H\right)\left(g_{3} H\right)\right]=\left[\left(g_{1} H\right)\left(g_{2} H\right)\right]\left(g_{3} H\right) . $$

但是根据定义

$$ \begin{gathered} \left(g_{1} H\right)\left[\left(g_{2} H\right)\left(g_{3} H\right)\right]=\left(g_{1} H\right)\left(g_{2} g_{3} H\right)=\left(g_{1}\left(g_{2} g_{3}\right)\right) H \\ =\left(\left(g_{1} g_{2}\right) g_{3}\right) H=\left[\left(g_{1} H\right)\left(g_{2} H\right)\right]\left(g_{3} H\right) \end{gathered} $$

这里我们使用了 $G$ 中的乘法是结合的这一事实。因此陪集乘法是结合的.

(2) 单位元:对于所有 $g \in G, H \cdot g H=(1 H) \cdot g H=(1 g) H=g H$,类似地 $(g H) \cdot H=g H$

(3) 逆元:我们将证明 $(g H)^{-1}=g^{-1} H$。事实上,

$$ (g H)\left(g^{-1} H\right)=\left(g g^{-1}\right) H=1 H=H, $$

类似地 $\left(g^{-1} H\right)(g H)=H$

因此 $G / H$ 在乘法下是一个。接下来我们检查函数 $\pi$ 是否是同态:对于所有 $g_{1}, g_{2} \in G$

$$ \pi\left(g_{1} g_{2}\right)=\left(g_{1} g_{2}\right) H=\left(g_{1} H\right)\left(g_{2} H\right)=\pi\left(g_{2}\right) \pi\left(g_{2}\right) . $$

因此根据定义 $\pi$ 是一个同态。它显然是满射的,因为 $G / H$ 的每个元素都是 $g H$ 的形式,因此都在 $\pi$中。最后,$g \in \operatorname{Ker} \pi \Longleftrightarrow \pi(g)=g H=H$,即单位陪集。由于 $g \in g H$,如果 $g H=H$ 那么 $g \in H$;反之,如果 $g \in H$,那么显然 $g H \subseteq H$ 并且因此 $g H=H$。我们看到 $\operatorname{Ker} \pi$,根据定义是单位陪集原像,即满足 $g H=H$$G$ 中元素的集合,恰好是 $H$

备注 2.3.13. (i) 有些人称 $G / H$因子群

(ii) 像在 $G / H$结合的证明中一样,很容易看出,如果 $G$阿贝尔群,那么 $G / H$阿贝尔群。然而,即使 $G$ 不是阿贝尔群$G / H$ 也有可能是阿贝尔群。例如,如果 $H$$G$ 中具有指数二,例如在 $G=S_{n}$$H=A_{n}$ 的情况下,那么 $G / H$为二,因此同构$\mathbb{Z} / 2 \mathbb{Z}$。但是如果 $n \geq 3$$S_{n}$ 不是阿贝尔群

(iii) 很容易看出,如果 $G$循环的,那么 $G / H$循环的。例如,令 $G=\mathbb{Z} / n \mathbb{Z}$。那么对于每个 $d \mid n$,我们有子群 $H=\langle d\rangle$,其$n / d$。由于 $G$阿贝尔群$H$ 自动是 $G$正规子群。因此 $(\mathbb{Z} / n \mathbb{Z}) /\langle d\rangle$ 是一个循环群,其等于 $\langle d\rangle$$\mathbb{Z} / n \mathbb{Z}$ 中的指数,即 $n /(n / d)=d$。因此 $(\mathbb{Z} / n \mathbb{Z}) /\langle d\rangle \cong \mathbb{Z} / d \mathbb{Z}$。(我们将在后面给出另一个论证。)

为了以后参考,我们收集一些关于正规子群的事实。证明是直接的。

命题 2.3.14. 令 $G$ 为一个,令 $H$$K$$G$子群。那么:

(i) 如果 $H \triangleleft G$$K \triangleleft G$,那么 $H \cap K \triangleleft G$

(ii) 如果 $H \triangleleft G$$K \leq G$,那么 $H \cap K \triangleleft K$

(iii) 如果 $H \leq K \leq G$$H \triangleleft G$,那么 $H \triangleleft K$

(iv) 如果 $H \triangleleft G$$K \leq G$,那么子集

$$ H K=\{h k: h \in H \text { and } k \in K\} $$

$G$ 的一个子群

备注 2.3.15. (i) 警告:在上述记号中,可能会出现 $H \triangleleft K$$K \triangleleft G$,但 $H$ 不是 $G$正规子群的情况。换句话说,正规子群的性质通常不是传递的。练习 4.20 中给出了例子。

(ii) 如果 $H$$K$$G$ 的两个任意子群,并且两者都不是正规子群,那么上面 (4) 中定义的集合 $H K$ 不一定是子群。例如,取 $G=S_{3}, H=\langle(1,2)\rangle=\{1,(1,2)\}$$K=\langle(2,3)\rangle=\{1,(2,3)\}$,很容易看出

$$ H K=\{1,(1,2),(2,3),(1,2)(2,3)=(1,2,3)\} $$

特别是,$\#(H K)=4$,因此 $H K$ 不能是一个子群,否则我们将与拉格朗日定理矛盾。

3Ch4.3. 正规子群与同态 Normal subgroups and homomorphisms P112

1. 同态基本定理 The Fundamental Theorem of Homomorphisms

我们首先讨论商群同态之间的关系。如果 $G$ 是一个$H \triangleleft G$,那么我们有商群 $G / H$商同态 $\pi: G \rightarrow G / H$,且 $\operatorname{Ker} \pi=H$。反之,假设 $f: G_{1} \rightarrow G_{2}$ 是从 $G_{1}$ 到另一个 $G_{2}$同态。我们希望根据商群来分析 $f$。第一步是以下引理

引理 3.1.1. 如果 $f: G_{1} \rightarrow G_{2}$ 是一个同态,那么 $\operatorname{Ker} f$$G_{1}$ 的一个正规子群

证明。我们必须证明,对于所有 $h \in \operatorname{Ker} f$ 和对于所有 $g \in G, g h g^{-1} \in \operatorname{Ker} f$,或者等价地证明 $f\left(g h g^{-1}\right)=1$。但是,由于 $h \in \operatorname{Ker} f$,根据定义 $f(h)=1$,因此

$$ f\left(g h g^{-1}\right)=f(g) f(h) f\left(g^{-1}\right)=f(g) \cdot 1 \cdot f(g)^{-1}=1 $$

因此 $\operatorname{Ker} f \triangleleft G_{2}$

第一同构定理,也称为同态基本定理,除其他外,指出两个之间的每个同态都由三种基本类型的同态构成:商同态同构包含